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逍遥小地主-第10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种能够亩产最高达十二石的祥瑞庄稼,只要能再通过试吃,并且适合储藏,那么这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陇河中等无数原本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也不再畏惧干旱一样能够种上玉米,甚至玉米生长时间短、抗干旱的优势,能够大大弥补原来青黄不接的空当。
  以前粟黍之后,不仅可以种麦,也能种玉米了。
  本来李逍觉得,收玉米嘛,不过是个简单的事情。
  北苑的那三分地,总共也就一千株左右的玉米,北苑地的肥水条件稍好些,但也基本上是按每株两穗保留的,一共就两千个棒子左右。
  一个鲜玉米棒不过三百来克,{唐朝一斤大约六百八十克左右,一斤十六两,因此一两约为四十二克半。}也就是半唐斤而已。
  两千多个棒子加起来也就一千多斤。
  新鲜棒子摘下来还得去外面的叶壳和纱须,最后还要晒干水分。一般一百斤新鲜棒子能得八成八的干玉米,能出八十八斤左右带芯干玉米。而晾干后的带芯玉米棒去芯脱粒后,出籽率一般在七成到八成半左右。
  这么算下来,如果出籽率高点,一百斤新鲜棒子就能出到八十斤。如果低点,也能有大概七十斤。
  北苑这三分来地,最后晾干脱粒后,李逍估计能得大约八百来斤,因为每株只留了两穗,而这地保肥保水,玉米籽多且饱满,出籽率肯定不会低。
  这么三分地,玉米监上下近二百号人呢,一人摘个六七个就摘完了。若是把八百羽林军算进来,一人刚好就摘一个。
  可朝廷很重视玉米收获。
  必须等皇帝和宰臣率京城百司官员前来后,才能收获玉米。
  北苑,在朝廷划给玉米监的那一千亩地中间,三分地的玉米试验田显得有些孤零零的,李逍戴着顶草帽,等的百无聊赖,许久才终于见到皇帝和百官浩荡的队伍。
  祭拜天地,感谢社稷。
  皇帝明黄色的袍服,根本就不像是来收玉米的,更像是来做秀的,不过李逍倒无所谓,这种事情古今都很常见。
  “李卿,朕听说北苑这三分地的玉米,起码能收十几石玉米?”
  李逍被宦官带到皇帝的面前,他遵照着宦官的吩咐,一直低着头。臣子是不能大胆直视皇帝的。说来李逍到如今,也没见过皇帝几面。
  每月也就初一和十五参加朔望朝会,可每次朔望朝会京师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参加,他一个六品官已经排的很后很后了,他站在自己的班位上只能远远的看到皇帝一个大概的样子,根本看不清楚。
  他更不知道,其实皇帝就是经常来他那蹭吃蹭喝的老王。
  “回陛下,这几块试验田加起来大概是三分大小,因为保肥保水,又是育秧移栽,精选良种,精心种植,因此产量较高。但玉米新鲜摘下来后,还得脱叶晾晒,最后还要去芯脱料。玉米棒晾晒要折去一成多的水份,去芯又要折去一到两成。”
  “这三分地能摘一千一百余个棒子,最终大概能得到八百来斤干玉米粒。”
  李治一听能得八百来斤干玉米粒,非常激动。干玉米粒啊,那就是纯粮食了。他起身走到那片玉米苗前,伸手就瓣下一个老玉米。
  剥去外壳,然后从抠下一粒饱满的玉米,看着这粒黄澄澄的玉米粒,李治甚至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李卿,你是大唐的功臣,是天下的大功臣,你抬起头来。”李治看着低着头的李逍笑道。
  李逍缓缓抬头,目光先是落在皇帝的靴子上,然后是他那明黄的袍子上,最后一点点上升。
  当李逍目光终于和皇帝的目光相对时,他不由的惊了。
  这,这不是常来蹭饭吃的老王吗?
  怎么可能?
  李治看到李逍那震惊的目光,心里极为得意。本来他还想跟李逍继续玩下去呢,但今天他忍不住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了。李逍是个大功臣,他没必要还一直在他面前隐藏身份。
  “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
  李逍心里十万只草泥马正在奔过,轰隆隆!


第244章 所有人都疯了
  李治得意之下,还把刚抠下来的玉米粒直接扔进了嘴里当松子似的嚼了起来,惊的旁边的宦官面无人色。
  这可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皇帝对着内侍摆了摆手,“无妨,这玉米其实朕都吃了好几次了,前几天还在李卿的府上吃过一次呢。”一边说,他一边笑着着额头冒汗的李逍,还对内侍以及李绩等几位宰相介绍起玉米的吃法来。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可是烹饪高手,这祥瑞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可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重复。这还没完全长老的时候,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欢吃蒸的。”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之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甚至连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
  “也可以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
  李逍看着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们吹嘘玉米的十八种吃法,说的唾沫横飞的样子,心里的那十万匹草泥马再次呼啸而过。
  这个该死的老王,不,是皇帝小儿,把老子戏弄了这么久。不时来到他家混吃混喝,原来居然深藏不漏,竟然是当今天子。难怪他几次朝会时,听着上面那龙袍皇帝的声音有点耳熟呢,当时只是完全没有想到那里去。
  扮猪吃虎啊。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厚道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甚至我还孝敬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究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李治还在那里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膨胀爆裂开来·······
  “陛下。”
  御史大夫宇文节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你堂堂一国之君,当着百官的面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哪有点明君的样子啊。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这下李治终于从得意兴奋中回过神来,这里可不仅只有李三呢。
  “嗯嗯,朕是要告诉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许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家谈谈玉米储藏的问题。”
  李逍无奈走过去,结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皇帝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简直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因此在贮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那要如何贮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玉米的产量大家已经都亲眼看到了,而皇帝也说经过他试吃,证明玉米不但可食用,而且还很好吃,不比麦稻差。现在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易贮藏,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可不久是麦稻粟黍这些,还有大豆、高粱以及芋头。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而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许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不易贮藏。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许多不比麦稻差的优点,但不能很好贮藏就将大大限制这种作物的推广种植。
  “玉米贮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所谓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脱粒,把整穗贮藏存放。”
  说起这个,李逍自然是专家,哪怕他其实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农民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仓库里,这样风干一年去除水份后,等第二年时再脱粒,甚至等到要吃的时候再脱也可以。”
  “还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撕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子连接悬挂起来,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被雨淋到就行。”
  “就这么简单?”李绩忍不住问,他家以前可是河南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家有良田千顷,僮仆数千。虽然他年纪轻轻就混社会,但对农事还是熟悉一些的。按李逍所说的,这穗藏法其实也挺简单啊,把棒子摘下来,去除苞叶,要么直接堆起来风干,要么直接挂起来风干,不淋雨加通风就行了,多简单啊,甚至比起麦稻粟还好收获,还好储藏啊。
  毕竟粟麦稻还得收割呢,还要脱粒,粟麦稻的脱粒可比玉米难多了,费时费力,还得抢天时,不能雨淋不能等,要不就易发热发霉坏掉。
  可这玉米多简单啊,一个好几两重,手一瓣就下来了,背回家除去苞叶差不多就完事了。
  “对,穗藏法就是这么简单。”李逍点头。
  玉米不脱粒贮藏其实也是有好处的,没脱粒那么孔隙就大,空气流通性也好,贮藏堆里的温度和湿气就容易随着空气散发出去。
  有时天气不好,来不及及时晾晒干燥,就只有通过堆穗堆放过冬,这样才能把玉米粒里的水份降到安全的标准范围内,等到合适的时间,再进行脱粒贮藏。
  整穗的玉米,穗粒紧密,玉米粒在穗轴上排列紧密,皮层光亮、果皮坚硬,更有利于贮藏,还能防虫、防霉。
  甚至穗藏法的玉米,还能继续保持营养成份向玉米粒内输送,能增加玉米粒的饱满程度,促走籽粒后熟。
  “穗藏法比较适合天气干燥的地方,比如关陇地区。但缺点也是有的,比较占地方。”
  李绩一挥手,“这算什么缺点,小问题。可以按你的方法,百姓收获后,可以先穗藏干燥,然后再脱粒。官府征收干燥后的玉米粒,不就行了?这样,玉米粒入仓,既方便征收,也便于粮仓贮藏了。”
  “太傅明见。不过若是南方地区种植玉米的话,那边天气湿热,穗藏法就不如粒藏法了。”
  南方地区天气热,所以直接把玉米先晾晒干,然后脱粒,就可以存进仓中了。男方温度高,大太阳下晒干玉米还是很快的。
  “不过南方地区贮藏玉米的话,得防受潮。”
  “那贮藏的好,能贮藏多久呢?”宇文节问,这也是个关键问题。最易储藏的粟、黍,可是能够存上十年的。朝廷的很多转运大粮仓,就是直接挖在地下,在地下粮窖里存放,只要不打开,存上十年没有问题。
  “玉米贮藏关键是能够渡过第一个冬天,只要过了第一个冬,或者说是第二年的在夏天,那么起码能存三年以上,甚至在管理得当的粮仓之中,存五六年也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时间久了,肯定也就陈了,不论是口感还是营养都要差些的。”
  宇文节瞪大着眼睛,激动的胡子都乱抖了。
  “五六年,你确定?”
  “五六年当然是没问题的,就算普通农户家里,也能存个两三年的。”李逍对这个还是很自信的,人家东北百姓,把玉米就挂在屋顶下,都能挂个两三年。
  “别说五六年,能存个三年就足够了。”来济也忍不住惊叹。除了粟黍比较容易储藏,麦稻可是较难储藏的,极易霉变。而玉米居然比麦稻还易储藏,这怎么不令人激动呢。
  如此易储,就表示玉米有更高的种植价值。
  几位宰相一个个都兴奋的满面通红了,老相国宇文节甚至激动的跪地高呼上天垂青,高祖太宗保佑。
  “陛下,此等祥瑞玉米,一定要多种,全面推广,种越多越好。”
  司农卿刘祥道甚至向皇帝进言,玉米各方面都远超粟黍,不论是产量还是耐旱、易储各方面,朝廷完全可以在北方全面推广种植玉米,尤其是在过去没有灌溉条件不适合种麦的山区推广。
  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增加粮食的种植面积,以及粮食的产量。哪怕是仅把原来春粟改种玉米,一亩就算只增加一石产量,那么光是一个关陇地区,增加的粮食产量都极为惊人。
  户部尚书也立即算了一笔账,如果真的把粟改成玉米,那么仅是这笔粮食增产的量,就足以满足关陇所需了,以后长安就不再需要由关东地区再运粮入京了。
  做为帝都所在的关中地区,汉以后就再不能自给自足了。尤其是大唐帝国疆域广阔,而关陇周边又多敌人,吐蕃、吐谷浑、突厥,甚至是西南的羌、獠等蛮子众多,大唐在关陇可是屯驻了二百多个军府,更别说长安城还长期保持着好几万的番上和禁卫军。
  更兼庞大的宫廷人员和官僚贵族等,每年西北边军、京师长安的粮食缺口都很大,都需仰仗关东输运粮食。而粮食运输是极其耗费的,尤其是从关东运进关中,在陕州有一段路,甚至根本无法通船运,只能陆上转运。
  一年从关东地区转运两百多万石的漕粮,朝廷付出的成本其实是个无底洞。更别提,还有同样庞大数字的民间商人运进关的粮食。
  李绩也向皇帝道,“玉米拥有如此多的优处,那么河中、陇西、朔方,甚至是西州,完全可以实行军屯,利用玉米就地解决军粮问题,不必大费周章的从长安运送过去。”
  一群宰相们兴奋的发疯,百官们跟着狂喜,李治则早就笑的合不拢嘴了。


第245章 就这样把你征服
  如此祥瑞,岂不是说上天也满意他这个天子?
  大唐对祥瑞很看重,朝廷有礼部郎中、员外郎掌图书、祥瑞。甚至对于祥瑞也有详细的分类,有嘉瑞、大瑞、上瑞、中瑞、下端、杂端等几大类数以百种祥瑞。
  其中最顶级的为嘉瑞,又称为五灵,分别为麒麟、凤凰、神龟、龙、白虎。
  李治今天特别高兴,一激动,就下旨把玉米列为嘉瑞,合麒麟凤凰等五灵并列,以后嘉瑞就有六灵了。
  本来在各种祥瑞中,除五灵外,景星、庆云等神奇自然天象为大瑞,如五星连珠,日月合璧,河出马图,洛出龟书,海不扬波等。
  各种稀奇动物为上瑞,白狼白鹿赤兔等。
  飞禽类的一般列为中端,比如苍鸟白燕这些。
  而植物类的向来是排在下端的,嘉禾、芝草、木连理这些。
  一指多穗的谷、稻、麦称为瑞,一般以九穗以上为瑞,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成王之时有三苗贯三桑而生,同为一穗,大几盈车,长几充箱,这都被认为是太平瑞应。
  李治认为,玉米可不是什么嘉禾、灵芝能比的。一般的嘉禾也就是一个吉祥征兆,但玉米可却是关乎天下民生,能够大大提升大唐国力的宝贝。这样的宝贝,有极其重要的实用性,因此必须得提升等级,直接提升到与麒麟、龙龟等一样的灵级。
  继位五年,好不容易摆脱了元老们的控制,李治更迫切的需要得到一份上天的嘉奖,让天下百姓都明白他的合法性。
  祥瑞这东西,其实大家都明白,不过是统治需要而已。
  管他是景星庆云,还是神奇的飞禽走兽,都算不得什么,现在皇帝说要把玉米列为六灵之一,百官自然乐的拍拍马屁。
  于是乎,礼部郎中便郑重的接过圣旨,为嘉瑞新添第六灵。
  “玉米监蓝田县男李逍献玉米、曲辕犁有功,朕要重赏!”
  前段时间,李治怀疑李逍跟长孙无忌在搞什么阴谋,让百骑司查了许久,最后百骑司上奏的结果却让人意外,李逍并没有什么阴谋,而是劝说长孙无忌等元老们致仕归乡。
  这是个让人意外的结果,却也让皇帝对李逍的那点猜忌散去。
  现在皇帝便以嘉瑞玉米和曲辕犁的功劳,要赏赐李逍。
  “进蓝田县开国子爵,赐实食封五十户,通前共食实封百户,赏田千亩,金银瓶各一对,彩绢千段。”
  开国子爵,正五品上,食邑五百户,永业田八百亩,可置媵三人。
  拥有五品的官爵,李逍的妻子还能获封县君封号,跟丈夫一样享受五品的品秩,虽然这只是一个荣誉头衔,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俸禄、永业田之类的经济好处,但哪个女人不想呢。
  一众百官臣工,听着皇帝御口钦封李逍子爵,无不艳羡。
  多年轻啊,才二十一,刚成丁的年纪呢,李逍却已经是服绯衣佩银鱼了,五品的朝散大夫阶,又得开国县子爵位,还是真封一百户。
  不过羡慕归羡慕,但没有人反对。
  毕竟玉米是如此神奇的好东西,用玉米换个开国子算不得什么,再说李逍的爵位里还有一份曲辕犁的功劳,官员们也几乎都是地主,身为京官,他们哪里还不知道曲辕犁的先进呢,如今朝廷早就明令各地方官府全面推广曲辕犁这种先进的犁具了。
  初唐之时封爵倒是不难,但真封难得。
  基本上,军功最易得爵,而就算文官,只要能得三品实职,基本上也会授爵,特别是若能入中枢为相,那必然授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