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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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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手挽狂澜之无益也。志在淑世固是,而何以淑之之道亦不可不加之意……” 胡适听后,深有所动,当即表示一定要读一读这小说。最后读了没有想来没人知道,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胡适自身多少就具有这样的气秉。所谓“每临大事有静气”,胡适年青时亦大致如此。
  但,年轻的胡适在冷静的理性面前,是否还会有那种潜涌的感情?国难当头,他果然还能一味地“才须学也,学须静也,非学无以成才,非静无以成学”(诸葛亮语,大意)?胡适真的就那么一味地不挂怀国事?
  谨抄胡适1915年5月5日、5月6日两天日记(部分)如下:
  5日:东方消息极恶,报章皆谓恐有战祸。余虽不信之,然日京报章皆主战,其丧心病狂如此。远东问题之益棘手,有以也夫!
  6日:昨夜竟夕不寐。夜半后一时许披衣起,以电话询《大学日报》有无远东消息,答曰无有。乃复归卧,终不能成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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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爱国癫”(1)
高调爱国,历来是中国的爱国特色,但能解决问题吗?这是胡适深所忧虑。1915年2月到5月之间,北美的中国留学生以空前的热情讨论“二十一条”,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对日宣战”。这样的口号登上了《中国学生月报》,上述的“骇人之壮语”,到了这里,便是“吾辈非战即死”、“决一死战”的义愤填膺。几十年后,胡适回忆当时情形,说“我为此事甚为焦虑,所以我决定向全体同学写一封公开信”。写信的那晚,胡适原本睡下,但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所以索性披衣坐起,拔笔而书,“书至夜分二时半”。胡适在信中明确表示了自己的反战态度。
  信中胡适很不客气地把这种声音称为“爱国癫”(胡适的原文是“patriotically insane”,这个词也可译为“爱国疯”),意为已经丧失正常的理性:“此刻,余要说上述言论完全是疯话。吾辈情绪激动,神经紧张,理智失常,可以说得了‘爱国癫’。诸位,在此危急关头,情绪激动是决无益处的。激动之情绪,慷慨激昂之爱国呼号,危言耸听之条陈,未尝有助于国。吾辈自称‘学子’、‘干材’,若只是‘纸上’谈兵,则此举未免过于肤浅。”
  胡适反对开战,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言论,“此刻言及对日作战,简直是发疯。我何以作战?主笔先生说,我有一百万敢决一死战之雄狮。且让大家来看一下事实”。胡适出具的事实是,中国仅有十二万士兵谈得上是训练有素,但装备极为窳劣。而且,海军没有战斗力,最大的战舰也是一个三等的巡洋舰,排水吨位仅四千三百吨。以这样的军备开战,“其后果,不仅于国无所改观,而且所得只是任人蹂躏!任人蹂躏!再任人蹂躏!”此时的胡适虽然还是个“不争主义者”,但这次反对“爱国癫”,主要还是出于实际情况的考量。在打不过的情况下硬打,那是拿生命作赌注,胡适是不干的。针对对方以比利时为例,胡适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当时比利时的两个城市,鲁汶(Louvain)因抵抗而城池残破、人民遭殃;首都布鲁塞尔(Brussels)则听劝于美国公使,未与德军抵抗,因而城池保全,人民免难。胡适反对效法抵抗的比利时,“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决不是英雄主义!更何况比国当时也不曾料想有今日之惨败。”就其抵抗而言,他们自以为城市固若金汤,有恃无恐,同时又有英法为后援,为了荣誉孤注一掷,结果导致全盘倾覆。“试问,这是真正的勇敢吗?这是真正的英雄气概吗?”以比利时为覆辙,胡适的态度是“为这种英雄主义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牺牲,值得吗?”(同上)
  如果在胡适身上找英雄主义,肯定找错了地方。胡适是个冷静的实用主义者,往往是从功利和实用的角度盱衡问题,这时他虽然还在康大,还没有拜到杜威门下,但,对杜威那一套有点无师自通了。同时,英国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尤其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对胡适影响甚深,所以他会很自觉地反对挺战声浪。从当时的情形看,胡适这样做很不讨巧,甚至危险,因为北美留学生的战争呼声是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而中国的事在评价上往往又以道义为裁断。“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只有“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才是道义,而且唯一。可是,胡适呢,居然反其道而行之。不抵抗意味着什么?亡国,当亡国奴。一顶卖国的帽子胡适几乎是自己往里钻。果然公开信在杂志上发表后,胡适遭到了攻击。他并不避讳,在日记中作了记录:“邝煦堃君(《月报》主笔)诋为‘木石心肠,不爱国。’谌湛溪(立,《战报》主笔)来书云:‘大著结论……东亚大帝国之侯封可羡”, 这是讥胡适为日本立了功,可以封侯了。另有王君托任叔永转信与胡适,因其内容太激烈,任叔永没转却把它毁弃了,这让胡适觉得任叔永“忠厚可感”。
  插:已经五十年代了,时过境迁。胡适给唐德刚做口述时提及当年这一节,唐德刚犹愤愤不平,当然不是为胡适。他在文后加注,云:“胡氏在1915年3月19日夜所写的《致留学界公函》'原稿为英文,见《留学日记》',辞义皆差。英文不像英文,意思犹不足取。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她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又云“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 唐德刚不仅是热血青年,多少还是“愤青”。几十年过去了,尚未能给那时处在孤立状态中的胡适以同情之理解。那封公开信的主旨是“安心读书”、还是反战,看不出来?我还真看不出多了些胡适那样安心读书的人,国家就没有希望了。尽管胡适内心爱国,“日来东方消息不佳。昨夜偶一愁思,几不能睡。梦中亦仿佛在看报找东方消息也”, 梦中都在看报,这是一个怎样的细节?可是,等到胡适说出来,却偏偏是:“……我自命为‘世界公民’,不持狭义的国家主义,尤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同上)唐德刚亲炙胡适,但他理解胡适吗?不过,最后一句话唐德刚说对了:“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如此,后来更加,以后我们会看到胡适自己的慨叹。一个热血的世纪和一个容易热血的民族(这是它的不成熟的表现),是不需要胡适的,就这个问题而言,胡适到今天依然是一个孤独的“他者”。
  

十九 “爱国癫”(2)
当年胡适“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他的遭遇放到今天并非就成为过去。那些北美留学生的爱国感和道义感当然不容置疑,但和他们持论不同,就是“不爱国”吗?爱国的“爱”,是一种心理状态,或者是一种动机,谁也看不见,能看见的就是各自面对问题的方式。谁又有权力把和自己方式不同的人斥为“不爱国”呢?就其动机而言,胡适力表反对意见,就是出于“为‘执笔报国’之计”。那么,在方式的层面上,很难说“战”就是爱国,“不战”就是不爱。国是什么?它不是一个空洞的框架,所谓“国以民为本”,国就是那些有血有肉的民,他们才是国的实体,也是国的根本。爱国,须以爱民为其衡量,爱民又非一句空话,须以爱其生命为其首要。那么,把胡适批评的“决一死战”拿来,请问,是谁去战?是这些遥在北美的白面书生吗?同样,“吾辈非战即死”,这“吾辈”,到底是“吾”,还是“辈”?说穿了,“吾”只是一个鼓动者,“辈”才是去上战场的人——多合理的分工!一百年来,热血沸腾的知识分子已经习惯这样去“唤起民众”,而无暇顾及这其中遮蔽的问题。如果说这就是爱国,它能是爱民意义上的爱国吗?这分明是以别人的血肉餍足自己的爱国热忱。退一步,即使“吾”上战场,“吾”依然没有权力鼓动“辈”和吾一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命和他处置他自己的生命的权利。如果“吾”因爱国而“辈”则必需随从,作为一种道德绑架,它反而是不道德的。
  至于胡适,“为这种英雄主义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牺牲,值得吗?”什么叫“值得”?英雄主义还过问“值得”“不值得”?是的,值得与否,本身就是一种功利换算,这也正是胡适和“爱国癫”的不同。但,胡适的功利非关个人,此刻他关注的乃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战争是群体生命的填空,道义只能是个我律令:这是自由主义性质的群己关系。为拯救民族,不惜自己流血,这是道义。如果轮不到自己上战场,却说便宜的大话,这其实是要别人为道义买单,而且是用生命。因此,在群体安危的面前,选择者没有道义,只有功利。或者,出于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的选择,就是道义。面对这么多的生命,轻言开战,尽管是为国,恐怕这国不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想到了构成这国的无数血肉之躯吗?挺战者看起来占据了“意图伦理”,但没有“责任伦理”打底的“意图伦理”极为可怕也极不负责,它完全可以为了意图而不择手段,又可以为了意图而不计后果。比较之下,胡适出言低调,但,这个“低”是因为它踩住了伦理底线。可以看到,胡适的公开信乃以是国家实力为依归,没有激昂的热情,但却流贯着理性的和负责任的态度。
  以上谌湛溪批评胡适的公开信,认为它盘马弯弓故不发,其意是要“中日合并”,而又不敢明说出来。胡适果有此意吗?不妨从另一方面的事实来看。胡适一则反对中日开战,一则反对日本控制远东。1915年2月6日,美国的《新共和》杂志发表一篇自称为“###之友”的美国人的文章,它认为日本在中国占优势,未必不是中国之福。因为中国的共和已经完全失败,中国人又不适应自治,缺乏这方面的能力,而人是需要主宰的。这样,日本的干涉,可使中国得一个好政府。这是中国之福,也是列强之福。因此,远东局势的关键,不在日本是否干涉中国,而在于它对中国事务的管理是否负责有效。读了这篇文章,声称是个世界主义者的胡适老大不高兴,他投书《新共和》,批判了这种“谬论”:
  这位“中国朋友”似已忘记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吾辈正生活于一国民觉醒之时代。……在二十世纪的今日,任何国家皆不该抱有统治他国或干涉别国内政之指望,不管该统治或该干涉如何有益。中国国民之觉醒意味着满洲统治之结束,对任何外来之统治或“管理”,国人定将愤懑不已。
  在信的结尾,胡适引用了他崇拜的威尔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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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爱国癫”(3)
余完全信奉威尔逊总统所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治国之形式,也唯有各国自己才有权利决定自救之方式。墨西哥有权革命,中国也有权利来决定自己的发展。
  这是放在80多年后可以写进新华社的语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治国形式”,请问,在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比如前伊拉克,它的人民有这个权利吗?
  与《新共和》前后,美国的另一家媒体《外观》亦据这个“###之友”发表《日本与中国》的社论,支持这种观点。胡适一不做二不休,也向它投书,指那位自称“之友”的美国人算不得中国人的朋友,也算不得远东事务的专家。在这封信的后面,胡适不啻向日美和全世界发出警告:
  余作为一个中国人,深知同胞之志气与抱负,因此余敢断言:任何想要在中国搞日本统治或“管理”之企图,无异于在中国播下骚乱和流血的种子,未来的一段岁月中国将鸡犬不宁。目前之中国,对于任何外来“武装”之要求,不管其是如何的不近情理,确实没有能力去抵抗。然而无论是谁,如果他想要鼓吹以日本对中国的管理权或保护权来求得“维持东方局势之稳定”,那么,他定将看到年青而英勇的热血流遍我华夏之共和国!……君不见反日之仇恨已燃遍了神州大地么?
  胡适的判断是准确的,直到今天也是这样。当时他做的是两方面的工作:对国人而言,他是反主战,对日本而言,他是反侵略。
  案:“爱国癫”一词,虽经翻译,仍不失形象和生动。这是一种逾越正常界限的非理性状态。如果再往前发展,等着它的就是另一个词了——“爱国贼”——这是国人对当年日本少壮军人的指陈。1930年代,日本的部分年轻军官违背文官政府的意旨,不断在中国挑起事端,最终导致中日战争爆发。不仅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各国带来灾难,同时也把自己的国民拖入战争的苦海。结果呢?美国丢下了两粒原子弹,报销了两个城市,死亡平民无数,最后摇出白旗忍辱和人家签城下之盟。不能说那些发动战争的少壮军人不爱国,可怕在于,这种爱出于野蛮的自私,它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来体现。这种野蛮的非理性的爱,正应了那句话:爱之适足以害之。就其危害而言,一个“贼”字,精当无匹。只是这种为一己之利而不顾他者之益的野蛮之“爱”,代不乏人,又岂独日本一国之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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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从“不争”到“积极和平主义”(1)
自日本提出“二十一条”,中日之间的交涉就开始了拉锯战。在结果将要出来的那个日子里,胡适寝食难安。以上所载1915年5月6日的日记,就真实地表现了胡适当时的情形。那一晚,胡适夜半起来打电话询问远东局势,结果彻夜未眠。黎明五点,就迫不及待起床下山,去买当地晨报看个究竟。因为没有什么消息,回程时,胡适“徐步上山”,路过康大工学院后面峡谷上的吊桥,胡适站住了。朝下望,那是景色非凡的幽谷,雪白的水流冲漱着两旁嶙峋的山石。这里并非第一次路过,但这景色已经习以为常了,也从未以为意。这次不同,胡适站住了,也惊住了。老子说“上善莫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又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还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然而,面对眼前“瀑泉澎腾飞鸣”,胡适突然有所憬悟:水看起来弱,其实是强。老子以水喻不争,尽管有理,但他显然忽略了水的另一面。“不观乎桥下之水乎?今吾所见二百尺之深谷,数里之长湍,皆水之力也”。胡适豁然开朗,“以石与水抗,苟假以时日水终能胜石耳”。
  因水而顿悟的胡适此前信奉老子之“不争”,是个消极和平主义者,此刻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在和平问题上,不争,并非一途,而争,以力抗争,亦当会使和平胜出。雪白的水流洗刷了胡适的思想,使他开始转向积极和平主义。当然,积极和平,是需要力的,所谓“以力制力”,胡适既得益于水,更得益于当时英美思想界巨擘安吉尔(英)和杜威(美)。
  安氏是当时著名的“新和平主义者”,他认为,一个人如果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志,肯定会招致反抗,这样强迫与反抗这两种“力”最终归于抵消而白白浪费。两个国家之间也是这样。失败者为战胜者所奴役,但战胜国要维持它的主宰,同时又要随时准备对付被奴役的对方,不但在经济上造成了浪费,同时也造成道德上的破产。因此,新和平主义并不否定力量,关键在于如何使力量用得其所。另外,杜威谈力、暴力与法律的文章也给胡适以启示。力是中性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比如炸药,它的力既可以爆破岩石,又可以炸人。在后者的意义上,力就变成了暴力。面对暴力,一味的不抵抗并不奏效,这时就需要另外一种力,一种具有胁迫性和强制性的力。这种力居于把力用为能源和把力用为暴力这两者之间。那么,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呢?杜威说到了法律。“法律便是把那些在无组织状态下,可以招致冲突和浪费的能源组织起来的各种条件的一种说明书”。又说“所谓法律……它总是……可以被看作是陈述一种能使力量发生效果的、经济有效而极少浪费的法则。” 这是从功利和实用的角度阐释法律,未必不可以,也未必不可以对它挑剔。但,才走出不争主义的胡适已经是大为叹服而笃信不疑了。
  和安、杜思想同步,一个新和平主义运动正在力求一种组织形态的形成。美国《独立周刊》的主编何尔特力倡成立一个国际性的“强制和平同盟会”,这正和杜威的思想吻合,以一种强制力来制止战争的暴力。何尔特本人在美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独立周刊》也是美国在《新共和》出版前最有影响的两三家杂志之一。何氏推动的这个运动,很快有了结果。1915年6月,美国的社会贤达在费城独立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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