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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也疯狂-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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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还擅长音律,他曾和皇后大周后一起,根据残谱整理过《霓裳羽衣曲》,使这一著名乐曲又能重新演奏。他自己也会作曲,有《念家山破》。
  不过最终使李煜青史留名的还是他的词。现在说到李煜词,总爱把他的作品分成前后两期,认为他后期的作品风格沉郁,内容深刻,比较有意义;却把他前期的作品贬为轻薄浮艳,价值不高。其实,对于李煜来说,这先后不同的风格却仍然是一以贯之的,这就是他的赤子之心。李煜其实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始终有着孩子的天真和纯朴。他不会节制自己的感情,总是让其自由挥洒,任意宣泄。就像他在后期宣泄着自己的亡国的苦痛一样,他在前期也宣泄着豪奢生活带给他的快乐,且看他的词: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描写宫中的歌舞饮宴,细腻逼真,连舞步急速旋转带来地毯褶皱这一细节也不放过,那位舞女甚至不顾坠下的金钗,是何等的投入。舞到正盛,酒到正酣,便折取新鲜的花朵来消解醉意,又颇有清雅之趣。而此时别殿又隐隐听到箫鼓之声,可见是处处欢宴,一片繁华。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栏杆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啼清夜月。
  “霓裳”便是《霓裳羽衣曲》,这首词正是描写了排演《霓裳羽衣曲》的盛况。美丽的嫔妃们专门为盛宴而“晚妆”,个个明丽动人。笙箫奏起,乐声悠扬,宛如飘荡于水云之间一般,余音缭绕、千回百转;奏过了一遍却意犹未尽,于是叫乐工将所有的曲目一遍又一遍地奏来。正在欢歌笑语之际,却不知从何而来了一阵淡淡的香气,随着袅袅清风,若有若无,使人不由陶醉,手拍栏杆,沉溺于如此深切的情味之中。李煜有专门负责焚香的宫女,她们所用的焚香器有“把子莲”、“三云凤”等种种名目,多达十几种。为了防止香味过于强烈,还要事先用鹅梨蒸过。幽香阵阵,不知不觉,已经是舞休歌罢,但词人仍然兴致盎然,“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啼清夜月”,一片笙歌乐舞之后,他只想独自静静地在月光之下享受那一份清幽旷远。纵情声色之作,却结得如此俊逸神飞,也只有李煜这样有真性情的人才能写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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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华横溢书画词律大师(2)
由此可见,李煜虽然也过着豪奢的生活,却是个真正的雅人,能把这堆金刻玉的豪华,变得带有艺术气息。每到春天来了的时候,他就把宫里窗户廊柱之间都插上各种鲜花,号称“锦洞天”。庐山一座寺里有一株丁香,颜色正紫,鲜艳无比,号“紫风流”,李煜就将之移到宫中,命名为“蓬莱紫”。固然他的风雅也不免靠财富堆起来:在宋灭南唐之后,曾有将领得到了李煜的宠姬。那宠姬一看到点灯,就闭上眼说“烟气!”换了蜡烛,她却说“烟气更重!”问她在南唐宫里难道不点蜡烛么,她就说宫中一到夜晚,就挂起一颗大夜明珠,能照的“室如白昼”。此事不知真假,不过也可以看出李煜的奢华。但正如他词中所写的“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他显然明白在金玉富贵之外,更有自然清雅之趣。相比起来,后蜀孟昶只会拿黄金宝石镶个马桶,就实在是暴发户的行径了。
  但是,过于精致的东西,总不免流于病态,即使对艺术也是这样的。李煜有个宫女窅娘,擅长舞蹈,霓裳羽衣舞犹为精妙。也许是为了更加精益求精,她用锦帛缠裹双脚,屈作新月形状,李煜则为她造了一座缠绕着珠宝璎珞的黄金莲台,光华夺目,中间还有一朵莲花,就让窅娘在其中舞蹈,据说舞姿婀娜,有凌波之态。如此步生莲花,想来也是在模仿南朝的齐昏侯和潘玉儿。当时有人写诗咏道“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据说这就是中国女子裹小脚的起源。
  其实对于小脚究竟起源于何时,现在也还说不太清楚。拥护裹小脚的人,自然是觉得越早越好,于是不惜伪造文件,想证明东汉就有了;反对裹小脚的人,则多倾向于保守估计,觉得早不过南宋。至于被认作是小脚起源的,除了这个窅娘,就是更早的潘玉儿。但这两位都有些问题,潘玉儿只是史书上说了“步步生莲花”,但那莲花乃是凿在地板上的,其实和脚没啥关系,只不过是后代把小脚叫做“金莲”,于是见了莲花就想当然而已。窅娘却是史有明文,实实在在的缠过,但那时的缠法应该和后代筋残骨断的缠法大不一样。后代的“三寸金莲”竟有小的走不了路,不得不让人抱来抱去的残废,而大多数即使不这么极端,也是举步维艰。可这窅娘缠足之后还能翩翩起舞,做点高难动作,可见她这缠法,恐怕更接近于芭蕾舞那种,相当于一种特殊的舞鞋了。所以就把缠足之祖栽在她和李煜头上,或许还是有点不太公平。但是古代妆容的流行趋势,一向是由歌伎到贵妇,再到民间小家女子,这流传过程之中,变本加厉怕是少不了的,所以这为了艺术的做法,到最后竟变成摧残女子的陋俗,恐怕是窅娘和李煜所想不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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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皇帝的最爱(1)
李煜擅长填词,也迷恋于笙歌宴舞,他曾自称是“浅斟低唱、偎红倚翠大师,鸳鸯寺主”,可见其风流。他也有不少嫔妃。有一个保仪黄氏,是专门给他管理图书文籍的,清代大诗人吴梅村还给她写过一部传奇。但是,他最爱的人,却是自己的皇后周氏姐妹。
  李煜相貌不凡,据记载是“广额丰颊,骈齿,一目重瞳”。这“重瞳”就是指一只眼睛有两个瞳仁,所以他的字叫做“重光”。历史上同样以重瞳出名的人物还有大舜,因此李煜这个“帝王之相”曾经很被他哥哥猜忌过。巧得很,舜娶了娥皇女英一对姐妹为妻,李煜的两位皇后大小周后,也是亲姐妹。大周后的小名,就叫娥皇。
  大周后是南唐功臣大司徒周宗的女儿,在李煜十八岁那年嫁给了他。她是一个美人,几种南唐史书都说她“有国色”,李煜在后来悼念她的文章里也说她“纤秾挺秀,婉娈开扬”。但她并不满足于自己的天生丽质,还独创了“高髻纤裳”“首翘鬓枴钡茸比荩∠宰约旱木烂郎肼钌碜恕4送猓嗖哦嘁眨邢星檠胖碌耐嬉彰诺牢匏痪S帧巴ㄊ槭罚埔袈桑裙づ谩薄K谥兄骼瞽Z的生日宴席上弹奏琵琶,李璟对她的技艺十分称赏,把一把珍贵的“烧槽”琵琶赠送给她。大周后和李煜才子佳人,情趣相投,日日厮守在一起宴乐歌舞,可谓夫唱妇随了。一次冬日饮宴,酒到半酣的大周后举杯邀李煜起舞,李煜便开玩笑,要她先给自己新谱一曲才可以。大周后并不推辞,顷刻而成《邀醉舞破》、《恨来迟曲》。如此即兴作曲,若不是具有相当深厚的音律知识和音乐禀赋,是很难做到的。大周后还修复了著名的《霓裳羽衣曲》。《霓裳羽衣曲》原是从西凉传入的法曲,经过唐玄宗李隆基的润色,成为规模盛大、气势宏伟的大型舞曲。安史之乱之后,《霓裳羽衣曲》失传,到五代十国时只保存了残破不全的曲谱。李煜得到残谱后,大周后和他一起“变易讹谬,去繁定缺”,使旧曲新生,“繁手新音,清越可听”。对于两人温柔缱绻的爱情生活,李煜也有很多词来描绘,如《一斛珠》;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选幸笊桑钚幌沲矝稹P宕残逼窘课弈牵媒篮烊祝ο蛱蠢赏佟
  大周后的活泼娇憨,李煜的深情欣赏,都由此可见了。
  还有一首《后庭花破子》:
  玉树后庭前,瑶草妆镜边。去年花不老,今年月又圆。莫教偏,和月和花,天教长少年。
  “天教长少年”,李煜衷心地希望自己和大周后能白头偕老,岁岁长圆。然而正如古诗所说“大凡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他和大周后神仙眷属一样的日子,只有短短的十年。
  这似乎是有征兆的,当年大周后修订《霓裳羽衣舞》的曲子时,就有人说法曲的结尾应该缓慢而此曲却改为急促,恐怕不是什么好兆头。果然,大周后不久就得了重病。就在这时候,她和李煜最钟爱的小儿子,四岁的仲宣也得急病死去了。大周后知道了这个消息,十分伤心,病得更加厉害了。李煜朝夕相伴左右,所有的饮食他都要亲自照顾,汤药也一定要亲口尝过才喂给妻子。寒冷的冬夜里他夜复一夜地守护在妻子身边,倦极也只是和衣而卧,衣不解带。但这一切都不能挽救大周后的生命。大周后把烧槽琵琶和自己臂上一直佩戴的玉环留给李煜作纪念,又亲自写了要求薄葬的遗书。于乾德二年的十二月去世,时年二十九岁,谥“昭惠”,下葬懿陵。
  “珠碎眼前珍,花凋世外春。未锁心里恨,又失掌中身。”李煜才丧爱子,又失娇妻,自是悲痛万分。在大周后的葬礼上,他已经变得行销骨立,只能拄着拐杖才能行走了。他为大周后写下长篇的诔文,言辞哀戚动人,结尾署名“鳏夫煜”。即使过了很多年,他对她也不能忘怀,还屡屡作诗作词怀念:
  又见桐花发旧枝,一楼烟雨暮凄凄。凭栏惆怅人谁会,不觉潸然泪眼低。
   。。

多情皇帝的最爱(2)
层城无复见娇姿,佳节缠哀不自持。空有当年旧烟月,芙蓉池上哭蛾眉。
  秦楼不见吹箫女,空余上苑风光。粉英金蕊自低昂,东风恼我,才发一襟香。琼窗梦留残日,当年得恨何长。碧阑干外映垂杨,暂时相见,如梦懒思量。
  但是,在李煜与大周后这段完美的情缘之间,却也有一段不和谐的音调。
  大周后病重的时候,她的妹妹前往宫中探视。她和姐姐一样,也是个美人,此时正在豆蔻年华,娇艳可人。李煜一见,不由得动起心来,于是两人堕入了爱河。为了避免刺激病中的大周后,他们只能偷偷的相见,李煜曾有《菩萨蛮》一词,描绘了相见的情形: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霄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大周后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情。妹妹去探望她,她随口问她来了多久,天真的妹妹就说自己已经来了好几天了,大周后马上明白了一切,据说她当下就翻身向内,不再说话,至死都没再转过身来。于是李煜在皇后葬礼上的伤心过度,也就被解释为是有意掩饰自己对妻子的不忠的虚伪表演。可是,事情也许并没有这么简单,李煜是一个多情的人,对于大周后和她的妹妹,他是应该同样深爱着的。或许他有点像金庸笔下的段正淳,见一个爱一个,但当他与其中一人独处时,就会把全身心的爱给对方而无所保留。至于说他怕别人讥笑自己不忠于妻子,所以故意折腾得形容憔悴来见大家,未免就太匪夷所思了。作君主的人太迷恋老婆,一向被认为是“昏君”的表现,正是大臣们进谏的好题目,他又何必如此劳心费力地表演呢。
  大周后死后,李煜就把打算把她的妹妹立为国后。但他的母亲钟太后不久去世,按照礼节,他应该守孝三年,于是这立后大典只好拖了到了开宝二年(968年),这是南唐立国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举行了在位君主娶后的典礼。这种独一无二的地位,使此次典礼受到了无比的重视。李煜命太常博士陈致雍考证婚礼古今沿革,制定条文,又命学士徐铉、史官潘佑参定,务必隆重热烈。亲迎之日,鼓乐喧天,金陵城内万人空巷,争相观看,甚至有人为了抢占有利位置,爬到屋顶上摔下来的。盛况空前,煞是热闹。大周后的妹妹做了李煜的第二任皇后,史称小周后,时年十九岁,正是她姐姐嫁给李煜的年纪。
  婚礼举行的第二天,李煜大宴群臣。照惯例,赴宴的群臣自韩熙载以下,都要写诗贺喜。然而大家都知道自大周后死后,如今这位新国后就已经长住宫内了,昨天那场隆重的大婚礼,其实不过是做做过场,一对新人,正是旧交。于是众人写出来的贺诗就怪腔怪调的,与其说是恭贺,还不如说是讽刺。对于群臣的态度,李煜倒也不动气,一笑了之。
  婚后,李煜对小周后更是宠爱非常。这位小周后史载“警敏有才思,神彩端静”,可见在才华相貌上也不亚于姐姐。李煜曾经在百花之中作亭子,用红罗作帷幕,拿玳瑁签别起来,精雕细镂,十分华丽,却很狭小,仅仅能容纳两个人。他就和小周后一起在里面饮酒作乐,享受他们的二人世界,其乐融融。小周后喜欢青碧色的衣服,嫌外间所染的碧色不纯正,便令宫女亲自动手染绢帛。有一次把绢晒在苑内,夜间忘了收取,被露水所沾湿。第二天一看,颜色却分外鲜明,李煜与小周后见了,都觉得挺好。此后妃嫔宫女,都以露水染碧为衣,号为“天水碧”。小周后还喜欢下棋,李煜就经常陪她下棋,为此还被大臣劝谏过,不过他的态度仍然是毫不动怒,嘻嘻笑而笑嘻嘻,最后那个大臣也只好没了脾气。
  然而李煜可能不会想到,他和小周后的甜蜜生活,维持的时间更短。后人从小周后喜欢穿的“天水碧”看出了不祥之兆:“天水”是赵姓的郡望,“碧”与“逼”谐音,乃是逼迫之意。一直对南唐虎视眈眈的赵宋,是不会让李煜长期享受他的惬意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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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1)
李煜一即位,就向派使节向宋朝呈上大量的供品,这之后与宋修好,更成了南唐的国策。宋朝看他如此恭顺,也就动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将之招降的念头。但对于李煜来说,举兵与宋朝相抗是做不到的;而干脆纳土请降,让这江南半壁江山送在自己手上,又觉得不甘心。于是他就以不变应万变,对宋朝采取了一个“拖”字诀。他的父亲早已奉了宋的正朔,他又自请为“江南国主”,也就是宋朝的臣子了。于是供奉财物踊跃积极,奉表修贡言辞谦恭。只是等到宋朝令他入朝,便王顾左右而言他,道是自己身体虚弱,不宜长途跋涉,就是坚决不去。其实他心里也明白,一旦北上,肯定会被宋朝扣为人质,这南唐也就算完了。不过此时宋朝正忙着应付北边的战事,一时半会还顾不得南唐。看到李煜肯把江南财赋源源不断地供上,正乐的用来填补军费,所以双方还能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但宋太祖赵匡胤乃是雄才大略之人,不会像之前的五代的君主,只满足做个军阀,他的目标是要统一天下。消灭南唐,其实是早晚的事。所以,等到北方的战事略为平定,他就对李煜这种拖着不来的态度大为不满。而李煜对此却毫无察觉,还派遣使者去见赵匡胤,表白自己是如何忠于宋朝,小心按为臣之道行事。赵匡胤很不耐烦,干脆把话挑明了:“你们江南并无罪过,但现在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话都说到了这份上,李煜不能再拖下去,不得不做出选择。此时他不切实际的文人气质又一次显露出来,他对群臣说:“一旦宋军南来,孤当身披战袍,亲自督师,背城一战,以保社稷;如果兵败,便自焚而死,绝不作他国之鬼。”这番豪言壮语传到汴梁,赵匡胤只是轻蔑地一笑,道是李煜不过是文人说嘴罢了,哪里会有这种胆气。还说若是李煜能如此,那孙皓,陈叔宝之流,又怎会作降虏呢。此言虽然尖刻,可日后的事情,倒让他说中了。
  北宋开宝七年(974年)九月,宋太祖任命大将曹彬为统帅,发兵10余万,三路并进,趋攻南唐,一路势如破竹。而李煜此时还幻想着能用长江天堑来阻挡宋军,听说宋军要架浮桥渡江,还讥笑他们真是儿戏,却没想到宋军迅速渡江,一鼓作气,长驱直入金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金陵城团团围住。金陵城中后主君臣,已成瓮中之鳖了。
  此时李煜倒还没有忘了自己兵败自焚的誓言,他先让掌管图书文籍的黄保仪把自己珍藏的图书烧掉,然后又下令一家长幼自焚殉国。但他本是天性怯懦,优柔寡断之人,侍卫再三劝解,在加上宫娥妻儿的哀号哭泣,哪里还做得下去。倒白白烧毁了一批珍贵图书,也算得上是文化之一劫。经此一番折腾,李煜也就硬不下去了。而曹彬此时已经开始攻城,于是李煜只好急召近臣亲眷,齐聚宫门,自捧玉玺,肉袒出降。
  南唐灭亡了,李煜一定感慨万分,这个随着自己出生而建立的王朝,最终还是葬送在了自己手上。在随军押往汴梁的时候,他不禁作词一首: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宵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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