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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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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那些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演就得演到位,不然一个不慎,之前花的力气都白费了。因此青王十二年的荒淫放纵必然是真的,唯一不变的只是荒淫放纵时不曾忘却的野心。尽管如此说明了青王的毅力,却有一个问题,至少在阿珩看来,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荒淫放纵可是很伤身的,从医者的角度来看,房事过早过频繁很损先天精气。一个男性,从十一岁起便夜夜笙歌,如此折腾了十二年,会没后遗症?青王是人,不是神,因此依着常理,轻则不举,重则年寿难永。
“青王这几年对后宫很是冷淡。”阿珩道,这个问题她原本也不曾多想,任何人都不会多想,毕竟,前面的十二年荒淫放纵是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加上王权神化的关系,谁会想到君王也是个普通人?荒淫放纵十二年对身体的伤害也极大。青王对后宫冷淡,世人多会认为君王是励精图治,没空理会后宫,正常人都不会想到,青王可能是身体出了问题。而青王,他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对外说这种事的,君王的身体健康对国家的影响很大,家国系于一人的弊端便是这点:一旦那个人的身体出了问题,朝野必然人心生变。也因此,古往今来的君王哪怕身体真的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捂得死死的,身体越有问题,就越要放纵,宠幸后宫,以此种方式告诉世人,他的身体很好,龙马精神得紧。而这么折腾,在阿珩看来纯属作死。
青王显然有点脑子,以勤政无心女色的方式掩盖了身体可能出问题的事,在阿珩看来,就算青王的身体真的出了问题,这么做也是好事,荒淫放纵伤了身体,须禁欲,若青王能放下朝政好好调理个两三年,下半辈子修身养性,未必不能将身体给养回来,再活个二三十年。不过以当今青王的性格,让他不沾女色不难,让他放下朝政却是万万不能。
朝政不能决于君王之手,那么君王与傀儡便没多大区别,已经当够傀儡的青王绝不会有兴趣继续当傀儡。
☆、第二十三章猎鳄
秋高气爽,猎物肥美,正是田猎好时节。
比起北地诸国的秋狝,青国的秋狝内容更丰富,除了惯常的田猎,还会猎鳄。
青国气候温暖湿润,又多河泽,因此鳄在青国属于非常常见的动物,虽然常见,却也很危险就是。不过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韧性,纵然鳄很危险,但鳄全身都可以食用,也可入药,因此在青国不乏勇士猎鳄。
阿珩与公子泽坐在甲板上,前者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树叶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单薄葛衣,袖子挽至手肘,脚穿苇草编织的草鞋,很常见的那种草鞋,大街上一枚蚁鼻钱就能买一双的草鞋。如此打扮在慢船锦衣华服的贵族间显得格格不入,便是贵族的奴仆都穿得比阿珩得体,然而阿珩却一点羞愧之色都没有,抱着半个西瓜拿勺子挖着吃,与那些在奴仆将西瓜瓤切成小块,再插上牙签,这才一块块拿起来细嚼慢咽的贵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直白点的话就两个字:粗俗。
公子泽比阿珩稍好,着丝绸深衣,乌发高冠,君子如玉,哪怕手里同样抱着半个西瓜,也无损其半分风姿。
很多时候,颜值真的很重要,阿珩颇为无语,萱夫人倾国倾城,青灵王年轻时据说也是美男子一枚,生出的公子泽自然风华如神子,但阿珩还是不懂那些贵女为何花痴。诚然,公子泽是挺好看的,宛若神子,但也只是宛若,她敢说,苍凛将胡子刮了,好好捯饬一番,绝对比公子泽更好,也更衬得上神子两个字。
远古时,不论是多么厌恶神裔氏族的人,都得承认一件事,甭管这些神裔氏族的里子多黑,都生得一副好皮相,哪怕是最令人无语的鬼方氏族都是姿容绝艳的。尽管到了清与阿珩这里出现了变异,勉强称得上眉清目秀,可阿珩见过的别的神裔氏族后裔都很正常,不论是云洛还是云湛,皆姿容绝艳,不同的是前者锐气逼人,盖过了绝艳的姿容,后者令人如沐春风的气质同样压过了容颜,因此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忘了这两位的姿容绝艳,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公子泽的容貌比云洛差远了,阿珩腹诽。
公子泽看着手里的半个西瓜,再看看阿珩手里已经被挖了一半的西瓜,忍不住问:“如此是否失礼?”
阿珩回以白眼。“你可知何为礼?”
公子泽想了想,道:“自然是纲常伦理与礼仪。”
“你说的对,也不对。”
“此话怎讲?”
阿珩道:“礼的本质是规矩,而规矩是由人来定的,拳头大就是规矩。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我的规则便是,我高兴就成,因为我的礼便是让自己高兴。”
公子泽挑眉。“你觉得自己是强者?”
“你觉得这里谁能奈何得了我?”
“权势掌控弱者的生杀予夺。”
“但权势不能比我的毒更快置人于死地。”
公子泽无言以对,他没见过阿珩的毒,但他见过另一个人的,阿珩的毒,想来也不会差到哪去。
看阿珩吃西瓜吃得欢快,连瓜皮里的汁水都饮了,公子泽想了想,还是拿着勺子开动了,人生在世,比起遵守规则取悦别人,自然是取悦自己最重要。
这厢两个人吃西瓜吃得欢,另一头的猎鳄也热闹。
贵族猎鳄自然不可能如庶人一般下河去与鳄徒手搏杀,而是让奴隶下水将鳄引来,然后取了锋锐的矛在船上投掷水中之鳄,比的是准度。
阿珩瞅瞅奴隶留在水里的残肢,再瞅瞅每次有鳄被长矛投中后为之拊掌的贵族们,低头继续吃西瓜,却不再向那边看一眼。
将西瓜吃完后阿珩掏出柳叶小刀在瓜皮上雕琢了起来,阿珩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极为灵活,敏捷,一点都看不出指骨曾被根根敲碎,几个呼吸间,一只憨态可掬的虎头在瓜皮上跃出。公子泽惊讶的看着阿珩的手指,雕工过人工巧匠他见过不少,但不会有一人有阿珩的速度,雕工精美的同时,雕速亦快得不可思议。
阿珩将瓜皮丢进了水里,绿色的瓜皮在水里飘着,残留的汁水与河水融为一体,公子泽遗憾道:“雕得很好?怎么丢了?”
阿珩瞅了瞅公子泽,忽道:“鳄肉与我给你开的方子相冲。”
公子泽颌首。“我不吃。”这几个月他已经习惯听阿珩安排膳食了,阿珩说吃什么便吃什么,说不能吃什么他便不吃什么。虽然被人这般管着从未有过,但考虑一下自己的眼睛便百依百顺了,阿珩自己都不敢保证这对眼睛不会有别的问题,他若不想再次失明,还是乖乖听话得好,哪怕这个医者一点都不靠谱,可他。。。。。。别无选择。
然而看着河里的残肢,公子泽微默,做为一个传统的贵族,他并未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奴隶不是人,是牲畜,是工具,但没记错的话,阿珩的出身略。。。。。。尴尬——奴子。
一入奴籍,永世不得翻身,指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自身与子子孙孙。
奴隶的子嗣是奴子,奴子也是奴隶。
清的身份决定了其子孙卑微如尘埃的身份地位,尽管这父女俩一个比一个没有做为奴隶的自觉,前者设计齐武王杀亲子,朝堂动荡,后者更是劣迹斑斑,到如今,无人敢当着阿珩的面以她的出身羞辱她,却难免。。。。。。物伤其类。
公子泽安慰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的阿珩。“我并未难过。”
“那你?”感觉情绪不太对。
阿珩淡淡道:“我只是觉得不爽,并未同情怜悯那些奴隶,他们的死是自找的。”
公子泽疑惑:“此话怎讲?”
“我若是他们,在被逼跳下船前便会夺剑杀几个贵族做为提前的殉葬品。”
公子泽觉得阿珩太天真了:“船上护卫可不是吃素的。”
阿珩继续道:“那便在下船后引来更多的鳄,将船弄沉,殉葬品会更多。”
公子泽没再继续争辩,他有种感觉,不论他如何堵死道路,阿珩都能秉着没有门便跳窗、没有窗便砸墙的精神找出另一条拉人殉葬的路来。“为何不逃?”
阿珩再一次给了公子泽一对白眼。“你觉得这情况,跑得掉?”能跑自然要跑,跑不掉,自然是要多拉几个人陪葬。不过再碰上绝境,她绝不会再如十四年前那般极端用瘟疫这种武器,瘟疫太危险了,一个不留神,连不相干的人都给拉下了黄泉
公子泽无言以对。
猎得鳄很多,用膳时,每个人都分到了一鼎御厨精心烹饪的鳄肉羹,公子泽以忌口为由将鳄肉羹送给阿珩。阿珩身份不够,分不到,但他不吃的话赠她也可以,反正他没用过。
阿珩啃着蒸饼道:“我茹素。”
公子泽默,但他记性不好吗?前些日子他去看阿珩时,分明看到她与三七、无忧在吃鳄肉羹,虽然是别人吃肉,阿珩抿汤。
都不吃,那鼎鳄肉羹最终被撤了下去。
公子泽对阿珩低语:“他们都是青国的公卿重臣,亦有君王。”
阿珩申明道:“医者三诫第一诫,不杀生。”
不杀生?那就是死不了人?公子泽说不清自己心里的情绪是失望还是别的。
阿珩一边啃着蒸饼一边打量着青王,青王的容色较之公子泽要稍逊,却没有不如公子泽的味道。许是因着曾经长达十二年的荒淫放纵,青王的脸与阿珩一般,都透着三分病态的苍白,然而青王却不会给人以阴郁之感,锐气以及尊贵,黝黑的眸子里晶亮,细瞧的话能看到眸底熊熊燃烧的野心之火。因着那火,青王的眸子愈发明亮,却不会给人以侵略感。宛若一柄绝世的宝剑,锋利无双,却因为剑鞘的阻隔,别人很难摸清楚它的锋利,而清楚的时候也是命归黄泉之时。
这男人简直是天生的君王,符合现世观念所崇尚的王者,阿珩想。可惜她不喜欢,古往今来的君王,她没几个看得顺眼,最多就是不讨厌,若要问喜欢的话,便只有两位,一位是青帝,一位是白帝,她欣赏前者的人生态度,以及善良,特别是善良。青史不会说一位帝君是否善良,但阿珩相信,青帝一定是一位善良而宽容的帝君,现成的例子便是她与羲和独孤的联姻,不论她爱不爱羲和独孤。联姻的初始都是建立在她尊严受损的基础上的,只冲这一点,不论爱不爱,有哪个君王能够在大权在握后选择宽容?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才是亘古的真理,而青帝,打破了这真理。欣赏后者,是因为赤帝的真诚,一个王,天知道有多少张面孔,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君王可以是圣人,也可以是魔鬼,但不论如何,很多事,君王做了,哪怕错了,也不会允许别人说他错了。赤帝的担当可谓君王这一职业里的一株奇葩,不论对与错,不论世人是否允可,不论是否有利益,不论是否对自己有所损害,她做了,便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青王很好,他的身上有很多为王所需的优良品质,唯独没有属于“人”该有的东西。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青王选择了鱼,便永远都不可能再拥有熊掌。
阿珩打量的目光太过直接,除非本身也是君王,否则不论是谁,与君王相处时皆不能直视君王,阿珩没有这方面的认知,她看人都是直视,直视别人的眼睛,同时听人心跳及血液流速。
清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以看出很多东西。
老娘说,不论是演技多么高超的人,哪怕可以控制脸上的每一寸表情,都不可能控制眸子的表情,所以,看人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别人的眼睛,如此才能知道对方是不是在骗你。
苍凛说,有一些人,演技骗过别人之前一定会先骗过自己,因此不论怎么看,他们的眼睛都是真挚无比的。但眼睛能骗人,血液流速与心跳却不会,只要记住别人血液流速与心跳的变化过程,略加分析便能发现问题。
阿珩的眸子很亮,亮若妖鬼,被这样一双眸子直勾勾的看着,感觉绝不会好。对此,云洛一早便习惯了,青王却没习惯,也不可能习惯,自他继位为王,敢直视他的人不多,而萱夫人死后,便只剩下公子泽这个瞎子会直视他了。
公子泽情况特殊,青王自然不会与他计较什么,但阿珩的直视却让青王微微蹙眉,此女太放肆。
☆、第二十四章嫡庶
四季田猎自然要有围场,辰国王公贵族的田猎是往深山老林里钻,也不用担心没有合适的猎场,洛川郡、山南郡以及北地郡群山起伏,虽然不适合耕种,但很适合猛兽发展,狼虫虎豹横行,某种意义上,辰国贵族的猎场是整个辰国。别的国家没辰国那般令人无语,春季有春嵬的围场,夏季有夏苗围场,秋季有秋狝围场,冬季有冬狩围场,围场里有专人照看,放养大量的牲畜,又有行宫别院以供休息。
青王族的秋狝围场是浮水围场,浮水发源于浮络山脉,蜿蜒流淌八百里,注入青水,是青水中游的主要支流,土地肥沃,郁郁葱葱,一派原始风貌。青国虽然疆域辽阔,虽然人口众多,但。。。。。。青国超过一半的疆土都被郁郁葱葱的森林所覆盖也是不争的事实。
看着被王族圈为围场,与王族禁脔似的,庶人黔首皆不得靠近,擅闯者可就地格杀的浮水围场,阿珩愈发无语,有着如此辽阔的疆域,有那功夫开疆拓土,为何不好好经营已有的土地?最重要的是,浮水土地肥沃,很适合耕种,就这么圈成围场,成为王族的禁脔,一年之中只有君王来围猎的时候才有人气,太可惜了。
尽管没什么人烟,但围场的猎物可谓满地都是,兔子、山雉已经满地跑,獐子、鹿同样满山跑,至于狼虫虎豹之类的,想猎就得进山林深处。
阿珩没去参加狩猎,更没兴趣看,在辰国呆久了,对于狩猎,她更喜欢看儿郎拿着刀剑与狼虫虎豹搏杀,带着一堆仆从围殴。。。。。。一点意思都没有。因此在浮水里抓条了肥得不像话,根本不怕人的鱼便回浮水行宫安排给自己的屋子了。
青国有三座宫室最是有名,其一是王宫,宫室千重,高台林立,绵延十里,宛若仙阙;其二是章台宫,为灵王所建,动用人力超过十万,耗时十数年,规模比起王宫只大不小,其中的主殿台高达百丈,灵王晚年就是在章台生活的,据说章台之上收罗了各国的美人,风情各异。不过他一死,章台便被萱夫人荒废了,荒草比人还高,直到当今青王继位才摆脱这种窘境,重新兴盛起来;其三便是浮水行宫,南方虽有兽患,但没北地那么严重,而且冬日苦寒,出门溜达也着实苦了点,因此地理位置偏南的国家都不重视冬狩,青国也不例外,秋狝才是青国的大事,既然是大事,自然要吃好喝好玩好住好,因此浮水行宫修建得及其舒适。
阿珩不是贵族,享受不到浮水行宫的舒适,但住的地方也不差。公子泽是青王的王弟,又是先王嫡子,因此他在浮水行宫有着一座独立的宫室,阿珩便与他住在一起。阿珩原本应该是在另一处的,但问过公子泽后发现那地离青王太近,阿珩果断搬公子泽这里来了,美其名曰对病人负责。
青王是个好的君王,但阿珩表示,他再好,我也不喜欢,所以他的健康与死活关老娘屁事?
公子泽看着在院子里,身边是红泥小炉烹鱼,躺在竹榻之上看书的阿珩,颇为不解。“你不去看狩猎?”
阿珩闻言,目光从竹简上移开。“有什么好看的?”
公子泽道:“我以为,年轻女郎都很喜欢。”
“我不是花痴。”
“可你是女郎。。。。。。话说,苏神医年岁几何?”公子泽有点摸不准阿珩的年龄,尽管阿珩看上去挺年轻的,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但。。。。。。想想某人年近古稀之年却仍旧风采如故的模样,公子泽便决定不要相信眼睛。耳听诚然为虚,眼见也未必为真。
阿珩道:“十九。”
公子泽瞅着阿珩三千青丝里染着的缕缕银白,很是感慨:“苏神医真年轻。”
阿珩凉凉的瞅着公子泽。“你原以为我几岁?”
以为你七老八十了呗。公子泽道:“二十余岁。”
阿珩意味不明的道:“不是七老八十啊?”
公子泽:“。。。。。。你的头发,很容易让人误会。”人都会长白发,但那得是四五十岁时候的事了,阿珩才几岁?
阿珩瞅了瞅自己发间丝丝缕缕的银白,十四年前从地底下爬出来,发现自己是靠什么活下来的后,她自此食无味,头发也成了这样。哪怕这些年为了方便,她剪过不少回头发,然而发间的缕缕银白也不曾消失丝毫。“我的脸不会让人误会。”
公子泽道:“可容貌很不可信。”
阿珩以疑惑的眼神瞅着公子泽。
公子泽浅笑道:“七老八十,脸上却没有半点皱纹,宛若青年的人,并非没有,我相信,苏神医日后也会这般,不是吗?”
阿珩眸色无波无澜,意味不明。“你很羡慕?”
“如今的我,不羡慕。”
阿珩道:“二十年后的你会羡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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