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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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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
  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劲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
  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治国……”
  我默默地吟诵着哈姆雷特的台词,为那个不论生还是死都不得安宁的可怜的灵魂而感叹。生固然是艰难的,死也不是那么容易。
  我在心里胡思乱想着,越想越觉得自己钻进了一个死胡同,又像是真的被一个遮天蔽日的厚厚的茧困住了。纯洁心灵的创伤是那个茧,稚嫩身体所受到的痛苦是那道茧,还有人世的欺凌、压迫与冷眼,庸碌烦劳的生命都是那道茧。挣破了那道茧,不过是进入了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长大,丧失了天真,换来的不过是一个泥沼,人们就在泥沼里麻木地、痛苦地、或者快乐地打着滚。可是,要么死,要么长大,没有第二条路。然后,我就一头撞向了四周。
  “啊!”我轻呼了一声,其实,我一头撞到的,不是墙,更不是茧,而是一个男生。
  “你在想什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我抬起头,羞怯而惊喜地看到了轩朗。
  “走路怎么也不看路?去干什么了?”轩朗说。
  我只好对轩朗说出,我找马俊峰说不做体育委员,可是最后还是被他说服了的事情。轩朗一脸认真地说:“你们马俊峰还挺会挑人的,他怎么知道,我的露露是个强壮的小姐呢?”还没说完,他自己就已经忍俊不禁了。
  “连你都嘲笑我!”我气鼓鼓地说。
  “没关系,谁要是体育课上不听你的话,下课以后我修理他……”
  “是吗?我们班有很多女生,你要怎么修理人家?”我争锋相对地问他。
  轩朗满不在乎地一笑,说:“要是女生,就请她吃饭。”
  “你以前是不是天天就是这么过的,憋了这么久,是不是很怀念过去啊?”我撅着嘴,双手叉着腰,瞪着轩朗。
  轩朗捏了我的脸一下:“要管同学还不容易,你就拿出这个蛮不讲理的样子,男生们肯定都乖乖听你的话了。或者,你也可以哭鼻子,你一哭,马俊峰也要怕了。”
  我放下手来,不屑地扭过了头去:“我才不呢,干嘛要理他们。”
  “是吗?”轩朗的眼睛里充满了神彩,“你只对我一个人这样吗?”
  我冲他轻轻哼了一声,不理会他,转身就要走。轩朗不顾一切地把我抱在了怀里,我吓了一大跳,这可是在人来人往的校园里。我惊慌失措地推开他,转身就走,脸早已红透了。
  “别着急,慢点走,看着点脚下。”轩朗的嘱咐从身后传来,自从我上次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以后,轩朗便一改常态,从一个洒脱不羁的人变成了絮絮叨叨的老妈子。
  我心里甜甜的,回头冲他一笑:“知道啦,罗里啰嗦的。”
  轩朗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李毅依然隔三差五地来我们家,妈妈能躲就躲,躲不开便敷衍地和他聊一会儿。虽然我们全家都对李毅没有好脸色,可是李毅就像只癞皮狗,总是嬉皮笑脸地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请自来,嗅着鼻子恨不得闻遍每条地缝看有没有肉骨头给他啃,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姗姗是个聪明伶俐的人,不用说,她也早看出了李毅和妈妈之间的端倪。虽然她没有问我和妈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猜测,事情的大概已经被姗姗八九不离十地猜到了。李毅一来,姗姗就对他冷嘲热讽,什么有一只全身都烂了的流浪狗总往我们家门口跑,再来就得打出去,或者故作热情地让李毅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
  纵然李毅脸皮再厚,也被姗姗弄得面红耳赤,很长时间不再来我们家。可是过一段时间,他就又恬着脸来了,转弯抹角地提出家里急用钱,到处凑不到钱,暗示让我们还他的钱。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再装出好脸色来应付他,背地里让珊珊不要太过分,珊珊就赌气摔门走了。
  星期二傍晚,我们母女三人刚刚吃过晚饭,在客厅里聊天,这个时候门铃响了。王彩玲阿姨今天出去旅游了,妈妈的朋友不多,这个时候来我们家的再也没有别人了。
  “肯定是那条癞皮狗!”珊珊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我把他赶走!”
  妈妈一把拉住了姗姗,使了个眼色,让我去开门。姗姗翻了个白眼,转身上楼去了。我把门开了,果然,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虽然黑夜里有些看不清楚,但我肯定这个人不是李毅,他比李毅要胖很多。看到我,他竟然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哦,原来是他,前段时间被妈妈下了逐客令的老史叔叔。                        
作者有话要说:  

  ☆、折翅

  “老史叔叔,是你呀!”下一秒钟,我礼貌而温和地问候了他。这个时候,任谁来都要比李毅让我们舒服。
  妈妈对老史叔叔的到来有些惊讶,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过我们家了,而王彩凤阿姨也有了新的男朋友,我们差不多已经要把老史叔叔遗忘了。妈妈有些不自然地请老史叔叔坐,我赶紧给他端了茶来,又叫姗姗去切水果。老史叔叔十分过意不去,说他是自己不请自来的,让我们不用忙了。
  老史叔叔垂头耷脸的,似乎心情很不好,妈妈小心翼翼地问他最近怎么样。老史叔叔只是叹了口气,摇着头苦笑着。妈妈以为老史叔叔是因为彩凤阿姨才这样的,就劝说他不属于自己的还是早些放下好。
  倒好茶以后,我和姗姗回到了楼上,毕竟他们的话题不太适合让我们听到,我们在,只会让大人们很尴尬。不过一个多小时,老史叔叔就走了。我和姗姗好奇地问妈妈老史来干什么。妈妈说老史的老婆查出来得了乳腺癌。我们姥姥以前也得过这个病,当时姥姥坚决不做手术,是吃中药好的,妈妈以前和老史叔叔、彩凤阿姨说过这件事,所以老史叔叔就来求妈妈把那个中医大夫介绍给他。
  “我看,她老婆就是给他气病的,他找谁不好,找了王彩凤,人家还不是拿他当猴耍!”
  “你别太小看老史了,他看着憨憨的,其实也不是个傻子,不然人家怎么能赚那么多钱呢!你们彩凤阿姨悄悄和我说过,老史对她特别抠门,根本没在她身上花多少。”妈妈说。
  姗姗听得兴奋了:“我还以为老史给了她金山银山呢,她每天不就是抖哪个男人又送给她了什么东西!自己那么有钱,还嫌不够!”
  “就因为这样,所以彩凤阿姨才把老史叔叔给甩了?”我也好奇地问。
  还没等妈妈回答,姗姗就说:“废话啊!不然老史长成那样,又土得掉渣,人家不图他的钱,还能图什么!”
  “其实,老史人还好,比那个人强!”妈妈说。
  “天哪,马路上随便捡条狗都比李毅强十倍,干嘛和他比啊!”姗姗不客气地说。
  姗姗还想打听老史和王彩凤的八卦,可是妈妈却把我们赶回卧室去睡觉了。“小孩子家,听这些不三不四的话干什么!”妈妈说。姗姗不屑地说:“咱们家的小孩子,只有一个,就是白露。”我懒得和姗姗争辩,淡淡地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我还没兴趣听呢。”然后就关上了卧室的门。
  从此以后,老史叔叔成了我们家的常客。妈妈积极地替老史叔叔联系那位早已退了休的中医老大夫,可惜这位老中医已经去世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老史叔叔从老中医的儿子手里买下了姥姥当年用过的药方,也不打算给老婆开刀了。妈妈带着这位中医大夫去给老史的老婆看病,老史和他老婆都对妈妈十分感激。
  妈妈还是十分忧心,担心不做手术反而耽误了老史老婆的病,可是他的老婆说什么也不肯动手术,说是已经是晚期了,开刀也治不好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能不能好全看命,她不想临死被割得四分五裂的。妈妈也只好积极地帮助她用中医治疗了。
  这段时间,老史叔叔忙里忙外地照顾老婆,人也瘦了一圈。本来再也走不下去的夫妻关系,竟然像是起死回生了一般,就如同她老婆的病。是的,没过多久,经历了短暂的回光返照,老史叔叔的老婆去世了。临死前,她还说想吃老家的玉米面,老史叔叔说等她病好了带她一起回老家看看,买套院子养几只狗。他老婆却说,等她死了以后,让老史千万找个善良的女人,不要让孩子受罪。妈妈听着眼圈也红了。
  那天也是个傍晚,老史叔叔来了我们家,告诉妈妈他老婆死了。妈妈先是愣了几秒,然后竟然大哭起来。姗姗想要下楼去,被我拉住了。“让他们说说话吧。”我说。姗姗听从了我,但是也不肯回自己的卧室去,就坐在楼梯口听了起来,我也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妈妈怎么了?”姗姗奇怪地问。
  “可能是为老史叔叔的老婆伤心吧,或者是同情老史叔叔。”
  “不会吧,”姗姗小声地说,“能有那么深的感情吗?不过是认识没几天的人。你看妈妈哭得那么厉害,倒是老史叔叔劝起她来了。”
  “可能——”我缓慢地说,“妈妈是想爸爸了。”
  姗姗不说话了,我们俩静静地听着。
  老史叔叔现在也流下眼泪来了,说自己怎样愧疚,怎样对不起老婆。老史叔叔和他老婆是从老家一起走出来的,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恩怨自然也不少,他说他们两口子几乎是打架吵闹了二十多年,但是,现在人一死,恩怨也变成恩情了。
  这一晚,妈妈和老史叔叔聊了很久,深夜一点的时候老史叔叔才离开。老史叔叔一走,妈妈就浑身无力地瘫在沙发上,似乎是筋疲力尽了。我下楼来让妈妈回家去睡,妈妈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可算走了,”她说,“没完没了地说他自己的事。”
  我有一点诧异:“我看你们聊得很好啊。”
  妈妈有气无力地说:“我不过就是顺着他的意思说。死了就死了呗,没完没了的,大男人哭什么,谁家还没死过个人……”妈妈的话忽然顿住了。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想到了爸爸,只好说:“你还说人家,看看你自己,快洗把脸睡吧。”
  妈妈似乎吃了一惊,赶紧走到镜子旁一照,脸上的妆都哭花了:“哎呦,难看死了!”她懊丧地说。
  自此以后,我们家的常客不再是李毅叔叔,而变成了老史叔叔。有几次,老史叔叔撞见了李毅叔叔,妈妈和李毅脸上都有些尴尬,可是老史叔叔却不明内情。李毅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妈妈告诉老史叔叔,他是来逼债的。
  “我家那个没出息的欠了一屁股债蹬腿就走了。”妈妈叹了口气,“所以,你也不用太伤心了,我和你同病相怜,比你还要更可怜,唉。”
  老史叔叔想了一会儿,问:“你欠那人多少钱?”
  “四十多万呢!”妈妈又叹了一口气。
  老史叔叔又停顿了一会儿,妈妈也不说话。然后,老史叔叔说:“四十多万,也不是什么大数目,我先替你出了!”
  妈妈似乎大吃一惊,赶紧说:“不用,不用,我怎么能用你的钱呢,砸锅卖铁我自己想办法吧。”
  反倒是老史叔叔极力想把钱给妈妈了,他说:“就算是借我的,我也不收你利息,你这么帮我的忙,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呢。”
  妈妈还是推让,老史叔叔却下定了决心,说:“就这么办吧。”
  几天以后,妈妈把欠李毅的钱还了,一个星期以后,李毅叔叔也不再来我们家了。为了答谢老史叔叔,妈妈总是做了饭叫他来吃,而老史叔叔也隔三差五地请我们全家去高档餐厅吃饭。
  爸爸去世以后,我们很久都不曾这样奢侈了,而老史叔叔带我们去的地方,有一些是我们去过的,大多数还是没去过的。姗姗自然兴高采烈,再也不说老史叔叔长得丑了。
  “我还不是看他人还算厚道,要是像李毅那种鼻涕粘虫、癞皮狗,我早把吃的扔他脸上了!”姗姗说。她说的没错,老史叔叔人确实比较朴实真诚,没有坏心眼,李毅那种下作的人根本没法和他比。可是,我还是有些隐隐的担忧,因为我总觉得妈妈对老史叔叔不是真的喜欢。人前人后,妈妈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不一样的。每次和老史叔叔见完面,妈妈最常说的,就是累。可是老史叔叔却对妈妈始终如一地好,整个人也渐渐从老婆去世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而且比和彩凤阿姨在一起时更加神采奕奕。用他的话说,我们的妈妈是个真正的好女人。
  可是,他不知道,在他们没见面的那短短的一个多月,妈妈已经变了一个人,不再是初见时的那种心如死灰、听天由命的状态了。老史叔叔把妈妈想错了。其实妈妈从来也不是,老史叔叔以为的那种好女人。她以前,与其说“好”,不如说是折了翅膀的鸟。而现在,她给自己装了一副假肢。
  任谁都看得出来,老史叔叔已经对妈妈越发喜欢了,而妈妈和老史叔叔在一起时也表现得很愉快。她不急不火,既不拒绝也不接受,打起了太极,所以他们两始终还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越是这样,老史叔叔反而越觉得妈妈不是王彩凤那种随便的人。
  “妈,你不会真看上那个土大款了吧。”有一天,姗姗忽然问妈妈,“他哪点配得上你,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姗姗不等妈妈回答,就把妈妈的话堵住了。
  妈妈也不想回答姗姗,只是让她别瞎说。
  “交交朋友就行了,谈情说爱就算了。”姗姗说。
  姗姗这话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花人家的,但什么也不给,这倒像是姗姗一贯的作风。对此,我很不以为然。听姗姗这话,我又想起了高坤,如今高坤已经不来我们家接姗姗了,姗姗和他似乎变成了仇人。                        
作者有话要说:  

  ☆、悲情王国

  自从姗姗给我看了那两个男生的照片以后,她就和那两个人打得火热起来,完全无视高坤的存在。刚开始,高坤还假装不在意,后来他终于忍无可忍,和其中一个打了架,姗姗因此生气不理高坤了。高坤苦苦哀求要与姗姗和好,可是姗姗反而更加不把高坤当回事,经常当着我和轩朗的面给他难堪。轩朗看不过去,想要给高坤介绍个女朋友,我坚决不让,他没有办法,只好作罢。
  “你当人家自己不会找啊!”我和轩朗分辩着。
  轩朗开玩笑说:“只要他别来找你就行了,咦,你不会还惦记他吧?”
  “去你的!跟你说,你看见的那次拥抱只是友谊,明白吗?当然了,像你这种左拥右抱的色魔、禽兽,是不会理解男生和女生的友谊的!”我没好气地回他。
  轩朗哭笑不得:“我有你说的那么糟吗?”,然后他双手抱胸、一副拷问我的样子:“既然如此,那你干嘛不让我介绍女朋友给他?”
  “我是怕姗姗不高兴,喜欢高坤的女孩子多了!用你出头啊!”
  “一模一样的姐妹两,幸亏我找的是姐姐,你这妹妹也太难搞了。”轩朗笑着说。
  “没试过怎么知道难搞呢?”我瞥他一眼。
  轩朗嗤笑了一声,一只手臂搭在我的肩上:“光你一个就够我受了。露露,这周末想去哪?我们一直说他们干什么!”
  “还是去你喜欢的地方吧,我猜,我喜欢去的图书馆、展览馆你也不想去。”我实话实说道。
  轩朗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去图书馆也行,不过回来以后你什么都要听我的。”他暧昧地在我耳边说。
  “算了,算了,还是去你的地方吧。”我红着脸用双手推开他的脸。
  他笑了笑,拉着我的手说:“我喜欢的地方有很多,你挑一个吧!”
  “海边不去了,上礼拜刚去过。”我说。
  “我带你去我家,你想去吗?”他拉着我的手吻了一下。
  “不去,每天中午都去,我对你家比我家还要熟了!”我不以为然地说。
  “是吗?”轩朗神秘地一笑,“我看不见得吧,其实,你还没去过我家呢。”
  “啊?”我吃了一惊。
  “那个仓库是我高一才搬过去的,我从小长大的家不在那儿,周末来我带你去吧,我家……就是图书馆。”轩朗笑着说。
  看他卖关子的样子,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难道轩朗家住在图书馆?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是图书馆管理员?我当然是希望能去看看轩朗从小长大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那个家里一定充满了他人生的印记。看了他的家,就好像我们从小就认识了一样,这样我不认识他的十几年的时光就算没有浪费。所以,我想也不想地点头答应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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