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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纸眉批(全本)-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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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有。
  我们先来读一首咏史诗:“隋炀不幸为天子,安石可怜做相公。若使二人穷到老,一位名士一文雄。”这首诗中提到了两个历史人物:隋炀帝杨广和王安石。隋炀帝是历史上著名的荒淫皇帝,可是他才华出众,写过很多诗文,这些诗文收在《隋炀帝集》中,很得后人赞誉。唐太宗李世民曾感慨道:“朕观《隋炀帝集》,文辞奥博,亦知是尧、舜而非桀、纣,然行事何其反也!”诗文之外,隋炀帝还能带兵打仗,他年轻的时候曾统帅50万大军平定南方。他的父亲隋文帝也承认,在建立隋朝帝业的过程中,杨广立下过汗马功劳。有这样的才学,成为一代名士显然是不成问题的。可惜的是,隋炀帝“不幸”当上了“天子”。杨广当了皇帝,行为完全不受制约,他人性中“恶”的一面便无限放大:自负演变到独断专行,奢侈发展到荒淫无度,好大喜功转化为穷兵黩武。隋朝的局势由此变得不可收拾。据说,晚年的时候,隋炀帝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将被处死命运。有一次,他照镜子,照过之后摸着自己的脖子说:“我的这颗头颅这么漂亮,只是不知道谁来砍它呢?”到了这个时候,大概他才真正明白:自己根本就不是当皇帝的料儿。可惜悔之晚矣。
  王安石的情况比较复杂。他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优秀士大夫的典范,他不仅文章写得好,而且堪称道德楷模。他心怀天下,勤勉有加,生活俭朴,在做基层官员时颇有政绩,就连他的政敌都佩服他在私德上的完美。也正因为有这么多的优点,所以宋神宗才选中他来主持改革大计。可是,王安石性格执拗,“原则性太强”,容不得不同意见。这点个性缺憾对一般人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对于一朝“相公”来说就很致命。俗话说:“宰相肚子里能撑船”,意思是说,主持全局工作的人必须有容人之量。你容不得别人,怎么能“团结众人”干好工作?因为执拗,王安石在主持变法大局时就听不进不同的意见,不但反对派的声音他不听,就连中间派的合理化建议他也认为是“噪音”,也在清除之列。这样做看似很有“气魄”,可实际上为变法运动的最终失败埋下了伏笔。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变法期间排斥异己的做法播下了宋朝党争的种子。变法失败后,宋朝政治随即陷入到党争的泥潭之中,蜀党、洛党两派势力互相争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复存在。所以,后人才说“安石可怜做相公”。如果不是“时势”把王安石推到“相公”的位置上,那么,以他一代文豪加道德楷模的修为,他的历史形象近乎完美。可惜的是,“时势”把王安石推到了“相公”的位置上,而他主持的变法最后又失败了,所以,他不得不再接受一个悲壮的历史定位:失败的改革家。
  如果说王安石的例子不够鲜明,那么我们再举一个明显的例子——慈禧太后。关于慈禧太后,人们普遍的认识是:这是一个骄奢、昏聩的统治者。这当然是不错的。可是,如果我们报以“历史之同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可能就会发现这里面也有着“造化弄人”的成分。慈禧太后原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满族女子,她16岁入宫,懵懵懂懂地步入了险恶而奢华的皇宫。她26岁的时候丧夫,40岁的时候丧子。对女人来说,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无论如何都是“重大的人生打击”,这样的遭遇足以令人同情。可是,很少有人同情慈禧太后。原因就是她后来统治中国近半个世纪,这期间作恶太多,人们只记得她的坏处,而把她的这些不幸遭遇给忽略了。再仔细分析,我们还会发现,慈禧太后之所以能统治中国近半个世纪,也是时势使然。到了咸丰时代,满族的八旗弟子早已失去了骁勇善战的雄风。满族男人大多从勇猛的战士变成了懦弱的花花公子,正是基于这样的“时势”,慈禧太后才有了控制朝政的机会。试想,如果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之类的人物还在,大清朝的国事哪里轮得到小小的叶赫那拉氏置喙?皇太极不是就逼死过父亲努尔哈赤的妃子阿巴亥吗?前朝的妃子不被陷害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控制朝政?可是到咸丰驾崩时,情况变了,大清国的皇族中已经没有像努尔哈赤、皇太极那样刚猛、决绝的男人了。所以,慈禧太后只要凭着皇后、皇太后的身份,凭着她在后宫积累的“叔嫂斗法”的手段,就可以“摆平”局势了。悲剧在于:历史给了慈禧太后统治中国的机会,却没有给她以足够的才能。一个没有足够才能的人长期占据着高位,表面上看,这是慈禧太后个人的幸运,可实际上这是我们整个国家的不幸。在慈禧太后的长期统治之下,中国一次又一次地割地赔款。因为慈禧太后个人的幸运与整个民族的不幸密切相关,所以,她最终仍然是不幸的——她一直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连本来值得同情的遭遇也往往被人忽略。
  一句话,“时势造英雄”是一枚硬币,它有正面,也有反面,反面就是“时势毁英雄”或“时势误人”。当“时势”硬生生地把一个不合适的人推到高位的时候,这个人自己往往会觉得这是一个机遇,别人也会误以为这是时势“造”出来的又一个英雄,可实际上这常常是一出悲剧的开始。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大的悲剧就是去干不适合自己、自己也没能力去干好的事情。
  

历史的报复(1)
中国民间有“遭报应”的说法,这里面当然有迷信的成分,但是“遭报应”的现象常常会在历史上出现,对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有些“遭报应”的事纯属巧合,但更多时候,“遭报应”现象是含有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的。对于后一种情况,我们不妨称之为“历史的报复”。
  不妨先从汉武帝刘彻说起。刘彻当上了大汉天子的时候只有16岁,还是个“未成年人”。当时,他的祖母窦太后尚在,而且威望颇高,对朝政影响甚大,所以汉武帝没法放开手脚做事。汉武帝刘彻喜欢儒学,可窦太后信奉黄老之术,两人的“执政理念”不同,搞得汉武帝十分郁闷。祖母去世后,汉武帝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治理国家了,他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算是出了积压在胸中的恶气。不仅如此,他还处心积虑地预防“女主”和外戚专权。汉武帝有6个儿子。他和卫子夫所生的儿子叫刘据,曾经被立为太子。后来因奸臣挑拨,再加上汉武帝本人疑神疑鬼,把太子给逼反了。太子政变失败后,全家被杀。晚年的时候,汉武帝不得不重新选接班人。这时,他看好钩弋夫人的儿子刘弗陵,决定把帝位传给他。可是,他又担心“子少而母壮”,女主会“恣乱国家”,犹豫不决。最后,他想出一个办法:立刘弗陵为太子,同时处死了他的母亲钩弋夫人。汉武帝开创的这种做法叫“立子杀母”,其后一度被北魏所效法,成了一项“制度性”规定。由此可见,封建帝制是多么残酷、多么违反人性!
  汉武帝之所以“立子杀母”,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女主”及外戚专权。但诡谲的是,纵观汉朝,外戚专权的现象极为严重。“吕氏乱汉”是有名的“女主”和外戚干政,但那是在汉武帝之前,我们姑且不说。就在汉武帝“立子杀母”之后,外戚专权的现象并未得到多大的改观。汉武帝死后,西汉的大权落到了外戚霍光的手中。霍光权倾一时之际,就连汉宣帝都不敢与他同车,因为汉宣帝知道自己的皇位是“霍大人”给的,倘若不小心,随时有被“废掉”的危险。再到后来,汉朝更有外戚王莽篡权之事。也就是说,汉武帝生前所极力预防的事情最后还是发生了。对此,若地下有知,不知汉武帝会作何感想。如果说这是历史对汉武帝残暴作风的一种报复,恐怕不算过分吧。
  与汉朝相比,明朝的历史似乎更能说明问题。在建立了明朝之后,朱元璋杀害了一大批开国功臣。有人做过统计,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的“胡惟庸案”,到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的“李善长案”,再到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的“蓝玉案”,朱元璋的政治谋杀持续了十几年,被诛杀的文武功臣及家属有五万多人。可以说,朱元璋用功臣的鲜血诠释了什么叫“狡兔死,走狗烹”。这样残忍的杀戮当然会留下后遗症,这个后遗症便是:明朝的君臣关系从此就再也没有融洽过。明朝的绝大多数时间,君臣之间的关系都处于敌对的状态,皇帝动辄就“廷杖”大臣,大臣也看着皇帝不顺眼,不愿意为其效劳。弄到后来,正德皇帝忙着“游龙戏凤”,不理朝政;嘉靖皇帝忙于炼丹,不理朝政;万历皇帝主动“*”,不理朝政;天启皇帝忙着干木匠活,也不理朝政。

历史的报复(2)
皇位最后传给了崇祯皇帝朱由检。朱由检倒是勤政,可惜,此时的大明王朝已病入膏肓、积重难返了。再加上崇祯皇帝也像他的祖先朱元璋一样,刻薄寡恩,滥杀功臣,这更加速了明朝的灭亡。最后崇祯皇帝不得不在亡国之际上吊自尽。自尽之前,他还发牢骚说:“朕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满朝文武皆可杀”,把亡国的责任推卸给了大臣。这说明,崇祯皇帝到死也是个糊涂鬼。他就不想想:如果自己真的英明无比,那么大臣怎么会都怨你、烦你、孤立你、背叛你?“满朝文武皆可杀”,就你自己天纵英明,“非亡国之君”,这样的逻辑如何能说得通?如果“臣皆亡国之臣”属实,那么,“君必亡国之君”无疑。只有这样,才能和“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相吻合。实际上,崇祯皇帝徒有明君勤政、节俭的表象,而缺乏明君正确决策、知人善任、总揽全局的能力。他性格多疑、脾气暴躁、刚愎自用、急功近利。据统计,崇祯皇帝在位17年,期间担任过内阁大学士(相当于宰相、副宰相)的人居然有50位之多,后世称之为“崇祯五十相”,由此可见崇祯多么缺乏容人之量——内阁大学士这样的高官,他说换就换!其中,还有两个首席内阁大学士被他处死。而被他杀死的其他文武大臣就更多了,光总督、巡抚这一级的高官就有19人。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因上一年发生的清军内犯之事,崇祯皇帝一次就杀掉文武官员36人,其中包括骁勇善战的总兵祖宽和精明强干的山东巡抚颜继祖。至于他在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杀害名将袁崇焕一事,因是著名的历史冤案,众人皆知,这里就不多说了。
  纵观整个明朝,洪武皇帝朱元璋以大肆屠杀功臣为“朱氏”王朝开路,崇祯皇帝朱由检再以大批杀戮功臣的方式宣告退场,刀光血色之中,“君臣不睦”的坏传统一脉相承。崇祯皇帝上吊自尽之时,没有一个大臣陪着他殉国,这对大明王朝来说实在是一个绝佳的嘲讽。朱元璋杀戮功臣,是为了让“朱氏”坐稳江山;朱由检杀戮功臣,是为了挽救大明王朝。他们的理由看似很正当,可是,他们忘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因血腥杀戮而坐稳的江山,最终会在血腥杀戮中断送。历史的报复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历史为什么会报复?如果简单地将其归结为“因果报应”,那显然有迷信之嫌,不能让人信服。我想,真正的道理或许是:一个原本自然生长的东西(比如自然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等),突然被粗暴的政治力量强行介入,这时,它就会被迫变形,变得面目全非,变得不可掌控。这个变形后的东西会成为敌对力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对强行介入的势力做出致命的一击。这致命的一击便是历史对强权者的报复。当大权在握的时候,很多人会以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所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岂不知,“世界在本质上是不可控的”,“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历史上的“好心办坏事”
美国汉学家史景迁教授在《王氏之死》一书中引用过这样一则事例:山东郯城的陈太祯在1669年因病去世,他给妻子彭氏只留下了一片地、一间房和一头牛,还有一个叫陈连的儿子。彭氏在丈夫死后尽了自己的责任,送儿子陈连去读村塾。她的设想是自己辛苦守寡,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让儿子将来能成为读书人。可是,她的夫家亲戚不但不支持她,而且还欺负她,逼迫她改嫁。她儿子的三个堂兄陈国琳、陈国相和陈国连一同欺负这对孤儿寡母,陈国连牵走了彭氏的牛,陈国相闯进彭氏的屋子,试图将其赶走,而陈家的族长也不出面帮助彭氏。
  夫家之所以欺负彭氏,目的就是想夺取她的财产。《大清律》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这条规定的原始用意是为了鼓励死去丈夫的女人守寡——若坚持守寡,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可是,这条规定在实践中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死去丈夫的女人若想守寡,通常是得不到夫家帮助的。夫家会欺负寡妇,目的就是逼迫她改嫁,然后从中获取物质利益。因为这恰好符合“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法律规定。彭氏恰好成了这条法规的牺牲品。最后的结果是,为了抢夺彭氏的财产,陈国相、陈国连居然设计把彭氏的儿子陈连打死了。这样,彭氏没有了儿子,丈夫留下的遗产就被族长指定给了别人。
  一项原本是保护守寡妇女权益的法律条文,在实践中却把寡妇害得家破人亡。初衷和结果严重背离,这看起来有点荒诞,可事实就是这样。只在立法观念上褒扬妇女的“守节”行为,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没有与之配套的技术手段,那么,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中,身为弱者的寡妇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不足为怪了。在中国,从来就有“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发生,法律条文如此,一整套的改革措施有时也如此。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场改革。在变法之初,改革的设计者和执行者王安石决心极大,他以惊人的勇气和难得的智慧发动了变法,力图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而国家的最高决策者宋神宗也给予王安石极大的支持,这种同舟共济、目标一致的君臣关系在历史上是少有的。而且,王安石推行变法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在全面推行之前,王安石在小范围内试验过变法的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按说,有了上述条件,王安石变法应该取得成功才对,可实际的结果却恰好相反,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了。
  就变法的主张和具体方案而言,王安石制定的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等改革措施的初衷都是好的。以“青苗法”为例,其目的是为了“摧兼并,济贫乏”,意在免除高利贷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具体做法是,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由官府向农民贷款,秋后连本带息一并偿还。利息低于地主对农民放贷的利息,农民承受得起。而农民之所借,本就是国家库存的余粮,以国家之余粮,解农民燃眉之急,于民有利;农民秋后返本还息,国家库存进一步增加,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可实际执行的结果却不是这样。国家规定的让农民受惠的低息贷款,在执行的过程中变成了官府垄断的高利贷。既然是垄断的高利贷,那么利息当然会越来越高,最后,利息之高,竟然达到规定利息的35倍!到这个时候,百姓深受“青苗法”之苦也就不足为怪了。
  问题出在了哪里?就出在了推行变法的过程当中。为了推行变法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下达了放贷指标。为了完成和超过指标,地方官便层层摊派,摊派的过程中,为了自己的“政绩”,各级官员再层层加码,最后,普通百姓不得不“奉旨贷款,奉旨还息”。借贷还贷原本是一种普通的经济行为,可是官府插手之后,这事成了硬性的“政治任务”。更可怕的是,在“民”与“官”博弈的过程中,“民”必然处于弱势,受官府的盘剥在所难免。更何况,变法给了官府以合法的名义盘剥百姓的借口。这样,本来就善于权力寻租的各级官僚焉能不上下其手,以改革的名义行*之实?
  “青苗法”如此,王安石的其他变法措施也大体如斯。所以,王安石的变法措施推行之后,不但司马光等朝廷重臣表示反对,而且普通百姓也深受其苦。仅山东东明县一地就有一千多人进京上访,聚集在王安石的住宅前,要求废除“新法”。可见,“新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影响了稳定。有一个受过王安石提拔的叫郑侠的官员,他痛感变法举措在实践中给百姓造成的戕害,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皇帝,恳请废除“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这一年大旱,郑侠在奏章中决绝地表示,如废除新法之后十日内仍不下雨,“请斩臣首于宣德门外,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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