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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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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王不会计较的。”公子兰淡淡道。
若是别的人做的这事,离王肯定夷了那人三族,但阿珩,离王绝不会因此动她一根毫毛。哪怕阿珩将王族所有人都给杀了,公子兰完全可以肯定的说,他那位老子一定会很高兴的鼓掌,然后含笑九泉。
不过,把这么个家伙带回邺城,究竟谁会是活到最后的人呢?
养蛊,是将一堆的毒虫关在一只盒子里相互厮杀吞噬,直到杀得只剩下一只毒虫,那只毒虫便是蛊。
所有人都想成为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但阿珩的归来,盒子里的毒虫还能按着正常的方式厮杀吞噬下去吗?
公子兰很是疑惑。
不过,能否正常进行又如何呢?所有人一起死了,不是很好吗?
春季到来,冰消雪融,被冰封的云水解冻,原本厚达数丈深的冰面裂开,化成无数碎冰在河面上漂浮着,一般的船根本不敢在这个时节行船。河面上的冰块最小的也就比婴儿巴掌大点,最大的却是跟小型冰山似的,被砸中了,那就是真的要命。船沉之后必然要跳水,而云水里,肉食鱼类很多,比人还大、甚至几丈长的鱼鳖比比皆是,运气更差点,有蛟在里头。。。。。。船沉了,除非是在人类聚居地附近的河面沉的,否则是别想活着上岸了。
云水浩荡万里,但它的历史并不算久,至少相对于整个大荒的历史而言,它的历史不算久,也就几万年,但相对于人族而言,它的历史真的很长久,人族还在茹毛饮血时它便已出现。谁也不知道这条历史悠久,深不可测的大河深处沉睡着多少上古时代便是横行天下的恐怖生物,令人族头疼不已的蛟在这条大河里只能算食物链中下层的一个环。
公子王孙自然是格外惜命的,反正没什么急事,除非雪完全融化,否则不打算出发。
雪完全融化时,河里的鱼类也会苏醒,很多有回溯习性的鱼类会在这个时候自云水下游甚至海里逆流至云水上游产卵,这时节,云水里到处都是鱼群,数以十万计,很危险,但这些鱼群也是那些恐怖生物的大餐,那些古老的生物会在这个时间饱餐一顿,然后继续沉睡。
阿珩与巫盼拿了鱼竿日日去钓鱼,凡是肚子里有崽的鱼,这两位都会放生回去,只留下那些没崽的鱼类做鱼羹。
“巫就是这点不好,不能食用动物幼崽与带崽的母兽。”钓了一日也没逮着一条没带崽的鱼,巫盼很是郁闷。
“天生万物,生生不息,人族不能破坏任何一个环节。”阿珩道。
虽然挺无语,但阿珩得承认,万年前制定这些规矩的炎帝真的是个人才,她要没给人族定下这些规矩,那这陆地上的动植物早该被人族给吃得差不多了。尤其是动物,人族的发展史上,一定会有数之不尽的物种灭绝,灭绝原因?自然是被人族给吃得绝种了。
不过不能消灭带崽的母兽与动物幼崽也有弊端,九州大地上的兽灾从未停止过
巫盼微叹。“现在都没几个人还会守着这些旧制了。”
“别人吃。屎,我们难道也要跟着吃。屎?”阿珩反问。
巫盼错愕的无言以对,许久才道:“离王一定会被你气死的。”
☆、第十五章水上之城
吃了一个月的鱼羹、烤鱼、鱼脍、鱼片粥。。。。。。在吃得巫盼与阿珩都想吐的时候,船终于起航了。
离国的疆土很辽阔,自稷泽至沃州西境,皆为离国疆土,其中大部分是太子琚活着时从别的国家抢回的失地以及开拓的新疆土。也是因此,哪怕离国接二连三的内斗也没亡,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底子在那摆着呢,禁得起折腾。
稷阳至邺城,水路将近四千里,阿珩琢磨着,要不是北境大部分疆土在三十年前被齐武王给抢走了,其实列国之中版图第一的应该是离国。自然,只是版图第一,人口不是,离国自离厉王时起便被内战给折腾得够呛,人口凋零。后来开疆拓土,也因为中州东部的特殊情况,开发度不高,人口并不是很稠密,得慢慢蓄养起来。
巫盼还好,沃州水泽密布,坐船是很寻常的事,且船上的伙食很好,新鲜的肉类与四时果蔬,应有尽有,巫盼吃得很是满意。阿珩吃得想吐,贵族乃肉食者,饮食自然以肉类为主,而羊为贵,豕为贱,因此百姓吃豕肉,贵族吃羊肉,且以羊肉为主食,而不管什么肉,阿珩都没食欲,因此是继续抓鱼吃。
吃的永远都是鱼,看的景象也永远都是水,云水下游河面比上游更宽,最窄的地方也有数里,最宽的地方能有百里,除非生了鹰的眼睛,否则除了水便不可能看都别的东西,不算水里忙着去上游繁衍后代的鱼群的话。
在阿珩吃鱼看鱼得开始琢磨这辈子是否不再吃鱼时,邺城终于到了。
邺城是天下间最神奇的王城,它不是修建在陆地上的,它是一座修建在云水之上的水城。
邺地本来没有城,也没有水,是一片富饶肥沃的平原,曾是东夷人的一片重要牧场,出产战马,但后来。。。。。。云水改到,几百里的邺原变成了泽国,又变成了河道。
再后来,离厉王时昏聩无道,为了揽权肆意诛杀重臣,闹得天怒人怨。
当年的苏氏族长便是被离厉王给杀了的,虽然用的理由是苏氏族长对君王不敬,但不敬这个罪名真的很需要考究一番,什么是不敬?蔑视君王是不敬,作为列侯,没将最好的东西献给君王也是不敬。
苏氏族长是离国的侯,他在封地里猎到了一只白狐,看狐裘好看便给妻子做了条坎肩。这本没什么,然白狐裘是珍贵之物,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古往今来,这样的好东西都是要献给君王的。苏氏族长没献,便是对君王的不敬,所以被离厉王给杀了。当然,所有人都知道,所谓不敬就是个借口,苏氏族长真正的死因是知道得太多,且掌控兵权,功高震主。
离厉王与苏氏族长是发小,一起长大,也因此,夺嫡之时,苏氏族长站在离厉王的阵营里,帮助离厉王登上了王位。然而,君王与公子是两种存在,跟君王讲情义,那是活腻了,苏氏族长犯了这个错,他以为,离厉王还是他少年时的好友。因此做为大将军,一门心思往前冲,从不往后看,他相信,离厉王在后方,他不需要担心后方。
没有任何悬念,苏氏族长被离厉王给杀了,苏氏一族也因此交出所有权利不问朝政。
离厉王不仅杀了苏氏族长,还利用杀苏氏族长之事将朝堂上所有对自己有意见不听自己话的臣子给杀了,甚至夷三族,死者上万。自此,离厉王在朝堂上说一不二,无一人敢对他的话有异议,哪怕他要说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夜里的月亮只有一轮,所有人都会表示,王上好聪明,太阳就是从西边出来的,月亮只有一轮,不是两轮。
不过好景不长,没两年,东夷的铁骑踏破了离厉王的锦绣山河,让离国的江山换了主人,若非东夷是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马上打天下的本事一流,下马治天下的本事却是九流,离章王绝无法复国。
当今离王与苏后少年夫妻,携手征战天下,驱逐了东夷,也砍了列国伸得太长的手,并且开疆拓土,邺地这一带便是在那个时候变成了离国的疆土。
邺地后来成了太子琚的封地,太子琚于此筑城为据点抵抗东夷的侵袭,并且将国土向东向南开拓出千里之地。
阿珩很是诧异。“他把你的族人打得那么惨,你好像不怪他。”
巫盼饮了一口酒。“我为何要怪他?当年东夷西进,究其原因还是沃州战场失利,后勤也出了问题,为了族群能够延续,族里分成了两派,一半是继续坚持远古时的盟约,虽然立约的另一方早就死干净了,但我们同羽人的仇恨还在;另一半则认为不论是盟约还是仇恨都及不上族群的延续,因此毅然向西扩张灭了离国。前者虽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但因为离国水土丰茂,是块好地方,能够提供很多物资,因此也没反对,并且支持了不少人马。不过,打了几千年的仗,我们早就忘了如何顺应时代的治理国族了,打下了离国,却没治理好,被赶了回去。太子琚,他虽然与东夷打得厉害,抢走了不少土地,但后期时他也休战了,并且自东夷手里接过了沃州的部分战场,更与东夷立约,每年为东夷提供大量的后勤物资。”
阿珩微怔。“可他已经死了。”
“所以离王撕毁了盟约。”巫盼道。
阿珩刚想说节哀,便听得巫盼继续道:“不过他也没因此得到任何好处,我与太子琚当年交换了一部分土地,他将抢去的部分沃土还给东夷,而东夷将与羽人一处战场所在土地交给了离国,太子琚死后,我诱导羽人将主力投入了那一处战场,将那里变成了主战场,令得离国折损了二十万精锐。”
阿珩:“。。。。。。你就不怕羽人越过了防线,彼时东夷就得倒霉了?”羽人越过沃州防线,中州诚然是要倒霉,但中州华族在倒霉的顺序上是第二个,第一个妥妥的是与羽人自上古时打到如今,狗脑子都打了出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是拔剑生死相搏的东夷。
巫盼道:“不会,老子带了人在一边看着呢,若离人连那么点小战争都撑不住时,老子也会出手救下了部分废物。”报复归报复,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阿珩完全能理解这些年离国为何屡屡割地了,先是内战,后是沃州战场失利,最后还被她老娘给坑了一把,这都没灭亡,真是个奇迹,割地真不算什么。
阿珩将最后一口鱼脍送入嘴里咀嚼了二十下,咽下。“我第一次发现,离王是一个很可敬的人。”
巫盼讥笑:“可敬?”
阿珩反问:“这么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换了你,你能支撑到如今?”
巫盼挑眉:“若是我,从一开始便不会给自己弄这么个烂摊子苦苦支撑。”
阿珩默然,确实,离王是挺可怜,也挺厉害的,能撑着个烂摊子这么多年,但。。。。。。这烂摊子有九成的原因是他自己作死搞出来的。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邺城筑城的地方原是云水中心的一片渚。
渚之意为水中的小块陆地,因为泥沙淤积而形成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在九州有很多。不过邺城所在这一片最为特殊,这一方渚有二三十里宽,整个就是一水中岛屿。
太子琚当年便是看中了这片渚的易守难攻才于此筑城,真正意义上的易守难攻,这一段的河面平时就有两百多里的宽度,丰水季时更是宽达三四百里,甚至五六百里。在这样的地方筑城,除非敌人长了鱼鳍或是翅膀,否则都得徒呼奈何。
后来与东夷休战,双方开始交好,并且开通了商贸,这里又从军事重镇变成了商贸——军事的重镇。
商业是一个发展起来的最快捷的道路,太子琚虽然不懂这个道理,但他意外的做到了这个道理,随着商贸的发展,邺城的人口越来越多,邺城的规模自然要扩建。可之前就说过了,邺城是建立在一座宽达几百里的大河的河渚上的,而人不是鱼,不可能在水里生活,因此扩建起来有点难度。
太子琚不想放弃这么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但城邑又的确需要扩建,这位主也着实是个人才,竟然真的想出了一个鱼和熊掌兼得的主意。
伐光了邺城周围方圆三百里的原始森林,太子琚在云水河心打地基,将邺城的地基给扩大了一倍,然后又兴修水渠,将云水的水量引得向外绕了一圈再继续向东去,缓解了邺城的压力。
十九年前,离王迁都于此一半是看中了邺城的繁荣,另一半便是因为这座城的地理优势,易守难攻,够安全。
当年稷阳之乱,列国有趁机落井下石,离国西部到处都是战火。大量的人口向没有战事的东部迁徙,也为新开拓而没有多少人口的东部注入了大量的血液,尤其是做为新都的邺城。十九年过去,邺城已然成为一座拥有五十万人口的大城。
船停在了王公贵族专用的大型码头,原以为可以下船换乘马车的阿珩悲哀的发现,自己还得继续坐船。
邺城的主要交通工具不是畜力,是船只。
阿珩叹道:“我记得我阿母与我说过,她是贵族,但她四岁前一直以为自己与鲛人一样生活在水的世界里;六岁之前更是不曾乘坐牛马或任何车,一直以为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我一直觉得她在骗我,哪有贵族从未乘过牛马与车的,哪怕没乘过,也不可能没学过。”
公孙係闻言奇道:“阿珩的母亲是邺城人?”
普天之下只有邺城出生的人才可能活了很多年,却有着与这样迥异常人的认知,因为,邺城就是一座到处都是谁,且以船为常用交通工具的城。
阿珩望着舟楫往来如梭的邺城,嗯了一声做为回答。
☆、第十六章掀案
几位公子王孙乘着华美的画舫回宫去复命了,阿珩自己去找住的地方,虽然公子兰与公孙係也能给她提供住的地方,但安全问题有待商榷,阿珩觉得,还是自己找个合心意的地方住着好,至少住得舒心。
邺城的格局与大部分国家的格局不同,王宫位于城邑的中心,东城居住王公贵族,南城聚居着小贵族、没落贵族以及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商贾,西城则是贱民庶人聚居处,北城多为商贾与夷狄之人聚居处。
阿珩坐着乌篷船在邺城内的各大水渠都逛了一遍,并且在船上解决了一顿饭食,终于寻到了合心意的住处,南城一处于东城靠的很近的小院子。
巫盼购置了一些家具回来时,便看到阿珩在玩蛇。
江河湖泊里也有蛇,是为水蛇,水蛇多无毒,自然,事无绝对,在云水里有一种水蛇是有毒的,且是剧毒,一旦被咬,会死得很惨。不过一般没人会去惹这种蛇,蛇身是蓝色的,很好认,看到了,躲开便是,自然,不怕死的也可以拿工具去打蛇的七寸。
阿珩正在玩的蛇便是蓝色的,很鲜艳的蓝色,瞧得巫盼一愣。“你哪弄这么一条蛇,它可是有剧毒的。”也不怕咬死你。
“没事,我已经将它毒牙里的毒液给抽了出来。”阿珩道。
“就算如此,你一个女孩子玩什么不好,玩这个。”
“我不是玩,我是准备帮离王回忆一些很美好的记忆。”阿珩笑吟吟道。
瞅着阿珩的笑容,巫盼只觉得背脊冒汗,“美好”的记忆?有多美好?“你以前放蛇咬过离王?”
“你觉得离王身边的人都是白痴,能让毒蛇靠近他?我只是抓条了蓝蛇,将蓝蛇的毒液下在了我的燕窝里,然后将我觉得很好吃的燕窝分给他吃了几口。”阿珩道。
“你也会中毒。”
“我不是专业的捕蛇人,抓到蛇已是不易,想要避免被蛇咬到却不能,然我什么药都没吃,后来身体自己解了毒,对蓝蛇的毒有了一定的抗性。”阿珩随口回道。
一碗燕窝,两个人吃了,一个对蛇毒有抗性,另一个没有,于是乎,阿珩只是虚弱了几日,吃了几顿好吃的便没事了,而离王。。。。。。那是离王肉。体上所有痛苦的起源。
“你那么确定蛇毒毒不死你?”
“不确定。”
“那你不怕被毒死?”
“怕啊,所以我赶紧趁着自己还没毒发请他吃了燕窝。”
巫盼无言,招惹阿珩,绝对是离王一生最大的错误,这就是个疯子,只要能达到目的,她不吝于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女郎你性情如斯凶残,你爹娘知道吗?
阿珩来到邺城后,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游览邺城,邺城有很多水渠,每一条水渠里窄的有两丈宽,宽的有百丈宽,大大小小的水渠多达六百余条。水渠里的水皆引自云水,而因着这些水渠的存在,云水在这一段的水流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都快彻底化整为零了。
当年太子琚筑城时已娶妻,而太子妃与太子琚完全是两种画风的人,太子琚筑城,怎么简洁明了就怎么筑,后者却偏要增加各种各样没有实用,但能够增益景色令人看了便觉得心情舒畅的东西。比如映日芙蕖,自然,这时节,芙蕖看不到,最多看到几片荷叶,且就算是莲叶也不是很多,邺城的很多商贩并未专门租个铺子开店,而是将货物放在船上到处卖。
往来的小商船上不乏卖吃食的,吃食也不是用容器来盛,用的是新鲜采摘的荷叶,洗净后便可以包食物了,非常干净,且荷叶也能入味给吃食,让吃食更好吃。
卖的吃食多为鱼虾,水上之城,最多的便是鱼虾,筑城时,水渠放养了很多繁殖快的鱼苗,且,战事平定后,太子琚专门掘了一条五百里的河道,引云水入月照海,打通了邺城的海上商道,也令得沿海在海上捕鱼的渔民捕的鱼多是拿到邺城来卖。
邺城有专门的鱼市,阿珩去溜达了几圈,淡水鱼、咸水鱼,不管是什么鱼类,只要是人能抵达的水域海域里的有的鱼,鱼市都能寻到,且数量庞大。
阿珩深以为,若那一日,邺城让人给围了,完全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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