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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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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林仙儿挽起耳边的碎发,仿佛一个甜蜜的小女人。
“我要你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龙啸云的眼蓦然深沉、阴狠。
“谁?”林仙儿虽在问,心中却隐隐有了一个不好的答案。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小李探花——李寻欢!”龙啸云回道,当他说到“李寻欢”这个名字时,已经在咬牙切齿!
林仙儿脸上的笑也因为这个名字而变得苍白,她的嘴唇甚至已在颤抖,仿佛凋零的花。
对“林仙儿”而言,这实在是一个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答案:一个勾引李寻欢、名叫林仙儿的女人?她忽然很想逃,逃得远远儿的,不再出现在这群妄图利用她钓大鱼的臭男人面前!
赖上李寻欢(修)
林仙儿直板板地躺在床※上,她正在装死。
三个月前她被林诗音认作干妹妹,三个月后她顺利地顶了干姐姐的名头,成了新一届的“天下第一美人”。现在,她就住在林诗音的表哥——李寻欢以前住着的冷香小筑内,因为十天前她告诉林诗音她喜欢这个传奇一般的男人,她已经到了少女怀春的年纪。
就像当年李寻欢为她所做的一切,林诗音虽然痛苦,但是依旧决定成全自己最爱的男人与最疼爱的妹妹。她自己纵然不能再和他在一起,却依旧希望他能够得到最好的,而天真活泼、美丽大方的林仙儿无疑是她心目中最好的人选。
门“哆哆哆”地响着,正有人在用力地敲着它,恨不得在上面敲出个窟窿。
林仙儿却依旧在装死。
因为美貌、可爱的个性,还有龙啸云夫妇赋予的显赫背景,她就像花朵吸引蜜蜂一样将很多男人吸引到了兴云庄。每天晚上都会有人影在她卧房的门前窗下徘徊,但是敢直接敲门的却只有一个人。
龙啸云!
林仙儿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是一具听不到动不了的尸体。她知道在龙啸云的眼里自己只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她没去辩解,因为“事实”如此没得辩解。
可是她绝不去给他开门,绝不去给一个被妻子赶出房门,憋着一肚子火没处发泄的男人开门。
月上梅梢,孤男寡女,林仙儿就是用脚拇指都能想得出这个伪君子、真losser想要干什么!
傻※子才去给他开门!
金九龄可没说过她要免费被人嫖,她是来协助查案的,不是来做援※交的。
龙啸云一直站在门外,只是敲门从不叫林仙儿的名字,因为他也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牵连了整个计划。今天,像往常一样,当林仙儿数到九十九下的时候,“哆哆”声停了,然后就听到龙啸云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林仙儿翻了个身,眼睛却蓦然睁开,张得老大,然后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本红皮小册子。这其实并不是一本小册子,而是一本武学秘籍,却又不仅是一本武学秘籍。
当林仙儿在这间李寻欢住过的冷香小筑里,在书架上的暗格子里找到这本小册子时,她才真正确信了一件事情,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原来穿越女主真的都是有金手指的,而且这金手指的光芒耀眼得连她自己都不能直视。
她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竟还得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学秘籍!
《怜花宝典》,那个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一代大侠沈浪的“姘头”王怜花,其穷尽毕生所学而成的大集合,这样一本旷世奇作竟然落在了她的手里,天意,真是天意!!!
她差点因为仰天大笑而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这本册子不仅记载了王怜花所习练的武学,其他绝学——医毒卜暗,更是无所不包,说是金手指都已经委屈了它。
自从找到了它,林仙儿每天夜里都要耗费数个时辰,将上面的东西誊抄。她不敢将它直接拿走,唯恐小筑的原主人回来了发现东西丢了,那么第一个要怀疑的必然是她。
可惜的是册子上的东西所涉太广太杂,也太深,她根本不敢用心力去记忆,就怕一不小心走火入魔——王怜花这个邪魅张狂的小受受,天知道会不会在自己的著作中也留上一手,贻害后人!
至于为什么李寻欢的书架上会藏着王怜花的著作,林仙儿才不去管它。以李寻欢的为人也绝不会吃饱了没事干藏本假书在暗格里,何况这本书上还压着一瓶极好的竹叶青。
如此又过了十天,林仙儿只剩下一页纸就能誊完整本《怜花宝典》的时候,龙啸云带着一个包裹找上了她。将包裹扔在桌上,龙啸云冷漠地告诉林仙儿,由她勾引李寻欢的计划可以开始了。
林仙打开包裹,当她看到里面放着的轻薄裙纱时,整个人都愣住了:“龙四爷,难道你的那位兄弟现在在遥远的大理吗?”这个下流胚子,竟然要她在这么冷的大冬天穿着薄纱裙去勾引男人?这根本就是要她去送死好么!
“当然不是,”龙啸云冷冷地回道,“他一路坐车从北方而来,已经走了半个月,至多不过十天就能到保定城。”
保定城就是这里,这里正下着皑皑的大雪,林仙儿一脚踩下去积雪能没过她的脚踝,可是龙啸云却要她穿着这件薄衣裳去勾引男人。
“我能不能不穿这件衣服?”林仙儿拉扯出衣裳,这么性※感的衣服,龙啸云真的确信他的兄弟、情敌吃这一套?
林仙儿嗤之以鼻,若是李寻欢会被这些迷惑住,他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又怎会纠葛得那么深那么久?
龙啸云此举与其说是要她成为李寻欢的女人,不如说是利用她难堪的身份去羞辱李寻欢,羞辱他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
真是可笑、可耻的动机,李寻欢当年是怎么瞎眼和这么个小心眼的男人成为兄弟的?林仙儿真是想也想不通。
她同样知道,龙啸云会特意拿出这件衣服要她穿上,又何尝不是在报复她这些时日来的冷漠对待,在嘲弄唾弃她这个婊※子竟然也想立贞节牌坊的可笑行径?
可是这真不能怪林仙儿,她并非三贞九烈的杜十娘——若他是个年轻英俊的壮小伙,她或许还会笑纳了他。可惜他已老,又未练成中年男子该有的成熟稳重,这就不能怪她看不中他,给他闭门羹吃。
但是最终,她还是穿上了这件薄薄的纱裙,娇※躯隐约地站在李寻欢的面前,抱着根柱子大跳钢管舞。可惜火辣辣的钢管舞点不燃李寻欢眼中的火,更点不燃他身上的火。他好像真的当她是一个歌姬,跳着性※感的异域舞蹈,来为饮酒中的他助兴。
李寻欢的眼里甚至还有一点趣致,毕竟是从未看过的舞蹈,像他这样风流的男人难免会发生兴趣,可是这种兴趣纯粹来自于对艺术的追求——艺术追求得越多性※欲就越低。
最终,林仙儿败下阵,立在原地,松开了柱子。
“你怎么不跳了?”李寻欢抿了一口酒,眼里带着笑意。他也已老,眼角上都布满了皱纹。但是他的眼睛却充满了活力,像春天的花、夏天的草,充满了勃勃的生机。任谁看到他的眼睛都不会认为他老,只会觉得自己还不够年轻。
“我冷了!”林仙儿哆嗦了一下,伸手就要去捞李寻欢身上的被子,可是李寻欢却将它抓得牢牢的,不让她得手。
“你跳了这么久怎么会冷?既然会冷又为什么要穿得这么少?”若隐若现的一件薄纱,李寻欢的视线在林仙儿完美的酮※体上扫着,像欣赏一件上好的瓷器。
“因为有人要我做你的女人。”林仙儿双手用力一抓,李寻欢竟然放手了,让她将自己整个儿地卷进了棉被里,像一只毛毛虫。
“哦?是谁对我这么好,我刚刚从关外回来,他就立刻送了你来?”
“我不能说,我若说了就活不长了。”
“哦?”
“若要做坏事自然就要谨小慎微、心狠手辣,否则就会死得很早,这样的道理你都不懂?”
“确实如此。”李寻欢点点头,“可是,难道将你这样的美人送到我的怀里是一件坏事?”
“当然是,也许不久之后,等你对我疏于防范了,那个人就要我在你的背后插上一刀,插%进你的心窝里去。”
“那我得离你远点。”
“那不行,我得跟着你。”
“我不让你跟。”
“那我就死在这儿!”
刚刚还是一脸媚※态激情热舞的女人此刻竟然变得楚楚可怜了起来,脸上甚至显露出几分坚贞不屈的倔强:“我已经被喂下了毒药,除了这一身衣服什么也没有,如果你不带我走,即便不被毒死我也要被冻死在这里!”
她将手从棉被里伸了出来,伸到了李寻欢的面前。李寻欢将两根手指搭在她的脉门上,发现她竟然真的中了毒,还是慢性剧毒。
忽而她又笑得很媚,将手缩了回去:
“我还特意吩咐了带我来见你的人,如果我没有完成任务,让你抛下了,那么无论是谁受了我的诱※惑要将我带回保定城去拿解药,他都要一刀捅死那个人。”
“而且带我来的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杀手,他的能耐也不错,只要下了命令就一定会做到!”
“你也不用花心思去找他,你找不到他的!”
林仙儿一边说,一边挪到了床边,坐了上去,然后仰面倒在了床※上。她偏头看着倚坐在旁的李寻欢,一张俏※丽的脸上挂着妩媚的笑:
“你说,风流无双的探花郎怎么忍心我这么可爱的女人被活活冻死、毒死在冰天雪地里?”
李寻欢却不看向她,仿佛身边躺着的既不是一个美艳性※感的女人,也不是一只毛毛虫,他喝着酒,然后问道:“你身上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林仙儿完全不介意李寻欢的“不解风情”,依旧笑得很妩媚很开心:“没了,什么也没了,就只有这么一件衣裳,连鞋子都没有!”为了赖上李寻欢,她是绝对绝对不会给对方留下赖掉的机会的。
她已经想好了,与其失败而归,受尽龙啸云的羞辱,还不如跟在李寻欢的身边,或许还能有些奇遇也说不定,至少她能够暂时摆脱成为一只鱼饵的命运。
何况,她记得清楚非常,李寻欢也是一个奸※情多发体质,堪称耽美界里的一朵“奇葩”。身为腐女的她自然要跟定他!
少年阿飞(修)
林仙儿的无赖,多少令人恼火!
“我若执意要抛下你,难道你就坐以待毙?”
“当然不,我会极尽所能让人把我带走,去找解药。”
“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保证要死多少人了——但我可以保证,死的绝对不会只有我一个。”
她真的是心狠手辣,就是死也一定要拖上好多人给她陪葬!
林仙儿甜甜地笑,接过李寻欢手里的貂皮大衣。
若她只穿着龙啸云给的那套薄纱裙,就算能跟在李寻欢身边,也一定会活活地冻死在冰天雪地里。幸好李寻欢不是阴毒的龙啸云,有着一个男主角应有的气度与仁慈。他收留林仙儿为的是不让无辜的人枉死,他甚至还给她衣服穿免得她冻死。
林仙儿从被子里爬了出来,大大方方地将身上那层纱脱下甩掉,然后将李寻欢拿来的貂皮大衣往身上套——李寻欢的行李里没有女人的衣服,而男人的衣服穿在女人身上自然会显得大,却同时也凸显出了女人的玲珑娇小。
穿好了衣服,将裤腿往上卷了卷,林仙儿站在床※上转了三圈,左看右看,问坐在一旁始终未看她一眼的李寻欢:“我穿你的衣服,好看吗?”
李寻欢不理她,她也依旧是不介意。白※皙的脸盘下贴着一圈儿软软浅黄的貂毛,衬得绝色的美人又可爱又俏皮。
李寻欢和他的仆人在这间荒山客栈里只歇息了一晚,只这一晚就招惹上了林仙儿这个祸胎,日后他想想,竟然理不清楚这是福还是祸。
第二天一早,也不等李寻欢主仆的招呼,林仙儿就蹬着过大的靴子爬上了他们的马车。
李寻欢的仆人是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当他看到林仙儿在车上时当即瞪圆了一双牛铃大眼,狠狠地瞪着她,恨不得把她瞪出车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放浪形骸的女人,怎么配和他家少爷同坐?
“你不让我坐车里,难道是要我穿着你家少爷的靴子跟在马车后面跑?”林仙儿故意将那一双过大的靴子伸出车门外,脸上笑颜如花,一直盯着虬髯大汉瞧。她话里的意思很明白:小脚穿大鞋,任谁也没办法在雪地里跟着马车跑。
虬髯大汉一时被她噎得说不出话,于是她又“咯咯咯”地娇笑起来,仿佛风吹过了铃铛:“还是说,你想要我坐在你身边,看你驾车赶马与你说说话?我倒没有和你这样的男人呆在一块儿过哩!”
生平头一遭被个美艳放※荡的女人公然“勾引”,童子之身的虬髯大汉怎么受得了?立即就红了脸,骂了一句,转身抓※住了套绳。
虬髯大汉将鞭子甩得劈啪响,马车猛地就奔跑了起来。林仙儿被他这么一吓、一颠,立刻就缩进了车厢。
李寻欢早已经坐在了车里,却是寂寞地坐在车里,像是与外界的事物分割在了两个世界里,就是林仙儿那样逗弄他的仆人,也引不来他一句话。他只是倚靠在窗边,像往日里一样拿着酒壶,大口地喝酒。
酒喝完了,他就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不为出刀留命,只为刻一个木像,为他心爱的女人刻一个木像。那木像上的人形已趋完整清晰,林仙儿就是不看也知道李寻欢手里雕刻着的是谁。
李寻欢的动作不快,却很稳、很沉,他的人沉郁得像一棵枯萎的树木,他手里的香木就是从他的身上、心上割下的碎片。每一刀落下,木像就形象一分,他心上的伤痕就多出一分。
真是折磨,苦苦的折磨!
看着林诗音时,林仙儿会想这个女人已经爱惨了李寻欢,那么可怜那么惹人同情。可是看到了李寻欢,她才明白爱竟然可以是一把刀,将人刻画,将人伤害。
他竟不知道,他手中的木像越多,林诗音这三个字入他的心中就越深吗?
真是可怜,却由不得她可怜,她和他由始至终都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同情他的痴情,他又何尝不在悲悯她的“多情”?
当最后一刀落下,手中的木像完成,李寻欢收起了刀,忽然打开了车门,跳了下去。虬髯大汉停住了马车,无限同情地看着自己的主人,看着他落寞的后背,看着他将木像埋入雪中,如同祭奠一般站在那里看着埋葬木像的地方。
“你为什么不劝劝他?”坐在车内的林仙儿问驾车的人。
“你觉得可以劝得了他?”虬髯大汉低声反问。如果李寻欢对林诗音的痴情可以劝服,哪怕用上虬髯大汉的性命作为抵偿他也一定要让少爷忘记那个女人,忘记他和她之间的感情。可惜,这根本不能。
林仙儿回答不了,她坐回车里,只是将车窗打开,看着外面痴痴站着的李寻欢——这样看着这个英雄男儿的背影,竟让她恍惚产生错觉,觉得李寻欢已经很老,老得连动都不能动了。
李寻欢最终还是动了,他转身,然后惊讶地看见雪地上的一行足印。足印很深,一直向前,延向远方。
自北而来,向南而去。
“这种天气,想不到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注1)
李寻欢看着这一行足印,长长地叹气,似已在可怜留下这行足印的人,他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孤独、可怜的人,自然更容易同情这些孤独、可怜的人。因为他们本就是同类,同类之间总有一种感应,互相吸引着,彼此靠近,彼此温暖。
听了他的话,虬髯大汉却只是深深地叹息。在他眼中,这个世上再没有人比李寻欢更值得别人同情,可是李寻欢却从来不懂得同情自己,别人也都觉得他是个坚强的男人,根本不需要同情。
坐在车里的林仙儿离得太远,根本看不见那一片白色中的足印,但是她听到了李寻欢那一声长长的叹息。当李寻欢走进来时,她朝他笑了笑,既不妩媚,也没有伪装得像个孩子一样纯真,只是一个普通女人极平常的一个微笑:“想不到,竟然真的有人会在这样的大冬天里,在雪地里长途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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