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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嫁非人-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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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战马出去的数量与回来的数量不同,常征就很心疼,这些马这几年,从幼崽成长到战马状态,基本上每一个他都叫的出名字,每一匹马不定与士兵多亲近,但是和常征肯定亲近。
第一百零三章 万马的悲鸣
常征曾经无数次的在晚上偷偷的带着追风去散心,去狂奔,去驰骋,在没有战争的草地上驰骋,白天的追风是将军的,晚上的追风是常征。
这一切感情都在无声无息中增长。
一直到有一天。常征生了病,没有办法爬起来,将马暂时给了别人照顾。
这一病就是半个月,半个月足够发生了很多事情,常征对马照顾的无微不至,也让敌军注意到了己方战马是一个巨大的转变,这边的战马无论从持久力还是脚力上都比原来增强了很多,于是想方设法从战马这边下手。
可惜常征一直亲自动手,一点痕迹都能看出来,常征生病后,敌军间谍终于找到了机会。对战马下了药。
等常征痊愈的时候,这批战马开始一个一个精神不振萎靡不醒。他知道战马是生病了,但是他不知道是什么病。
战马精神不好,屡次场上失利也让将士们注意到了,军医一来,却说这批战马得了马瘟,会传染,要赶快丢弃,现在要将马丢弃,等待新的战马。
这一个断论让常征措手不及,弃马,这对马来说多不公平。
获胜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这批马,现在马瘟了说弃就弃。他还来不及反驳,说一定是糟了敌方的暗算。
但是将军依旧当机立断,弃马,打扫马槽,等待新的战马来,暂时停战。
如果不打扫马槽,就怕这马瘟传染了新来的战马。
常征眼睁睁的看着,虚弱的未死的这批战马,全被丢下了万马谷,它们不被病死也被摔死了。
就算是将士对这匹马的感情也没有常征来的深。一声又一声的巨响砸在了他的心上,这批战马,不说一千也有八百,他最得意的追风也在其中。
被丢下万马谷的战马齐悲,让常征红了眼眶,即便新的战马来了他也没有办法忘记这一批战马,因为他怕新的战马也遭受这样的结局。
每个夜晚他似乎都听到了马泣的悲鸣。
于是他逃了。他自己来应征的饲马人,现在自己决定逃了,逃到了万马谷底下。宏农长划。
战马的尸身还在,那一千八百,全是常征一个人每天挖坑,每天埋,每一个都叫的出名字,每埋一个手都是颤抖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军情严重,粮草供给不足,有人饿死,有马饿死,周围闹了饥荒,常征在万马谷自给自足,士兵是不会吃马匹的,就算再饿也不会,于是他们将马匹丢下了万马谷,眼不见心不想。
但是别人没有,常征埋了一匹又一匹,后来有荒民来了万马谷,他们开始吃这些死马,常征阻止不了这些荒民,马肉虽然不好吃,但是好歹也是肉。
后来就来了常怀的娘,他们生下了常怀。
常征一直跟常怀说着这些马的事,每一匹活下来的马都有一个故事,有一个带领它们征战的人,有一个愉悦的嘶吼,有一个狂奔的时刻。
常怀对这些马从小就崇拜不已,它们健硕,它们高傲,它们倔强,也宁死不屈。
马群是需要人带领的,这一批训练有素的战马也是。
常征曾无数次的在梦里梦见追风它们,它们在梦里与常征亲昵,地方就是在万马谷。所以常征痛恨这些吃马肉的人,最初的时候,这些坟碑都是常征打碎的,在每一个土包下也许都有一匹战马的尸身。
这些人,就是在赤裸裸的糟践他们。
常征将这些梦说给了常怀听,常怀就想,要是他也能见见这些马多好。
后来,常怀摔死了,如愿见到了这些马,还看见了传说中的闪电,也许是因为闪电在他身上闻见了常征的气息,所以他们合魂轻而易举。
常怀的两个弟弟都是被捡来的,他想让这里的马都有一个归属与它的魂,就像他和闪电一样,很可惜,两个弟弟对马和常怀对马的感情不一样。
常怀的父母其实年纪已经很高了,但是也许是因为在万马谷,这批马对常征的庇佑常征今年已经一百多岁了,可是他依旧活着。
“常怀,你告诉我这些,是想让我帮它们做什么。”
常怀不会无缘无故那么好说话,前面可还趾高气扬的呢。
果然常怀眼神一黯。
“你能帮常昀和常洵投胎,那你能帮它们吗?这批战马如果是按照人来算,那也是军功累累,在它们最年壮的时候死于非命,所以在这里成了厉马,我和追风也就算了,我再找不到像我和我父亲一样愿意这样崇敬它们,尊重它们的人,战马,如果不被人骑上沙场遇敌那么它们的骄傲都将被埋没。”
原来是这样。
可是我现在没有办法,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尝试对吗。
“大头,你能不能吸收它们的戾气。”
突然想起来,大头能吸收人魂戾气,那么阴马呢。
可是失望了,并不行,阴马其实跟大头是一样的,所以大头并不能吸了它们的戾气。
“常怀,这样吧,我会去找让它们投胎的办法,到时候,我再来这里找你。”
常怀一听,加长版的马脸咧嘴龇牙的笑开,虽然不好看,但是却是让我觉得像邻家大哥一样温暖。
“我在这里代它们谢谢你。”
送走了常怀,身体有些发软。
被大头放到了它的头顶上躺着,它一屁股坐在了坟堆前。
常征其实也是一个很值得尊重的人,虽然他是逃兵,但是情有可原,人往往忽略成功背后的付出,例如这批战马,人们都记得站在顶端的人,却都会忘记他们掉下去的时候。
所以这批战马被当机立断毫不犹豫的抛弃。
天亮的时候,伸伸腿脚,去找了常征那个值得尊重的老人家。
向他说了常怀的情况与那批战马后,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望着壁画上的那一幅画。
“如果当年我没有趁晚去洗澡,本是秋冬季,这一洗洗出了风寒,一病就是半月,也不会让人有机可趁。”
我才知道,原来他这么多年对这批战马的死竟是归咎于自己,然后内疚,所以放不下。
常征的夫人,听了之后,却是上前,语带懊悔。
“原来我这么多年却是不解你。”
这天晚上,常征和他夫人一起走了,他们的尸骨是我和大头埋的,大头有着一股子力气,到了夜晚,常征和他夫人钻了出来。
常怀带着马匹照例出现,常怀下马,被他娘拥入怀中。
而追风,不停的蹭着常征,这么多年,它依旧没有忘记过他,记得那个晚上陪它欢快驰骋的人,记得那个会多给他加马料,照顾它比他自己还好的人。
我坐在大头的头上,摇摇晃晃的离开时,正好看见有着一黑一白,手拿黑白掸子的人飘了来,而常怀带着马匹已经消失不见。
我想明天,所有人都会发现村长不见了,坟头倒是多了一座。
“离非,为什么我感觉胸口沉沉的。”
大头难的开口,我猜是因为战马的事情。
“因为你难过啊。”
“那我为什么会难过。”
“因为你有感情啊。”
“那你也难过吗。”
摇了摇头,“大头,我不能用难过来形容,而是用沉重。”
又想起计诗仁曾对我说过的话。
他说:“离非,你有没有觉得世道不公。”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要告诉我什么,颇有深意,却无处可寻。
“离非,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这大半夜的也看不清,“大头,你走着吧,咱们走到哪儿算哪儿,等到天亮了咱们再看。”
躺在大头的头上,摇头晃脑,将大头的耳边捏了有捏,其实大头还是很可爱的,特别是它将我护在身前的时候。
睡了一觉醒来,身下还是在微微晃动。
“大头,你还真走了一晚上呢。”声音有些沙哑,这里的空气有些冷冽。
“离非,这里很好看。”
直起身子而望,晨光微亮,日光却还未上头,碧蓝色的天空映衬在水波之上,水是蔚蓝的,水面逐渐被染的羞涩起来,因为日头的出现,光亮逐渐照在了湖心小岛,像是伫立在镜面一般。
当真是,美的像仙境。
可是,湖心小岛。
这里是哪里,将黄纸翻开,难不成大头还真的误打误撞去了哪儿不成。
湖心小岛,如果是我要找的那个岛,那么在这里有三个人,都是女子,分别死于三十七年前,五十六年前,七十七年前,时间跨度很大。
可是为什么这里叫囚人岛,囚了谁,谁囚的,时间跨度那么大,就一定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
“大头,你能进湖吗?”坐在大头头上,正问着,就看见有两个人,肩上分别扛着一个麻袋。
“大头,朝他们俩哪里过去。”反正他们看不见我。
之间那俩人将麻袋沉重的丢到了地上,扬起一阵灰尘。
有些粗鲁的将麻袋掀开,里面装着两个清秀的少女,手脚皆被捆绑,嘴中塞着东西。
我一下看就猜了个大概,这是,人贩。
其中一名男子,从怀中掏出一名铃铛,使劲儿一摇,三快,一慢。
第一百零四章 湖心小岛上的人
两名男子将两个清秀少女放置到竹筏之上,随后离开。
黑袍女子看不清楚容色,只是带着两名少女向湖心驶去。
这下有些糟糕了。
“大头,这一看就是人贩子重地啊。”我竟然就这么看见了人贩子重地,左右望了望,四周环林。这个地方当真是比荒郊野外还要荒郊野外。
谁那么大手笔,拐了人还送这些个地方来。
不过,如果说按照时间来算,这个地方不算短了,那么黄纸上的三人都是被拐到了这里?
我应该庆幸这里的湖没有盖过我站在大头的头上,大头进了水,湖面最深的时候淹没至我的腰部。
这个入秋的季节,还好天气较为燥热,否则我不知道还要冷成什么样子。
坐在大头的头上,看着这个湖心小岛,才发现。什么叫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内里藏污纳垢。
还没有进到那座宅子里。就已听见数声女子的哭喊声。
“大头,我们进宅子里看看吧,你头上太高了。”
换了个地方,坐在大头的手臂上,一旦我下去,他们是可以看见我的。
穿过院门,门外只有两个黑衣人,守着的人不多,大概是觉得那些人一定没法逃跑吧。
而院墙仅仅遮蔽了外面的目光,内里一览无余。
好几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双手被吊在中央,身上无一点伤痕,但是从她们的痛苦之色可以看出一定受过什么残忍的手法。
好一会儿来人手中拿着东西我才看到是什么。是夹棍。
但是又与一般夹棍不同,那是两排,分别夹在女子腹前,后腰,然后两人从旁一搅,便压迫着女子痛苦不堪。
我忍不住,闭了眼睛。
我没有企图救她们的冲动,因为我知道,我什么都做不了,在这个叫天天不应的地方。说不定还会让我自己的身陷险境。
再绕过一个后院,那里的女子则轻松的多,面容带笑,跟着嬷嬷学着跳起来能让我这个女人看的都面红耳赤的舞蹈,只是那眼中所带着的绝望没有生气。
后来又进来几个男人,然后开始了不堪入目的画面,但我知道。这是在调教。
让大头带着我离开,到了院子后面的荒土堆上。
有些高,有些矮,有的新有的旧,我在想这些人不会那么好心,人死了还给埋吧。
大头放下我,我才在沙土旁,走进一看才发现这些坟不是没有立碑,而是这些弱女子仅仅是写了一张薄纸,写了名字,用石头压在了坟头上,她们用自己的方式纪念着这些和自己一样被拐来的人,然后用这样的方式铸碑。
这些坟头大大小小也不知多少年。
“离非,这里有戾气。”大头的鼻子耸了耸。
我知道,这里有冤魂,有厉鬼。
一到晚上,院外再无一人,活人都进了院内。
而院外出现了许多红衣女子,她们皆对着院内龇牙咧嘴。
见我出现,想上前,却因为我身后的大头不敢近前。
倒是其中一个大胆向前,一张惨白却又绝色的脸,我很好奇她们为什么不报仇,转头才发现这些墙院上都贴着红黄色的符纸。
想了想,我还是开口道:“你们谁告诉我三十七年前,五十七年前,七十七年前所死的赵春初,刘莺莺,江兰,我就帮你们毁了这些符纸。”
此话一出,所有女鬼接是跃跃欲试,一直到那些女鬼互相询问,还真的将三人的坟墓问了出来。
说到做到,我围着偌大的墙院走了一圈,将墙外的符纸全都撕毁下来后,那些女鬼前仆后继的进了院内,身后传来惨叫。
不再管他们,而我这次学聪明了,没有一口气立完三个人的碑,而是一个一个立的。
赵春初,死的时候年十七。
她本来快嫁人了,聘礼都下定好了,订的人家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两小无猜,成亲的两个月前,她和丫鬟亲自上街选绣喜被的绸缎,结果都被人掳走送到了这里,不想接受这里的调教,在某个晚上,被人捂嘴破身,她企图拽下头上的簪子扎死那人,没想到却被人一口气掐死。
原因不是别的,这里有男人,面对这么多好看的女人哪儿有不动心的,再说了这些女人迟早也是要送出去被人玩弄的,早玩弄和晚玩弄又有什么区别。
刘莺莺,她是嫁了人,并且生了个儿子,但是天生丽质,生了儿子以后没多久,得意的抱着儿子,身后跟着丫鬟上街逛逛,然后遭掳,估计儿子也凶多吉少。醒来后发现自己到了这里。
江兰,才情甚高,心气也同样高傲,都城除了名的才女,本以为能凭借才气嫁入高门,却还是被掳到了这里,最后不堪重辱。
天亮的时候女鬼们都不见了,长长的血迹从院内拖到院外至湖边,我没有去看这岛上的黑衣女子与院卫会成为什么模样,因为毫无意义。
不少无辜女子因此而获救,她们看见我出现的时候明显一愣。
“院外有竹筏,如果你们要逃,拿上这院内的干粮就走吧,你们都是互相经历过苦难的人,出了这个美丽的湖心小岛,一直往南边走,会有村庄。”宏农妖弟。
说完之后,我就让大头带着我走了,没有再回头,这里不是我能决定的,那些女鬼不过一时报复。
这些女子能不能逃出去,也不是我能决定的。
也许她们还没有逃出去,就遇见了将她们送到这里的人。
或者她们逃出去了,却遇见了其他匪人。
运气好的找到家,运气不好的说不定还是要流落风尘。
大头摇摇晃晃,又长高了不少,因为昨晚的厉鬼,它吸食了不少戾气,这一次从湖心小岛出来只是没了脚面。
我发现我越来越能面对这些心平气和的事情,不是接受,而是无能为力。
死的人一定不是主事人,就算毁了这个湖心小岛,也还会出现别的湖心小岛,也会继续有女子遭掳受辱,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人在新生,也有人在消失,有的转生,有的成了厉鬼冤魂满怀怨恨无处可去。
黄纸上又少了三个人的名字,这一细数之下所剩不多。
“离非,下一个你去哪儿。”
从怀里掏出干粮啃了一口,“回苏州城吧,这下要换个地方了。”顺便回去补补口粮,还有十几个,算下来很快就能去冤域找千君了。
回苏州的时候找了个客栈,好好的泡了个澡,然后买了个小毯子才出门去找大头。
“大头,跟我一起有没有觉得很无趣。”
“没有,跟你一起都不会无趣。”
心头一震,虽然大头没有知觉,但是它就是说了一句很了不起的话。
“大头,穿过西边的护城林。”
刘云,死在四十九年前,尸身不全,少了两颗牙。
上面有补充一句,她有个儿子,还有个儿媳妇儿。
我一想,死于四十九年前,就算有儿子有媳妇儿,现在也该有曾孙子了吧。
如果她儿子儿媳妇儿还活着,那也是六七十了。
不过特地提到她儿子儿媳妇儿的是为了找那两颗牙,那牙什么做的,不好好给人老人家放进去,拿出来嘚瑟啥,难道是,金子做的?
穿过护城林,就是步至山,因为山路极易登,缓坡平路,所以叫步至山。
山下有个富庶小村儿,我跟大头到的时候所看到的至少有百来户人家,本以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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