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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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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这个意思,反正都是折腾,不如让我来。”
“你会刑讯?”
“我想给三七上课,以前给他看的都是解剖死人,活人,还不曾,如今既然有机会,正好补上。”
云洛:“。。。。。。”给个四岁的孩子看解剖活人真的好吗?落下心理阴影怎么办?
出于好奇,解剖课时云洛是陪着儿子一起看的,看着阿珩如何将活人的肚腹剖开,取出里头的内脏给儿子欣赏健康与否,又有哪些毛病,大抵还能活多少年,死了又会是因为什么原因。
三七在阿珩缺德的将其中一人的心脏取出来展览时跑出去吐了,云洛瞅瞅眼前红彤彤的心脏,再瞅瞅心脏上被阿珩连了数根管子在另一人身上,血液正常的流动着,未曾断气的倒霉蛋,恍然道:“原来人的心脏长这么个样啊,跟猪心也没什么两样,不过你是怎么让他心脏没了还不死的?论常理,心脏被挖了,不是应该死定了吗?”
阿珩:“。。。。。。”为什么她感觉这人比她更适合当苍凛的弟子?须知她当年第一次看苍凛解剖活人后可是整整一日吃不下东西,虽然强迫自己把苍凛教的东西给记住了,不记住不行,以苍凛的性格,徒弟记不住他肯定再找个活人来解剖。可记住了,她却没有半点提问的心思,还是许久之后慢慢适应了才开始提问,为何这人连个适应期都不用?
瞧着血淋淋的心脏,再瞧瞧饶有兴致的讨论学术的两个变态,终于有人崩溃了,须知阿珩解剖不是把人给弄死为止,而是一个一个的轮过去,一直不招她就一直解剖下去。
“我招,我什么都招。”
☆、第十八章泥足深陷
“是唐王,奴乃唐国细作。”一名婢女虚弱的道。
“你是唐国的人我看得出来,但唐王害我子做什么?”云洛百思不得其解,唐王这是疯了吗?虽然唐王有动机害他子,但唐王也有把柄在他手里,只要脑子没被驴给踩了,唐王是绝不敢动他云洛唯一的嫡子的,真拼个鱼死网破,哭得最伤心的绝不会是云氏。“你说凶手是他,还不如说是辰王更靠谱。”反正辰王希望云氏灭族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如今的新君虽年幼,但也是迟早的事。
细作是一名婢女,为了照顾种痘的孩子而临时找百里戉借的,百里戉府里人口精简得紧,只一妻三子两女。因而府中婢仆极少,三个儿子丢进了军营,两个女儿虽年幼,但武将的女儿,自己照顾自己绰绰有余,因而他府里的婢仆全是他妻子出嫁时的陪嫁,没一个是百里戉自己的人。做家主做到这份上,百里戉也是奇人,他在他自己家里就是个瞎子聋子,所幸夫妻感情还不错,因而百里戉在府里再瞎再聋,府里也一直稳稳当当的。不过若是知道府里有敌国的细作,也不知百里戉会是什么心情,但最不痛快的应该是百里夫人。百里夫人是老氏族的庶女,老氏族的婢仆都是层层筛选,就怕混入细作之类的,如今倒好,不仅混进来一个,还差点弄死云洛唯一的嫡子。。。。。。若孩子真死了,百里戉与百里夫人的母族都得倒霉。
事实上这名婢仆也是云洛在出事后仔仔细细的筛出来的最可疑的人,婢仆说是青国卖来辰国的奴仆,但某些小细节的习惯却是唐国人才有的,不过这也不能说明这人就是细作,因而云洛才随便阿珩折腾。没想到还真是细作,云洛琢磨着回去后要不要提醒那些老氏族检查一下府邸,氏族之间收买对方的婢仆问题不打紧,但婢仆是别国的细作,那乐子可就大了。
对于云洛的疑问,细作冷笑着看向阿珩。“宰辅何不问问她做过什么?”
云洛疑惑的看向阿珩,这怎么又跟阿珩扯上关系了?
阿珩将心脏放回了倒霉蛋的胸腔里,将血管一一接好,为防止人死了,还输了一些自己的血给倒霉蛋,这才施施然的道:“唐王是吧,我记住了,我记得唐国的都城是在曲水。”
云洛微怔。“你准备做什么?”
“我在想往曲水里倒入日光倾城,会是怎样绝美的画卷。”
原本淡定着的细作立时激动了起来。“不可以!你不能那么做!”
阿珩疑惑的反问:“我为什么不能那么做?唐国害我子,我屠你们几座城邑不是很公平吗?”
云洛默然,这个公平法是怎么算出来的?
细作怒道:“若非你这个疯子害死王后与太子,王上也不会想让你尝尝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小郎君的事是你自己造的孽!”
阿珩闻言笑了,从身上摸出了一包再生散。“我这一生缺德事干得还真不少,但唐国王后与太子的死,我问心无愧。看你这么激动,你的祖籍想来是在曲阳,黄泉路上且等着,不会失望的。云洛,将再生散用她身上,等她伤口好了再用酷刑,再用再生散,再生散用完了我再给你拿,一直到她死为止。”
细作立时就想自尽,但脸上忽的一痛,吐出了一口血,一起的还有一嘴的牙。
云洛捏了捏拳头,目测了下牙齿数量,只有一半,又给了细作一拳,确定了细作所有的牙齿都吐了出来才作罢。“我觉得阿珩的主意甚好,谋害我子,这笔账我先跟你算了,再去寻唐王算,不要让我找到机会,否则我定血洗曲阳。”
你害我子,我不踏碎你的江山,岂非不公?
离开了地牢,阿珩问云洛:“你不想问问怎么回事?”她的私人恩怨可是险些害死他儿子。
“你既然说问心无愧,那么便是有错,错的也不会是你。既然错不在你,便是唐王自己有病,我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狭隘迁怒你。”云洛理所当然道,且,他很怀疑,唐王令人加害三七真的只是为了报复阿珩?呵呵,鬼都不信,这分明是一石三鸟之计。
阿珩微愣。“你倒是信任我。”
“你只是医德变质,但人品还行。”
阿珩:“。。。。。。”这是褒?怎么感觉更像贬?
“你日后真要去曲水投放日光倾城?”
阿珩无语。“我是只是神经病,不是疯子。”
若是苍凛有子,别人动他儿子,他肯定想都不想的将日光倾城的投放得凶手的整个国家都是,生怕整个国家有一个幸存者,但阿珩摸着良心问了问,她的心态自问不如苍凛。在苍凛的认知里,他与人族是两个物种,如同人宰杀猪羊不会有怜悯同情一般,他屠杀人族也不会有半点怜悯同情。阿珩厌世,但仍旧清楚,自己是个人。
阿珩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将儿子给调理得没事了,心情大好,虽然说着问心无愧,但儿子真因为自己早年的私人恩怨没了的话,她绝对得哭死。
心情好,阿珩取了新酿的美酒自斟自饮,云洛闻着酒味寻来,不客气的共饮。“你酿的酒虽烈,可比起陈年美酒却差了三分味道,有点割喉咙。”
阿珩无语了下,喝人嘴短,怎么宰辅大人一点都不嘴短?“我这酒才酿了多久,自然差了味道。”好酒需经年的窖埋,她这酒莫说年了,便是一季都没有,味道自然差了三分那种岁月的味道。
云洛颇为感慨:“一季便能酿出如此美酒,医者竟也能如此多才多艺。”
“一窍通百窍通,三百六十行亦然,各行各业都有联系,如你是宰辅,虽是为官,可你也得清楚一亩地一般能种多少粮食,知道该有多少税赋,以免被下面的人给耍了。。。。。。”
云洛道:“没人敢贪污,那是抄家灭门的重罪。”
“。。。。。。那你总得清楚牛马每日要嚼吃多少粮食,怎样吃最好吧?若是牛马养得不好,你还打什么仗?”
云洛颌首。“那倒是。”
“我也是,虽然很多东西并非医道,但我要学好医道,我也得将那些相关的领域给学好,否则学起来会很吃力。便比如这烈酒,我需要烈酒清洗伤口,避免感染,可时人酿制的酒。。。。。。除非是五十年以上的陈年烈酒,否则我拿去擦洗伤口都不是救人而是杀人,只得自己动手酿酒。”时人酿制的酒,不够烈不说,酒里还沉淀着果脯米粮什么的,借阿珩一百个胆子也不会做这么明显要人命的实验。
云洛瞧了瞧手里的美酒。“你这酒原本是准备酿来做什么的?”
“清洗伤口的,再蒸馏一遍便是最好的药酒了。”阿珩随口道,为了获得适合清洗伤口的烈酒她花了不少心思,最终专门发明了一套工具将烈酒一遍遍蒸馏为纯酒精,酒精擦洗伤口绝不会感染,就是过程不会太舒服,可命最重要不是吗?
云洛将美酒放回了案上,药酒?天知道阿珩的药酒里有什么东西,少碰最安全。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小心就成了试药的倒霉蛋。
阿珩仍旧饮着美酒,饮了一会,忽问云洛:“辰国在唐国可有细作?”
“自然有。”乱世之中,列国互相安插细作,每个国家的都城都有大把的细作,只是抓不出来也抓不完罢了。
“你能调动多少?”
“都能。”
“给唐王下毒可能做到?”
“唐王的食水都有奴隶试食,下毒没用。”王侯都是怕死的,对于食水的验毒极繁琐,即便各种手法确定了没毒,也得让奴隶试食,未经奴隶试食确定吃了没事是不会送到君王面前的,如此安全是安全了,但也别想好好吃一顿饭食了。那么一串验毒工序下来,什么饭食都该凉了。
“无妨,我想给唐王用的毒是验不出来的。”
“试食者。”
“据我所知,王侯贵族的试食者都是奴隶。”
“世俗认知里奴隶不是人,用来试药最合适,如你用兔子老鼠试药一般。”
阿珩颌首表示知道这点。“试食的奴隶多久一换?”
“这就不太好说了,运气好,几年才换,运气不好,天天换。不过若是唐王,他的试食者应是天天换。”云洛道,唐王在唐国集权的做法拉的一手好仇恨,可他要不集权,那他就是个傀儡,因此真不好说那种决定更好。
阿珩取出一只陶瓶。“那就好,我这药,无法验出,服食一两回也并无问题,但长期服食必出问题。”
云洛随口问:“什么问题?”
阿珩浅笑着吐出了两个字:“发疯。”
云洛:“。。。。。。”一国之君疯了,唐国非得地震不可,还真是够。。。。。。好的,他看唐王不顺眼也不是一日之事,此次还敢害三七,不好好回敬,唐王还得以为他云洛是软弱可欺之人。如此想着,云洛收下了陶瓶。“此事交给我,必不会叫你失望。”
阿珩喝了一会也没再喝了,她是喝不醉的,继续喝下去倒可能将自己给喝中毒,十二年前她就饮酒过度以至于中毒过。
坐在铺着厚厚皮草的长廊下,阿珩蓝得仿佛洗过的青空,忽问云洛:“你说青空之上是什么?”
云洛想也不想的回答:“罡风。”
阿珩诧异扭头。“你怎么会这么回答?传说中,天上不是神的万重宫阙吗?”
云洛反问:“你信这种鬼话?”
“自然不信,但你为何如此笃定青空之上是罡风?”
“三千年前有一位擅机关术的巫女曾制造出可以飞到青空之上的木鸢。”
“然后呢?”
“青空之上猎猎罡风,木鸢被罡风击碎,她从万丈高空掉了下来。”
须臾,阿珩问:“死了没?”按理说,万丈高空必死无疑,但云洛也说了那是巫女,上古时代的巫女两个字可不是谁都能有的,能够冠以巫女之称的人皆为神权的代言者,灵力强大得足以移山倒海。万丈高空虽恐怖,却不一定能摔死巫女。
“摔得半身不遂。”
阿珩搓了搓有点冷的手臂。“。。。。。。生命力真顽强。”只是半身不遂而非粉身碎骨,阿珩是真的觉得这是个奇迹。
云洛深表赞同,在古籍里看到那位巫女的事迹时他也很惊奇,人竟能飞上青天之上,虽然还是没能验证青空之上是否有神祇的万重宫阙,但古往今来也就那么一位能飞至青空之上。“冷了?”
阿珩呵了一口热气在手上。“大冷的天呆在外头就不可能不冷。”
“回屋。”云洛说着便要抱阿珩进屋。
阿珩忙不迭制止。“不要,我要赏雪。”
云洛气怒的看着阿珩,阿珩毫不犹豫的回视,须臾,云洛败下阵来,将阿珩拥入怀里,用大氅裹住。“也不多穿一件。”
阿珩忍不住喊冤,她穿得还不够厚?都快成球了。
云洛理直气壮道:“只要你还觉得冷,那就不够厚。”
阿珩:“。。。。。。”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云洛的怀抱很温暖,阿珩没一会便一点都不觉得冷了,忍不住感慨:“其实嫁给你也挺好的。”
云洛惊喜万分。“你愿意嫁给我了?”
阿珩毫不犹豫的道:“不,咱俩的矛盾属于不可调和矛盾,做不成夫妻。”
云洛忍住骂人的冲动道:“你也说了嫁给我会很好。”
“可我不能接受你死我前头。”
“那你为何杀我?”
“我几时杀你了?”
“你我白发苍苍之时。”
“。。。。。。那就是你做的一个梦。”
“连山氏的预言梦。”
“预言难道一定准确?”
“连山氏的预言梦自连山氏族出现之日起便从未错过?”
阿珩顿觉心累。“既然你都说了我日后会杀了你,你还要娶我?不怕死?”
云洛紧了紧阿珩。“人都怕死,而我是人。”
阿珩挑眉:“既如此为何还如此?”
“人的一生,生命很重要,却不会是最重要的东西。我知自己若是娶了你,极可能死在你的手上,可我已经放不下你了。”云洛叹息般的道,他曾经以为自己虽然爱上了阿珩,但那爱并未深到不可或缺,然而在阿珩毫无求生意志一心寻死时他却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从防备到好奇,从好奇到疑惑,从疑惑到了解,从了解到惊讶,从惊讶到相知,他走了十七年,不知不觉中早已泥足深陷。
阿珩按着心口,莫不是自己的心疾又发作了?为何如此紊乱?
☆、第十九章寻欢
北地的孟春与南方的孟春有着天壤之别,后者早已冰消雪融,而北地,阿珩是半点春日气息都没感觉出来,白雪茫茫,大雪纷飞。最多就是没之前那么厉害了,道路勉强能行。
回到王都,云洛立刻将阿珩带到云府的天然温汤里泡了足足三日,原本因为冬日而要死不活等同于半残的阿珩终于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状态,第一件事便是找铲子在汤池子周围挖掘起来。
“你在做什么?”云洛完全无法理解阿珩这一醒过来就满地挖东西的行为。
阿珩没答,将土里的一个木质瓶子拾了起来,□□开塞子,顿时丹香扑鼻。“天级丹药,你家底蕴挺厚啊,居然在汤池子周围埋这个增益水质。”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除非是药王谷的药池子,否则普通温汤,至少半个月才行,可云府的汤池子只用三日便让她恢复了正常,这太不正常了。药王谷的药池子神效是因为里头不知道融入了多少灵药,那满谷的奇花异草可不是摆着看的,也不是苍凛种植的,苍凛掉下去之时,那座山谷已然奇花异草满谷,而从里头种植的一些草本药物都快成树了可以看出一件事,那座山谷里种植草药的历史超过三千年,只是不知为何,它的主人一去不回,于是满谷的珍贵草药只能在成熟后自然枯萎,或被融雪冲入药池子里,几千年的沉淀,药池子里的水完全可以当神水来喝,不敢说包治百病,但延年益寿还是可以的。云府可没种什么奇花异草,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呢?阿珩想到了苍凛提起过的一件事,上古时代,大氏族为了强健子孙的筋骨,会在族地的汤池周围埋入可以高级的丹药,丹药的药力可以改善水质,洗筋伐髓,改善子孙的筋骨。
然如今不比上古,高级丹药已成传说,天地玄黄四个等级的丹药,便是苍凛也最多炼出地级的丹药,天级丹药,苍凛那也有,却不是他自己炼的,而是自古代王陵里掘出来的。
看着丹药,云洛也很惊讶。“这是天级丹药?”
阿珩瞧着云洛脸上不似作伪的惊讶,顿觉无语。“你家埋了什么好东西你自己竟不知。”
云洛无言望天,他确实不知。
阿珩最后把丹药刮了三分之一拿回去研究配方了,剩下三分之二很有良心的埋了回去,走的时候还很有医德的云洛留了一句:“温汤的水质挺好的,你多泡泡,虽然我给你解了毒,但那种解法,多少会有点残余,每日在这汤池子里泡一个时辰,少则一年半载,多则两三年你的身体肯定一点隐患都没了。”
云洛着实对阿珩无语,泡那么久的温汤还不如让他把那三分之一的丹药给吃了看看能不能把残毒也给化解了呢。
云洛如此想的,也如此对阿珩说了,阿珩呵呵表示: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药能够彻底的清理体内的毒素,想完全清干净毒素,必须抽丝一样慢慢调理,急躁不得。“最重要的是,这是可是天级丹药,没病吃药你就不怕吃死?”
云洛无言,还真怕,只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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