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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探红楼-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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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也不算甚多,可是对于月例二两银子的探春来说,却几乎是一笔天外横财了。
    她细心地确认了一遍,银子还在自己的兜里,才豪气地一甩头:“翠墨,走,咱们找间馆子好好撮上一顿儿。”
    “别……这会儿还撑着呢,不饿。”翠墨倒很会替她当家,知道自个儿主子向来一穷二白,家里的那部新书,怕还要等着这笔银子付印刷费呢!
    探春摸了摸肚子,确实还不饿,暗笑自己才得了一百两银子,就跟暴发户似的,想着要显摆。尽管显摆的对像,只是自己的丫鬟。
    谁让自己穿越以来,手里的银子向来月初进来,月末就没了。若不是仗着元春的那点赏赐,头一部书就开不了张。
    “那咱们去看耍把戏的,天桥那边可热闹了。”探春见天色尚早,也不想回去,于是诱惑归心似箭的翠墨。
    翠墨虽是谨慎,到底年纪小,看着街头的杂耍,喜得手舞足蹈,早把劝诫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这个好看,那小姑娘比我还小呢,怎么竟能在钢绳上来回地走也不往下掉?”
    “打小儿就练着的呢!”探春看得意兴阑珊,前世的杂技节目,难度比这个大多了。不过瞧着人家小姑娘瘦瘦弱弱的身子,还是扔下了几个铜子儿,看看了天色,纵然对这次的“望风”有点意犹未尽,仍是认命地带着翠墨往回走去。
    “小心!”探春听得路人的警告,虽不明就理,仍向一旁闪去,谁知竟仍是晚了一步,一辆马车收不住势,直往她身上撞来。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朝自己奔来的骏马,居然还有闲心想,这马通体白色,一定是良种……
    眼看着马朝着她撞过来,而她脑袋里暂时一片空白。别说没这份身手,就算自己真能飞檐走壁的轻功,也一时反应不及。说时迟,那时快,马车里飞也似地滚下一个人来,一把抱住她,就往旁闪去。
    探春惊魂甫定,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骏马,被车夫死命地勒着缰绳,终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好半天,喉咙里才“咯”的一声,醒过神来。转首看去,她的“救命恩人”一身华服,面如冠玉,眼如黑珠,不是北静郡王水溶还有谁!他也怔怔地看着探春。一双漂亮的眼睛,显得越发的大,竟像是一幅水墨山水,映到了他的眸中。
    “姑娘!”翠墨魂不附身地扑过来,手和嘴唇还抖得厉害,带着哭音问,“姑娘,受伤没有?”
    探春只觉得小心肝不争气地跳啊跳啊,很有跳出胸腔的嫌疑。听得翠墨的问话,怔怔地摇头。这时候才知道后怕,背上额上,密密麻麻地爬上了细汗。
    只差了一线,自己可得再死一次,可不是回回都好命地能遇上穿越的。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同车共途
    水溶歉疚道:“不知怎的,马夫竟让马受了惊,以致惊扰了三姑娘,小王实在抱歉。姑娘可有受伤?”
    原来竟是他家的马!虽然自己确实受了惊,但看在上回他伸出援手替自己搞定冷子印的份上,就算了吧。
    探春刚要摇头,水溶的目光光从她的脸上往下移去,微微惊叫一声:“哎呀,姑娘的左腿受伤了。”
    她低了头,这才发现水绿色的外裤上,已经渗了点血迹,想来是刚才以膝抵地的时候擦到的。她惊魂甫定,倒并不觉得痛,扶着水溶的手臂站了起来,会意到自己正站在大街上,暗叫要糟,万一让贾政知道今日的行径,不知会有怎样的雷霆之怒!别说出门,恐怕立时作主替她聘了人家打发出门都是有的。想至此节,更是大急,算算时辰,戏也该散了,急忙摇头:“大约是擦破了一些皮,不是什么大伤,不妨事的。多谢王爷搭救,探春这就告辞了。”
    水溶却想也不想,立刻握住了她的手:“姑娘是急着要回府吗?不如坐我的马车,让小王送上一程,聊表歉意。”
    以北静郡王的身份,那两匹骏马自然是用得起的。不过,他的马车很朴素,灰青的帘子,也不用流苏,无雕无饰,正象水溶本人一样,并不显张扬。比起那日秦可卿丧礼上的银线软轿,朴素得多了。
    探春皱眉,看了看自己的腿,这时候才觉得尖锐的疼痛。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客气地乘座免费班车。
    “那敢情好,只是麻烦王爷了。”
    水溶却似十分欢喜的模样:“不麻烦,不麻烦。”一边说,一边殷勤地把她扶上了马车。因怕她的腿伤得用不了力,掣着她的腰,几乎是把她举上去的。幸好不是公主抱,不然自己的脸得烧起来了……探春流汗。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闲心想这些个有的没的。
    她刚刚在软垫上坐定,水溶与翠墨也相继挤了进来。
    马车里虽布置得十分精致,但空间却并不大。探春微觉尴尬,不敢抬头,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龙涎香。这种香十分名贵,只有王族子弟才有,清幽好闻。忍不住模糊地想着,这香原该配上他这样清贵的人儿才合适。若随随便便弄个人熏上,简直是糟塌了东西。
    翠墨想是吓得傻了,坐在一边怯生生地低着头,不发一语。水溶却关心地凑过身来,低头欲察看她的伤处,手指刚触着她的裤沿,又抽回了手,从马车侧壁取出一方锦盒:“小王这里有药粉,快洒些在伤口上。”
    探春羞怯地看向他,却见他一脸的怜惜,心里微跳,不敢再言,默默地接过他递来的药粉,转头见翠墨仍低着头,暗想她一向伶俐得紧,这回怎么就呆了呢?正想催她,见她已抬起头来,却是看向水溶,双目含泪。
    “不关王爷的事,是我自个儿不小心……”探春以为翠墨心疼自己,想要质问水溶,忍不住吓了一跳,开口解围。人家虽然看起来好说话得很,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呢!
    翠墨却弃耳不闻,哽咽着低喊了一声:“王爷!”
    水溶这时才注意到她,也是面色微怔,露出细想的神气,迟疑地问:“你是……瑞珠还是宝珠?”
    探春忍不住纳罕起来,他贵为王爷,怎么会认识秦氏的侍女?莫非秦氏与他……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与秦氏有些纠葛,心里便微微地发疼,十分不舒服。故意低下头来,略偏过身子,自己挽起了裤腿,确实不过擦破一点,日后也不会留下疤痕,心下大定。正待涂上药粉,却见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接过了药粉,帮她轻柔地涂好。
    尽管心事纷乱,探春还是觉得被水溶揉按的地方,体温瞬间升高。耳根不自然地热烫起来,却只抿唇不语。
    “放心吧,这是宫里的伤药,不留疤的。”他温和地安慰。
    “是,多谢王爷。”探春下意识地回答了一句,显出了一种额外的疏远来。
    翠墨急忙替她放下裤腿,探春才想到,这时代的女人,连露个光脚都有伤风光,更别提她把整只小腿袒露在水溶面前了。可不管是自己挽起裤腿,还是刚才水溶替她擦药的时候,他都显得十分自然,并无半点勉强。
    “上回见了姑娘誊写的诗抄,姑娘的字十分大气,又听得宝玉赞你为人意气,已知姑娘非寻常人,竟不知宝珠亦为你所救,请受小王一拜。”
    马车上的空间本不不大,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拱了拱手,但看他神色,却是至诚不过。兴许是碍着翠墨,水溶没有表现出与她的热络,举动之间,莫不符规合矩。
    探春却只疑惑宝珠与他的关系。莫不是他与可卿,竟是私相授受不成?只这一想,心里便有些酸酸涩涩。再联想到秦可卿的葬礼,以他身份的尊贵,竟亲自路祭,心里便闷得什么似的。
    就算没有谈过恋爱,可总算看过上百部的言情小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凭借着理论上的经验,探春明白自己是喜欢上了水溶。所以,才会为他与秦氏之间可能有的暧昧,而吃酸拈醋。
    幸好秦可卿已经殁了。想到此节,顿时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难道秦可卿死了,你便有机会了么?她暗地里啐了自己一口。再想到自己的身份,又觉得无限烦恼。一个庶女,一个王爷,在现代尚且还要讲究门当户对,在这个时代,距离似乎更有如云与泥。
    一时间,便有些失落。还没有萌芽的某种朦胧感情,就这样被她强行地扼杀在摇篮里。可心里却像是一锅煮沸的开水,在不断地冒着泡泡。
    马车里,三人一径沉默着,气氛便有些古怪。
    好半天,只听水溶的声音,如泉水叮咚般地在耳边响起:“三姑娘,府上到了,从后门进去罢?”
    探春见他想得周到,心里越发的苦涩,低声说了“多谢”。临下车的时候,水溶却再度拉住了她的手,双目湛然:“回头问宝珠吧,没什么可瞒你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惊人身世
    “嗯。”探春展颜一笑,顿觉压了一路的大石头,忽然地给她腾出块地方。看他澄澈的眼眸,想必他们之间并没无什么纠葛,自己是想差了。
    脸色一红,动了动嘴唇,到底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便在翠墨的搀扶下下了马车。一路疾行,也没敢回头。悄悄地换回衣衫,溜了回去。果然台上仍在演着戏文,不由暗松了口气。
    总算是有惊无险。
    “真不知道你晚上去做了什么,大白天的也找地方打盹。”林黛玉看到她便取笑,“头发的抿子松脱了,我替你抿一抿。”
    “嗯。”探春答应一声,依言朝着她坐近了。侍书果然应付得宜,没有人起疑心。
    强打精神又敷衍了半日,探春僵硬地坐着,只觉得伤口处突突地疼。临别时水溶的那番话,更是让她的心里像猫儿抓似的,痒得难受。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猜测着水溶与秦可卿的关系,忽喜忽忧,连林黛玉又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薛宝钗本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物,在贾母面前奉承得很是得体,贾母又念着是她生日,叫了她在身边陪着说话,压根儿没想到召探春过去,总算是捱到了席散。
    “三妹妹,昨儿又连夜写书了?”贾宝玉却悄悄地过来找她。
    “啊?”探春不知道他的意思,一时也没回过神。
    “要不然,怎么大白天的就犯困呢?昨儿写了多少,我跟你去拿吧。”贾宝玉一脸的渴望。
    “昨夜没写什么,只把以前的章节整理了一下,不小心就弄了半宿。”探春急忙婉言拒绝。这会儿,她哪有心思再跟他探讨杨过和小龙女啊!
    贾宝玉虽然失望,倒没有再强求。
    回了房,翠墨心疼地替探春重新包扎:“姑娘,破了好大一块皮呢,幸好王爷给的药尽是好的,否则留下一块疤来,岂不可惜?”
    探春阻止了她:“就这样吧,王爷包扎得很好。别说有这好药,就是没有,这点皮外伤也留不下什么。翠墨,你倒是实告诉我,北静王怎么会认识你?莫非他和你家奶奶之间……”
    有些话,一半是由于不好启齿,一半却是心里有着隐隐的担忧,连说出来都不愿意。所以,探春的话在半途便戛然而止,只是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瞪着翠墨。
    “呃……这个……”翠墨微张了嘴,想了想,仍是低下头不语。探春虽愿意信任水溶的态度,可这时也免不了想东想西。
    “到底是怎么回事?王爷都说让我问你,显见得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必须要瞒着我了。”她心浮气躁地追问了一句,很不厚道地拿水溶压人。
    “我家郡主与王爷……是堂姐弟。”翠墨想起旧主,忍不住泪眼朦胧,“王爷幼时,常在郡主府上留宿,他二人感情素来很好。”
    堂姐弟,很好,并不是她担忧的那些关系。探春的心从半空落到原位,喃喃自语:“那就好……”
    忽然,她倒抽一口凉气,眼睛重又瞪得铜铃一般。秦可卿和水溶是堂姐弟,这表示了什么?
    水溶是当今皇帝的堂侄子,那秦氏岂不是皇上的侄女吗?可秦氏行事低调,家里人都不敢透露她的身份。她贴身的两个丫头,一个触棺而亡,一个差点落发。秦氏下葬的时候,用的那副棺木,原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这么几件不合常理的证据用线一串,秦氏的身份,岂非呼之欲出?
    那义忠亲王在封王之前,可是先帝亲立的太子!后来据说犯了谋逆大罪,才被贬封王。
    废太子的女儿!这个身份,让探春觉得遍体生寒。既犯了事,贾府怎么会胆大至此,竟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偷梁换凤地风光大娶?难怪见她一言一行,莫不另有风范,原来她原本就是金枝玉叶。
    “姑娘……”翠墨看着探春变得惨白的容颜,声音微颤。
    如此一来,王熙凤坚持要把翠墨送到尼庵里,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秦可卿的死,恐怕不是得了病,而是另有政治上的原因吧?
    “这件事到此为止,往后你若是见了……别露出马脚来。”探春凝了凝神道,“反正我只是个庶出的女儿,也没有机会见皇亲,倒也不妨。你那时还年幼,平常人也认不出来。”
    翠墨含泪跪下磕头:“奴婢谢姑娘成全。”她怎会不知,探春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还留下她,是担了多大的干系!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是借个由头,满门抄斩都有可能。
    其实,她倒是高看了探春的“侠肝义胆”,探春虽然在这时代生活了六七年,可她在自己的那个时代生活了二十几年,一时之间根本没有诛连这个概念。及至想起,话已出口,她也只是自我安慰了一下。东府那里可是把那位货真价实的郡主藏了很多年,她这里不过是藏个郡主的丫头,相比较而言,危险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此事北静郡王既然知晓,他不妨事么?”探春解完了惑,又担心起某人来。
    “姑娘放心,郡王与我家小姐从小相得,又与贵府世代交好,万不会走漏了风声!就是其他几位郡王,也是知情的,只瞒着皇上罢了。”
    一个秘密有这么多人知道,还能瞒得了人吗?探春觉得不安,联想到贾府被抄没落,难不成还跟这件事有关?况且,秦可卿的婚事被贾珍大肆操办,恐怕也是为的想要让某些人知道,太子之女已经殁了。思来想去,无奈当初看书的时候,匆匆一翻作罢。电视剧里,也就光顾着看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感情戏。
    早知道自己会遇到穿越,就把原着翻来覆去读个十来遍,务必做到心中有数了。探春懊恼着,也无法可想。总不能现在去打着灯笼找曹雪芹其人,问一问故事的后续发展吧?又问了废太子的事,可翠墨那里年纪实在太小,早已经不大记得,只得收拾着睡下了。
    兴许是累得狠了,这一觉竟睡得很沉,连梦也没有做半个。膝上的伤口也不大疼了,只行走的时候,还有一点钝钝的痛感。看着镜子里姣好的容颜,她甩了甩头。管那秦氏是什么身份,只要跟水溶没有什么牵扯就行了。横竖这会儿离抄家还远着呢,再加上自己穿越过来,可着劲儿扑腾几下,谁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儿?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童言无忌
    一个年就这样热热闹闹又百无聊赖地过去,又是月白风清,杨花初蕊的初春时节,元妃却发了明旨,让探春三姐妹外加薛林二人住进大观园去。
    众人早就爱那园子清幽精致,听了这道旨意,无不喜笑颜开。唯有贾宝玉怏怏不乐,看着林黛玉,又看看薛宝钗,不住地在一边扼腕。
    探春也觉得疑惑,明明自己记得那场三角恋爱的发生地,正是大观园,贾宝玉怎么会被排除在园子外面?莫不是传旨的人,漏了什么不成?
    贾母见孙子悒悒不乐,虽知道原由,可这是元妃的旨意,她虽然能在荣府一言九鼎,但又怎么能越过元妃去?因此,只得缓缓劝解。
    正说话时,忽然夏公公又一次传了元妃旨意,让宝玉也入园内读书习字,不得禁约封锢,让探春听得目瞪口呆。
    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贾宝玉的脂粉味儿这么浓,敢情都是让贾母和他大姐给娇惯出来的呀!就算是住宿舍,女生楼和男生楼也得分开啊……何况,贾宝玉也不是那七八岁不懂事的小孩儿,情窦初开的年纪,宝姐姐跟林妹妹又不是正经的兄妹,要不谈场风花雪月,那就愧对了一大家子的推波助澜。
    不过,那园子,人人都是喜欢的。就是服侍姑娘的大小丫鬟们,也都个个兴高采烈。于是大家都欢天喜地,忙着搬了家。
    林黛玉自然爱那几丛修竹,挑了潇湘馆。贾宝玉当仁不让地挑了紧挨着潇湘馆的怡红院,两人的院子只隔了一堵围墙。其余各人也都按着自己的喜好挑了院楼,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运,探春还没来得及挑,就剩下秋爽斋。
    一溜儿的三间屋子,倒也畅阔。她也懒得隔断,反正也住不上几年,只拣拾了几件清雅的古董物件儿摆上来,倒有些后现代主义的风格。
    “这里真好。”侍书喜孜孜道,“只是窗前的梧桐树,还有些小。若是长得大了,可是一片阴凉,到得夏天,姑娘临窗读书写字儿,倒也便宜。”
    探春深以为然,如今有了自己的院子,折腾起那些武侠小说来,就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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