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恍然如梦 月下箫声-第6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块玉得的巧,所以我想能刻得好些,送给个朋友当礼物,”他说,脸上有可疑的红晕。
“给个姑娘?西北认识的?”我一愣,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

“别问那么多了,好八哥,你抽空帮我吧,”他又如小时般的拉着我,我也只能笑着答应他,谁也没有想到,我答应他的事情,居然一拖就是四年。

这四年中,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以至于这个小盒子就这么放在这里,我无数次拿起刻刀,却无从下手,心思纷乱,生怕不留神,弄坏了这份沉甸甸的心意。

十四弟预备将它送给谁呢?我恐怕是不能知道了。

那年大事出得突然,皇阿玛的身子明明好转,太医也说过无碍的,只是,却忽然大行。四哥在灵前即位,十四弟回京就被软禁,我也时时处处被监视着,竟然不能见他一面。
到了如今,九弟、十弟相继出了事,我被围于府中,自古成王败寇,这命运我早已预知,却也无力回天了。

早晨,我叫人赶走碧蓝和吟儿,同我想的一样,碧蓝不肯走,她这些年的心思我明白,只是我已经辜负了太多的人,她要的,我给不了,我能给她的,就只是一线活下去的希望了。凌霜又一次为我充当了恶人,她说碧蓝要想离开,必须如此如此,我明白,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于是我回到书房,不去看,也不去听。她只要能离开这里,我想婉然一定会收留她,这样,我也就可以少一份牵挂了。

刻刀在手中如同活了一般,我细细的刻着图案,脑海中却又浮现出她的影子。她回来了,在失踪了这许多年后,忽然的出现,我不知道当今的皇上是怎样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她,我只知道,她平安无恙。

那天她来看凌霜,我把自己关在书房,死死的困在椅中,才管住了自己的腿,没有不受控制的跑去看她,不是不想再看她一眼,只是,我怕了,怕什么呢?怕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在隔了这许多年后?还是怕那种咫尺天涯的距离?我不知道。

我终究是没有见她的,自她回来到如今,我知道她几乎从来不离开怡亲王府,她从来也不会出现在任何热闹的场合,这样也好,相见,终不如怀念。

玉终于雕刻好了,流转的花纹,被我想象成是送给她的礼物,将我的思念和眷恋,全部刻入其中。如果宝玉真的有灵性,那么,将来它也许能到她的身边吧,让我今生的爱,不能说出口的爱,在来世创造一个未来……

狗血番外陆续更新中,这次本想写四四的,结果落笔却是老八,很狗血,非常狗血,大家先凑合瞅两眼,我明天再修改吧。

正文暂时停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不过按编辑的要求,暂停了,抱歉抱歉,这个番外基本是和正文内容衔接的,哈……多了就不说了,不过前面十三福晋的纯粹YY,和正文无关,在此反复说明一下。

番外:胤禛篇 

翻飞挺落叶初开,怅怏难禁独倚栏。

两地西风人梦隔,一天凉雨雁声寒。

惊秋剪烛吟新句,把酒论文忆旧欢。

辜负此时曾有约,桂花香好不同看。

我写着诗句,心中却忽然烦乱起来,重重的将笔放下,墨汁点点,溅在桌上。
又是中秋,月到中秋分外圆,可惜我不喜欢中秋,因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
康熙五十一年,元寿一周岁生日,抓周的时候,按照惯例,云珠他们给这个小人儿准备了各式各样的玩意,到我去的时候,元寿已经有些等得不耐了,在奶娘怀里挣个不休。
桌子的大托盘里,放着天下人能想到的各种物品,奶娘刚将元寿放在桌上,这小家伙就摇摇晃晃的过去了,一屁股坐在托盘前,也不动手,却看着我,露出几颗雪白的乳牙傻笑。那一刻,我心中一痛,为那笑容,天真的,毫无城府的笑容,过去她也常常这样笑,只是,对着我的时候不多,她的眼中,也许从来就没有我吧。

元寿眨着大眼睛看我,于是我走过去,不意外他摇晃的站起来,扑到我怀中,用口水帮我洗洗脸,他是我最爱的孩子,我从来不在意让任何人知道,于是李氏黯然,云珠却微微一笑。我一直知道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把元寿照顾得极好,所以,我不介意给她任何东西。是的,我爱元寿,同时,我不喜欢弘时,这都是没有理由的。

片刻之后,元寿又挣扎,我于是放开他,看他重新坐回去,然后两只小手伸出,屋子里的人都围了过来,大家都想知道,我最爱的孩子,将来的志向如何。

结果,元寿的小手没有伸向托盘里的任何一件希奇花哨的物事,他只是,抓住了托盘,用力拖起些,转身递到了我手上。

屋子里一时寂静无声,抓起托盘,据说,当年世祖章皇帝周岁时,也曾抓过同样的东西。
他要天下间所有的一切,婉然,你知道吗?我们的儿子,他要这天下呢,我答应过你,给你们最好的,你既然不要,我就统统给我们的儿子,我保证。



第二十二章

吹熄了蜡烛,外面的雪映得整个世界都亮亮的,我自床底一个箱子中拿出我早准备好的,包着一些银两和不惹眼的首饰的小包,然后扯一块包皮,迅速的包起几件冬天的厚衣服。前几天,胤禛送的木梳仍旧躺在桌上,我想了想,终还是拿起,同桌上盒子中的很多首饰一起,塞进了包中。
现在是离开最好的时机,胤禛走得匆忙,加上这些日子也不似先前的堤防,何况宫里出了这等事,他一定要留下忙活很长一段日子,想来,已经无暇顾及我这里了。

手已经碰到了门,月华却忽然哭了起来。

我驻足回身,良久,终于长叹一声,走回去抱了抱她,哄她睡后才悄然离开。以后的日子会如何的颠沛流离,我不能预测,对于生在三百年后的我来说,适应今后的日子其实并不比其他人简单,因为我没有一技之长,不懂经营也不会谋生,月华我本不该带走的,她既不是我亲生的,更不该陪我去吃苦,一切,就到此为止好了。

逃走比我想象的顺利,外面披了白色的狐皮披风,让我很容易与雪融为一体,加上风雪又实在大,巡夜守夜的人都躲到屋中,温一壶小酒,自去取暖了,我花了不到一个时辰,竟然就跑出了竹子院。

我知道,离开这里一定要在天明之前。

天亮之后,也许等不到天亮,就会有人发现我的失踪,即便不去禀报胤禛,追踪我的人也会马上出动,幸好这雪一直下着,在让我举步为艰的同时,也遮挡了我留下的痕迹。
这一夜,一切意外的顺利,圆明园很大,这样的夜晚却疏虞防范,只是,我也有迷茫得不知所措的时候,这偌大的林苑,并不是我熟悉的十三阿哥府,我却要到什么地方找门,又如何混出去呢?
“姐姐,你为什么一定要走?”躲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走过的一队侍卫,身后,忽然有人拍了我一下。

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幸好我没有尖叫的习惯。

站在我身后的,是同样穿着白狐裘的云珠。

“你?”我一时惊讶得不知该说什么,只能任由她拉着我曲折的穿过一座又一座庭院。
天色微微发白的时候,她终于站住,转身看我,良久叹息着说:“我叫人留意你的院子,就担心你会离开,看来女人果然是了解女人的。”

“你半夜拉着我走了这么久的路,不是就要同我说这个吧?”我喘息微平,心中的惊和急都消退了,语气也镇定起来。

“天快亮了,”云珠忽然说,“我不绕弯子了,我叫人关注姐姐的举动,今天又带姐姐到这里,实在是有事拜托姐姐。”她说着,猛然跪在了地上。

“你这是要做什么?”我待要退开,却被她拉住,眨眼间,她已经对我拜了三拜。
“姐姐,请你无论如何答应我。”我伸手扶她,她却只含泪看着我,跪在雪地里动也不动。
“若是我能做到的,”我叹气,也罢,事已至此,“我照办就是了。”

“请姐姐带她走,”云珠说了声,便微微转头,一个丫头便忽然出现,怀里抱着个外面裹细貂绒的襁褓,我认得,那是前几天,我刚刚叫人做了给月华的。

“姐姐,请你带这个孩子走,给她留一条活路,今后,我们母女活着一日,都是你给我们的。”云珠的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扑簌簌的落下,一边自丫头手中接过襁褓举到我眼前。
“我离开这里,可能饭都没的吃,你忍心让这孩子和我去受苦?”我有些不解,这个分明是云珠的亲生女儿,好好的留在府里难道不好?

“这个孩子……她已经不该存在于这世上了,所以,还望姐姐成全,带了她走,哪怕是吃糠咽菜,活着就是她的福气了。”云珠仍不起身,只是哀求的看我。

终于还是忍不住接过了孩子,云珠又重重的给我磕了两个头,才在丫头的搀扶下起身,“再过半刻,前面的角门就会开,到时我叫人引开门口的人,姐姐你就可以离开了。”她说。
“谢谢,”我点头,如果没有她,大约此刻我还在园子中乱转吧。“……你再看看孩子,”我很想问她元寿如何,但话到嘴里时,却只是如此了。

“元寿……他很好,我会好好照顾他,严加督导,姐姐放心,”云珠却心里雪亮,“至于这孩子,我就不看了,如果有缘,冀望将来吧。”

我无语,也许胤禛并没有说错,地位才是云珠最想要的东西,就如同自由是我愿意抛弃一切换取的一般。

_________

看到文下很多朋友的留言,觉得有小小的郁闷,<恍然>下部暂停更新,并不是因为写的缘故,其实结局早就写完了,在12月停的时候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因为交了稿子给出版社,所以按照要求不得不停文,这一章的更新,是我偷偷进行的,因为圣诞节自己太懒了,什么都没写,觉得太不好意思了.

番外:老四篇下

作者有话要说:
生日礼物,君美女,祝你生日快乐.


每隔一个月,我的书桌上,就会端端正正的出现一封信,信里没有称呼,没有落款,甚至没有一个名字。

这样的信在别人眼中,大约充其量只能算做是一篇流水帐,但是在我这里,却是最珍贵的。
九月初一。

卯时在巷尾井中打水,回去煮饭。

辰时给巷口张家送洗好的衣服,并收走脏衣衫3件。

午时……

九月初二……

每天,事无巨细,逐一详尽的记录下来,这是当时我吩咐的。

我知道你并没有远离京城,只是我不知道你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自由,为什么却没有远走他乡,是这里有割舍不下的人吗?十三弟还是我呢?

每每想到这里,我只能自嘲的笑笑,怎么会是我呢?若是你舍不下我,又如何能走得那样决然?
我知道我最应该做什么,你的存在,是我该去抹杀的,从我决定要你,从你决定离开我,但是我不能,这个念头我连想都不敢多想一下,因为心中无法言语的痛和愧疚。

婉然,你何其的狠心,我早该明白的,你能割舍十三弟,你自然也同样可以割舍我,但是我仍旧懊恼,我弄糟了一切,如果不是调换了元寿,那么,你还可以多留一阵子吧?我知道的,从你对弘昌的爱和痛中,我就明白了,我终将失去你。

但是,我并不后悔,因为,我有了元寿,一个你我血脉相连的证明。

贪婪的翻看,眼前晃动的都是你的影子,只是,你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当你在那个雪夜逃走时,我曾经怀着怎样的心情,在高处看着你走远。

爱你,所以放你离开,因为我不忍心看你日渐凋零;爱你,所以不敢再靠近你,虽然你距离我并不遥远,但是我怕再次靠近,我会疯狂的继续禁锢你,直到我们携手黄泉。

所以,走吧,我只要时时刻刻知道,你在哪里,你在做什么,就好了。

夜寒漏永千门静,破梦钟声度花影。

梦想回思忆最真,那堪梦短难常亲。

兀坐谁教梦更添,起步修廊风动帘。

可怜两地隔吴越,此情惟付天边月。

这样的诗篇出自我手,若是你在时,多半要笑我吧,因为我从前最讨厌那缠绵悱恻、伤感断肠的情诗,但是,如今却为你写的一首又一首,只是,这些诗写了又如何呢?我并不能对你吟颂,只能一个人,在你曾经住过的地方,徘徊惆怅,任时间流逝如水。

这些年中,我做了很多事情,忙碌是忘记你的惟一方法,忙碌,也是实现我的诺言的方法,然而,这些忙碌只在私下。父皇面前,我越发的沉静,讨论佛学,清净无争,有了太子和老八的前车之鉴,我明白,欲擒之,先纵之的道理,既然,在父皇心目中,我不是他最中意的儿子,那么,至少我可以做他最满意的儿子。

如果说这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的话,那么,惟一的意外依旧来自你,婉然,你大约也想不到吧,元寿这个孩子,是这样的出类拔萃,就是同他众多的叔伯兄弟站在一起,那种卓然不凡,也难以遮掩。

皇阿玛喜欢他,几乎时时要带他在身边,那年木兰秋狄,父皇射伤了一只黑熊,却叫跟在身边的元寿去补一箭,我知道,这是父皇疼他的方式,将来父皇就可以在天下臣民面前说,朕的孙子元寿,8岁就能猎熊。

元寿走过去,照着熊的脑袋放了一箭,然后回身在上了自己的马,马刚走到皇阿玛跟前,那只本该已经死掉的熊却猛然又站了起来,人立着,扑向离它最近的元寿。

当时的场景几乎不是能用语言描述的,皇阿玛举起火枪,果断的射杀了大熊,而咱们的小元寿,稳稳当当的骑在马上,神情镇定而自若。

皇阿玛说他,“是命贵重,福将过予。”

而我只想把这一切与你分享,看看,我们的儿子,是多么的出色。

只是,婉然,你这时却走远了,东北,江南,接着是大漠,我派出的人跟着你,几乎走了大半个国家。

我知道你吃了很多的苦,但是我却不能帮你更多,不是我不想,也不是我不能,只是,我想让你过自己选择的生活,知道你无悔而快乐,我就也感同身受。

只是,思念从来没有自我的心底拔除,我知道,我努力做的这些,很大一部分还是为你,为了又一天,能够光明正大的拥有你。

那一天就快到了,到时候,请你不要责怪我的自私,即使你已远在天涯,我依旧会把你带回到我身边,永远,所以在这之前,你继续走自己想走的路吧,然后,等着我,等我有足够的能力,坦然面对天下,坦然的拥有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在云珠的帮助下,我果然顺利的离开了圆明园,不过我并没有立刻逃出京城,我知道胤禛很快会听到我走的消息,也一定会派人找我。如今我带着一个吃奶的孩子,论脚程又如何能比得过他府中的人,如此,一动就不如一静了。

我用自己带出的钱,在京城繁华热闹处租到一间小小的屋,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虽然此隐不同于彼隐,不过倒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每天买些牛奶或是熬浓稠的米汤喂月华,我身份特殊,胤禛并不敢十分明地里找我,就这样,一年飞快的过去了。

康熙五十一年,京城外表看起来平静如常,其实,我想,内里一定是动荡而不安的。这一年九月底,康熙自塞外回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二废太子。

在正式的诏书没有诏告全国之前,民间已经将此事暗地里流传开了,一直到了十一月二十八日,诏书公布,我忍不住去瞧,却是康熙细数胤礽过错,说他:“自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数年以来,狂易之疾仍然未除,是非莫辨.大失人心。朕年已六旬,知后日有几,况天下乃太祖、太宗、世祖所创之业,传至朕躬,非朕所创立,恃先圣垂贻景福,守成五十余载,朝乾夕惕,耗尽心血,尚不能详尽,如此狂易成疾,不得众心之入,岂可付托乎?故将胤礽仍行废黜禁锢,为此特谕。”
诏书很长,我只匆匆的看了这样的一段,这些已经足够了,二废太子之后,胤禛距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胤祥却在二废太子后不久被圈进。这一年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我可能永远也不知道,其实知道或不知道又能怎样?就如同过去十年,我曾经在他们身边生活,却终究还是离开,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的宿命吧,缘聚缘散,强求无用。

这是我作为寻常百姓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第一个年头,虽然带的银两不少,不过我也明白坐吃山空的道理。带着月华,我们住的房子还没有从前我住过的一间屋子大,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
每天清早起床,我要在巷子深处一口井中提水,回家生火做饭,然后帮人洗衣服赚些家用,我一个孤身女子,带着一个孩子,邻里开始未免看我目光有些异样,我本不想解释什么,不过总被人用探询的眼光观望还是很不舒服,书上说,这个时候,最好说自己是丈夫早亡的寡妇,带着孩子独自谋生,日子辛苦艰难,我尝试着照样说来,居然没有人怀疑,反而遭到了无比的同情,甚至不少邻居主动介绍洗衣服的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