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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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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觉得他很可怜?”李寻欢问道。
“我只希望,当你们的车经过他时能够停一停,让他搭一程。”
李寻欢何曾不是这样想的呢?所以当他再次坐下时,虽然又从车座下拿出了香木开始雕刻,可是耳朵却一直在倾听,仿佛要从风声马嘶之中听出那阵轻微的脚步声。
他的精神已不能钻心在他的刀下,久久才能在香木上落下一刀。
偶尔,他还要打开窗户,看一看落在马车旁,仿佛永远与它平行的那一行足印。这一行足印就像他一样,从遥远的北方而来,缓缓地向遥远的南方而去,简直就像是他自己落在这片皑皑茫茫的雪地上一样。
李寻欢竟越来越期待,期待能够看到留下脚印的那个人,他甚至已在心中描绘对方的样貌,是高大还是削瘦,老者还是青年……他的眼中一定也有着同样的寂寞!
只是他并不知道,有一双眼睛,正紧紧地盯着他,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林仙儿此时也已和李寻欢一样,万分期待着见到足印的主人。
甚至,她比他更要期待多一些。
会是谁呢?她猜不到,一点也猜不到。但是她看得出,李寻欢对这个人的兴趣很大。太大了,每一次他推开车窗,看一眼外面,他的嘴角就会捎上多一点的笑意。那是真正的笑意,温暖、快乐,竟将他满身的寂寞冲淡了许多。
当虬髯大汉的呼喝声响起,当马车疾行的速度缓缓降下时,李寻欢周身的气氛都雀跃了起来。
当李寻欢推开车窗,看着车外并未停下脚步,依旧在缓慢而坚定地向前行走的少年时,禁不住轻轻地愉悦地笑出声:他已等待了许久,终于得偿所愿了!
而车内的另一人,手指已不可遏止地颤抖了起来。
林仙儿的心都已颤抖了起来。
然后,她竟看到李寻欢放下了手中的木像、手中的小刀,目光中带着被春风吹拂过的温情笑意,推开了车门,走到了车厢外。
她以为自己看到的已足够多,却想不到竟还听到李寻欢用饱含愉悦与期待的音调,向车外的人打着招呼:“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注2)
难道他和他认识?竟然就这样熟稔地招呼着对方,热情地要载他一程?
不,林仙儿肯定李寻欢绝对不认识车外的人,他这样热情只因为他早已对这个人有了关注,有了兴趣,他此刻愉悦的心情、温暖的笑意,全都因为车外的这个人。
他分明就是在——搭讪!
林仙儿觉得她赖上李寻欢真是做得对极了,看,只不过一天的时间,她就已经看到了奸※情,这么愉快、这么温暖的奸※情!
她只希望,站在车外的并不是一个女人才好。
如此好奇如此忐忑,林仙儿伸长了脖子,越过李寻欢高大的身躯,向外看去,终于看清了那个留下足印的人是个什么模样。
碍眼的林仙儿(修)
她看到的是一个少年。
少年的脸是好看的,英俊!尽管苍白也是好看、英俊的。浓的眉大的眼,坚%挺的鼻子,瘦削的脸上两片薄薄的唇紧紧地抿着。
少年的腰背一直挺得直直的,从头到脚犹如一根标杆,笔直地立在风雪里,不畏惧严寒,不畏惧寂寞。
他的眼神就像一匹孤独的雪狼,孤单、冷漠,却又坚强、倔强,绝对不会向这残酷的大自然屈服。
林仙儿在李寻欢身后看过去时,这英俊、冷漠的少年正手握剑柄,只因在前一刻,由于他的不搭理,李寻欢说了一句话——“你是个聋子吗?”——李寻欢在激将,但是对单纯的人,激将法永远都是有效的。少年对他的话终于有了反应,不再是全然的无视。
而林仙儿在看到被少年冻得发白的手紧紧握住的剑时,已猜出他是谁。
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个人会用一块破铁片当作武器呢?三尺长的铁片,莫说剑锋、剑锷,就连剑柄都没有,少年握住的地方不过是钉在铁片上的两块软木。
这样奇特的武器,这样简单得近乎马虎的一把剑,林仙儿怎么可能还认不出他是谁?只是她还是要忍不住想,与电视剧中的形象相差未免太多了,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阿飞竟然是这样孤寂的一头荒原野狼。
难怪李寻欢会这么在意这名在风雪里留下足印的人,难怪他会这么热情地相邀希望能够载他一程,因为命运已经许下承诺,让他们日后的生命紧紧地牵绊在一起,像两根铁丝彼此缠绕。
他们会荣辱与共,一起经历最深重的灾难,彼此照应、爱护。最后的结局是他们像前辈那样退隐江湖,得到真正的安宁生活。
甚至,他们还要共同养大一个孩子——叶开。
但是现在的阿飞还不知道他和马车上的这名男子之间会发生怎样的命运纠葛——或许李寻欢已经有了隐隐约约的感应,可是他依旧只是笑着问这少年要不要上来喝一杯酒,被拒绝,便又问,等少年有钱了,肯不肯请他喝杯酒。
少年瞪了他一眼,林仙儿猜想阿飞大概要认为李寻欢是个得寸进尺的无赖了,像这样蹩脚的“搭讪”真是对不起李探花的风流名声。
可是少年竟然答应了:“好,我请你。”
这一回,瞪眼的人就成了林仙儿。她一时之间竟然完全搞不懂这两个男人之间的相处之道,难道这段深刻浓烈犹如爱情的兄弟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
她真想一脚踢在大笑着的李寻欢的屁※股上,将他整个人踢到阿飞的怀抱里!叫他笑,叫他笑,竟然为了这么一个简单轻易的承诺就大笑了起来,最后还将阿飞放走了!
真是没追求!
李寻欢笑着目送阿飞渐渐走远。当少年的身影化作一个小小的点时,他忽然低下头猛烈地咳嗽了起来,可是他含在嘴角上的笑意却没有因为肺部难忍的疼痛而有丝毫的淡化。
“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的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注1)
李寻欢笑着对虬髯大汉说道。
“你既然知道他那么天真,那么老实,那你为什么又要轻易地放他走呢?你就不担心他被路途上饥饿狡诈的野狼叼走?”
当李寻欢走进车厢时,林仙儿慵懒地倚在座上看他。
“为什么要担心?他本已就是狼,只要经历得多些,再狡诈艰险的狼狐也不能将他叼走,反而要担心会成为他的猎物。”
听到这样的回答,林仙儿心满意足,笑得顾盼生辉,媚眼乱抛:“你喜欢他。”
若这还不是喜欢,她的一双狼眼就是瞎的!
“我喜欢他。”李寻欢的眼里绽放出愉悦轻松的光彩,他的确很喜欢这个表面沧桑内心天真的少年。
“我也喜欢他。”林仙儿笑,甜甜地笑,像个初恋的女孩儿,“你不要跟我抢。”
李寻欢脸上明媚的笑顿时消失,他想不到林仙儿会这样说——她竟然会喜欢那个少年?这怎么可能?像她这样的女人又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无权无势的男人?!
她竟然还要求他别跟她抢!!!
这一刻,李寻欢不是没想过将林仙儿这妖孽扔出车外,可是他知道就算这样林仙儿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跟着他,或者,追上脚程并不快的少年——那样只会更糟糕!
李寻欢虽然没有将林仙儿扔出车外,可是已经有些看她不顺眼:一个会对自己下毒,先将自己逼入绝境,以此胁迫别人达成目的的女人,李寻欢怎么能够放心那名少年与她有所牵扯?少年还只是一只未经历太多的幼狼,而林仙儿却已经是一只成精的狐狸,李寻欢是万万不能袖手旁观,坐视自己中意的人被林仙儿“叼”走的。
饭铺里,李寻欢坐在角落的一张方桌后面,手里拿着刀和香木,精心地雕刻着,偶尔他会抬头看一看,看一看门口进来的是谁。
他的位置本来极好,虽然偏僻,但是正对着门口,谁掀开厚厚的门帘走了进来,或者出去,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可是,现在,林仙儿却偏偏坐在了对面,巧笑倩兮地看着他。虽然她身形单薄,却能够挡住他的视线——每当他抬起头去看外面,林仙儿都会做一些小动作挡住他的视线。
她根本是故意的!!!
“你一定要坐在那儿?你不冷?”当被林仙儿第三次挡住视线时,李寻欢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林仙儿笑了笑:“不冷,我喜欢看着你吃饭,再冷我的心都是热的,胃口也好。”
似说了害羞的情话一般,林仙儿腼腆地红了脸:“你要是怜爱我,不愿意我受委屈,可以跟我换换位置——你那边离火炉好近。”
林仙儿不无羡慕地看了一眼李寻欢身后的火炉。她坐在这儿怎么可能不冷?可是她就是要坏心眼儿地坐在这里——不认识李寻欢她还真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小心思这么多,他正对着门口坐着,待会儿阿飞进来了,他一眼就能见到阿飞,阿飞也是第一眼就能见到他。
这样门帘一掀开,眼对眼看着,像诗里写的那样“含情脉脉、相望无言”,彼此心中不生出些异样的情意来才怪!
心思这么多,难怪是情场上的杀手。
林仙儿偏偏就要坐在这个位置上,不让他看,碍他的眼!
李寻欢却是真的无奈,他知道这个女人的脸皮一向很厚,刚刚才说过喜欢那冷漠的少年,现在又对他“打情骂俏”,只是碍眼终究是碍眼:“你要是觉得这边暖和,就坐到我身边来,我难道会吃了你?”
“你是真的想要我坐在你身边?”她不答反问。
“我只是不想你坐在门口受冻!”他巧妙回避。
“那好,”林仙儿笑嘻嘻道,“李大※爷诚心相邀的话,我又怎么能推辞?只是,总要有点好处才行。”她的视线落在了他手里的小刀上。又薄又锋利的小刀,虽然只是凡铁锻造,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保命符。
她初来乍到,穿越到这个武侠世界,人生地不熟,神功未成之前,保命符自然是越多越好。
李寻欢粘着刀的两根手指轻轻地在刀面上摩挲,他想不到林仙儿竟然想要他的飞刀,难道这个女人正面临着危险,急需一张保命符?他虽然隐遁关外已经十年,但是若有人拿着他的刀想要在危难关头保住自己的一条性命却也不无机会。
又或者,林仙儿想要的不是一张保命符,而是一道催命符?利用小李飞刀的名声为非作歹?
林仙儿眼珠儿乱转,笑嘻嘻地催促:“给不给?最多一盏茶的功夫,人就该到了!”
最快的剑(修)
男人没有不会喝酒的,不同的男人喝酒的方式却又不同。
有的男人喜欢用杯子,倒一点儿,慢慢地饮用、品尝;
有的男人喜欢用碗,敞口的碗敞开了喝,大坛子的酒就放在手边上,酒一碗一碗地倒,那才叫爽快;
有的男人却连盛酒的杯具都不要,直接就着酒瓶口对口一口一口地灌,灌得恣意畅然、风情无限!
金狮镖局,“急风剑”,诸葛雷,他就爱拿着大碗,盛酒,大口地喝,衣襟敞开——纯爷们儿,就是在这样的大风雪天里,诸葛雷也依旧、绝对是纯爷们儿地衣襟大敞。
三个一同在刀尖上舔血的兄弟聚在一头,一大坛烧刀子,辣在人的喉咙里,那滋味,多么带劲?
诸葛雷哈哈大笑,他的两个兄弟一向有眼力知厉害。此刻,好两个家伙,正当着美女的面争相提起当日他一剑刺死了“太行四虎”的英雄事迹。
道上混的谁不知道“太行四虎”的厉害、凶悍?可是那又怎么样,就是这样厉害、凶悍的“太行四虎”也得死在他的快剑之下。何况他杀了危害一方的“太行四虎”,已经不仅仅是自卫,保护自己的镖师不被劫杀,更是上升为义举,替天行道的义举。
金狮镖局的诸葛雷,杀死“太行四虎”的“急风剑”绝对是一个大英雄——自古美女爱英雄,坐在他对面的美妙女子怎能不对他倾慕?更何况她身边坐着的男人是个病痨子!
可是这个样貌妖娆得像只猫爪子一样总是在男人的心口上乱挠的女人,就是不看他。不看他也不看别人,只低着头看着手里的一把小刀,反复地捏在手上把玩,好像那是什么精贵的物件一样。
可是那把刀就是诸葛雷也知道并不是什么精贵的东西,不过是块凡铁捶打而成,式样也不好看,连一点花纹也没有。
可是这个女人喜欢,喜欢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面泛桃花的样子,恨不得在它上面亲上两口。
诸葛雷终于忍不住,倒了碗酒凑到了女人跟前,将碗里的酒一口喝尽,扔在了桌上。他故意在女人面前将衣领拉得更开,好让这个一脸春情的女人看看,看清楚看明白,比起她身边的病痨子,他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汉子,才能让她知道什么叫做真汉子。
可是人家就是不看他,一眼也不看他,连病痨子也不看他,甚至还皱了皱眉,本就低着的头低得更低,似乎不敢看他。
孬种!
诸葛雷冷哼,这样的男人,活该戴绿帽子,这么漂亮的女人就是跟了他也会跟别的男人跑掉。
诸葛雷当然一点也不介意亲手给这个他看不起的病痨子戴上一顶绿帽子。
诸葛雷将自己的胸膛挺了挺:“你的男人给不给得起你钱?”
那女人听到他问话,终于抬起了头,媚笑媚笑的,眼神儿都带着丝勾着钩,将他的眼他的心勾在了上面:“我的男人?”她笑了笑,不怀好意地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一眼,那男人却仿若未闻,依旧低头刻着木头,好像那块木头才是他的女人似的。
“我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他给的,你说他给不给得起钱?”林仙儿笑了笑,她觉得做美女也是很“苦恼”的,总是会惹上一堆“麻烦”,幸好她总能很好地处理掉这些麻烦。
“除了钱呢?”诸葛雷抖了抖胸前的两块肌肉,那女人便瞪大眼瞧着那两块硬肉。
——好胸肌!
——好身材!!
要搁21世纪,妥妥的健身教练肌肉明星,绝对能把施瓦辛格比下去。
林仙儿真想朝对方竖起大拇指!
诸葛雷以为这个女人已经被自己的男人味所迷。沐浴在林仙儿“色&眯&眯”的目光中,男人已然有些飘飘然,对于始终沉默的病秧子更加不屑:想要留住女人,尤其是漂亮又“好色”的女人,光靠钱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美人儿偏偏在这时候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我就爱钱。”
诸葛雷想不到这个美人儿竟然这么肤浅,瞧不上英雄的他,却为了钱甘愿留在一个病痨子、假男人的身边——肤浅,太肤浅了!!!
但是肤浅也有肤浅的好处!
“能给你钱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诸葛雷说。
“我知道,你一定能给我更多的钱。”林仙儿挽起耳边的碎发,笑得很甜很单纯,“我都知道的——所以,你只要杀了他我就跟你,到时候你想要玩什么我都乐意陪你玩。”
好肤浅的女人!好恶毒的女人!!好淫%荡的女人!!!
诸葛雷哈哈大笑,眼角的余光正在瞟那个病痨子:自己的女人当着自己的面要别的男人来杀自己,若这样还没有点反应,那这个男人可真的不是个男人,而是个死人了!
男人终于有了动静,他抬起了脸,看向身边美艳的女人,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问道:“你一定要这样才高兴?”
这时候,美人儿已经不去看他了,而是抬头继续对着诸葛雷笑嘻嘻地说话:“死了人,红艳艳的血洒出来是不是特别好看特别喜庆?”
诸葛雷本想说一句“再好看再喜庆也比不上你”,可是话才说了一半,他就看清楚了病痨子的长相,然后他就萎了,像这个季节的蛇一样萎了,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李……李……你……你……”
“你可以滚了!”李寻欢皱了皱眉,他喝酒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他本已经为了避免被诸葛雷认出而低下头避开了脸,想不到这个家伙偏要来招惹林仙儿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
诸葛雷原本还想说些场面话撑撑自己的气势,可是在小李探花面前他哪里还有什么气势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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