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任性神医-第8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萱夫人的陵墓位于青阳城以西四十里的平原上,这一片都是王公贵族的墓葬区,但阿珩只一眼便可以笃定一件事,千百年后,这里所有陵墓被盗掘光了,也不会有人拜访萱夫人的陵寝。
  原因?
  一,平原起陵,自然会有封土堆,根据封土堆的规模是可以判断陵墓的规模的。所有封土堆里,萱夫人的最小,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二,萱夫人尚节俭,青国的国史上有关于她自己动手裁制、甚至缝补衣服的事迹,据说萱夫人的服饰,穿久了出现了磨损也不会扔掉做新的,而是缝补几下,穿在外面的袍服会补得看不出痕迹来了再继续穿,穿在里头的,也会缝补几针继续穿。因此她临终时命令不需要任何陪葬品,青王不知是否也不想给这位差点杀了自己的继母什么面子,便从善如流了,真的什么陪葬品都没放。就连萱夫人遗诏里唯一要求的,与喜爱的面首同葬的事也当没看到。
  这么一座陵墓,不管是哪位盗墓贼都没兴趣。
  三七表示疑惑:“王侯去后,不是有金缕玉衣吗?玉虽不买卖,庶人不得拥有,但金却是很值钱的东西。”玉器是贵族才能享用的东西,庶人佩戴玉器在大部分国家都是死罪。
  “问题是,萱夫人没有金缕玉衣,她是真的什么陪葬品都没带的下葬的,包括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活着时自己挑的一件家常的衣服。”阿珩道,萱夫人的家常衣服,除非是正式场合穿的礼服,否则都素净得紧。穿那样的衣服下葬,阿珩很是怀疑,萱夫人究竟是将陵墓当成了冰冷的墓穴还是家了?
  阿珩将花房在陵墓前。“萱夫人想来也不认识我,唔,我不也认识你,但我听说过你,所以今日来看看你,如今已看完,再见。”
  阿珩说完再见转身便走,三七瞠目结舌的看着阿珩,说来看看还真就只是来看看啊。
  走了两步见三七没追上来,阿珩不由回头。“你莫不是打算在这过夜?”
  三七赶紧追上去。“阿母你真的只是来看看啊。”
  “不然?凭吊一番?人死如灯灭,都这么多年了,萱夫人的尸骨想来也烂的只剩白骨了,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就算没兴趣,也该认真,否则岂非对亡者不敬?”
  “生者死亡后归于幽冥,我便是掘了她的陵墓,她如今也看不到。”
  “那你来做什么?”
  “想看看便来了呗。”
  “就这样?”
  “想看看一个人便来了,难道还需要别的理由?”
  三七:“。。。。。。她都死了,你说人死如灯灭的。”
  “可这不妨碍我来瞻仰她一眼啊。”
  三七:“。。。。。。”
  看了一眼便走了的母子并未看到,在他们离开后不久,封土堆前的一方土地悄然裂开,露出了一条通道。

  ☆、第十五章留有余地

  青阳的城墙极高,足有十丈高,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共开了十个城门洞,足可见这座城的繁华与人口。尽管辰国洛邑也有九个城门洞,但洛邑的繁华是往昔,被大疫祸害后,洛邑一直都透着萧条的味道。早年人口鼎盛,一下子锐减过半,一时半会想恢复也难。
  阿珩悠哉悠哉的排队进城,三七忍不住皱眉。“我们这样,真的没危险?”阿珩的仇家不敢说遍及天下,但分布半个中州却是真的,再加上长生药的吸引力,这么大摇大摆的,三七总觉得不太好。青国有阿珩不少仇家,八年前,阿珩将所有可能是引起大疫的嫌疑犯都给弄死了,那种事没法调查,她干脆就不调查了,有嫌疑的,全弄死。青国死的不仅仅一个大将,更有上百名中高层将领,一言以蔽之:阿珩差不多将当年的那支青军给废了,若非一起废了的还有睢军,青国指不定已经灭亡了。
  阿珩不以为意:“没事,这世上想杀我的人多了,但真正敢动手的不会有几人的。”
  “为何?”
  “简单啊,百年前,别人拿我师父,也就是你师祖炼长生药,结果,你师祖下毒将那一整个国家,约莫一百多万人口给屠干净了;几十年前,齐简王想利用我阿父研制长生药,结果阿父吞服了剧毒,齐简王用了他带有剧毒的血,却没有阿父的体质,自然死得不能再死;还有齐武王,阿父设计让他亲手杀了他自己一手带大的嫡长子;还有离王,稷阳之乱,前前后后死的人,怎么也有三五十万。你说,有这样前车之鉴,还有几个人敢对我动手?赔上自己的性命并不算最严重,严重的是出手不能成功,自己会死,家族会被灭族,更可能屠国。以这种方式青史留名,我想,应该没几个人愿意吧。”阿珩刻意望着周围道。
  三七无语道:“可遗臭万年的是您啊。”
  阿珩浅笑道:“我无所谓啊,我本来就臭名远扬,远扬之余再扬个万儿八千年也没区别,就是可怜了动手的人,我遗臭多少年,他们也得赔我一起臭多久。”
  云府十名护卫的首领名唤云沐,对于危险极敏锐,这也是云洛挑他的原因,在阿珩话音落下那一刻,云沐非常清楚的感觉到,周围的危险大多都消失了,没消失的也蛰伏了起来,一时半会是不会动手了。
  阿珩忽问三七:“对了,儿子,你可知日光倾城?”
  三七茫然:“什么?”
  “苍凛没教你?那算了,我也不教你,省得出问题。”
  云沐很想给阿珩写个服字,所有危险都没了。
  阿珩一点危险都没遇到的平安进了城,没第一时间去见公子泽,而是打算先找了一家客栈住着,反正公子泽的病不要命,不着急治,等公子芾兄妹俩回来了她再上门也不迟。青阳可是比条邑还要庞大的城邑,是中州第一大城,不好好逛逛岂不可惜?
  住客栈,自然要住最大最好的客栈,人多,还大多不是一般人,真有个事,都是现成的人质。至于人质无辜与否,除非有人能摸着良心说世代被猎杀的羲和氏后人在拥有杀人的能力之前的所有遭遇都是活该,否则阿珩不会去考虑人质无辜与否。
  客栈里,阿珩见着了一个熟人——无忧。
  阿珩大奇:“你不是回赤帝陵长眠了?”无忧一直没回洛邑,只是稍了封信,遇到点小麻烦,受了点伤,回帝陵长眠了。
  无忧叹道:“我也不想来,可惜子孙不肖。”
  阿珩了然,这世上能使唤得动这尊大神的也就云洛一人,或许还会有一个三七,但目前为止就一个云洛,连云晞都使唤不动无忧,甚至云晞压根就不知道无忧与云府的关系。无忧也看不上云晞,觉得云晞心思太重,非池中物,太容易让人想起古洛国的王族,让人。。。。。。心情不好。
  确切说,无忧看任何王族子弟都会心情不好,天之骄子,出身优渥,不免有着理所当然的骄傲以及高高在上,睥睨众生,认为自己血统高贵,卑贱的世人理所当然要臣服于自己那种高高在上。即所谓王族气度,那样深藏骨髓的理所当然的嚣张跋扈,是没有累世的占据王权,享有大权的家族养不出来的,而无忧因着古洛国时期的事,对这样的气度最为厌恶,古洛国的王族子弟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气度,而她最恶古洛国王族,旁人与他们有那怕一丁点的相似都能让她想吃人。
  云晞虽是无忧的子孙,但他身上有着顶级王侯之族的子弟的特质,那是即便血缘也无法让无忧改观的东西。
  阿珩说:“我能自保。”
  无忧不以为然:“蚁多尚且咬死象,何况你还不是象。”伟大的英雄没死在同一级别的对手手里,反而死在了鼠辈手里,太多了,如她自己,如玄帝,如她的父母,还有赤帝的至交巫女汐珞。。。。。。历史上死于鼠辈之手的英雄太多了。尤其是其中的巫女汐珞,纵观人族上下万年,绝不会有哪个英雄死得比她更冤更惨,那冤那惨,纵然赤帝为其复仇,对一个人族大方国下了屠国令,屠灭方国所有能喘气的东西也无法抹去。如果说,洛王五世是悲剧英雄,那巫女汐珞便是六月飞雪都要叹息的倒霉蛋。
  尽管,阿珩是无论如何都与英雄这个词不沾边,但阿珩拉仇恨的能力不比无忧所熟悉的那些人差就是了。能将仇恨值拉得冲破天机,本身也是本事,而有这能力,多半也有不弱的自保能力,不然这条路走一半就被干掉了。然而能力再强,鼠辈这一类生物,谁碰上谁倒霉。远古时代纵横天下的那些人,哪一个是弱者?阿珩的力量与他们一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但那些人最终的结果如何?她自己死于月照之战,玄帝暴毙,死得莫名其妙,赤帝自焚,巫女汐珞被人放干所有血液而亡。
  堂堂正正的死去,哪怕死得惨,也无妨,可被鼠辈给算计得凄惨死去,忒憋屈,无忧相信阿珩在这一点的看法一定与自己一般。
  阿珩读懂了无忧想表达的意思,死于鼠辈之手,的确憋屈,但遗憾的是,英雄有七成是这么个死法,这是历史,是人性。幸运的是,她不是英雄,她是小人,是神经病,英雄的死法与她不相干。“我是恶人,不是你记忆里的那些人。”
  “你拉仇恨的能力不比他们差多少。”
  “那也是差了。”
  无忧轻叹。“我阿母杀人如麻,但她一旦下定决心要杀一个人,定会斩草除根,不留任何后患,可不似你,弄死个人,却不动其三族,想杀了你的人,可谓多如繁星。”
  阿珩:“。。。。。。”她永远都无法理解王侯动不动就族诛的心理,今日你灭人全族甚至三族,便不怕来日别人也没你子孙的全族甚至三族?你是多有自信你的子孙永远都不会失去权势?永远立于权力之巅?
  默然片刻,阿珩叹道:“我不动别人家眷三族,日后,别人有能力报仇,想来也只会杀了我,不会牵连我的子孙与朋友。”
  无忧讥笑:“你将人性想得未免太好?”
  “我只杀一人,复仇者却要灭我全族甚至三族,不会羞耻?”
  无忧轻笑道:“复仇是这世间最正义的暴行,不论是无耻的阴谋亦或是灭人全族都是正义的。”
  阿珩反问:“若当年洛王不曾灭你全族,你可还会坚持不懈的追踪千年只为吃掉他留在人间的所有血脉?”
  无忧愣了下,不由得想了想,道:“若是那样,我的复仇只会限于推翻他子孙所享有的王朝。。。。。。”没被灭族,她犯不着耗费千年岁月去吃掉仇人的所有血脉,也不嫌累得慌?九州大地何其辽阔,一个王朝的王族后裔又该有多庞大?她当年可是与同伴走遍了九州大地,将每一寸山河反复筛了若干遍,几乎累死。而且那么多人,都有邪灵吃撑死了,可就是撑死了也要继续吃,因为仇深似海,不灭尽仇人所有血脉,绝不罢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邪灵吃人越多就越疯,她当年吃了那么多人,吃到最后的时候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怪物,若非在最后一刻遇到连山旭,只怕早已成为彻彻底底的魔物。说着说着,无忧没声了。
  阿珩笑了。“你看,你这个吃人无数,人性都丢得差不多的家伙尚且会如此想,何况别人?或许大部分人都会在杀了我之后或者不能耗到我死也无法复仇,想杀了我所有子孙,但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些人如你一般想。尽管我不可能斩尽每根草的根系,但我能尽量为后人留下一线生机。”
  无忧默然。“我想说,你这想法一点都不符合羲和氏的性格。”
  “太傻太天真?”
  无忧笑容绝美的道:“傻到空前绝后了。”
  阿珩轻笑。“这不是傻,是无奈。”杀戮与强权都无法解决困扰羲和氏族的永世难题,但她可以选择给别人留下三分余地,不把事情做绝,若他人识趣还好,不识趣,那就只能效仿苍凛了。诚然,苍凛的风格解决不了永远,但用得好,也能暂时解决困扰。

  ☆、第十六章青阳

  阿珩带着三七在青阳城里转悠,无忧则一直在客栈里补眠,尽管不会像别的邪灵一般见光死,但这并不代表她就喜欢阳光,比起白日出门,她更喜欢夜行。空旷无人,肚子饿了的话,半夜三更还在外头闲逛多半不会是什么良善,正好打牙祭。
  青阳很大,据说这座王城里有三四十万人口,是洛邑的三倍有余。不过城虽大,给人的感觉却是不同的,辰国的洛邑,哪怕萧条,给人的感觉也是北地冷峻的高山,郁怀苍冷,冷峻奇漠;而青国的青阳,给人的感觉却是南国之水,温润细致,儒雅风流。一者山,一者水,截然不同的风情。
  地处南方,青水穿城而过,青阳自是多水的,仅次于离国建立于河心的邺城。阿珩带着三七在尝遍了青阳街头的所有美食后转而钓起了鱼,青阳与洛邑不同,洛邑城里的沟渠池泽都是官府财产,每年都有人往里头放养鱼苗,待到鱼苗长成了大鱼再一次性捕捞上来。阿珩看过那盛景,渔网奇大,一网鱼需要动用牛马方能拉起,网中之鱼,最小的也有一尺,更小的一条都没有,渔网的网眼很大,小一点的鱼不会被捕捞。每年官府捕捞放养的鱼儿时,洛邑的鱼价都会大跌,尽管大部分鱼都会被送到军营,但常备军也就那么些人,吃不完,因此少部分也会流入鱼市,但也足够影响物价了。
  在洛邑,因为沟渠与人工挖掘的池泽里的鱼都是放养的,渔人自然是不能在里头捕鱼的,最多允许小孩摸几尾小鱼。阿珩每回去昆池钓鱼都得先付给看管昆池的散吏一笔钱当买鱼的钱,在青阳却没这方面的顾虑,山泽盐金都是暴利,因此收归国有,北地诸国因着兽灾的关系,只是盐金收归国有,山泽之利则予民。南方国家的山泽盐金因为没有兽灾的关系,都是收归国有的,青国稍微例外,萱夫人执政时,除了善金是铸造兵器的材料,恶金是打造农具的材料仍由国垄断,其余东西都允许民间私营。
  许是因为国库充裕,因此青国没辰国那般无语,在沟渠池泽里放养鱼苗以补贴将士餐食,因此在青阳是可以随便钓鱼的。唯一的问题是,没人年年放养鱼苗,给鱼苗喂食,却年年有人钓鱼,青水在青阳这一段流域的鱼非常少。阿珩在桥上坐了一个时辰也没钓到鱼,三七倒是钓到了一条,是一条草鱼,个头跟三七的巴掌一般。
  三七问阿珩:“这鱼能吃?”他记得阿珩是不吃动物幼崽的,鱼也是动物。
  阿珩瞅了瞅可怜兮兮的小鱼,对儿子道:“我们去鱼市上买条大鱼,让你阿父做梨花白炖鲤鱼如何?”
  梨花白是辰国有名的烈酒,梨花白炖鲤鱼是辰国的一道名菜,但。。。。。。三七提醒:“阿父还在辰国。”
  阿珩一怔,说:“我忘了。”
  三七默然片刻,道:“我们回辰国吧?”
  阿珩微笑摇头:“那可不行,我还有事要做呢。”
  长生方的事必须解决,所有知道方子内容的人都必须死干净。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子无罪,记方有罪。
  “我们去买鱼吧,我给你做鱼汤喝。”阿珩准备起身,刚起身便看到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策马而来。
  青阳的人口很稠密,做为天下第一的大城,街道上的人自然也不少,摩肩擦踵,少年骑的是骏马,即便是做为战马也是最好的那一茬战马。一句话,马很强健,街上人很多,少年一点减速的意思都没有,他在跟人赛马,所以只能别人避开他,避不开的活该被骏马踩死踩伤。不过踩死踩伤的几率不大,因为少年的马术很娴熟,一手策马,一手挥鞭,前头挡道的人都被抽飞了。纵然如此,也是一阵鸡飞狗跳,人可以避开,摊子却不可能。
  打头的有些阴郁的俊美少年很快来到了桥上,阿珩赶紧抱着儿子让出了足够战马过去的空间,别的行人也纷纷退避,有的更是退得太着急,失足掉进了河里,引来鲜衣怒马的少年们的大笑。
  阿珩的指甲悄无声息的在少年们过去时弹了弹,当少年们过去后,便取出了一方帕子擦拭了手指,这才对儿子道:“走吧。”
  三七没问阿珩刚才做什么了,而是问:“方才那些人是?”
  阿珩摇头。“不认识。”她这是第一次来青国,哪认识青国的人?唯一能笃定的是那些少年应是青国的贵族子弟,在北地,有很多草场,因此普通人家也不乏养马的,但在南方,马是珍贵的奢侈品,只有贵族才养得起。而刚才那些少年骑的骏马,若她没眼花的话,应有山海原骏马的血统,是非常好的名马,即便在北地也价值百金,在这南方,只会更贵,想来,那些少年不仅是贵族,更不是普通的贵族。
  三七哦了一声,没再追问,也没打听,因为不需要了,那些被抽飞却没死的庶人纷纷站了起来,摊贩开始收拾自己的摊子,将自己满地都是的货物捡起来,不论是行人还是小贩,脸上都带着一种压抑的麻木。显而易见,那些少年为祸青阳街头已非一日两日。
  有与阿珩一般新来青阳的人忍不住气愤的骂了几句立马被捂住了嘴,有好心者说了怎么回事。
  那些少年都是贵族子弟,而领头的那位更是青王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