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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笙(女尊)-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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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突然想起:“不好,我家侍女还在那书坊旁边……”
沈墨笑笑摇头,温言道:“不用担心,方才我和友人在大街上闲逛,正是岭儿小姐叫住让我去救你的。我们约好了一会在城外凤仪亭见面,一同去吧。”
景笙直起腰,突然抱拳对沈墨道:“沈公子已经是第三次为在下解围了,实在感激。”
沈墨摸摸鼻子,轻笑:“景小姐是想让我觉得无地自容么?其实三次都只是我多管闲事罢了。对了,上回之事我还要代小秋道歉,他性格一向如此,但实际并无恶意。”
沈墨的眸子湛星般澄透,清澈见底。
离得近了,衣衫上淡淡清香飘来,空谷幽然,几能醉人。
景笙也笑了:“我没有在意。既然如此,那快走吧,恐怕她们要等急了。”
赶到凤仪亭时,早已有人在那等候。
岭儿一身青衣飞奔而来,扑住景笙:“小姐,我可担心死你了。”
不远处,华服摇扇的小姐带着侍女也自亭中走来,头上的钗环去了大半,衣着也有些狼狈,笑容灿烂,正是刚才那位引开戴艺注意的小姐。
景笙冲岭儿笑笑,对那位小姐道:“多谢王小姐相助。”
华服小姐折扇一收,露出古怪表情看着景笙:“你还真当我叫王百万啊?”转头对着景笙身后的沈墨道:“沈小姐,你看,这会我可是亏大了,你怎么赔我?”
这会轮到景笙面露古怪之色了。
沈小姐?
回头看去,才留意沈墨今日穿的墨色长衫是开着右衽的。
皇王朝的男装女装平日均是长袍长裤,裙装只有典礼或者重要仪式上女子才会穿,所以唯一差别便是前襟,男子开左衽,女子开右衽。
沈墨今年最多不过十七八,尚是少年时,但景笙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男子模样,不会联想到伪娘之流,转念又一想到女尊世界凌乱的审美标准性别定义,景笙暗自苦笑,前世留给她的习惯和思维定式看来再想转变是不大可能了。
沈墨漫步走来,道:“既然是我麻烦了宁小姐,在下认罚。”
“那好。”这位宁小姐露齿一笑,闪亮逼人,“你不是说你会琴么,那就弹一曲好了。父亲非说那都是靡靡之音,学来无用,徒徒浪费时间,我却偏偏想学。”
“可是现在并无琴器……”
宁小姐丢了一张银票塞到侍女手里,边推搡边道:“小玉,给你一炷香时间速度去买琴,迟多久回去罚你默多少遍《君子诫》……”
“小姐,那不是你的功课,哎呦……”侍女哀怨的看了一眼刚踹她一脚的宁小姐,飞速狂奔消失。
沈墨仍旧笑着,司空见惯模样。
岭儿在景笙身后,暗自嘀咕:“幸好我家小姐不这样……”
景笙听见,不觉有些失笑。
那位宁小姐已经凑了过来,眼睛星星亮看着她:“你是谁家小姐?这份气度,该是大家小姐吧,怎么这么面生?”
“在下景笙,是……”
“啊,难不成就是你要娶四……晋王世子?”宁小姐重又摇起折扇,眼神同情。
景笙很想翻个白眼,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叹了口气道:“这种事在下做不得主,但我敢肯定不论世子还是我都并不想结这门亲……景笙一向胸无大志,也没想过攀龙附凤,心愿不过是买一两间宅院,手持书卷卧躺于椅,书香花香,春风拂面,有个相爱之人作陪……”
“果然很没志气。”宁小姐摇头远目道,“本小姐的志向是做个富甲一方的大绅,每日燕窝鱼翅鲍鱼海参,府里歌舞升平乐声不绝,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闲来无事一掷千金博美人一笑,话说起来,王百万这个化名倒也不错啊,大俗即大雅嘛……”
景笙汗颜,确实比她有理想……
“对了,小沈你呢?”
沈墨疑惑地指了指自己,方才笑道:“我的志向定然也不如宁小姐……”笑意渐渐褪去,沈墨抬起头,那双剔透的眼眸里倒映着凤仪亭外起伏的山丘,一直到没有边际的远处,苍凉而辽远,“我的志向就只是能从军报国,守卫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吧。”
声音渐渐淡去,随着风声散落尘世。
多么美好的理想,在人生最初的时刻,那些愿望支持着我们走了太多的路,然而,渐行渐远,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时,那些事,你还能记得多少?
十三章
沈墨的话说完,自己已经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好了,在下文不成武不就,就是个念想而已。”
沉默片刻,宁小姐两步蹿过来,摸摸光洁的下巴:“好志向。”
景笙却怔了更久,沈墨这是想做女尊世界的花木兰了?
这样的男儿,在现实社会已属少见,在这里,更根本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葩。
“对了,景笙,你是叫景笙吧,方才我听见你在书坊里给那个恶女说科举事宜,很是有趣,不如再多说点给我听听?”
景笙回过神,见宁小姐痞气地一撩袍子坐在地上,一副待听说书的模样。
这副随意自然的样子,让景笙也不再拘束,席地坐到宁小姐身边,笑道:“那些都是虚的,谁家的夫子不会说,字迹工整,注意篇幅和格式,扣题切题,再加上用些典雅词藻,典故引言,莫走什么奇巧拐门,一路稳稳当当写下去,只要不是文采太过不堪,多少都能中第,难就难在你什么都知道却未必能写出来。”
“这倒也是。”
景笙想想又道:“做官也并非一本万利,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文官太多,其实与国无利。”
宁小姐翻了个身,对着景笙:“此话何解?”
景笙翻过皇王朝的历史,这个女尊的世界是从母系氏社会直接演变而来,并不像历史里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这里也有炎帝黄帝、神农蚩尤的传说,不过在性别上变成了女人。
在经历了部落社会和一系列生产力的发展,女子为尊沿着广江逐渐建立了国家体系和封建王朝,又经过了几个王朝的更替才到了如今的皇王朝。
然而历史的巧合,皇王朝的开国皇帝同景笙记忆里宋朝太祖一样是将领出身,前朝国君昏庸无道各地起义不断,这位将军干脆揭竿而起,自立为帝,几经征战,最终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登帝以后她也同样做了一个决定,削弱兵权,增加科举录用名额,重用文官,打压武将。
最初的立场可能是好的,然而一代代传承下来,文官数量急剧攀升,冗兵冗官冗费,繁盛了上百年的王朝在一片文人墨客颓靡的称颂中腐坏不堪……
现今的皇王朝也许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景笙想想,大约也不久了。
景笙尚未开口,沈墨已经也坐下身,轻声叹道:“宁小姐若是家中有人为武将就会知道了……现在尚是太平年间,但若真打起仗来,我军只怕胜少败多……”
宁小姐诧异道:“这又是为什么?”
“宁小姐该知道我朝有武将不得单独出征的规定,每每出征定要文官作陪,而这文官的品衔又大都比武将高,遇上公道些的倒好,怕只怕遇上不讲理瞎指挥的,赢了仗是文官的功劳,一早写了奏章请赏,封赏也多在文官,输了则是武将的过失,借着笔墨文官撇的一干二净……而且我朝素有不杀文官的律条……”
沈墨说得简单,但言语间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这样明显驳论族制的话从一个古人口中说起来,何其大胆?
景笙蓦然笑了,这个沈公子实在让她欣赏。
宁小姐拍了拍沈墨的肩:“好了好了,别说打仗了,我这可是出来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且行且乐,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着又拍拍景笙,眨眼道:“忘了说,我叫宁岚,帝都纨绔子弟一个,年芳十七,未婚。”
那份愉悦配上宁岚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极富感染力。
不知怎么,景笙从腰间摸出那支自己做的笛子,掂量了下,对着宁岚道:“既然琴还没有送来,不如我先吹一曲抛砖引玉如何?”
“好啊,当然好啊!”
宁岚连忙点头,生怕她反悔似的。
傍晚时分,空气里带着清冷的凉意,浮云自天际袅袅而过。
帝都西郊,一片绿草如茵,远远看去犹能望见凤仪亭宛若腾起的檐角,沉在暮色中,山水画似的清逸。
悠然笛声静静飘扬,若有若无,细细聆听,清越的笛声似高还低绵延不绝。
并无绚丽技艺,却如清泉般动人。
白衣女子长身玉立,举笛轻吹,衣袂自肘间滑落,白皙的手臂被如云青丝拂过,微风鼓起,松散飘扬。
不多时,琴声渐起,随之应和。
穿着女装的男子微垂下头,几缕碎发擦过温润的面颊,轮廓柔和,三尺六寸的古琴摆在膝上,古朴雅致的琴身衬得男子指若削葱,修长美丽,就在那一拨一弹之间,曼妙的乐声激昂荡起,融入笛声之中,起承转合,宛如天成。
华服女子坐在地上,手撑着下巴,看着两人,笑靥如花,眉宇间神采飞扬。
如斯景象,如斯气度,言语竟不能形容。
倘若有人此时经过此地,定要感慨,好一首清乐,好一曲风华。
当晚归家,景笙一路轻扬嘴角。
连景清来找麻烦也显得不那么讨厌,兴致颇高之下,景笙取了自制的炭笔坐在院中对着木板绘了素描。
清风皓月,岭儿泡了杯茶坐在景笙下首歪头看画。
寥寥几笔的人影,五官尚且朦胧,意蕴却已出了三分。
画了片刻,景笙丢下炭笔,接过岭儿泡的茶,轻啄一口。
荡漾的月色打在葡萄架上,淡然浮光。
摸了摸笛子,前尘旧事纷至沓来。
素描笛子都是前世学的,却是为别人学的,然而那个人却抛下她抛的毫不犹豫。
也是,他们也许原本就没有什么深情厚谊,在朋友介绍下相识,吃过几顿饭,逛过几次街,牵过手接过吻,彼此心照不宣,就像她顺着父母既定的道路前行一样,无波无澜,然而,倘若不是那场车祸打破了一切,她也许还活在那个不知是谁编制的幻梦里。
梦醒时,他只说一句,其实你也并不爱我,就可以转身离开。
到底是谁薄情,谁冷意?
景笙放下茶杯后仰,突然笑出声。
“岭儿,去厨房偷些酒来,今天很开心,我想喝点酒。”
“喂,小姐,这样不好吧。”
起身,甩袖,景笙笑得狡黠:“你不去那我去。”
说着已经率先走出了秋竹院,
岭儿叹了口气连忙跟在景笙身后。
景府景笙早已摸熟,三两下混到景府的厨房,厨房里只点着一盏油灯,里面有人躺在草席上守夜,呼声阵阵。
顺手在墙角摸了一坛子酒,回了自己的院子。
倒了满满两碗,景笙靠在园中眯起眼,仰头喝了下去。
酒不烈,也不够香醇,但终归是酒。
麻醉了的神经在酒精中昏昏沉沉,一辈子两辈子她都是这个性格,不温不火,仅此而已,久了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年少的轻狂和放任。
到底忘不掉。
不懂事时打着耳洞背起背包就敢满世界闯的景象,到了最后也不过在父母的哀求下泯然众人,将性子沉淀再沉淀。
她没有那样能容她放肆的家庭,最终只能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岭儿,小姐我这样是不是不大好?别人都如此祈求上进,不论富贵荣华还是从军戍边,唯独我……”
岭儿捧着酒碗,也喝得醉淘淘:“没有……没有,小姐怎样都是最好的!”
景笙拎起酒坛,站直身,大口灌饮。
酒水自唇角溢出,沾湿了素色长衣,洇成蜿蜒的水流痕迹。
重重将酒坛一放,景笙倒退两步,直退入院中。
被酒气熏染微红的脸颊美的剔透,淡色的瞳仁浮起迷蒙的水汽。
景笙扬起袖,翩跹的白衣在空阔的院中纷扬飘舞,瞬间便如腾飞一般,三千发丝漾出惊心动魄的弧度,纯白夹杂墨黑,夜雾蒙蒙,几如谪仙。
那一瞬间,岭儿呆呆的看着景笙。
无端生出了仿佛怎么也抓不住眼前人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触之不及。
春日的深夜,更深露重。
岭儿痴痴笑了,是啊,她的小姐也本该是这样的。
十四章
时日飞快,眨眼细雨飘零,逼近清明。
景笙看着景府里素色的帷幄,才恍然意识到。
清明是大祭,祭拜先人祈求祖先保佑平安,在古人眼中十分重要,也因此一早府里就忙碌起来,人潮攒动,忙前忙后的准备东西。
不过这些事情一贯与她无关。
回到秋竹院,竟发现岭儿也在收拾东西。
“怎么了?”
岭儿边收拾边说:“一早管侍……正君就派人过来说要我们准备准备也去祭祖。”
景笙疑惑,因为她一直自称身体不好再加上并非嫡出,已经多年老夫君压根没提过带她去祭祖。
岭儿眨眨眼道:“小姐,我听账房的人说,似乎晋王世子也要和我们同去。”
“……”
安稳日子过久了,景笙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有个差点定下的未婚夫君,这一想连带着也想起了老夫君说过要在清明合八字的事情。
景笙忍不住浮起些窘意。
自那日和岭儿醉酒睡到日上三竿后,景笙又小心过了几天平静日子,发现景清之后竟就没来找过她麻烦,诧异之下一打听,景清赴友人的宴,回来路上见到一名绝色公子,当下四处询问,听说是翰林世家李家三公子后,从此整日在家中写些苦情酸诗托人送递,就算出门也是在李府前来回晃荡,期待邂逅佳人。
景笙没料到平日自诩甚高的景清竟然还是个情种,啼笑皆非间也暗自庆幸对方不会再来找麻烦。
正巧临山书院近日又进了一批新书,景笙翻墙翻得也格外勤快。
不知真是巧合还是缘分,出来三次倒有两回遇上那个宁小姐,对方似乎自来熟的很,看见就径直拽了她沿着夜市从巷头吃到巷尾,吃完后拍拍屁股又带着她直奔定国将军府。
本来景笙觉得在女尊世界随便私闯男子的府邸怎么也有些不妥,不想看见宁岚攀着后墙,沈墨在墙内指导的场景后,景笙觉得女尊世界的一般定律放在沈墨身上基本可以作废。
一来生二来熟,等景笙都能带着岭儿身手利落矫健的攀墙而过之后,三人已经习惯每旬都会聚上两三回。
沈雁在前线戍边,沈墨的父亲也早几年去世,沈墨又是独子,诺大的定国将军府说来其实只有寥寥几个人,三人在空阔的府院内闲聊逗趣,也读书习字,也划拳猜酒,怡然自得。
这样的快活日子过久了,这会才想起那位冰冰冷冷的世子,景笙倒真想现在就收拾包袱离开。
祭祖就够麻烦的了,没想还要应付位大少爷。
回想起君若亦看她时那正眼不留一个的神情,景笙叹了口气,果然这安稳日子是过不长的。
景府的祖坟距帝都四十来里路,修在一座深山林园中,原本只是一座小冢园,到了景玉程这一代,由于出了位做到丞相的状元便大肆翻修、拓展,景玉程还在世时曾带景笙去祭过几回,不得不说,确实是个很气魄的墓地,又是山水又是墓形,倒比景府还讲究。
浩浩荡荡几马车的人和物,难得老夫君考虑到景笙特地拨了辆马车给她,看着别人鼓鼓囊囊几箱几袋的装,景笙瞅瞅岭儿挎着的小包,忍不住笑了。
“小姐,还笑,让你多带些,你偏要带这么多……”
景笙抬抬岭儿的包袱,笑:“没事,咱们穷,别跟她们见识。”
岭儿:“……”
正说着,四声此起彼伏的马蹄声奔腾而来,随着一声轻喝,马嘶吼一声,当即便停下。
景笙一侧头,一辆四驾的马车正停在景府门口。
或许说马车也有些不妥,因为它实在不是景笙所熟悉的那种三四个平米,棕木顶黑布帘,两边开着四本书大的小窗口,它更像是……移动的房间,目测至少也二十个平米,鎏金的顶上镶着诺大的明珠,三扇琉璃窗边有一条足够两人行走的走廊,雕梁画栋很是意趣,前面飘扬着深红色藤蔓纹路的帷帘,随风漾起时红杉木的门板隐约可见。
仅仅看外面,景笙已能猜出里面该是有多么奢华,也自然猜得出里面坐的是谁。
马车边走下一位侍童,快速跑到老夫君身前,说了几句,老夫君皱着眉点了点头,这辆马车便也加入了景府的祭祖队伍。
带着这样的车一路,引来的就不仅仅是视线了,清明时节祭祖的家族不少,但几乎都是素色抑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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