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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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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对她退步。
  或许就是因为苏后的地位与强势,她最后同离王掰了,嫡长子死得不明不白,嫡次子更是被诬陷而亡,苏后一下子就火了,毫不犹豫的起兵了。苏后所率大军势如破竹,只差一步便可倾覆离国江山,她若有兴趣的话,说不定还能自立为王。可惜身体不由人,苏后在攻破稷阳的前夕,旧伤复发而亡,离王这才保住了王位,苏氏也因此被夷灭三族。
  不过,据云洛所知,苏后似乎。。。。。。是慢性中毒而亡的。
  苏后防着离王,死活不肯交出兵权,离王又何尝不是防着她。
  做夫妻做到这地步,都是极品。
  阿珩想了想,点头,她老娘也的确算是苏氏之后。
  “苏氏竟有活口。”云洛颇感慨,离王当年险些被苏后给攻破王都,火气不是一般的重,对苏氏完全是赶尽杀绝,谁敢求情,一起灭族。
  “我阿母的情况有点特殊,因而逃过一死。”虽然就她一个活了下来。

  ☆、第十八章合家欢?

  既然要远行,药庐里的事情总得安排好。
  阿珩在门口挂了新的牌子,内容很简单,就一个意思:本人要出门一趟,由弟子坐堂为人诊病。鉴于两位弟子尚未积攒经验中,这期间,所有病人瞧病都不收诊金,药钱也半价。自然,这不是无偿的,条件是需要签一份契文,若弟子没给人治好,亦或治死了,药庐不负任何责任。不过也不必太担心,季越人会在药庐里坐镇,真要死人了,他定会争取抢救,看能不能把人抢救回来。
  桔梗有些担心:“师父,若我们治错了怎么办?”她与菖蒲的医术还没出师呢。
  “不是写了吗?人死了,概不负责,你担心什么?”
  桔梗生生噎住,这不是负不负责的问题,而是病人真出事了怎么办?那可是人命。
  “真出了人命,那就是你们医术不精,汲取经验,继续努力,别再死人就是了。”阿珩风轻云淡的道。
  对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苏医师这是赤。裸裸要拿病人当小白鼠啊,还有没有人性啊。
  对于旁人的指责,阿珩毫无理亏之色。“医者的医术最重要的便是经验,经验越足,医术越高,不给弟子实践的机会,如何出师?”便是她自己,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医术,非她天赋异禀,而是自她两岁起清便将病人都转交给了她让她练手。
  啥?小孩子医术不精出事了怎么办?那不还是有做老子的吗?趁着人没死赶紧抢救回来呗。
  苍凛就更简单粗暴了,不是拿阿珩试药便是活人试药,若是阿珩开错了药,他也不管,让阿珩自己解决,解决得了,病人能活,解决不了,病人自然是死路一条。
  虽然抓了季越人的壮丁,但阿珩也不是完全不给酬劳,给了季越人一卷长长的帛书。“此乃医书《针法》,做为帮我看顾菖蒲与桔梗不弄出人命的酬劳。”
  季越人将《针法》推了回去,若是过去,他是一定会收下的,在这个什么都讲究私藏的时代,书籍都是宗族世代相传的东西,除非是世交或弟子,否则一概不予借阅。外人想要得到,就两个法子,一是结两姓之好,妻子的嫁妆里自然会有抄录的典籍,书籍是嫁妆里用来压箱底的,也是最珍贵的东西;另一个法子便是熬到该宗族没落,山穷水尽不得不贩书赚取钱财。
  《针法》乃离国太子琚的太子妃所著之医书,在太子妃殉情后便失传了。季越人曾为此很是扼腕,扼腕的也不止他一个,当年疫区里活下来的医者提到《针法》时都很扼腕,不是恨不早生几年去离国抢救医书就是深恨没去求见太子妃借阅一下,以至于那般出神入化的针法失传。纵然这个时代出远门很危险,毒虫猛兽横行,剪径的强人一抓一大把,但哪怕是死在路上至少努力过了,不会遗憾。
  还有太子妃,不就死了个男人吗?至于那么想不开?一代神医啊,就这么死了,多可惜啊。若是还活着,不知会不会有更完善更好的医书问世。
  太子妃你的殉情是对医道的犯罪,不赦之罪!
  季越人将脑子里的乱七八糟的思绪甩掉。“你我乃生死之交,何须如此客气。”
  “你不要?那算了。”阿珩随手拿起医书就要丢一边。
  季越人赶紧拦住阿珩。“诶,你对医书就不能尊重一点,这可是无价之宝。”
  阿珩不以为然:“不能发挥作用的东西,再珍贵也是废物,你到底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就放回去继续发霉了。”
  季越人无语的收下了医书,叹道:“其实我是想你收我儿子为弟子的。”这些日子他也看了看阿珩两个弟子的医术,年纪小归小,医术也谈不上高超,却很老道,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季越人很清楚,自己的医道成就也就如今这般了,可他的儿子却不是,年纪小,可塑性很强,只要教得好,定能超越自己。(菖蒲、桔梗:换你天天当药人,看你经验老道不老道。)
  阿珩闻言,道:“待药庐完全修建好,我打算收徒,届时让季梓来试试,若他能通过,我便收他。”
  季越人信誓旦旦的道:“他一定能通过,我儿子可是很出色的。”
  阿珩没吭声,希望吧。
  诸事安排妥当,阿珩便出发了。
  高陵邑地处辰国西北,离牧云原不远,直线距离不远,真走起来的话,望山跑死马。不过几百里,却是辰国北部赫赫有名的山脉——燕环山,群山起伏,就没一块平一点的地方。中州西北也基本是这种地形,不是山就是高原,平原少得可怜。
  阿珩表示:她一点都不想去高陵了。
  从洛邑去高陵的路上一点都不好走,辰国的道路是列国中最发达也最好的,但这也不过是从十分的痛苦变成了五分,还是痛苦。
  洛水流域以西,山峦起伏,道路。。。。。。凭心而论,辰国的道路已经很好了,在别的国家,这种地形定然只有人走多了就有了路的那种小径,辰国好歹还修出了一条齐整的大道,就是坐车实在是颠了点,阿珩觉得自己的屁股都要碎成几瓣了。
  饶是云洛在车里垫了厚厚的垫子,仍挡不住车子的颠簸。
  咬死云洛的心都有,封地那么远做什么?
  虽说云氏最早落户辰国时,辰国还是个积贫积弱的小国,便是辰威烈王有心,也给不了什么好地方当封地。但后来云氏一族为辰国戎马这么多代人,说一句辰国的江山是云氏一族打下的也不为过,辰国的每一寸山河都浸透着云氏一族的血。换一块近一点的,沃野千里的封地也不为过,可云氏的封地,单从高陵侯这个爵位从云越那一代一直继承到如今就知道封地的位置从未改变过,最多就是从原本的几里地变成了几百里,可还是群山起伏。
  云洛问:“骑马如何?”
  阿珩拒绝,骑马更颠簸,忍不住问:“你家没事要一片山地做封地做什么?”封地想要封地都是为了荫庇子孙,让子孙永享富贵,封地自然是越富庶越好,富庶的封地,每年的租税才肥啊,可高陵,不是阿珩说,那地方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租税,甚至有没有人住都还是个问题。
  云洛道:“人少,做一些事很方便,你也知,云氏其实就是连山氏。”
  云洛不说,阿珩也快忘了这茬,谁让云洛着实同先知的形象不符。不过如此的话,也能理解了,神裔氏族见不得人的东西着实多了点。哪怕是上古时,神裔氏族聚族而居的地点也是极为隐蔽的,虽然族中子弟没少在外头活动,可就是没几个人知道他们的族地在哪里,尤以羲和氏族为甚,连君王都找不到羲和氏的族地。
  阿珩抱着同样被颠簸得受不了的肉团子,痛苦的问:“我不管这个,我就想知道,还要走多久?”
  “你若想早到,我可以急行军,也就一两日。”
  阿珩反问:“能再慢些吗?”
  “我已经很慢了。”一天的路程走了足足三日。
  “反正你不是要一边练兵一边回去吗?再慢点也无妨。”
  云洛:“。。。。。。”再慢点与步行有什么区别?
  虽然腹诽不已,但云洛还是放慢了速度,大军简直成了专门出来围猎的,沿途大大小小的动物都遭了殃。这也是同样是颠簸,阿珩想咬死云洛,肉团子却一点意见都没有的根本原因,天天有肉吃,再颠簸点也无妨。
  阿珩虽然也天天都有云洛做的粥吃,且云洛做的粥从未重复,可阿珩仍旧郁闷,美食再好也改变不了快碎成几瓣的屁股的痛苦。
  对此,云洛只能往车里堆皮毛,可大热的天,皮草堆多了是不颠簸了,却热了起来。阿珩还好,只是出了一点汗,肉团子却是汗流浃背,脱得只剩一条犊鼻裤,一身的肥肉都在冒汗,以至于阿珩最后不得不将皮草都给撤了。
  云洛琢磨了许久,寻来了竹子,做了个盖子形状的蔑器,然后倒扣在车里,再坐在车里时,不管马车跑得多快都不会觉得颠簸了。相反,还很舒适。
  阿珩坐在蔑器“垫子”上,没吭声,但近几日愈发浓郁的阴郁却是散去了,终于恢复了正常,甚至还诡异的透出了阳光的味道,瞧得云洛侧目不已,这女人气质不那么神经的时候其实还挺好看的。
  途经北山北端的山时,云洛下令扎营,阿珩立马跳了下马车准备哺食。
  队伍里的食材很多,都是肉类,虎贲过境媲美蝗虫,大象、豨、犀牛、剑齿虎、野猪、大虫、熊罴、长虫、豹子、豺、狼、鹿、獐子、山羊、狐狸、兔子。。。。。。只要是动物都没放过。猎物身上的皮草与能够充作药材的部分都被另外保存起来,最后剩下的肉则充作加餐。
  阿珩取了鹿肉、獐子、野猪肉、豨肉,剁成肉糜后用面粉与蜂蜜水做成了丸子,最后放入油锅里炸了炸,金黄酥脆的肉丸子新鲜出炉了。。。。。。才怪。
  阿珩炸出的第一个肉丸是金黄的,味道却是诡异的,咬一口,三七吃得津津有味。“好吃,再来一个。”
  被阿珩养大,很难说是三七的独特的口味养成阿珩诡异的厨艺,还是阿珩诡异的厨艺养成了他独特的口味。反正云洛是尝了一口就吐了,炸过头了也就算了,问题是,你到底放了多少盐?盐可是很珍贵的物资,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乱放啊,齁死人怎么办?
  云洛果断接管了食材,加水重新调了料,且考虑到阿珩的口味,还专门做了鱼肉丸子,这才炸出一鼎色泽金黄的丸子。三七尝了一口,吃得更欢了,阿珩也尝了一口,口感不错,酥脆可口,再来一个。
  一鼎肉丸很快便见了底,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期待的望着云洛,云洛默默拿起之前还剩下的肉糜继续做丸子。
  阿珩难得吃的饱饱的,三七更是吃得肚儿圆,虽然本来就是圆滚滚的。
  用完哺食,阿珩抓起三七。“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云洛你可要一起?”
  云洛拿了一条鹿腿一边吃一边站了起来。“你很想长命百岁?”没记错的话,羲和氏的直系只要不作死,活个一百年是稀疏平常的事。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不想。”
  云洛愣了下:“为何?人不都是渴望长命百岁的吗?”
  阿珩回道:“长命百岁是一种折磨,唯有死亡是至美。”
  云洛想抽自己一耳光,没事跟个贵脑有恙的家伙聊这种话题,这不是没事欠抽吗?
  北山这一带全是山峦起伏,基本没什么人烟,道路艰难是一方面,关键是,山的话,只能种植林木,虽然林木也赚钱,但大荒除了喜欢与北荒,其余地方都被遮天蔽日的绿色所覆盖,想要木料的话,到处都是,犯不着进深山里去冒险。且山林里多猛兽,一个不留神就被猛兽给吃了,因此林业不管在哪都不发达,便是要经营林业,也最多在靠近城邑的山头上种植需要的林木。很不巧,北山与洛邑有百余里的路程,属于深山。
  虎贲扎营的是洛水的一条支流的上游,沿河而行,听着山林里千虫万兽的合奏曲,别有一番滋味。
  除了三七,胖子走一步路比寻常人走一步更累,因此两个大人走得悠闲自在,一派踏青的风采,三七却是吭哧吭哧的跟着,挥汗如雨。瞧着儿子的反应,阿珩不得不承认,云洛是对的,这儿子真的应该丢进军营里好好练练,那一身肥肉捏着虽然舒服,可在生活上却有很多不方便。比如如今,不过饭后散个步,小家伙已经走得快断气了,而她这个重度伤残的人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对比太残酷了。
  云洛也愈发想给阿珩写个服字,提议道:“不如爬爬山。”
  这一路净走山路了,但真正爬山却是没有,山与山之间有可以通过的小路,反正去挑战一下山坡,能绕就绕,实在绕不过了才会考虑爬,因此还真没爬过几次山。
  阿珩瞧了眼哀怨的将自己望着的三七,点头。“爬那座?”北山有不少山头,有高有低,爬的话,得先做好选择。
  云洛一指不远处的一座山。“就那座,我正好要去那里寻一个人。”
  阿珩很怀疑,云洛放着大路不走,走这条路是否就是为了寻人。
  肉团子望了望山的高度,顿时无语泪千行。
  好高,目测不少于五百丈。

  ☆、番外情深缘浅

  云湛记事时起就知道自己的家庭略。。。。。。诡异。
  永远记不住自己生过孩子,更不记得自己有了夫君的母亲,以及生怕一个不留神妻子就跑了,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的父亲。
  不是夸张,是真发生过这样的事,云夫人有一回偷溜出去玩,走丢了,云族长再找到人的时候,云夫人坚决表示:自己没成婚,若是成婚了她怎会不记得?婚姻可是人生大事,谁能忘了?
  云族长好说歹说都说不通,气得好悬没吐血三升,最后还是两个人都说累了,休息了一宿。翌日清醒时,迷心症令得前一日的事被云夫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云族长趁此机会在她醒来后告诉她,他们是夫妻,虽然将信将疑,但因着两人躺一张床上,且府里的布置都是依着她的喜好来的,云族长更对她的饮食口味一清二楚,不是多年夫妻不可能了解,也就勉强信了。
  云湛很早的时候便忍不住暗搓搓的产生一个疑问:父亲,阿母真是心甘情愿嫁你的,而非因着迷心症被你骗婚的?
  不过是否骗婚又如何呢?他这个儿子都生下来了,管它是否骗婚,这段婚姻都得维持下去,否则他岂不是要失去母亲?
  三岁那一年,他第一次与人打架,差点将人给活活打死,因为那个贵族子弟说云夫人是疯子,他是云夫人的孩子,以后也会是疯子。
  事情最后闹到了云族长那里,云族长比他狠多了,他只是差点把人给打死,最后关头还是刹住了,云族长却不然,那个贵族子弟的家族没多久便因为犯了重罪被夷了三族。
  “阿父,阿母她。。。。。。”
  “她是迷心症,不是疯子。”
  “迷心症是什么?”
  “脑袋被开瓢后的后遗症。”
  云湛:脑袋被开瓢是什么意思?希望不是他理解的那种。
  “阿奴年轻时被人暗算,受了重伤,颅骨被重创,虽被邪医苍凛救了回来,却落下了迷心之症,苍凛也束手无策。”
  脑袋很重要,必须保护好。被人敲碎脑壳死了不可怕的,可怕的是没死却落下了稀奇古怪的后遗症。
  “我要照顾阿奴,不会有多少精力顾着你,你的日后,你的人生得你自己思考与计划。你需要什么,你想要什么,你不想要什么,我不会干涉,更没精力管你。而这云氏的所有东西,只要你有能力,你可以随意动用。”
  “。。。。。。儿子明白。”
  四岁那一年,云夫人生了第二个孩子,云湛一直以为,这孩子很难生下来。倒不是胎不稳,相反,胎挺稳的,云夫人只是脑子略有问题,但身体还是不错的,一手剑术出神入化,是当世顶级的大剑师之一。事实上,若非出身奴籍,云夫人年轻时定然名扬列国。做为大剑师,身体自然是顶好的,胎儿极稳,问题是养胎是个长期且细致的事情,而云夫人的记忆能够维持的时间。。。。。。少则一天,多则两天。
  或许是为母则强,云夫人在帛书上写了孕妇需要注意的事宜,然后将帛书绑在手腕上,每日睁眼就能瞧见,这才堪堪没出事。
  云族长对儿子说:“她当年怀你时也是如此。”
  云湛心里隐藏得极深的一抹郁气在那一刻彻底消失了,你是我的母亲,不论你是美是丑,是正常是有病,你都是我的至亲。
  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粉雕玉琢的,很是可爱。
  云族长随手将襁褓中的女儿塞给了儿子。“长兄如父,以后她就是你女儿了。”
  云湛、云夫人:“。。。。。。”
  云族长反问云夫人:“你能照顾好孩子?”
  呵呵,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清楚,别把孩子养死就不错了。
  云夫人只得捧着云湛的脸(原本是想抓手的,但云湛的双手没空)道:“拜托大郎了。”
  云湛:呵呵。
  辛辛苦苦十五年,把女儿,啊不,是妹子给拉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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