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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探红楼-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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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自己无事,胡乱写来的。”探春赧然,心里对着金大侠说了“抱歉”。强占版权,情非得已,恕罪恕罪。
    水溶眸中微亮:“不想姑娘竟有这样的才情,不知可否借阅一观?”
    被这么一个清雅无双的人儿,用热切的目光看过来,探春忍不住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遮掩:“让王爷见笑,这个……写得怕是不堪入目。”
    她纯用白话文写来,怕是要被水溶鄙视了。原本倒是想用文言来着,以她如今的文字底子,也未必不可办成。可又觉得这么一来阅读的层次,便有了较高的要求,不利于小说的传播和销售,所以还是选择了白话文。
    水溶笑道:“三姑娘过谦了。”
    虽然温文尔雅,可是他伸出的那只手,却表示了他的坚持,不容拒绝。探春忍不住腹诽,这不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吧?更何况,她又刚刚欠下了他的人情,于情于理,都拒绝不了的。迟疑了一会儿,缓缓地松开手,把书稿递到了他的手中。
    正文 第二十八章 贪看帅哥
    水溶一笑,展开细看。才不过一眼,便露出了惊异不解的神色。探春脸色微霞,知道他也是为了她所用的白话文而惊异。这时代,但凡识些字的,无不以之乎者也为美。
    可现在再抢回来,似乎也晚了。她故作镇定,只凝神在杯中的茶上,心里却悄悄地打起了小鼓。也不知为什么,明明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可她似乎不大想看到他轻视的目光。
    “好文!”水溶忽然击节轻叹,让探春意外地抬头。
    “用语粗鄙,让王爷见笑了。”心虽喜之,但谦虚的样子,还是要摆上一摆的。
    水溶凝神看她,却闭口不语,看得探春头皮发麻。好吧,就算她用的是白话文,摒弃了被士大夫们推崇的古文,但也不至于给她定罪吧?要知道,她可不是风流名士,写写白话文什么的,不是什么滔天大罪。
    而且,她也有恃无恐,知道这位王爷与贾家交厚,又特意送了名贵手链给自己,多少对自己是有些好感的。
    “姑娘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水溶忽地勾起了唇,露出浅浅的笑意。
    “嗄?”古文虽然学得不错,可冷不丁地听到这么一句,探春还是有些没及时反应过来。
    “元妃娘娘那里有姑娘的诗抄,才情斐然,处不待言。”水溶笑着恭维。
    探春见他容颜放缓,也不及去想他的话,脸色一松,口无遮拦了起来:“只是觉得这样说话比较方便,看得懂的人也多。”
    “不想姑娘竟甚懂经济……”
    “啊,经济?”探春奇异地看了他一眼,古代人不是应该重农抑商,对商人看不大起的吗?薛家虽为皇商,但在四大家族里,地位却仍是最低的。但听水溶的口气,仿佛因她懂得这“经济”,而颇为赞赏。
    “姑娘莫非不知道,小王掌管的便是户部么?”
    “哦!”探春恍然大悟。户部,不就是整个国家的钱袋子么?整天跟银子打交道,难怪水溶不单没有鄙薄她赚钱的点子,反倒带上了两分激赏之意了。
    她的目光中不由带出了点嘉许,若非男女有别,这会儿她就直接握着人家的爪子叫“知音”了。而这时,也只能含羞带怯地睃了他一眼,然后低垂粉颈——这才是大家闺秀的做法,尽管她跟人家书商侃价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淑女风范。
    好吧,看来自己张牙舞爪的破落户模样,已经落到了人家的眼里,再装其实也只是自欺欺人。于是,干干脆脆地就抬起头来,落落大方地莞尔一笑。
    “姑娘真是个……趣人。”水溶用一口茶把自己的笑意压了下去。
    探春在心里暗暗地翻了个白眼,恐怕他想说的是“俗人”罢?不过,她可不怕俗,就怕没有银子,日后寸步难行。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来得实在。好容易想到了一个本小利丰的营生,她怎么着也该好好地经营起来。
    “也只是闺阁之中轻闲,才想出了写这么个玩意儿。”探春随便找了一个上得了台面的理由。
    “唔,若是印制成书,姑娘可要送小王一部,好好拜读一番。”水溶再度抬头,凝视着探春的脸。他看人的时候,目光温和,很轻易就让人生起好感。
    探春见他目光不离书稿,显然是真心喜欢,不由得眉开眼笑。一得意,便忘了形,想也不想地伸出雪玉般的细腻手掌:“好啊,我们击掌为誓。”
    水溶微愣,在探春察觉到自己行为之前,伸出手去,与她双掌相击。只觉得掌心处一片腻滑,心里不由得微微一荡。凝目看时,见自己送的那串东珠手链,并没有戴在腕间,忍不住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探春没有瞧见他的脸色,仍是意气洋洋:“王爷若是真喜欢,往后再写出几部来,请王爷指正。”
    “好啊,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指教是不敢当的,不过是想先睹为快。”说着,还眨了眨眼睛。他眉目清雅,五官轮廓清朗柔和,只飞起的眼角,带起几分贵重的气息。但这时的动作,却把他生生地压低了好几岁,露出调皮的神色,顿时让探春觉得和他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
    “等着瞧吧,比这个还要精彩。”探春得到了他的认同,更觉得信心倍增。她宅在家里,还不是用小说打发时间?举凡什么流行读什么,肚子里装的少说也有好几百本,根本不虞有“江郎才尽”的一天。
    “那么小王拭目以待。”水溶看着她灿然生辉的双眼,会心一笑。
    “今儿多亏了王爷,若不然还谈不成事呢!”探春真心实意地道谢。
    “些许小事,三姑娘不必放在心上。若有什么为难之处,只管托了宝玉与我说,但只力所能及,必不用虚言推辞。”
    这个承诺可有些重了吧?探春悄悄地抬眸看他,那脸的认真,分明不容人错认,一时之间便有些恍惚。
    “多谢王爷。”心里千回百转,逸出口的,却仍只是那样一句客气话。
    水溶有些失望,但脸上仍是温和的笑意,挑了京城物华的话头来说,彼此的相处倒也其乐融融。
    两人越谈越投机,探春忘了眼前之人的身份,随意地把贾府里的事,挑了几件有趣的说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是吗?水溶听得饶有兴味,有时也适当恢谐一下,发表自己的看法。所以,当他们走出茶楼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落日余辉,如泣似血,巨大的霞影笼罩了整个都城。
    “糟了!”探春色变,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可是跟着贾宝玉出来的,若是他等不及先行回府,她这出府的勾当便要被人发现!
    旁人倒也罢了,古板方正的贾政便头一个饶不了她。她辛苦经营的大好形势,有可能因此便毁于一旦。
    难怪古人说美色误人,此话诚然。她竟然和水溶在茶楼里乐不思蜀,浑然忘了自己穿越后的身份!
    “误了回府的时辰?”水溶察颜观色,参详出了一个大概。
    “王爷恕罪,探春先行一步。”探春不及再与他客套,撒开腿便往街口奔去。这时候万分庆幸,自己穿着丫环的服饰,不仅掩盖身份,还便于行动。若是穿着自己的那套裙襦,怕是跑不几步,便要被自个儿的裙裾给绊跌了。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有惊无险
    奔到街角,左顾右盼之下,却没有发现贾宝玉的马车,顿时心拨凉了。她当然不是不认得路,可到了大门口怎么混进去呢?今天家里可没有唱戏班子,要让府里哪个有心人瞧见了,便是一场泼天的大祸。
    要不,干脆就跑路?怀里好歹还有些散碎的银子,凑合几顿应该还成吧?探春刚在心里作好了最坏的打算,拐角处便冒出一个人来。
    “三姑娘,这边儿。”墨雨及时出现,让探春松了口气。
    “二哥还在等我么?”
    墨雨点头:“二爷正要派人去找姑娘呢,再等不着,便要先回府去了。”
    “多谢你等我。”探春感激地朝他一笑,一时没有顾及身份,让墨雨受宠若惊,忙着想要谦逊几句,探春却已跑过了他的头。
    气喘吁吁地赶至马车旁,贾宝玉正急得在马车里团团乱转,还不忘探出头来埋怨着茗烟不曾照顾好自家的妹子。茗烟委屈地低头,不敢分辩。探春这么滑溜,在人堆里转了几圈便不见了,他还怎么“照顾”得到?再说,他是二爷的贴身小厮,自然是跟着自己的主子了。
    幸得今日李贵不曾跟出来,原是因为他母亲李嬷嬷身上有些不好,便告了假去请大夫,侍奉汤药。这回可不是贾宝玉和探春让人假报军情,而是李嬷嬷真得了急症。贾宝玉自然是准的,不光是因为李嬷嬷是他的奶娘,地位与一般嬷嬷不同,更重要的是,李贵不在,他就算胡闹些,也没有人会去告诉父亲贾政。
    “二哥,对不住。”探春喘着粗气,额上汗迹如雨。这么长一段距离,走得她像要背过了气去。不管是前世还是后世,她似乎太热衷于宅家,体力很差啊!看来,那些瑜珈动作不光是为黛玉准备,自己也该上手练了。要不然,以后就算要落跑,也没有体力作后盾。
    “三妹妹,你倒是去了哪里!”贾宝玉急忙拽着她的手就进了马车,一迭声地吩咐茗烟快让赶车。再迟下去,便赶不上府里的晚餐,那时候怕是要人仰马翻。
    “在茶楼喝茶,一时贪看街景,便忘了时间。”探春好容易喘匀了气,还得应付贾宝玉的问题。忍不住再度感慨美色误人,她贪看的不是街景,而是帅哥。
    “下回可不敢再让你出来了,要回头让父亲知道,我逃不过一顿好打。”贾宝玉拭着急出来的冷汗,心有余悸。
    他在贾府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自己那个敦肃过了冰的父亲贾政。若不是有贾母护在头里,恐怕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是逃不了的。
    “这次是意外……我保证,下次一定掐准了时间。二哥,你看看,我这不是头一回误了时辰吗?往常你和秦钟在外头,比今儿还晚呢!”探春急忙讨好。开玩笑,若是不能跟着出来,往后她可怎么跟冷子印联系?那可是她的银子!
    幸好探春平时在府里除了在两个当权大人物跟前承欢逗笑,一门心思地闭门着书,偶尔在姐妹之间说说笑笑,少与人来往,倒并没有引起别人注意。偷偷地溜回房间,侍书和翠墨两个早就望眼欲穿。忙换了衣服往贾母处去,背上的汗还没有干透。
    经此一事,贾宝玉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肯带探春出府。哼,稀罕么?探春撇了撇唇,也不强求。这会儿虽然已经有了活字印刷,但也是个技术活,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做好的。便在府里做做女工,陪吃陪笑陪聊,外带拉着翠墨继续《神雕侠侣》的“创作”,日子过得有些无聊。
    所以,史湘云来得正是时候,有这么一个话痨子在,便能打发漫漫的白日。
    这回她来得也巧,正逢宝钗十五岁生日。因是及笄,对于女孩子来说,便是个大生日,老太太便作主要大办。探春悚然惊觉,自己离及笄似乎也只两三年的功夫了,不会急于说婆家吧?
    贾母拿出了二十两银子体己给王熙凤,交代了要好好地操办。而探春等几个姐妹,也不得不随份儿地出一出血。
    王熙凤少不得又在贾母面前凑趣:“老祖宗要给孩子过生日,谁还敢说什么?这个够酒的?够戏的?还不是要巴巴地叫我赔上!”
    众人都笑得打跌,直指着王熙凤道:“难怪老太太喜欢你,就这张嘴,把人哄得真是笑也不是气也不是。”
    探春却是心中一动,若有所思地看向贾母。若真是疼爱薛宝钗,也不该只拿出二十两银子。王熙凤那句“够酒的?够戏的?”虽是玩笑,却也说出了实情。敢情贾母也不过是做个样子,真要说怎么喜爱薛宝钗,却也未必。
    她转头看向坐于一侧的林黛玉,小姑娘的脸上果然露出了不大乐意的神情。往年她的生日,可从来没有这样大操办过,怕是又多了心。心里微微一动,便弯了腰跟她咬起了耳朵:“你可别会错了意,这是宝姐姐及笄的生日,本该隆重着些。况且她又是亲戚,总不能冷落了去。”
    林黛玉被她说中了心事,自觉有些小家子气,勉强辩解道:“我可没这么想。”
    探春只是一笑,林黛玉便讪讪地偏过了头,赧然地回以笑容。
    史湘云与薛宝钗一向相得,忙打发了人回去,取了两件平常做的针线,拣那精致的作了贺仪。她父母早亡,名义上虽是史家大姑娘,可总是看人眼色。因此每次过来,贾母便总要发话让她多留几日。
    保龄侯兄弟俩都是贾母的侄子,对于这位姑母的话,自然不敢不听。于是,这一回借着薛宝钗生辰,正好有借口留下多住上一阵。
    如今探春正恨不能把一枚铜子儿掰作两个来花,照翠墨这种废寝忘食的进度,恐怕《射雕英雄传》还没有开始售卖,《神雕侠侣》也差不多可以交给书商去了。见了湘云拿针线作贺礼,顿时大喜,把掏出来的银子又悄悄地塞进了衣袖,随便挑了一件翠墨平时做的针线,与湘云一起送去。
    “三姐姐,你的针线长进了不少啊,我都做不过你了。”湘云惊奇地瞪着探春,拿着针线爱不释手。
    她傍着叔婶过活,总不比自己父母娇惯,平日在家里总是没日没夜地做针线,这上头素来有些自得。不成想探春拿出来的绣活儿,竟比自己还要好!
    “那是,总不能看着你专美于前。大嫂子天天带着我们做呢,就再不好的也给磨得好了!”探春笑着敷衍,对自己当机立断要下翠墨的行为,得意非凡。能文能武(针线),是个人才,尤其是自己稀缺的人才,更显得难能可贵。
    正文 第三十章 街边惊魂
    其实所谓的大办,也不过是请戏班子唱了一天戏,然后姐妹几个吃了些酒,笑闹了一场便散。席间,王夫人自然又盛赞薛宝钗端庄知礼,稳重和平,薛姨妈笑着谦虚了两句。也不知是说给贾母听,还只是姐妹间的客气。
    宝钗过得几日便还了席,另请了一套戏班,摆在梨香院。
    探春期期艾艾地不想过去,她对于这些咿咿呀呀的戏文,还真没什么兴趣。如果换个周杰伦蔡依林这类天王天后的演唱会,或者还能让她兴奋一把。
    “翠墨,你把侍书的旧衣寻上一件,拿着包袱装着,在角门外等我。”眼珠一转,便又改了主意。
    翠墨答应着去了,侍书却瞪大了眼珠:“姑娘,这会儿你还要溜出去?”
    探春只是一笑,也就是东西两府演戏的时候,能逮着机会往外跑。书商那里,得去看看进度,敦促上市销售。贾宝玉既赌咒发誓地不肯带她出去,那就自力救济呗!梨香院自有角门通向外面的街道,这种上好的机会,她才不会浪费呢!
    计算着时辰差不多,见众人看着戏台子上的武打戏,便对着侍书使了个眼色,悄悄地转至角门。翠墨虽然年幼,做事却极稳妥,果然正掩在阴影里。
    探春轻车熟路地换上了侍书的衣服,虽有些大,倒也不妨。翠墨傻傻地跟着她出了角门,走到车水马龙的大街,才恍然醒悟:“姑娘,这、这……”
    “放心吧,今儿算是在亲戚家里,没人会发现的。”探春得意地笑道,“咱们只要散戏前赶回去就成了,侍书会替我圆谎。再说,谁都知道我顶不爱听戏了,找个地儿歪一歪儿也是正常,没人会狠找。”
    翠墨虽觉不妥,但毕竟人家是主子,便不言语。
    探春先去找了冷子印,因是北静郡王水溶的关系,探春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和自己初来时的冷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来,人脉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绕不过去的话题。书已经印刷完成,但要装订成册,才能摆出来售卖。
    “姑娘真是好才情,这书我日前一气儿地看完了,原以为不过演义之流,谁知竟写得让人手不释卷。我干脆让人多印了一百套,还怕到时候卖得不凑手呢!若是得了闲,姑娘不妨照这个样子再写一部。就依着这样儿的风格,一准大卖!”
    探春只是笑笑,并不立刻答应下来。她要等第一部的人气打下了,才会出售第二部。有了名气,价钱才能卖得高些。
    冷子印很识趣,从匣子里取了一百两的银票,双手恭敬地递给她:“这是定金,姑娘写完一部分,尽管拿来,我们可以分册印刷。若是时日久了,旁人也照这个写出来,就卖得不大理想。”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探春维持着矜持的容色,其实心里早就喜翻了天。这可是自己在这时代掘到的第一桶金啊,从此以后也能靠“稿费”养活自己了。谁说宅女没有出路的?她就硬生生地替自己找了一条出路。
    往后兜里揣了钱,不想远嫁就跑路!
    至于别人照着写影响销售这种顾虑,她是一点都没有的。想想前世那么多的武侠作家,有谁能超得过金庸、梁羽生和古龙的?
    被冷子印殷勤地送出门,探春走出一段路后才回头看着书铺的门楣,尤觉得有点不敢置信。一百两银子若真要说起来,也不算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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