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都市女人的刹那人生-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鳌U鋈艘幌伦拥姆趴铡:苁娣且埠苊H唬拖褡急噶思改甑墓こ蹋旯ず螅詈粑哪侵指芯酢�
放眼望过去,稀稀疏疏的房子孤孤零零的待在那一片沙子上,汽车开过的地方,偶尔从车镜中看到几棵零零散散的树,也许是云杉、也许是油松,少君不能很好的分辨。
尽管在新闻中不停的说北方的冬天沙尘暴让人很无奈,出门很多人都得全身武装。来之前,少君还特意查了很多有关栗森林家乡的有关信息,也听过不少栗森林有关家乡的说法,可是人啊,总是在面对的时候,才能知道自己的真正承受能力是怎样的。
也许往好的一面想,这里的土地可能会很便宜,不用像深圳那样的寸土成金,每个人都守着自己的四方形盒子样的房子过生活。还有些在那里打工的人,自我调侃的说,可能自己一辈子除开生活各种费用,剩下的钱都不够在这里买一间厕所。
少君在前天傍晚的时候到达这个小村子,因为今天就是新娘子了,因为习俗的原因,婚前是不能就宿在男方的家里的,于是她在这个村子的东头借了一家人的一间房作为出嫁房。
村里的人都很热情,待客很周到,将家里除了主房之外最好的房子让了出来给新娘子住。
少君其实还是挺满意的,比想象中要好很多。除了用水有点麻烦之外,一切都挺好的。
这里的环境可能因为缺水的原因,显得很干燥,紫外线特强。没有南方那种到处都能看到葱郁的树木,到处欣欣向荣的草皮。据丈夫栗森林说,他出生时,家里取名为森林,就是希望将来能多种点树。十年种树,百年树人。
环境可能差点,但是生活水平却不是少君想象中的那么的落后。有好几户人家里都有了两层小楼,家里用坑的少了很多,各种电器家具还是挺齐全的。可能有很多人家里都有人栗森林那样跑到外面比较发达的城市打工的,很多家具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就好比如昨晚少君住的那家主家里的大儿子和儿媳妇还有小女儿都在广州打工,一年回家的机会几乎是零的,每次能回来的话,都是大大小小的包袱,家里洗衣机、电视机、冰箱什么的都有。
村民们都很热情,听栗森林的父亲说他们要结婚的消息,昨天就开始过来帮忙了,今天全村都来喝喜酒。虽然酒宴没有南方临海城市的全海鲜宴,都是一些鸡鸭猪之类的肉类,还有一部分是腊味的,大饼(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大的饼,像十几寸的披萨),但是对于人们来说,这是非常丰盛的了,还能喝着新郎从南方带来的酒,用大碗装着葡萄酒,挺新鲜的,大家都凑个热闹,图个开心,现在很多出到外面打工的年轻人都不回老家摆酒了。
不过有一点,令少君难受的是,这里摆喜酒是三天的,一连三天的流水席,做新娘的很累人啊!看到丈夫一脸幸福的笑容,少君又觉得一切似乎挺值得的。也许他不是最好的,但却是最适合自己的。
少君今年四十岁了,对一个女人来说,那真的是不年轻了。很多女人会四十未婚的。
少君在十几二十几岁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个她愿意为他生儿育女的男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永永远远的离开了……
少君和明军在一起的时候,正是每个对爱情对生活充满幻想的女孩的青春岁月。十五岁,刚刚读完初三的少君在年级的毕业晚会上认识了明军。然后在高中的同一间学校又相遇了。在那个年代那村子里能读到高中的女生几乎是没有的。少君因为是家里的小女儿,还是唯一的女儿,上面有三个哥哥,她想读,家里也就都供着。
那个年代一开始人们交朋友,处对象了,都是私底下偷偷的拉拉小手而已,当然随着港台之风飞入大陆,人们的思想也开始变化着,很多年轻人都开始不断的尝试着新的生活。当时在被窝里偷听邓丽君的《甜蜜蜜》可能成了那个年代年轻人回忆中一个美丽的片段。
少君和明军就经常在下自修之后,偷躲在校园的小树林里拿着小收音机听邓丽君的歌曲,那首《甜蜜蜜》他们都能唱得熟练,唱出感情来。偶尔互相偷瞄几下,试探着拉着小手,少不了脸红心跳,感觉就是那么的美好。
高中三年除了最后的那条线,什么情侣之间会做的他们都发生了。高中的生活很辛苦,高中的生活也很枯燥,那个年代大学生走过的何止是独木桥,简直就是奈何桥,录取率简直低得可怕,要不状元怎么来的?
高考之后,两人双双落榜了。
明军在家人的帮忙下,去学开汽车,那个年代能开汽车可是一件挺了不起的事情。明军家里是卖年糕的,生活水平挺不错的。
少君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少不了明军的了,毕业之后,他们就住到了一块。少君有时候住在明军的家里,经常帮忙做年糕。因为在家里是老来女的少君,一般的农活都不用帮忙干的,也就是洗洗自己的衣服而已。但是在明军家里,少君却得学着干,学着服侍公公婆婆。有时候,少君也住到明军给那间厂运送货物的宿舍里。
尽管少君的父母不大赞同少君和明军还没有结婚就住到了一起,可是对于女儿有求必应的他们来说,也反对不了。而且那个年代的人们还是比较单纯的,觉得一个女孩子如何和一个男孩子发生了关系,还住到了一块,尽管没有摆酒席,也算是结婚的了,那么他们一辈子可能都是在一起生儿育女的了。
少君给明军怀第一胎的时候,因为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在前三个月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年轻人一旦尝过情的滋味,就很难控制得了的。结果因为房事问题,导致流产了。
少君给明军怀的第二胎的时候,少君在明军家里已经住了五年了。
这五年里,少君和一般的农村妇女已经是无二的了,每天起来煮早饭,煮完早饭洗全家的衣服,洗完衣服吃早饭,吃完早饭喂鸡鸭猪,喂完之后还得帮忙做年糕,做完年糕已经是下午两点了,热热早上喝的粥,再蒸年糕,再煮晚饭,吃完之后,给全家人煮洗澡水,洗完之后,月亮早就上来了,看看黑白电视上演的《霸王别姬》,再睡下,也就是一天了。白皙的双手已经发黄,眼角不经意还能看到几条皱纹。
少君是一个很耐得住的人,尽管生活很琐碎,可是在她的心中,只要明军和她在一起,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可是人往往也就是这样,尤其是女人,一旦面对着背叛,整个人将是绝望。
在少君非常开心的从卫生院的妇科出来的时候,想到明军住的地方告诉明军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却看到明军陪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在等候室等着,看到自己的爱人正细心的对别的女人呵护着,还是一个孕妇,少君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用现在的话老说,是狗血。
而明军看到少君的时候,眼中闪过狠狠的狼狈,抢先对那个女人说,“这是我妹妹,少君。”然后强笑,“少君,你怎么来医院了?那么巧……”
少君咬着嘴唇,用力的支撑着门口的椅子,全身都在发抖,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少君,你怎么脸色那么苍白的?”明军似乎有点急切的说。
少君说不出话来,只是死死的盯着这个自己爱了八年的男人。
“岚子,还要好一会才到你,你现在这里等着,我先送妹妹回去,待会再过来,很快的,不用担心。”
“那好的,你们小心的,你叫明军,你妹妹是少明军,还真的是一家人,看名字都知道了。”
少君已经没有力气说,自己不是那个“明军”了,也来不及责问眼前的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就被明军强扶着出了卫生院。
出到卫生院,明军急切的对少君说,那一切都只不过是做戏罢了,少君才是他最爱的人,那个女人是厂长的女儿,是她缠上了明军,明军为了工作才和她做戏在一起,等明军赚多点钱,就不干了。
少君死死的盯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变得那样的陌生了,那副嘴脸让她觉得恶心。
能弄丢的爱人不再是爱人,今天他能为了工作作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明天也能为了别人放弃自己,只有自己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傻子。
“对了,你怎么在医院的,阿爸阿妈两个人在家里,家里的活谁干啊?你还不快点回去。”
少君气得说不出话来,转身就走。而明军也没有跟上来。
回到明军的家里,少君的母亲问,是否真的怀上了,孩子怎样?
少君撒谎说,没有怀上,只是经期不大正常而已。
明军的母亲有点失望,毕竟是母亲都想抱孙子,而少君和明军好了好几年了,出了第一年有消息之外,都不见音讯的。
少君收拾了几件衣服,对明军的母亲说,自己想回娘家住几天,好久没有回去了。
明军的母亲都点生气,你回去了,家里的活怎么干得过来啊?
少君没有说话,直接拿着衣服就走了。
明军的母亲在后面骂了好几句。
……
看到少君回来,父亲母亲都挺开心的。少君在家里住了三天,明军还是没有来接她。少君深深的对他感到绝望了。
少君对父亲说,自己想到深圳去打工,外面的工资待遇各方面都好很多。
父亲问她有没有和明军商量好。
少君才告诉家人,自己回来的原因。大哥他们勃然大怒,想到明军家里讨个说法,但是少君不同意。
少君留了一封信在母亲那里,如果明军上门的话,让母亲交给他。
……
明军的确上门了,不过已经是三个月之后了。因为他要结婚了。
少君的母亲气晕了,直感叹,幸亏女儿已经离开了,否则以她的性子后果真的是难以想象的。
当明军得知少君并不在家的时候,有点惊讶,毕竟和少君在一起那么多年,自问对于少君他还是很了解的。
可是当他拿到少君的留信时,才明白自己对少君的伤害到底有多大。少君告诉他,那一天在卫生院的时候,检查出少君怀了他的孩子,既然已经有别的女人为他生孩子了,这个孩子也就不必要留下来了,留下来长大之后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这样的一个男人,还不羞愧死,少君决定去深圳再做流产,因为如果继续留在家里的话,父亲他们一定不会同意的……
明军没有办法,毕竟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只能和那个女人结婚,不再想少君了。
明军和那个女人结婚的十年之后,再一次送货到广西去的路上出了车祸,送到医院之后,再也没有醒来。没有人知道他在这十年里有没有后悔过,也没有知道他在临终的最后一刻有没有忏悔过。
而少君却在外面艰辛的闯荡的十年里做出了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其中的泪水却是难以道出的。
在少君四十岁的时候,她在深圳已经拥有了两间属于自己的工厂,在东莞还有分厂,同时在深圳买了楼房,买了私家车。
在少君三十五岁的时候,认识了在深圳一家公司打工的栗森林。对于有过情伤的少君来说,婚姻就是一场梦,一场噩梦。栗森林的追求过程注定着艰辛,但是结果却是非常的美好,因为今天他们成了大家羡慕的一对。
当少君听到明军车祸离开的消息的时候,她在房里整整呆了一天,出来之后,她依然笑对着众人,除了那红肿的眼睛,没有人知道她是怎样想的。
四十岁的女人走过了人生的豆蔻年华,走过了人生的青春岁月,走过了人生的热烈、灿烂的三十,对红尘凡事显得更加的宽容和不苛求,更多的是希望得到自己内心的安静和平和,渴望简简单单地活着。四十岁的女人经历了太多,每一份经历都是一次真实写意,每一次挫折都是一段人生感悟。生命的短暂和无奈,却带来了四十岁女人独有的那份成熟,那份沧桑感。
少君现在正享受着自己婚姻带来的第二次青春,想如果还有一个孩子,那么自己的人生就非常的美满了。
也许没有哪一个女人愿意做一个女强人,如果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臂弯的话,但是如果没有,做一个坚强的女人,却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不同的人生。
今年少君四十二了,很让人惊喜的是,怀上了孩子。不管是男,是女,能有自己一脉相承的血脉,总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今年的九月份,少君回来探望老母亲,还给溪殃带了几本小说,她是溪殃的堂姑姑。






第九章 三十年后的结婚证
很多女生都会开玩笑说,那张仅仅是九块钱就能领的结婚证,付出的却是自己的一生。这个代价到底大不大,很多人都不能简单的下结论,她们很多时候都是在用一生去验证,自己的这个代价到底是大不大,也许到了她们弥留之际会回想自己的一生走过的道路时,才知道到底值不值,可是那个时候一切都已经是成了定局。用句悲伤的话语,谁知道会不会“有今生没来世”!
然而,也有些人,没有那张薄薄的纸片,就用尽了自己的一生了。
现在许多没有到法定年龄,然而偷吃禁果或者是造人成功的年轻人,迫于种种原因,就像许许多多的老夫老妻一样的就生活在一起了,很多家庭都是没有领证,他们或者是摆酒席或者是去旅行就算是结婚的了,其实也就是另类的同居。只要是双方认同对方的存在,也就是夫妻了。有些一直到过不下去了,打算离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是非法同居,一直没有领结婚证。
玉玲和她的丈夫卫东今天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今天是他们结婚纪念日三十周年,但是在法律上,他们却算是新婚夫妻,今天是她们结婚的第一天。
玉玲的娘家所在的城市,离丈夫卫东所在的城市非常的遥远,坐火车得整整三十个小时才能到达。三十几年前,改革开放正轰轰烈烈的进行着,沿海最先开放、进行改革的几个城市带来了一种春天的气息,给许许多多的人带来了生活中不一样的冲击。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种很大的诱惑,那时候下海经商也开始成为一种时代的趋势。
对于许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来说,这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财富诱惑。很多年轻人离开家乡寻求各种机遇,为了实现自我,更多的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他们在不断的摸索着,有的人成功了,成了暴发户,也有的人依然在苦苦挣扎,甚至有的人,穷其一生都没有踏上过回家的路。
玉玲也是那个时代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离乡背井来到这个城市的一员。
一开始来到这里,玉玲只是小学毕业,很多比较好的高工资的工作,她都做不来,也没有这个机会。
但是在这里是永远不会缺少工作,玉玲一开始是给工地的工人们煮饭,但是因为煮饭的往往是那些工人的婆娘,于是玉玲很快的就被别人给挤下来了。
玉玲待在临时和同村子的女孩子一起租的小房子里,整整一个星期,整个人都是无精打采的,毕竟这样的生活和她没有来到这个城市之前听到的想到的几乎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实给这个年轻的姑娘上了一门叫做残酷的课程。裙带关系在这个社会是亘古存在的真理。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没有人脉,于是这个小姑娘面对着这个蓬勃发展,日新月异的变化着的城市,产生了深深的绝望和迷茫。
这个城市非常的多雨,而且经常的会回潮、发霉,小房子劣质水泥加黄泥土、石沙子铺就的地面总是黏黏的。玉玲觉得这间房子就像她的心情一样,低低沉沉的,还有点潮。
可是人总得生活难道不是吗?在小姐妹的介绍下,玉玲进了这个城市唯一的一间歌舞厅。那时候日本人井上大佑还没有发明卡拉OK。
那间歌舞厅迷离的灯光,还有那喧闹的音乐声,不单止让这个还没有完全脱离泥腿子的年轻人沉迷,也让玉玲看到了原来还有一种生活叫做纸醉金迷。
然而,玉玲刚进来时只是一个小小的搞卫生的清洁工,每天在角落处看到形形色色的年轻人在狂欢,在纵情,然后领着不菲的收入,很多甚至一个晚上的收入是玉玲大半个月的工资。玉玲的心里暗暗的滋生了一股羡慕妒忌的念头,交织在一起。尤其是看到许多同龄的女孩子每天穿着时髦的衣服,然后玩耍着各种自己不会的东西,而自己却穿着清洁工的服装,灰不溜秋的,从来都是一个单调的颜色。每次遇见那些女孩从身边嘻嘻哈哈的走过时,玉玲都是极力的低下头,恨不得把脑瓜子塞进胸部。
当歌舞厅也随着改革开放而不断的引进新的事物,例如闪花人眼的激光灯影射出的图案和文字,还有那震撼人心的的士高的狂飙,看到男男女女疯狂扭曲的身影,玉玲每一天每一次都觉得心在呼啸。玉玲看到台上的歌手在尽情的展现音乐的魅力还有年轻身体的青春时,玉玲觉得自己就应该是这样的,觉得自己应该去做一个歌手,一个被众人的热情围绕的歌手,让别人为她欢呼,让别人的注意力都紧紧的拢在她的身上……那种感觉想想就觉得很奇妙。
玉玲有着一副很好的嗓子,小学时学校比赛唱红歌她都是领队的。玉玲经常在搞卫生的时候,曾领班不注意的时候,小心的偷听着台上歌手唱的歌,然后记下来,回到小房子之后就自己哼着,还学那些歌手摆着不同的动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