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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他的心-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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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知意至今记得,那年路雨带着她上门与那男人谈话,摸摸她的头,对她说:“乖,你去院子里和坤云哥哥玩,小姑姑有话和叔叔说。”

    坤云哥哥是那叔叔的侄子,一大家子住在一起。

    路知意点头,和那男生一起在院子里,你看我,我看你。

    坤云先开口:“你小姑姑就要嫁进我们家了。”

    路知意没吭声。

    她其实是六神无主的,爸爸出事了,妈妈没有了,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她被路雨带着四处求人,四处打官司。

    兴许是太年幼,她并没有很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里,只是浑浑噩噩意识到一件事情——如今的她只剩下路雨一个亲人了。

    如果路雨走了,就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了。

    那一天,路知意站在院子里,听到坤云说了那句话,没吭声,只是走到门边,偷偷地听屋内谈话。

    坤云走上前来,“你——”

    她一把捂住对方的嘴,眼圈一红,却异常镇定地冲他摇摇头。

    坤云不说话了。

    屋内,路雨对男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我哥出事了,现在在坐牢。我嫂子死了,想必镇上的人都知道,这些日子也没少议论。你呢?你有什么想法没?”

    男人说:“那跟我们俩的事情没关系吧?是我们要结婚,又不是别人,两个人的事情,用不着扯上第三个人。”

    路雨静静地站在那,从容地说:“不是,婚姻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情。”

    她说:“振林,我有一个侄女,我不能丢下她不管。”

    “她今年只有十二岁,突然之间没了爹也没了妈,什么都没剩下,如今只有一个小姑姑。”

    “我看着她出生,看着她长大,她学会叫小姑姑的时候,连爸爸妈妈都叫不清楚,可她就那样傻乎乎笑着,口齿不清地叫完爸爸妈妈,又叫小姑姑。”

    “她骑自行车是我教的。她爸妈忙,家里穷,我每天送她上学放学,后来她说想学骑自行车,是我手把手教会她的。她没有自己的自行车,小小的姑娘就骑着我那辆大得离谱的车,摔在地上蹭破了皮,哇哇大哭着叫小姑姑。”

    “她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发高烧,她爸爸不在家,妈妈又去地里干活了。我背着她一路往卫生所跑,一口气跑了两公里,看她打针吃药,看她在那睡着,然后才松口气,背着她慢慢悠悠回家了。”

    “你大概不知道,她在我背上说胡话,叫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是小姑姑。”

    路雨说了很多很多。

    说到后来,她笑了笑,“振林,我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我知道叔叔阿姨一定都有想法。为了给我哥打官司,我现在一毛钱也没有,还欠了一屁股债。更何况我还有个侄女,我不能丢下她。这婚,你还想结吗?”

    叫振林的男人想要争取点什么,可路知意是他过不去的关卡。

    没有谁希望未来的妻子带着个拖油瓶嫁过来,尤其是妻子欠债累累,还要掏出更多来供养这个和他非亲非故的拖油瓶。

    后来路雨的婚事就吹了。

    她出门时,笑吟吟朝路知意招招手,“走,咱们回家去。”

    仿佛刚才告别一桩婚事的人不是她。

    再后来,她一个人养着路知意,为了还债,为了赚钱,不仅在镇上身兼数职,当了好几门科目的老师,课下还给人补课,又在家中养了猪和牛。

    她起早贪黑,仿佛不要命地为这个家付出。

    所以才有了如今的路雨,明明才三十八岁,看上去却远远超过了真实年龄。

    路知意记得清楚,年幼的自己不懂事,在别人想给路雨介绍对象时,哭着闹着不依不饶。

    她明明没有很清晰的念头,可潜意识里就是知道,有了新的家庭,路雨就会有丈夫,有孩子。那自己呢?自己又算什么?

    路雨也不气,笑着推辞了那些相亲,只对人说:“等我们知意长大些了,我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路雨也有顾虑,她怕家中多出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男子,万一知人知面不知心,对路知意不利,怎么办?

    后来路知意念高中了,仿佛一夕之间懂事了。

    她终于知道因为自己的自私,路雨错过了什么,至今仍孤家寡人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就那么短暂几年,如今被她拖得全没了。

    这样想着,她一边愧疚,一边试图弥补。

    某日,她佯装漫不经心地问路雨:“小姑姑,你,你怎么不找个对象啊?”

    路雨在沙发上织毛衣呢,闻言笑了,把她搂过来,捏捏她的脸,开玩笑说:“小姑姑老喽,没人要啦!将来老了,只能指望你了。”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

    那一天,路知意错愕地看着眼前的女人,生平第一次发现,小姑姑是真的老了。

    两鬓生华发,眉间有纹路。

    三十五岁的女人慈爱地摸着她的头,身上穿着多少年前的衣服,朴素而苍老,因为将最美的年华悉数献给了她。

    献给了她的小侄女。

    她强忍住泪水,说要回屋写作业,可一关上门就泪如雨下。

    这些年来,路雨把最好的都给了她。可因为她的任性与自私,路雨错失了成家的年纪,也过早地苍老了。

    她是那样懊悔,那样痛恨自己。

    如今,路雨三十八岁了。

    十八岁的路知意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连一碗松茸牦牛肉汤都不舍得喝的女人,眼眶一热,转背说:“你等等我。”

    随即爬上楼,擦干眼泪,从行李箱拿出那件羊绒毛衣。

    她蹭蹭蹭跑下楼,把毛衣双手奉上,献宝似的,“去试试看,我特意给你买的,温暖牌毛衣!”

    路雨一愣,捧着那毛衣,摸了摸,“羊绒的?”

    下一句,“这,这得多贵啊!”

    最后把毛衣往她怀里一塞,“我就算了,年纪大的人不怕冷,你自己拿去穿吧。蓉城湿冷湿冷的,穿这个正好,你们年轻人可不能冻着了,会冻出病来的。”

    路知意的泪水又快掉下来了。

    她把毛衣塞回去,“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哪有把生日礼物退回来的?”

    然后一退三尺远,“我不管,你必须穿!明天你要是不穿着它出门上班,我就立马回学校了。”

    她难得任性,路雨还愣了愣,然后扑哧一声笑了。

    “好,好,好。”捧着那毛衣,路雨笑成一朵花,“我穿,我穿还不行吗?”

    次日,路雨穿着那毛衣去上班了。

    大学放假早,镇上的小学可没放假,路雨还得上班。

    路知意还在洗漱,路雨就要出门了,站在卫生间门口提醒她:“汤锅我给你热好了,一会儿直接吃就行。”

    她一边刷牙,一边点头,还不忘回头审视小姑姑到底穿没穿那羊绒毛衣。

    路雨没好气地说:“穿了穿了,暖和得要命,穿在身上都发烧了呢。”

    路知意笑出了声。

    吐掉嘴里的泡沫,她冲过去抱了抱路雨,“小姑姑,生日快乐!”

    路雨一怔,然后拍拍她的背,“你回来了,我就快乐了。”

    *

    路知意没吃早饭,从柜子里找了只很有年代感的不锈钢保温桶,将锅里一半的汤锅倒了进去,剩下一半留给路雨。

    想了想,怕陈声觉得太清淡,她又弄了个蘸水,用食品袋里三层外三层给包起来。

    最后坐镇上去县城的大巴车,抵达陈声住的酒店。

    他说哪个房间来着?

    昨晚说了一嘴,好像是307。

    路知意走进电梯,摁下三楼,拎着保温桶,猜测他起床了没。

    都早上九点了,应该起来了吧?

    她还特意磨磨蹭蹭地来,心想成全他睡个懒觉。

    走到307门口,她敲了敲门。

    里面没声。

    又敲了敲,叫了一声:“陈声!”

    还是没声。

    打扫卫生的阿姨推着车走过来,“小姑娘,找人啊?”

    她点头,“我朋友在里面,可能睡过头了,没听见我叫他。”

    阿姨还有印象,一个钟头之前,她敲门问客人需不需要打扫。开门的是个小伙子,挺帅的,就是脾气不大好,火气很大地撂下一句:“不用。”

    然后又砰地一声关了门,继续睡觉。

    看看眼前这小姑娘,拎着保温桶,鼻尖冻得通红。

    阿姨问:“给男朋友送饭啊?”

    路知意一顿,“不不不——”

    “来,阿姨给你开门。”

    热心过头的八卦阿姨从兜里摸出万能房卡,滴的一声,把门刷开,“小伙子有起床气,你把他叫醒开门,他指不定冲你发一顿脾气呢。就这么进去,把饭给他搁面前,他肯定感动得要命。”

    路知意:“谢谢阿姨。”

    遂进了屋子,叫了一声:“陈声?”

    屋里开着空调,温度挺高,暖洋洋的。

    她拎着保温桶,试探着往里走,边走边叫他的名字,然后——倏地愣在原地,险些没拎稳手里的早饭。

    另一边。

    陈声没带换洗衣物,自然不会穿睡衣睡觉了,只能赤膊入梦。又因夜里把温度调得很高,盖了被子嫌热,就这么迷迷糊糊踢到了一边。

    早上被保洁员吵醒,他还挺心烦的,回来睡了个回笼觉,总算踏实不少。

    二十岁的大男生,身体发育很好,自青春期起,就拥有了一个无比自然的生理现象,于是眼前这一幕就被赋予了令人无限遐思的意义。

    隐隐约约的,陈声听见有人在叫他。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有人走了进来,然后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一动不动呆在原地。

    他花了五秒钟时间,意识回笼。

    看看那人,又顺着她的视线看看自己

    彻底清醒过来。

    路知意奇异地僵在那里,“你——”

    陈声屁滚尿流翻身下床,一把掀过被子裹住自己,动作流畅,一气呵成。

    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有些尴尬。

    陈声裹着被子站在那,眼睛一眯,没好气地问她:“你怎么进来的?”

    他皮肤原本就白,此刻面上更是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路知意把保温桶搁在桌上,内心也是天雷滚滚。

    但这种情况下,要是她也局促不安,场面只会更尴尬。

    于是想了想,她镇定地说:“其实你不用这么大惊小怪,高原上不少孩子从小就不穿裤衩满山跑,我小时候见多了,已经见惯不惊了。”

    “”

    陈声心中五味杂陈,拎着被子瞥她一眼,凶她:“那能一样?你见惯了别人不穿裤衩,不代表我也习惯了被人看光!”

    “你,你又不是没穿裤衩”路知意也越说越心虚,面上发烫,还好有高原红帮忙挡一挡。

    陈声真想把她从窗子扔出去,面上隐隐有愈来愈烫的趋势,可她还奇怪地杵在那没动。他咬咬牙,一把拿下挂在衣架上的衣物,黑着脸走进了卫生间。

    走进去之后,又发现毛衣还搁在床头柜,只能调头回来拿。

    可这一出来,就看见路知意还杵在那的背影。

    她一动不动站在那,耳根子红了个透,袖子底下的手紧紧攥着,透露出主人的心慌和尴尬。

    陈声一顿。

    所以明明就是羞愧难当,为什么要拼命作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

    他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把拿起搭在椅子上的毛衣,手里攥着薄被,不冷不热地说:“不是见惯了人不穿裤衩吗?”

    回身,指指她的耳朵,“那你红什么红?”

    眯眼看着她,似笑非笑乘胜追击,“该不会是沉迷于我的美色无法自拔了吧?”

    路知意:“”

    给脸不要脸,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陈声一顿。

    所以明明就是羞愧难当,为什么要拼命作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

    他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把拿起搭在椅子上的毛衣,手里攥着薄被,不冷不热地说:“不是见惯了人不穿裤衩吗?”

    回身,指指她的耳朵,“那你红什么红?”

    眯眼看着她,似笑非笑乘胜追击,“该不会是沉迷于我的美色无法自拔了吧?”

    路知意:“”

    给脸不要脸,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第二十四颗心() 
第二十四章

    酒店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屋里开了一夜空调;陈声嫌闷;让路知意把早餐拎到阳台上;自己去洗漱。

    刷完牙;他抬头瞄一眼镜子里的自己;面上还有残留的红。

    嘟囔了一句:“就当便宜她了。”

    一边嘀咕;一边又撩开刚穿好的卫衣;审视一遍自己的腹肌整整齐齐的六块,纹理均匀,肤色白皙。

    他微微使力;果然,腹肌更明显了。

    有点后悔,早知道会发生刚才那一幕;他就提前吸口气;让她更惊艳一点了。

    失算失算。

    几秒种后,他又狠狠放下衣服下摆。

    呸;失算个鬼啊!

    他为什么要惊艳她?果然是大清早起床;头脑还不清醒。

    自我麻痹后;他捧了一鞠冷冰冰的水洗脸;降降温。

    走出卫生间时;路知意已经在阳台上摆好一桌了。

    小姑姑做的松茸牦牛肉汤锅;一人一碗。楼下买的青稞馒头,一人两只。怕他吃不惯青稞,嫌馒头粗糙苦涩;她还从家里带了一小罐蜂蜜来。

    陈声站在屋子里;看见她认认真真摆早餐的样子,刚才的浮躁和恼羞成怒刹那间冰消雪融。

    这情绪来的莫名其妙。

    他甚至觉得阳台上那一幕,连同她背后云雾缭绕的青山、毫不起眼的小城,都足以裱框成画。

    她还是一头短发,穿了件普普通通的浅蓝色棉衣,灰色运动长裤。

    甚至连那高原红都与昨日一模一样。

    他却忽然间觉得赏心悦目。

    正发呆,阳台上的人若有所觉,回头对上他的视线,一愣,“还不过来吃饭?”

    他这才回过神来,一边往外走,一边暗搓搓骂了句:“妈的有毒。”

    *

    吃饭时,两人随意地聊了几句。

    陈声问路知意:“期末考试怎么样?”

    她答:“好像还行,基本上没有不会做的题。”

    “也不看看是谁帮你复习的。”他哼了一声,掰了一点馒头往嘴里丢,嚼着嚼着,蹙眉,“这馒头怎么是苦的?”

    路知意拧开蜂蜜罐子,用勺子舀了些,替他涂在馒头上,“青稞馒头,是比白面馒头要苦一点,但是早晨吃粗粮对胃有好处。你要是嫌苦,这样就行了。”

    她做这些事情异常娴熟,陈声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薄茧一层,到底是做惯了活的人。

    注意到她的食指和中指上有一点红肿,又问她:“手怎么了?”

    路知意扫一眼,稀松平常地说:“哦,长冻疮了。”

    “痒吗?”

    “有一点。”她不太在意那个,端起热气腾腾的汤,喝了一口,“你尝尝这个,松茸牦牛肉汤锅,我小姑姑亲手做的。”

    抬眼看他,黑漆漆的眼珠带了些笑意,颇有点献宝的意味。

    陈声喝了一口,那汤意外的鲜美可口。

    可他的注意力不在这,说了句“好喝”,又问她:“你经常长冻疮?”

    “基本上每年都长吧。”路知意手指微动,想缩回去,可到底已经被看见了,没必要,“这边气温太低,又要干活,家里的水都是山上流下来的雪水,冻得要命,很难不长冻疮。”

    “去了学校也长?”

    “嗯,补课的时候总是骑车来回,难免冻着。”

    陈声没吱声,喝着汤,心思飘远了。

    他很少见到路知意这样的人。贫穷的学生其实不少,但像她这样从头到脚,每一根头发丝都标记着“模范贫困生”的同龄人,他的的确确是第一次见到。

    他慢慢地掰着馒头、喝着汤,最后问她:“路知意,你为什么想当飞行员?”

    她一愣。

    片刻后,不假思索回答说:“因为我想飞出大山。”

    年幼时,只觉得小镇生活自由自在,年岁渐长,才发觉这里虽广袤无垠,但精神生活仍然贫瘠。

    不想一辈子贫穷,想改变现状。

    不想和小镇姑娘一样,读完小学初中就回家结婚生子,忙碌一生。

    不想天真地活在大山里,一辈子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

    她这样说着,抬头看了看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笑了。

    “我第一次看见头顶有飞机飞过去,问我爸爸那是什么鸟,长得好奇怪。”

    陈声嗤笑一声。

    “爸爸说那是飞机,我问他飞机是什么,他告诉我那是载人去世界各地的最快的交通工具,如果将来我想去看看冰川大海,沙漠戈壁,坐它就行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去书店翻书,去找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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