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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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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爱丽丝》这首乐曲我非常熟悉,选择它正是因为它比较简单,重复的篇章很多,所以那些12345的音符现在还能丝毫不差地记下来,而且退一步说,这也算是世界名曲……重要的是,哪怕弹错了也不要紧,不过再重复一遍而已~再怎么样,也可以算是“有自己的发挥”了嘛。
趁着又一次乐曲重复的当口,我将怨念的眼神投到达西身上。
我弹得并不好,常常还弹错一些音,这是有耳朵的人都听得出来的,但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也很惊讶,虽然惊讶,但是居然侧着耳朵在仔细听。
我不由得毛骨悚然了,转了几个音便提前停下来。我沉默地走回自己的座位。
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刚才在我弹奏的时候就在咬耳朵偷笑,这下子终于可以大声且得体地评价了:“卢卡斯小姐,你弹得很好,我们姐妹刚才就在讨论,作为一个有身份的姑娘家,平常确实应该多注重音乐修养,你觉得呢?”
她这是拐着弯儿在嘲笑我,尼玛啊我真想扑上去一拍桌子喊老娘不会弹钢琴管你什么事!
可是我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毕竟事实摆在眼前。而且,她还是宾利的妹妹,忍字头上一把刀啊,夏洛特!
我暗暗咬牙,但是表面云淡风轻。
令我没想到的达西居然开口了,而且话听上去虽然一如既往的难听,但是,他似乎是在替我解围开脱。
“卢卡斯小姐弹奏的这首曲子简美而雅驯,清新而不冗杂,能令人耳边一亮。这样的乐曲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见,不知是否可以冒昧请问,这首曲子是谁所作?”
啥?!听到达西先生的前一句我还犹自飘飘然,但最后一句话着实让我受了惊吓。他这个意思,也就是说……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还没有在这个时代传播开来?或者还没有创作出来?!
固定思维模式害死人啊,我可一直以为只要是世界名曲肯定都是古典的啊。不过既然他不知道《致爱丽丝》,那么和“王尔德”一样,回答“贝多芬”也是没事的吧……但这次我没有脑热地立即回答,已经在历史人物上摔了一次跟头的我可不想再重蹈覆辙了。
贝多芬,贝多芬,开动脑筋,应该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音乐家。其他的我不清楚,但貌似他的失聪是在1796年到1800年,而据我所知,他在失聪前声名就如日中天了。
按照奥斯汀的故事,现在是1795年。在这时候,按照达西的反应,他应该还没有写出《致爱丽丝》。但这是一个尴尬的年份,如果我回答贝多芬,达西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哪怕我回答“这是他某时某地做的没有流传开的小曲子”,也是必定要受到怀疑的,因为这样的曲子若出自贝多芬之手,照理是绝不会被埋没的。而若是不承认这曲子是他所作,那……那也是绝对不行的,尊重原作者是老爸天天耳提面命的,我实在干不来。
“卢卡斯小姐?”达西提醒再一次神游物外的我。
“没、没事,这是我之前在梅里顿的街头随意听见的,我也不知道作者是谁。”事到如今,我只好这么说,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弹这首曲子了。尼玛穿越到18世纪就是悲剧啊,我又不是历史大辞典,怎么能分清楚谁先谁后谁还没有出生谁已经仙去了。
“是吗?”达西看向我的眼神里明显带着迟疑。
“没错没错,和这首一起听见的还有另外一首歌,不信我给你弹一弹!”
说实话,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再一次坐在钢琴椅上。人总是能为了掩饰一个谎言而不遗余力,最后反倒害了自己。
简来到内瑟菲尔德,大大促进了和宾利的情谊,甚而还使达西和伊利莎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达西更加沉迷于她。而我这次来内瑟菲尔德,不但没见到目标宾利,整一个就是悲剧。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完全抛弃了自己的脸面,泪流满面地望着天空。
“你看,就是和这一首一起听见的,所以不是什么有名的曲子,真的不是……”
达西一脸深意地看着我。如果我没有看错,他好像在忍着笑。
我想起他迷路的那个傍晚,我抱着一棵树使劲笑他;我真傻,真的,我早就应该想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还没来得及给他的路痴属性做宣传,风水已经轮流转了。
那天晚上,本来预定会回来的宾利还是没有回来,那时我的心肝也冰凉冰凉的,没有一定要等到他回来的信念了。我没有答应宾利小姐客套的挽留,执意骑着马回家。达西先生代宾利尽地主之谊,送我回家。
这一片草原非常开阔,动物和昆虫的叫声在空旷的原野中被无限放大,孤寂萧瑟。而畅游无阻的风尽情地吹过高岗,吹乱了我的头发。天黑了,我们两个人骑在马上,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只听见马蹄落在草地上的蹬蹬声,还有草的沙响。
“朗伯恩的夜晚,别有一番风味。”达西突然道。
“……恩。”我应答着。风灌进我的领子袖子里,我打了个寒战,吸了吸鼻子。
“冷?”
“还行。”
“没想到你还是个倔强的小姐。我知道你看我不顺眼,但用不着在这个地方秉持自己的气节。”尽管我们离的很近,但达西的声音被风吹散,忽远忽近,显得很幽然。我认为这句话和他平日里的语气极不相似,但转念一想大约是风的原因。
“如果我说冷,那么达西先生能怎么做?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我?”我翻了个白眼。
“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这么做。但我也保证这将无损你的名节。”他郑重其事地回答。
“绅士的做法?”我嘲讽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的口气也显得不近人情。
“如果你这么认为,也无妨。”
“我却不需要你的好心,也不想欠你的人情。我敢保证,假如我们两个同时着了凉,那为你担心的、伤心的人肯定多于担心我的,我不愿让更多的人担惊受怕,来怨咒我,所以我认为你若是真为了我着想,就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我笑着,半是讽刺地说。
“卢卡斯小姐,你不认为有时候你思考问题的方式有些过于独特吗?”
“或许确实如此。但是我很抱歉达西先生,能够改正的可能性我看不高。我只是奇怪,若是一个人抛弃他所拥有的家世和家世给他带来的一切,那么他和一个寻常人,譬如我,没什么两样,而人们恰好会对他点头哈腰,认为他是高尚的,他也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一切赞美,你不觉得这是一件荒唐事吗?”
“……人无法选择上帝带给他的东西,但这无妨他们后天的努力。我一直认为后天的努力更值得人们的尊敬。”达西冷冰冰地回答道。
“抱歉,我不是针对你,达西先生。我只是不明白,就像我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女人就非得受到男人的照顾,一个女人除了操心结婚和主持家务之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我说那句话,没有针对达西的意思,但他是一个如此符合我的限定性描述的人,将自己代入也是正常的。
“那么,尊敬的卢卡斯小姐想干什么事?”
“我不知道。”我叹了口气,“我想,或许我想像拉德克里夫夫人那样写点儿什么,可是……我可没有什么文笔……或许我可以去开个衣帽店。”我顾自笑了笑,中文,我能写,但除了自娱自乐以外没有别的用处,更不可能靠它养活我自己。
“您的想法很特别。”达西似乎是由衷地感叹。
“但你应该对我说:光有想法不可能办成任何事。如果我再找不到男人结婚,那么后半辈子我就过不下去了。”我冲他苦笑。
达西没有说话。被冷风吹了吹,我才醒悟我刚才说的话太露骨了,他或许在思考我是否在故意勾引他或者他的朋友,好拿到一张长期饭票。
但是事实也是如此,所以我也不再说话。
肆无忌惮的冷风呼号,气温极低。我感觉自己的牙齿在咯吱咯吱打战,紧了紧衣襟,空出一只手抚摩着另一只手臂。我不得不承认,人的本性是喜欢相互依靠的,所以此刻达西在我的身边,我感到安心不少。然而我们各自骑在自己的马上,互不相干,随时都可以分道扬镳。
看不出颜色的云朵翻飞,像是要下雨。我和达西都驱了驱马,叫它走得再快些。
达西没有看我,却突然说了句:“你是一个奇怪的姑娘,我真不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愣了愣,而后吸了吸鼻子,道:“你要是了解我心里在想什么那才奇怪了。不过我现在倒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我强笑着说,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滑落,“现在的我,只想回家,很想很想。”
很奇怪,人冷的时候,除了身体的防御力会下降,心理抵御悲伤的防御力也会下降。
*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和达西都淋了雨。我正好借着这场雨流了几滴眼泪,亦不用让别人发觉。
到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烧,几乎是晕在了门口。达西并没有事,在我家留宿一晚,第二天就回了内瑟菲尔德。
这时候的感冒也算是大病了,我整整睡了三天,喉咙还生疼。直到第三天下午,才听见底下贝内特太太的得意的嚷嚷声。
我注意地听了会儿。原来简那天下午去梅里顿,正好遇上了宾利先生,两人的关系越发好起来了。今天早餐的时候,简还收到了宾利小姐的信,邀请她去内瑟菲尔德。贝内特太太还得意地表示,她知道今天快下雨了,所以特地喊简骑马去,好让她今晚待在内瑟菲尔德。
我怔了怔,艰难地起身,拉开窗帘。天暗暗地,像是快要下雨了。
我嘴角扯起一抹笑,而后跌坐在床上,捧起棉被,将整个脸塞了进去。
我大声地哭,声音只有我自己能听见,我的嗓音还嘶哑着,冷气透过我单薄的睡衣侵入进来,我却丝毫不在意。
这是两年来,我的第一场尽情的哭泣。
其实我本应狠狠地嘲笑自己一番的。三天前的中午,我还以为故事为我改写了,信心满满地跑去内瑟菲尔德,要为自己的婚姻去努力。
而现在我才知道,除了在那里出了一场丑,我什么都没有改变。
画外音:女主不会悲剧的,谁敢叫她悲剧我就给他好看!…………你、你们干嘛都看着我……真的不会的……
作者有话要说:JJ抽得我码字无力啊有木有orz昨天从中午(起床)开始就木有收到一条评,所以悲伤难耐啊自我怀疑啊。后来才发现我也留不上评=_;= 瞬间好过多了(喂)
但是也抽得让人肝肠寸断啊。看,害得夏洛特也悲剧了吧(喂!)
大家的评我回不上,于是只能一遍遍看QAQ呜呜呜,特别感谢三次留评的笑笑童鞋,感动shi了有木有!但是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嘘)一个章节只能打一个2分哦~一旦能回我一定会回的!【握拳】
刚买8天的手机坏了,重装系统去了= =各种杯具啊。于是本打算今天回家的改到明天鸟。
话说今天我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的文被抽成“动漫”同人了。死活改不过来,嘤嘤嘤。
还有,一更新文章就各种打不开,大家可以把网址里的改成go,应该就可以了。
话说女主没发现,除了贝多芬是同时代,上章的拜伦也是(幸亏她没说=v=,那时拜伦还是个小正太~),这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女主和众多伟大人物在生长在同一个时代,必将和他们一起永垂不朽!!(喂!!!)
最后,为了女主不悲剧,我想和大家讨论一下三种不悲剧的方式:1金手指;2空间;3发奋图强
作为一个目标星辰大海成为不灭小强的现实派(干嘛删我!)作者,我觉得第三种最合我意,可惜过程太漫长了啊,一不小心就老了……远目。
15
15、Chapter015 。。。
我在内瑟菲尔德出了一场丑,回来的路上又被浇了雨,当晚开始发烧。
这个时代若是病了大部分就只有靠自愈能力,七日后我终于恢复了元气。没有化妆,镜子前的我形容憔悴,心头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明。这七天帮我想清楚了一件事情。
我和达西说,如果我再找不到男人嫁,后半辈子就会过不下去。
这是从我穿越到这里后,卢卡斯妈妈、贝内特太太、金太太等人会在饭桌上提到或是宴会的间隙日常的闲谈中会讲到的事,他们总为某某小姐的悲惨命运而长吁短叹,由此引出及时嫁一个好男人的话题并一致同意这个观点。
听多了这样的话,我也和她们一道惋惜这些小姐们,认为她们应当趁自己年轻的时候找个好归宿,才能在父母过世后获得依靠。毕竟这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作打算,是他人无可厚非的事情。所以当同样的落在我的头上,当我意识到自己必须作为夏洛特而活,并且还比她更不具有这个时代所需要的技能的时候,我惊慌了,认定自己必须尽快找一个男人,才能避免自己后半生的颠沛。
虽然我常常不承认,但自和达西在树林中谈话后,我便逐渐明白,我一直在自怨自艾,哪怕我并不承认。因为转念一想,我着急着想把自己嫁出去,就是对自己没有信心。
我该对自己有信心吗?父亲是做生意起家,混了个市长又混了个爵士的头衔,自以为体面却常被其他人背后笑话,亦不被真正的贵族承认,我也就是个成田灰头土脸的半吊子乡绅大小姐。不仅如此,我还长得不好看,活到27岁还没有嫁出去,也算是一种难得的本事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我比简和伊利莎白要好得多的一点是,卢卡斯家还有奥斯顿继承家业,他哪怕再讨厌我,也决计不能在成家后就把我赶出家门。我确实丑,确实如贝内特太太所笑话的那样老是要帮家里做家务,但我仍旧是卢卡斯爵士的大女儿,卢卡斯小姐。
我一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自打我穿越过来,就被家里的弟弟妹妹们颐指气使着,让不了解这个时代行情的我以为这都是我分内的事情,干着干着也就习惯了。这大概是本尊的夏洛特的缘故,因为出生最早,在卢卡斯爵士还未成为爵士的时候她就养成了勤劳的好习惯,也有了作为长女的照顾弟妹的自觉;又如达西所说——因为长得丑,所以总是一方面觉得自己与别个不同不能为他人所理解,一方面又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想着讨好别人好获得肯定。这个例子,贝内特家的玛丽同样适用。
但我该对自己有信心吗?我是卢卡斯爵士的大小姐,如果连我自己都不肯定自己,不把这个身份放在眼里,不成为与这个身份相称的女人,那我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能够尊重我?
达西虽然自视甚高,但有一些方面他没有讲错。一个人长得丑不是失去了全部,因为自己的缺陷而否定全部的自己的人才是一个傻缺。毕竟这条命,这张生命旅程的车票已经在你的手上,无法重头挑选,那与其诚惶诚恐,不如潇洒走一遭。
有一句话说得好:貌由心生。一个人,他三十岁以前的相貌得自于自己的父母,而三十岁之后的相貌却得自他自己。我固然长得丑了些,但也没有丑到被人看到就要叫救护车的程度,丑也有有丑的自信,好狠狠地嘲讽那些不懂得欣赏一个人真正的美的有眼无珠的人!
我并不是爱着宾利先生才死乞白赖地要去他面前招摇,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储藏室。能够得到终身的面包确实是好事,但是处在婚姻中得两个人这样的关系真的好吗?书里的夏洛特嫁给了柯林斯,对除了丈夫以外的生活都十分满意,她对于柯林斯来说就是一个主持家务的“好太太”,却算不上一个“妻子”。柯林斯是一个古板的人,虽然迂腐了点,但是蠢笨,没有什么花花肠子;夏洛特是一个能忍的人,操持家务,做好身为柯林斯太太的本分事。所以两人长远的来看能各取所需,相敬如冰,相安无事。
但如果我嫁的不是柯林斯,那我不得不考虑,倘若遭遇莉迪亚和维克汉姆的婚姻,随着时间推移,新鲜感消失,情淡意驰之后(对于我这个连外貌资本都没有的人,这是非常有可能的),我要怎么过活?
这个时代不允许离婚,我当然可以苟延残喘,但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成天看男人脸色过活,冷眼瞅着他不检点地和别的女人扯不清的日子,我过不来。如果我们真的要结合,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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