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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封推]-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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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谁去谁是傻子!
因而,当萧真主动请命时,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父子之间演的戏,给群臣看的。父子俩一唱一和,再来两个拍马屁的敲敲边鼓,到后来皇上会说:某某某,朕很信任你,还是你辛苦一趟吧。至于晋王,那是皇上倚重的皇子,怎么会派到那么远的地方,做那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没人看到,萧左和他们一样吃惊。
他确实不想自己喜爱的儿子出头,顶下这件差事。可是身为皇上,他也不能明着拒绝,这样让臣下们怎么想?国家有难,皇子都不出力,还凭什么指望外臣?
不过,任他怎么旁敲侧击,萧真就像铁了心似的,一再诚恳的请求,最后竟然说,“我萧氏皇族是马上得的天下,为百姓必须身先士卒,否则有何面目面对大赵百姓?”
这相当于把萧左逼到了墙角里。他再无退路。再者,他知道这个儿子在政事上一向不是个糊涂的,虽说此举事先没与他商量过,但必是有慎重考虑的。自有想法。因此虽心有不舍,一咬牙还是点头答应了。于是满朝赞叹,谀词如潮。当然了,晋王殿下出头,大家安全了,多说点好话又不费什么力气。
萧十一得到以上消息,不禁冷笑:朝堂之中是如此风气,文武都明哲保身,只求自己得利而不思为国分忧,这样的大赵。表面上歌舞升平,根子上却烂透了,焉有不败之理?
而琉璃听说这些事,第一时间找到他,“到西北募兵和漕帮运送军资的事。是咱们事先谋划好的。程格的任命也有预料,只怕你在朝中的势力还起了很关键的推荐作用。但九郎,为什么好好的要去从军?他的志向,不是在海上吗?”毕竟在东津府主政两年,他有些很完备的发展海上经济和运输,甚至军力的计划。这些,从前与她通信时都说过的。
“昨晚。我得知今日大朝会有圣旨,特意去激了他,所以他才会请战。”萧十一淡淡的道。
琉璃急得差点跳起来,“你干嘛激他啊,难道你不知道这次不仅是要打鞑靼人,还边民们一个平安快乐的生活。还要重组霍家军,更要建立起西北与江南的联系。最重要的是……你知道那件事,那个仇我一定要报!可这些,要瞒着当地的官府和那二百神武军就够难的了,再加个九郎?他虽然温厚。可却是个聪明人,而且心明眼亮!”
她不担心九郎的生命安全,上将军啊,比程格高出两级,主要是做阵中军账的,上阵冲锋轮不到他。而阿鲁台,也不会愚蠢的打到大赵内陆,所以九郎没有危险。可是,若他的存在与她的目的产生了冲突怎么办?她已经对不起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复仇行动再伤害到他!
“小琉璃,你要相信我。”萧十一的平静之中透着坚定,“这事确实要冒风险,毕竟九郎不是傻子。他手握重权,总揽全局,在他眼皮子底下耍花样,他怎么可能觉察不到?可是,只要我能偷梁换柱,他就会自顾不暇。”
“我相信你的手段,可我就是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如此?”
置九郎于死地?不,这一点上她是信任萧十一的。他是冷酷无情,他是腹黑精明,可他有底限,那就是:护着他想护的人,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努力嚣张的活下去!难道,他想把九郎打发得远远的,好方便与她相处?他说过不止一次,他喜欢她。
后来,她有点相信这话。
“不是你想的那样。”萧十一点了点琉璃的额头,叹气,“本郡王确是靠抢的男人,可还不屑这种手段,太猥琐了。我从小到大只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真的东西,都是靠不住的。所以小琉璃啊,本郡王要的是你的真心,把九郎打发走有什么用?”
“你会读心术?”琉璃有点泄气。
萧十一却又叹气,“我若会读心,就不会到现在还摸不透你的脾气。我就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记挂着这个,记挂着那个,却偏偏百般忽略我呢?”
“那你为什么?”遇到感情话题,琉璃自动转回正事上,分秒不耽误。
“因为……若九郎不远走这一趟,我怎么把他从乱局中摘出去?”
望着那俊美妖孽,却又尊贵的面庞,琉璃心如乱麻,很是迷茫。
然,却不知为什么,忽然信了他。
第三十三章 玉面小“娘”君
崔淑妃猛的一掌拍在桌子上,用力之大,指甲断了几根也顾不得。
“不行!你不许去!”她气得脸都变形了,看起来有些狰狞,“你这孩子的主意怎么就这么正!事先没和你父皇商量,也没有告诉我,就自请去西北?不,我不答应!我绝不会让你离开东京都的!”
萧真跪在地上,脸色却平静无波,“母亲,儿臣是开府另居的大人了,可以自己做主。”
“你!”崔淑妃腾地站起,指着萧真的鼻子,却哽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后又颓然坐下,痛声道,“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了……你不顾念你自己,也好歹顾念一下我。这么多年我苦苦挣扎,还不都是为了你。你可好!你真好!你好!”连着三个好字,却悲愤莫名。
萧真心下坚定,不过看到崔淑妃手指流血,脸上落泪,终究于心不忍。不管崔淑妃在宫中有多么跋扈的名声,不管她对付别人的手段多狠毒,始终,她是他的亲娘,一味回护着他,也是真心为了他好的。虽然,他们母子道不同不相为谋。
“母亲,您放心,我不会有危险的。”他膝行几步,挪到崔淑妃脚边,“虽说是鞑靼军扮的匪徒,可儿臣身为上将军,不用冲锋陷阵的。还是您觉得,他们敢打进大赵境内来?”
“战场上刀剑无眼,谁知道那些不通教化的蛮子能做出什么事来?既然卑鄙的扮土匪,焉知不会搞个刺杀什么的?”崔淑妃看着儿子英俊又温厚的脸,气消了些,却更怒其不争,“总归是有危险的,你比旁人都尊贵,这种事让臣子们去做就可以了。至不济,你还有好几个成年的兄弟。这两年,他们在京中享福。你在东津府忙得脚不沾地,连京里都很少回,给国库赚了大把银子,算是对得起皇上。对得起大赵了。再者说了,若这是件好差事,怎么朝堂上那么多的人,就没一个愿意接手的?凭什么好事他们得,坏事就你来顶!”
“对大赵国来说,身为皇子应该做贡献,分什么好事坏事?”萧真反驳,但偷瞄见母亲的脸色不好,知道此种说法不妥当,立即顿了顿。硬生生压下心里的话,改口道,“再说了,母亲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件差事看着费力不讨好。却是极得人心的。母亲难道没听说过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
崔淑妃怔了怔,她爱子心切,倒是没多想。回过头来再想想皇上因为十王之子的事昼夜难安,可不就是因为“民心”二字吗?那个十王萧煜有什么好?就是占了正统二字,得了民心。
萧真见母亲意动,紧接压低了声音道,“父皇春秋正盛。但太子之位一日虚悬,所有人就都有机会,尤其二哥。十王之子的流言暴发,父皇虽然怀疑了二哥,但没有证据,还是让二哥占了一些上风。不过就是因为‘名正言顺’四个字罢了。到底二哥的位份在那摆着,居长,又居正。儿臣就算再努力,终究差着点气数。但这次若把西北的事办得漂亮,民心是一方面。接触到西北军务才是最重要的。二哥有名份,可我若有兵权呢?两下相抵,再比其他方面,儿臣哪里会输?”他知道母亲最在意的就是皇位,就顺着母亲的意思说。但其实,身为皇子,有一分争位的希望,他自然也不会放弃的。萧家的男人,每一个都有野心。
崔淑妃更沉默了,似乎有点被说服。她太了解皇上了,对自己的儿子也不会全放心,所以虽然成年皇子封了王,却没给封地,也不给兵权。若她的儿子真得了西北军,情形就大不相同。
“这时候知道急了?”想了想,崔淑妃没好气的瞪了儿子一眼,“当初,威远候家那个嫡女,有多少人惦记?生得好,性子好,教得好,家世更不用说。威远侯府女儿多,那却是惟一的嫡女啊。哼,母妃好不容易给你争了机会,你们相处得也不错,怎么就让一个漕帮的丫头搅了局。”说起这事,仍然气得很,“虽说是你父皇的错,可好歹你也加把劲儿啊。若你肯听我的话,把那个水琉璃挤成侧妃,也不是不可以的。”
萧真想起王琳琅,却几乎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是一个大方典雅的冷美人。之前,似乎见过好几回面,他也曾觉得对方很适合自己,东京都也传过他们的流言。但后来琉璃出现,他从拒绝很快转化喜欢,别的姑娘就自动被摒弃出他的大脑。
他的人生一直很有计划,直到琉璃出现,他发现他走上了岔路。可如今呢?琉璃不喜欢他!
所以他说得冠冕堂皇,其实也有私念。虽说为国为民的想法上了大头,却也有想逃避开琉璃的心思。他还没想好怎么办,不知道怎么回应琉璃的真言,所以只好先躲得远远的。
“母亲,儿臣知道您是为我好,可为了皇位,险是必须要冒的。”萧真继续哄劝道,“最多我向您保证,绝不以身犯险,一直在后方指挥可好?”那时,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母亲也管不了太多了。
“你要真的能保证才行。”崔淑妃终于态度软化,“你但凡冲动了,就想想你可怜的娘。我在宫里等你回来,你若有个损伤就是最大的不孝!”
“放心吧。”萧真拍着胸脯打包票,又奉上甜笑卖个萌,“母亲是知道的,儿臣最是孝顺。”
心中却想,此一去,就算时间再久,也还是要回来的。但愿那时,他想好要怎么面对琉璃了。或者他立了军功回来,会令她高看一眼?
与此同时的水府,琉璃正接见此次征西之行的另一个重要人物,程格。
自从接了圣旨,受了任命,程格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万众瞩目的人,明里暗里,多少双眼睛盯着。在这个时候他应该避嫌,但他敢登水府的大门。见的还是水大小姐水琉璃,而且还是在大白天,必然有万全之策。
他的万全之策就是……
连琉璃都忍不住笑,更不用说一边的青黛和青柠憋得快内伤。偏程格一本正经,神色严肃得很,倒显得几个姑娘家很不庄重。
琉璃咳了两声,努力正了脸色,“听说霓裳居送来新料子过来,还非要我亲亲自看。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程……将军。”
亏他怎么想得出来用这招!之前琉璃还纳闷,差点不见。幸好多了下手,翻了下衣料,发现下头写了个“霍”字。才觉得有蹊跷。
程格生得本来俊俏,很有当小白脸的资质。因为他男生女相,从前在军中还受过嘲笑,被称为玉面小“娘”君。不过笑他的人,最后都被他一一打服了。他反而树立了威信。就在降职前,曾是霍家军中少有的青年将领。只是他脾气臭,职业智商虽高,为官的情商却低,因而被一捋到底,在东京都守了城门。
此时,他一身女装。梳的妇人髻上还别了朵牡丹花,虽说没夸张的涂脂抹粉,但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一位就是脾气暴躁,动不动跟人拼刀子的新晋程将军。别说,他扮女相真是美。可惜身材过于高大平板,少了几分妩媚。
“卑职不扮怪样子,就出不得门,也入不得府。”程格一本正经。女人样,男人嗓。青柠终于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扶着桌子弯下腰,捧着肚子不能自己。
程格不笑。于是,琉璃也不敢笑。她知道,程格在她面前自称卑职,是把她看成了姐姐的继承人,霍家军隐形的执掌者。哪怕,只是代理。
“是在启程之前,正式拜见我吗?”她大方地问,并不推辞。姐姐的职责,在交给合适的人之前,她愿意承担。事实上,她已经在承担了,也一直在承担。
“但是……麻烦你把花摘了吧,实在……很违和。”琉璃终于还是说。
青黛端上茶,手都抖了,忍笑忍的。
“是。”程格点头,顺手把那条逼真的牡丹绢花扯下来,动作粗鲁豪放,也完全不在意的样子,“卑职这一去,恐怕短时间内不会回东京都了,往后只能以军中手法传信,听侯小小姐吩咐。听水兄讲过,从此霍家军重组的事就由我来负责,小小姐放心,卑职必不辱命。”小小姐,是相对于霍大小姐而言。
这说明,军中的人认可了琉璃的身份。其中,石头的穿针引线功不可没。毕竟琉璃只能坐困内宅,好多事她出主意,可却要石头执行。况且,石头之前当过姐姐的马僮,和霍家军的好多人,尤其是同龄人非常相熟。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他们算是总角之交,比起旁人,彼此之间的信任更真诚。就算后来都长大成人,也总有不变的情怀和情份。若非石头,霍家军幸存的旧将,也就是这批年轻人,不可能轻易就围绕在琉璃身边,为她的复仇大计卖命。
石头,真的做了很多事,也付出了很多。
第三十四章 求亲
但说起来,琉璃并非第一次见到程格。虽然之前全是石头在做事和联络,但琉璃来东京都这么久了,从前在江南又蛰伏了三年,也暗中见过些人。非常“偶尔”的,她在程格守城门的时候出入过东京都。身为城门官,上前盘问两句时,彼此很是心照。
但,正式拜见,是不同的。
“你们不负霍家军,霍家军也必不负你们。姐姐在天有灵,会欣慰的。”琉璃点头,提起姐姐,再不觉得程格的形象可笑,“不过你此去,担的事很困难,我替姐姐道声辛苦。”
“霍家军一定会赢。”程格很有信心,“一头老虎带着一群猪,绝对可以打败一只猪领着一群老虎,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虽说霍家军旧将散于民间,再聚起来的人数也不多,却足以成为军中骨干。从边民中重新募集的兵员,只要带得好就不成问题。”
“阿鲁台是猪?”琉璃歪着头,有些好笑的问。
望着琉璃偶尔流露出的孩子气,程格忽然想逗这位小小姐开心,总觉得这么漂亮秀气又年轻的小姑娘,却誓为霍大小姐复仇,要重新拉起霍家军的大旗,背负那么多重任,才真正辛苦无比,也让他心生佩服。于是郑重点头,“那必须是猪!”
“对!可咱们的新兵不是猪,而鞑靼兵虽凶,会咬人,却也不是老虎。至于阿鲁台那个只会耍阴谋诡计的窝囊废……程将军,我等你杀猪的好消息!虽然杀猪不如杀虎威风,但就算咱们先拿猪来练练咱们新霍家军的刀枪!”
“哎呀,小姐,你们说得这样热血沸腾,奴婢都想敬程将军一杯了。”青柠笑完了,再度插嘴道。在别人看来,这丫头没规矩,可琉璃知道她的丫头们只有在自己院子里才会如此。因而根本不以为意。
程格斜过目光,看看青柠,又在青黛脸上溜了溜,然后道。“你是黎豆豆的小媳妇?”
青柠难得的红了脸,却骄傲的抬起下巴,“是啊。程将军认识我夫君?”
程格乐出一口白牙道,“那小子跟我一起长大的,别看他先立功,等回到霍家军,和从前一样,要当我的手下兄弟。所以,在娶妻这方面,我可不能输给他。”
“你定亲了?”琉璃意外。因为据她所知,程格老大不小,却还是光棍一条。
程格摇头,“末将是想来提亲。”他又改了称呼,是用了对军中老大的谦称。显得更亲近。
琉璃却是一愣,“提亲?”
程格很认真,“末将想求娶小小姐身边的大丫头。”
啊?!不仅琉璃没料到程格唱这一出,旁边的青黛还闹个大红脸。琉璃有四大丫头,青柠是许了黎豆豆的,唯唯和忆秋不在,屋里就她一个未嫁女。闻此言大为尴尬。
“你看中我身边的谁了?”琉璃很喜欢程格这种性子,看着女相,却是个直来直去的。
“青柠……”
琉璃吓了一跳。身边,青柠也啊的惨叫一声,但眼神中还带着兴奋。那意思是说:就算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您也不能兄弟妻,不客气吧?
哪想到程格只是喘了口大气,后面的话还远远没说完,“青柠是小小姐身边,排名第几的丫头?”
“丫头们有什么排名?”琉璃忽然有点明白了程格的意思。却不点破,故意笑道,“非要排的话,谁都知道‘二青’是我的左膀右臂。青柠会武,为人却粗疏天真,倒是青黛为人仔细些,外人倒都说她是我身边的一等大丫头。我院子里的事,也都是她管着。”
“好。”程格倒也干脆,直接单膝跪下道,“那末将就求娶青黛。”
青柠又是啊的惨叫一声,之后一手捂嘴,一手指着青黛,令后者无所遁形,躲无可躲,羞了个大红脸,只恨不能钻到地缝里去了。
“你爱慕青黛?”琉璃问。
“末将今天第一次见到青黛姑娘。”程格老实的回答。
琉璃想想也是,程格第一回来水府,而每回她出门,都是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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