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祖师爷的儿媳妇-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嘴角含着笑,半是无奈半是宠爱地纵容了我的任性。她的笑真好看,嘴角的弧度微微上扬,像月牙。皓齿,像珍珠。嘴唇有些干燥,让我忍不住想为她湿润一番。她闭上眼睛让我打粉底,她白皙细腻的脸就在我的眼前,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清晰得毫发毕现。我甚至能看见皮肤下面细微的毛细血管。脸颊侧面有些微的绒毛,淡淡的,很可爱。
  “好了吗?”她问。惊醒了我的迷思。
  “好了。”我说,“只是粉底打好了。”
  “你真磨叽哦。”她睁开眼看着我。灿烂的眼珠像一眼洞穿了我的心不在焉,我只得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是我能想到的形容她的句子。略加粉黛修饰,这些华丽的辞藻已不足以形容她在我心中的美好。
  “你真美。”我说。把镜子推到她面前。
  她娇羞地看了我一眼,探向镜子里。手小心地抚摸着头上的男髻,左右看了看,嘴角始终挂着好看的弧度,然后毫不客气地自我夸耀道:“这是不是叫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抬眼看我,“你手法不错。”又凑近镜子仔细看了看,“这还是我第一次扮男人诶,怎么样,比你能迷倒女人吧?”
  我心想你不用扮男人也能迷倒很多女人,我就早已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脸上却笑意盈盈地逢迎,“是了是了,你最好看了,你不管化什么妆都是人间绝色。哦不,你不化妆就已经是人间绝色了。瞧瞧,多么漂亮俊秀的男人,连我都要爱上了。”
  她回头扫了我一眼,眼角勾着笑意,不好意思地嗔怪:“哪有你这样夸人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义正言辞地更正,身子斜靠在她的梳妆台上,“小女子方才不是已表衷情,恨不得以身相许了吗?”
  她站起身,“得了,别越说越没边际了。”
  这样欢乐轻松的时光以前不曾有过,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我奢侈地盼望着这一刻能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能让我好好地把它刻印进记忆的深处。在我垂垂老矣的时候,还能清楚的记得这片刻的甜蜜欢愉。我凑近一些,越发得寸进尺地调戏她,“你害羞了?”
  她却不再理会我的痴言妄语,手伸向头上的发髻。就在她即将松开发髻的刹那,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抓住她的手就往外走。她趔趄着,被我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
  “去哪啊?我还没穿好衣服呢?”她一只手紧紧揪着滑落的衣服。
  我倏地松开手,急剧地喘着气才终于抓住了脑海中那一闪而过的冲动,又是七手八脚地帮她把衣服扣好。
  “去哪啊?”她又问。温热的气息居高临下地喷在我脸上,撩拨得我脸上心里都痒痒的。我帮她整理好衣领,仔细地端详着,直到确认再无遗漏为止。仍是那件灰色的外衫,但丝毫不妨碍她的俊俏美丽。我急急地喘着气,我简直按捺不住心里的喜悦和失落想亲吻她。
  “你要带我去哪儿?”她第三次问。没有了急躁。
  “这么漂亮的小生,应该让更多的人看见。”我说。
  “啊,我以为……”
  她以为只是闹着玩的,我却没给她反驳的机会。命运再一次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为我们做出了选择。这大概就叫冥冥中自有注定吧。毓敏秀的扮相无疑是可圈可点的,她身材高挑,模样俊俏,又是天生嗓子低沉,简直是浑然天成的小生人才。
  “其实我早有此想法。”明叔说。这很出乎我们的意料。
  “建军走了之后,戏班的生角一直都是最薄弱的环节。我听过阿秀唱歌,声音浑厚,腔调圆润。虽然流行歌曲和歌仔戏有本质的区别,但稍加训练未必不能成一番大器。”
  “明叔……”毓敏秀有些羞涩。
  “就是我们上次出去演出,你在车上唱过歌。”明叔解释说。
  我恍然大悟。大智若愚,大音希声,原来他一直是个生活的有心人。
  “只是……”明叔的脸色变得凝重,郑重其事地望着她问:“只是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沉默。
  “永昌兄把戏班交给你,我相信他。但作为一个歌仔戏班的班主,绝不仅仅是四处找找演出就算了。找演出只要肯跑路、口才好就可以了。现在戏班处在困难时期,这可以理解,但戏班不能一直囿于此。固步自封就是在时间中沦亡。戏班如何走上正轨?走上正轨之后,你又该如何做?你想过吗?”
  这是个很犀利的问题。很显然,如果一丝不落的照搬丁永昌的做法,一辈子找戏做戏,就只能像丁永昌一样被动地苟活着,但丁永昌的做法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如何去粗取精加以改进,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她不过是一个刚接触歌仔戏没多久的门外汉,要她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未免太强人所难。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我暂时没想到有效的方法。”她说。
  “那你真的要好好想想了。”明叔语重心长地说道。
  “嗯。”
  “我倒有个想法,你不妨考虑一下。”
  “明叔你说。”毓敏秀谦虚地请教。
  “戏班的生角薄弱是事实,但生旦丑又是一出戏的核心,生角更是核心之核心。要培养一个独挑大梁的顶梁柱是必要之举。建业我不是没考虑过,但我觉得他更具备丑角的天分。何况我也老了,演不了多久了,戏班迟早要交给你们年轻人。”
  “嗯。”
  “但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成功的角色更可能需要三年,五年,或者十年,有些人甚至付出一辈子也没有成功。所以这是必要之举,更是后备之举。你就是那个要培养的生角,你明白吗?戏班别的方面照旧,建业继续找戏,戏班继续演出,但不能有更大的发展。我们会进入一段很长的冻结期,就像动物冬眠一样,但春暖花开天地冻融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像预料中那样苏醒过来,是一个未知数。任何稍有差池,都有可能让我们再也醒不过来。所以你的任务很重,非常重,你知道吗?”
  “我知道,”毓敏秀应道,“阿爸把戏班交给我,我就一定要把它发扬光大。无论多苦,我都受得了。”
  “好。”我听到他的声音有些哽咽,“那接下来我会为你专门制定一套特殊的训练计划。”他望向我,“阿凤,你帮她。”
  从一个无名小卒突如其来地成为如此重大事件中的一角,让我很震惊,但一想到有机会和她共同进退,我即便不清楚事情的始末也早已点头称是。
  “苦了你了,孩子。”王玉桂摸着她的肩。毓敏秀反握住她的手,说这是她的责任。又是责任二字,就好像她的一生都在为责任而活,而这责任是丁永昌,哦不,确切地说是丁建国给她的。成为丁建国的媳妇,她的责任就要担承丁永昌的遗言。从那以后,戏班就是她,她就是戏班。戏班千疮百孔,而她苟延残喘。我不知道戏班能否坚持到她成为一个出色且出名的角儿,又或者我们都会死在通往明天的路上。这真是一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豪赌。
  那天晚上我几次想问她对我嫁给丁建业有何看法,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第 37 章

  明叔所谓的特殊训练特殊之处在于它的残忍,几乎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后来每每想起,毓敏秀都说她突破了人类的极限,全身每一处筋骨都被重新打造过。但事实上,她那副残躯只是一部报废的天气播报器而已。那年,她二十五岁,按照人类的生理发育规律,各部位器官已经进入老化阶段。骨骼停止生长,韧带完全僵化,所以重新拉开筋骨是她尤为重要且十分艰难的第一步。训练开始之前,明叔再次郑重其事地向她确认是否真的准备好走歌仔戏这条路,她坚定地点点头,三年地狱式的训练就拉开了序幕。
  从前戏班招收徒弟专挑十岁以下的幼童,筋骨柔软,身体可塑性极强,拉筋劈叉不费吹灰之力。但她不是。她初次拉筋的时候,把腿撑在横杆上只能比腰部高一点点。正常情况下,是靠自身的腰力下压,以达到抻开腿部韧带的效果。但时间要求我们必须速成,明叔便叫我把腿压在她的后背——我要同时拉开我腿部的韧带,以达到更柔软的效果。他没有明说,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他要培养我成为戏班的当家花旦是不言而喻的。他站在我后面,双手按着我的后背使我的脸完全贴合到大腿上。有五年的训练基础,这对我是小菜一碟,但于她而言,这完全违背了人类的生理构造。到休息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紧紧咬住的牙关使额上的青筋爆出,冷汗瀑流。
  我觉得她遭受的这一切苦难都是因我而起,因我的恶作剧,因我自私地想永远留下那俊美的容颜,因我自私地想占有她,才将她推下了火坑,但我后悔了。看到她脸上和汗水融在一起的泪水,我后悔了。我哭着对明叔说,不要让她在练下去了,她已经老了,她的身体根本已经不能承受重新拆分组合了,这已经完全超出了她身体的负荷。
  但他只是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冷酷到一句话都没有说。短暂的休息之后,他要我们换一条腿练习。我坐在地上,怎么也不肯起来,我好像把小时候从没使用过的耍赖伎俩一下子全用上了,连毓敏秀的话都不听了。明叔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你这不是疼她,是在害她。
  我知道,我就是罪孽的化身。因为我,父亲抛弃了母亲;因为我,母亲抛弃了贞洁;还是因为我,毓敏秀要遭受这样的苦难。是不是我真的满身罪孽,要如此抽筋拆骨才能换来一点相守?
  “真的吗?”我问。
  然后毓敏秀把我扶起来了。所有的一切就只剩下四个字——周而复始。我压在她背上的腿,明叔压在我背上的手,她的眼泪,我的不忍。唯一不同的是她面前的横杆高度,齐腰,齐胸,齐颈,齐头。到我们终于可以不再靠外力也可以轻松自如地完全将脸贴合到大腿上——大概一个月的时候,训练变成了劈叉。横劈是她面朝墙壁张开双腿,我使劲往里压。竖劈是我把腿压在她的肩膀上——底下悬空的姿态让我着地的那只脚处于完全受力的状态(我压在毓敏秀肩上的脚使劲下压的力的反作用力以及承受我自身重量的力的结合),致使我的大脚趾骨节发生严重的扭曲变形,让我的整个人生都没有穿过一次露趾凉鞋。
  人们总是惊艳于舞台上惊人曼妙的舞姿,啧啧称赞那些翩翩起舞的女子宛如误落凡尘的九天仙女,可又有谁知道我们曾吃过怎样的苦,承受多少非人的待遇,流过多少汗水多少血泪,才换来人前这么光鲜亮丽的一面。愚昧的世人总喜欢把看不见的事物想象得无比美好,却从没有人质疑那些牺牲换来的东西是否真的繁花似锦。一直到后来很久以后,她成了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无敌小生,我也努力成为了与她媲美的娇美小旦,观众称赞我们是金童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都只是轻轻付之一笑。
  那时候她还是常常一面练功一面痛得眼泪哗啦哗啦地往下流,我偶尔会趁明叔不在之时偷偷给她减压,但却遭到她的严厉责备。她说丁永昌生前对她的教诲就是戏如人生,容不得半点马虎掺不得丝毫虚假。夜深人静我帮她擦跌打酒揉散瘀伤的时候,她才敢龇牙咧嘴地喊痛,一边擦去眼泪一边说幸好她有现代舞的基础,不然真是抽筋、拆骨、扒皮。她一边流泪一边笑着强调这三个词,而我除了陪着心痛,也只能陪着这样着了魔似的疯狂地练功。
  待身体所有的筋骨都重新疏通拉软之后,才正式开始训练戏曲身段。那又是一段长长的奋斗史了。各种手势、甩臂、甩发都要拿捏到位,站有站姿,走有走法。站讲究三平——两脚平站,身子似坐似蹲,由臀部到膝盖要横平,从膝盖到脚腕要竖直;腰要笔直地挺起,两只胳膊要耷拉下来。这种站功练好了,腰里和腿上才有了功夫,在舞台上无论直走矮走圈着走就都如履平地了。走讲究轻巧又不浮躁,劲随意走。无论是行动着或间歇着,劲都要贯彻始终。所有的戏曲表演形式都来源于生活,在舞台上的演绎却要经过艺术的夸张以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因而每一步路每一个动作要有劲的表现才能显出精神。精神才是一部戏曲表演的关键所在。所有的身段、舞蹈、歌唱都只是一种外在的表演形式,即使同一个剧本同一个故事,由不同的演员表现出来也全然不是同一种效果。表演水平高的演员,可以将身子的风度、面部的神气和内在的感情融会贯通结合起来,使表演更生动灵活且富有感染力。这要看演员的天分和对戏曲的领悟能力。这大概才是明叔要我与毓敏秀练习的真正原因。所谓神的练习,讲究情感的交流,眼神的交汇,这绝不是一面只能反射人影而没有感情的镜子所能达到的效果。
  有了身段,还得有唱功。这是毓敏秀的死结。虽然她低沉的嗓音具备小生得天独厚的条件,但她蹩脚的闽南语可以瞬间把一部肃穆庄严的歌仔戏变成一部笑料迭起的小丑剧。为了帮助她练习闽南语,明叔向整个戏班下了死命令,不准任何人和她说国语。她的任何需求如果不能用闽南语表达,就让她自生自灭。因此闹过很多笑话,也算我们艰苦烦闷的训练生活中一点点欢乐的调剂。
  那三年是我们在戏班最艰苦的三年。我每日陪着她练功,陪着她落泪,陪着她疼痛,风雨不改。那三年也是我在戏班最幸福的三年。我每晚伴着她入睡——虽然是不同的床上,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最后一眼看的是她,醒来第一眼看的也是她。有时候太过劳累起晚了,还会手忙脚乱地伺候她穿衣。因为常常受伤需要揉散淤血,我几乎摸遍了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是怜惜,是深深的怜惜,而不是猥亵。那时候我觉得我像她的妻子。爱情再没有了固执的男女模式,没有了非要在一起的执念,而是朝夕相对同甘共苦的两个人,是生活的点点滴滴、相濡以沫,是微笑,也是眼泪。
  那三年我几乎忘了两个人的存在——丁建国和丁建业。丁建国的建材公司最终破产了,欠了很多外债。我偶尔从毓敏秀口中听说,他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一个经营服装公司的合伙人,准备东山再起。他还是很忙,很少回戏班。偶尔团聚的时候,毓敏秀因为害怕他看到满身的瘀伤,没有和他过夜。她在那些夜里向我倾诉他不理解她的淡淡愁思,但都只是蜻蜓点水一笔带过,不复当年记事本上的浓厚炽烈。这多少算是我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就好像她无意中吐露了他们夫妻生活并不和谐的真相,证实了我曾无数次想象过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场面不过是无数次自寻苦恼的想象罢了。性这回事,大概是起于没有快感的兴奋,终于没有兴奋的快感吧。所有重复的东西都会缓慢而不可避免地失去第一次的美好和求而不得的期待,就像倘若我们日复一日地重复“我爱你”,它最终就会变成无关痛痒的“早上好”三个字。丁建业算是彻彻底底的子承父业了。他骑着丁永昌那辆残旧的摩托车走南闯北地找戏,时不时给我带回一些附近城镇的特色小吃和稀奇玩意。他可能还说过一些让我多忍耐一段时间或者委屈我的话,但那时候我满腹心思地想着和毓敏秀分享那些吃食,大多都成了过耳旁风,最终连同那些稀奇玩意沉睡在时光的箱底。
  毓敏秀一场不落地参加了所有演出,尝试了所有的角色,从没有生命的到有生命的,从一棵树到一只老虎一头牛。后来她的闽南语发音稍微标准一些了,可以开口说几句话了,就开始演个强盗头子、婢女、乞丐婆。她把“婆婆”说成“分不到”,把“薛金莲”说成“刷金炼”的时候,我就哈哈大笑。我一步一步看着她成长,一步一步陪着她由一个无辜又茫然的小婢女变成一个目光坚定足挑大梁的当家小生。
  第三年末,也就是一九八六年年关,戏班搬到了歌仔戏的故乡——宜兰。戏班由野台歌仔戏班正式转化为内台歌仔戏班,我们将长居此地。这是毓敏秀做的决定。三年的冻结时间,戏班总算稳中有升,各方面都有改善,最重要的是毓敏秀想通了戏班的路。民乐社的老招牌虽然不响,但它是丁永昌一辈子的心血,毓敏秀决定留下它,但戏班也必须推陈出新,创立新的招牌。丁永昌的民乐社一直不温不火是因为没有打响名声,没有让观众一见不忘的东西,所以一直是人找戏而不是戏找人。唯有一鸣惊人,才能声名远扬。唯有品牌,才能恒远。她作为戏班磨了三年的宝剑,就有责任和义务把这块活字招牌变成金漆招牌,所以她决定以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打响第一炮。另外,她还把企业的经营理念带到戏班的管理中,按部门分类,职责具体分到每个人头上,由每个人直接向她负责。这不仅避免了很多冗繁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