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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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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选定了,接下来就是勘探地形,观测气候和水文,设计城市布局,砍树,盖房子,等等。法国人皮埃尔朗方是总设计师。他把街道搞得方方正正的,美观又大方,可是那些对角线坑苦了今天的司机。你若有幸在那里开车,你就会知道什么是“抓狂”的感觉。但这个瑕疵似乎没有遮住美玉的光泽。
1790年8月30日,华盛顿黎明时分就起床了。总统府里所有的人都整装待发。今天是他告别纽约的日子。与他同行的是玛莎及他们的孙子、孙女,两个助理,四个仆人,四个奴隶。前一天,他告诉大家他天亮才走,实际上,他打算趁着天还没亮悄悄地溜出曼哈顿,免得人们又来大张旗鼓地送他,那个热闹场面他实在是受够了。就在他带着一丝惆怅和感慨向这座百老汇大街上的漂亮府邸看上最后一眼时,身后忽然鼓乐大作,军乐队演奏着华盛顿进行曲出现在他面前。原来,大家早就摸透了总统的毛病,根本不给他“故技重施”的机会。想溜?没门儿!纽约州州长克林顿,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杰伊,还有一大票情绪激动的纽约市民,在欢呼声和十三响礼炮声中与总统道别。又是一番依依不舍,又是一番洒泪相送,这恐怕是华盛顿此生最后一次看到纽约了。
居住法案让纽约永远失去了成为伦敦或巴黎的机会,但这并没有妨碍它成为“世界之都”。国会那看似偶然的决定却无意中为世界的城市规划开启了一个新的模式,那就是城市功能的单一和分散。当时,所有欧洲国家的首都都是综合型城市,比如,伦敦、巴黎、维也纳、罗马,它们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但美国的首都注定只能是政治中心,没有其他功能。这个选择似乎体现了一种新的治国理念:分权高于集权,分散优于集中。政治中心与金融中心的分离至少在当时的环境下意味着“权”与“钱”的分离,意味着农业对工商业的最后一次抗争。丛林中的“小城”太不起眼?华府没有纽约的光环?那就对了!要的就是这效果!权力本就该低调。我们无须过度解读居住法案,只要试着感受一下二百年前的情怀就可以啦。
华盛顿离开纽约后回弗农山庄住了两个月,然后才来到临时首都费城。联邦政府将在这里住十年。纽约人黯然神伤,费城人却兴高采烈,跟过节似的。全城张灯结彩,华盛顿的肖像贴满大街小巷。罗伯特莫里斯站在自己的房子前迎接总统的到来。现在,这已经不是他的房子了,而是新的总统官邸。他是华盛顿最好的朋友。1787年制宪会议期间,华盛顿在他家住了四个多月。上自国会下至普通公民都知道总统喜欢那所房子。此次联邦政府迁都费城,国会提出要租用罗伯特莫里斯的房子做总统府,他说:好吧,我要的租金是一块钱。于是,这座四层小楼就成了华盛顿的家,他将在这里度过难忘的七年。
但是,欢迎的人群中少了一个人,费城的天空少了一束最耀眼的星光。华盛顿知道,他再也见不到这颗星星了。1790年4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走完了他84年的人生。他为世人留下的,不仅是一个成功的故事,更是一个无尽的追求。他把从天空抓到的闪电注入了美国人的血液,他把对科学的探索变成人类永恒的目光。他告诉人们,对世界要永远保持一颗好奇心,这是科学的动力。当他大力资助热气球实验时,有人问他:“这东西有什么用?”他用一个问题回答了这个问题:“一个初生的婴儿有什么用?”就像他把热情奉献给科学一样,他也把爱奉献给了新大陆。他亲手把那个叫“美国”的婴儿接生到这个世界上,给她关爱,为她梳妆。在他心中,美国永远是个纯洁的少女,承载着人类最美好的梦想。当他必须离她远去的时候,他平静地为自己和妻子选了块1。8米长、1。2米宽的墓碑,上面写着“本杰明和黛博拉富兰克林”,就像他见法国国王时穿着的那件普通外套一样简单。两万人参加了他的葬礼(费城共3万居民),费城在静穆中送走了它最著名的公民。
富兰克林生前做的最后一件大事是在教友会提交国会的要求废除奴隶制的请愿书上签了名。本来,这种请愿书根本不会进入国会的讨论,但因有富兰克林的签名,国会不能置之不理。这份请愿书引起的波澜一点也不亚于汉密尔顿的财政报告。南方议员们气得拍桌子砸板凳,谁敢碰奴隶制,我们就脱离联邦!最后的结果就像1776年和1787年一样,国会对这个诉求的答复是:沉默。
可是,事情没完。总统和其他南方官员很快就发现了问题。费城是北美最大、最开放、最自由的城市,也是宾夕法尼亚州的首府。这座“兄弟友爱之城”是教友会的大本营(参看011宾的树林)。教友会(或叫“贵格派”)是基督教中最开明的一支,特别提倡“人人平等”。当年的威廉宾就是在这里开始了他的“神圣的实验”。基于教友会的背景,宾夕法尼亚早在1780年就通过立法逐步废除奴隶制,它是美国第一个废除奴隶制的州(佛蒙特1777年废除奴隶制,但此时它还没加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规定,奴隶在本州连续停留六个月就可获得自由,任何人不得阻挠。这下,华盛顿和其他南方人可傻了,他们离开奴隶都不知道咋活。总统府至少有五六个奴隶。华盛顿问宾夕法尼亚州法院:联邦官员是否享有“豁免权”?人家说:对不起,只要你在宾夕法尼亚的土地上,你就必须遵守我们的法律。得,这不麻烦了?奴隶都跑了,我吃什么?华盛顿赶紧找埃德蒙伦道夫商量。总检察长给总统出了个钻法律空子的主意:你带的奴隶在费城住满大约五个月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回弗农山庄住一阵子,然后再带回来。这样,他们的入境时间就重新计算,不会连续住满六个月。在此后的七年中,第一家庭就是这样“封锁”了他们的奴隶走向自由的路。
1790年12月8日,华盛顿总统来到国会宣讲他的“国情咨文”。他愉快地回顾了新国家在过去一年的成就,特别是在汉密尔顿的经济政策实施之后,股市大涨,国家信用大大提高,国债的价值翻了三倍,各行各业都开始复苏。同时,他也为那些反对汉密尔顿政策的声音打开一道门,表示政府愿意倾听不同的诉求。总统委婉地维护了自己的财政部长,他的态度坚定又温和,向所有的人释放出清晰的信号:我支持他。他这样做是有目的的。他想给国会透个风,财政部长很快就要再次给你们“惊喜”啦!第二份关于公共信用的报告马上就要出炉,可别怪我没打招呼!
联邦政府进驻费城注定要为这座城市带来热闹又不安的十年。所有的矛盾和痛苦,所有的阴谋和陷阱,所有的挣扎和挫折,将让它每时每刻都感受着年轻的共和国在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必须经历的磨难。下一场斗争将怎样开始?下一个选择将怎样结束?那针锋相对的双方是否还有妥协的可能?请看下一个故事:必要与适当。
第67章 必要与适当()
在今天的美国,你应该不会忽略三个字——“美联储”。它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也就是“银行的银行”。它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牵引着华尔街的风风雨雨,也牵动着每个普通人的心。没有它,大家都不知道该咋活。但是,在18世纪末的新大陆,“中央银行”或“国家银行”是强权的象征,是政府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和对弱势群体的压迫。1790年12月底,当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向国会提交他的第二份关于公共信用的报告时,他面对的就是被这样的观念笼罩的美国。
汉密尔顿出任财政部长时为新国家定了四个目标:一是提高公共信用;二是健全海关管理;三是完善税收制度;四是建立中央银行。公共信用的事已经在那顿晚餐上解决了。1790年4月,他向国会提出建立海岸缉私队,也就是后来的“海岸警卫队”。8月,国会通过法案创建第一支武装缉私船队,归财政部管。美国人酷爱航海,也酷爱走私。在一百七十年前的殖民地时期,你只要会做生意就会走私,英国想管也管不住。后来,走私成了反抗英国暴政的革命行动。联邦政府成立后,大家照走不误,这叫“革命传统代代传”。缉私船队显然断了很多人的财路,但没办法,联邦政府就指着海关税吃饭呢,不查你查谁?除了海关税,汉密尔顿还在1790年12月要求国会通过法案,征收酿酒税(“威士忌税”),为此引起很多争议和骚乱。他专门训练税官,组织收税队伍。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收税官们不得不带着枪“武装收税”,那架势跟抢钱差不多。这支“收税大军”也归财政部管。总之,到1790年年底,汉密尔顿的四个目标已经有三个基本搞定,这时,他任财政部长只不过一年多一点。他太能干了,能干得让人害怕。财政部迅速膨胀,几乎吞噬了整个行政权。财政部长好像不吃不睡,三天两头“打报告”,炸晕了国会,也炸恼了他的内阁同僚。短短的一年里,所有的人都看清了一件事:华盛顿政府的二号人物是谁。
不长眼神儿的汉密尔顿可能觉得自己还不够招人恨,在第二份关于公共信用的报告中居然提出要建立新大陆有史以来第一个“中央银行”,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合众国银行”。为什么要建中央银行呢?好处多了去了,比如,发行统一的货币,控制货币流量,管理外汇,调节金融市场,收税,贷款,向政府提供资金,等等。在所有这些“任务”中,第一件要办的是统一货币。说起来你也许不信,当时,美国这个统一的国家却没有统一的货币。虽然国会创立了“美元”,但大家更愿用欧洲各国的货币,最受欢迎的是西班牙比索。这事儿不解决,别的都甭想。
那么,这个银行应该是个什么形式呢?汉密尔顿的设想是,银行的启动资金1000万美元,政府出200万美元,私人投资800万美元。这种方式是从英国和荷兰学来的。英格兰银行和阿姆斯特丹银行都是如此,运行起来非常高效,还能照顾到公众利益。虽是“公私合营”,但政府有足够的话语权,银行的运行也由政府监管。私人的那800万美元通过出售银行股票的形式筹集。这样做的目的是把银行和公共信用连在一起。人们对政府越有信心,他们就越愿意购买国有银行的股票,公共信用自然也就越高。这是他上一篇报告的延续。中央银行将成为维护公共信用的工具。
在汉密尔顿眼里,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秩序的主心骨。但是,在95%的人口是农民的新大陆,别说中央银行,就是一般的私人银行,也是恶霸一样的角色。农业的运作程序是这样的:种植园主或自耕农借钱买种子和农具,打下粮食卖掉还银行的钱。在歉收和市场不好的时候,他们入不敷出,只好借更多的钱维持生产。可以说,从奴隶主到普通农民,包括“建国国父”们,没有不欠钱的,“负债经营”是北美的常态。债务人对债权人能有好气儿吗?
最起劲地反对建立中央银行的三个人是:国务卿杰斐逊,众议院领袖麦迪逊,副总统亚当斯。杰斐逊和麦迪逊作为大种植园主和奴隶主,对商业和银行业的鄙视是发自内心的。他们认为,土地是最实在的财富,农业是最高贵的营生,那些狡诈的银行家通过放贷巧取豪夺,除满足私欲外,没有为社会做任何贡献。什么“银行”“股票”,这些东西太肮脏了,根本不是高贵的弗吉尼亚绅士应该涉足的。你说我不懂金融?谢谢,我以此为荣!来自马萨诸塞的亚当斯按道理应该是代表工商业利益的,但他对银行却厌恶至极。他说,银行是富人剥削穷人的把戏,是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工具。在当时的美国,他们三人代表的是大多数“国父”的思想,也是大多数美国人的思想。
在18世纪,伴随着美国革命的是两大世界潮流。不管人类是否情愿,他们已经走到现代社会的大门口。一个潮流是启蒙思想。美国所有的“国父”都是启蒙思想最忠诚的信徒,自由、平等、人权、共和、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如果说,在北美启蒙思想的实践中,汉密尔顿的贡献非同小可,那么,杰斐逊、麦迪逊、亚当斯一点也不逊色,他们的贡献同样不可替代。在这一点上,“杰斐逊们”和“汉密尔顿们”算是同一个阵营的,只是前者偏左、后者偏右而已。另一个潮流是在1760年左右初露端倪的工业革命。也许是因为启蒙思想的光辉太耀眼了,“国父”们似乎想在革命的理想主义中多沉醉一会儿,他们集体忽视了工业革命传递的强烈信号。只有一个人明白无误地解读了这个信号,这个人是汉密尔顿。工业是美国的未来,银行是工业的血脉,这就是他看到的“现代国家”。他要做的是为这个“现代国家”打好框架。另一个勉强跟得上他的脚步的也许是富兰克林,这要归功于他对科学的执着和那颗充满好奇的心。当汉密尔顿脑子里都是银行、股票交易所、制造业、世界贸易这些现代元素时,杰斐逊和麦迪逊想的是如何让他们的奴隶多种几亩地,如何让农民摆脱对银行的依赖。汉密尔顿憧憬着“美帝国”。他说,美国人是天生的商人和企业家当美国崛起时,“欧洲的一切都是泡沫”。杰斐逊追求的“美利坚共和国”是“绝世而独立”的世外桃源,自给自足,与世无争,是人类最美丽的“乌托邦”。
现在,地上有一条线。线的左边是“近代”,右边是“现代”。左边站着一群人,他们是“建国国父”们;右边站着一个人,他是汉密尔顿;还有一个人,不左也不右,刚好站在那条线上,他是华盛顿总统。汉密尔顿把所有的人都拉过来是不可能的,他也没打算这么做。他只要把华盛顿拉过来就成了。华盛顿往哪走,美国就会往哪走。幸运的是,他拥有华盛顿毫无保留的信任。亚当斯、杰斐逊、麦迪逊都是未来的总统,也是才华横溢的政治家,但在华盛顿心中,这仨绑在一块儿也不如汉密尔顿有分量。虽然此时的华盛顿并不清楚自己的立场,但他决定给汉密尔顿一个机会,让他把报告提交国会,让所有的人充分表达意见,然后他再做最后的裁决。
只要总统不约束他的财政部长,这位部长的能量就会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早在1780年的时候,大陆军总司令身边那位25岁的中校军官就在编织着美国的“中央银行梦”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麦勒齐波斯特维的贸易与金融词典,英格兰银行和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公司宪章,等等,都让年轻的汉密尔顿对欧洲的金融体系充满向往。如今,35岁的他终于有机会打造自己的“帝国”,他绝不会让任何人挡了他的路。说我的银行是山寨版的英格兰银行?是又怎样?我就是要用英国体制赶超英国,你有意见吗?少拿“自由”啊“革命”啊那些大帽子来压我,没钱你要什么“自由”!你们就等着看我怎么让美国人赚大钱吧!
1791年1月20日,建立“合众国银行”的法案“像风一样吹过参议院”,意思是,以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接着,法案进入众议院的讨论。众议院领袖麦迪逊再一次组织反击,他的理由跟上次阻止联邦政府接管债务时的理由一样:中央银行将以牺牲南方为代价使北方获利。汉密尔顿说,我的银行是全国性的,不是地区性的,它不仅将促进工商业,也将大大方便农业的融资,对大家都有好处。你能不能停止当一会儿弗吉尼亚人,试着当一会儿美国人?因为汉密尔顿提议把合众国银行总部设在费城,麦迪逊还担心这样会影响联邦政府最终迁都波多马克的计划。如果越来越多的联邦机构在费城扎根,迁都也就越来越困难。汉密尔顿觉得麦迪逊瞎操心,这跟迁都有什么关系?你爱走就走,银行才不会跟着你到那个鬼地方去呢,两码事!(后来,联邦政府迁都时,中央银行果然没有南迁,一直留在费城。)
对中央银行更深层的讨论是关于它的“合法性”,也就是,联邦政府组建银行的行为是否违宪。自宪法诞生之日起,对宪法的解释就分成了两派。一是“狭义派”,一是“广义派”。“狭义派”认为,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宪法的明示,只要宪法上没写,你就不能做。“广义派”说,政府不仅拥有宪法明示的权力,还拥有“暗示”或“引申”的权力。当初,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合作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他们俩都是“广义派”领袖,他们的精彩论述使这部文集成为对宪法最权威的注解。如今,麦迪逊的立场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一夜之间成了“狭义派”掌门人。他与汉密尔顿的对话是这样的:
麦迪逊:你就是把宪法翻烂,也找不到半个字说政府有权建立银行。
汉密尔顿:请看第一条第八款,不要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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