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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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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一条捷径
(感谢一顿大餐、柱书虫虫两位的打赏,谢谢。)
“哎呀,多少人想当府兵还当不上呢,何况你还有薛将军和程老将军亲自提携,多好的机会啊。这一进去,就是屯营飞骑呢!”
李家大院,大彪有些遗憾的道。一边叹息,他一边拿屠刀砍着猪筒骨,其实大彪家里世代都是屠夫,一辈又一辈,虽说也是拿刀的,但跟人家拿军刀的府兵们比起来差远了,起码人家当府兵,有机会建功立业,封妻荫子,而他们除了挣点猪下水吃,还有什么。
当初江南造反,大彪倒不是那种真的吃不下饭的人,他是主动投的义军,就是因为心里有一份功业梦。可惜加入义军不到三月,虽说也封了个将军,但不过是场转瞬就醒的梦而已。
“当兵有啥好的?”李逍搬了个靠椅躺在一边晒着太阳,“都说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如今可好不容易是太平盛世呢,一般人都能远离战争和杀戮,咱又为何还要往那刀兵上凑?”
“打仗可是要死人的!”李逍拖长着声音点醒大彪。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薛仁贵、程咬金等这些名将的功绩背后,哪个不是无数白骨铺出来的。
这年头,打仗可是高危职业。
冷兵器战争,刀兵无眼,谁知道哪根弓箭不长眼就射你身上了。就算运气好点,没中刀没中箭的,可也难保不会因为断粮之类的饿死,或者说因为水土不服得病死,甚至可能因为一场寒流就感冒死了。
要让李逍总结个什么古代士兵的一万种死法,估计都没问题。
据说,古代士兵真正在战场上战死的极少,更多数是死于伤口感染,还有瘟疫、疾病、断粮、缺水、冻饿等。
反正,能活下来,还能建功立业的,不一定是最强健的战士,但肯定得是运气极好的,运气不好的,也根本不可能一场场战斗中活到最后。
李逍上辈子总觉得自己运气不太好,买奖票就没有中过五块以上的。
刚穿越而来的时候,那一段江南逃亡的日子李逍可还记忆犹新,如惊弓之鸟,又如丧家之犬,惶惶而不可终日,东躲西藏,朝不保夕,每天吃不饱睡不好,人都快崩溃掉了。
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了,让李逍去当兵,去挣什么功名,他还真不愿意。
其实说到底,当兵有什么好?普通穷苦百姓,希望的是通过当兵能挣得田地钱财赏赐,地主子弟们想的是能够有个上升的途径,希望借当兵立功能够进入仕途。
那些勋戚官员子弟当兵,是为了家族的名誉,也为了自己的前途。
而李逍自己现在已经有九百亩地了,田地、宅院都有,还有妻子、妹妹这样的亲人,还有不少朋友,生活挺安定。他又没有其它兄弟会跟他争产业,这些产业都是他一人的。
日子这么逍遥,何况还去拼命呢。
那些百姓们想去当兵拼命的东西,他都拥有了。
“我是不想当一辈子屠夫,杀一辈子猪。”大彪一刀砍断一根大筒骨,语气里透露着一丝落寞。他们家祖祖辈辈杀猪,他甚至都记不得是从哪代开始的了。
“那你想做什么?”李逍问。
虽然大彪在院里是个好帮手,但李逍也愿意帮助他成就梦想。
大彪有些茫然,他似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他看了看李逍,眼睛亮了亮。
“其实我挺羡慕你的,从江南回来,这里还有一个家。有等你的妻子,有可爱的妹妹,如今你在这里立下足,有田有宅有家人,衣食无忧,受人尊敬,挺好的。”
衣食无忧,受人尊敬,也许这就是大彪想要的那种生活。
“如果仅是这样,其实这并不是很难的,你也不一定非要通过当兵才有机会得到这些。”
“可如果不上沙场拼命,我一屠夫,又哪有机会改变如今的身份呢?”大彪不解。
人与人的身份阶层似乎生来就已经注定了,父亲是屠夫,儿子将来也会是屠夫,父亲是佃户,儿子将来也会是佃户。
只有极少数的机会,把握住了可以改变这种命运,一是当兵立功,一则是读书科举。
不过科举这条路极窄,并不适合大多数如彪子这样的人。对他们来说,唯有当兵,才是一条出路。
可他们想当兵也难,府兵征选条件严格,他们很难入选。
李逍倒是有机会当兵,可他却拒绝了这么好的机会。
“改变命运的机会有很多,路也有很多条,相信我,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努力,我会帮你实现你的这些梦想的。其实我可以教你一条捷径,这条路要轻松的多。”
‘还有捷径?’大彪愣了,然后有些兴奋。
“捷径就是钱,就是你腰里袋中的孔方兄,钱不是万能的,但却能帮你解决很多问题。比如说,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田置地。当你有了足够的田地,你就成了一位地主,成了地主,你就能受人尊敬。”
“这么简单?”
“对啊,就是这么简单,其实并不是多难。”
“可是如何有很多钱呢?”
“哈哈,这就是我们要努力的啊。”李逍拍拍腿道,虽然说其实在古代,金钱的作用没那么大,但也确实是一个打破阶层固化的一种捷径了。
许多人都是走的这条路,赚钱,然后买地,成为小地主,再租地经商,积累家业,扩张实力,然后寻找靠山,稳固地位,再花钱供家中子弟读书或习武从军,将来有机会出一个真正的官员后代,这样家族就从地主晋升士族。
这条路会很漫长也很艰辛,但无数人也确实就是这样一步步过来的。
像刘大脑袋,如今家有良田千亩,还有牛马行,钱财也不少,蓝溪乡里也算是数的上号的大户了,但人家年轻的时候,给地主放羊的,到十八岁的时候都还没穿过一双鞋。
“我只会杀猪。”彪子有些失落的道。
“其实你可以改行啊,比如说当个厨子,你做的菜其实挺不错,尤其是你弄的大骨头汤和炖猪头更是一绝,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已经远超我这个师傅了。我们上次不是说要到街上开个饭馆专做炒菜吗,我觉得可以让你去做掌柜的,我给你两成身股,不用你出一文本钱,你帮我盯好店里,亏了算我的,赚了我们二八分成,可以吧?”
彪子觉得嗓子眼堵的厉害,什么话也都说不出来了。
“不用说什么客气话,咱们在江南的时候,那都是互相救过对方命,还不止一次了。说那些客气话,就显得太矫情了。把店开好,有钱大家一起赚。若是生意红火了,咱们以后再开分号,开到长安、洛阳去,有钱了,你也买田置宅,也当个员外老爷!”
“中!”彪子猛点头,这副未来画卷的描绘简直太美丽了。
第67章 美人
大院新房的卧室里已经盘上了火炕,在李逍的坚持下,夜里还会点上个把时辰的灯。
都是良田千亩的地主老爷了,总不能天黑就睡觉吧,那这冬天的夜晚也太漫长了。
火炕好烧也很暖,摆上松木打的炕桌,炕上铺着芦苇编的炕席,披上一件羊皮袍子,坐在炕上在油灯下看会书。婉娘则坐在另一边做着鞋,女人的手里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没有闲的时候。
虽然家里如今有了粗使婆子,也有了使唤丫头,甚至厨房里还有厨子和火工,可婉娘也不肯闲着。帮李逍做衣服,里外的她都要包了,甚至是袜子也由她自己做。
还有鞋。
做鞋是最费时间和精力的,尤其是纳千层底儿。
“晚上就不用做鞋了,这灯也不够亮,伤眼睛。反正我的鞋也够穿了,做那么多也是放在那里。”李逍有些心疼这个婆娘。
婉娘抬头看了李逍一眼,“你也莫再看书看账了。”
“天还早呢。”
这冬日里天黑的早,大家饭也吃的早,都是趁着天还没全黑就吃了饭,没谁家还特意点灯做饭,灯下吃饭的,费那个蜡和油不划算。
吃太早了也没啥活动,原来没炕的时候,大家还会烧个火塘,围一圈人坐着烤火御寒,现在都有火炕了,谁还愿意再烤那个火吃那个烟和灰啊,都是早早上炕了。
各家上各自的炕,各钻各的被窝。
有媳妇的倒也不闲着,就可怜那些光棍儿了,夜更漫长更难捱了。
李逍合起账本,其实也没啥可看的。李家现在的情况一切都好,既没外债,又没什么危机。
家里名下如今总共有九百亩水浇地,还有二十亩祖坟田,如今是冬季,地里全都荒着呢,也不用理会,都冻的硬实,得待来年开春。
外面天冷,各家的仓里也还有粮食。
上次进贡霜糖脱色秘方赏下的钱也还没动,十贯钱,外加一百匹绢都在,空间里的那些黄瓜最近还在卖,隔两天摘下来送次货,价格如今已经下跌了一点,但差不多每次卖的千根黄瓜,还是能带回来千多文钱的。
这生意基本上是无本生意了,虽然李逍对外说这些黄瓜是从另的商人手里接过来的,但至今大家都从没见过那上家商人,虽然有怀疑,可李逍只字不提,大家倒也没有去深究,这毕竟是东家的秘密。
学堂那里有杨大眼管着,也还不错,李逍偶尔去客串一下,有时赵先生和婉娘也会去上下课。
大彪则主要负责体育操练这块,每天早上的跑步和做操,现在基本上都是由他负责带队和监督,学生们倒也已经跑习惯了,从早初的每天早上跑五里,现在都已经变成跑十里了。
靠着那些自费生收的学费,倒能维持学堂的开支平衡,有了这几十个学生,大院里还十分的热闹。
李逍当初说了,要把这些学生当成侍从骑士来培养,也正是这样做的,管他是佃户子弟还是地主家子弟,只要是学堂里读书的,除了每天早上的锻炼,和上下午的课程外,他们还要轮流值日。
值日的内容包括打扫李家大院的卫生等,等开春后,李逍甚至打算弄些地给学堂,让他们亲自负责种地种菜,自给自足。
家里原来的两个丫环,李逍嫌丑,便让她们去做其它的事情了,而让学生们轮流负责端茶递水这些活,用李逍的话来说,这不是用童工,剥削学生,而是要锻炼他们。
教他们一些日常礼节等。
“我已经打算在蓝溪街上开家饭馆,就让大彪去做掌柜兼大厨,再带几个人过去,凭我们家的炒菜和卤菜,肯定能够一鸣惊人。”
“开饭馆本钱不小吧,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做的好啊?”婉娘始终觉得守着家里过日子比较好。
“光靠田地收租哪里行,你看哪家地主不搞点店铺商队等,田地收租这是基本,而做些买卖这是活钱活水。饭馆不会亏的,我们守着这条大路,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总都要吃饭的。”
“可店子花这么多本钱,你不去哪能放心?”
“所以说我给了大彪两成银股,而且也跟过去的人都说了,去的都会有薪水,只要勤恳踏实,干满一个账期三年,就可以给身股,以后每过一个账期,表现的好的,都还会继续加身股。大家在我们饭馆里干活,不仅仅是我们的伙计,他们也是给自己挣钱,当然会很努力认真干的。”
银股、身股这套来源于历史上明清时期的晋商,银股就相当于真金白银的出钱入了伙,不但有分红权,也还有相应的转让、继承和表决权,这就相当于真正的股东了。
而身股,则是东家有条件赠送给员工的股权,只拥有一般股份的分红权,但不具有继承权、转让权和表决权,而且必须是在店里做事时才能顶身股,如果离开,就自动收回,也不再享受分红权。
给大彪银股,给其它伙计们身股,也是为了让大家更有积极性。给人打工拿死工资,怎么能和给自己赚钱更有积极性呢。
虽然说这样一来,得拿出些收益来分给大家,但李逍始终认为这种方式能赚到更多的收益。
大彪跟他来到这里,但他并不是自己的仆人,他是自己的朋友,如今算是半个李家客人。他今天提出自己的梦想,李逍当然也得重视。自己出点本钱,让大彪帮忙管理,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婉娘,我看你爹最近又在研究他的药方,老爷子是宝刀未老,雄心不已啊。要不然,咱们也干脆在街上给他也开一个医馆好了,我们出本钱,老爷子坐馆,再招几个伙计学徒,这医馆也就开起来了。”
老爷子有些医术,而百姓总是离不开医馆药铺的,蓝溪街上有医馆和药铺,但远没有饱和,先开个小点的医馆,赚钱是肯定的。
“开医馆得不少本钱,又是租铺子又是进药还得雇人。”婉娘道。
“那又有什么,开医馆总不会亏钱的,咱们先开个小点的,这点本钱我现在不是拿的出来的。我们出钱,老爷子去坐馆,五五分成,怎么样?”
婉娘轻笑,“什么五五分成啊,我爹又没有其它儿女,他赚了钱不还是我们的。”
“也不是这么讲,老爷子也还年轻呢,现在也才五十出头吧,再找个女人也不是不可以,这老树逢春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也是正常啊。咱们先把规矩立好,将来也不会有矛盾。”
这个时代的人都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延缓宗族血脉是十分看重的事情,若是无后绝代,可是要被人骂的。赵大夫以前是条件不好,死了女人瘸了腿,还带着个年幼女儿没钱再娶,而现在条件好了,李逍认为帮老丈人再娶个年轻寡妇什么的并不为过。
若以后老丈人又有妻子儿女了,那医馆的收益肯定得分清的,不能闹出矛盾来。
“还是你想的周到,明天我就去问问我爹,要是他愿意,那咱就帮他在街上开个医馆。”婉娘高兴的道。
开饭馆和医馆,这是不太容易赔钱的买卖,花点本钱投入,但以后就成了下蛋的母鸡,源源不断的有收益,总比把钱扔在家里埋在地下划算的多。哪怕说这年头的铜钱不贬值没通货膨胀,可不让钱下崽就是罪过啊。
“三郎,遇到你真是我几世修来的福份。”婉娘挪过来,直接把半边身子依偎到了李逍的怀里。
暖香入鼻,真好闻,李逍不由自主的多吸了几下鼻子。
哎,来到大唐这么久了,终于开始过上安稳的日子,这漫漫寒冬长夜里,一盏昏暗的油灯,屋外寂静无比。
简单无比。
“三郎,我身上好闻吗?”
“很香。”李逍很老实的说道,见过无数大风大浪的李逍,突然觉得灯下的婉娘也变得妩媚动人起来了。
皮肤似乎也变好了,变得更有光泽了。
“我身子前天就干净了,今天还特意洗了个澡。”婉娘的声音越说越小,却已经是明示了。
李逍回来后,跟婉娘天天同一张床上睡觉,但还从没圆过房。
今天婉娘终于鼓起勇气直接明示了。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婉娘,你今天好漂亮!”
灯下看女人,真是越看越美丽了,李逍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蠢蠢欲动了。
“三郎,要我!”
婉娘闭起了眼睛,好像一朵任君采撷的花朵。
面对这样的邀约,是个男人都无法再拒绝。两个人也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不再是两个陌生人,李逍这段时间也一直在适应她就是自己的妻子,余生的伴侣这个事实。
如今终于水到渠成了。
李逍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一声嘤咛。
“三郎,吹灯!”
李逍扭头猛吹一口气,灯火摇曳了几下,终于灭了。
室内陷入无边的黑暗,只剩下两个清晰的喘息声。
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粗。
第68章 独此一家
早上,一不小心就睡过了头。
新盘的火炕睡的实在是太爽,再加上昨天晚上开垦了块地,也累的不轻,这一觉都睡到了日上三竿。
睡觉睡到自然醒,伸手打个哈欠,枕边已经无人。
“夫君醒了。”
门推开,婉娘走了进来,今天的婉娘显得格外的精神和妩媚,面如桃花,细看,才发现她今天居然还抹了腮红,擦了胭脂,头上也插着那个李逍送的金钗,头发盘的也格外的利索。
特别是身上那套大红的裙子,更让人显得妩媚。
李逍发觉,这么一收拾下,婉娘也不再是那个朴素的样子,立马焕发了光彩来。
“你今天好漂亮。”李逍夸赞。
婉娘微微一笑,端上来一个托盘,“看你睡的觉,就没忍心叫醒你,让你多睡了会。肚子饿了吧,这是给你留的早餐,蒸饼和鸡子,还有粥。”
带着热气的包子,还有两个煮鸡蛋,一碗粥,浓浓的爱心早餐。
这日子,让李逍都有些沉迷了,真是温柔乡啊。
地主的生活其实也是可以非常的逍遥的。
包子咬一口,油流了出来,韭菜猪肉馅的,汤汁鲜嫩,那叫一个好吃。特别是这个包子皮薄而且还很松软,比起寻常的大唐版蒸饼不知道好吃多少。
“今天的包子真好吃,娘子你也吃一个。”
“我吃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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