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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心(女尊)-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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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内又恢复了平静,任峦楚在任清的温暖的怀里也慢慢的平静下来,只是轻轻的环着她的腰,贪婪的摄取她怀里的一丝芳香,刚才的苦闷与委屈终于渐渐的消失。
等到他的呼吸平缓下来,任清才开口说到,“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峦楚哥,你以后想要怎样的生活?”
任峦楚迷惑的抬起头看向任清,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一直在想我这辈子要做什么,特别是在离开月桂山庄之后,我知道我这个人没什么宏图大志,也不像梦梦姐和秦颂那样要继承家业,以前也只是打算在及笄之后离开山庄到外面的世界看看,到处晃晃,但也没有想好以后要做什么,但是现在不同了,有峦楚哥在身边,就像爹爹说的,我必须要做个有担当的女子,但是我却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峦楚哥不后悔跟着我,所以我想知道峦楚哥想要怎样的生活才会觉得幸福,希望峦楚哥能给我一个方向。”
任清的话给任峦楚的刺激不小,他呆呆的望着任清,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其实一直以来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只知道作为男子,妻子给予什么样的生活就是什么样的生活,自己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即使是任清她爹爹,在付出昂贵的代价之后,能选择的余地也是很有限的。而自己认定任清之后,也从没有想过要怎样的生活,只知道要跟着她,仅此而已。
“只要跟在清儿身边,怎样的生活都可以。”
“不要敷衍我。”任清撅着嘴,手轻轻的拍在任峦楚的胳膊上,“峦楚哥,你这样给我的压力很大的。”
“那清儿想要怎样的生活?你虽然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但是你总知道你想怎样生活吧。”任峦楚轻松的将球抛了回去。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任清毫不犹豫的说到,随即又自个的笑了起来,“哥肯定觉得我这样很没出息吧。其实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就在蒙平城边上买下一大块地,建一个农场,然后在中间盖一大幢我们自己的房子,农场里要种各种蔬菜水果,收获的果实我们就拿去卖了换钱,自家小院子里再种些菜我们自己吃,每天都从田里头摘新鲜的菜回来马上就下锅炒来给峦楚哥吃,然后了我们再养些鸡和鸭,等养肥了我就杀来给峦楚哥炖汤,还要养猪,到过年的时候杀了猪我给峦楚哥灌香肠,挂在厨房里一长排,就用平时炒菜的油烟熏啊熏的,这越熏越香,……”
“好了,别想了,你看你口水都要留出来了。”任峦楚好笑的打断了任清的话,这丫头只要想到吃就这幅德行。
“峦楚哥,我是不是很没出息啊,就想着去当农民。”任清挠了挠头,故作怯怯状的看向任峦楚。
“还好啦。”听着任清的话,任峦楚也开始莫名其妙的向往起那片农场,那幢小屋,那些鸡鸭。想着想着,他却突然明白过来,世间的女子大多都去追求功名利禄,名垂千古,这好似该是这世间女子生活的方向,然而她们却忽视了平庸的生活所带来的最平常却又是最难得的幸福,不管是自己的母亲,还是峦梦姐或者秦颂,她们都没有走出这个范式,反倒是任清,她好似从小就站在与众不同的位置看待这一切,所以秦颂才说她不明白作为一个女子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其实是她想要的跟别人不一样而已。然而当她构建出那副画面时自己却如此的动心,也许自己在冥冥之中已经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心豁然开朗,虽然心底还是有那么一丝难以抹去的苦楚,但是心却更加的坚定。
“清儿,过完年就去城南那边看看吧,那边的地比较平整。”
作者有话要说: 俺难得写这么严谨的一章,也许有亲会觉得峦楚的那场流泪有些莫名其妙,但是说实话俺是流着泪写完那一段的,他的感觉我深有体会,当年我将我gg领回家的时候,我父母虽说没有决绝的反对,但也很明确的说不喜欢,对于自己选定的人得不到家人的肯定,对于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得不到亲戚朋友的祝福,在亲情与爱情中左右为难,心虽说没有绝望,却也沉重的落到谷底,那时我也偷偷的哭过好几次,不敢人任何人知道。
如今我的坚持已经守得云开见月明,所以请大家坚信峦楚的坚持也能得到幸福作为回报,在此我也希望天下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俺的废话似乎多了一些,飘过~~~~
一条狗狗引发的失踪案
任峦楚将钱袋放在任清手里,淡淡的说了声,“去吧。”
其实任清很想拽任峦楚一块去的,但是记得从秦阁离开时秦颂的嘱咐,为了任峦楚的身体还是放弃了,只得乖乖的带着萧云同行。
看着任清的背影,任峦楚心里突然浮起一丝莫名的不安,急急的赶到她身后说到,“早去早回,晚上等你吃饭。”再看向旁边的萧云,吩咐到,“保护好小姐。”
“唉呦,峦楚哥,你咋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我不就是去城南看看土地吗?这离那儿又不远,范得着这样子吗?”任清看着任峦楚怪怪的表情,打趣的说着。
虽然还是初春,但那空气中寒冷的气味已经被清冷所取代,田野里还是一片萧条,但是挡不住任清愉悦的心情,蹦蹦跳跳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呈半疯癫状,就差手里拿把野花了。
萧云默默的跟在她身后,自家小姐这副德行她早就熟悉的很了。
时值中午,任清突然窜到萧云身边,“萧云姐,我饿了。”边说着边斜眼瞟了瞟不远处一正冒着炊烟的农家。
那户农家的主人是一对年轻的夫妇,衣着简朴却也干净,见有外人敲门,那妻子越过矮矮的篱墙看到是两年轻的女子,只不过见着倒还面善,忙栓了自家的狗,开门将任清和萧云迎到自家院子里来。
萧云道明来意,那女人忙从自家厨房端出刚准备好的饭菜,满脸憨厚的笑着,“在这乡下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两位,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这么麻烦大姐,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们两才对。”任清边说着客气话边端着饭碗开始扒饭,早就饿慌了的人,就算是这粗茶淡饭她也吃的很香。
“不知道两位到这穷乡僻壤的有何贵干?”任清和萧云一身富贵打扮,却又空手在这乡野转悠,旁人难免起疑。
“想在这附近买些地,安个家。”任清简单的回答到。
那女子沉思了一会,突然像想起什么来,一拍大腿,“唉呦,这刚好有合适的让姑娘给赶上了。”然而她却又猛的沉寂下去,“你看我给糊涂的,恐怕姑娘也不会要那地方的。”
被那女人忽悠了半天,半点有价值的信息都没有,连任清都开始佩服起她废话的本事了,“怎么了,说来看看。”
女人瞅了瞅任清,犹豫了一下才开口说到,“沿着这条路再往里前走差不多两里地,就能见一大片树林,沿着树林旁的路一直走下去,等过了树林就能见一庄园,那里庄园的主人本姓吴,庄子前前后后的加起来总共有四五百亩地。只是离我们这儿不远的山上有一伙山贼,说实话虽然说他们是山贼,但是他们倒还挺正派的,还叫什么忠义寨来着,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从不来打扰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专抢那些贪赃枉法之人。十来天前,那吴家唯一的小姐不知从哪儿抢了个年轻貌美的公子回来,这事情让那伙山贼给知道了,第二天晚上就闯进吴家杀了那吴小姐,救出那被抢去的公子,而那吴老夫人都六十出头了,看着自己的独女惨死也跟着一命呜呼,那伙山贼见人死了,抢了能抢的,留下些房契地契的就回去了。唉,这么大的一个吴家真是说垮就垮了。后来官府来了,将吴宅清理干净,吴家人丁向来单薄,也没什么旁支可以继承他家的产业,所以现在吴家那些房契什么的都放在官府那儿。其实这吴家的庄园倒还真是个现成的地方,但是在下还是劝小姐别去接手,你想啊,这一夜间,那家的主子就全给死了,凶宅啊。”
虽说任清同学穿来时是见过神仙的,可她也只见过神仙没见过鬼,坚信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她对那凶宅什么的根本就不信,那女子的最后的话她当然没听进去,只知道这是个好机会,拣了个天大的便宜,寻思着等会要去看看。
吃完饭,又在她家的院子里坐了会,任清看了看日头,准备起身去吴宅看看,女子见劝不住,只能在一旁默默的叹了口气,告诉了她们吴宅的具体位置。
任清从钱袋里掏出一块碎银子递给那女子,全当中午的饭钱。
可那女子连忙摇手拒绝,“就一顿粗茶淡饭的,这位小姐何必这么客气,这么大块银子,在我家吃两个月都够了,在下万万不能要啊。”
任清笑了笑,如此朴实的人,更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了,将银子塞到那女子手里,指着院子旁边的狗窝说到,“刚才我就看到你家的狗狗了,那窝小狗有两个月了吧,要是姐姐觉得我给的银子多了,就再买我一条小狗吧,我正好带回去给我家夫君解闷。”
其实她家的那狗就是最最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任清给的那块碎银子别说买一只了,就是买那一窝包括那狗爸爸都足够了。
抵不过任清的执着,那女主人忙从狗窝里挑了只长的最漂亮的放任清怀里,然后还很不好意思的谢任清谢了很多遍。
任清忙抱着小狗带着萧云逃出那农家小院,再被那女主人谢下去,她觉得都可以在她面前插上三根香了,最好再点上一对烛。
“萧云姐,这狗狗就叫花妞怎样?”任清看着这小狗黄白相间的皮毛,认真的说到。
“可是,小姐,这狗是条母的。”萧云的神情比任清还要认真,这“花”字不都是用于雄性物种身上吗。
“那叫花姑娘?”某人的关注点确实与众不同。
萧云瞅了瞅窝在任清怀里睡觉的小狗,为了不神经崩溃赶忙换了个话题,“小姐,这种狗是最普通的农家狗,公子会喜欢吗?”
“他会喜欢的。”任清边抚着小狗的背边说到,“要是他不喜欢,那等把这狗狗养大了,我们杀狗吃肉好了。”
萧云一愣,随即仰头看天,自家小姐这是啥逻辑啊。
两人边说着话边往前走,没过多久就见到了那女子说的树林,树林很大,确实如那女主人所说,一条不算窄的路沿着树林的边缘蜿蜒向前,等任清和萧云沿着那条被前人踏出来的路走过树林时,便能看到吴宅就在不远处。
吴宅现在被定义为凶宅,固然这里里外外的都不见半个人影,虽然大门紧闭,但是那再高的围墙也难不倒任清他们,即使任清的武功再差,这翻墙的事情还是没有问题的。
任清对吴家的房子倒没有什么兴趣,在人家的庄园里来来回回的走了一圈,看着平整肥沃的土地任清还是很满意的,大小也很合适,特别是灌溉设施,什么水渠水塔的都有,很是完备,任清想着等回去再向自家那当家的汇报一下,就差不多能定下来了。
看着日头偏西,萧云催着任清该往回去了,任清想起早上出门时任峦楚特意说了要等她吃晚饭,所以也没有耽搁,跟着萧云开始原路返回。
还是那片树林,任清走在前头,在她怀里正睡得香甜的花妞突然抬起头来左右看了看,猛的就从任清怀里跳了出来,往树林深处跑去。
“唉呦,花妞,你去哪,别乱跑啊。”在萧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任清已经追着花妞也往树林深处跑去。
已经深夜了,却仍然不见任清和萧云的身影,任峦楚站在庭院中看向大门的方向,心里越发的不安。
等看到萧云独自抱着一条小狗出现在家门口时,任峦楚终于松了口气,忙向萧云身后看了看,却不见任清的踪影,“小姐呢?”
萧云“啪”的跪在了任峦楚跟前,“萧云该死,公子,小姐丢了。”
“丢了?”任峦楚心里一紧,身形不免晃动了一下,“怎么回事?”
“今日,小姐在蒙平城南面找到一处不错的无主的庄园,看完庄园回来的路上要经过一片树林,当时小姐抱着花妞走在前面,谁知道这狗突然的就蹦到地上,往林子深处跑去了,小姐为抓它也跑进林子了,可等我跟着进小姐进去的时候却突然的迷了路,在里面转了大半天都找不到小姐也找不到路,只找到花妞,等我转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当时我手上也没有火把,如果再进林子这黑灯瞎火的更容易迷路,而且我又怕少爷担心,所以就回来报信了。”
“你还有什么脸面回来?”还未等任峦楚开口,一旁的木兰已经气急,指着自家女人的鼻子骂到,“早上走的时候你是跟着小姐的,现在你一个人抱条狗回来算什么?你不是很有本事吗,你这个侍卫到底是干什么吃的?”
小桂看着萧云的脸被骂着白一块红一块的,忙上前拉开木兰,然而心里却也不舒服,看了看萧云怀里的狗,“这条狗是哪来的,它害得丢了小姐,你还抱它回来干嘛?
“这狗是我们中午在一家农家吃午饭时小姐向那家主人买来的,说要抱回来送给少爷解闷的,小姐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妞。”萧云看着怀里花妞,觉得放下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木兰,你把这花妞带下去好好的洗洗,给它弄些吃的,再给它弄个狗窝放我房里。”任峦楚又看了看萧家姐妹,“你们俩收拾一下,带上火把,跟我一起去找小姐,说不定她现在还在那树林里转悠。”
“公子,你现在的身体……,你今天已经担心一天了,你这样哪抗得住啊。”小桂追着任峦楚往正屋走去,“要不让萧风去找秦阁的人帮忙吧,这蒙平地界他们比我们熟悉多了。”
“不准去找他们帮忙。”任峦楚猛的打断了小桂的话,昨日秦颂的话还深深的烙在他的心上,他不想再看到自己那些亲朋好友无奈的眼神。
任峦楚和萧家姐妹三人都是高手,虽然任峦楚身体还未痊愈,但是因为担心着任清,完全忽视了自己身体的虚弱,由萧云领路,三人施展轻功,越过城墙,不到半个时辰便赶到了任清消失的树林。
其实树林虽然大,却也不在可接受范围内,三人举着火把,用了不到一个时辰便将那树林细细的搜索了一遍,任峦楚越想越觉得奇怪,转头看向萧云,“你当时怎么在这树林里迷路的?”
“我也不知,当时跟着小姐跑进来,猛的就看不到小姐的身影了,她唤花妞的声音也听不到了,等我再回头看的时候,来时的路也不见了,我在里面转悠了半天,总觉得那周围的景象在重复,后来我实在累了,靠着树歇息了一会之后,再起来找路却又很轻松的走了出去。”萧云边回忆边说着,脸上也疑惑的很,突然她双眼一亮,“这树林好奇怪,就像自己会变幻一样,会不是因为那吴宅啊,据那家村民说那吴宅是凶宅,是不是因为我跟小姐闯进去……”
“你在胡说什么啊。”萧风一巴掌拍在她妹子头上,然而也不自觉的看向那吴宅的方向看去,“公子,我们要不要也去那吴宅看看?”
“不用。”任峦楚抬头环视了这树林一圈,火把所发出的跳跃的光脸落在他的脸上,越发的显出他脸色的凝重,“萧云应该是中了有人故意在此设下的阵法。”
作者有话要说:首先申明,这不是鬼片,可我昨晚写完初稿的时候居然觉得背脊凉飕飕的,害得昨晚睡觉都不敢关灯,唉,我就这么大点出息~~~~
他乡遇宿敌
抬头从小小的窗户看出去,刚好能看到那开始由瘪变圆的月亮,任清费力的挪了挪身子,长叹一声,自个怎么的就被莫名其妙的绑了扔在这不知何处的小柴房里。
只记得跟着花妞跑进树林,然后有人突然从后面敲了自己的头,等再醒来时就在这鸟不拉屎的地界了,现在浑身上下被大拇指粗的麻绳绑得严严实实的,整个身体呈扭曲状的侧躺在地上,浑身上下酸痛不已,特别是后脑勺,火辣辣的痛,不知道是哪个黑了心肠的人,下手这么重,都不知道痛惜她这如花似玉细皮嫩肉的妙龄少女。
见自己现在这待遇,跟绑贼一样,不记得自己曾经干过啥欺行霸市的事情啊,就连中午吃的那顿饭都是给了钱的,下午去参观吴宅虽然没得到人家主人的允许,那也只是左右的看了看,连片云彩都没有带走的,难不成是有人嫌她没给门票?
还有,那位号称武艺高强的萧云萧大侠干啥去了,还亏自己把那温柔可人的木兰嫁给她,她居然把她家主人给扔这儿不管不问的回家抱美人去了,原来就一吃干饭的。
任清的脑袋里正在不着边际的乱七八糟的想着的时候,从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往任清待的这小屋走来。
任清条件反射性的赶紧逼上了眼,仔细聆听外面的动静。
门轻轻的被推开,有人悄悄的探进头来,一男子的声音满带疑惑,“矣?怎么没有醒啊,刚才不都听到声儿了吗?”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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