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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 双生珏-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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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子忙得谢过。“岳父你肯疼这孩子,我这做父亲的自然是一百个愿意,只是郡主那边……她才刚拼了命生下孩子,只怕舍不得分开。”
我这才知道抱着我的老头子是我外公,那年轻男子是我——我记得好像满人管父亲叫“阿玛”,只见那老头儿笑着摇摇头。“不妨事,我去跟她说,又不是霸着孩子不还她,等她娘俩的病好些,我就送这小东西回来。”
外公抱着我去见了这一世的生母,那是一个五分温柔三分美的女人,容貌还算漂亮,但并不是特别出众,而且因为早产伤了身子,面上隐有两分病容。额娘听了外公的提议之后,虽极是舍不得,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太医就那几个了,在这个汇集了权贵的北京城,比她有权有势的皇族海了去了。她一个郡主不能老召太医进府,不止招人闲话,更怕太医不及时来,耽误了我的病情,倒不如送到身为亲王的外公身边,等她病好些再接回来。所以还是点头答应了,只一脸不舍的抱了一会儿,就把我交到了外公手上。
外公的本意是好的,他想让我们母女各自养病,等额娘病好些就送我回父母身边。可人算不如天算,那一面竟成了最后一面,等外公带着我赶回郡主府时,额娘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脸上还一副不放心的神情,皱着眉头躺在棺材里。我欲哭却无泪,老天好像特别爱捉弄我,上一世我没有父爱,这一世更是连母爱都没有了,我脑中只有额娘放手时那痛苦却又无奈的表情。
生在爱新觉罗家这个大漩涡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苦和无奈,如果连她一个郡主都无法一生平顺,那只是个格格却又被带进亲王府的我日后的生活,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的到了。额娘是皇室的女儿,虽说是个旁系,但至少不用进宫去等皇帝翻牌子过日子,可以找个像阿玛一样没什么本事,但很厚道的男人当丈夫。我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作为一个郡主的女儿,我极有可能被皇帝挑上,因为我这一世除了眼睛,和上一世的祸水模样没有什么不同。就算不是皇帝的小老婆,也是皇子权贵的大老婆,因为我代表了安亲王府,代表了权力和势力,就算为了权势,爱新觉罗家的这些个男孩子也不会放过我。
外公晚年丧女,很是难过,把对额娘的父爱移情到了我身上,自此我便在安亲王府常住了下来,因为他怕阿玛一个男人照顾不好我,也害怕再失去一个亲人。外公恐怕也考虑到了这些问题,他为我单独建了一个小院儿,除了安亲王府的主子们和贴身伺候我的人,任何人不许踏入院子半步,对外宣称我常年缠绵病榻,希望可以借此躲过选秀的噩梦。为此我只要出门,必定带上丝巾遮面,或干脆带个帷帽见人,是以府里奴才只知道添了位小主子,却没有几个人见过我的长相。
阿玛在额娘病逝之后,也跟着撒手人寰,因为他跟额娘还是很恩爱的,虽然他身边置了几个通房丫头。我看着房中冰冷的牌位,不禁在心中苦笑,又成孤儿了,难道我真的克亲不成?外公很疼我,亲自教我说话、走路、写大字,我的智龄很高,但身体的协调性需要重新锻炼。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很闲,闲得直想挠墙,只好拾起我原本不屑一顾的琴棋书画,至少这些玩意儿可以帮我消磨时间。我的天资和悟性让外公很是惊奇,将毕生所学尽传于我,天文地理、兵书政论、弓马骑射无所不教,他甚至叫账房先生教我如何看帐,说是免得日后郡主府的奴才欺主。那个不算大的郡主府并没有因为主人的死亡而被卖掉,而是维持了原样儿,因为外公说那是我的娘家,不管以后受了什么委屈,那扇大门永远是为我敞着的,因为我是那府里唯一的主子。
我对外公的疼爱很感动,这种疼爱与金家人对我的疼爱不同,这是血缘联系的真正的亲情,所以我对外公很关心,回报给了他同样的亲情。我长到三岁时,向外公要了两个新进府的小侍卫,而且是光身一人,了无牵挂的那一种,外公叫府里的武师下功夫调教,好保护我的安全。等他们训得像样了,我向外公要了出府的腰牌,想没事儿出去逛逛琉璃厂什么的。外公怕闷坏了我,也有心历练他们成为我的亲信,以备日后为我所用,不止给了腰牌,让他们陪着我逛街,还把他们的名字记到了郡主府的花名册上。
我是个闲不住的,就算我不找事儿,事儿还要找我呢,我手里捧着刚出炉的糖炒栗子,一个一个自己扒着吃,因为我认为这样吃才香。两个侍卫远远的跟着,因为我不喜欢男人离我太近,这是被熙游弄出来的习惯,现在想改也改不了了。我吃的正开心,一个十来岁的小贼抢了我腰上的钱袋就跑,我也不慌,好整以暇的进了一条巷子,没多久那小贼就被侍卫带到了我面前。
我惦着被侍卫夺回来的钱袋,看着跪在我面前瑟缩的男孩子。“为什么抢我?”
那男孩子一愣,被侍卫轻踢了一脚才知道我在跟他说话。“小人、小人想让弟弟去读书,但凑不出束修来。”
我听了一愣,原以为他是为了温饱而抢钱,不成想竟是为了让幼弟读书。“你家里除了你弟弟,还有什么人吗?”
他摇摇头。“没了,都死净了,不然小人也不会做贼了。”
我相信自己现在的笑容一定很玩味。“你叫你弟弟读书,是想他日后为官做宰,光耀门楣吗?”
他连忙摇头。“穷家小户的,连饭都有上顿没下顿,哪敢做那种白日梦?小人只是让他读点儿书,做个衣食无缺、受人尊敬的教书先生,不要像小人这样让人瞧不起就好。”
我叫侍卫到巷口去等我,撩起了帷帽的白纱。“我可以让你们大富,不知你们愿不愿为我出力。”
他先是一愣,旋即有些犹豫,似乎怕我骗他,我笑道:“放心,不用你俩去杀人放火。我过几年有意开个店玩儿,可我的身份不允许,需要人替我打理。”
他松了口气,但仍是一脸的为难。“小人虽认得几个字,但不会做买卖。”
我把玩着胸前外公送的紫晶短箫。“谁生下来就会经商?我既让你们去做,自然就会教你们怎么做,商经比四书五经容易学,而且对你们这种无钱无势的孤儿来说,经商显然比读书来钱快,你不想试试当大掌柜的滋味儿吗?教书先生那几个子儿,只够温饱而已,你们跟着我,立马就可以衣食无缺。”
他略想了想,俯身叩下头去。“一切但凭主子做主。”
我笑着把他扶起来,将手上的钱袋递给他。“我给你一个时辰,去买两身干净衣裳,买点儿吃的回家,你们哥俩都洗洗澡,到这儿来等我。”
他不敢接,一脸的不可思议。“主子不怕奴才拿了银子不回来?”
我笑得一脸不在乎。“如果你只想求一时温饱,而不想求远大前程,那就不配跟着我!我是看你想法比一般人多,才肯给你这个机会,如果你自动放弃,那我也无话可说。这点儿银子不过是蝇头小利,商人的本性是要尽全力获取最多的利润,如果你放弃,正说明你不够资格做商人。”说完不再管他,自去巷口跟侍卫们回合。
我逛了整整两个小时,按着原路往回走,还是让侍卫远远的跟着。我毫不意外的在那条胡同口见到了刚才那个男孩子。他已经换了干净衣服,身边跟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儿,也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模样。
他一见到我便拉了他弟弟来跟我行礼。“主子好守时。”
我隔着帷帽的白纱笑道:“商人首重诺。我既说了,就一定会做到,不然我连说都不会说。”
他笑着躬身。“谢主子赐教。”接着又转向他弟弟。“主子说的话要往心里记,以后会有大用处。”那孩子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便跟着他哥哥随我往回走。
一到王府门口,年长的男孩子大惊。“主子,这这是王府,奴才兄弟要是进去,可就绝了后了呀!”
我轻笑一声,打了个手势让侍卫过来,从怀里摸出一个绣工精致的小荷包,从中抽出一张银票来递给其中一个侍卫。“把他们带去总管那里,就说是我买的,人伢子已经给他们净过身了,不劳他动手磨刀。这两个人算郡主府的奴才,不用往王府的花名册上记,只叫他认认脸儿,给身儿衣服腰牌就行。跟他说我院儿里缺两个听差的,等他见完了把人给我送来。”
我接着又转向那两个男孩子。“不用怕,有银子给你们撑腰,谁也伤不了你们一根头发去。我一听太监那不阴不阳的动静儿就起鸡皮疙瘩,再说我总不能让个太监当掌柜,没人肯服的。记得说话时略带些女气,你俩年纪都不大,看不出来的。”
他俩忙向我谢恩,我叫一个侍卫领他们去见王府总管,自己由另一个侍卫送到垂花门内,一到二门内便有伺候的嬷嬷上来抱了我回院儿。我回房之后,刚喝了些暖暖的玫瑰露,一个小太监便领着他俩进院儿来了,我叫嬷嬷拿了块碎银子打赏那小太监,便把他们都遣了下去,只留下他们哥俩,说是要交代些事情。
轮回(下)
“没人为难你们吧?”
他俩笑着摇摇头。“主子那张符纸真管用,老总管见了笑得直眯眼,只交代了些府里的规矩,就让人带奴才过来了。”
我笑得直拍桌子。“什么符纸?那是一百两银子的银票,我刚才给你们的那个钱袋,十个加起来才够那一张。”
年小的男孩儿笑道:“怪道主子说有银子给我们撑腰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难道银子还不如纸值钱?”
我摇头笑道:“你们见的钱太少了,钱越少就越重,越少就越轻。其实钱多到一定地步,连纸都不用,只是数字而已。”
“数字?”
我走到平日自己和账房先生用的两个大算盘前,拨了自己想要的数字。“一百万两和一千万两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你就算让他天天人参鲍鱼,他也吃不了一百万两去。”
年长的男孩儿有些不解。“既然主子不缺钱,为什么会有要经商的打算呢?”
我笑着把算盘珠子归位。“‘萝卜白菜,人各一爱。’,有人想做官,有人想崇佛,你主子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儿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也能使磨推鬼,银子是无所不能的。商人排在士农工商的最后一位,可商人是这四种人里活的最舒坦的。当官儿的瞧不起商人,可如果没有商人纳税贿赂,他们拿什么维持庞大的开销?读书人瞧不起商人,但如果没有米商,他们拿什么去清高?农民和做工的瞧不起商人,可如果没有商人南来北往,何来柴米油盐酱醋茶?商人,商人,伤害别人,不然怎么赚钱呢?所有人都恨商人的见利忘义,可却没有一个人能离开商人活的好好的。你主子我想当商人,就是因为商人可以变不可能为可能,别人缺什么,我就卖什么。看着别人明知在吃亏,还是要乖乖的掏银子,这就是为商的乐趣。”
年小的男孩儿哧哧的笑起来。“主子好坏,难道您想当奸商不成?”
我瞟了他一眼。“你要想跟着我,就把你在学堂里学的那些东西扔掉,商人不需要四书五经来当脚镣。”说着走向我习字的小书案前,沾了墨写了一张字递给他。“念给你自己听!”
“只有……”
“大点声!”
他被吓得一哆嗦,放声大念起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礼义脑后抛,钱财身边捞。”
“横批呢?”
“无奸不商!”
我满意的点点头,从他手上抽回那张纸,向火盆内扔了。“记到心里去,此乃商人本色——无奸不商。商场比战场还要残酷刺激百倍,不磨快了刀子下场子,会死的很难看的。”
年长的男孩儿笑道:“主子还不知奴才贱名呢,不知奴才往后要叫什么?”
我摇头笑道:“名字只是块牌子,你有本事那牌子就亮,没本事那牌子就脏,所以对我来说,你们叫什么并不重要。名字是父母给的,里面包含了他们对你们未来的美好向往,我无意给你们改名字,索性起个假名日后用。私底下我叫金熙云,你们也叫金熙什么的吧,后面的字你俩从斜玉旁的字里挑个自己喜欢的。我的名字里有两个玉字,你们带个斜玉旁,就算是我亲信了。”
他俩连忙下跪。“奴才谢主子抬举。”
他俩挑了好半天,才定下自己叫什么来,哥哥叫金熙琛,弟弟叫金熙瑮。我每日教他们一些商经和现代的计算方法,并让他们接触账本儿和财务报表之类的东西。王府里是藏不下秘密的,外公很快就知道我买了两个人回来,我对外公解释说自己想培植几个亲信奴才,日后好替我管家。外公看熙琛他们三五一十五、七八五十六的背口诀,只笑着点了点头,嘱咐了他们几句就去书房看书了,自此府中再无人敢提及此事。熙琛他们在我这儿一点儿也不比在学堂轻松,甚至更累,而且是精神上的累,因为他们需要消化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我的身子很不计,一天三顿的拿药当饭吃,而且还是那种苦到我想掐死白胡子老太医的“良药”。为此我再次喝起了玫瑰露,不止因为它香甜解药,更因为那浓浓的玫瑰味道让我想起与熙游的美好回忆。那块观音佩被外公收了起来,说是日后他看上哪家小子,就把那东西给他,招他做上门女婿,我害怕那东西会勾起我对熙游的歉疚感,一直避免提及。
我必须说这旧社会真的是万恶的,熙琛已经十四岁了,可看起来一副十二的模样,还面黄肌瘦的。进了王府之后,吃穿不愁了,他们哥俩的身体也壮实了许多,不再一脸黄河的灾民样儿。熙琛十分珍惜这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学的很是刻苦,对我也极是忠心,我教的商经还被他整理成册。我对商业自有自己的一番理论,但我从没想过要出书,因为那等于把自己的知识产权无偿让给他人,但熙琛的行为却令我有了新的想法。
我让熙琛在外置了个小院儿,挑些资质好的孤儿送进去,供他们吃穿用度,找了账房先生教他们打算盘、认账本儿,熙琛每日以为我买东西的由头出府,到小院儿去教他们商经。我按斯巴达式的教育优胜劣汰,天分好、忠心厚的孤儿被带来见我,我挑了几个拔尖儿的,让熙琛施以特教,并给了跟熙琛他们一样的两个字做名字,表示他们是最优秀的预备军。
熙琛的年龄渐渐大起来,眉宇间的英气遮都遮不住,不能再待在王府,我便找了个由头把他“撵出府去”了。我让熙琛先在京城混了一段时间的黑道,搞明白经商该拜那些码头,接着又让他去了江南,到最好的店铺里去找活干,看看真实的经营是什么样子,由熙瑮接替他在京城的一切事务。熙琛天分好,又加上我的调教,自不与一般的小伙子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他很快就引起了他东家的注意,从伙计爬到了掌柜的位子,这时已是康熙二十八年,我也六岁了。
一切都在按我的计划发展,不管以后我嫁给谁,都不能迷失了自己,金熙云是个性教育的产物,而不是时代洪流的产物,就算是在男权至上的天下,我也要挣出自己的一片天来。不管在什么境遇下,我都不能抛弃自己商人的灵魂,因为那是支撑我自信与自尊的柱子,只有在商海中我才能找到自己的定位,那种在激流中搏击的快感是无法替代的。
外公和我相处的很好,好到让他的嫡亲儿孙们不痛快,家中小辈儿最与我合得来的,要数马尔浑舅舅的嫡子华已表哥了。他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是很有哥哥的样子,有什么好东西都不会忘了我,他给我的感觉很像金家的大哥熙天,熙天也是这样,不怎么爱表达,但很会疼人,而且没有所图,只是单纯的疼爱而已,马尔浑舅舅也是一样。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看我的眼神让我想起了苏家人,贪婪自不必说,还有挣扎,既想拉拢我,从我身上沾到好处,又怕我会反咬一口,与他们争外公的财产。
人老精,鬼老灵,外公在皇室的漩涡和战场的血腥中摸爬滚打多年,岂会看不透他们那点儿小九九?外公故意将他手上的四个庄子过到我的名下,交由马尔浑舅舅代管,说是等我及笄就交给我自己管,自此我成了安王府里最富的人,连作为继承人的马尔浑舅舅都没有我有钱。我本不愿收这份礼物,因为我阿玛额娘的遗产足够我吃一辈子的,而且这四个庄子会引来太多的闲话。但我没有拒绝,这是外公的东西,他有权决定给谁,哪怕是送给乞丐,也不容他人前来干涉,因为权力是不容分享的,不管是谁。因为说客太多,外公对除马尔浑舅舅一家的所有人下了挡驾令,说是我病弱体虚,禁不得打扰。
快到外公生日时,我和华已表哥准备了一个小节目给他庆生,表哥抚箫我跳舞,因为这是我被外公带回王府的第六年,六六大顺嘛,想借着外公生日好好的热闹一番。这古代的舞技是外公特意找人来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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