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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的五枚硬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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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狗蛋还在砍,狗蛋太贪了,他挑了一株大号的,所以我们都坐下时他还挥汗如雨。
我们的竹子都下滑道了,狗蛋的竹子才刚刚歪歪斜斜地要倒。没谁愿意去帮他,想比别人强的人总会有这样的待遇,于是大伙都脱了褂子擦汗扇风看着狗蛋砍。
可狗蛋比竹子先倒了。狗蛋铁青着脸,嘴唇比纸还白。猫蛋尖着嗓子叫,狗蛋渴晕了!猫蛋从不管狗蛋喊哥,可关键时刻血浓于水的古话又一次应验了,猫蛋的泪水要是聚起来,是能救醒狗蛋的。
石头喃喃道,怎么没想起来带水呢。是啊,怎么没想起来带水呢。不过我想大伙是一样的看法,山上该有泉水的呀。可周圈找了,的确没有泉水,甚至连个水坑都没有。大伙都慌了,只有猫蛋凄厉无谓地叫着,狗蛋、狗蛋。
唾沫!还是石头,关键时候石头总是能拿出主意来。于是由猫蛋开始,大家轮流给狗蛋喂唾沫。也不知轮到了第几圈,狗蛋终于悠悠地叹了一口气,醒了过来。
那是我们离死亡最近的暑假,所以刻骨铭心。那天下山后我们都没要竹子,而是多余地七手八脚地扶着,一直把狗蛋送到家。那个暑假后,狗蛋下学了,猫蛋继续上学,因为猫蛋的成绩一直比狗蛋好。狗蛋爹管自己的这一选择叫舍卒保车。可就是从那开始,狗蛋和我们似乎就不是一路人了。什么时候碰面,狗蛋都一脸绯红,躲闪着,像做错了什么事。开学后我们就更少见着狗蛋的身影了,上学的路和上山下地的路是两个方向。可狗蛋绯红的脸总在我们心里挥之不去。在今天看来,用唾沫救人无疑是闪着智慧的行为,可在狗蛋的眼里,就是见不得人的羞耻。
多年后,我们长了胡须突了喉结,大家升学的升学参军的参军经商的经商,再难有机会像当年一样百无聊赖地商量着怎么打发时间了。可逢年过节,回家的习惯还在。尽管总也凑不齐,可喝酒聚会总少不了的。不过狗蛋从不参加我们的聚会,这么多年了,他一如当初,见了我们就一脸绯红。狗蛋结婚最早,如今儿子都上小学了,而我们大多数都还在苦苦寻找着自己的爱情。
今年猫蛋考上大学了。这个当年老央求着要我们带他玩的鼻涕虫如今也考上大学了,让人不能不唏嘘感叹时光的飞逝。过年时猫蛋请大伙喝酒。猫蛋一直有这么个想法,只是如今他才有了资格和机会实现。狗蛋被猫蛋安排在了东家的位子上。很奇怪,狗蛋像是突然换了个人,热情异常,频频用各种借口给我们灌酒。气氛到了,狗蛋甚至神情自然地提到了那个夏天,那个暑假。在我们一浪高过一浪的笑声里,唾沫成了频率最高的词。
爸爸,你们老叫我干啥呢?
狗蛋的儿子突然从里屋出来了,手里握着铅笔,一脸的愕然,相貌跟当初的狗蛋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哦,这是我儿子,小名叫唾沫。狗蛋一脸欣慰的笑,这下轮到我们愕然了。
恰同学少年
九八年我在街上卖鸡蛋。黄祥可不像我这么没出息。我跟黄祥从幼儿园就同班同学,可从小到大黄祥却一直是我的偶像。因为在我见到亲戚长辈还会脸红的九岁时,黄祥已经可以在父母不在家的情况下让到他家走亲戚的客人满嘴流油四仰八叉地回去。这是佳话,在我们那儿这比对跳水捞人行为的赞扬度可高多了。每每父母要训我,开场白总是,你看看人家黄祥,跟你同学吧?
初中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跟黄祥拜把子。真的,有时做梦我都在跟黄祥撮土为香,醒来发现手里攥断了心爱的钢笔。可在黄祥的话里,他不是跟村长的公子称兄道弟就是跟主任的千金义结金兰了。我便把奢望藏到了心底,再不敢多想一下。
九八年我和黄祥一道从省城的中专毕业,我们俩就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我父亲愁白了头发削尖了脑袋只想把我挤进哪个公家单位的门里去。黄祥则说了,非公检法不去。于是我跟黄祥有了次小小的殊途同归。迫于无奈,我帮父亲侍弄家里那一千多只鸡,形式是养殖专业户,内容是卖鸡蛋。正是夏天,我戴顶草帽,用父亲结婚时买的永久二八自行车带着鸡蛋上街叫卖。在我还为怎么吆喝出第一声而面红耳赤地努力呢,黄祥已经开了第一家五金店。说它第一家是因为黄祥的雄心和实力大伙都知道,黄祥就是把五金店开遍各镇开到县里开进省城大伙都不会感到奇怪的。就说这第一家吧,黄祥就填补了我们镇上五金行业的空白。
可从此我再不敢从黄祥的店门口经过,因为我觉得这一步远比我战胜羞怯开口吆喝要难得多。好在这年夏天我终于找着了那么一点自信,我发现我竟还有那么点天赋。在出摊卖鸡蛋的第二十二天,我的鸡蛋卖遍了方圆二十多里地的村子。再往后,我都不用上街摆摊了,量大的我送货上门,量小的人家上我家的门。父亲笑得满脸是牙,跟村人炫耀说这都供不应求了,真想让小鸡一天下俩蛋。
我真的闹不明白这是这么回事,也许是我嘴拙腿勤,也许是我家的鸡蛋个大颜色好,反正我不用上街熬太阳了。只要坐在家里对来人笑脸相迎,我家的鸡蛋就不愁卖。
这天,来的人却让我受宠若惊得笑不出来了——黄祥来了,新配的眼镜,腋下夹个皮包,肚腩微凸——黄祥已经很有老板相了。摩托车突突的没熄火,黄祥显然没准备久坐。但我一样要泡茶,茶叶是当初为找工作给人送礼时买的碧螺春,我家那一千多只鸡集体努力一天下出的蛋也买不了一罐。黄祥摆了摆手,顺带理了理被头盔压乱了的头发,说,别忙了,咱老同学了谁跟谁呀。我那店开第三个分店了,资金周转不太灵,你借我点钱,算你入股也行。
我有些愣,这可是要当老板呀,我能有这么好的命吗?但我第二反应就翻起了抽屉,那是我们家的银行。只找着了五百块钱,那是最近一段时间那一千多只鸡产出的利润。黄祥嫌少,但还是接了,扭身走时,他重复了一下,算我借的还是算你入股?
我没有思维,只会说,再说、再说。
有了卖鸡蛋这点小辉煌,我终于有了点信心可以想别的了——我决定扩大养殖的规模,把父亲的事业发扬光大。父亲虽担心,但也支持。就在我们父子俩雄心壮志要当农民企业家那一年,我们因为一批假冒的疫苗而赔了,赔得倾
家荡产。最后全家必须要讨回一些零碎的债才能生活。于
是全家列出了一个外债清单。思虑再三,我还是把黄祥写上了,但考虑到他生意上的周转,我把五百写成了三百。
村里的民风一向淳朴,所以陆续地人家都把钱还了。这是规矩,一家遭难百家帮,如果出不了钱也出不了力,那起码把欠债还了。连账上没有的邻居王婶都把二斤鸡蛋的钱还了,最后只剩下黄祥。我没办法战胜自己去找黄祥要债,我决定出去打工。在我打点好行囊的那天,母亲去黄祥的总店要钱去了,母亲说她是厚着脸皮去的。回来时母亲握着三百块钱,脸色很难看。
当然,打工这条路我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天赋,死了心回乡时,我唯一的成绩是带回挺着肚子的老婆。听老婆的话,我们在街上开了家童装店,把健康可爱的儿子当形象代言人,效果和生意都不错。
一日在街上竟碰见了黄祥,早听说黄祥结婚生子了,不过就剩下那间总店在守着。黄祥还骑着那辆旧摩托,一脸的灰色。虽然知道在一条街上迟早会碰面的,但我们还是有不少的尴尬。倒是两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甚是投缘,凑到一起孩子、服装、化妆品地聊起来没完。我和黄祥只好蹲到路边,互相递了烟,喷着长长短短的烟雾,没话。
半晌,我突然惊诧地听到自己还是忌不住张嘴了。我是这么说的,黄祥,你还差我两百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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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
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攒钱。虽然不多,但我却非常努力逮住每一个称盐打酱油的机会,一分一分地积累。我有很多透明的小玻璃瓶,镍币纸币都往里塞。镍币进去了就叮啷一声,悦耳动听。纸币进去了之后色彩就会变得斑斓明艳。
可惜的是我保管钱的本事和攒钱相差太远。我从不愿意把我的玻璃瓶收起来,我觉得没有哪个地方会比我身上更安全。所以我的玻璃瓶就总装在身上,跑动起来叮当乱响。同学有点烦,总对我横眉冷对的。我却很自豪,这种自豪让我轻飘飘的,所以我总是会把瓶子弄丢。丢了,就难过很多天,这些天里谁搭理我我都不睬,谁见我我都是撅着嘴,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捡了我的瓶子不还给我。不过要不了多久我就会雨过天晴,换一个瓶子,重新攒钱。听那些清脆悦耳的叮啷乱响,看那些乍然就漂亮起来的纸币。一段时间后,瓶子满了,就又丢了。丢了我再难过一阵子,就再攒,满了又丢,循环往复。为此母亲对我的训斥总是相同的: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长脑子呢?一个错误犯了无数次就是死不悔改。
在这些丢了又丢的间隙里,是有插曲的。那就是我瓶子里的钱从来都只进不出,所以面对一毛钱两个泡泡糖、一毛钱三根冰棍、一毛钱十个水果糖、一毛钱十二根玉米糖棒棒,我都可以咽咽唾沫一笑而过。实在馋了,就缠着哥哥姐姐给买一点。所以哥哥姐姐老逗我,小三子,你东西丢了。我马上翻遍口袋,见瓶子还在,便自顾自地乐了。哥哥姐姐便说,我们说的是你的影子和脚印丢了。
毫不夸张的童年就是在这些喜悦和遗憾的交替中度过的。我很怀念,它酸酸甜甜的,让人回味无穷。
幸运的是大了以后我好像在慢慢克服爱丢东西的毛病。属于我的第一名我不再让它旁落,属于我的机会,我也总紧紧地攥在手中。所以我一路坦途,从偏僻旮旯里的乡村一步一步迈进繁华陌生的城市。
渐渐摸清了城市的脉络,我觉得城市真好。它不仅给我新鲜感和征服欲,更重要的是到了城市之后,我不仅不再丢东西,有时我甚至还能把以前丢的给捡回来。
有一次在马路边上溜达,见一个孩子拿着一个钱包很焦急地张望着,显然,那不是他的。我便凑近了,孩子很欣喜的样子,满脸的真诚和期待很像二十年前的我。
叔叔,这钱包是你丢的吧?
是、是我丢的。第一次往回捡东西,我有点紧张。但习惯了以后,我渐渐就驾轻就熟了。
单位里发东西,我见有人多拿了眼就红了。提着我的那一份转了一圈,我空着手回去找领导,大骂谁手贱拿了我的东西。领导明白我的那份丢了,便给我额外补了一份。
过年时爷爷病危,催我回去。虽然老婆一再不许我回去,可爷爷临终前要分遗产,我还是顶着大风大土大尘回去了。按理说爷爷的遗产是不该有我的份的,家里当初全供我一个人读书,所以哥哥姐姐相继务了农。可是我念过书啊,我便哄着爷爷立了份遗嘱。于是清朝的玉烟嘴、明朝的山水画,还有一堆搞不明白年份的铜钱,就全都归我了。
办完了爷爷的丧事,我要回城上班了。说实话,我早就想走了,远离泥土那么多年,我已经很不习惯蹲着吃饭很响声地喝汤。想着当初头发长见识短的老婆还死活不让我回来,可现在满载而归了,我当然意气风发。
出门的时候,哥哥姐姐说,小三子,你东西丢了。尽管那声音很轻很轻,但我还是听见了。我有这个本领,只要有人说我的事情,就是声音响在肚子里我照样听得到。所以我心里一慌,连忙转身寻找。我的那些宝物无论丢了哪一件都是了不得的。巡视了好几圈,我明白了,笑着说,你们又逗我的吧,又丢了影子和脚印是不是?可凝神细看,我惊呆了,那么好的太阳,那么松软的沙土地,我竟然没有影子和脚印。真的,我只有骇然。
小村邮递员
说实话,八岁那年我就开始当邮递员了。
那会儿我们村里还没有邮递员这个词,只称送信的。那会儿我大姐十七岁,正上初三。提起大姐是因为大姐那一年还差三个月就要中考时,却退学了,跟着我的姑姑去了石家庄。说是进工厂先当临时工,然后熬个几年就能转成正式的,就会变成城里人了。
看得出来大姐不想去,因为大姐在父亲和姑姑商量这事的时候,拼命嘟着嘴。大姐一不高兴就嘟着嘴,比如她考试拿不了第一,比如她偶尔少领到一张奖状。当然,我站在大姐这一边,在我看来,大姐只要念完初三考上师范,三年后回来也是公家人。而且,我们村叫丁湖庄,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叫石家庄,能有多大的区别?不过就是送信的和邮递员的区别吧。
我的邮递员生涯就从那一年开始了。
一个初三的男生老让我捎信给大姐。信的信封是他自己糊的,上面只有三个字和一个括号:丁梅(启)。男生的字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他说他没考上师范,要出去流浪了。
八岁我就开始看小说了,所以对于男女之事我有着太多的好奇和向往。于是我接下了这个任务,从此也就多了一项负担——挣邮票钱。夏天我半夜起来逮嫩知了,卖给街上的饭馆,一个两分钱。秋天割青草,晒干了三分钱一斤卖给村头的养兔厂。冬天带着狗去捉野兔,一只能卖八毛钱。春天没的卖,青黄不接。
那男生的信来得挺勤,一会儿广东,一忽儿北京,全是地图上有大黑点的地方。连我们班语文老师都羡慕我,丁冬,你哪来的那么多信啊?
我就很自豪,挣邮票的辛苦都不觉得了。
在我正为第五个四季的轮回而努力的时候,大姐忽然回来了。大姐在村里是出名的漂亮,这一回来,漂亮前要加上时髦两个字了。只是大姐不觉得,而且也丝毫没有衣锦还乡的意思。大姐也没办法有那个意思,大姐在石家庄辛苦了五年,却根本没有转成正式工进而变成城里人的机会。姑姑食言了,所以连陪大姐一块回来一趟都没好意思。
大姐把时髦的外表褪给了二姐三姐,自己拾起了以前的旧衣裳。大姐穿旧衣裳还是一样的漂亮,甚至是更漂亮了。所以大姐像花,媒人像蜜蜂和蝴蝶,翩翩而殷勤。我爹娘花了眼似的在可能成为女婿的公家人里挑,可无论挑哪个,大姐一律不同意。爹娘先是训骂,说大姐眼睛长到头顶了,城里人都当不成了还挑三拣四的想找什么样的?见大姐油盐不进,爹娘干脆自个儿打起来了。父母吵打了一个傍晚,全村就都知道了我大姐当不成城里人的事。很快,家门口的车水马龙变成了门庭冷落,只留下被磨得发亮的铁门槛在诉说着什么。
大姐变成老姑娘了,整日埋头于一架缝纫机前,自学自练出了好手艺。我也初三了,经过我转送的信已经把大姐床底下的柜子塞满了三个。
大姐的事给父亲很多启示,于是父亲给我下了死命令,一定要考上中专。父亲认为这是最有把握的蜕变,只要考上了,摇身一变就姓公了。
可大姐成了村人说的最难剃的头。每个人提起大姐都是咂咂嘴摇摇头,感叹,唉,丁梅那孩子,高不成低不就的,老姑娘是要做一辈子喽。即使想嫁人,也只能找个二婚的,就那起码也要备上一份丰厚的嫁妆。
我也算争气,这么些年来不仅成绩好,还通过给大姐送信把字也练得像那个男生的一样漂亮。我考上了中专,鬼使神差地选了邮电学校。
全家都高兴,鞭炮屑飘了一地,酒宴摆了三天。我却替大姐担心起来,那信呢?信怎么办,往哪寄呢,谁给送呢?那男生知道我一年一级地往上跳,可他总不至于未卜先知,晓得我考上哪个学校了吧?
我是心事重重地去省城上学的。
爹娘却撂下了很重的担子,整日舒心地叹息着,接受着众人或真或假的羡慕和夸奖。至于大姐,爹娘再少提起,一副花自飘零水自流的心态。
到省城没多久,忽然接到一封字迹熟悉得让我无法相信的信。是那男生的,里面还有大姐的字。他们结婚了,在信里他们称我为媒人。放假了我才知道,大姐嫁过去只带了那架缝纫机,还有那三柜子的信。那男生——现在该叫姐夫了,姐夫在街上给大姐买了间店。大姐依靠她的手艺,专门订做服装。
我毕业工作的时候,大姐那间店已经声名远扬了。我每天下村去送信都必须经过大姐的店,店门上有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保质保时质优价廉。每天从店门前过,三岁的外甥总在门口的石阶上玩,远远的见我,便踮着脚叫:邮递员舅舅,爸爸让你晌午来家喝酒。
外甥叫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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