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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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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虽是天灾,但把天灾牵强说成上天不满夙沙一族的统治,王城易主才能平息天怒,其用意就已经很明显,谁料长老们听后非但没识破内盍的落井下石,还一致点头觉得雍亲王说的挺有道理。
    连长老都点了头,底下的将士也跟风兵变,而王城的新主人,自然是提出兵变的内盍。于是有了雍亲王带兵诛尽夙沙氏族的那个夜晚。
    脑海中浮现的画面里,一切都和半年间道听途说的消息别无二致。
    那一夜塔歌尔王城上空火光通天,兵变军队将夙沙一族的大帐围得水泄不通,夙沙穆睡得迷糊,还没搞清楚状况,内盍已叫嚷着策马奔向大帐,一刀砍下他的头颅,戳在刀尖上高呼示意,左右一拥而上,老少三十多口人瞬间身首异处。
    这一幕,完完整整被刚刚策马归来的夙沙炎看到眼里。
    没人比她自己更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过惯了刀尖上添血的日子,从小到大杀人无数,死人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遇见杀伐甚至觉得兴奋。
    可今夜不同,我感受到她的意识,她很着急,叛军团团包围的那座大帐里,有她很重要的一样东西。她手中青偃刀能以一敌百,总不能以一敌千、以一敌万,这种情况下她最清楚自己该立刻调转马头逃命,可她狠狠抽打马鞭,挥起青偃刀毫不犹豫地冲入敌阵,她想要回去取那件东西。
    衣裙上血色红纱在疾驰中漫天飞扬,手腕上银铃脆响,是索命的前奏。
    鲜血铺开一条大红的路,箭雨从四面八方射下来,胯下玄马一声哀嘶,轰然跪地,她滚落下马,以刀挡箭退入大帐,地上留下一串血脚印。
    她拼了命想要取到的东西就是摆在圆桌上的那幅画,在脑海中铺开的画面里,我才看清那幅画所画的是纵马持刀的李瀍。
    手指附上画中李瀍的战甲,她嘴角弯起一抹弧度,卷起画轴,冲出层层包围,一路杀入苍茫大漠。
    李瀍的肖像是夙沙炎亲手画的,虽然她和他相见只有战场上兵戈相接的短暂瞬间,但雁门关下那个打败她的男人,他月白的战袍,凌厉的眉眼,印在她眼中就是终生不忘。她一笔一笔描出李瀍的眉眼时,心中涌出很特殊的感觉,她自己也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只知道是她自十一岁修习招魂开始,从来都没感受到过的。
    在大漠中奔逃一天一夜后,她才摆脱了追兵。停下来休息之时才发现身上还插着一支箭,是冲入大帐时候射中的。夺命而出时连疼也顾不上,看到地上淌血还以为是来自被她砍杀的敌人。
    她背过手堪堪将射中后背的箭拔出来,血色的长裙优势就在于即使身上遍布鲜血也丝毫看不出。她终于痛苦地抽一口气,小心将画卷打开,还好画卷一点都没有被染脏。她手指停在李瀍的眉毛上,嘴角有一丝苦笑。她想,她再也不能回到塔歌尔,只能向前走,过了雁门关就是大唐,她心里想着的那个人,此刻就在长安城里。
    她身上负着伤,在大漠里迷了路,冰冻三尺的茫茫荒漠,万里无人际,连棵像样的矮树都没有,她吃力地顶风跋涉,脚上的冻疮红的发紫,手指也冻得像萝卜,朔风撕破了她的皮肤,卷起的沙尘吹伤了她的眼睛,眼前一片冷寂的黑暗,她又饿又冷又累,拄着捡来的木杖一寸寸摸索着前行,却奇迹般的避过了荒原上的豺狼和毒蛇,还成功地避开了一次次敌兵的搜查,凭着心里强烈的感应走出死亡的沙漠。
    人与自然的对抗总是这样巧妙而神奇,她完全不可能走出这片沙漠,但,事实是,奇迹还是发生了。
    她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时日穿越这万里荒漠,但在每一次昏厥倒下的时候,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她不能死,就算死,也要等到见他一面之后。

  ☆、第三十五章 神秘礼物

此后的画面中她一路辗转来到令佛山,向我询问长安的方向。
    画面停在这一刻,如同一面被打碎的铜镜,瞬间裂成无数碎片。脑海中那些来自夙沙炎的意识也在逐渐消退。
    我稍稍靠近她一些:“你想要到长安找李瀍?你想要留在他身边?”
    她抬起头看我,脸上一半是毫无表情的冰冷面具,一半是妖艳猖狂的美丽面孔。“宫里的规矩我不懂,如何进宫我也不懂,你要帮我。”
    我摆摆手:“我帮不了你,你既然看出我已经死了,大明宫也早已不是我想进就能进的地方——”
    “你必须帮我。”她打断我,眸子冰冷。
    她突然站起来,逼近我,我想她刀术那么好,不会是要威胁我吧,想着打了个冷战一步步倒退到门边,险些被门槛绊倒。
    她伸出手,我本能地躲闪,但她的手却不是向我伸来,而是拐了个弯,附上她的面具。
    手指落下时,金色的面具也跟着落下。
    面具下的半边脸上森然一道伤疤,从眉心直到唇角,丑陋恐怖让人不敢直视。
    她更近一步逼近我:“是你划伤我的脸,你欠我的,帮我进宫就算还清了。”
    我决定帮夙沙炎。并非因当年失手划伤她的脸而欠下她一个人情,而是她的一句话触动了我。
    她说,一个踏着死尸成长起来的人,心也会变得像死尸一样冰冷。这样的人,能感觉到一丝情意是很不容易的,她不愿失去那种感觉,像死尸一样活着。
    每个人都有权利追寻想要的爱情,即使手中遍布鲜血的女子,她想要爱一个人,我就不能横加阻挠。但想要帮她进宫是一回事,到底如何安排她进宫又是另一回事。
    客栈外枣树开出黄豆大的小黄花,细密蹙在浓绿的叶子里。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样能让一个蛮族女子,并且还是被誉为杀人恶魔的蛮族女子出现在大明宫,不得已,我跑去找墨白共商对策。
    他正在枣树下擦拭他的长剑。
    我将夙沙炎想要见李瀍一面的想法一五一十对墨白讲了,他撑头听完,换了另一只手拄着头,饶有兴致地问我:“你要帮夙沙炎,你不该恨她么?”
    我被他问的莫名其妙:“恨她什么?”
    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我:“她在战场上可是大唐的克星。”
    墨白这样说,是顾及到我曾为公主的身份,雁门关一战若没有夙沙炎力挫唐军,唐军不会败亡的那么快,这一点我岂能不知,照这样说,我把她当作敌人也是应该的。但我虽然觉悟不高,这点最起码的觉悟还是有的。战场之上只谈输赢成败,不论是非对错,何况她也只是夙沙穆手里的一件武器,杀人纵火只是各为其主。换了我,若是有她那一身杀人的本领,也会踏上战场为湛儿浴血杀敌。
    我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墨白,他认为有理,对我提示说,如果李瀍知道他的长姐还在人世,必然会见我。
    经墨白点播,我眼前一亮,豁然开朗,回房抓起毛笔写了一封信,道世事无常,人世有常,诓世人之已死,遁居山林之间,实属被逼无奈,如今弟荣登天位,深思念之,望与弟重聚言欢。就是告诉他我还活着,想约他出来吃个饭。将信折好后附上鸳鸯玉步瑶,托墨白摸入大明宫塞进长生殿。
    这法子极好,很快就传来大明宫中的回应。听闻李瀍拆开密信后大喜,担心我的突然出现引来非议,遂安排在三日后于颖王府一续。
    父皇在世时,册封李瀍为颖王,颖王府正是李瀍身为颖王时在凤翔安置的一处府邸,自他官拜戍边将军去往雁门关后,那里早已闲置多年。
    我、墨白、夙沙炎收到消息后即刻起身离开令佛山,返回凤翔。
    颖王府建在幽巷深处,远离世俗繁华,小巷也仅容得下一辆马车通过,湿漉漉的青石板上长满青苔。府门前两尊石狮子丝毫没有摄人心魂的威严,懒洋洋的像是趴在门前晒太阳的哈巴狗。自阿瀍远赴西境后府邸早已人去楼空,只留了一个看守门庭的小厮。
    考虑到墨白与湛儿极为相似,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虽然极不忍心与墨白作别,只好暂时忍痛将他撵到别处溜达。
    傍晚,一袭便装的李瀍如约而至。
    府上斑驳竹林,篱笆上绕满五彩的牵牛花,澄澈的月空中一颗星子也没有,月色从未像今日这般皎洁,我陪李瀍坐在石桌旁喝茶,他即使化装成贵族公子的模样,眉眼间也难挡将帅之风。
    我将自己的经历简单说与他,他沉思半晌,分辨我是真的有此死而复生的奇遇还是个说胡话的疯子。分析的结果是他的姐姐果真没有死,只是惊吓过度变成了疯子。
    他与湛儿虽不是同胞兄弟,却有着极为相似的冷厉眉眼。他自怀中取出鸳鸯玉步瑶交还我手中,些许担忧道:“姐姐尚在人世自然是好,只是毕竟宫里早已宣称姐姐亡故,若再将姐姐迎回宫中,怕难堵悠悠众口。”
    他担心的不无道理,为让他安心,我连忙说:“大明宫于我而言是伤心之地,我找你来,只是想与自己的弟弟重聚。”
    他点点头:“我不会亏待了姐姐,姐姐想要什么,吩咐便是。”
    我笑笑,他眸子里没有一丝笑意,这种不苟言笑也是像极了当年的湛儿。我说:“姐姐确然想要一件东西,”我环视王府四周花木:“若可以的话,这所空置的颖王府可否送给我?”他眼神里有疑惑神色,我不问自答:“这儿离湛儿的陵寝近一些。”
    他愣了片刻,端起茶杯缓缓道:“若皇兄知道你对他情深如此,黄泉之下也会瞑目。”
    若湛儿能知道么?他再也不能知道了。
    今日的重点不是姐弟重逢,估摸着差不多是时候了,我将话题引开:“你送了姐姐一件称心的礼物,姐姐感激你,理应回报你一件礼物。”
    他浓黑的眉毛动了动,抬眼看向我“哦?姐姐也准备了礼物给我?”

  ☆、第三十六章 倾国之舞

夙沙炎就在此刻从竹林后飞出,圆月在她身后,沙沙作响的竹林在她脚下,她嫣红的衣裙抖动着,周身神秘的气息亦仙亦魔。
    夙沙炎不仅刀术出神入化,跳舞也无人能及。
    三十三尺红绫在她双手间舞动自如,时而如两撇弯虹,时而如蜿蜒长龙。清冷月光照到她高高束起的发髻上,金色的簪钗镂刻着精致的纹样,舞步蹁跹,火红的裙裾绽开仿佛一朵怒放的红莲,水袖一挥,弯成天边一道彩虹,玉臂一展,恍若反弹琵琶的飞天。
    突然之间,三十三尺红绫被她抛向空中,一个转身,从发髻间摸出一把短刀,长发猝然垂落腰间,她擎着刀,将飘落的红绫斩成段段碎片,宛如一只只浴血的红蝶,悄然起舞于她身侧。
    她跳的这支舞倾城绝色,莫要说世上的男人,就连我这样见过众多宫廷歌舞的人都欲罢不能,李瀍却看都未看一眼,漠然拂袖起身,脸上尽是冷意。“这就是姐姐送给我的礼物?”
    如果有一种方式能让李瀍放下战场上的敌对和仇视,就是让他看到她好的一面。可是她将好的一面展示给他,他却连看都不看。
    我说:“你们曾是敌人,她也曾伤过瑶湮,但一码归一码,夙沙一族的遭遇想必你早已听说,她现在一直被内盍追杀,唯有依靠你才可保全性命。”
    李瀍望向夙沙炎,漫飞于空中的红纱缓缓落下,月光照上金色的面具,另一半脸淡淡晕红,额头排满细密汗珠,她是很用心地跳这支舞。
    两人对视良久,一个天生冷厉寡淡,一个后天杀伐麻痹,即使如此长时间对视也没半分娇羞怯意。
    久久,她等着他的决断,这是她唯一能够留在她身边的机会。等的时空仿佛被冻结,身后竹林瑟瑟,月色隐于一片浓云之后。
    李瀍走至她面前,保持了一把刀的距离,声音没有丝毫起伏:“炎公主,你可愿随我入宫?”
    这样一句没有丝毫情义的话,还带着几分不情愿,她那双冷酷无情的眸子却闪起孩子般兴奋的光芒。
    无论如何,这就是她想要的,对我来说,任务也就完成,剩下的路是悲是喜,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已不是我能左右。
    而我这一笔也算捞到,至少以后有了容身之所,不必再隐居山中。
    夜入更,梆子声声,李瀍带夙沙炎离开王府。望着他高大背影,征战沙场经年积累下的器宇不凡,我想,阿瀍,你要替湛儿守好这江山。
    ……
    在山中茅草屋隐居半年,深感隐居这种听起来很神仙的事的确只适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像我这种普通人还是适合炊烟袅袅的地方。将颖王府彻头彻尾打扫一通后,我和阿央住进府里。
    清晨肚子饿的直叫,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忍受了一会,终于忍受不住,披了衣服出门叫阿央买吃的。
    刚一出门,碰到墨白拎着食盒从门口经过。我叫住他:“你怎么没走?”
    他回身诧异地反问:“走去哪?”
    我诧异于他的诧异:“当然是去住客栈啊。”
    他一脸疑惑:“这里有房子我为什么要去住客栈?”
    我大叫:“有房子也是我的房子,你交房租了没有啊!”叫的太过用力,肚子咕噜响了一声,他弯起眉毛轻笑。
    我狠狠瞪他一眼,余光看到墨白身后走来阿央的身影,我欢喜地跑过去问她早饭买的什么,她十分抱歉地盯了我良久,挠了挠头,说:“我正想跟你说这事……银子花完了……”
    肚子恰到好处地长鸣了一声,鸣出山路十八弯。
    墨白不急不缓地走来我旁边,笑着低头看我捂住肚皮,故意调笑:“饿了?”
    这副看热闹的眉眼将我激怒,这个人,他总爱看别人出丑,还总是一副嘲笑模样。我气的把脸偏向一边,大叫一声:“不饿!”刚叫完,肚子也跟着大叫了一声。
    “真不饿?”他声音含笑。
    我绝不能没骨气地就此认输,继续扭着脖子:“真不饿!”结果肚子又不争气地惨叫了一声。
    耳畔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远,听到轻飘飘一句:“你最爱吃的油酥糕。”
    我惊讶地回过头,他手中的食盒已捧在阿央怀中,盖子半开,油酥糕整齐排列在里边,他已走下台阶。我小跑几步拽住他,他低头,我羞红了脸小声对他说:“住下吧。”说完又补充:“房租免了。”
    墨白就这样顺理成章地住在颖王府。
    我还住在栖凤山时就听得九州一位独步天下的剑圣,名曰令狐剑南。所谓高人,首先要有一个配得上高人的名字,显然剑南兄的父母在这一点很有先见之明。相传令狐剑南独创一套醉仙剑,抚琴饮酒间,剑法高山仰止。
    后来得知剑南兄是墨白的朋友,我死缠烂磨让墨白请剑圣来王府一叙,也让我见识见识,结果才知道剑南兄本行是个酿酒的,平时爱研究剑谱,一次朋友聚会喝醉了,众目之下耍了两招,结果此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凡是家里有点台面的都争相重金聘请剑南兄舞剑,请得到剑南兄的顿时蓬荜生辉,身价百倍,剑南兄因此发了横财,将酒铺转卖给他人,改行做了剑圣。
    这件事告诉我但凡称号里加了“圣”字的,事实上并没有人们传说的那么邪乎。
    墨白就另当别论。
    画圣的名号是否名副其实尚且不论,墨白住进颖王府一向深入浅出,却还是在第一时间传到整个凤翔的年轻姑娘耳朵里,这些姑娘整日堵在王府门前哭诉自己爱慕墨公子已久,只求墨公子一幅真迹了作念想,哪怕画个鸭蛋也心满意足。而这些声称爱慕墨白的姑娘各个都不简单,要么亲爹是名震四海的商业巨贾,要么亲爹在朝廷位列三公九卿,那些亲爹没本事的,心里也是爱慕墨公子的,只是没资格在王府门前排队而已。
    出现这种情况绝对在我意料之外,对此我和阿央的一致看法是:这也太夸张了吧……
    于是我私下觉得墨白更适合做情圣,而他博得九州之中画圣的名号,一定是托了他那张脸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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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沙炎虽然顺利进宫,可进宫之后又是否能一帆风顺?
    墨白和墨源同居颖王府,看起来关系近了一大截呢,可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能有进展?墨源对前世的执念是否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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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野心初露

拜墨白所赐,颖王府几乎每天都门庭若市,休假日也不例外,墨白倒是很有主见,从不不轻易将水墨送人,就算千金搬出来的是当朝宰相。然我和阿央却倒了霉,每次出门都有一种被千金们的目光射死一万遍的感觉,让我被迫养成了深入简出,能不出就不出的好习惯。
    墨白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说:“幸运你个头。”
    好在后来千金们求不到墨白的真迹,兴致也渐渐淡了,毕竟爱上一个被千万姑娘爱上的男人是件痛苦的事,显然千金们不会让自己痛苦。
    ……
    会昌四年夏,暴雨连下两天两夜,山农摘了新鲜山桃运到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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