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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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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捭阖1311年冬,离都稷阳。
  前几日下过的雪,积雪早已融化,街上却没什么行人。前日,离国的太子琚因涉嫌以巫蛊谋害离王而离王问罪,心虚之下竟率领太子府亲兵杀了前去捉拿的禁军,意欲逼宫。经过一日一夜的厮杀,太子琚终兵败被杀。太子妃不愿夫君死后仍要受辱,抱着太子琚的遗体自焚于太子府,太子府的烈火,至今未熄灭。
  虽嫡子的尸骸仍在火海中,离王却没心思理会了,离王有一宠妃,为离王诞下了九个儿子,其中长子被年少的太子琚打断了腿,虽治好,却也落下了后遗症,不良于行,算是废了。然宠妃的次子却天资聪颖,最得离王的喜爱,离王不止一次表示次子日后定胜过太子琚,可惜所有人都知道,那不可能了,因为宠妃的次子已于昨日莫名暴毙。
  对此,清只想说,王族真乱。
  宠妃的次子哪是病死的,分明是被人下了蛊死的。
  那位小公子出事后,清也被请进宫瞧过,传说中的蛊啊,似乎还是一种挺少见的血蛊。母蛊宿主死了,母蛊会随之死去,子蛊也会吃掉宿主的心脏为母蛊殉葬。
  若没猜错,那蛊只怕与已死的太子琚有关,这两位几乎是同时死的,只是一个是被乱兵所杀,另一个于深宫暴毙。
  好不容易干掉了嫡兄,就差被封储君了,意气风发眼看就在眼前,却莫名暴毙了,清很是为那位公子默哀。你嫡兄也不是善茬啊,早就防着你呢,这不,前脚死,后脚拉你殉葬了。
  坐在路边的枣汤摊子上,清一边饮着枣汤暖身子一边在心里感慨,他当年在齐国的对手若是太子琚这样的主,他肯定玩不过。
  “咦,这世上竟还有羲和氏直系,我一直以为你们死绝了。”
  清刚被枣汤暖和起来的身子不由如坠寒谭,他已然遮住了眉间朱砂痣,为何还有人识得他的血?
  清扭头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宛若古卷中走出的紫衣少女,很奇异的紫衣少女。
  少女的身段极好,肌肤雪白剔透,深紫的华服衬得雪白的肌肤愈发苍白,这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在齐王宫那些年,齐王的妃嫔,各种类型的美人都有,清也饱了眼福,然如今却可以笃定的说,齐王所有的美人加一起也不如眼前这位。
  太美,美得不似凡人。
  事实上,清有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列国王宫收藏着无数的宝物,清生于宫中,连带着也见过不少好东西。分明瞧出,少女身上的紫色华服乃冰蚕锦裁剪,千年不腐不朽,这样的衣服,便是齐王宫也没有,齐王宫所有的冰蚕丝加起来也就做一条帕子。更为诡异的是,少女所着华服的风格,疑似古九州帝国时的,还有其腰间的赤色毕方组玉佩亦为九州帝国时的玉器,且是赤帝最为喜爱的玉器。清在齐王宫见过一套一模一样的组玉佩,据说是赤帝生前最喜爱的东西。
  最为诡异的却是少女的模样,很美,看上去最多十五六岁,然清不知为何觉得有点违和。少女的眼角眉梢有着历经无数岁月沉淀下来的魅力,如千年的古酒,可。。。。。。这姑娘的模样,挺年轻的。
  清脑海里不期然的跳出了一个想要:长生药。
  少女似是猜到了清在想什么,道:“我非人。”
  非人?清愣了下,仔细打量了一遍少女,呃,还真不是人,一点生者的气息都没有,这分明就是一头食人的邪灵。只是,这邪灵的修为真高深,化为人形竟这般完美。
  不过是邪灵总好过是人,邪灵的生命近乎无尽,活个千年不足为奇,若是人,那就只能是清之前的猜测了。
  “您见过别的羲和氏直系?”
  少女道:“两千多年前,我有几个朋友就是羲和氏的人。”
  信息量好大,清的脑子有点卡,邪灵姑娘,知道您这一族寿命够长,可您老究竟活了多少年?
  清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问:“他们是什么样的?”
  少女很是怀念的道:“他们不是好人,确切说,所有神裔氏族都不是好人,不过羲和氏一直是神祇最虔诚的信徒。”
  清微讶:“为何?”
  “羲和氏认为神祇是仁慈的,博爱众生。”
  清扯了扯嘴角。“若神祇不仁慈呢?”
  少女闻言露出了一抹笑。“你这个问题,我当年也问过,他们告诉我,若神祇不仁慈,那就一定不是神,而是冒充神祇的妖魔。”
  清:“。。。。。。”
  少女笑容愈发灿烂,昔年的神裔氏族虔诚的信仰着神,但他们对神祇的看法与寻常人绝对有天渊之别,且一个神裔氏族,一种看法,也亏得这样几十个观念截然不同的氏族能够聚在一起和睦相处。
  清想了许久,最终去了田野乡间,一来是为了历练医术;二来是他进不了城;三来,他想在这较为清净的环境里想想自己未来的路。
  田野乡间,有许多病人,却鲜有人会在生病去看医者,多是随便弄点药吃了,亦或熬着。清到了最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最初的目的,只是顺着本心在乡野间做了一名铃医。
  一人一串铃一药囊,如此,六年,他走遍了离国,去过沃州,看过据说是炎帝直系苗裔的东夷人;亦见识过沃州密林里的有翼种族,蛮荒纪与九州帝国时,人族最大的敌人;也曾踏足扬州,看过九州帝国时留下的遗迹,繁华城邑没于荒草,郁炎时代的战火摧毁了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文明,幸存者的子孙再一次从石器时代开始摸索。
  看得越多,清心中的郁气也愈发的淡,最终不留半丝,他终是走出了昔日的阴影。
  捭阖1317年,月照海。
  乘一小舟,清瞧了瞧天色,应该没错吧。理论上,乘一叶轻舟自扬州回到中州是可以的,月照海南端是中州与沃州,而沃州以南是扬州,扬州东边是东溟,东溟又与月照海接壤,海路是存在的。就是一叶轻舟完成这万里航行忒不靠谱,然清也无奈,扬州根本没有城邑,更遑论港口船只,不想再步行个数年的话,他就只能走海路。
  感谢神祇的是,虽然海路危险,但他这一路上除了中途差点跑过头去了北荒,始终有惊无险。
  虽然不知如今是在何方,然清尝了尝海水,海水的味道越来越淡,显然是离陆地越来越近了。清很激动的努力划桨,然后。。。。。。看到了一具黑色的“浮尸”。
  清愣了下,不打算管,虽然看着别人死了还要喂鱼挺不人道的,但这里离陆地不近,也不知尸体在海里泡多久了,带上船,指不定会有瘟疫,他可不想染上瘟疫。正打算划桨避开,却见“浮尸”顺着水流浮了过来,清忍不住仔细瞧了一眼,哦,不是黑色“浮尸”,是“浮尸”穿了玄端,上衣下裳,衣为黑底醺红深边,下裳为赤色。
  不过怎么瞧着有些乖乖的呢?
  咦,清仔细瞧了瞧,发现玄端上绣着离国的婚礼吉纹,这是一套婚礼用的玄端,谁家新娘子,真够倒霉的,大婚之日掉水里,还顺流到了海里喂鱼。
  不对!
  还活着呢。
  清总算反应过来自己是为何觉得哪里不对劲了,人根本没死,还有气呢。
  清忙不迭将人捞了上来,之前人趴着飘海里,没看到长什么模样,如今捞上来一瞧,嗬,还是个倾城的绝色美人呢。
  诊了诊脉,根本没溺着,衣裳都不曾湿。
  完全不合理。
  清忍不住打量捞上来的新娘,肌肤白皙细腻,晶莹剔透,显然是贵族,寻常人家养不出这样一身肌肤的女儿。且这新娘应出身大贵族,因其身上的玄端用的是不怕水的鲛绡,寻常贵族也用不起。
  清寻了好一圈,总算在新娘的颈下寻到了答案,那里戴着一枚云玉雕琢的小玉璧,玉璧上镶着一枚辟水珠。
  就差武装到牙齿了,难怪没溺毙。
  “你这是非礼我?”
  一把出谷黄莺的声音响起,清不由抬眸,新娘已然醒了,正似笑非笑的瞧着自己,清微默,道:“抱歉,我只是好奇你怎么没。。。。。。我没恶意,可否予我解药?”
  新娘挑眉:“你怎知?”
  “我是医者。”
  新娘鼻翼微微翕动,虽然海腥味重了点,但对方身上确有医者的药香,且有丹香,显然,这是一名医术高超的医者。可,好年轻的神医啊。
  两鬓虽有几缕灰白,可头发总体来说是浓密黝黑的,且肌肉紧致光滑,感觉最多二十余岁。且,新娘从未见过模样如此出奇的人,不是出色,而是太不出色。
  清留着刘海,一直到眼睛,整个额头都看不到,连眼睛也有些遮挡,可惜眸子太亮,亮得惊人,刘海也遮不住。旁的五官倒不似眸子那般奇特,单独拿出来的话,都是顶好的,可组合在一起,一点特色都没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这长相,绝了。
  半个月后,离齐边境。
  “你都上岸了,怎一直跟着我?”清不解的问瑕,瑕是女子告诉他的名字,是真是假不肯定,但总得有个称呼,清便当它是真名了。
  瑕涩然道:“我。。。。。。无处可去。”
  “你夫君呢?”
  “我就是不想嫁才跳的水。”
  “你夫君哪不合你的意了?”
  “他年纪同我祖父一般,且有姬妾四五百,子女更是六七十。”
  清愣了下:“你家里怎会将你嫁给那么个人?”再乱嫁女儿也不至于这么荒唐。
  瑕红着眼睛道:“我父母、祖母皆英年早逝,祖父宠爱姬妾,甚至以妾为继室,那个贱婢一直看我不顺眼。我父母的死便与她有关系,如今她又想弄死我,弄不死我后又给祖父吹枕边风令其将我嫁给那么一个人换取利益。”
  清无言,他看得出,瑕虽有所隐瞒,却没说谎。可若是真的,这姑娘得多倒霉才能摊上那么个糊涂的祖父?宠妾灭妻灭子,荒唐至此,真心不易。“罢了,你爱跟着我便跟着吧,我正好缺个药童。”
  “多谢清。”
  “你可懂医术?”
  “略懂。”
  “到底懂不懂?”
  “家母著有医术《针法》,我对此倒背如流 ,针灸之术尚可,旁的,却未曾学过。”
  著有医书?清微怔,这个时代并非什么人都能著书立说,必然是某个领域达到了一定程度才行,医道亦然。“你家莫不是世代行医?”
  “仅我阿母自幼学医,她是孤儿,被一名医者抚养成人,因而也成了医者。”
  “我拜你为师如何?”
  “啊!?”

  ☆、第二十四章师徒

  阿珩与差不离分道扬镳的极痛快,痛快得让师宴有种错觉:炎帝蜃珠其实并不是很重要。
  “他就那么有信心炎帝蜃珠在他取的蜃珠里?”师宴很是纳闷。
  阿珩道:“对半开。”
  “那若是不在他手里,他能接受?”师宴总觉得差不离不是那么豁达的人。
  阿珩理所当然道:“若不在他手里,再从我手里夺便是。”
  “那若在他手里呢?”
  “那便轮到我去找他抢夺。”
  师宴:“。。。。。。你们真不愧是同门。”
  “我权且当你是在夸赞我。”
  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阿珩高高兴兴的与师宴告别。
  “下回有事还找你。”
  师宴顿觉胃疼。“莫再是帝陵了。”
  阿珩安慰道:“帝陵也不是那么好寻的,最多是王陵。”
  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的师宴:“。。。。。。”
  阿珩在条邑置办了很多东西,主要是皮草,雪山苦寒,没有裘衣,很难挨。不是每个人都是苍凛,天寒地冻的坐在冰雪中面不改色。
  虽然牧云原也能买到皮草,可都是寻常的羊皮兔皮,旁的也有,可曾经享受过王族奢华生活的阿珩总觉得不够好。虽然自己无所谓穿什么皮草,可对于自己的孩子与弟子,阿珩想给他们最好的。而考虑到穿的是孩子,阿珩非常用心的挑了最保暖的貂皮与狐皮,并且非常难得的考虑到了美观,买的皮草都是毛色纯净的上品货。
  那么好的皮草自然不能带墓里去,墓里阴气重,进了墓再给孩子用,阿珩总觉得不太好。因此下墓前将东西保存在了附近的村子里。本来是想找个荒废的屋舍的,这个乱世中,最不缺的就是荒废的屋舍,甚至城邑。不过条原是王畿,情况比别的地方好些,大部分村落都是有人居住的,阿珩只得寄存给村民。
  寻来时阿珩错愕的发现,这里竟然有一队精锐骑兵,被列国军队追杀出经验的阿珩对列国的军队颇为熟悉,眼前这队是非常明显的齐军。在中原,只有齐国的骑兵才会乘骑来自北荒的骏马。
  北荒的马种比中原好,这也是齐武王会第四次北伐的关键原因,北荒那地方荒凉苦寒归荒凉苦寒,但非常适合培育良马。靠着北荒草原培养的战马,胡人险些打回山海平原,夺回失地。
  阿珩在雁鸣雄关生活过,也在胡人那里做过羊奴,对于北荒的骏马非常熟悉,北荒的马比中原的马高出足足一个头。虽然不齿齐武王的品行,但清生前曾说过,齐武王是个枭雄,面对那般强悍的胡人,仍能取得胜利,没有过硬的军事实力做不到。
  看到这样彪悍的战马,阿珩第一反应就是掉头走,她可没忘了六年前胡人的大汗是怎么暴毙的,胡人若有个黑名单,她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思及此,阿珩忍不住佩服自己,从华族到胡人,她全得罪了,假以时日,很有望成为苍凛第二——人族公敌。
  “阿珩,是我,不是胡人。”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珩顿时松了口气。“载你没事吓我做什么?”
  齐载亦无语:“这么多年了,你怎还对胡人如此敏感?”
  阿珩回以白眼:“六年前让胡人大汗自尽的是我,被满草原追杀的也是我,不是你。”
  齐载想想六年前的事,也不由无言。“我要回封地了,你随我一同吧。”
  “你的身体已经调理好了,我得回谷了,这么久了,我儿子也不知道还认不认得我。”阿珩道。
  齐载震惊:“你有儿子了?谁的?”
  阿珩道:“白虎的。”
  齐载微怔:“你骗我?”
  “我骗你做甚?三七的确是白虎的儿子。”
  “白虎比你大了足足二十八岁,且是个卑微的外族商贾。”齐载瞪着眼道,阿珩这得什么品位才能瞧上那么个男人?
  阿珩闻言不由皱眉:“把卑微这个字给我去了,白虎是外族之子,我也非华族。”
  华族重视血统,与外族通婚所出的孩子都低人一等,贵族更是森严,便是娶异族女子为妻,孩子也很难记入族谱。跟无忧上族谱的难度有的一拼,不,或许容易点,赤帝当年贵为帝君都没能做到,而异族女子所出的孩子,若立有战功受到君王重用,也是能上族谱的。唯有无忧,完全不予考虑,着实丢不起那个脸,她的存在本身就是赤帝的污点,虽然当事人从来都没那个感觉。
  不过阿珩素来厌恶这种判断,且不说她身上那不知道算哪个民族的羲和氏血统,便是不算自个,她身上也有好几个民族的血统,东夷、蜀族、华族,着实丰富。
  齐载也反应过来自己踩过了线,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白虎他真不适合你。”
  “可我就是喜欢他啊。”阿珩叹道,她只是喜欢上了一个叫白虎的男子,尽管那个男人的年纪大了点,且有妻室,可那跟她喜欢他有什么关系?她的喜欢又没妨碍和伤害到任何人。
  “他已有妻室,你莫不是要做妾?清翁泉下有知,会被你气得再死一次。”
  阿珩默然抿唇,须臾,不耐的问:“我与白虎之间的事干你甚事?”
  齐载也不悦:“我是你未婚夫。”
  “谢谢关心,咱俩已经退婚了。”
  齐载恨铁不成钢:“你一定要这么作践自己?”
  “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便是婚约解除,我也是你的世交,你让我怎么看着你作践自己。”
  世交倒是真的,可。。。。。。阿珩轻笑:“我没作践自己,你就别管了。”
  齐载决定直奔主题:“他在哪?”
  “谁?”
  “白虎。”
  “三年前亡故了。”
  齐载:“。。。。。。”
  阿珩问:“你可还有什么要说的?”
  “你这几年一直孤儿寡母的生活?”
  “孤儿寡母也生活得很好,我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你可还有事,没事我就走了,我已许久未见儿子,想得紧。”
  看着阿珩急切回谷的模样,齐载所有的言语皆吐不出了,这世上没有人会永远留在原地等你,或许,三年前他便错过了,一步错,步步错,再也无法挽不回。
  不,还是挽得回的,白虎不在,一切还有机会。
  “我随你去药王谷。”
  阿珩微讶:“你去药王谷做什么?”
  “求医。”
  “可你的身体已经好了。”
  “齐王希望我的身体一直好不了,我如他所愿。”
  阿珩了然,公子高登基已成定局,就等着已经定下谥号为威的齐威王入陵,好跟着办登基典礼,势头正盛。
  先君入殡,做为王族子弟,齐载必须参加,可他要去了条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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