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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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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的陆霄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嗯,一字不差。”
      沈云珩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烈酒入喉,灼得心脏也火燎似的疼:“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明白什么?……陆霄先是被卿羽一句话弄得迷糊了半天,回来又让殿下一句话搞迷糊了,道可道,非常道,他咂摸了几下,或许是殿下和卿羽心有灵犀,打了暗语吧,难怪他这个外人听不出来。
      沈云珩又倒了一杯酒,扫他一眼:“我这里没事了,你回去吧。”
      陆霄哦了一声,掩不住脸上一丝失望,唉,想他为殿下鞠躬尽瘁,不惜跪地上抱大腿,有道是男儿膝下有黄金,他为了主子真是连男人的脸面都不要了,虽然卿羽说的话听不大懂,但好歹也完成任务高高兴兴地回来复命了,谁料殿下一点也不关怀,问完了话就把自己草草打发走了。
      越想越伤心,陆霄的步伐很沉重。
      “魏峰新打了几样兵器送来,在库房里,你去挑个中意的吧。”沈云珩的声音在背后淡淡响起。
      陆霄的脸色瞬间阴转晴,喜出望外道:“多谢殿下!”遂哼着得意的小曲儿,朝着库房的方向疾奔而去。
      魏峰是殿下军中的一名百夫长,以前是个铁匠,热衷于锻造各种兵器,从军至殿下麾下,时年不过二十岁,凭借着出色的打铁技术深得殿下垂青,给了他一个小官做,跟陆霄臭味相投,两人终日厮混在一起。
      魏峰锻造的兵器斩金断玉,削铁如泥,是好宝贝,陆霄眼馋的紧,但好兵器产量少,又产得慢,而且产出来后,都被殿下手底下早就虎视眈眈的几员大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瓜分了,他很难有机会得到。这次随殿下回京,魏峰呈来新打的兵器,没有人跟他抢了,他可要好好挑挑!
      望着陆霄一路疾驰而去的背影,沈云珩勾起唇角笑了笑。这个陆霄,到底还是个小孩心性,活的简单,也就容易获得快乐。再一想到他方才带回的卿羽的话,便又黯然了。
      如果叶白还是叶白,或许,她会喜欢。也就是说,如果叶白是一个普通人,哪怕是一个有点小钱的生意人,但只要并非皇亲贵胄,她就有可能会喜欢。
      但很不幸,他偏偏不是普通的,反倒是最引人瞩目、最荣耀显赫的那个——大燕国的大皇子。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突然对自己的身份有了深深的厌恶感,只因她不喜欢。
      不喜欢攀附皇室,不喜欢荣华富贵,不喜欢飞上枝头……她是那样一个纯善洁白的女孩,希望的生活是细水长流,她在意的是一朵攀援在篱笆上的小花开了没有,而非头上的珠宝是否是天底下最耀眼最珍贵的。
      他怎能忍心……
      又一杯烈酒滑过喉间,火辣辣的感觉逼得他蹙紧了眉头,连同眼色也一黯。

      第三十章 不再打扰

      他是不常喝酒的,倒是喜欢喝茶,
      平日里忙于政务,案牍劳形至灯火阑珊,他总是命人泡一壶茶,茶叶被冲开时,散发出的幽幽芬芳总能让他疲惫的神经得以短暂的舒缓,又能提神。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捧着一杯热茶,在院子里走走,院子里有丫头们精心栽种的花草,夜间沐浴着湿漉漉的雾霭,甚是惹人怜爱,偶然间的抬头,一轮圆月明亮高悬,普照万家。
      他心怀天下,知道肩上有着不能卸下的担子,他必须扛起来。可如今这担子,越来越棘手。
      “王爷,夜间寒凉,请回房休息吧。”耳边响起关切的声音,他抬眼去看,望见女子温柔美丽的脸,而这才注意到夜幕已然降临,天上稀稀落落的星子发散着清冷的光辉。
      “哦,是玲珑啊,”他醉意微醺,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看清来人后便笑道,“是挺晚了,你先回去歇着吧,我再坐会儿。”
      名叫玲珑的年轻女子面上笼着浓重的担忧,一双水亮明眸里满是忧戚,还想再劝,便见一人笑着缓步走来。
      “美人相伴,夜下独酌,皇兄好雅兴!”
      玲珑慌忙请安:“二殿下。”
      沈云琋走到跟前将玲珑扶起,端详了一刻,对着沈云珩笑道:“皇兄,仔细算算,玲珑跟随了你已有八年了吧,有这样一个倾城绝伦的佳人在身边,你就真能沉得住气?要我说,快快给人家一个名分,莫要伤了人心!”
      玲珑羞红了脸:“二殿下说笑了,我去给殿下烫壶酒过来。”
      眼看玲珑害羞地小跑着离开,沈云琋笑道:“多么惹人心疼的美人儿啊,我见犹怜,难道皇兄就不动心?”
      沈云琋一来调笑,沈云珩顿时醉意全无,对他的话语无动于衷,恢复了往常淡淡的语调:“玲珑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别再拿她顽笑。”
      “哈哈哈哈!”沈云琋大笑,“既然连你自己都承认玲珑是个好姑娘,却为何迟迟不收了她?就忍心让人家苦苦地等着盼着。皇兄啊,这么些年你的一副装腔作势的正经模样可迷惑了不少好姑娘呢!”
      沈云珩又倒满一杯酒,声音没有任何波澜:“有话直说。”
      沈云琋一把将他手中的酒杯抢过来,放在鼻尖闻了闻:“嗯……女儿红?皇兄,你竟然喝女儿红?”
      面对他的惊讶,沈云珩置若罔闻:“有何不可?”
      “我一直以为像皇兄这般尊贵出尘的人物,也定然是世间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即便是喝酒,也轮不到这平庸的女儿红。莫不是跟李卿羽相处的久了,皇兄也被乡野之气潜移默化了?”
      沈云珩拿过酒壶给他满上一杯,漫不经心道:“你今天来如果只是为了说这些无趣的话,那么还是早些回去吧。”
      沈云琋翘起二郎腿儿,双手交叠枕于脑后依靠在廊柱上,仰天长叹道:“唉,皇兄又给我下逐客令了,我呀,这次来纯粹是自找没趣,不过是下午在宫苑遇上兵部尚书汪芝林,他忧心忡忡地向我打听皇兄你,说自家女儿哪里不够好,怎么就让大殿下如此瞧不上眼,竟当着皇上的面直接给驳了回来……他都在我面前这般诉苦了,我若不跟皇兄通风报信,显得我多不识趣呀!”
      兵部尚书汪芝林,是如今皇上最为倚重的朝臣之一,尚书夫人又与德妃是亲姐妹,三皇子沈云玹的死让德妃一夜之间病倒,再难痊愈,不管是笼络权臣势力也好,还是宽慰德妃也罢,将汪芝林的爱女许给当朝皇子,似乎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而汪芝林的女儿汪雨柔,是誉满京华的才女,沈云珩虽不常在京中,但也听过家里的下人唠闲话,说汪雨柔贵为名门闺秀,貌若天仙,端庄温婉,且满腹诗书才华横溢,是以追逐者无数,但她似乎一个也看不上,今年十八年华,估计他爹汪芝林也急了,央着德妃私下里有意无意地对皇上提及,这才有了中秋家宴上的一幕吧。
      朝廷为巩固江山,皇子公主皆为棋子,殊不知臣子为能稳固权势,将子女送去皇家亦是常情,双方乐此不疲,皆大欢喜。
      沈云珩执起酒杯,欣赏着上面淡雅细致的花纹,神色淡然:“你若对这桩婚事感兴趣,明日我便去奏请父皇,让他成全了你们。”
      “皇兄说笑了,”沈云琋笑道,“汪尚书看上的可是皇兄您,而且父皇也觉着你才是最合适的,至于我嘛,就不劳大家费心了。”随即凑近沈云珩,拉长了声音道,“皇兄你觉得,李卿羽的师姐白露怎么样?”
      见沈云珩眼中有惊色,又轻声笑了:“白露性子直接,人也单纯,我喜欢。”
      沈云珩面上沉静,心里早已翻起波澜。
      他失神无比清晰地映在眼中,沈云琋扬起一抹邪肆的笑:“我来的第一个目的,是传汪尚书的话,第二个目的,是来看看皇兄饱受相思煎熬时是什么模样,被心爱之人恼恨是什么心情,但见皇兄你心猿无绪借酒消愁,我便也放心了!”
      沈云珩缓缓道:“嗯,如今两个目的你都达到了,可还有其他的事吗?”
      “皇兄为何一再急着赶我走呢?我可是很乐意跟皇兄说说话呢!自从上次皇兄警告我之后,我就再也没敢动李卿羽了,我可是很守信用的。不过呢……这下可有的玩了,我虽然不会再想着杀了她,但是要慢慢地折磨她,不让她死,却让她生不如死,因为这样,皇兄你就会痛苦,如此一来,我才高兴。”
      看他开怀的笑容在夜幕里如此残忍狰狞,沈云珩隐忍着即将失控的情绪,将手中的酒杯紧了又紧,咔嚓一声,一只完整的被子竟被生生握成两半。
      若非面前的这个人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他一定立刻、现在、马上就杀了他!
      恰此时玲珑端着烫好的酒走过来,看到沈云珩紧握成拳的手血水淋淋,更有鲜血从指缝间渗出,大惊失色,随手将酒壶一丢,扑上去拿开他的手掌:“王爷,您的手!……”
      沈云琋站起来,笑声朗朗:“王爷,成王爷,她知道了你是燕国大皇子沈云珩,也必然知道你还是战功赫赫的成王吧,如若她真如你所想的那样清高,不愿攀附富贵,那么,皇兄您若想得到他,还真是费事的很呢!”
      说罢,大笑而去。
      玲珑红了眼圈,拿着绢布小心地擦拭着他掌心的血。
      沈云珩拿开玲珑的手,将自己流血的手缩回袖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我不碍的,你回去吧,玲珑。”
      月朗星稀,乌鹊南飞。冬月里的天,夜间冷的厉害,街上已无白天的繁华热闹,变得冷冷清清,偶有几家酒馆还亮着灯盏,在这深沉的夜里分外凄凉。
      他孑身一人漫无目的地走,晚风刺骨,吹得额头冰冷,衣角被高高扬起,猎猎作响。他像一个乡下老农一样,缩着脖子,笼着袖子,抬起来胡乱抹一把冻出来的鼻涕,稍一抬头,便望见“露鼎记”三个大字。
      他早在不知不觉中走熟了这条路,即使是心不在焉,即使是闭着眼,怕是也能该拐弯时拐弯,该直走时直走,一直抵达至此吧。
      露鼎记已经关门打烊,大门紧闭。他仰望了那副牌匾片刻,一转念,唇角微勾,绕过前门,来到后院。
      二楼拐角的房间还亮着灯,他倚在树干上,对着闪闪的烛影怔怔出神。转眼过去已近三月,恍然发觉已好久没再见过她,自从她得知自己真实身份后,便对他十分戒备。
      刚开始他去过露鼎记几回,但她处处躲着,不肯相见,即便是实在无法避免的见了面,她冷淡的表情让他的心如钢针扎着一般那样绵密尖锐的疼……再后来朝中彻查一起贪腐案件,牵连了不少人,他整日忙来忙去,竟也没有再来。
      最后一次见面,是一个落了雨的清晨,天气冷的厉害,她视若无睹地忙来忙去,一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指,他一心急,直接抱了她回房间,胸口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沈云珩,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她气恼地喊他沈云珩,不再是欢乐随意的叶白,或是戏谑调笑的叶公子……沈云珩,大燕国大皇子的正统名讳,承袭沈氏族谱第十代“云”字辈,由学富五车的当今两朝元老孙晋太傅亲自定名为“珩”。珩,宝也,从王,意喻物华天宝,降于王室,天命所归,王者之风。
      大燕国上至国公王储,下至贩夫走卒,无人不知“沈云珩”谓谁,哪个不闻名色变,尊崇备至?就连临界诸如梁国、陈国的王室达官都对其敬重三分……而她,竟是这般恼恨这个名字,恼恨这个人。
      “沈云珩,你知不知道你有多讨厌!我拜托你以后别再来烦了我,我一介平民高攀不起你这大燕显贵,求你离我远点儿,最好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
      她的话像快刀利剑,在他心上戳满了窟窿,他垂下眼眸,找来金疮药,强硬地替她包扎了伤口,嗓音寂静如深海:“好,我便不再来打扰你。”

      第三十一章 不悔

      ……不是不想来,而是一想到她浸满了寒意的目光,他就一阵心疼,索性任由政务缠身,少却几分烦恼了。
      在人们眼中,他如英雄般英明神武磊落光明,有明君仁主之风,对任何人都那般宽容温和……却也都疏离客气。
      唯独对她。
      那个有着恬静笑容的女子,眼睛总是弯弯的,似一弯弦月,透着俏皮的光。她将奄奄一息的他救活过来,细心地照顾他养伤,她在温暖烛光下分拣草药的身影,她俯身察看他伤势时微微拧起的秀眉,她为他上药时紧绷着一根心弦以致额上沁出密密汗珠……素来对万事都淡然处之的他,忽地产生一丝蛮横的想法:若她是我的,该有多好。
      只是,医者父母心,无论是谁,她都会这般对待的罢。
      她就像一轮月,似乎离他很近,就在身边,可他却抓不住。他想尽了办法接近她,缠着她,出没在她的左右,绕在她的近旁,逗弄她,保护她,连陆霄都笑话他,说他变得话多,罗嗦,整个人都如孔明灯般在发光。
      是啊,她真就像一道光呢,与他不期而遇,从此暖了他的一颗心。
      但如今,这道光却不再照他。她愤恨与他的欺骗,这让他感到不知所措,一想到她讥诮的眼神,她冷冷的话语,他的心就闷闷地疼。他本无心骗她,却骗得她彻头彻尾。
      房间里的烛火动了起来,他瞬间回了神,见那灯盏被人移了去,越来越清晰,直落在窗边,而依着那模糊影像,他断得出是她。
      她喜欢将头发挽起,耳畔留出两绺来,任它们风中凌乱。她说长发披肩的流云髻固然好看,但总觉太累赘,挽起来就很清爽麻利,但如果将头发全挽上去,倒又让人觉得她已嫁做人妇了,便再留出两绺头发来散着,昭示着自己还是个未出阁的大姑娘。
      她说这话时眉飞色舞,满眼皆是得意的笑,惹得一旁的老丁逗弄她:“我们家卿羽人长的漂亮,梳什么发式都好看。临街张裁缝家闺女二花,天天变着花样将头发梳得天花乱坠,打后面一看如同仙女下凡,可一看正脸,呵,一张滚圆的大脸盘子,可惜头顶上那些个金钗银坠儿了!”
      一席话惹得满屋子人哄堂大笑,她也笑着揶揄老丁:“二花梳什么样子的发式,你看得倒挺清楚,若是对二花动了心思,就跟我说,别不好意思,我亲自去张裁缝那里替你提亲!”
      众人笑得更欢了,老丁脸红脖子粗地连连反驳:“二花不是我的菜!”
      ……回忆太美好,他沉浸其中不觉弯起了嘴角,烛光将她的身影打在窗纸上,她散了头发,长发如瀑,眉目精致,彼时正坐在窗前,手里拿了一件衣衫,一针一线缝得极认真。
      一股莫名的暖意填满胸臆,是他幻想着这些都与他有关。站了一刻,惦记着明天还要在早朝上对一群党臣对簿公堂,遂疲倦地揉了揉眉心,便离去了。
      卿羽拿烛剪将灯芯挑了挑,又垂头专心缝补手里的衣衫了。
      她缝的衣服,多是给二师父和师兄的,大师父那个人生性风流,且又爱美,女人缘超好,是以好看的衣服永远都穿不完。前些时候赶在天气变冷之前,兰姨就做了几身厚衣服送来了,用的都是上好的丝缎,从内衫子到外袍子,一应俱全,花色时尚,做工精致,羡慕得老丁和章师傅吃饭的时候都很忧郁。
      相比起来,二师父就没那么好运了,他为人低调古板,穿衣也随便,一件衫子能穿三年。而师兄也对衣着也没什么讲究,但卿羽留意过,他偏好深色,宝蓝、藏青、黑色、灰褐等等,卿羽曾觉得这些颜色又沉闷又老气,曾试着给他做过一件月牙白的长衫,他人长得本就出众,身躯挺拔颀长,而月牙白的颜色清淡安宁,穿在他身上必然会十分好看。
      但令她失落的是,师兄只在第一次她兴冲冲拿给他时穿了一回,以后再也没见他穿过了。从此她就再没做过浅淡颜色的衣裳给他。
      现在手里的这件,是玄色棉氅,上月大师父去街对面的裁缝铺拿回量身定做的一件,穿上来回显摆,她翻看一番,觉着甚好,里面保暖,外面御寒,冬天穿着也不显臃肿,活动起来也方便,于是也想暗自练练手,给二师父和师兄各做一件。二师父的前两天已经完工了,师兄的这件刚开始做,眼下天气越来越冷,她不免有些心急,只好晚上赶工。
      虽然与师兄做不成眷侣,但多年情分,他们之间还是亲人,以前为他做的事,现在该怎样还怎样,既然下定决心要放下,就要一切如常。
      想到师兄,就想到八月时他走的那夜,他说此番外出时间会久些,算下来,已有三月余,真不知道他何时回来,回来时这件棉衣还能不能派上用场……
      漫漫想着,缝到袖口处,略微一想,探身换个别的花色的线,眼角不经意捕捉到窗外一闪而过的影子,她低喝一声:“谁?!”遂丢下衣衫,扑到门后,静了一刻不见动静,小心地打开门,但见月朗星稀,四下无声。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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