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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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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夫人只得捧着云湛的脸(原本是想抓手的,但云湛的双手没空)道:“拜托大郎了。”
云湛:呵呵。
辛辛苦苦十五年,把女儿,啊不,是妹子给拉拔大了,被野小子给拐走了,云湛气得差点就想抄家伙灭了那个抢自己女儿(妹子)的臭小子,可惜,他不能那么做。
做父亲的,不论多么的不甘心,最后都不得不忍痛将女儿交给另一个男人。
他只得咽和着碎牙齿的老血,看着女儿远嫁。
对于女儿的远嫁,云族长没什么感觉,膝下一子一女,他都不亲近,便是云湛,父子之间也是淡如水,最多比陌生人好点,但见云湛如此难过,难得开口安慰:“可需要我生第三个孩子给你养。”
云湛:“。。。。。。心领了,我暂时不想养孩子。”
恰好青国伐尧阳国,尧阳国来使求援,云湛觉得拉齐国下水比较好,便说服了辰王,随即出使齐国,即办正事,也散心。
遇到阿湄是个意外,齐王宫太大了,殿宇楼阁重重,领路的寺人恰好被人叫走。许是觉得他之前都能走过来,也知道如何离开,就没安排新的寺人给他。而他,头一回来,加上有点心不在焉,迷路了。
看到有寺人经过,赶紧抓住,正打算问路却发现哪不对劲。“你不是寺人,是侍女?”虽然不曾有妻妾,但养了十五年的“女儿”,且在“女儿”能生活自理前,吃喝拉撒他都包了,因此对于女子并不陌生,一眼便瞧出这寺人不过是穿着寺人衣服的侍女。
侍女见被抓住,也没跑,而是坦荡荡的道:“奴是樾水王姬的侍婢,奉命出宫办些事,郎君可是有事?”
云湛瞧着侍女身上的寺人服饰,没多管闲事的意思,却也觉得这丫头挺有意思的,道:“我乃辰国使臣,不小心迷路了,想问一下女郎宫门怎么走。”
侍女随口道:“我正好也要出宫,一起。”
“那便多谢女郎了。”
“不用,顺路而已。”
云湛觉得这女子更顺眼了,虽无姬妾,但出身使得他自小见过的莺莺燕燕不少,只是瞧着各色类型的美人,再瞧瞧自己那对奇葩父母,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便始终独身一人。此女子的身上透着一股鲜活的灵气,令他觉得相处起来挺愉悦的。
“白虎啊,日后要娶妻,千万要娶个合你心意,一辈子都不会觉得腻的,否则很难有后的。”
“为何?”
“我们这一族,生育能力比不得寻常人族,若想要后代,需得长期精耕细作以换取那微小的可能。若是你的妻子很容易就让你腻了,半途而废,极可能就此。。。。。。绝嗣。”
后代嘛?他也不是太在意,养女儿的经历告诉他,孩子什么的,着实糟心。尤其是女儿,辛辛苦苦养大了,最后不知道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想想就郁闷。不过妻子的话,必须慎重,要相处一生的人,若是不合心意,日后岂不是要两看两相厌,那是没事找虐。
和离休妻什么的,虽然也可以,但打小看着云族长与云夫人的婚姻,云湛缺乏这方面的认知。
论起糟心,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一个妻子比云夫人更糟心了,前一刻还缠绵燕好,下一刻就不认人了(真正意义上的不认人)。可即便如此,云族长也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将这段婚姻给维持了近四十年,到现在都没看到尽头的痕迹。
瞧着侍女,云湛忍不住产生一个疑问:不知道娶了这个侍女会如何。
宫门口,云湛喊住了即将离去的侍女。“在下对齐都并不熟,女郎可否为我领路一游齐都?”
侍女犹豫了下,觉得反正也没事,有美男子欣赏也不错,便答应了。
侍女对条邑很熟,每一处街道的典故往事都能信手捏来,也能一针见血的指出这座繁华王都里隐藏的问题,云湛越来越觉得这女子有意思了。可惜出使的任务很快就完成了,他得走了,只得与阿湄作别。
离开齐国后他便后悔了,他想那个女子,很想。
早知如此,就应该将人带回辰国成婚的。
希望尧阳之战结束后她尚未成婚,虽说人族女子成婚及早,但贵族的侍女却不然,很迟才婚嫁,尤其是贴身的侍女,往往要到二十左右才会被放出去嫁人,亦或配给别的奴仆。更有甚者,因为用得顺手被主子留在身边,一生都不曾嫁娶。
阿湄才十四岁,做为侍女,离成婚还早着呢。
打完尧阳之战,回到家,被告知,奇葩父母老蚌含珠,又得一子。
云湛:“。。。。。。”感情真不错。
这一次不用云族长说什么,云湛识趣的抱过孩子。“我懂,他是我儿子。”
云族长给了长子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云湛瞧了眼孩子,一眼便瞧出不对。“他的身体怎如此弱?”
云族长闻言道:“有人给我下毒,误伤了有身孕的夫人,我将夫人身上的毒移到了孩子身上,他命挺大,我都做好生个死婴的准备,棺材都已备好。不曾想,他生下来虽呼吸微弱,却还是活的。”
云湛:“。。。。。。”他能说什么,生为贵夫妻的孩子真真是倒了十辈子血霉?
将孩子养得稍微好了些,云湛还没想到去齐国的借口,又有新的事情。
云族长已年过花甲,在这个能活到四十岁便算是长寿的乱世,这年纪着实可以称一声人瑞了,要死了。。。。。。也很正常。
只是,云族长自己要死了也就罢了,走前还给了云夫人一杯毒酒。
云湛察觉时已经迟了,脸色阴沉得可以滴墨。“为何?”
云族长含笑抱着妻子的尸体。“她的病无法治好,而这世上不会再有人如我一般照顾她,不令她受一丝委屈,便是你也不能,与其留她日后在这人世受委屈,倒不如随我一同走,黄泉忘川,我永不离。”
云湛怒:“你怎知她就愿意陪你一起走?”
云族长轻笑,苍老仍旧魅力十足的容颜上带着满足。“白虎,你真是不了解她,迷心症只是让她记不住事情,并非痴呆,她患上迷心症嫁给我之前可是三十几个国家的通缉犯。”
云族长说完便咽气了,云湛对着两具尸体呆坐了一整夜,翌日着手准备丧事,将人埋了后他立马寻了借口去齐国。
我不知我们会有怎样的结局,但我不想错过。
他想过很多,如果阿湄不愿他走该如何,结论是不知道。
很多事情得真的发生才能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将一切交给潜意识的本能,它会让人做出最合乎其自身心意的选择。
阿湄犹豫了很久,他说不勉强,不是假话,他想迫使她离开齐国,可那样的过程不会愉快,她甚至会为此而受伤。在见到人之前,他如此想过,也做了缜密的计划。但在见到她落水而险些身亡后,他觉得心脏都停跳了,发现,原来最重要的不是占有,而是她的平安。只要她平平安安的,别的,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来日方长,细水长流也无妨,他们还年轻,还有时间。
万幸的是,阿湄最后还是点头了,这让他放下了悬着的心。
伐青之战后,他因着功高震主而被君王刻意打压,正好,他也想好好陪陪娇妻幼“子”,赋闲就赋闲。辰烈王的为人他是清楚的,忌惮权臣归权臣,却不会真的因为臣子功高震主而诛杀大臣,但烈王也不会允许朝堂之上,任何臣子一家独大,让他赋闲是最好的法子。
因此赋闲交出兵权,他很放心,又不会死,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且这也不是长久的。
张不易为辰国争取来了最大的利益,却也埋下了祸患。齐国四周,东、南、北三个方向都已被齐王打服,只差辰国这一西北强国,过去寻不到借口,而今他寻到了。两国开战之时,不论他多么的功高震主,烈王都不会因此而改用不合适的将领去领兵。
九陵原之战,他斩下了一代明君齐武王的首级,令得齐国士气大降,从而在最短时间里以少敌多取得大捷。
大捷后他迫不及待的赶回洛邑想早点见到妻子,却只见到一封留书。
幼弟很是感慨:“大兄你这运气。。。。。。”
他没说什么,将妻子留下的身份自白书收好,道:“我去趟齐国。”
幼弟一愣。“她是齐王最宠爱的樾水王姬,你前不久才杀了她亲父,她怎可能同你回来?”
他道:“一年不行,便两年,两年不行便三年,总有一日她会气消。”
幼弟瞠目结舌,问题是你们俩的问题根本不是气不气的问题,而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啊!
他何尝不知,可。。。。。。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新番外
☆、第十九章张不易
北山的生态非常原始,二三十丈高,十几人合抱粗的古树比比皆是,哪怕头顶烈阳高照,走在山林里也没有一点阳光,快赶上中州腹地的生命禁区——云梦泽密林了。
不过生态原始也有原始的好处,动植物资源丰富,尤其是后者,阿珩一路上采到了无数野果,也是靠着这些野果才让三七坚持着跟着她与云洛,没一屁股坐地上撒泼打滚。但半个时辰后,饶是野果再甘甜,三七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脸“我就是不走了,你能把我咋的”之色。
阿珩没生气,半个时辰,她也累,三七能坚持到现在,很是不易,但让她背着肉团子继续爬山也是做梦,背不动。
见阿珩看向自己,云洛识趣的将三七放到了肩膀上坐着。
又是半个时辰,阿珩也吃不消了,将气喘匀后对云洛道:“我已经看完这里的地质了,挺适合种植药材的,咱们下山吧。”
云洛道:“我陪你这么久,如今要去山上拜访一位故人,你也陪我。”
阿珩宁愿从山上跳下去一了百了,有气无力的问:“谁啊?”那位仁兄令云洛如此重视,竟亲自上门拜访,且如此有“闲情逸致”在这鸟不拉屎的山上安家。
“辰国前御史大夫张不易。”
阿珩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想起张不易是哪位。
提起张不易就得提一下辰国特殊的□□势,列国不论怎样重用外来士子,但本质上最为倚重还是本国公卿世家,有的国家干脆庙堂之上九成的官吏是公族子弟。辰国却不然,在这个国家,公卿世家的子弟填补了整个军队,但庙堂之上不需要直接上战场的职位却九成九被外来策士瓜分。
若是认真的查的话就会发现,辰国的贵族世家,有七成的祖上是别国而来的士人。士人来到辰国受到重用,立下功劳后得到爵位与封地,然后。。。。。。子孙入行伍。辰律里关于爵位与封地的继承制里有一条硬性规定:无军功者哪怕贵为嫡子也不能继承其父的爵位与封地。
士子来到辰国时是为了施展抱负,或许对母国还有期望,但他们的子孙为了继承爵位与封地却会与祖先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以军功获得继承权,并未辰国开疆拓土后,他们也从骨子里认可了自己辰人的身份。
而这也是辰国最受列国士子欢迎的关键,用人不拘一格。
张不易属于第一代士子,早年游学列国,却因没什么背景而屡屡受挫,直到来到辰国遇到先君辰烈王,辰烈王那时正头疼庙堂之上云氏一家独大的局面,见张不易有治国之才,便不拘一格的重用了张不易。张不易也不负所望,虽是御史大夫,却架空了宰辅的大半权利,并长袖善舞,游说列国,令得辰国在邦交上获取了巨大利益。
辰烈王时是辰国非常著名的盛世时期,烈王居中调和,文有张不易,武有云湛,相辅相成,辰国的国力大增,若非多年前的大疫,辰国说不定已经成为中州第一大国,这些年也不会令得齐国做大。
不过,阿珩也依稀记得,四年前张不易不知为何挂印而去,不知所踪了,原来是隐居于此。
“我记得张不易与云氏似乎是政敌。”
云洛摇头:“张不易从来都不是云氏的敌人,我们不和只是给君王与旁人看的,没有君王希望朝堂上最有权势的两个权臣和和乐乐的。”因此烈王想看张不易的势力与云氏的势力不合,张不易与云湛便配合着演啰,不过,烈王也未必看不出来,但烈王那人性子惫懒,只要权臣没有篡位的野心,或一家独大,他都无所谓,便没因为看穿而专门做些什么。
“你想要找他回去?”阿珩反应极快,云洛的文治武功都不差,但人的精力有限,他不可能军政一把抓,劳累过度对身体的损害极大。如她,虽然因为体质的关系,不论失眠症多严重,她都始终清醒精神,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身子损耗比寻常人要快很多,否则也不会拿人参当饭吃。以羲和氏的体质,疲劳过度尚且如此严重,何况云洛普通人族的体质,只要不想过劳死,都得放权。
自然,爱权势胜过生命的也不是没有,但云洛,阿珩觉得他不是那种人。
张不易熟悉辰国的国情,也曾经处理辰国的国政十几年,云洛要找人分担负担的话,张不易是不二人选。
“辰王脑子连猪都不如,再让他祸害下去,辰国非亡他手里不可。”云洛坦然道,打压权臣没什么,但到当今辰王这份上,他还是头回发现,原来有人比齐威王更蠢。狡兔死,走狗烹。齐威王杀公子旦,还知道等兔子死了才烹,辰王倒好,兔子还没死就已经烹上了。
阿珩深以为,辰王未必蠢,只是屁股决定脑子,不管他原本多么聪明,都会被王位所影响。毕竟,辰国的王是列国中最窝囊的,别国的王想收多少美姬就收多少美姬,想杀哪个臣子就杀哪个臣子,想盖多少宫室就该多少宫室,而在辰国。。。。。。辰王要敢这么干,妥妥的死路一条。
云越的变法,初识时削弱的是老氏族的利益与特权,但到了后来削弱的便是王权了,朝堂之上百家争鸣,君王与摆设也差不了多远。
不过,阿珩觉得,历代辰王也是作的,就算是摆设又如何,荣华富贵在手,只是没别的君王那般乾纲独断而已。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朝堂之上的公卿都不是善茬,辰国的王被架空了好几十代人,朝堂上的权臣公卿亦来来去去,不知换了多少茬,辰国可曾因此而衰落?不,辰国越来越强盛了。
做这样一个国家的王,无疑是最轻松自在的。
阿珩完全不能明白辰王有什么好作的,美姬、宫室什么的,能有命重要?吃饱了撑的,嫌日子过得太滋润,没事找事。
王位对智商的削弱真厉害。
正感慨着,阿珩便见云洛将昏昏欲睡的三七抱了下来,放在身前,用大氅割出的布条绑好,不由道:“他困了,你抱着就是,不比如此。”
云洛没吭声,将三七安置好便背对着阿珩微蹲下了身子。“上来。”
阿珩愣住。“干嘛?”
云洛反问:“你说呢?”
阿珩不客气的跳上了云洛的背。“咦,没想到你看着瘦瘦的,身上肉还挺多的。”
许是因着戎族血统的关系,云洛与阿珩一般,在这个华族统治的中州大地上都显得极为高挑,而身形高挑也衬得本来就身形瘦削的人愈发瘦削。可如今趴在云洛的背上,阿珩发现,这家伙身上还挺有肉的,并且很结实,全是肌肉,不过当垫子的话挺舒服的。
阿珩忍不住上手捏了捏,肌肉真好。
云洛略自豪于自己的身材令阿珩如此,但感觉阿珩越摸越撩人,忍,再忍,忍无可忍。“阿珩你做什么?”
“云洛,我发现一件事。”
“何事?”
“你真是最完美的试药材料。”
云洛忍了忍,没忍住,将背上的人给丢在了地上。“自己走。”
云洛用的是巧劲,阿珩没摔疼,很快就站了起来。“你发什么疯?不就是开个玩笑吗?”
云洛冷声反问:“你摸着良心发誓你在开玩笑?”
阿珩二话不说便摸着良心立了誓。
时人重盟誓,平日里胡说八道没关系,但盟了誓却是一定会遵守,哪怕代价是生命,可阿珩这么个奇葩。。。。。。云洛着实想写个服字,这世间竟有人如吃饭喝水一般盟誓,道:“你还是以清神医盟誓。”
阿珩毫不犹豫的道:“我拒绝。”
云洛不由侧目。“为何?”
“他是我父亲啊,我已经是他最大的污点,再给他抹黑,真会被气死的。”
“你怎么会是他的污点,你医术如此卓绝,已然超越了他,他应以你为傲。”
阿珩言简意赅:“我医德变质。”
好一针见血的品评,云洛挑眉:“你既然清楚为何还?”
“我是他女儿,又不是他,谁规定女儿一定要继承父母的理念?”阿珩反问。
云洛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阿珩医德败坏没错,可这世上没有医德的医者多了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苍凛,心情不好杀人,别人挡路也能杀人,一言不合能杀人。。。。。。反正随便什么原因都能杀人。同苍凛一比,阿珩简直是圣人,可为何世人对阿珩却多苛责?概因她是清的子嗣,而清医术高明,医德亦高洁得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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