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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追逐的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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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的夏天,我在开发区的一个学习班学习电脑,当时我晚上上课,是一个男老师教我们,那个家伙长的很象唱《一封家书》的李春波,但他却没有李春波长得厚道,他总对我不满,我当时在想是自己太帅,还是俺当时学的太快,他总和我挑毛挑刺的,我就开始有本能的反抗意识,他说东我就向西,也许是因为那时候还小,我就这样和他一直的暗战。
我当时领会得比较快,但在学习打字时,都要求双手打字,而且渐渐演变为盲打,而我又倔强的左手打字,也尽量不看键盘或少看键盘,他又来和我挑刺,我又和他用眼神和行动继续执行着,他没有拧过俺,我也就在那时候形成了左手打字,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
习惯一旦养成就不好改过来,索性我后来也没有改的意思,我走的路就是不走寻常路,何必要双手打字那,俺又不是专业打字员,而且俺左手打字一分钟也打几十个字的,所以我现在一直是左手打字,右手握鼠标,从而成为很多人观看的另类动物。
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和俺一样左手打字的人,只是偶然的在博客上看到有个人左手打字,但他距离我很遥远,没有办法看他和俺是否一样,是否和俺一样是个人们眼中的另类,现在总有人叫俺疯云,也许有时候俺真的是疯云,但那只是有时候。
如今,九年过去了,我感谢那个教我的人,是他让我无形的学会左手打字,可以让我看似无招胜有招的打到今天,我对此无怨无悔,我会一直用我神奇的左手打出更多的文字。我左手打过的字早已经超过百万字了,真的好辛苦,真的好让我感动。我的每一篇文章都出自我的左手,听起来我象是残疾人一样,但这个左手真的值得我骄傲。
我的左手也真的比右手有力量,不知道是不是打字练出来的,很多年以来一直是这样,到现在也不知道右脑练的怎么样,也没觉得自己聪明了什么,只是尽量在弥补自己的错误,希望俺的左手一直为自己争气,更要蒸出一锅馒头,然后这锅馒头再引发一个血案,嘎嘎!枫笔!
火花 (2007…08…29 19:03:13)
初秋的清晨有着清凉的感觉,小雪没有上班,因为是周末她可以在家中休息,她穿着睡衣在自己的房间走动,她早早的把手机开着,似乎在等着谁的电话,她也在等待中整理自己的房间,女孩的房间满是粉色,粉色也总有浪漫温馨的感觉。
小雪整理房间的时候突然翻起了相册,相册中有她和阿伦的照片,她的脸上一下子泛起了红润,这是女孩最甜蜜的而幸福的时侯了,也可以知道她对照片人的感受,但她眉间又有一丝忧郁,这忧郁的表情被时间凝固了,她把相册抱在怀中,苦苦的思索着什么,就这样她一直发呆好久。
原来他们认识好久了,也一直成为很好的朋友和玩伴,可阿伦总象个大男孩一样,他笑起来都有腼腆的感觉,对小雪也照顾有佳,小雪对他阳光和细致照顾感动着,也在日渐的喜欢着这个男孩,可是他从不把心中的爱意表露,这让小雪为此苦恼着,七夕就要到了,阿伦约她去欢乐谷,她满心欢喜,她在期盼着那天,也在期盼着那天有惊喜出现。
她不知道从哪天起喜欢听张学友的《火花》,品读着歌词,品味着歌曲,夜晚她沏了杯香浓的咖啡,把自己房间里的灯熄灭,一个人重复的放着那首《火花》,她趴在窗台上看着满天的星斗。她努力的看着月亮,却怎么也看不到,突然阿伦的打来了电话,电话中他气喘嘘嘘的说:“喂,小雪吗,嘿嘿,快出去看看月食吧,马上就有月食了,你快下楼吧”。
一个电话就打开了她的心扉,她换了件衣服就匆忙的下楼了,她在楼下寻找了半天也没寻找到阿伦的影子,难道她真的没来,小雪的表情有些失落。她正在失落时接到了阿伦的电话,阿伦神秘的说出了她身穿的衣服,小雪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知道阿伦就在附近,阿伦告诉她慢慢走到小区的街心公园。
小雪很快走到了这里,在这里也没有见到阿伦,她在怀疑阿伦搞什么鬼把戏,突然一个帅气的男孩从一棵树下走出来,在树下停着的摩托车发出了她熟悉的歌曲,这个歌曲她太熟悉了,是她每天都听的《火花》。阿伦指着夜空让她看月食,小雪傻傻的望去,脸上却被他吻了一下,她刚要把手打他,却被阿伦抓住,并把她拽上了摩托车,在阿伦的背后是小雪紧紧的抱着,他们骑着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这里可以安静的看着月食,也可以安静的说话。
这一天阿伦已经预谋已久,他将预谋的一切一一说了出来,此时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小雪将幸福的头搭在阿伦的右肩上,厚实的肩膀让她有着无比的安全感。她看着月食,不住的偷笑着,有好一阵他们都不说话了,而且他们都闭上了眼睛,因为有颗流星在夜空划过。
那晚的离别似乎是那么的缠绵,他们牵手走了好久,离别时的拥抱是那么的难舍,相吻时是那么腼腆而甜蜜,那首《火花》一遍遍播放着,象是永不消失的电波,那首《火花》点燃了他们的爱,星星为他们点灯,月亮为他们羞红了脸,他们爱的火花也在那晚滋生并蔓延起来,漫长的爱旅在那晚扬帆起航了。枫笔!
(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单车上的回忆 (2007…08…30 11:17:46)
刚才又骑单车出去取个东西,骑在单车上的感觉真好,我是个喜欢追求速度的人,即使是单车也不放过,所以这让我想到多年前刚学会单车就满地找牙的情景。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父母能让自己学单车,能让自己骑单车是件很奢侈的事情,毕竟在那个八十年代家庭还不那么富裕,而且父母也在考虑安全问题,但是那时候我们院子的小孩都是疯小子,我更是那个很疯很疯的小枫云,有一次我把老爸的飞鸽单车丢了,没敢回家,后来被父母逮到了,暴怒的老爸关门时把我的手掩住了,鲜血直流,我咬牙喘着粗气,那时候我认为自己的男子汉绝不能轻易哭泣,但我的小手真的很疼,血流不止,老爸还是暴怒了好半天,才平息了那个风波。
没过多久我骑老妈的斜挎女式单车,我是好了伤疤忘记疼,没过多久我居然装作自己是单车高手,在大马路上撒把骑车,有一次晚上去看刚出生的表妹,回家的路上,疯狂至极,居然撒把并闭着眼睛骑车,只听见哎呦一生,我撞到霓虹灯下,大牙掉在了地上,我那时候刚刚十岁的我,疼的要命,但还是强忍着回家,悄无生息的漱口睡觉,后来我不敢大撒把了,觉得那是傻B似的装B,虽然那时候还不流行傻B和装B,但现在我清楚的知道那是一件极为装B的事情,更是傻B到底。
上了初中后,单车更是我装B的工具,那时候我虽然内向而腼腆,但和班中特别熟悉的女生也会流氓一下下,记得那年总和一些漂亮的女孩一起玩,那几个女孩都是学校的校花级女孩,其中总有女孩问我的名字和生日,那时候傻呼呼的我居然害羞的跑开,如果是现在早就冲过去了。但那时候还是虎了一次,欣欣一直是我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还曾同桌过,那时候的她特别漂亮,还属于明骚型,我看身边总有朋友骚扰她,我也有次掐了她屁股,还曾无意间看了她性感的乳房,现在的她已为人妇,而且已不再美丽,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初中时期单车成为我们的交通工具,那时候就喜欢飙车的我就喜欢在女孩面前玩速度,再就是和熟悉的女孩“挑逗”,没事撞女同学的自行车,记得有次撞一个暗恋我的女孩薇,她害羞的不敢看我,她越是那样我就越喜欢,记得有次学校她在台上一直看着我,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轻柔妩媚,把我这小心勾搭的受不了,但那时候我保守的知道自己不能早恋,克制自己对青春的骚动,如今我才知道自己是傻傻的,也许向前一小步,她就会对我向前一大步,真的有些后悔啊,但没办法,路已经走过去了,也没有回头路可走,只是一段青涩的回忆。
在学校我是斯文的好好学生,在校外我偶尔释放自己的心情,和所谓的淘气包一起玩,正因为和他们玩,我才有机会和那几个美女接触,她们大多是富家女,我突然有点自卑的感觉,也许是自己家境一般,也许是自己的性格内向,我就在那时候腼腆并矛盾着。
后来,有个端午节,我们夜晚去红旗泡,好多人骑着单车,唯有我驮着一个女孩,她是个挺有性格的女孩,她是我的女同桌红,驮着她虽然没觉得有什么重量上的偏坠,但在我心里一直紧张的不得了,她有时候搂着我的腰,那时候还是青涩的九十年代,我还是对青春有着迷惑的年代,在单车上我不知道那是幸福还是羞涩,晚上我们到达目的地,点起了篝火,那一夜我们特别快乐。
当我回想了多年前的单车,回想了单车上一幕幕回忆,有欢笑,也有苦涩,真有多种感受在其中,我知道我仍喜欢单车,喜欢自己在单车上达到最高时速,也喜欢载着她在单车上感受浪漫温馨,也许这是我寻找的简单爱,我会拥有帅气的单车,与她一同感受浪漫与激情,枫笔!
爱与喜欢 (2007…10…12 09:50:38)
很久以来就想写这个标题,相信除我之外的很多人都提到过这几个字,爱与喜欢,每个人的解释都不同,看法也不同,所以我只说出自己的看法,也只代表个人观点而已。
直到现在我只谈过一次恋爱,真正的恋爱只有一次,对我而言爱只有那么一次,但喜欢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我也曾说过,我只会爱一个人,喜欢的人可能不计其数,也可能就那么几个,听起来似乎有点花心大萝卜的感觉,而我则不认为,爱只对一个人,喜欢可以对很多人,爱一个人会付出很多很多,喜欢一个人只会为其做一点小事情,喜欢只是表象,爱则是无法言表的呵护,夹杂着亲昵的暧昧,而喜欢有时候只是喜欢,可以和她聊天,可以和她一起玩,也许喜欢一个人不过比普通朋友多给一点点而已。
这么多年,我必须承认我喜欢很多人,也曾被一些女孩喜欢,但曾经都用不屑一顾回应她们,而现在我不会了,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感谢她,让她成为我的朋友,我会谢谢她喜欢我,而我不会迎合她的喜欢,也许如此而已。多年以来,我寻找的感觉却很难再找到,偶尔碰到又不敢向前冲,或是碰壁,内心有过小伤,但很快就可以自我修复。
喜欢一个人可以和她谈天说地,可以和她到处游玩,爱一个人却总想让她惊喜,总希望把她想要的浪漫给她,倾出自己全部的爱,而对喜欢的人完全做不到,也无法做到。男人也好,女人也罢,一个人一辈子总会喜欢很多人,但深爱的只有一个人。所以喜欢很多人我认为并不是错,而且那些喜欢的人只是在不同时期闪现过,或成为很好的朋友,很欣赏的朋友,都是人生中莫大的财富。
不可否认,爱一个人是从喜欢开始,那种喜欢有种特殊的感觉,有时候爱没有理由,也象那句广告词一样:“喜欢你没道理”,男人不喜欢把爱放在嘴边,而女人却总想听到他说:“我爱你”。其实真正喜欢她,真的爱她,那三个字真的很难讲出口,如果他说不出,那三个字真的是一字千金,不到万不得以都不会轻易说出来,也许我就这样的人,可以贫嘴的说出来,但真正面对的时候说不出口,任凭满清十大酷刑,我也有打死也不说的劲头。
现在细数喜欢的人,要么成为很好挚友,要么早已经消失在视线中,也许喜欢也快变成奢侈品,爱也更显得珍贵起来,喜欢与爱,分得清,道得明,恋过的人都很清楚,只有未恋的人还在晕糊,我这个晚恋的人在经过情感的洗礼,两年后的今天有了很多的感悟。
喜欢的人要做很好很好的朋友,深爱的人要紧跟抓牢不放手,婚姻也罢,恋爱也罢,都要从基本的谈情了解开始,有了了解,有了磨合,才有未来,才有美好,方可进入围城。围城有时恐怖,有时也让人向往,那里属于情感成熟人的领域,绝不是实习地,就象我喜欢下象棋一样,如果一步走错,那么步步将措手不及,最后全局惨败告终。
胡侃了自己对喜欢和爱的小小感悟,不知道有没有板砖扔向我,也好久没收到烂白菜了,冬天到了菜都贵了,该扔就扔过来吧,我照收不误。好久没有写随笔了,最近写写的也是日记感言而已,祝愿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枫笔!
咖啡心情 (2007…10…13 12:33:11)
悠扬的钢琴声还在耳旁响起,那弹钢琴的女孩还在我眼前摇晃,我又想起了那个让我梦回的咖啡厅,我身边没有美女,只有一个要好的兄弟,我在苏州唯一的好兄弟。
许多年来,经常走过咖啡厅,但真正进去的次数很有限,真正去享受的次数也很有限,能够悠哉的享受,甚至欣赏钢琴曲或是钢琴美女更是罕见。但在那一晚我享受了,那是一种非常惬意的感觉,那一天是我刚到苏州的第一天。
有朋友不时发短信问候我,我心里也有所感动,在异乡还有朋友的关心,我很满足,也很知足。灯光很暗,看不清钢琴美女的样子,这也让我有更多的遐想,我离她很近很近,但更多的不是看她,而是聆听她的音乐,我嘴边一直含着微笑。
我巡视着周遭的一切,有情侣的暧昧表情,有一个人喝着咖啡上网的,还有情人会面的,这一切尽在我的眼中。兄弟点了一泡茶,我不知道是什么,因为我不大会点,也因为很少出入这样地方,但是曾经我很向往,只因为曾经想做一个白领,我喜欢这里柔美的情调。
我知道自己一个人是不会来的,和兄弟来也不错,我们谈着属于男人的话题,话题也围绕着女人谈起,我才知他交了女朋友,而我还是个落单的士兵,一个人出行是有那么点落寞,即便是特别的景色或是多么开心的心情都没有人可以随之分享,只有拿着相机不停的记录,敲打着键盘不停的录入,因为害怕快乐与美好遗失,因为再不想那遗失的美好了,我要记录美好,为自己多年以后曾经的单身生活而感到些许快意,写给我的快意人生,记录自己最真实快乐的人生。
茶一杯杯进肚,我一会儿一去的WC,一路走过去,一路再回来,这一路我总在思考着什么,又在思考时观察着什么,情人的昧色,由腼腆到放肆,由小心到肆无忌惮,桌子上的玫瑰在变色,那玫瑰上的刺也许就要扎到偷情人的身上,快乐过后也总会有痛在作怪,我不是在诅咒什么,只是在阐述什么,也许是与我无关的人们,也许想写个小说把他们写进去而已。
那一晚我听了好久的钢琴曲,直到钢琴声停止,我猛的回头再次看她,她穿着旗袍,高挑的身材,从服饰和情调上一下子让我想起了《花样年华》中的某个镜头,她缓缓地走到吧台前,又缓缓地坐了下来,也许他们在计算着什么,我突然意识到她将离去。她很快消失在咖啡厅,消失了所有人的视线,我心里有所失落,但迅速将视线和状态移回大厅。
那晚我们谈了好多好多,谈了他,谈了我,谈了事业,谈了女人,还谈了同学,我们的好哥们,结婚的,没结婚的,悲哀或是快乐的人们,就这样我们不知道待了多久。终于,我们打算离开,在这暧昧的光线下,兄弟执意要给拍几张照片,他旋转着调光器,反复了几次,闪光灯也几次闪亮,就这样我们两个男人带着暧昧的情调离开了这里,离开这个有小资情调,有暧昧情调的地方。
出门后,我们坐在车中,听着调频音乐,感受另一种夜色下的情调,那一晚与情调和暧昧有关,我身边缺少女人的暧昧,也许他也有同样的感受,枫笔!
被窝 (2007…10…14 07:23:49)
十月的大庆显得有点冷,特别是还没有来暖气的日子让人受不了,我还算是那种扛冻的人,也有点叫苦连天了,距离来暖气的日子还有一天,索性还需要坚持一下下。
夜晚,洗过之后,熄灯钻进自己的单人床,只有我一个人睡,被窝很显然冷冷的,在这样的状态下不可能入睡,自然要想要为自己取暖的方法,我用左脚温暖我的右腿,再用同样的方法在几分钟后用右脚温暖左腿,就这样往复着,我渐渐的温暖了,我的左脚和右腿有了一腿,右脚和左腿有了一腿,显得不那么纯洁,在取暖时彼此也产生了利用的关系,扯不清,道不明的烂关系。
取暖过后,在被窝中的我仍无法入眠,我的MP3耳机自从在火车上丢了之后,还没有及时买到,所以只能听手机中那无聊的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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