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将军抢亲记-第1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沈度悲悲催催的向江柔求助,江柔看了一眼沈十三,说,“乖儿子,去吧!”

    一跟先生进书房,不到晚上是出不来的了。

    这先生是沈十三到幽州之前就让人去临淄请的,是临淄最有名的教书先生,一般的孩子都不教,收学生全凭他心意,资质平庸的他看不上。

    沈十三能这么顺利的请他来,全都是因为……刀比较快!

    不来?

    不好意思,想不想尝尝人头落地是什么滋味?

    不想就乖乖收拾行囊跟老子的人走吧!

    这先生姓张,在周围的州县里面都比较有声望,自觉一生算是阅人无数了,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可以说是很土匪了!

    结果到了地方一看,居然还是个官儿!

    一听到要教的孩子姓沈,心里当时就咯噔一声,一打听,孩子他爹的大名果然叫沈战!

    本来挺愤懑不平的,结果和沈战在书房里面关一下午,发现这个孩子还挺有读书的天赋。

    不,不是挺有天赋,是非常有天赋!

    于是从此以后,张先生就踏上了和沈十三争孩子的漫漫长路。

    比如沈十三拉沈度习武,他就老打听他们回来了没有,回来了他好拉着沈度学文。

    有时候文化课没有完成,还犟着脖子不让沈十三带人走。

    教书先生的通有特点就是迂腐,张先生也不例外。

    他虽然是因为怕死才跟沈十三走,但是,这世上谁人不怕死呢?

    众生皆只一回好活,死了可就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了啊!

    但遇到可塑之才,哪个老师又不殷切的望他成龙?

    张先生是个聪明人,沈十三越过这么多城池也要请来来教书,只要他是为了教好沈度,不太过于出格的事情,对方就不会把他怎么样。

    他将这个尺度拿捏得很好。

第一卷 女刺客

    征兵为时四个月,如果有意向,四个月的时间,不管你住在那个犄角旮旯里,都足够赶到幽州了。

    现在只过了十几天,幽州就已经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全都是来当兵的。

    沈十三开始忙了起来。

    为了避免哄乱,幽州的东南西北城各设了四个征点,登记在册后,年后第一批新兵会先集结开始训练。

    这几天忙就忙在他需要在四个征点来回走动观察,收拢一些资质好的新兵蛋子亲自训练,着重提拔,作为先锋队。

    也就是俗称的敢死队。

    这支队伍虽然危险系数最高,但也最容易立功。

    富贵险中求。

    来当兵,哪个不希望在保家卫国的基础上能够建功立业?

    有诱惑就有动力!

    所以沈十三虽然挂着死亡招牌,还没上战场就已经想赶死的人就堆得人山人海。

    东南西北四个征点,沈十三每天去一个,想做敢死队的人,第二天自己主动去他在的征点。

    为什么要东南西北四个地点溜达呢?

    因为有些人,他是个好苗子,但他不想干先锋,沈十三四处溜达,就是想看看能不能从里面揪出一两个他看上眼的来。

    要是不幸被他看上了——先锋小队欢迎你,不接受拒绝。

    第一个月末的最后一天,沈十三坐镇在东面。

    从日出到日暮,在东面排队的人都没有他能看上眼的,一天都没逮到一两个,支援来报名的也都是些辣鸡,他没耐心了,干脆撂了挑子,准备回家。

    他正准备走的时候,前来一个报名的,身量虽然细长,但看稳当的下盘,是个武功不低的,他跟征点的官员一指,说,“他。”

    说罢就转身回家了。

    那官员立即懂起,问那人,“名字?”

    “潘胜”

    “年龄?”

    “二十一”

    “籍贯?”

    “郑城”

    问完,那官员点点头,在他的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勾,并将‘潘胜’两个字另誊了一本册子,表示此人已经被纳进了敢死队的编制,然后用毛笔在特制木牌上写了他的名字,递给他,通知他正月十五在此地集合。

    这人看起来很寡言,别人问什么,他答什么,吝惜每一个字。

    她的身量实在是太细瘦,登记的官员疑惑的多看了他两眼,不明白沈十三到底看上他哪儿了。

    又瘦又黄,看起来跟难民一样,还满脸麻子,不过倒是生得浓眉大眼,要是没有这一脸麻子,再胖上一点儿,应该是个俊俏的小哥儿了。

    后面还有许多人等着,官员的目光没在他身上多留,转而继续工作。

    他拿着牌子,一言不发调头,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回暂时落脚的地方。

    走了不到两条街,迎面碰到了一个人,他目不斜视的走过,那人却喊住了他,“多日不见,姑娘的肩伤可好些了?”

    匕首从袖中滑出,握在手上,迅速起身而上,将喊他的清俊男子抵在墙上。

    男子神色不变,像比在脖子上的东西是豆腐做的一样,“姑娘每次跟人见面,都喜欢用匕首抵别人的脖子吗?”

    ‘潘胜’似乎没想起他是谁,眼睛眯了眯,扫视了他的脸,在仔细的回想。

    霍清口气中有几分做作的惋惜,“短短一月,姑娘就忘了在下么?”

    宋闵知眼神一闪,想起来了。

    她先才其实并没有听清楚霍清说了什么,只是听见‘姑娘’二字,身体先一步作出反应。

    她现在着男装,脸用药汁抹成了黄色,还用黛笔点了麻子,做了个不大不小的易容,结果有人一眼看穿了她女子的身份,那这个人……肯定不能留了。

    等看清了这人的脸,她就想起来了。

    这是在平城那晚,她想刺杀沈战,绑走江柔,结果被对方的替身扰乱视线,中了圈套,受伤潜入的那所民宅里的男人。

    霍清看到了她眼里的杀意,问,“姑娘想要杀了我吗?”

    宋闵知没有回答他,而是将他松开,自己转身走了。

    霍清在身身后道:“姑娘要是有难处,可以到通济街霍府找我,在下霍清。”

    回应他的是一个冷冷的背影。

    等人完全走不见了,霍清还盯着已经没有人影的街尾。

    一个女刺客,女杀手之流,混进军队,是想要做什么?

    他回望她和他迎面走过来时的那条街道,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今天沈十三,应该是在东面的征点……

    脑中闪过她手中拿的牌子。

    潘胜……么?

    等回了自己的府邸,眼前莫名的闪过那一双生的好看却始终清冷的眼睛,霍清在桌前坐了一会儿,去了沈十三那儿。

    ------题外话------

    今天说好的五更,结果我还是高估了自己,这手速实在太渣了,憋一天只勉强写了四更,以后我会谨记,吹牛皮的时候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下口,不然就……汪汪汪汪汪

    么么哒

第一卷 刺客怎么还要敲门

    霍清到沈十三那儿的时候刚好赶上饭点儿,江柔见了他,闷声不吭的两口刨完了饭,回屋去了。

    她对这人特别没有好感,可能是曾经上过他的套,对他有偏见,看见他总想到斯文败类四个字。

    她也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没有道理,因为他说到底也是听了沈十三的命令,不是他也会有别人,但是情感上……她控计不住寄己,忍不住要把这个锅甩给霍清背。

    背锅侠也知道自己不招江柔待见,告诉沈十三自己在外面等他后,就不在他们面前晃悠,结果没多久就看到江柔出来了,把他当空气一样,直接无视回房。

    霍清无奈了。

    这都什么事?沈十三抱得美人归,他的被仇视值噌噌噌就上去了?!

    江柔很少吃饭比沈十三快,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就走不见了,然后霍清一进来就问他,“将军今天在东征点是不是挑了个人?”

    沈十三一想,有这么回事儿,就说,“嗯。”

    霍清又问他,“是不是瘦高个,面黄肌瘦,满脸麻子?”

    沈十三放了筷子,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霍清没回答他怎么知道的,直接就说,“她是个女人。”

    沈十三一回想,觉得那人的身形对男人来说,确实是过于削瘦了。

    只是当时想着回家,一看下盘无比稳,就随手指了,也没认真看。

    他想了想,说,“我看他是个练家子的,女人就女人吧,只要功夫高,我就给她刀。”

    来征兵的大多是些普通人,有武功底子的人不是没有,占少数,先锋队是速度和力量的集成队,没有经过长时间训练的人,就算入伍后进行军事化训练,反应能力和敏捷度也会差很多。

    敢死队并不是真的让你去赶死,其目的跟快闪差不多——即迅速的冲到敌方队伍里面去装个逼,等敌方惊叹从未有人将逼装得如此完美的时候,己方队伍趁机一举拿下!

    其中讲究的就是快准狠。

    能趁对方反应过来之前迅速撤离,这才是敢死队的精髓。

    当然了,如果没能成功撤离,你的将军已经帮你把墓坑挖好了,到时候只需要往里面一躺,会有人帮你填土的。如果不幸来不及挖你的坑,那就看看军费里能不能给你匀出一卷破席子的钱。

    所以你的将军大人在努力把这卷破席子的钱节约下来。

    在沈十三的眼中,性别不重要,能力才重要,以前没有女兵,主要是因为没有一个能打的。

    如果有,他也不会因为性别把她踢出去。

    霍清乍一说宋闵知是个女人……“你怎么知道的?”

    怎么知道的……突然就想到了和她同床共枕那一夜。

    他的初夜……

    沈十三见他半天不说话,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愣什么神?”

    霍清轻微的激灵一下,回过神来,说,“我在平城见过她。”

    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一个女子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毅力,肩胛骨都穿了,还面不改色。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比较能忍的。

    但是她的一举一动,完全昭示了她的身份,动作干净,毫不拖泥带水,手上一层厚厚的老茧,不是行走江湖的侠女,就是潜伏在暗夜的杀手或者细作,她怎么看都像后者。

    沈十三一想,她既然想方设法的往军中混,没有达到目的,恐怕拿棍儿撵她走都不会走,也不怕她跑了,就说,“今日太晚,明天再收拾她。”

    霍清说,“不,留着她。”

    沈十三用眼神示意他给个原因。

    “我跟你说过,江蕴安排了人引开各路人马,我在平城见她的时候,她受了伤,现在想来,应该是被千机楼的人所伤,她如今想方设法混入军,如果是想刺杀你,那成功率就小了很多,我猜,她除了刺杀你,又有了别的目的。”

    说完,他问沈十三,“一般想方设法潜入军中的人,最有可能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技术含量,“军事细作。”

    霍清点点头,继续道,“不久即将开战,不管她是哪国的细作,我们可以反过来利用她,传递假消息。”

    在战役中,准确的情报比什么都重要,提前洞悉敌军的计划,那就相当于开了作弊器。

    人家都提前告诉你要打哪儿了,你要是还打不赢,就可以回家挖红薯了。

    沈十三觉得此计可行,批准。

    霍清说完了正事,就不再多留,回家。

    看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疑惑了一下,以为自己走错了,四处一瞅,街还是那条街,门还是那扇门。

    但是门口多了一个人。

    他才跟沈十三讨论过的当事人——宋闵知。

    她见他回来了,握着剑道:“你刚才说,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这里找你。”

    那神态,非常理所当然。

    当时跟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主要是因为看她像那晚的女刺客,但不确定,因为那张脸已经完全被改得面目全非,他认出的是她给他的感觉,所以喊了一声试探。

    说让她随时来找自己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对方真的会来找他。

    她一看就不是能轻易信任他人的人。

    没想到她却来了。

    霍清说,“姑娘有什么难处,是在下能帮你的?”

    宋闵知说,“我没有地方住。”

    霍清眼睛轻微一眯,眼中闪过一丝警惕,迅速得让人来不及捕捉,然后他问,“你想住在我这里?”

    宋闵知说,“是。”

    霍清作出为难的样子,说,“可在下是个男人,怕是会毁了姑娘的清誉……”

    宋闵知语气平平板板,像是机器一样,没有人该有的温度和感情,“我此去应征,用的是男子的身份,你可以把我当做男子。”

    霍清沉顿良久,说,“好。”

    就此领她进门。

    街角,一个女人眼见霍清领宋闵知进屋,把手放在嘴边吹了声响哨,一只灰扑扑的鸽子落到她手臂上,她把一张空白的纸卷起来,绑在信鸽的脚上,一扬手,将它放飞。

    霍清领了宋闵知进来,小厮立即上来问是否要准备晚饭,他在沈十三那儿空着肚子出来,但此时没有胃口,就说,“不必。”

    小厮刚转身,他似又想起了什么,问宋闵知,“姑娘可用过晚饭?”

    宋闵知说,“没有。”

    霍清就喊住小厮,叫他准备饭菜。

    等端了碗,他才发现自己一直吃得清淡,也不食荤,菜色就看起来十分寡淡,于是道,“姑娘先将就用些,明日我叫厨子换些菜式。”

    宋闵知端了碗,夹了一筷子白菜放进嘴里,说,“不必,这样就很好。”

    霍清没再说什么,两人沉默的吃饭,至一半时,霍清问,“还未曾请教姑娘芳名?”

    “宋闵知。”

    霍清默念了一遍,又问,“宋姑娘女子之身,为何要从军?”

    宋闵知说,“保家卫国。”

    霍清要是信了她,那就是脑壳被门夹了,不过他本来也没觉得能问出些什么,就不再说话。

    吃完饭,他叫小厮收拾了厢房,将宋闵知带过去,说,“宋姑娘以后就住这里,想住多久都行。”

    宋闵知道了声多谢,问小厮要了盆水,卸了脸上的伪装,露出她原本那张脸。

    霍清亲眼看着她从一个满脸菜色的麻子,变成了皮肤雪白的美丽女子,似开玩笑道:“宋姑娘的易容术是哪里学得的?如此出神入化。”

    宋闵知拿了帕子擦脸,道:“自己胡乱鼓捣的,没什么难的,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她擦干了脸上的水珠,一张脸像刚出水的芙蓉。

    她的相貌不像寻常女子那样有女性特色,她有些女生男相,浓眉大眼,挺鼻红唇,长得很英气,经过刻意伪装,加上身量又高,要不是记住了她特殊的气质和背影,霍清也识不出这是个女子。

    他想,她可能知道了自己和沈十三的关系,所以才会刻意接近。

    如果面前的人是一个细作,霍清觉得她可能是组织里面最差的细作。

    一脸冷面冷情,就差把‘我不是一般人’几个字写在脑门儿上了,还怎么打入敌人内部?

    看看千机楼里面的货,一个个丢到人堆里面都找不到的那种,他就算自己主动凑到你面前来说‘嘿,我是间谍’,你估计会先摸摸他的额头,看看有没有发烧,然后对他说,‘醒醒,工头喊你搬砖了’。

    这才是间谍的正确打开方式。

    霍清收回发散思维,说,“那倒不必了,我也用不着,开开眼界就行。”

    然后跟她道了好梦,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其实有点儿想不通,既然互相知道底细,基本上就没有再装下去的必要了,因为他身上已经不可能再泄露出去什么情报。

    所以今夜……他直觉她会有些动作。

    霍清垂着眼眸,没有看路,却一路畅通无阻的行回房间,对着虚空做了个手势。

    他一身多病,向来惜命,黑夜中,两人潜上房梁,与黑暗融为一体,暗中保护。

    他身体弱,武力值约等于零,沈十三怕他走在路上都被马车撞死,从相识的那一天起,就划了两个侍卫给他,保护他的安全。

    今晚,他们大概可以出场了。

    霍清一直睁眼到后半夜,也没有动静。

    如果宋闵知出手,自然是要擒获,严刑拷打,如果她继续蛰伏,那大家就一起演戏,最后看谁的手段高,究竟是我让你将假消息信以为真,还是你成功达到目的。

    正以为今夜风平浪静的时候,房门被敲响了。

    房梁上的两个侍卫都愣了。

    这是什么新套路?刺客怎么还要敲门?

    霍清示意他们暂勿轻举妄动,让他们躲到门板背后,自己起身去开门。

    夜里凉,他没有披衣服,等走到门口,才觉得有点冷,现在再回去找衣服,又有点儿麻烦,干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