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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_青云待雨时-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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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们日常工作有关的笑话,逗得在场其他人忍俊不禁,其中包括沈余舟。晨晔作为一个铁打的外行居然连笑点都没捕捉到,那时候,他和沈余舟异地恋八九个月,平时,基本很难有共同话题。
  旁边人几乎把郁寻安捧到了天上,而后,又有人开口把沈余舟也扯进去,用双剑合璧来形容他们俩之间的默契,玩笑一开始就停不下,这个双剑合璧很快又升级成天生一对和天作之合。
  晨晔还记得当时心里的愤懑,即使,这些同事都不知道他和沈余舟才是一对,知道的只有郁寻安,毕竟只有gay才有一眼辨识同类的能力。
  可很多年后认真想想,这些不知者何辜,他们甚至连开玩笑都是在圆场,毕竟前头有人当着BOSS的面把郁寻安吹得太过,功高震主挺不好,总得说点什么给沈余舟把场面找回来。
  晨晔当时不懂这些,坐在旁边,一直笑着,可是那种笑,只是一个表情,僵在脸上,停不下来,也不敢轻易停下来。
  他是来跟沈余舟复合的,他们有分歧,他吵过,沈余舟不会退让。可他放不下沈余舟,那只好他来退让,即使心里酸楚难言,哪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闹情绪。
  所以他忍着,而且只能忍着,一直到别人起哄让沈余舟跟郁寻安合唱一首的时候依然忍着。
  沈余舟没推,跟郁寻安合唱的是《类似爱情》,顺着大家的意。
  合唱到中间一句,他们目光对视,郁寻安望着沈余舟的双眼脉脉含情。
  “最近我和你,都有一样的心情,那是一种类似爱情的东西。”
  之后的许久,晨晔都没主动听过这首歌,听见会生理性不适,甚至迁怒了原唱,对小天后一黑就是两年。
  简直智商零,情商负数,还有两个罪状,没有重点,不讲道理。
  车开进南城地界的时候,晨晔睁开眼睛,他刚才只是养了个神,一直没睡着。
  旁边沈余舟问:“景鹏大厦?”
  晨晔看一眼表,时间已经一点半,本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料沈余舟下午也不会闲着,“是,把我放路边就行,不用开进去。谢谢你送我。”
  很享受此时的心如止水。
  眼光扫向窗外,路边穿着校服的半大孩子三两成群嘻嘻哈哈的,有着比他更鲜亮的青春。
  晨晔看着有些感慨,但也没多羡慕,人果然是该有些阅历才会变得透彻,当年他也羡慕过郁寻安的成熟慧黠、玲珑从容,羡慕而且忌惮至极,可如今想起来,那个时候郁寻安其实情商也没比他高多少。
  他瞟一眼驾驶座上的人,这世上的人或者物,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留也没意思,他当初是犯了傻,把自己弄得不像个人样,郁寻安毫不逊色。
  三个人的事儿,先退出的那个才是胜利者。为了一个摇摆不定的人反复折磨自己,何必呢?
  眼看前边大厦矗立在路边,晨晔整理东西准备下车,突然听见沈余舟说:“你什么时候回去?”
  “四点。”
  “晚上想去哪吃?”
  这话问的他们俩就应该每天一块吃饭似的,重点恐怕还在晚饭后。
  晨晔觉得沈余舟果然是认真喜欢睡他,这事说起来怪,当初纠结得要死的时候,沈余舟命根子没少被他祸害,没精尽人亡算沈余舟身体强壮,居然没落心结,反而还对他这样有情欲?
  为了避免不尊重的嫌疑,他忍着没笑,睁大眼睛,目光飘一边,“嗯……你做主吧,我什么都行。”
  男人对性,果然是越激烈的越好。
  ……
  沈余舟倒不是那么迫切地想睡晨晔,他只是有种感觉,眼下这情形,他不抓紧点,晨晔可能会一直不在状态下去。以前晨晔总抱怨他不够在乎他,那现在换他来,紧张点,不管晨晔表现得多平静,他总觉得晨晔应该依然有心病,心病总是需要心药医的。
  回公司,下午倒不太忙,进办公室就看见桌上放着一沓文件,沈余舟看了看,眉头突然紧紧拧起来。
  他拨通内线,“让沈陆上来。”
  五分钟后,沈陆蔫头耷脑地站他旁边。
  沈余舟手在预算表格重重点了几下,“你老师是这样教你的?”
  沈陆说:“我们预算课刚开半学期。”
  沈余舟气不打一处来,“所以,让你来学什么的?这么好的机会,你们部门所有人都可以当你的老师,你就由着性子自由发挥了?”
  又教训几句,把纸上没眼睛看的东西让沈陆拿走。
  沈陆吐吐舌头正要离开,沈余舟想到什么,突然说:“回来。”
  沈陆脚停住了,惶惶然地望着长兄。
  沈余舟眼睛垂下,片刻,问:“卓胥这个人,你听说过没?”从上学时就没放在心上过的情敌,这名字沈余舟也是前些天羽毛球馆那一趟才记住。
  沈陆一副“这种问题直招就是死”的表情,闭紧嘴巴摇摇头。
  沈余舟有些好笑,佯装严肃,“说实话!”
  沈陆便秘似的挤出几个字,“那不就是晨晔的前前前任吗?”
  当真圈里百事通,还真听说过。
  “听说他是晨晔的大学同学,当初晨晔刚来C城全赖他照顾,有个说法,圈里十年都难出一个这么忠犬的1。但晨晔也就是跟他玩玩,等自己脚跟站稳就把人甩了,还大张旗鼓甩得挺不留情面。”
  “还听说卓胥家里那段时间出了点事,特别惨,失恋简直雪上加霜,最后人心灰意冷的,没再出来混了。这人我也没见过,是听Stanley的朋友说的。”
  沈陆脸色又小心起来,“哥,就这样,卓胥在外头还在说晨晔好,顶级备胎啊。”
  最后一句沈余舟倒是不怀疑,那天在羽毛球场碰见,这人对晨晔依然有留恋的样子。
  沈陆还在说话:“Stanley也是,晨晔甩他压根连理由都没找一个,哥,晨晔这人真是个浪子,还看不出他有回头的打算,你也小心点。”
  沈余舟心里头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但还是不容置喙地说:“道听途说,这也值得当真?你去吧。”
  沈陆说:“哦。”还没走到门口,回头看沈余舟一眼,一句话突然从嘴里飘出来,“晨晔该不会是跟你分手才变这样的吧?”
  沈余舟眼皮直跳,“还不想走?”
  沈陆赶紧溜了。
  等门合上,沈余舟站起来,转身看向窗外。
  透过一层玻璃,天色阴沉得就像是压在人眼皮上。
  他在想一个问题,一次失恋,到底能让人变化多少,如今身边这个滑不留手,妖孽似的让人捉摸不透的晨晔,跟以前那只纯粹到偏执的小猫,还真是天壤之别。
  今天他们都见到了郁寻安,就从郁寻安说起,晨晔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跟他提到这个人的?恍惚是在,那次找他复合,次日周一中午,他把晨晔送到火车站的时候。
  那天他好像是请假出去,心里惦记着公司的事儿,赶时间,下车带着晨晔急匆匆站口走。
  晨晔在他身后,突然说:“那位郁工跟你关系不错?”
  沈余舟脚都没停,“郁大哥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而后他听见晨晔问:“上次给你带巧克力的就是他?我怎么觉得他真是个GAY?”
  没料到晨晔还记得这事儿,沈余舟不太喜欢这样的探问,“他没别的意思,不是跟你说过吗?就是个伴手礼。”
  “可他好像对你有意思?”
  本来复合是件挺好的事儿,沈余舟这一夜两个半天也的确有心照顾小猫的情绪,但听到这话,不知道为什么,一阵烦闷涌上心头,他突然就不想说话了。
  他扎着脑袋闷头朝前走,晨晔在后边拽拽他的袖子,“师兄,我不喜欢他。”
  沈余舟这下没忍住,“谁要你喜欢他呢?”
  这一句猛杀,晨晔闭紧嘴巴不再说话,一双眼睛湿漉漉地看着他,似乎在控诉。
  沈余舟有些心疼,但郁燥更压过心疼,他强压着四处乱串的邪火,说:“别多想。”
  送走晨晔,回去路上,那股子火气徘徊不散,呼呼冒出来,那时候他想着,晨晔见过他所有同事,虽然只有一个下午,不会看不出郁寻安的存在对他的意义。
  那是肯手把手教他怎么在本行立足的一级注建,他尚且有求于人,晨晔就直接跟他说不喜欢,他太知道这个不喜欢晨晔只说了一半,没说完的另一半,你离他远点。
  还有为夜总会事件吵架,轻易把分手说出口,好像能辅助他事业上升的一切,晨晔都不喜欢。
  沈余舟那个时候的想法:他很艰难,但晨晔丝毫不懂得跟他站进同一个战壕里。
  那段时间他的脾气很大,如今想起来,沈余舟觉得自己年轻时就是少了些担当,从火车站回去,车开一路,他烦闷了一路,最后想起一个项目的预算跟甲方始终谈不来,工地那头施工进程眼看就要耽搁了,心情终于坏到极点。
  他绷着脸回公司,走进办公室,对秘书说,“南桥作废的预算给我再打印一份,叫刘姐过来讨论新方案。”
  秘书不明所以地看他。
  突然传来个声音,“那我就给你个惊喜,南桥那份预算,中午,甲方已经签了。”
  惊愕中他抬头,郁寻安一手抄裤兜,站在门口。
  沈余舟心情瞬时好转,“是吗?”他站起来,笑了,“我错过了什么?”

  第10章
  
  很长一段时间,郁寻安对沈余舟都意味着迫在眉睫的困难迎刃而解,意味着志同道合,意味着好消息。
  伴随着一个一个的好消息,沈余舟看着他那张脸,直接联想到的就是,逆境终将过去,自己离高处那片赏心悦目的风景又近了些。
  沈余舟不是个喜欢把主动权一直放在别人手上的人,那些时日也孜孜不倦地从郁寻安身上汲取能量,多是经验、手段,以完成自我的强大。最初郁寻安对他来说亦师亦友,资本积累的路上的确荆棘遍布,但郁寻安这一群人跟他共同进退披荆斩棘,也逐渐小有所获,他再次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而晨晔当时的角色,就是负责在他兴致高昂时,瞬间把他情绪拉到谷底。
  正如这天,下午几个小时过去,晨晔电话来了。
  是火车到达报平安,先前在火车站不算愉快,但这时候沈余舟已经半点阴霾也没有,可是,两人说了几句话,他让晨晔赶紧打车回学校吃饭,正要挂电话,听见晨晔叫住他,“师兄。”
  这一声又是小猫似的招人怜爱,沈余舟声音也温柔下来,“嗯?”
  但晨晔接下来的话却不怎么招人怜爱,他说:“你别不信我,那天在KTV,你出去接电话,郁寻安他避开人私下跟我说,我不适合你。”
  当时,沈余舟刚跟同事讨论完南桥施工二期的细节,会议室里人还没散,桌上摆着的施工图几个月后就会成为现实,是名也是利。他背后的同事谈笑风生踌躇满志,其中就有被晨晔向他告黑状的郁寻安。
  沈余舟几步跨出房间,空荡荡的走廊风灌着也没能比他心底更凉,他压低声音,“他说的不对?”
  晨晔听起来急了,“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别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晨晔,你敢懂事点吗?”
  之后晨晔说了些什么,沈余舟到现在已经记不得了,这只是他们无数次争吵中的一次,只记得晨晔情绪非常激烈,他听着烦,果断把电话给挂了。
  他当时是真没觉得自己不对,甚至没觉得郁寻安不对,晨晔吵架跟他说分手的那一晚,他酒醉撑着个路灯杆子站在原地动不得,是郁寻安把他送回家的,多少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到现在都没想清楚晨晔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那样敏感和胡搅蛮缠,本身柔顺可爱的小猫但凡不如意,一爪子就要朝他挠过来,不依不饶。
  很长一段时间,沈余舟觉得自己把他给宠坏了,后来又过了好久,长了年岁,性子也不像当年那般浮躁,才醒悟自己当年争锋相对也是错。
  其实他那时候和晨晔一样偏执,晨晔偏执于象牙塔里真空一样的爱情,他偏执于急功近利。
  窗外浓云略散,沈余舟望着从云隙间挤出的几缕淡薄日光,心里想着,如果是当年的晨晔碰见现在的他,这一切波折都不会发生。
  可晨晔也已然不似当年,曾几何时,这个人在他面前就如清可见底的泉水,而现在他也看不透,他不知道是重逢时日太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沈余舟心里突然有些惆怅,随之而生的是一股子奇怪的紧迫感。
  片刻,他从兜里摸出电话,翻出个号码拨出去。
  “喂……是我……没什么……您现在在家吗?……”
  晨晔是刚下班的时候接到沈余舟的电话的,沈余舟说他已经在楼上等着了。
  如今的都市职场人大都不喜欢太早吃完饭,晨晔看一眼手机,六点还没到,心里琢磨着今天沈余舟带他吃饭的去处可能有些远?
  收拾好,下楼,上车,他系好安全带,顺口问:“这是要去哪?”
  沈余舟唇角带笑地说:“你陆阿姨煲了汤叫你过去喝。”
  晨晔登时就笑不出来了。
  沈余舟在一边开车,他愣愣从倒后镜里看了自己几秒。
  几秒过后,他对沈余舟说:“师兄,先送我回家一趟。”
  重逢后,晨晔在沈余舟面前一直是淡定的,从容的。但他这句话终于不那么淡定了,就像一层皮被撕开一道裂隙,还有那么点撒娇哀求的意思。
  沈余舟暗叹今天的决定虽然仓促,但看起来似乎没错,还是那句话,晨晔和陆女士凑在一处更像亲母子,且不说当年知道他们分手,沈余舟吃了亲妈多少排头,陆女士惦记着晨晔一惦记就是六七年,每次数落他大龄单身,必然拿出来念一念。
  他还记得以前知道晨晔手脚凉,陆女士一句手冷没人疼,不知从哪里翻出沉年钩针自己给晨晔织了手套和几双线袜子。那袜子颜色惨绿,织工惊悚,他好笑地说:“他哪里会穿。”那年头已经没人穿自己织的毛衣了,况且,晨晔多爱漂亮。谁知晨晔一把把东西抢过去:“谁说的,我挺喜欢,家里织的,暖和,结实。”后来晨晔还真穿了,晚上画图穿毛线袜子保暖,白天出去用陆女士织的手套换下他的BV小羊皮。
  沈余舟其实觉得晨晔今天人到了,陆女士就会高兴,但晨晔看起来挺坚持,他估计不让人回去准备这一趟,晨晔得一晚上不安,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打轮转向,“行。”
  把人送到楼下,晨晔上楼,没一会就下来了,换了身大衣,人比刚才更精神。
  等他上车,沈余舟见他手上好几个大牌的纸袋,其中一个爱马仕的,个头还不小,应该是包。
  沈余舟说:“太破费了,她也不讲究这个。”
  晨晔说:“主要我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可能是拜样貌所赐,沈余舟活到现在都没追过人,如今人是旧人,他却是新手上路,万万没想过最有效手段居然是拼妈,他心情有些复杂,不过想想,晨晔肯跟他回去总是好的。
  而晨晔肯赴约还真不关沈余舟什么事,车开在路上,晨晔扒开袋子看了眼里面的东西,确认不失礼才放心。
  他来C城三年,其实早该去见见陆女士的,不涉及其他,纯粹当作晚辈,上门看望长辈也是应该。
  晨晔记得他第一次到沈余舟家的那个暑假,沈余舟已经工作,成天不见人。为了避开沈余舟的舅舅,陆女士彻底放开公司的事务退下来了,跟着几个同样赋闲在家的旧友每天投身文娱活动。
  可就因为他在家,大热天的,陆女士中午还回来给他做顿饭,他一个大闲人,其实完全可以自己学着做,学不会在外边吃也行,再则热热剩菜也很方便。可怎么劝都不行,陆女士就是坚持每天冒着大毒日头跑那么一趟,变着花样给他弄好吃的。
  还有种种的好,不可尽数,晨晔他亲妈对他都没这样。当然,他亲妈心思从来就不在他身上,他算是个母子关系不协调的典型个例,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才一直对陆女士心怀感激。
  简而言之,眼下对他来说,沈余舟是沈余舟,陆女士是陆女士。
  因此,高峰期开车一个半小时,他们到陆女士家。门一开,熟悉又久违的旧人站在面前,叫一声他的名字,晨晔立刻上前,给了老妇人一个大大拥抱,“陆阿姨。”
  正如他想的,陆女士数落了一通他上门居然带东西,拉着他不放,“长高了啊。”
  晨晔这几年个子拔了三公分。
  “比以前结实了啊。”
  已然不是当年还带着少年体态的单薄清瘦。
  “这要是走在街上,我要认不出你咯。”
  晨晔玩笑说:“一定是我变丑了。”
  陆女士抹了下眼睛,笑着拍他肩,“更好看了。”
  一直到沈余舟打岔说:“进去坐吧。”陆女士才回神,把人从玄关让进屋里,但也没坐多久,饭摆上了。
  全是晨晔爱吃的菜,陆女士拿公筷给他一样样夹碗里,晨晔笑着一样样吃,他没问陆女士从哪知道他在本地,当然用鼻子想也知道是沈余舟,不过,真的没闲工夫关心沈余舟为什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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