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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史事沉思录-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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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寺的官们不给。但该寺的一位小吏,浚县人张泽,却认为,英宗并非历史上晋怀帝、晋愍帝及宋徽、钦二帝那一类昏君,如果他将来重新登位,光禄寺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于是,他便偷偷地弄来酒食,献给英宗。后来英宗复辟成功,“光禄寺官皆得罪,即日拜泽为光禄卿”。[19]“风物长宜放眼量。”区区小吏张泽,不失为是个有历史感的人。
二、酒与宦官
一方面,如前所述,御酒房是由宦官负责管理的。而皇帝每日饮酒的具体事宜,自然也是由宦官司其事。刘若愚载谓:“御茶房秩视御药房,分两班,牌子四员,常行近侍三四十员,职司茶酒瓜果。”[20]另一方面,宦官无人不饮酒,其中有的人,更是名副其实的酒鬼。如臭名昭著的魏忠贤(1568—1627),“性贪饕,善饮啖,尤好噉犬肉”。[21]另一个著名宦官徐应元,经历与魏忠贤很相似,“不识字,幼无行,宿娼饮博”。[22]宦官与宫人等所需酒食,由宦官管理的专门机构“酒醋面局”职掌其事,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约十余员,经管酒面诸物,“与御酒房不相统辖”。[23]宦官中的很多人,性甚贪鄙,贪污、盗窃,司空见惯。时人曾揭发:“酒醋面局,近以本衙门互相攻发,贪迹显著。”[24]
在宦官的经济活动中,涉及酒的,其勒索、受贿、贸易,都是值得注意的。
明朝派往各地负责镇守或采办的宦官,大部分都很贪酷。正德十六年(1521),何孟春(1474—1536)在《除革内官疏》中,曾抨击宦官在云南的种种科敛扰民状,仅昆明县,即“取酒米并捕猎及看草场并数珠等户丁共二百七十九丁”。[25]崇祯时河北真定巡按李模,疏劾分守太监陈镇,到处伸手,“即藁城一县,勒送银壶二把,金盘盏四副”。[26]至于受贿,则不胜枚举。有这样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两个大臣侍讲筵,皇帝请教了他俩很长时间后,说:“先生们甚劳”,命赐酒。太监拿出两只金酒杯,很大,杯中刻有“门下晚生某进”的字样。此某不是别人,正是这两个大臣,在拍大宦官马屁时特意铸造的,而这个宦官垮台后,家产被抄一空,统统归入皇家内库中了。这两个人模狗样的讲筵官,在此时此地见到自己的罪证,既惭愧,又害怕,赶忙叩头告辞。[27]而在大宦官刘瑾(1451—1510)的抄家物资中,即有“金银汤(按:应系酒之误)盅五百”。[28]虽然比起他被没收的“金二十四万锭,碎金五万七千八百两”[29]等令人惊诧的巨额贪污、受贿的财富来说,只能说是小意思。但对平民百姓来说,即使是做梦,也不敢奢望拥有如此多的金银酒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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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酒与皇帝(3)
明朝大约从成化年间起,宦官开始经商,正德时全面开铺。大体上包括经管官店、监管皇店、贩卖私盐和其他物品、私开店房等。太监于经“首开皇店于九门、关外、张家湾、宣大等处,税商榷利”,[30]“科取扰害,人皆怨咨”。[31]宦官经营的官店,最著名的有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等(按:均在今王府井大街一带),每年所贩来的烧酒,即约有四万篓之多,大曲约50万块,中曲约30万块,面曲约60万块,京城自造细曲约80万块,四直大曲约10万块。[32]显然,他们经营的酒、曲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在明朝后期激烈的政治斗争中,酒也成了特殊的工具。穆宗朱载垕(1536—1572)死后,大学士高拱(1521—1578)在内阁中大哭道:“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大宦官——集司礼监掌印、督特务机关东厂内外大权于一身的冯保闻讯后,立即在后妃前进谮。高拱被罢官后,冯保仍不罢休,必欲置高拱于死地,以彻底铲除这个政治上的老对手。他与张居正勾结起来,设下一个可怕的政治陷阱:收买被东厂关押的囚犯王大臣,在他的袖子里放了一把刀,让他诬告高拱对朝廷不满,派他行刺皇帝。这是弥天大罪,如果一旦狱成,高拱将被千刀万剐,并株连九族。但是,当锦衣都督朱希孝等对王大臣正式审讯、严刑逼供时,王大臣走投无路,大声呼叫:“许我富贵,怎么又拷打我?我在什么地方认识高阁老!”朱希孝一听,觉得此案实在是关系重大,牵涉冯保的阴谋诡计,哪里还敢再审?杨博、葛守礼等大臣,都保高拱,力辟其冤,张居正迫于众议,也不得不装模作样地批评冯保几句。冯保见阴谋败露,便杀人灭口,“乃以生漆酒瘖大臣,移送法司坐斩”。[33]生漆酒,不知是否即将生漆置于酒中制成?这是一种特制酒,看来除了用于害人外,不会有其他用处。
晚明宦官专权,特务横行,冤狱林立。人们如果稍有不满,议论一下国事,发一点牢骚,往往便会大祸临头,甚至惨遭杀害。魏忠贤把持朝政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僇,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34]“而士大夫无一夕敢舒眉欢宴,坐谈间无一语敢稍及时事”。[35]在这种鸦雀无声、全国笼罩着一片恐怖的气氛中,如果喝酒的人不小心,发牢骚、骂娘,便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这是生活在政治局面正常状态下的人们所难以想象的。史载:“有四人夜饮密室,一人酒酣,谩骂魏忠贤,其三人噤不敢出声。骂未讫,番子(按:东厂及锦衣卫派出的特务)摄四人至忠贤所”,您猜结果怎样?“即磔骂者”,骂魏忠贤的人被剥皮、碎割,其余三人吓得魂飞魄散![36]还值得一提的是,东厂特务的酷刑,就叫“干醡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37]呜呼,酒也,“万恶假汝名以行之”!
当然,在宦官与酒的问题上,不能简单化地认为宦官专干坏事,毫无贡献可言。不,宦官人数众多,人品、才能,参差不一,其中的某些佼佼者,对明朝的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38]有的宦官精于酿造技术,保存制酒秘方,这对酿酒业的发展,无疑起了促进作用。谢肇淛(1567—1624)在评论宦官所酿之酒时说:“大内之造酒,阉竖之菽粟也;而其品猥凡,仅当不膻之酥酪羊羔。”[39]这种一笔抹杀的论调,显然有失公允。爱屋及乌,未必可爱,而恨屋及乌,则未免可笑了。
三、酒与政风
明初左丞相胡惟庸(?—1380),是被朱元璋坐稳全国第一把交椅后“烹”掉的“功狗”之一。《明史》将他列入《奸臣传》。近来有人著文为胡惟庸全面翻案,认为他的那些罪状,乃罗织而成,纯属朱元璋一手炮制的冤狱。这当然是可以研究的。但胡惟庸此人,身居高位,生活奢靡,政风不佳,而其贪酒好饮,又不能不影响他的“齐家治国平天下”。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挖空心思,养了十几只猴子,像人一样,穿上衣服,戴上帽子,经过训练后,这些猴子能行拜跪礼,会打躬作揖,还会跳舞,而吹的竹笛,居然声音悦耳。如有客人来,便叫猴儿们“供茶行酒”,“称之为孙慧郎”。[40]史书还记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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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酒与皇帝(4)
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传。帝怒责之,曰:“中原兵焚之余,民始复业,籍户买马,艰苦殊甚。使皆效尔所为,民虽尽鬻子女,不能给也。”青捕盗于代县。平凉侯费聚奉命抚苏川军民,日嗜酒色。帝怒,责往西北招降蒙古,无功,又切责之。二人大惧……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尝过惟庸家饮,酒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二人益惶惧,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41]
看来,胡惟庸常在家中与一些对朱元璋不满,而又沉湎于酒的大臣,在一起痛饮,于连连干杯声中,策划阴谋。甚至在自己家的井上做文章,“隔墙别凿一孔,与井相通,日输甘旨转注之,讹言醴泉出,以惑上听”。[42]据说,他以此来吸引朱元璋亲自去观看,预先埋下武士,图谋不轨。幸亏太监云奇侦知之,使朱元璋识破了胡惟庸的诡计,将他逮捕。如此看来,胡惟庸的垮台,与酒的关系是很大的。这样的记载,今天我们如想一笔勾销,又谈何容易。
最近几年,有的海外学者对严嵩(1480—1569)的评价,提出新的看法,这无疑活跃了学术气氛。其实,清初修《明史》时,对严嵩的评价,就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最后否定了为严嵩翻案的意见。[43]我认为,不管怎么说,严嵩父、子(严世蕃?—1565)的贪得无厌,是千真万确的,实属人所不齿。当时京中称严氏父子为“钱痨”,而且荒谬绝伦的是,据说“父子聚贿,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按:即盛大的庆祝宴会)。凡五高会矣,而渔猎犹不止”。[44]这实在是旷古奇闻,天大的笑话。也许这条史料,未可尽信。但是,严嵩父子用各种非法手段聚敛的财富,又何啻是“五高会”,亦即五百万两。现仅将严嵩垮台后被抄物资清单上的酒具部分抄录如下,相信只此一端,也足以使吾人为之瞠目:
金酒盂九个(共重二十四两八钱)大金酒盂十个(共重三十六两二钱)中金酒盂十个(共重二十九两三钱)小金酒盂一十一个(共重三十二两)金酒盂三个(共重一十两零八钱)金双鱼耳龙字酒杯二个(共重三两二钱)金素日月耳大圆酒杯二个(共重五两九钱五分)金寿星仙人劝酒杯十个(共重四十七两五钱)金寿字双耳圆酒杯六个(共重一十两零五钱五分)金毕吏部酒缸一个(重五两八钱)金嵌宝螭耳酒杯二个(共重八两三钱)金嵌宝菊花酒杯三个(共重四两一钱)金嵌宝葵花酒杯一十九个(共重三十六两三钱)金嵌宝无耳葵花酒杯九个(共重一十一两二钱)金嵌宝莲花酒杯二个(共重三两二钱)全嵌宝圆酒杯二十八个(共重五十六两五钱四分)金嵌宝八角酒杯二个(共重四两四钱)金嵌宝石酒杯二十七个(共重四十一两五钱)金酒壶四把(共重三十七两)金酒盘一个(重一十一两一钱)金酒杯二个(共重一两九钱)。[45]
这些金酒杯、酒盂、酒缸的重量,即不下一万七千余两,而其实际价值,又绝对不是仅以重量所能显示的。且不论所嵌宝物的珍贵,制作这些精美绝伦的酒器,该又耗费多少巧匠的心血!
况钟(1383—1442)是明代著名清官。一曲《十五贯》,天下知况钟;他与因《海瑞罢官》而闻名天下的海瑞(1514—1587),在现代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况钟先后任苏州知府13年之久,除弊政,惩凶顽,修水利等,使他深受百姓爱戴。他很注意酒的节饮,在宣德五年(1430)的《填注善恶簿榜示》中,即抨击“城市富民奢侈太甚,缙绅族亦复有然。锦绣铺张,梨园燕饮,率以为常”。[46]要他们在“榜示之后,各崇俭仆”,“永革敝俗”。在宣德七年五月的《填注善恶簿榜示》中,更严厉禁止酗酒。[47]这对保证江南社会秩序的安定,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与况钟辈截然相反的是,明代有些贪官、昏官,尸位素餐,惟知以酒食为乐,遭到百姓的唾弃,留秽名于百世。据说,有一官“嗜酒怠政,贪财酷民”,断事稀里糊涂,百姓怨恨,便作五言诗一首,对他加以无情的鞭笞:“黑漆皮灯笼,半天萤火虫。粉墙样白虎,青纸画乌龙。茄子敲泥磬,冬瓜撞木钟。但知钱与酒,不管正和公。”[48]有个松江“父母官”的故事更典型,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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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酒与皇帝(5)
松江旧俗相沿,凡府县官一有不善,则里巷中辄有歌谣或对联,颇能破的。嘉靖中,袁泽门在郡时,忽喧传二句云:“东袁载酒西袁醉,摘尽枇杷一树金。”盖泽门有一同年亦袁姓者,住府之东,颇相厚妮,时有曲室之饮,故当时遂有此谣。人以为沈玄览所造,遂以事捕之,瘐死狱中。沈平日有唇吻,善讥议,然此谣实不知其果出于沈否也。[49]
这个姓袁的松江郡守,经常与同年饮于曲室,还能有多少心思置于政事?百姓传联讽之,竟不惜制造冤狱,将人整死,专制淫威,令人切齿。与这个“西袁”堪称一丘之貉的,还有一个姓名待考者,其人其事,一直作为笑柄在民间流传:
明季一知州,日以酒色为事,民词案牍从无清理,一切委之吏目。其吏目亦无明白审办者,一味颟顸了事。时人为之语曰:“知也糊,目也糊。”两官风闻入耳,严捕之,得诵是语者二人,鞫之。一供是买猪者,猪牙赚渠钱不知多少;一供是买木者,木客赚渠钱不知多少;故二人偶语“猪也糊,木也糊”。此一时遁词,流传至今,竟为市井口号。[50]
吴语猪、知同音,而木、目谐音。这两个无视民瘼,惟知沉湎酒色的知州、吏目,在百姓心目中,事实上被看成与猪、木同类。民之口诛,严于斧钺,此又一实例也。贪官污吏,应当为之胆寒!
嘉靖时山东临朐人冯惟敏(1511—约1580)在涞水县当知县,治绩甚佳,嫉恨者竟“诬以卖酒”,致使落职。冯惟敏因此“戏为县官卖酒”,作套曲《双调新水令》,极尽讽刺之能事,堪称绝唱:
……〔驻马听〕画戟高牙,不比寻常卖酒家;香车驷马,非同小可泼生涯。草刷儿斜向县门插,布帘儿飘飒谯楼下。忒清高真秀雅,把厅堂净扫新装榨。……〔得胜令〕一个掌柜的坐官衙,一个写帐的判花押,一个承印吏知钱数,一个串房人晓算法。这一个呆瓜,不吃酒便要当堂骂;那一个油花,不要钱就将官棒打。〔沉醉东风〕一个个攘帐的翻盆弄瓦,一个个少钱的带锁被枷。假若系良民且休索,是穷鬼饶他罢。帐难清屡次驳查,展转那移下笔差,定问拟知情枉法。……〔折桂令〕琴堂中满泛流霞……醉汉升堂,糟头画卯,酒鬼排衙。五更筹双双双一迷里投壶打马,三通擂咚咚咚都做了击鼓催花。钞不料罚,价不争差,只图个脱货求财,胜强如害众成家。……[51]
全曲嬉笑怒骂,真令人忍俊不禁。但透过这支妙语联珠的套曲,我们倒也可以从反面窥知,明朝的“官倒”,还不敢倒卖酒,否则就要被人告发。
陆容(1436—1494)有谓:“古人饮酒有节,多不至夜……长夜之饮,君子非之。京师惟六部十三道等官饮酒多至夜。盖散衙时才得赴席,势不容不夜饮也。”[52]由此可知,明中叶堂堂京中六部十三道官员,很多人都爱深夜饮酒。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凡是酒风大炽日,常是政风败坏时。明中叶后,政风日差,国运渐衰,这与占据高位的大官们纵酒怠政,也是不无关系的。到了崇祯年间,各种社会矛盾、政治矛盾日益尖锐,很多官吏白天忙于钻营门户,“及夜,又有呼庐鬪彩之会,飞觞引满,耗竭神情,虽职司章奏,无虑万端,亦但主吏奉行,官曹初不曾省视”。[53]“而世家子弟,向号淳谨有法度者,多事豪饮,以夜为昼。”[54]显然,他们互为表里,争相腐败,在一天天烂下去,走向灭亡。
四、酒与法
至今民谚有谓:“酒是色媒人”、“三碗酒下肚,恶向胆边生。”显然,纵酒犯法,是古今极少数酒徒的通病,或者说,酒往往是犯罪的诱因。明代著名政治家顾璘(1476—1545)曾一针见血地说:“夜饮晏起,乃奸盗所由始。”[55]那些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更无一不是酒鬼。这伙人即使下了大牢,偶得酒,也看做命根子一样。明人小说中曾描写有个叫杨洪的捕快,为侦破一件冤案,弄了些酒肉到狱中给强盗们吃,你看强盗们的那吃相,那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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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酒与皇帝(6)
杨洪先将一名开了铁链,放他饮啖。那强盗连日没有酒肉到口……一见了,犹如饿虎见羊,不勾大嚼,顷刻吃个干净……那未吃的口中好不流涎。[56]
用砒霜下酒毒死人命,固然是奸夫淫妇、人面兽心者惯用的伎俩,如:同上引书曾描写正德时的李承祖,被继母焦氏用砒霜下入酒中毒死,死前痛苦万分,惨不忍睹:
须臾间药性发作,犹如钢枪攒刺,烈火焚烧……不消半个时辰,五脏迸裂,七窍流红,大叫一声,命归泉府。[57]
而用蒙汗药下入酒中,劫人钱财,甚至杀人的犯罪勾当,则更使人有扑朔迷离、目瞪口呆之感。方以智(1611—1671)曾记载:
莨菪子、云英、防葵、赤桑陆、曼陀花皆令人狂惑见鬼。安禄山以莨菪酒醉奚契丹坑之。嘉靖中妖僧武如香至昌黎张柱家,以红散入饭,举家昏迷,任其奸污,盖是横唐方。周密言押不庐可作百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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