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将军抢亲记-第2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像是问霍清,但又不给他回答的机会,边兀自笃定了。

    是了,这样明显的症状就摆在眼前,除了他还会有谁?

    那双腿上,能够看出来,原本是有旧伤,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坑洞,可是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坑洞并没有愈合。

    人体都是有自愈机能的,但霍清好像没有,他的身体抵抗系统就任由着那一个又一个的箭坑豁开,让里面流出血液,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慢慢的把人放干。

    箭坑边缘的皮肉已经发白了,周围浸润着微微黄色的液体和血水,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沈十三强忍着脾气,让方院判将他的伤势检查完毕,告一段落的时候,才问,“到底该怎么医?赶紧他妈的开药!”

    他的语气不由自主的暴戾,因为这一切带给他的信号,都十分不好,他需要方院判立刻给他喂一颗定心丸,才能放下了心来。

    忍不住的急躁。

    方院判为难的再诊了两次脉,最后把心一横,干脆低下头来,“将军,实在是老朽无能,将军趁着现在还有时间,试着找找那位姓郑的大夫,他见多识广,或许比我有办法。”

    张太医以前跟他探讨过这桩病情,那时他就束手无策,如今伤势恶化成这样,他就更没有办法了。

    世上的人,最怕的就是大夫说出这句话。

    呵呵,另请高明,世上拿来那么多的高明?

    方院判已经算是医疗行业顶尖的人物,他都不行,谁行?郑立人已经好几年不见踪影,谁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

    沈十三的声音像被高岭上的积雪冻过一遍一样,“你说什么?区区箭伤,怎么会要了人的性命?今天,你必须给我把人治好,否则,老子把你方家一锅端了!”

    他干脆耍起了无赖。

    方院判却并不怎么怕,最近她家小女儿跟江蕴走得很近,就算沈十三端了他的人头,也端不走方小槐的人头。

    那还有什么好怕的?他这么大一把年纪,已经活够本了!

    他不是不想救人,而是真的能力有限。

    想虽然是这样想,但是嘴上,仍然要跟沈十三解释清楚,“将军,不是我不想治,而是有些病,他真的治不了,军师自体的免疫机能已经几乎崩溃,再好的药,也只是……”

    他的话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

    这段时间,满京城都知道霍清失踪了,结合前后文一想,方院判很快就明白,霍清对自己的病情,已经了解得十分清楚了,是以,没有什么好瞒的。

    沈十三见方院判的模样,一腔怒火蹭蹭直往脑门儿上蹿,他一把揪住方院判的领口,把他提起来,脚尖都离开了地面,“老东西!你是不是以为老子不敢杀你?!”

第一卷 没了

    虽然说着无所畏惧,但是等真正见沈十三发火的时候,方院判还是忍不住的发憷。

    这是一种本能,对力量畏惧的本能。

    正常方院判发抖的时候,霍清微弱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里,“让他们,出,出去吧,我有话对你说。”

    这番,是在替方院判解围了。

    霍清这么虚弱,说一句话都费力,沈十三自然不会让他再说一遍,当下就赶了方院判走了,方院判如蒙大赦,匆匆挎着小药箱走了。

    玉书也随后离去,顺带替他们关上了房间的门。

    霍清已经有了几分垂危的意思,说话就像一个弥留之际的人。

    如果不是他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玉书也不会擅自违背他的命令,想让张曼兰来见他一面,乃至被沈十三逮住,

    “秦燕国结盟,必定有人不能容忍,五年之内,南楚和晋其一,当会有大动,届时陛下若是让你出征,切记,留守国都,向陛下举荐骠骑将军,骠骑将军作战勇猛,必不会让陛下失,失望。”

    “再过不久,晋楚见你就不出征,也当不会坐以待毙,他们国力太弱,拖不了大秦多久,他们,他们一定会共起夹击,做最后一搏,届时,你再披甲,打头的必定不是厉害的,留在后面的,才是压轴的力量,只有你能将他们掣肘,那时,你再出征,才能获得最好的结果。”

    他还断断续续的想说什么,沈十三却听不下去了,“住嘴!养你的伤,郑立人我着人找到了,已经在往盛京赶来,你少操这些心,留着力气,给我拖到他来的时候!”

    这一番话,他怎么听怎么觉得不是滋味。

    ——听着实在是太像遗言了。

    郑立人已经找到了吗?

    并没有,短短一个月,人海茫茫,上哪儿去找?哪有这么轻松?

    霍清没有理会他,只是苦笑了一下,继续道:“大燕,也是狼子野心,南楚与晋一除,与秦的结盟便会瓦解,如果他们耐得住性,会拖得久一些,如果耐不住,大概也只在一两年之内。”

    “燕,与晋不同,他们民风彪悍,国力亦强悍,硬碰硬,我们不一定能能够得胜,大秦这么些年的江山基业,也,也就在今朝便能一统,决不能如此豪赌,我,我建议,从他们的内部开始瓦解。”

    “唐,唐勋此人,看似纨绔不羁,实则心机十分深沉,宝座他不是不想要,只是要不到,与燕对决时,扶,扶唐勋上位,与燕帝对立,助他夺下宝座。”

    “我已经,已经将他的生平查探过,老燕帝崩后,他在宫中过了一段艰难的日子,他对现燕帝恨之入骨,只是苦于寻不到机会,你若愿意助他,他必定会应承。”

    “他继位后,让陛下派使臣去燕谈判,两国不动干戈,只要燕归附于秦,便是大秦的藩国,给他们自主治理的权利,只要像秦俯首称臣,年年岁贡,即可。”

    “唐勋从小在外流浪,对燕没有归属感,甚至是有些憎恨,他想要那宝座,只是想要报复,并不是真的想做皇帝,他做不来皇帝,他不适合,他没有那个能力,达到目的后,对于大燕王朝到底是一统天下还是俯首别人脚下,他并不在意,他现在……心系于张曼兰,动情得很深,让陛下择一个巧言善辩的人去,他会答应的。”

    关于唐勋与张曼兰,霍清下意识的想一句带过,但是他不能。

    他如果死了,沈十三不重视这最重要的因素,很有可能将多年基业溃于一旦。

    就算他不想承认,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又利用了张曼兰。

    张曼兰是拴住唐勋的法宝,他不得不利用。

    很长一段话说完,霍清终于忍不住,想要大口大口的喘息,但是喉咙像被什么东西扼住一样,鼻尖的空气很匮乏,他望着床顶,目光很空洞。

    他这一算计,直接将这片大陆上未来起码二十年的动向算了进去,他一一给沈十三指点好前路,让他只负责闷头满前冲,就能够胜利。

    沈十三忍着胸中的无名情绪,最终,只能无力的说出“别说了!够了!”几个字。

    他豁然站起来,道:“我说了会找郑立人回来,就一定会找他回来,你安心养病,等病好了,随你殚精竭力为我算计,但是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听,你就好好的给我躺在这里,等着病愈的那一天,小小箭伤,我从上战场起,就不知道受了几何多,就不信治不好了!”

    他说完,将掀到一边去的薄被重新覆盖上他的身躯,转身离去。

    霍清不宜挪动,何宅被当做国家景区一样的保护起来,无数的大夫在当天下午涌入,管吃管住管睡,治好霍清的病,还有悬红。

    可是就是这样的治疗条件,沈十三却在三天后的早上,在沈府门口看到了玉书,

    他噗通一声,跪倒他脚下,哭着说,“将军,军师……没了。”

第一卷 霍清

    霍清,一代名士,测神机,算天下,终年三十四岁,一生未娶,无子。

    沈十三站在那张床前,沉默的看着那双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

    那双腿再也不会流出散发着恶臭的脓液,再也不会鲜血淋漓,只是,伤口也再也不会愈合了。

    沈十三经历够了足够多的死别。

    沈家一门,独剩他一个,

    从戎近二十载了,亲信一个一个的在换,被永远留在战场上的,一个接一个。

    他从来没想过霍清会比他先死,刀光剑影,他才是那个下一秒不知道脑袋在不在的那个。

    他不知道在床前站了多久,总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

    直到日暮西沉,有人去请来了江柔。

    江柔放轻了脚步,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

    沈十三的手指动了动,仍然站得像一座雕塑,江柔什么都没说,扣住他的十指,陪他安静的站着。

    ‘节哀顺变’只是一句无力的安慰,人死了,怎么能因为四个字,就变得好过呢?只有时间,才能让人淡忘伤痛。

    江柔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

    谁都觉得沈十三坚不可摧,只有她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有多苦。

    全天下都必须安康,只有他一个人必须颠沛,全天下都可以发泄,只有他一个人不能哭。

    是啊,沈十三怎么能哭呢?

    他肩上是多重的责任?他都哭了,天下人怎么办?

    他习惯了。

    可是习惯不代表不需要,这是他唯一的发泄方式,她不能再将他劝回去。

    站一站吧,多看一眼吧,以后,再也看不见了。

    月上中天,天空中出现了第一颗星子,玉书低垂着头,双手托着一个信封进来,跪在沈十三脚下,道,“将军,这是公子给将军留的信,将军看了,让公子……入土为安吧……”

    霍清早上就没了生息,整整一天过去,现在都已经僵硬了,所有的人都等在外面,等着将他搬运回霍府,等着布置灵堂,给他换上干净的衣裳,

    可是沈十三这般模样,没有人敢动,连白花都不敢带,就怕触怒了他。

    沈十三的目光终于从床上挪开,落到玉书的双手上。

    他伸手取过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信封,打开后,是一张信纸,上面只有一行字——

    前路迢迢,伴你至此,待君临万邦,四海升平,备薄酒一壶,洒至坟前,余愿便了。

    霍清是不喝酒的,他的身体不好,不宜饮酒,他曾说过,等迎来盛世的那一天,他要和天下同庆。

    看不到了,现在……看不到了。

    沈十三觉得喉咙被什么堵住了,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他还留了什么?”

    玉书的眼角挂着泪,答道:“没有了。”

    除开这一封信,什么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也没有再交代。

    是了,这才是霍清,天下为重的霍清。

    沈十三捏紧拳头,把手中的信纸捏成一团,紧紧的拽在手中,“叫人进来,换衣。”

    下人们的动作很迅速,当天晚上子时前,霍府的灵堂就布置好,霍清一身的血污被擦干净,换上了殓衣,从何宅抬回了霍府,装入棺中。

    发丧要在三天后,这三天,霍清尸体要停在灵堂里,由亲人守灵。

    霍清的灵,是沈十三亲自守的,这时候,江柔才发现,霍清,才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沈十三无父无母无兄弟,可他有妻、有子、有女。

    但霍清,是真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如果沈十三不守灵,他的棺前,将空无一人。人活一世,江柔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孤独的人。

    后半夜,皇帝来过一次。

    皇帝忙得很,在早朝前抽了点儿时间过来看一眼。

    霍清虽然没有官职,但他为大秦立下的功劳不是一星半点,付出的心血不比朝堂上某些官员少,皇帝要是不来看一眼,那当真是十分狼心狗肺了。

    沈十三沉默的往火盆里面丢着桔梗,火苗蹿的很高,连灵堂都照得很亮,把棺材下面引路灯的光芒完全盖了下去。

    皇帝的脚步声,沈十三已经听熟了,他没起身,让对方自便。

    霍清陪了沈十三近二十年,皇帝知道他心里难过,只能干巴巴的说了一句,“节哀。”然后亲自上了一炷香。

    他还想再说点儿什么,但又觉得说什么都没用。

    他爹娘和两个哥哥死的时候,这样的沈十三,他看过。

    不,那时跟现在不太一样。

    那两次,他跪在灵堂前,背脊挺得笔直,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像天塌下来都压不垮他一样,那时候,所有人都看不出来,他到底是悲伤还是不悲伤。

    只有皇帝知道,他心里正在被凌迟。

    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

    沈家人死绝了,就剩他一个人了,他,从今以后就是沈家的门脸了,他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哭得像一个傻逼?

    那有损沈家的脸面,违背了沈家的家训,配不上做沈家人。

    并不是说霍清死了他更加悲痛,只是,他承受了太多人的死亡,一次又一次,沈国安是第一块压在他心里的石头,沈穆是第二块,还有沈夫人和沈扬。

    现在是霍清。

    心脏里面塞满了死去的人,悲伤叠加了一层又一层,人总有被压垮的一天。

    所以皇帝这样纵容沈十三,他和沈家,将毕身都献给了大秦。

    皇帝无奈的拍了拍沈十三的肩,走了。

    他马上又要上早朝,不能久留,上过香后,就要离开了,他看了一眼陪在沈十三身边的江柔,像来时那样,安静的离开了。

    天降破晓,黎明前,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沈十三最后丢了一把桔梗在火盆里,突然道:“我第一次见霍清的时候,他还只有十来岁,是在边城的一个镇子里面,那时候是哲别和大秦打得最凶的时候,他们整个镇都被屠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的声音十分沙哑,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他说话的时候,对着虚空,但江柔知道,是在对她说,她接过话,“然后呢?”

    “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那是沈十三第一次带兵。

    哲别跟匈奴一样,都是马上的民族,草原的部落,占据大秦以西的一整块疆土,那时候的哲别是相当凶悍的,连有些国家都不能和他们硬碰硬。

    新任的哲别可汗上位了,他比老可汗要有野心,胆子也更大,草原上的物资匮乏,除了牛和羊,什么都没有,人要生活下去,仅靠牛羊肉是不够的,于是他想用牛羊和大秦换物资。

    可是他的‘换’,不是我们概念中的换。

    他们用一头牛,要换别人的十匹丝绸、十把铁器,以及无数漆料、铜料、丹砂、犀皮与象牙。

    他们还要跟边城的百姓做交易,还是用一头牛,来换无数的粮食、瓜果、蔬菜、渔猎产品等,总之,恨不得用一头牛来换别人的整个天下。

    别人老百姓又不是傻子,你那一头牛能有多大的价值,就要换走人家这么多的东西,人家能干吗?

    物品交易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靠双方自愿的,否则就叫做抢了,没有人愿意用一家人几乎一年的口粮,来换一头牛,哲别人换不到东西,索性就开始抢了。

    大秦西边的百姓苦不堪言,完全生活在水声火热中。

    不换吧,打不过人家,换吧,东西太少,要亏。

    哲别人骁勇善战,全民皆兵,就算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儿,也能提枪上马,边城驻军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但凡他们闯进城一次,城中都像被土匪抢劫了一样,发展到后来,他们连县衙都敢抢。

    边城政府反抗了许多次,次次惨败,无奈只能往朝廷上报,

    那时候,沈十三已经从军一年。

    这一年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兵,被沈国安放在最危险的前锋阵营,跟所有士兵一样,提着脑袋冲锋陷阵,

    一年后,他才凭借累累的军功,封了将军。

    边城的急报送到京城,皇帝力排众议,任了这个少年将军做主帅,带兵出发,镇压哲别。

    这是沈十三扬名天下的一战,那一战,让天下人都认识了他,知道了大秦有一颗新星,叫做沈战,跟他爹一样能打。

    哲别凶悍,他更凶悍,他手下的士兵,如同虎狼之师,直扑敌军的腹地,第一仗就打得哲别哭爹喊娘,匆匆拆了帐篷逃走。

    后来大大小小,两军交了不少战,一一以秦方全胜作为结局,哲别遭受大创,稍安分了一段时日。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卷土重来,这次反扑,却不是反扑的秦军军队,而是洗劫了各个防卫薄弱的边城。

    霍清的家就在边城以南的一个小镇之里面。

    那里的镇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里的,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民风很淳朴,可是这次最先被哲别游军找到的,就是那个镇子。

    沈十三收到线报赶过去的时候,整个镇子都没了。

    到处都是尸体,横七竖八的摆在纵横的街道上,无一活口,连牲畜,都被一一抹了脖子。

    沈十三带人离开的时候,十几岁的霍清从一栋房子里面爬出来。

    他浑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