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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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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估摸了下,这一箱金铢,少说四百枚金铢,在辰国,一两百枚金铢可抵一金,但在离国,三五十枚金铢为一金(离国的金用的材料多为青金),不过,辰国铸造的金铢其实并不多,庶人黔首生活,除非是年节采买,否则根本花不了多少钱,铜锱就够了。一下子给自己送来五百枚金铢,那家伙莫不是将辰国的铸钱司给抢了?
第三个箱笼里是一百枚银铸的钱币,据阿珩所知,九州四溟,只有辰国专门铸了银货币,也是辰人使用第二频繁的钱币,金太昂贵,哪怕青金也亦然,银的价值略低于金子,很适合做金与铜之间的钱币,只是银矿开采冶炼很麻烦,加之货币混乱,便少有国家如此做罢了。
第四个箱子最大,整整五千枚铜锱,捭阖时代的铜钱皆为铜,辰国的铸币本就用料十足,五千枚铜钱币,阿珩瞧得甚为无语。
就算铜钱是使用最频繁的钱币,这也太多了吧,而且,铜不仅是铸钱的材料,也是铸造兵器的材料,辰国青铜很丰富吗?没记错的话,辰国虽然不缺金矿与银矿,却缺铜矿。严格来说,也不是缺铜矿,只是战事太频繁,供不应求。
阿珩问送钱来的云卫:“你家头把铸钱司给洗劫了吧?”
云卫无语了下。“兑换的,家主说夫人走得太急,这会应该会很缺钱。”
阿珩默然,她哪是走得急,是跑得急,根本没给云洛拦着的机会。虽然只是传话,但阿珩一点都没有障碍的听到了远在辰国的某人说这话时咬牙切齿的语气。
好吧,她是挺不厚道的,庙见礼没几天就把刚正式上任的夫君给丢一边了,不过她本来的意思就是从离国回去了再成婚的,自然不用如此。是那家伙自己要求提前成婚,所以不能全怪自己,阿珩很快便摆脱了良心里的歉疚。
虽然无语,但阿珩不能否认,这笔钱来得太是时候了。
稷阳虽是旧都,但因着是因为瘟疫而废弃的旧都,以及政治中心的转移,这一带的土地都很便宜。稷泽里到处都是猛兽,君王迁都,没了重兵镇守,猛兽的活跃范围渐渐向外发展。诚然,这年头不乏能徒手搏狼斗虎的力士,但这是一个除开人族聚居地,别的都是猛兽的天下的时代,九州很辽阔,被人族所开发的土地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因此,就算是力士出门在外也不一定能平安,一头猛虎还能解决,那两头、五头、甚至十头呢?
稷泽里有异兽出没,虽然不多,但对于猛兽而言都是相当恐怖的生物,因此稷泽里的猛兽多。。。。。。群居。就算是独行的猛虎与熊罴,在稷泽里也是以群居方式生存的,环境太危险,抱团过冬存活率更高。
被兽灾给逼得苦不堪言,根本无法耕种,稷泽周围的土地都很便宜,阿珩很麻利将第一只箱子里的钱都买了地。谢天谢地,离国不限制人均拥有土地最高额度,律法也没辰律那么变态,否则她还得绞尽脑汁想着如何钻漏子。
巫盼很是不解。“稷泽周围兽灾很严重,这些土地虽肥沃,但买了也无法耕种。”
“兽灾是可以解决的。”
“但那需要的人手太多,得不偿失。”巫盼道,若非如此,稷泽周围的土地也不会渐渐荒废。
“我无所谓赚不赚钱。”阿珩道,不论是药庐还是成药作坊,亦或是酿酒,她都很赚钱,在稷泽这里便是砸下一座金山也无妨。
巫盼着实无语,却似想到了什么,没再对阿珩的行为说什么。
阿珩抓了云洛派来保护自己的护卫的壮丁,云洛的这些云卫多才多艺的紧,管理几个庄子是很轻松的事。有了管事的人,剩下的才好继续,阿珩很清楚,自己不是管理人才,她更适合做甩手掌柜。
租地本地人耕种,但只能种植药材,租子按行情定的话是六成,但阿珩最重要的目的不是赚钱,第二的目的也不是赚钱,因此将租子定得很低,为地里收成的两成,但有个附加条件:种出来的所有药材都只能卖给她,她也不会亏了这些药农,按市价的九成收购。
为了让百姓肯租自己的地种植药材,阿珩又雇了百名青壮给云卫训练,训练出来后负责保护田地不被猛兽给糟。蹋了,也保护佃农不被猛兽给当点心吃了。
阿珩忍着四肢百骸的不适,一个冬季都在到处跑,终于说服了稷阳大部分的人租自己的地种植药材。若是有老人看了租地之人的名单,便会发现,稷阳城里在十八年前瘟疫里失去亲人的人家都租了阿珩的地。
阿珩蹦跶得太欢实,虽然稷阳周围的土地都荒废了,但到底是旧都,有人如此大手笔的买地,在稷阳的公子王孙不免注意到。第一反应很一致:够蠢的,在稷泽开垦耕地,得不偿失。
在得知要种的是草药后才改了观,若是种植草药,那么还真有可能赚钱,只要能解决兽灾问题,以及不会种植草药的问题。草药不是五谷,世人种植谷物有数千年的历史,但草药。。。。。。没那个必要。这年头,原始森林到处都是,满地都是草药,甚至乡村田间也是。早些年清做铃医时,给人治病的方子里开的药大多是田间随手就能采到的草药。
从以上种种可以看出一件事:大部分草药到处都是,没有必要种植。
少部分不常见的都是珍贵的药物,但越珍贵的草药,种植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越多,不是内行,很容易把药给养死,那可就亏大了。
然而在知道买地的人是阿珩后,所有公子王孙都沉默了,若是阿珩,那还真能养活。
药王谷里整整一谷的草药,外界价值百金、千金的灵药在药王谷里跟地上的野草似的,足可见苍凛这一门对草药的熟悉。且阿珩在辰国与青国买的土地都耕种得很好,每年都能收成无数药材,以至于阿珩的成药作坊每年产的药已完全能供给整个辰国,并且阿珩闲暇之余还专门整出了一个一个家庭常备药物册子,将一户人家可能用得到的药物以及药物对应的疾病及其症状都给写了进去,买了那些药在家里备着,家里有人病了,可以自己根据症状选择吃药,比去医馆求医问药省钱省事多了。辰国稍微有些家财的人都按着册子买了常备药在家里备着,可就算如此,阿珩也从不曾短过药物供给。
不过,辰国的市场都快饱和了,她还跑到离国来买地种药做什么?用得了那么多吗?
对此疑惑的人很多,第一个找上门的是一位衣着华丽,浑身每个毛孔都透着骄傲的少年,活脱脱的一只开屏孔雀。
最后的评价是巫盼的原话,阿珩觉得不太公允,孔雀也只是发情时格外骚包,而眼前这位,那是一年三百六十天,日日都骚包无比。
看着两个当着自己的面交流,完全没有像自己行礼意思的人,孔雀气得不轻,尖声道:“放肆。”
巫盼诚恳道:“我错了,我不应该羞辱孔雀,这分明是被阉割过的豕。”
阿珩默,这话也太毒了,人家可是堂堂公子,就这么把人说错阉人,啧。。。。。。虽然的确挺像被阉割过的豕,但人到底是公子,估计该杀人了。
阿珩才这么想,孔雀公子已经做了个手势,他带来的十名随从立马默契的扑向巫盼,然后。。。。。。没有然后了。
阿珩不过眨眼的功夫,十名随从已经变成了地上冰冷的尸体,好快的杀人手法,这人必须得是杀过成千上万人,走过尸山血海才能炼出这样的杀速。
阿珩没杀过太多人,虽然间接死于她之手的人很多,但她亲自动手杀人,并且是见血的那种杀法却不曾有过,但被苍凛折磨了那么多年,抗压能力一流,完全不受巫盼身上尸山血海般煞气的影响。
孔雀公子是公子,既然是出身尊贵的公子,心性再复杂,城府再深,也不可能经历过尸山血海。宫里是经常死人,但宫里死人的死法鞭挞的不是人对杀戮的承受力,而是人性,在宫里浸淫且如鱼得水的人,可以直面任何阴谋诡计,但赤。裸。裸尸山血海。。。。。。
巫盼不过一眼,孔雀公子便快晕过去了,虽然碍于王族尊严坚持的没倒,两条腿却一直在抖。
阿珩终于开口:“到底是离王的公子,杀了会很麻烦的。”
巫盼也有点犹豫,离王的公子,他不是没杀过,这三十五年,他没少找离国的麻烦,离王的儿子至少有一打是被他给杀了的,尸体也都剁碎喂了猎犬。以至于离国的公子已有二十余年不敢靠近离国东境战场半步,死不可怕,但死了都还要被剁碎了喂狗,这绝非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王孙能接受的。然而,在离国的腹地击杀离王的公子,这种事他以前没做过,若是此刻做了,他接下来在离国就呆不下去了,要回沃州也会很麻烦。
见了两人的话语神情,以为两人怕了的孔雀公子立刻嘚瑟了起来。“本公子乃父王最宠爱的幼子,你们两个贱民若是杀了我,父王定会诛了你们的三族。”
出乎意料,孔雀公子发现不论是阿珩还是巫盼都没害怕,神情都有些诡异。
“三族?”巫盼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孔雀公子,表情甚为无语。
阿珩道:“你把他杀了,我请吃你大餐。”
“他说,离王会灭你三族。”巫盼戏谑的提醒。
阿珩笑道:“哦,求之不得。”
☆、第十四章养蛊
孔雀公子死了终究是个麻烦,巫盼大不了跑回沃州去,反正他不是华族人,跑回了沃州,谁也不能将他如何。但阿珩还要继续在中州生活,且辰国与离国的关系尚可(没有国土接壤,中间隔着几十个国家,关系再坏也坏不到哪去),她不想给云洛惹什么麻烦,因此孔雀公子捡回了一条小命,只是,那还不如没捡回来呢。
阿珩问巫盼:“东夷以渔猎游牧为生,你应该骟过牛马吧?”为了让牛马温驯起来,并且多长肉,牧人驯养的牛马多会骟了。
巫盼一怔。“骟过。”
“把他骟了吧。”阿珩轻描淡写的道。
巫盼简直要同情孔雀公子,遇上阿珩这是得倒了几辈子的血霉?
做为离国的敌人,巫盼对于离王膝下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子孙自然做过了解,公子兰根本没人能看出他喜欢什么,唯一能看出的便是,公子兰不喜欢别人对他的外形流露出让他不高兴的神色,一旦流露出来,人族所有酷刑任君挑选,不选也没关系,全套用上便是;公孙係是三位公子里,能力最差,但脾气与性格都是最好最正常的,好得近乎懦弱;这位孔雀公子范与公孙係差不多水平的能力,脾气却比公孙係大多了,做为离王花甲之年生的老来子,打小就是被捧着长大的,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便会往死里罚别人,而最鲜明的特点便是——好色,十一二岁便收了身边的宫女当暖床的通房丫头,到如今不过十七岁,后院便有姬妾数十名,而这还没将通房与蓄养的歌舞伎给算进去,否则能多达三五百。
公子范的姬妾有离王赏赐的,也有下属送的,更有他自己强取豪夺的,反正他看上了的女子,就一定要得到。至于这兴趣能维持多久,那是以后的事,就算没兴趣了,他也不是没钱,养在后院便是。不想养的话也可以送给朋友与下属,上位者将自己的姬妾赠给下属是一种殊荣,怎么都不算浪费。
巫盼没见过本人之前对公子范的印象便是四个字:色中饿鬼?
见着了本人之后,印象仍旧是四个字:色中饿鬼。
脚步虚浮,眸子浑浊,脸色苍白,一副被榨干了身体底子的模样,这人要能活过三十岁,巫盼定会表示由衷的佩服。
不过,如今还真有可能活过三十岁,身体底子被糟。蹋得差不多了,但如今还年轻,自此禁欲,修身养性,未必不能长寿。
如此想着的时候,巫盼已经利落的将人给骟了,阿珩丢给巫盼一瓶药让他给公子范用上,免得人真死了。
两人才将公子范给处理好,公孙係便寻了来,他也发现了阿珩的踪迹,只是被公子兰给耽误了点时间,来的时候已经迟了。
瞧着公子范惨不忍睹的模样,公孙係呆了一呆,他想过阿珩可能会杀了公子范,却怎么也没想到阿珩会如此。“阿珩,他是大父最宠爱的儿子,你这般,大父不会轻饶你的。”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离王不会对我怎样的,我只是废了他的一个儿子,又不是杀了他的继承人,更不是杀了他所有儿子,他不会当回事的。”
诚然,公子范是离王的老来子,离王对他的疼爱不可能作假,但阿珩不认为离王对老来子的疼爱能越过他骨子里的权衡利弊。
老来子再好,在大局面前,也就那么一回事。
阿珩对离王很了解,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虽然会很难过,但离王仍会亲手杀了公子范,何况如今只是为了大局对公子范被废之事轻拿轻放,甚至当没发生过。
这样的事,发生过很多次,四十多年前,太子琤不明不白的尸骨无存,为了大局,离王选择了镇压此事。若非失去亲子的苏后不愿忍,硬生生的挑起了腥风血雨,诛杀连坐上万人,太子琤一定会是有史以来死得最憋屈与冤屈的太子。
三十多年前,太子琚功高震主,为了自己王位的稳固,离王默许诸子以巫蛊之乱陷害太子琚,未必是想杀了太子琚,最多就是想利用此事废了太子琚,但他低估了太子琚与苏后的决绝,前者在巫蛊之乱中意识到真正想要自己死的人是离王之后,毫不犹豫的对王族展开了屠杀。他杀不了离王,因为离王是他亲爹,但他把别的兄弟都给杀了,那么不论怎样功高震主离王都不会再对付他了,当只剩下一个选择时,没有人会再蠢得毁掉这最后的选择,不论心里多恨。
虽然因为离王对于儿子的抵抗早有准备导致在巫蛊之乱彻底爆发才反应过来且仓促屠杀王族公子的太子琚没能将王族屠干净,屠杀失败后太子琚拔剑自刎,但苏后却逃了出去。那位早年与离王一同戎马征战,在离国军队里有着无与伦比的威信的女君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动了内战,若非苏后在胜利前夕暴毙,这离国江山是风姓苏氏的还是嬴姓离氏的,真不好说。
不过,离王的王位固然是稳固了,离国也在这接二连三的内斗中元气大伤。对于国家而言,离国输了,但对于离王而言,他赢了,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的王位。
王位才是最重要的,公子范算哪根葱?
公孙係自然也明白自己的祖父是什么德行,子女孙子都不是最重要的,不过棋子尔,但阿珩你凭什么认为你有那个让离王不跟你计较的价值?
公孙係的疑问就差写在了脸上,阿珩微笑,这家伙归国已有多年,竟然还这般单纯。“我敢做,自然是因为我确定自己有那个价值。”
公孙係仍旧怀疑,阿珩素来有自杀倾向,虽然从未真的自杀过,但很多时候她一些下意识的行为就是在引别人来杀她,只是她身后的后台——苍凛昔日丰功伟绩太过恐怖,哪怕过去了近百年也没人能完全忘却那一场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因而没几个人敢真把她给杀了。
阿珩抬手给公孙係看了看手腕上的玉镯。“成婚没多久便让夫君成了鳏夫,太不厚道。”
公孙係的脸色刹那苍白。“你已成婚!?”
阿珩点头。
“是谁?”
“青雀,也就是云洛。”
“因为三七?”
“我很早就说过,虽然他们俩长得很像,但他们并非亲生父子。我嫁他,也只是因为我想嫁,与孩子无关。”阿珩陈述的道,莫说三七不是云洛亲子,就算是她与云洛的亲子,她不想嫁,十个孩子也不会让她改变主意。
公孙係默然。“若是你是云洛之妻,大父的确不会与你计较,他会以此为由让云洛付出利益。”
阿珩摇头。“他不会那么蠢。”
“云洛曾为你每日斩千名青人首级,此事是你不占理。”
“我是说,离王不会那么蠢。”阿珩纠正道。
公孙係茫然:“这哪里蠢了?”
“将这事揭发,我最多是不再踏足离国,他却要颜面尽失,成为列国笑柄。”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离王重视利益,但他自个的颜面也还是要的,只是比不上利益而已,但怎么都比得上一个公子传宗接代的工具。
公孙係无法理解,但他也看得出来,阿珩不想说,他什么都不会问得出来。
公孙係将公子范带了回去,公子兰一看公子范的惨状便忍不住呆了下,真不愧是直系后裔,简直一个风格——神经病,动不动就掀案。
不过,公子兰郁闷的发现,这招无聊冲动归无聊冲动,却很有效,因为所有人都是怕死的。他们渴望登临绝顶,而登临绝顶的前提是活着,只要活人才能坐上那个位置,若是死了,也就没有意义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公孙係很担心,便问这位一直支持着自己的伯父。“大伯,此事。。。。。。”
“父王不会计较的。”公子兰淡淡道。
若是别的人做的这事,离王肯定夷了那人三族,但阿珩,离王绝不会因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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