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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之古罗马重生[斯巴达克斯]-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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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些服饰生意,我那里有珍贵的丝绸和香料,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和我去看看呢?”

    这般司马昭之心,说出的话也多数是诳他的。林平之倒也没了从前的急脾气,不恼不火地回道:“我却是想去,不过父亲对我家教严明,必须征得他的同意才行。”

    男人有点愣住了,磕磕巴巴地问:“你、你父亲在哪儿?”

    林平之笑了笑,朝那正和女人亲热的金发男子指了指:“那儿。”

    就在附近的甘尼克斯似有所觉般从女人丰满的身体中探出头,看到林平之望着自己明亮的黑眼睛,有某种默契在交汇的视线中滋生,不用言明他就能明白对方在打什么注意。

    “哦,天,您真是猛如雄狮……”迷乱的女人闭着眼感叹,甘尼克斯从那温香软玉中抽出身,后者不情愿地问:“怎么了?”

    甘尼克斯无奈地解释道:“我的儿子需要我,再见美人儿。”

    “什么事,宝贝?”他的身体花开水面,搂过林平之的肩上下打量那其貌不扬的男人。

    “有人想带我走,我想得先征求‘父亲’你的同意。”

    “哦,是这样吗?”甘尼克斯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笑出一口白牙:“那你可得先付点儿定金。”

    臂弯内的身体几不可闻地一僵,同时男人瞬间变得轻松起来,精明贪色的双眼表现出商人特有的圆滑世故:“没问题,美丽的事物总是值得任何赏赐。”

    甘尼克斯也笑起来:“好吧,两个选择任您挑选,你底下那根玩意儿,或它下面那两个鸟蛋,交出任何一样他就可以跟你走了。”

    “你在开玩笑吧?”

    甘尼克斯收起笑,脸庞顿时显得凶狠异常:“你可以一试。”

    男人到底还是被他吓跑了,林平之忍不住笑出声,心道恃强凌弱虽令人不齿,但用起来却实在是爽快。

    甘尼克斯看着他笑起来更加俊秀柔和的侧脸,好像草原上一朵白色鸢尾在风中摇曳,在他心中带起涟漪。

    “你湿漉漉的漂亮脸蛋总能招致饿狼垂涎。”他似是嘀咕般,然后问:“想出去吗?”

    林平之摇摇头:“我想再呆会儿。”

    甘尼克斯点点头,寻欢作乐的劲头已经过了,便只坐在他旁边专注地泡澡。

    干净的热水不断从蛇头形状的铜黄色雕像注入水池以保持温度和洁净。林平之跋山涉水了好些天,此时被水汽一熏很快就开始昏昏欲睡。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到底有多累,所有的酸痛都在这个时候从身体各个角落跑出来,然后又被流水争先恐后地带走,仿佛整个躯壳都随之抽空,只剩意识逐渐模糊,越飞越高,徜徉在飘渺云端之上。

    ……

    有人在轻轻拍他的脸,林平之下意识躲避,然后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叫:“小家伙,醒醒。小赛里斯?林?”

    对方那声林让他一下子就醒了过来,刚好看到甘尼克斯收回手抱着胸要笑不笑地看他:“要不是浴场快关门了我真不忍心叫醒你。”

    林平之眨眨眼,这才想起自己在哪儿,他觉得自己虽然睡着但一直保持着警醒,现在想想那也不过是梦里的幻觉。

    浴池里的水已经变温了,他有些迟缓地站起来不好意思道:“抱歉,我不知怎么就睡着了……”

    “无所谓,反正也不无聊。”甘尼克斯回想刚才变着法地赶走觊觎小赛里斯的家伙,不自觉地产生了点成就感,好像自己真成了他家长似的。

    “啊,嗯,是吗。”林平之冷淡地回应,心想除了女人他还能有什么别的好事。

    “当然,这可没办法啊。”这小子细皮嫩肉的长得太好看,这浴池里又龙蛇混杂,一不留神就会被人揩油。

    “嗯,没错。”林平之上下瞧他一眼,这家伙就是跟木桩子似的一动不动杵着都能让女人忍不住春情荡漾,可不就没办法么。

    自恋的小崽子。

    厚颜的浪荡子。

    两人不约而同在心里叹气,随后去更衣房穿戴衣物拿上东西离开浴场。

    此时已经是后半夜,镰刀似的月亮在东南方高高地悬着。他们在夜深人静的街道上往旅馆迈步。林平之方才睡了个长久以来的安稳觉,现在整个人精神非常,感官就像忽然内力大增般灵敏,夜风吹得树木沙沙作响的声音,还有路边难民临时搭的木棚里不时响起的鼾声,全都让他觉得寂静而安宁。

    自从重返少年来到这里已有三四个月,林平之也大约知道了这里是什么地方。他曾对丝绸之路有所耳闻,每年会有中原的商队穿越沙漠到遥远西方经商,而这里似乎比他想象之中更远。

    林平之记下了吸星大法,原想逃出巴蒂塔斯的追捕后跟随商队去到西域或是塞外练成神功,再去找令狐冲报武功尽废日夜囚禁之仇。若老天开眼让他得偿所愿,便要将林家发扬光大,光耀门楣,父母九泉之下得以安息。

    但现在,在这广袤星空的澄澈中,他忽然什么都不想再追究。也许他应该换种活法了,不再与仇恨纠缠,不理江湖恩怨,待回到福州后便隐姓埋名为父母戴孝,然后成家立业安稳一世。

    甘尼克斯从没谈过他的计划,似乎无论到哪儿都能随遇而安。除了机缘巧合与他相处的这段时间,他们对彼此俱是一无所知,而两人也从没想要了解什么。

    因为他们迟早会各奔殊途。

    林平之感到一阵溺水般的无力。

    甘尼克斯擅于调情,擅于干架,但对这样幽静到暧昧的环境分外不自在。他偶尔瞟一眼身旁抱着剑一脸冷冰冰的林平之,某种封存许久的情感像条滑溜的细蛇从心底钻出来,有个声音在突突地警告他,那狡猾的蛇再溜出来一点儿他可就抓不住它啦。

    “把你身上值钱的玩意儿都交出来!”

    甘尼克斯正准备说点儿什么时一道陌生的人声先他响起,他尽量压低着凶恶的声音,而后是另一个人的抽气声和衣服摩挲的声音。

    林平之皱了皱眉欲绕路而行,不欲多管闲事。

    “都在这儿了,我只有这么多。”

    年轻男子特有的清冽的嗓音操着一口字正腔圆得近乎古怪的罗马语,那和自己的口音如出一撤。林平之顿时改变主意拔剑飞快掠进那隐藏在黑暗中的小巷,只看到被抵在墙上那人影影绰绰的长袍边角,精致的滚边刺绣是这里不会有的样式。

    “让我仔细搜搜,看你有没有在撒谎……唔!!”抢劫犯忽突然惨叫,喉咙里伴着咯咯的声音冒出血。被打劫的男子惊地愣在原地,对上了那双同样漆黑的双瞳。

    利器插入血肉的声音刺耳异常,甘尼克斯站在巷口,看着林平之将那死透的抢劫恶贼扔在一边,然后转头向甘尼克斯确认:“夜间杀死抢劫现行犯不犯法是吗?”

    “嗯,对,是这么回事。”甘尼克斯回答,都没发觉自己的脸拉了下来。

    林平之将钱财从尸体上搜出来还给那受害男子,用久违的汉语问:“无大碍吧?”

    那人穿了身宽袖长袍,此时已镇定自若,闻言笑盈盈地向他缓缓施礼:“多谢公子相救。”

 第24章

     

    甘尼克斯望了眼那人洞穿的胸膛,然后把剑□。林平之动作轻巧,那一剑无声无息却力道之狠绝不带半点犹豫,剑刃准确地从肋骨间刺入心脏,这倒霉的家伙都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没了气息。

    “真不错,这玩意买得物超所值不是吗?”他嘟哝着看那两人一见如故似的边走边聊已经快听不见声了,于是收起剑快步跟了上去。

    “……出门在外总是难顾周全,我身上备着些银两原也是防着这些宵小之辈。原道此地虽民风野蛮彪悍但也轻易不伤人命,今日之事若非公子在下定是在劫难逃。”男子言语间知书达理;长得也是一副俊雅儒生的模样,极易博得人好感。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是应该,况也只是举手之劳。”林平之谦道。

    “公子好侠气。尚未请教公子大名。在下姓景,单名一个宣字,公子如何称呼?”

    “在下林平之。”林平之回答。

    景宣又看向一路都被当做空气的甘尼克斯:“这位是?”

    “啊,他是我的同伴,一路上多亏了他的帮忙。”

    景宣友善地看向他,“我是景宣。”

    “甘尼克斯。”这两人一路都用甘尼克斯听不懂的语言谈笑风生将他视作无物,导致他现在分外不爽。

    景宣笑道:“你的朋友倒是惜字如金。”

    林平之哂笑,心想他平时才不是这个样子。

    “不知两位现在可有安顿之处,若不嫌弃便和我们住一家吧,相互也好有个照应。”

    林平之想了想颔首道:“也好。”

    他们在一处颇为气派的旅馆前停下,门前的守夜人为他们引路,方一进门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便迎了上来,双髻齐刘海,杏眼圆脸蛋,一副分外伶俐的模样。她蹙着秀眉,看着景宣又喜又怒地抱怨:“公子您怎的才回来,方才叶伯都要差人去找您啦。”

    景宣微微笑,“路上结识了个朋友便耽搁了些时辰。灵鹊儿,去给这两位朋友要两间房便去歇息吧。”

    林平之忙制止道:“不劳烦,我们自己来就好了。”

    “千万不用客气,些许钱财消了灾又结了友,我还怕占便宜了呢。”他拢了拢鹅黄色的宽袍,语气温温和和的又叫人没法拒绝:“这会儿也不早了,两位受了累便早些回房吧,改日定要好好饮酒畅谈一番。”

    林平之与景宣告了安寝后和甘尼克斯由旅馆中的奴隶各自带进了客房,他看起来兴高采烈的,甘尼克斯发誓自打认识那个长头发男人林平之的嘴角就没拉下来过。

    “赛里斯。”在进自己客房前他叫住对方,随后将长剑抛了过去,砰地关上了门。

    林平之一把接住看着对方绷着嘴巴消失,正打算进房休息甘尼克斯又骂骂咧咧地走出来,门摔得比刚才还响,他看向林平之解释道:“破屋子房顶漏了,床铺上都是水。”

    他的蓝眼珠望向别处,林平之只看着他不说话,好像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似的。甘尼克斯于是伸腿往他房里跨了一步,眼睛瞥了眼里面小心翼翼的,“好吗?”

    林平之让开身子,得到默许的家伙立刻大大咧咧地进来卸去衣甲武器,魁梧的身体压得桉木床架嘎嘎作响,随后反客为主拍了拍床铺招呼林平之。

    林平之内心啧了一声,默默像往常一样睡在床的里侧,他曾有一次睡在外侧时被甘尼克斯踹到了地上,从此林平之就再也不这么干了。

    被子有股返潮的霉味,盖在身上反而涩得慌。林平之身体挨着内墙仍然没有睡意。他盯着顶梁上一只结网的蜘蛛,两人的呼吸都放得很轻,因此他知道甘尼克斯也没睡着。

    “你会跟他走是吗?”

    甘尼克斯忽然的问话将林平之从睡前的神游中拉回来,然后迟缓地嗯了一声。

    身边的人像是翻了个身,然后道:“很好,你本来就不属于这里。”

    林平之心里像被刺了一下,他虽然也是这么想但从甘尼克斯的话仿佛他是拖累一般,不由自主就尖刻地讽刺:“你的诸神告诉你的吗?”

    “神明已经好几年不和我联络了。”甘尼克斯侧过身看他,“你的眼神说明了一切,小家伙。”

    “被某些事某些人牵绊着,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逃开,总有一天我们依旧要回到原点去解决该死的问题。”他忽然变得怒气冲冲又像是极端后悔地挥拳砸床,力气大得林平之整个身体都被震得短暂腾空。

    “唔!”林平之揉着撞到墙的头顶痛呼,甘尼克斯大笑着揉他的头:“抱歉,小家伙,脑袋还好吗?”

    “没事。”林平之避开他的手翻身背对着对方,“睡吧。”

    被某些事某些人牵绊着,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逃开……脑海里浮现甘尼克斯的脸,林平之蹙眉闭上双目,将自己抛进梦乡。

    ……

    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林平之就觉到有个硬邦邦热乎乎的东西直往他屁股缝里蹭。他恼怒地想着哪来不要命的登徒子便要下手叫他断子绝孙,猛地反应起来与他同榻而眠的除了甘尼克斯还能有谁。他硬生生收回手,动身挣扎几次未果后睁眼一瞧,发现自己正像个粽子似的被甘尼克斯的四肢搂住,他的手撩开衣服正在自己胸口乱摸,林平之正想难怪睡得肚子发凉,忽地□一声,腿间那一团因被被对方□顶到也激动地立了起来。

    他是把自己当成女孩儿了吧。林平之不客气地硬扭了他的手腕拿开,心下羞恼却也没如何生气。对方吃痛地皱了皱眉,大概梦境太乐不思蜀仍没醒过来。

    林平之鄙视地啧了一声,心里咚咚乱跳,坐起身子将他推开一些,然后闭眼握着自己的昂扬轻轻□起来。

    反正也不是一次见着了,凭什么只他一个快活自在?林平之这般想着加快了手上动作,阵阵令他浑身发紧的酥麻快|感一波一波袭向下|体,他到底年少经不起撩拨,只一会儿便脑中一白泄了身。

    发泄过后感知又回到了身体中,他听到轻轻的敲门声,有个姑娘在外面叫道:“林公子?您醒了吗?林公子?”

    “等等,就来了。”林平之迅速清理干净穿好衣服去开门,昨天见过的小丫头睁着乌溜溜的眼睛仰头看他,然后甜甜地笑起来:“林公子,我们家公子让奴婢来给您送衣服梳洗。”她把一叠藕色衣物递给林平之。

    丫头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见林平之眉清目秀便不时拿眼偷瞧他。昨个晚上她没瞧仔细还以为他家公子带回来了个漂亮姑娘,没成想是个俊俏公子。

    “啊,多谢姑娘。”林平之打量了眼衣物,他自小在镖局舞刀弄枪,穿戴也是利索的窄袖样式,这长袍宽袖长裾倒更像是秦汉时候的服制。

    “我叫灵鹊儿,公子叫我鹊儿就行了。”丫头见他换上合适的衣裳更像换了个人似的,殷勤道:“我来伺候公子梳发洗面吧,我家公子备了早膳正在大堂里等您呢。”

    林平之对她笑了笑:“麻烦姑娘了。”

    ……

    甘尼克斯醒来的时候简直浑身舒爽,太阳晒进房里,林平之已经不在。他拿上酒壶出门,走廊的墙上贴着几幅近期角斗士表演的广告画,他扫了一眼趴在阳台上,街上挎着篮子买菜经过的女人抬头向他暗送秋波。甘尼克斯喝了口酒懒洋洋地笑了笑,然后甩了甩乱糟糟的头发朝楼下走去。林平之正和昨天救下的男人坐在桌边谈话。

    “……我家世代经营丝绸锦缎生意,大哥要顾着家里行号,我便找机会多出来看看。不怕林弟见笑,其他商队行至波斯天竺就算顶远的了,我到这里却是因缘巧合,几年前头回出来时迷了路误打误撞到了这里,今后便三两年就会来上一次。”景宣亲自添上茶水,“不知林弟又是如何会来这里,看样子林弟也不像是生意人。”

    林平之愣了愣,随后仓促地简略道:“此事说来话长……”

    “不说也无妨。”

    “景兄可曾听过福威镖局?”林平之问道,景宣却是一脸迷茫,顿了顿道:“镖局?我倒是孤陋寡闻了,还是头次听说这门营生。”

    林平之也一愣,景宣的表情看去不似玩笑,“那景兄可曾听说过五岳剑派和日月神教?”

    景宣摇摇头:“不曾。怎的,听上去倒是威风得很,与林弟有关吗?”

    “一些过往旧事。”东方不败和五岳派的事在江湖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纵使景宣只是一介商贾,也不应连听都没听说过啊。难道自己重生之后,那边的时间回到了几年前?

    林平之百思不得其解,遂问道:“景兄打算何日启程?”

    “今年怕是来不及了,这里回到中原马车少说也要两三个月,每年一过冬匈奴便犯我大汉边境作乱,至少要过了腊月才会返程……林弟?”景宣见林平之忽然面色僵硬古怪,不由关心道。

    林平之半天才回过神,干涩地问:“景兄,你刚才说大汉,可是汉朝?”

    景宣失笑道:“林弟可是在这边呆太久国号都不记得了,如今是汉朝本始四年。”

    汉朝……

    对方没有一点玩笑模样,林平之闻言如遭重击,双目茫然,无论如何也没料到当时自己起死回生,竟是回到了汉朝。

 第25章

     

    林平之和甘尼克斯在凯里一呆就是好几天。

    景宣平日里要出门采办货物谈生意,作为房钱的报答林平之两人总会充当护卫随同前往,但自从得知当下是汉宣帝执政的西汉时期后林平之便做什么事都有些心不在焉的。

    “开饭啦!”这日晌午,灵鹊儿麻利地摆好碗筷招呼众人,大堂里摆着满满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罗马地域靠地中海海产丰富鲜美,百姓也素爱吃鱼。景宣带来的厨子便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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