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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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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去受苦,那一切的苦楚都是甜美。你知道犹太人吗? 他们自以为自己是被上天选中的子民,所以他们无论遭到多少苦难、连自己的国土也一度长时间失去,散落到世界各地,但他们依然满足於这种待遇……不合情理的不幸,是来自上帝的独特恩宠……
  你知道资本主义的起源吗? 就是来自宗教的禁欲主义。人类无权享受,不能怠惰,他们必须一刻也不停歇地劳动,再将财富囤积起来。这是得到上帝应许的财富,所以他们的行为并不指向贪婪。清教徒尝到劳动的痛苦,却没有享受劳动的成果,他们没享受的必要,因为他们在这种痛苦中得到满足 : 他们克服寻常人的欲望,由始至终侍奉主、遵从主,他们的精神升华了,即使比一般人痛苦,那也是来自上帝的恩宠,他们的心因为充盈了对上帝的爱、因为感到自己被上帝爱著,而从痛苦得到无上的快乐。由此,痛苦等於快乐,为了快乐,他们扬弃了自由……
  「不,酒保,我并不喜欢痛苦。事实上,我时时刻刻都想得到释放与自由……我没有一刻不感到自己被太多东西束缚著。面具、人、运动、成绩……」戴志就好似普罗米修斯,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愤怒的宙斯钉在世界末端的一根柱子上,任鸟兽每天吃他的心肝,翌日,那被吃了的心肝又长出来,一再重复这无止尽的折磨。
  「酒保,你猜普罗米修斯……噢,你有听过这个神话吗? 普罗……嗝、对不起……这家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人类没为他做过什麽,但他敢开罪宙斯,先是为人取得肉与脂肪,再为人盗火,终於被愤怒的宙斯惩罚……因为宙斯不愿意让人类建立文明。可是,普罗米修斯在承受惩罚时,会否觉得快乐? 快乐、光荣……那种帮助了全人类、牺牲一己幸福与自由的伟大情操取代了肤浅的肉体之苦,所以……」
  他必定是快乐的。每一个囚犯在某程度上也是快乐的。因为囚犯永远不孤独。一个人被囚於铁笼一样的监狱,被数不清的人全景式观看著,在黑暗里有数不清的眼睛要在他们身上烧出一个个坑洞,囚犯在束缚中得到最高的快感 : 他们被人关注、他们被死者的家属以全副心思终生诅咒著,他们不会被人遗忘,直至所有记得这件事的人全部死去,但在那之前,囚犯自己亦已经死去。
  他们在憎恨中死去,地狱里早已有无数的人等他们……一死了,就下油镬试试那千刀万剐的滋味,够刺激吗? 你听到热血沸腾了,又说什麽自由与释放? 这个世界没有自由,那只是理想家的空言,是连小孩子也不屑说的谎言。倒不如在我身下,感受一下囚犯所享受的快感,你一向喜欢我所给你的一切,不是吗? 疯狂、刺激。
  戴志觉得自己已被绑在烧红的铜柱上,感受那炮烙的滋味。热力逼得他全身湿淋淋的,他疯狂扯著自己的衣衫,却一片湿冷,於是贴上来自上方的热源。可是,那丝绸一样的物体又热得灼人,高温吓得他後退、但求远离那热度,可是身後冷硬的板子贴著他的背,蓦地使他感到初秋的冷意。戴志不能承受这冷热间的煎熬,依循本能抱紧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那是他仍在老妈子体内的状况。
  但身体被人残暴地拉开、伸展,与另一块滚烫的东西紧紧相合,中间没有空气没有风。戴志不喜欢被人强逼,但已习惯了那种耳鬓厮磨的亲腻,眷恋那种温暖。
  「我记得……嗝,龙凤约我出来那晚、那个暑假……他也是强逼我承受一些我不能承受的东西,可是,怎麽一点也不难受? 是不是人一旦没了廉耻,就再也不会感到难受? 那真是一件好事,尊严不是好东西,我们应该做一个玩具,可是,我为何仍觉得不甘心? 再给我一罐啤酒,应该还有的……」
  又下了一场酒雨。一脸、一身都是酒,黑暗里戴志以手抹去脸上的酒液,惘然睁著一双醉眼,可那淡黄色的液与皮肤的颜色重叠,失去原来的色彩。把手指送进口,苦涩、微甜下是一阵咸味,不是眼泪,因为「男人老狗」是不能流泪的,戴志从来不感到伤心,因而没有流泪的必要,那是肉的味道。人肉有一阵微咸的味道,那是早已调了味的。所以人能易子而食,人在做爱的时候吃对方的身体。他吃陈心,陈心吃他,最後大家只剩一把骨头,没有赚到什麽。
  戴志想,他可能醉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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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13 (美攻强受)

  …今天终於能赶上最新进度了 (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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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的第二天,戴志应约去见龙凤。那是一个异常闷热的夜晚,没有月亮,只有一个半红不黑的夜空,好似血浆凝固後的质感。当中却有一颗出格的星星,单一点银亮,硬是将其他黯淡星芒的光压下去,自私地享受众人的眼光。戴志似个傻瓜般站在路中心,抬头望著那一颗星,彷佛世界就只剩下他与这一颗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一时好似抽空了整个人,一时又有种如弓弦被拉扯到最尽的绷紧,不得不发,必须倾尽全力射到最远处,绷紧过後又是一种空洞,要弯腰以阻止空洞之漫延。空洞是一种侵蚀的力量。
  篮球场无人,也无球。戴志在这里等了十五分钟,龙凤与他的朋友才大摇大摆走上来。这个球场位於停车场上面,在放学时段有许多学生来打球。十点之後就开始静下来,等待另一批「客人」光顾,例如龙凤与他的朋友这类客人。
  龙凤还在上学,没染发,但他的朋友都是染了发的,四个人,浅棕、金啡、白金与靛蓝,。耳朵钉了一圈耳环,细细的银环,如一排排铃铛,炫了戴志的眼。手臂、颈背也纹了身,青龙白虎的图腾可笑地张牙舞爪,自以为气势十足。吞云吐雾间,龙凤对他笑 :「喂,这麽早来! 介绍几个兄弟你识,这个蛇仔,」他指著一个有一双鼠目的瘦子 :「平日至懒,『死蛇烂癣(注一)』,所以被人叫做蛇仔。那边这个死肥猪就是叫烧乳猪,你看他,皮肤黑黑的,不正似烧过的猪? 还有阿豹和老虎仔。」
  「哈哈,真像个动物农庄,不过动物园里没有龙。」戴志坐在篮球场边的长椅,没站起来,甚他们说 :「我戴志,人称戴志伟。」
  「得啦,」那个叫做阿豹的少年坐到戴志旁边,身体矫健,他一把搭著戴志的肩,说 :「难得龙哥的朋友来玩,我们一定好好招呼你的。」说著,他往戴志的脸近距离喷一口白烟,戴志习惯香烟的味道,也没避开。阿豹把一盒烟丢给戴志,说 :「来,整枝烟先啦(注二)。」
  戴志只把烟盒抛给抛,然後递给那个叫蛇仔的瘦小少年,说 :「不啦,我不食烟(注三)。你叫蛇仔对吧? 看你一脸渴望地望著这盒烟,还是给你好了。」
  「喂,敬酒唔饮饮罚酒? 包烟是老子我用真金白银买回来的,见是龙哥的fd我才请你食,蛇仔? 哈,就凭这个死废柴也配食我的烟? 拎回来! 你够胆你就食!」阿豹恶形恶相地望著戴志和蛇仔,後者吓得一阵哆嗦,将烟盒双手奉还给阿豹,戴志仍睁著一双孩子眼,说 :「我不食你的烟,不代表我不尊重你。只是,我也有我的选择,不想食烟就是不想食。」
  老虎仔个子也不小,一脚跨上长椅,拦著戴志的去路,揪著他的衣领,冷笑说 :「你条粉肠(注四)都几勇。真的一点都不怕? 嗯? 我们盛意拳拳请你食烟也不食,即是不给面子啦? 几分薄面也不给,我好伤心罗。」
  「那你想我做什麽事来补偿你的心灵损失?」戴志白他一眼,又打量那两个一直没出声的人。那名叫乳猪的染了金发,但却一脸老实人般,想来不是坏人。至於那蛇仔则更懦弱,在群体中似乎是被欺压的软脚色。龙凤没有吸烟,只是跟乳猪说几句话,不时打量戴志那边的情况。
  「你们若是有心整我,我做什麽也会惹你们不高兴。总之,烟我是我不会食的,如果你们看我不顺眼,请你们自行离开。毕竟是我先来这个球场坐的,即是你们人多势众,也不能逼我走。」
  阿豹与老虎仔相视而笑,猛拍著戴志的背,笑得话也说得断断续续 :「哈哈哈……戴志伟是吧? 果然、哈哈……不愧是龙哥的朋友。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龙哥,也是这样『凶』他(注五)的,他当时的反应和你一模一样! 放心放心,我们不会逼你食烟,看,龙哥由头到尾也没食过烟,他啊,可是出了名的『洁身自爱』的。不纹身、不烟不酒不玩女,妈的,还乖过教徒。」
  龙凤拨开阿豹搭在戴志肩上的手,说 :「得啦得啦。都叫你们不要玩那无聊把戏,就偏要玩。戴志伟,这几个是我死党,由细玩到大。」
  「没错,连对方的鸟长什麽样子也知道。」老虎仔鬼鬼地笑,一口烟又往戴志脸上喷。戴志实在想走,倒不是因为怕他们,而是觉得没趣。话题不外乎打机与女人,他拚命忍著打呵欠的冲动。谈了半小时,他们都静下来了,龙凤突然从兜里掏出一个透明塑料小包,里面有五六颗药丸,他说 :「喂,请你们食。」
  龙凤没说明这是什麽药。其馀四人一脸想笑的表情,终於陆续伸手,取了一颗药丸仰头便拍进口,和著口水吞下去,然後说 :「多谢龙哥,你都食啦,戴志伟,不要浪费龙哥一番心意。」
  「我不食这种东西。」
  「这种东西是什麽?」
  「这种……这是犯法的,你们痴线的?」
  「酒保,我对龙凤说了这种话。在那种环境、那种气氛之下,我以为那是丸仔。然而,那根本不是毒品,只是普通的维他命丸,龙凤试我。他要试一下我的底线在哪儿,更重要的是,我怎样看待他这个人。结果,他失望了。因为我实际上同其他人无分别,都将他定为『坏人』。然而他有什麽资格怪我? 我啊,何曾说过我比其他人高尚? 我亦只是个凡夫俗子,一个势利眼的小人,难道不是吗? 酒保,我在你眼中……又是什麽?」
  你是戴志,一只不听话的宠物,一只比主人更似主人的宠物。
  「哈哈,你错……我是你身边的奴才。宠物尚且得到主人的呵护,而我……嗝、我得到什麽? 在master脚边得不到一丝安全感……你有接纳过我吗? 你有包容过我吗? 你自私、你……只想得到做master的优越感,却没有一刻顾虑过自己的宠物。你,是一个比陶微风失败十倍的master,哈哈哈……」
  酒保的表情就好似龙凤当年的表情——眼内藏著伤痛,一只手微张、悬在空气中,彷佛要抓住什麽,惘然的脸似是被人不问缘由地打了一巴掌,然後,他们同时对戴志微笑,说 :「原来你一直这样看待我。」
  「那不是毒品,又是什麽?」
  「那是普通的维他命丸。食十粒、一百粒,也食不死你。」
  阿豹、老虎仔、蛇仔、乳猪也笑了,像四只烚熟了的狗头,在大暑天里却笑得人心也冷了。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小鬼,伴著一个鬼王,鬼王面容扭曲,欲爆发,却压抑自己的愠怒。小鬼火上加油 :「哎也,龙哥,你终究看错人」、「过得第一关,第二关就没了」、「也不用脑想想,那玩意这麽贵,会平白请你吃就怪了。你估『家下』(注六)吸毒不要钱啊? 你道我们是开善堂的?」、「龙哥龙哥,要不要我们替你教训他一下?」
  但当中最刺人的还是这句 :「你终究是看错人了。」
  「酒保,我看错人,人也看错我。你也看错我吗? 我却看不见你。」他合上眼,用一双手去「看」酒保。眼见未为真。瞎子摸象有其好处,至少实实在在。人总喜欢执著一些东西在手里,哄骗自己有筹码。但筹码毕竟是筹码,一转手就输给别人了。货如轮转。没有得失之分,每一个得,也是用至少一个失所换来的。
  注一 : 死蛇烂癣,说人像蛇一样懒惰。
  注二 :「整枝烟先」,翻成国语是「先抽枝烟」。
  注三 : 食烟,是广东话讲法,我们不会在口头上讲「吸烟」,「吸烟」已重是书面语。
  注四 : 粉肠,之前解过,就是「那家伙」,含贬义。
  注五 : 「凶他」,类近「恐吓他」。
  注六 : 「家下」,指「现在」。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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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14 (美攻强受)

  …刚刚最新更了第14回,就是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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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先走。」龙凤一脸晦涩地说。四只小鬼的笑有撕裂人心的力量。笑是一只只无形的手,往戴志的脸扇了很多记耳光。脸热辣辣,似吃完四川的麻辣火锅,现在也一脸热,可此热不同彼热。当时想找个洞躲起来,现在想找个清凉的栖息处。
  球场上终於剩下龙凤跟戴志,现在亦只有戴志与酒保。羞愧与羞愧在较量。两场正面交锋的对战,主帅同时颤抖,未战先败。
  龙凤说 :「你看。你说我是否应该做一铺劲(注一)的? 戴志,你叫我改变命运,但命运是无法改变的。想想,如果你是生在埃塞俄比亚的,你有可能做富豪吗? 你有可能娶一个法国名模做老婆吗? 你说我不应该堕落、作贱自己,但你自己也先入为主。你见我的朋友都食烟纹身,就以为我身上带著的药丸是毒品。我堕落不堕落已经不重要,在你眼中,无论我做什麽,我都是一个坏人。我有不乾净的血统,我一出生就带了罪孽。弟弟是一个精英,而我注定是一件应煞的垃圾。你不要急著否认,因为你已经没资格对我说大道理。承认吧,就连你自己也不相信我是一个好人。
  「你又以为我真的想入黑社会? 老实讲,我从来没承认过自己是黑社会。阿豹他们亦不是黑社会,只是一群小混混。我们不是黑社会,然而,所有人都戴著有色眼镜去看我们。这群人年纪轻轻,就又纹身又食烟,成绩又差,这些全部是死罪,所以我们也必定是恶人。难道你没察觉到吗? 我,到底是什麽人。」
  龙凤眼中的戴志是一个愚蠢的人,戴志眼中的龙凤是一个狡猾的人。他为什麽察看不到? 龙凤并不是黑社会,甚至不是一个坏学生。他身上从来没有烟味,并无染发,衬衣下襬妥贴地塞在裤子内,也不滥交。可是,他成绩差,他与小混混来往。他出夜街——纵使只是在小公园里蹓躂——他有一个做妓女的母亲、做黑社会大佬的老豆,叔伯兄弟全是黑道中人,这些足以将他定罪。
  戴志首次发觉自己是如此虚伪与讨厌。但一句道歉亦无助於修补一切。所以他从来不会跟人说「对不起」。
  我比你更虚伪、更讨厌。
  「然而真正虚伪的人,不会承认自己虚伪。」
  虚伪不等於无耻。
  「明知自己虚伪,也执意做一个虚伪的人,不是无耻,又是什麽?」
  虚伪与无耻使人快乐。我不觉得自己有做错过。你快乐吗?
  「但虚伪与无耻能够伤害别人。伤害别人往往使我感到痛苦。我宁愿天下人负我,亦不想我负天下人。酒保,你知道吗? 被害者较加害者吃香。你一定不知道,你是一个只看到自己的傻瓜,走路时,你只注意自己的影子,看不到擦肩而过的途人。你只爱你自己。」
  所以我愿意做一个加害者。我并不只是看见自己的影子,我看见他人的影子。我希望自己能成为陶微风的影子,我希望得到你的影子。在你面者,我是一个失败者。我这样说,你满意了吗?
  「酒保、主人、心哥……龙凤……」
  你看得见我吗? 戴志,你现在所看见的是谁?
  「你就说说,在你眼内,我算老几? 你所看见的我,到底是什麽样的货色。」龙凤满不在乎地笑,如巨人似地站在戴志面前,一双犀利的眼睛一下不眨地盯著他,此刻,记忆中的龙凤与眼前的人一同逼问他。
  「你所应该知道的,并不是我如何看待你或者我看见什麽,而是你如何看待自己。你,你眼中的你是怎样的。」——戴志,狡猾地对两个不同的人给出同一个答案,他俩的内在其实很相似。
  「酒保,那时,龙凤给我这样一个答案……」
  龙凤抚著心胸,呆滞地重复戴志的话,然後不可抑止地狂笑,说 :「哈哈哈……你说得没错。纵然这可能是你逃避我问题的一种烂手法,但你也说得有道理。是,我如何看待我自己。你发觉到吗,我所做的与我所说的,根本是两个样子。我不要踏入黑社会的世界,但我继承我老豆的绰号,『龙哥』。每次,阿豹他们叫我龙哥时,我就感到老豆复活了。他死得不甘心,所以他要回来,亲眼看著我这做儿子的为他重拾往日的光荣,至少做一个堂口的话事人。
  「每次照镜时,我觉得很陌生。这明明是我唯一一个观看自己的方法,但镜中的我并不是我。那副面孔与我记忆中的老豆、以及相片中的老豆愈来愈相似。我到底是我,还是我老豆的替身,抑或是一个为了应煞的替死鬼呢? 弟弟长得似老母,他不会有我这个疑惑。唯有合上眼,两手胡乱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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