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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乱-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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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解罗衫时,长发如瀑布飞散开来,又黑又亮的长发缠住了男人的心,所以,几千年的女人总是留着长发,除非那男人变了心。在私订终生的后花园里,女人总是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然后用贴身的小衫子包裹了送给男人,那样的表达,胜过许多海誓山盟,在某种意义上,长发是和女人的爱情、性命紧紧连在一起的,一脉相承,不离不弃。
  苏小染都听傻了,她说,行啊你,这么懂女人,快接着说。
  我得意地说,那是,只有真正地爱一个女人,才会这么懂女人!
  长发,写在纸上就是一段风流浪漫,你如果去问男人,十个男人九个会说喜欢长发,剩下那一个还在徘徊,假如有一个长发的女孩和一个短发的女孩同样美丽,他真是要彷徨的。
  丝丝的长发,真的是万种风情,怪不得传奇中的狐狸精和女鬼们都会是长发,比如青蛇和白蛇,也是把长长的发卷盘成蛇状在头上,然后让许仙迷死,别说是美貌如花的白素贞,单是那一头长发,八个许仙也难抵挡啊。
  古代的女子,和恋人分了手或者爱极了,总是剪了三千烦恼丝给恋人带走,比心还重要的。看破了红尘的女子,也是从头开始走向虚无,青丝飘落之时便是与红尘绝别之时。失恋的女子,总是从头发开始断了念头,先剪了头发,然后洗心革面,你知道梁咏琪刚出道时唱了《短发》,全是因为一个男人。
  当然知道,苏小染说,是为郑伊健吧?
  长发和爱情,有时紧紧相连。剪了头发,很快就能长出来,不过有人长得快有人长得慢,就像爱情,旧爱情去了,新爱情又长出来,也有人一狠心把所有头发全剪掉,就如同对他死了心,也对爱死了心,然后,一个人,永不再爱。
  就像潘虹,总是短发,她却说,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我会为他留一头长发。已过不惑之年的她还说出这种感人的话来,何况正恋着的我们?
  苏小染依在我怀里,沈丹青,我一定会把头发留得特别长特别长,只要你喜欢。
  我吻了她一下,继续我的关于长发的讲演。
  而被男人抛弃了的女人,最先想到的不是死,而是从头发下手。比如剪了青丝入了佛门,了断了爱欲,没了三千青丝,就没有了让男人心动的道具,没了青丝,就不用再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就不用再轻解罗衫,缓缓地让男人解开头上的钗头风。
  这几千年来,不知有多少女子为了一个情字剪了青丝入了佛门?最让我心疼的是秋仪,苏童《红粉》中的一个妓女,解放了,妓女要被收容改造,改造就要先剪她那一头长长的发,大波浪一样,再穿着水蓝的旗袍,让王姬演绎起来就更多了风情万种,为了躲避剪头发的命运,秋仪从窗户里跳着走了,奔了自己的爱情去,因为爱着的老浦是不能忍受头发短短的女人的,两个人温柔乡里尽是缠绵,然后事情总是一波三折的,没有人能和残酷的生活作对,爱情去了,秋仪想到的是入了佛门,当她自己哭着用剪子把头发剪得如同一堆柴草,那一刻,她的心必是死了的——有佛无发,有发无佛啊。当老浦再来找时,隔着雨帘,她首先抱住的是自己的头,女人没了头发,没了那三千青丝发,还能是一个风情的女人吗?
  而老浦嚷着,你怎么把头发剪了?你的头发呢?你的头发呢?
  所以,当我看到苏小染的又黑又亮的长发时,我明白,她在深深地爱着我了。
  当我说完这些长发的故事时,她笑着,然后拿出剪子,一剪子就下去了,半尺长的头发落下来,递到我手上,长发为君留,给,带着,出差时想我了就闻闻我头发的味道吧。
  我说你这是干什么啊。
  她傻傻地笑着,削发明志,让我的长发,也成为你故事中的一个故事吧。
  我感动地搂住她,亲爱的,你是我一生的故事啊。
  那段长发,我用丝绸包好,上面,有薄荷的清香。
  苏小染说,她会永远留长发,到四十岁还留,只为我喜欢。
  我拥她入怀,心里,满满的,全是喜欢。
  那夜,我与她,是冰与火的缠绵。一段段,全是激情。
  到最后,我崩溃,根本不能了。
  她贴在我的身上,声音如虹,沈丹青,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么?没有你,我根本活不了,是你,教会了我爱情。
  我紧紧地抱住她,知道这将是最后一夜,天亮了,我将离开。
  我将离开,从此,一去不回了。
  苏小染很快就睡去了。
  我点了一支烟,坐在她的身边。
  月光下的她,仍然那么美,似人生初想见,她是那个让我意乱情迷的女子,她梦中喊着我的名字,我伸出手去握着她,再见啦,亲爱的。
  是的,再见啦,亲爱的。

  NO。32

  我回到了青岛老家。
  是父母留给我的房子,一直有人租住着,我让他们离开了,然后一个人住在海边那老房子里。
  是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
  有腐朽和陈旧的气息,可是,真的很好。
  我喜欢这些腐朽的气息,旧的铁艺栏杆,因为受了风雨,无限地斑驳着,原木的那些老家具,泛着动人的旧光泽。
  曾经和苏小染说过,有朝一日带她回这里,两个人,男的废了耕,女的废织,相守在一起,如今,却只落得我一个人了。
  是的,我不能牵累她。
  记得有一次开车带她去南京郊外,是晚上,一段残破的路,她坐在我身边,化了艳妆,我们去看一场露天电影,车穿行在那条破路上,风尘弥漫,对面有大卡车一辆辆开过来,苏小染说,像在逃亡。
  这句话让我非常伤感,是啊,像在逃亡。
  一个乱世,黑夜中,光束,大卡车一辆辆从对面过来,刺得睁不开眼睛,这车上,坐着我的佳人,她是乱世中的风尘女子,我是这人面桃花的书生,私奔了,为了爱情?还是为了生?
  恍惚是在三十年代了。
  那是我喜欢的年代。
  宋朝也是,大气而悲凉,我喜欢那样的年代,乱而繁华,一堆乱墨,用得到处都是,哪一段爱情都有浓墨重彩的味道,不肯妥协,不肯低了头。
  苏小染是喜欢低头的。
  她低头,然后扭过脸时,我以为,她是那朵尘埃里的花。
  我喜欢这朵花,即使她破败,即使她只有花茎了,这样的爱,近乎盲目,可真的爱情都是盲目的,也许开始还有一二三四甲乙丙丁ABCD……到最后,全是盲目地在爱,甚至她的缺点,甚至她的疯狂她的花痴她的变态……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从来说不清的东西。
  曾渴望一夜之间老去,苏小染没了牙齿,头发全白,如晚年陆小曼一样,腮瘪进去,满头没有几丝头发,或者,她患了老年痴呆,一直去关煤气,我定是那个跟在她身后,然后她开我关,她关我开的男子。或者她卧了床,再也起不来,我定是那个,为了端尿盂叫她起床的老男人,然后梳那几丝头发,如果她喜欢,我还会为她涂了口红,推她到院子里散步。
  这样想的时候,满是心酸了,一寸寸,胀了我的胸,让我的眼泪,一滴滴落得急。
  爱了这么久,爱得这么苦,到今天平静下来,却发现,如此爱哭,如此动情,是因为我已经没有机会再去爱,只能等待时光将我拖走,拖到无边的黑里去,黑了,还要更黑,没处可躲藏了。
  亲爱的,你听到我在叫你唤你么?
  我带的东西,只有苏小染的长发。那一段长发,她剪下给我的,那么黑,那么亮。
  我知道,那将是我一直带在身边的东西,到死。
  上天还有多长时间留给我?我每天活在记忆中,和苏小染的所有,像在放电影,一幕幕,百转柔肠,爱过这样的一次,这一生,再也无怨,再也无悔了。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人生,很多时间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
  在我生命即将走向终结时,我再次遇到了宝莉。
  是的,我遇到了宝莉。
  我真的吓住了。
  她怎么可能是宝莉?
  是的,她怎么可能?这个头发乱七八糟的女人,胖得足有一百六七十斤,手里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穿着条碎花的大裙子,一双人字拖,一只开了胶,勉强粘着,一只断了带子,她衣服大襟上还有饭粒子,想必是中午吃的米饭。那胖得变了形的脸上,有生动的雀斑。
  太阳下,汗珠一闪一闪的,照得她鼻子发着亮。
  我们对视了好久,是的,她是宝莉。我终于认出了,她是我曾经迷恋的女神宝莉,那个带着风尘气的女子,那个曾经充满了魅惑之美的女子,如今却满是岁月的尘霜,身体里,恍然间有烂菜帮子的味道。
  她的眼睛还是那样好看,只有眼睛没有变。
  是在她家的超市里,我的手里,有一些日用品,两卷卫生纸在外面露着。
  当年的人,都变得这样柴米油盐。
  而我曾经为她,拼了命,把马修的眼睛扎瞎了,而她因为马修,从此远走天涯,一步步沦落到柴米夫妻。
  但此时,我们静静相对,如风飞过了千山,云越过了万年,眼睛里全是平淡。
  我们站在那里,相视一笑。
  以为会惊天动地的见面却是如水一样平静,我逗着她的孩子,我说,叫舅舅。
  舅舅。孩子叫着。
  我抱起孩子,感觉有些发晕。
  你脸色不好,宝莉说,特别不好,而且很瘦,怎么了?
  没事,我笑笑,低血糖。
  我和孩子逗着,宝莉的老公就来了,一个矮而胖的中年男子,宝莉介绍我说,我的同学。
  男人笑着,露出极黄的牙,大概是老吸烟吧?使劲握着我的手。我说,你好有福气,娶了宝莉,当年,她是校花呢。
  男人继续哈哈笑着,我不管什么校花不校花的,反正她对我蛮好的,而且会生孩子,看,她让我养得多好。
  我们相约有时间喝酒,宝莉说,有空我去看你。
  那天在我要走的时候宝莉叫住我,然后问,他好吗?
  我知道她指的是马修。
  不好。我说,他回了家乡小镇,做了一名音乐老师,娶了一个老实的女孩子,孩子白血病,他一直不好。
  他还恨你吗?
  我茫然地看着宝莉,这样的爱恨情仇和光阴比起来又算什么?
  恨吗?不恨?恨?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我问宝莉,你恨他吗?
  不,不恨。宝莉说,我心里,只有平静了,什么都没有了,爱没有了,恨没有了,一切都过去了,时光可以掩埋一切,爱的尸体,恨的尸体,都可以掩埋掉。
  是啊,有什么比时光更可怕呢,以为的刻骨铭心也会云淡风轻,再深的恨与哀愁都会如烟散去。宝莉过着烟火生活,大着嗓门叫着自己的孩子,然后转身和老公说,想着晚上买几只麻辣鸭脖。
  几只麻辣鸭脖,才是真的生活吧。
  所有的风花雪月,都会有落入尘埃的时候,这才是爱情的无我境界了。
  就像我和苏小染,一起围着碎花围裙做饺子时,那种动人的柴米夫妻味道,最让我迷恋。
  宝莉问我要电话,她说,这里没有一个亲人,以后,有个照应。
  亲人两个字打动了我,人和人之间,如果走到亲人这一步,从此两不嫌,不嫌她好与坏,丑陋与丢人,因为,她是你的亲人,无可选择。
  我留了电话给她,告诉了她我的地址,也许,这个最初让我心动的女人会见到我的最终?
  她来看我,我说,宝莉,我想画你。
  是的,我想画她。十九岁时,我没有画好她,因为当时太激动了,她的腰线我没有处理好,她的乳房我也没有画好,我只记得当年那种魅惑之美,刹那间似海水一样淹没了我。
  事隔多年,这个引爆我激情的女子与我重逢,我唯一的梦想就是再画她,是的,我要再画,画那年沉溺我的那个女子,画我光阴的梦,岁月的梦。
  画她,那是我十九岁时的梦想。
  脱了衣服的她让我惊呆了——她的乳房不再如十多年前那样饱满,相反,由于奶过孩子有些松松垮垮,乳头也不是圆圆的粉红色了,而像吞豆那样扁扁的,发着紫色的晕。肚子上有肉褶,而最主要的是,有一条蜈蚣状的痕在她的肚脐和三角洲地带爬着,那密密的被缝过的痕迹那样明显而沧海桑田。宝莉说这是生孩子时做剖宫产留下的痕迹,她平静地说着,而我在明晃晃的阳光下觉得有什么从眼睛里落了出来。她的眼角有点松懈,十年,是谁把她摧残成这个样子?我的泪水流了出来,流得到处都是了。她问,你怎么了?不高兴了?是不是觉得时间太快了,我变成这个样子你觉得太……
  我掩饰着,说光线太强了,我的手哆嗦着,十多年前是颤抖,如今我是哆嗦,我画不下去了。我说,对不起,我真的画不了了。
  那天我是如何离开宝莉的?只记得好美丽的春天,洋气的法国梧桐伸展着叶子,而我,边走边哭,到最后,放声号啕。

  NO。33

  阮宝莉的爱情注定是九曲十八弯了。
  从被马修抛弃后她就注定了红颜薄命的命运了。在大四快结束时,她怀孕了,被马修抛弃,然后马修被我刺瞎,她被开除。
  然后一夜之间消失了。
  一年之后出现的阮宝莉,已经是北京一家外企公司的公关经理。
  她依然美丽,身材高挑丽,眼神之间万种风情。可是,谁知道风情底下是什么?是悲凉,是那一条条小蛇在心里游,那么凉,那么曲折。
  有谁知道她?带着一千块钱走了,到医院,做流产,冰凉的器皿在身体里游走,她没有嚷痛,支开双腿,闭着眼睛,爱情从此死了,她只剩下一个躯壳。
  所以,后来她多次梦到蛇,凉的蛇在体内游走,那种冰凉的感觉就是手术刀进入的感觉。
  那个孩子,本应该是一粒生动的果实。
  但是现在,他变成了一个游魂。
  没有毕业证,她开始给孩子做家教,她不喜欢孩子,没有耐心,可是,硬着头皮做下去。
  流产第三天,她就骑着自行车去西城给人做家教。
  她住地下室,不久就得了腰痛病、风湿病,地下室潮而阴,有同住的女孩子,每天去三里屯的酒吧里唱歌,唱到凌晨回来,高跟鞋打着水泥面,有一种空洞的寂寞。
  那时候的阮宝莉,想起过自己的花样年华。
  她黑了瘦了憔悴了,很多次去求职,她拿不出学历来,呆呆地听人家讽刺,这年头,花瓶真多。
  她挣扎了好长时间,最后终于决定放弃,她过不了这种平淡生活,过不了这种物质极度匮乏的日子。有谁说过,女人,最好的资本应该是秀色,所以,她不愿意就这样浪费下去了,青春是会老的,再美的女人也会凋谢,趁着年轻,她不应该活得这么苦。
  最没钱的时候,她只有一袋方便面,两天,只吃了一袋方便面,和她一起住的女孩子说,宝莉,你太傻了,这么好的姿色就吃方便面,饿死也没人可怜你!
  那时,她刚流产不久,体重拼命地掉,浑身到处都疼。一次爱情事故,让她彻底崩溃了,她的爱,她的恨,都在时间和贫寒中变得这样迟钝起来,甚至,谁能给她一个面包吃,她都可以说“我爱你”三个字。
  阮宝莉,在现实的摧残中彻底改变了。
  她借了同屋女孩子的钱,先去吃了一顿烤肉,然后买了一件新衣,花钱制了一份假学历,然后,她进入了一家台湾公司。
  现在,她不再喜欢那些和马修一样有才气的男生了,不再为爱情而呼天抢地了,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因为她喜欢那种有沧桑感,看起来有味道的男人。是的,男人,而不是男生。
  她不喜欢男生。男生是乳臭未干的人,他们还没有脱离开撒娇阶段,还没有让自己的荷尔蒙如一个男人那般正常运转,这是最重要的。一个真正的男人,是有磁场的,特别是那些经历不少但看上去非常有档次的男人。当然,不仅仅是外表,还要有谈吐、经历、内涵、服饰,甚至手表、皮带的牌子,这是看一个男人有没有魅力的重要几点。
  至于那些长相俊美高大威猛的男生是给两种人准备的,一是少女类型的,怀揣着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看多了爱情小说,于是把F4之类男生当成自己的白马王子。另一类是师奶级的人物,三十五六岁的人了,青春已逝,看到如此英俊挺拔的小伙子自然是喜欢,好像喜欢自己的弟弟,又好像喜欢自己的孩子,这种感觉很难说清。
  反正宝莉是不喜欢那样的男生,比如,打死她再也不会和他们谈恋爱。一帮弱智的大男生,宝莉想,她要的是一个有味道的男人,一个能让她彻底脱胎换骨的男人!
  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所经历的爱情多么简单苍白,以为是生生死死的爱情,最后,却是她一个人的逃离!
  她以为自己一生都忘不掉马修了,可到了北京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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