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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雁-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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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是卫家二小姐,却跟姨娘一起挤在下人房睡,父亲对我不理不睬,祖母从不把我抱在怀里揉我的头,我去给母亲请安时,母亲对我虽温和,却不十分亲近。我看到他们对长姐却是全然不同的态度。
  父亲第一次叫我去书房时,我很开心。我走在路上幻想着父亲也赏我几件漂亮的稀罕宝贝,就像长姐说自己穿戴不完送给我的那些……
  书房里,长姐安静地坐在父亲膝头,父亲握着她的手正在教她写字。
  我看到纸上不怎么好看的字迹,心想如果父亲肯教我,我必不会比姐姐差到哪去。
  父亲见我来,只是淡淡的点点头。
  长姐高兴地走过来拉住我的手,说,“卫姜,父亲答应让你跟我一起跟先生读书。”
  我很高兴。
  姨娘告诉我,只有我得到祖母跟父亲的欢心,才能让她跟我一起过上好日子。父亲让我跟长姐一起读书,说明在父亲心目中,还是在意我的。
  一起读书写字的日子过得很惬意,我学字很快并且写的比姐姐好,先生夸我聪慧。我兴奋地拿着自己的字向父亲献宝。
  父亲淡淡地扫了一眼说:“女孩子家认得几个字,学些为人处世的道理就行了,又不用上场科考,以后不必拿过来给我瞧了……”
  那天我哭得很伤心,回到小书房把宣纸揉成一团。长姐握着笔,跟我说,“卫姜,你怎么了?咱们一起练字吧?父亲说,字写得好看,会让人心生好感,字如其人,字体端方,人自然端方……”
  我终于认命,明白长姐在父亲心目中的地位终究不是我能比的。
  后来父亲给长姐请了琴师教琴,姨娘去求母亲,才为我也争取到一个旁听的机会。
  我的人生就从那时变得越加黑暗。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宫商角徵羽是那么难。
  可长姐却学得十分用心,她好似天生就懂音律,我还在细啃指法跟琴理时,她已经开始偷偷找来父亲收藏的琴谱弹小曲了。
  先生显然更偏爱她,以她的程度为授课的主要标准,慢慢地我再也听不懂他们说的那些知识,也跟不上他们的速度。姐姐十指翻飞,先生昨天刚教过的曲段,她已熟练地弹出,一音不错。
  我自是知道姐姐入夜仍在练琴,我也没有偷懒,只是一直学不会让我觉得非常沮丧,慢慢的就失去了兴致,看琴谱的时候我睡着了。
  先生对姐姐的进步十分惊喜,姐姐从前习字不如我,现在终于有了比我强的地方,她很得意。
  某天下午我们在一起练琴,某处一直弹不顺的地方我向她请教。她说了两遍我都没能弹出正确的音,她摇头叹了口气,对我说,“卫姜,你学的太慢了,我不能再等你了。先生给了我一本新谱,我需要花费时间去练习,你自己慢慢研究吧。”
  说完,她就吩咐侍女抱琴离开了。
  我一个人坐在琴房的窗下,羞愤地流下泪来。
  父亲不喜,母亲不近,祖母不理,与我最亲近的就是姐姐了。她替我出头,帮我跟父亲争取读书习字的权利,分给我许多漂亮的衣裳首饰,我以为我能依靠她。可现在,连她都抛弃我了。
  我意识到,在这个家里,除了姨娘,再不会有任何人会疼爱我、包容我。
  从那天起,我亦很少流泪了。因为我的眼泪,除了姨娘,再不会有任何人珍惜。
  我依旧如从前般讨好母亲、祖母跟父亲,但我开始远着姐姐。
  每每接近她,听她说话,都会让我想起那天下午被她嫌弃的羞愤感。
  那是我曾倾注真心去对待的人,她却令我如此失望。
  姐姐对我的疏离毫不在意,她依旧跟我说笑,依旧拉我的手,做出亲密的模样,她却看不到,我脸上再也没有笑容了。我想,原来她一直是这样的,根本不曾在意过我究竟是否开心,是否有心结。她与我相处,却只在意她自己。
  她奇怪地望着我:“卫姜,你怎么不理人,这样很失礼……”
  呵!她竟说我失礼!
  过了两年,母亲故去,姐姐性情大变,寡言少语,甚至不肯步出房间。
  那却是我最得意的日子。姨娘终于有了单独的住处,我的日子也跟着变好了,世家小姐们送来的请帖,多数只有我陪着祖母去。我成了世人所识的唯一的卫小姐。姐姐被猜度、诋毁、世人皆知卫家大小姐性子怪异,不易相处,与她最为交好的霍家小姐霍琳琳想上门安慰她,都吃了不少闭门羹,大家都说姐姐不识好歹。
  父亲跟我说话的次数,在那几年里是最多的。因为姐姐让他失望,他自然看到了我的好。
  父亲续弦后,继母很看重我,我每次去请安,都会陪她说很多话,她当家理事,我在旁跟着学了不少东西,她也信任我,愿意把其中一些事交给我单独处置。
  可我没想到她容不下姨娘。
  姨娘多年来受父亲冷落,竟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继母想处置姨娘,我跪在外面哭求无用,却是姐姐出面救下了姨娘。
  姨娘常跟我说姐姐的好,让我学着委曲求全讨好姐姐,可我宁愿讨好所有人,都不愿在姐姐面前低头。
  那次我被迫向姐姐道歉,心里觉得委屈极了。姐姐占尽家里一切的好东西,占尽所有人的宠爱,我跟她同是父亲的孩子,这对我何其不公?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冷落这么多年,好容易境况变得好些,难道我能容忍她再次夺走我的一切吗?
  就在这时候,继母对我动了心思。她娘家的外甥,那个不学无术的商户之子,竟然诬陷我与他私定终身。父亲震怒之下,几乎错手打死我。心灰意冷之下,我想过一了百了。
  可偏偏,姐姐不让我死。
  她竟然强行闯入,将我救下。
  我想我应该感激,可相反的,我却满心不平。
  为何我苦苦哀求,甚至以死明志都不能换得父亲的信任和怜惜,姐姐轻飘飘的几句话,却能轻易地让祖母跟父亲改变主意?
  这世上有比这种伤害更让人心痛的吗?我也是父亲的女儿,我也是祖母的孙女!

☆、番外之卫姜(二)

  那一年,我在花园偶然遇见一个男子。
  他身量高大,眉目森严,戴着金冠,身后跟着皇家护卫,众星捧月般被父亲亲自迎进内宅。
  这样的人,一看就是身居高位出身不凡的。
  后来我打听到,他竟是当今最有实力成为太子人选的雍王!
  那样高贵的人,那样威严的样貌。我知道,他会成为我命运的转折点!
  如果能够进入雍王府,那我还会被父亲如此随意对待吗?我若成为雍王的人,谁还敢苛待我姨娘呢?
  好日子在向我招手,我不能不努力。
  现实却很残酷,他看中的,是姐姐卫雁,而不是我。
  又一次,卫雁夺走我心中所爱,正如过去的十五年一样。我永远争不过她、抢不过她!偏偏她还摆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告诉父亲说她对雍王无意。
  我所珍视的,当作天神一般的人物,她却如此不屑。
  我心中的痛苦没人知晓,可我的外表却越发平和。
  我试着与她好生相处,随她四处参加宴会,踩着她上位,那种感觉不错。因有她的冷漠做对比,不少夫人小姐赞我温和知礼,乖巧动人。
  渐渐也有富贵人家向我提亲,姨娘却愁眉不展,我几番打听才知道,父亲竟想嫁我去给一个年过四十的老男人为继室。
  我终是没能出嫁,雍王替我出面挡掉婚事,他却没能参与我的余生。
  我以为强大无敌的雍王谋反了!我当成天一样敬畏的父亲下了大狱!
  然后,姨娘突然病死,我被堕为奴籍。姐姐被身份不明的人抓走,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心底,却有丝丝喜意。让我痛苦这么多年的人,我终于不用再与她虚与委蛇。
  去汝南的路上我吃了很多苦,鞭打和辱骂是家常便饭。我没什么不能忍,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并不陌生。精神折磨跟肉体折磨相比,过去十五年我饱尝前者,对后者又有什么好畏惧?
  在那个阴沉的黄昏,我迎来了命运真正的转折。
  一群悍匪掳劫了所有女奴,献给当时占了阳城的海文王!
  我们一起在河中用冰凉的水沐浴,身穿透明纱衣站在城头供那些反贼头目挑选。曾经我以为我遇到这种事,一定会很清高地用死来保全贞洁,事实上就在我身边也有女奴这么做。那两个据说是东宫服侍过雍王的女奴,转身跳下城楼。她们跃下高墙,身姿轻盈优美,她们宁死不屈,是真正的节烈女子。可他们的死状太难看了。
  望着地下那模糊的一滩血肉,我强忍住不适,扯住了经过我面前的那个男人。
  他对我微笑,然后告诉旁人,“本王就要她了!”
  他选定的,没人敢争抢,因为他就是阳城的霸主,海文王。
  我不知自己是不是苦尽甘来,很快我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海文王很高兴,他身边的人,不再当我是下贱的侍寝女仆,而是恭敬地唤我为“夫人”。
  更令人欣喜的是,曾经陷害我,想迫我嫁给继母外甥的那个表妹,被当成奴婢掳进城中。我特地选她为侍婢,将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栽给她,还给她找了一个肥胖、丑陋、凶狠,爱打女人的男人,给他们指婚。
  这种凌驾于人上,操控别人命运的感觉真的很好!
  我甚至偷偷想过,如果此时姐姐卫雁也成为俘虏,成为我的侍婢,那该有多好!我甚至写过一张单子,罗列了许多可以折磨她、侮辱她的方式!这么多年来,我有多想把她那张清冷高傲的面容踩在脚下!
  可我没想到,命运再次让我们相遇,她却成了我的主君、海文王的主人?!
  好在海文王雄韬伟略,不肯屈居人下,早已存有异心。我欺骗她,接近她,陷害她,推她去死。我多希望那个传说中十分残暴的将军赫连郡能在盛怒之下将她处死!
  命运总爱跟我开玩笑。
  她毫发无损,我的主君却败走天涯。
  多年随主君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生活,让我慢慢淡忘过往,接受现实。
  我有夫,有子,有依靠。我与主君的其他女人斗,与主君的女儿斗,与其他想要与我争夺主君宠爱的所有人斗。
  我用尽计谋,掏空心思,前尘往事慢慢遗忘在心头。、
  我很少能再想起在卫家时的少女时光,很少再想起那个总是拉着我的手问我为何不理她的姐姐。
  我的人生,已经跟她毫无关系了。
  浮浮沉沉,我重回京城。昔日被称为反贼的主君,成为名正言顺的侯爵。
  我享富贵,握荣华,儿子慢慢长大。偶然的机会,我重回幼时住过的卫府,一切依旧,那些封尘的往事于我,却如前世之隔。
  走上姨娘与我同住过的小楼,我静静地待了一下午。
  我抚摸过姨娘生前用过的架子床、妆台、衣柜、桌椅……
  上得楼梯,我坐在自己昔日住的屋中,重新打开陈旧的妆奁。
  里面空空如也,夹缝中一个白色的影被我发现。
  姨娘临终手书,抄家时抄去了妆奁中的珠宝,却未抄去那张字条。
  “姜儿,汝为孙氏女,母欠雁娘母女良多,你且珍惜姐妹情谊,厚报之……”
  我不知道姨娘临终前写下这句话时心里纠结得有多么难受。
  我只知道见到那几个字时,我整个人生都被颠覆、被否定。
  我恨了这么多年,怨了这么多年的人,原来根本不欠我什么!
  卫家不欠我,因为根本不是卫家的女儿!
  父亲的冷落,祖母的不喜,母亲的不亲近,原来都没有错!
  他们肯给我一个卫家小姐的名分,已是待我仁至义尽。
  而我竟然怨恨、争抢、甚至自卑自怜了这么多年!
  姐姐拥有的一切原本就是她一个人的!我有什么资格去嫉妒,我有什么立场鸣不平?
  这一刻我该去恨谁?
  是恨命运待我苛刻,还是恨姨娘瞒我这么多年?
  那一天我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
  我抱着年幼的儿子,哭得不能自已。
  错了,全错了!
  我以为委屈了我的,是他们。却从来不知,因为我的存在,他们心里是何等郁闷。
  姐姐她知道我不是她的亲姊妹么?
  姐姐知道我根本不配被她那般重视么?
  往事一幕幕袭上心头,我躺在侯府锦绣堆成的富贵梦里,真希望这荒唐的一生能重新来过。
  姐姐出嫁那天我去了。
  十里红妆,新人如玉,她的夫婿对抗世上一切阻力,将她迎娶。
  她前半生不易,后半生,该会幸福和美了吧?
  不知怎地,从新房里转身而出时,我泪如雨下,哭得不能自已。

☆、番外之郑紫歆(一)

  初识他那年,我才九岁。
  清河公主约了一群人替我庆祝生辰。
  哥哥们引着三五个公子往园子里面走,隔着荷塘,我听见那几个少年的嬉笑声,然后视线越过他们,望见白玉石桥上的他。穿着淡青色衣衫,目不斜视。
  清河公主回过头来,问我,“紫歆,那个穿青色衣裳的是谁?怎么我从没见过?”
  我摇头。哥哥常与一众公子哥一起斗蟋蟀,他身边那几个都是常来我家的,除了他。
  那时我们年少天真,胆子也大,有清河公主牵头,就起哄要叫他们过来问话。
  几个大我们六七岁的少年嬉皮笑脸地过来见礼,听说是我的生辰,纷纷取出身上带的小玩意当贺礼。
  一把扇子,一块玉,一个金刚石扳指,一枚扇坠。我再荒唐胡闹,也知道不能收男子的贴身之物,缩着手一个都没接过。那青衣少年负手道:“来的匆忙,未带贺礼,望小姐恕罪。”
  我抿嘴笑,突然想为难为难这个一本正经的少年。
  “想我恕罪不难,你也如诸位哥哥般取身上的物件给我不就行了?别人的我不收,单只收你的,如何?”
  哥哥瞪着我,骂我胡闹。
  姐妹们捂着嘴笑,她们知道我向来调皮,又无顾忌。
  其他公子们便酸声起哄,催他快快献礼。
  他无法,拱手一揖:“既如此,蒙公主与诸位垂青,恭敬不如从命。徐某身无长物,愿赋诗一首,赠与小姐。”
  我当即命侍女取了纸笔,他大袖一甩,就地挥毫。
  他一面写,众人便拿了我二人取笑,哥哥虽惜我名誉,也只笑斥两句。
  清河公主跟诸小姐亦偷笑私语,十来岁的女孩,不解愁滋味,均是爱玩笑的心。
  我没有着恼。我向来不甚在意别人的眼光,家里人人皆宠我如宝,由得我胡闹。
  我望着他的侧颜,他认真地盯着宣纸,腰背挺直,下笔有力。那是我一贯缺少的稳重端持。
  待他信笔游龙到尾声,众人的哄笑声已落了下去,他书得一手好字,墨色蜿蜒,笔锋如刃,十五六岁的少年,少有如此书法。
  他所赋之诗句,清河公主朗声诵出,字字句句,尽是华彩。
  哄笑声变成赞叹,人人看他的眼光都不同了。
  我原本只想戏他,熟料,竟被他的风采夺去了心神。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出口成章,什么是文采飞扬,什么是名士风骨。
  他不亢不卑,对我的戏弄既不尴尬脸红,也不逃避推辞,他用自己的风采征服了在场所有人,也同时征服了我。
  哥哥揽住他的肩膀,“玉钦,难怪夫子偏爱你,你果然有实力。”
  他只是一笑,谦虚一声,便当先告辞。
  清河公主笑他老气横秋,我却闷闷的说不出话。那时我年纪小,还不知何为心动。
  数年后,我已与他极熟。他来我家次数渐多,跟哥哥越走越近。
  我常常暗自担心,如果哥哥带坏了他怎么办?哥哥读书虽然不错,偏爱酒色却是致命弱点,他还自诩风流才子,说什么效仿不羁名士。哥哥的丹青,多数用来描绘他遇见过的美人,几年间,并无令人称道的作品流传出去,反而间接成全了我的才名。
  我画的一幅《春江图》被世人知晓,引得当世大儒交口称赞,人们冠以我与吕家小姐“京城双姝”之名,赞誉我二人为京中贵女之典范。
  其实规矩礼仪我是不爱学的,名声佳誉我也不甚在意,我画画,只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好,不要跟他相差太多。我永远写不出他的那手字,至少,应该能画一幅配得上他题字的画卷。
  他不知道我的相思,每每书房偶遇,他垂下目光,并不看我,淡淡地唤我,“郑小姐”。
  那些些偶遇,并不是真的偶遇。每每听说他来,我便寻各种事由去外院找哥哥。
  我也曾缠着哥哥请他上门来,或是外出游船踏青,迫哥哥带着我去。
  几年过去,我越发不爱应酬那些娇滴滴的做作小姐们,偏喜欢穿着男装,跟哥哥去赴他们文人的会。我吟诵不出太多诗句,单只笑着望他,他信口诵读,不疾不徐,在人群当中,是最亮眼的一个。
  十三岁后,我的心思再也藏不住,人人皆知我心上那人,是徐家二郎。
  那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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