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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三百式-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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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逗我,你觉得很好玩?”
  战战兢兢顾及着二人之间悬殊的身份,只担心自己配她不上,碰一下都觉得是天神恩赐,多有一丝一毫的杂念都觉得是玷污和亵渎!
  他很珍重她,拿她当一颗单纯剔透的明珠,捧只想在掌心里。
  所以呢,有什么意义?
  她该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含糊,马上要去见那墨云公子,却还有空花言巧语地撩拨他几句。
  “封蔷,你究竟拿我当什么?”你拿你自己当什么!
  显然,封蔷没预料到温萦会忽然暴起,立时吓了一跳,抻起脖子向后仰。
  不过紧接着一瞬,她心中立刻一片清明,而且愈发为之高兴——哇哦哦!吃醋了,吃的狠了,打翻了醋坛子了!
  “躲我做什么?”温萦大瞪眼睛。
  “没,没!”封蔷赶紧否认,连连摆手。
  为了增加这番话的可信程度,她伸手就朝对方腕间一握,把他往自己胸前拉扯。
  封蔷笑道:“我拿你当什么你还不知道,知道夜叉吧?你俩同时掉入水里,我指定先救你!”
  “……”
  怔愣片刻,温萦冷笑一声,懒得理会她这一副浪荡登徒子滑头的模样。
  却也就在这一瞬间,什么气都生不起来了,他偏头道:“见你的墨云公子去。”
  怎么是他?
  听说竟是墨云公子来了,封蔷面色陡然一变。
  看她这样,温萦心中更道墨云肯定是她较为宠爱的一个,这才比起一般人更加上心。
  顺道再想起那墨云果然生得俊眉秀目,让人见之忘俗,心中便又一沉。
  “你等着,我去去就来。”她舔了舔嘴唇,双手愈渐放松,不再钳着温萦,却很有些依依不舍的味道。
  ……惺惺作态!
  说实在话,封蔷真的不太想走,她觉得温萦这样子太好玩了,还想多同他玩一会儿子。
  只是来人既是墨云,而且在她回来的第一晚,那就一定不是什么打麻将之类的小事。
  墨云此人,很有风骨,卖艺不卖身,为人清傲不驯,还吹得一手好笛子。
  最最重要的是,他起初对封蔷的态度不算友好,甚至还有点不屑。
  酒香不怕巷子深,是金子总归要发光,经历了几许曲折之后,他总算意识到此女并不和传说中一样是个淫邪之流,还另有一番意趣,遂摒弃前嫌,与之结交。
  说是结交,也总淡淡如水。
  只是墨云偶尔谱得一首新曲,会先吹给封蔷听听,封蔷作为回礼,偶尔教他耍一耍刀剑罢了。
  但是墨云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有封蔷一个外人知道。
  所以他这次来……封蔷心中笃定,一定与这个秘密有关。
  “做什么大半夜的喊我过来?”
  “听说你跟相好正缠绵呢,我怕明天才来更见不到,这才急着来了,你要今晚不见我,我还要等到明天早上去。”
  墨云只坐在椅子上微微欠身,手下摆弄笛子,没有起身迎接封蔷的意思。
  提及“相好”二字,封蔷摆不出什么太自然的表情,只道:“好意思说,明知道我今晚有事,你还不赶个合适的时候再来,现在果然坏了我的好事!”
  “我也想挑个好时候来,可是……封四小姐,我担心她再等不得。”
  提及正事,墨云眸光黯然。
  “她?”封蔷眉头一皱,只道事情果然如自己所料,并不简单。
  “封四小姐,我来求你,求你救救她。”
  墨云说着起身,裙摆一振,大大方方端端正正——跪在了封蔷面前。


  ☆、道义,法理

  墨云公子是妓倌界的一朵奇葩。
  不光封蔷,许多人都这么认为。
  他奇就奇在白长了一副好相貌,明明是可以靠脸吃饭的一个人,却非要依傍才华。
  自打被卖入画芙楼,这墨云就固守贞操,从来没有用身体接待过客人。只有手中那支绿玉长笛,才是他“吃饭的家伙”。
  卖艺不卖身,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妓倌就是妓倌,谁人管你是青倌还是红倌,卖身还是卖艺,是不是所谓的出淤泥而不染,一般人哪里在意?
  墨云却偏生任性,别人在不在意不要紧,他只管自己开心才好。
  纵然那鸨母再怎么威逼利诱,客官们更如何出手阔绰,他的□□价炒得水涨船高。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墨云公子一点都不上心,半分也不入眼。
  其中端的,一般人也不了解,只说起这朵奇葩来,都免不了提到四个字——
  不识好歹。
  入夜渐凉,小风儿在树林中待够了,循着亮光曲曲折折追到偏厅里来,吹得房上两盏灯笼都摇曳不定。
  不识好歹、奇葩的墨云公子端正毅然,一个跪拜大礼砸在封蔷面前,只砸得她耳鸣目眩,眼冒金星。
  “有话好说,你何必行此大礼,平白折我阳寿?”
  腰杆挺得笔直,墨云公子根本不为所动,只义正言辞道:“有事相求,行再大的礼也实属应该。”
  ……好吧。
  “墨云公子先起来!”
  “封四小姐先答应。”
  在众多妓倌中,墨云绝对不是那种骨架清秀,身材娇小的类型,又不如温萦高却清瘦。当下人高马大一个男子,跪在那里大有一副“不答应就不起来”的无赖架势。
  封蔷看在眼里,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答应的话,他很有可能一直跪在这儿,跪到死。
  想着,再与那坚毅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目光对上,直看得封蔷心下发毛。
  她想了想道:“杀人容易救人难,你找我帮忙,我不能太过自负说答应就答应,你总要和我说个具体,我才好量力而行。”
  如果封蔷没猜错的话,墨云公子口中这个“她”,应该是指画芙楼一位小有艳名的姑娘。
  那姑娘名叫柳枝。
  比起奇葩的墨云公子来,封蔷觉得柳枝实在太过普通。
  当墨云红着脸跟她说完那个“秘密”的时候,她还是一脸茫然地问:“嗯,啊,哦,那个……柳枝是谁?”
  墨云所谓的秘密也很奇怪:我心悦柳枝姐姐。
  简短,直白,平平无奇。
  这七个字,封蔷甚至觉得它们都不配被称为秘密。
  然则墨云提到这个秘密时,却是抱赧和羞,大反常态。
  那真如同怀春少女一般的形色举止,实打实地吓了封蔷一跳,让她好几天都不敢直视此人,碰了面都得绕道走。
  墨云也不起身,只管张口叙述事情始末。
  原来是三日之前,画芙楼接待了几名奇怪的客人,为首的阴阳脑袋是个独眼龙,身材矮小敦实,下盘稳实。
  剩下还带着一群小弟相貌各异,丑得千奇百怪。
  这些人操着他们听不太懂的言语,棒槌骨刀之类的东西寸步不肯离手,一看便知不是善类。
  好巧不巧,柳枝姑娘那时正在勾栏上一展天人之姿,踏着竹弦丝管之声,一来一罢收放自如,直舞得好似仙女下凡,满座看客没有一个不肯抚掌如雷。
  可是谁也没能料到,那阴阳脑袋跟墨云公子品味相同,一曲舞罢之后,他猥亵的目光就一直黏在柳枝姑娘身上不肯挪开……
  “突厥人。”听罢墨云的描述,封蔷眯了眯眼,如此结论。
  “是了,突厥来的人不惧靖安律法,只管丢下几钱银子,掳了柳枝姐就走,鸨母龟公……呵呵,没有一个敢管的。”
  此情此景,墨云的无奈与落寞。
  封蔷觉得自己似乎可以感同身受——恨鸨母龟奴的不作为,恨那些人仗势欺凌弱小,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想要报复,想要守护,想得发疯。
  她有一身武艺,有一把明晃晃的夜叉,她在麟关能横着走。
  墨云却没法靠着一己之力保护至爱的人,他只有像现在这样跪在地上,低声下气地恳求。
  “哼。”封蔷冷哼一声,负手起身道:“你给我起来!”
  “……封四小姐,你不答应?”
  墨云正不明就里,封蔷接着道:“麟关守备为官不为,突厥人吼一声能吓得他们尿裤子。懦夫行径,封氏不稀得效仿,他们不管的事,我管。”
  “麟关这地方我说了算,我得让他们知道,在我的地盘儿上,我就是道义,我即是法理!”
  说着,封蔷猛地回身,对着墨云道:“起来吧,这可不是卖你面子,你也不必欠我一个人情。突厥蛮子我去收拾,柳枝姑娘我给带回来,为的是保我麟关不受他们侵犯,百姓不给他们欺凌。”
  自打相识以来,墨云公子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封蔷。
  果断,强硬,不容侵犯;高傲,凌厉,气吞万里。
  她从来,或者说在他们这些妓倌面前,从来都平和亲近,极好相处。
  偶尔犯傻,偶尔流露小女儿性情——这样的封蔷,一度让墨云怀疑传说中的封四刀是不是另有其人。
  却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封四小姐。
  “谢谢你……”
  “谢我保卫麟关,我勉强接受。若你谢的是我答应了你的请求,大可不必。”封蔷仰起头向外走着,侧脸微笑道:“明日我就过关,且等你柳枝姐姐回来吧。”
  ……
  “嘿!温小哥,温小哥——”
  声线娇俏,语调轻快,嬉笑间好似银铃四散摇晃的碎响。用不着细细听慢慢品,静夜之中,封薇的声音极好辨认。
  “五小姐?”
  但闻其声不见其人,却叫温萦猜了个准儿。
  “温小哥好聪明啊!”封薇真诚地赞叹道,旋即不知从哪根树枝子上飞身一跃而下。
  鸟雀惊飞,小风儿卷了落叶在地上盘桓打圈。只消一瞬,纤巧的红色身影稳稳当当落在了温萦面前。
  茜红色衣裳,白白净净的一张脸。
  此二者相继隐匿在夜色之中,温萦不练内息,夜视时自然不如白昼,因此看不大清。
  却唯独那一双眼亮晶晶,明晃晃,像嵌了两颗绝世的垂棘明珠。
  “封蔷在偏厅呢,嗯……我,我来找你玩一会儿!”封薇眨了眨眼,笑呵呵地看着温萦,美目盼兮。
  她在盼些什么,温萦不大清楚,只好笑道:“五小姐与我有什么可玩的?”
  “欸……我们聊一聊,聊一聊就有可玩的啦!”
  “这……也好。”
  那对儿晶亮的眸子让温萦不忍拒绝,虽然不知道封薇究竟在期盼着什么,但是显而易见地,她对自己并无恶意。
  欢呼雀跃着,封薇直接给温萦拽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嗯……这是我的院子,欢迎温小哥啊!”封薇笑眯眯地背着手,转过身来。她的个子太矮,和温萦对视时,一定要仰起脑袋才行。
  “多谢。”
  自打二人“偶遇”开始,封薇便总是欲言又止,方才在树林子里的时候一样,现在进了院子还是如此。
  这端倪显而易见,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想跟他说么?温萦觉得若是自己不问,她很有可能一晚上都这样支支吾吾。
  于是他轻笑一声,偏头道:“五小姐有话问我,但说无妨啊。”
  “啊!!!”
  就这么被温萦给道破了心事,封薇立时满面通红,不好意思道:“那个其实,其实我就是想问问温小哥你,你认识宋子龙不认识?”
  这……
  “认得。”
  封蔷告别了墨云公子之后,还按原路返回去找温萦,继续刚才未能完成的“游戏”。
  发现温萦不在原处之后,她心道自己傻了——夜色渐浓,小树林里自然更冷,刚才走的时候也没说好,颊上温萦本就恼了她,定然不会在此傻等着的。
  然而当她回院子也转了一圈,发现温萦根本就不见人影的时候,才真正着急起来。
  ——不会吧,就因为她去跟墨云见了一面,温萦就,就就就就就负气而跑了?!
  不行不行,这可不行。他跑不了的,顶多是藏在了哪处的角落里……
  温萦,你听我解释啊!!!
  “你找什么呢!”
  正当封蔷焦头烂额,悔不当初,心中百般无奈万般懊恼之际,身后却好死不死地响起了她现在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封嗅。
  “找人!”
  “找什么人?”
  “你管得着!”封蔷回头狠狠瞪了封嗅一眼,若是不知情的,恐怕还要以为是封嗅把她的人给弄丢了。
  早在今天上午,封嗅随了三五好友去关外赛马,那时候他就感到右眼发胀,眼皮子一跳一跳地准没好事。
  果不其然,下午就传来了封蔷回家的消息。
  准确来说,是封蔷牵着一个男人回家的消息。
  男人不要紧,妓倌也不要紧。诸如此类事情,封蔷以前没少干过,他们早便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看待了。
  但是这次,狂跳的右眼皮告诉封嗅——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笤帚

  “封蔷,你给我实话实话说,你是不是把那人给带回来了?”
  眼皮越跳越来劲,隐隐藏在心里的糟糕想法呼之欲出,真叫封嗅如临大敌。
  这么多年过去了,该来的果然还是要来……他宁肯自己背负怨怼也不愿封蔷再沾染的那个男人,终于还是出现在了妹妹的身边吗?
  早知如此,当时为何心软!
  真不如直接下了狠手,把这姓温的做掉了事。
  封嗅想着,目光渐凶渐狠,仿佛“姓温的”此时此刻就站在自己面前,随时等着他上去大砍三刀解气。
  面前的这张脸绿到发青,满面凶残狠厉之色,且被夜间半盏明月与灯笼映出了几分凛冽寒光。
  封蔷忍不住如此想道:这厮不知道什么时辰就回了家来,只看他凶相毕露,再听他粗声恶气,不想干了好事的模样——
  那么一定是他趁着自己跟墨云在偏厅说话那会儿功夫,偷偷摸摸带走了温萦吧!
  “明知故问,你还要脸不要?”封蔷骤然红了眼眶,咬着牙,恶狠狠地道:“你麻溜地给我把他还回来!”
  “果然是带了那人回来吗?”封嗅听闻自己果然猜得不错,立时冷笑一声,眼角一扬,语气凌厉:“你才是麻溜地给我把他交出来!”
  “看来今天你是非要惹我,当我怕你?来啊!”
  想法一旦笃定了,她便懒得同封嗅废话许多,也不想去分析他究竟啰嗦了些什么。封蔷随手抄起一根破破烂烂的笤帚疙瘩,全然不惧封嗅手里还拿着柄短刀,飞身攻了过去。
  “没良心的东西,还真是说打就打!”
  封嗅轻啐一声,早就习惯了与妹妹这般的相处方式。他丝毫不以两人武器之间的偌大悬殊为耻,也是只管提刀便上。
  一母同胞,如假包换的亲兄妹大打出手,恶语相向,但凭世人听了,恐怕都免不了长呼一声夭寿!
  然而这在封家,封嗅和封蔷兄妹二人之间,简直想吃家常便饭一般,时不时就要演上这样一出精彩的打戏,封家人司空见惯,根本不足为奇。
  刀刃锋利,削铁如泥。
  那笤帚却像长了眼睛,偏不往上面凑,每一击都恰好落在刀背上方挡开攻势,震得那精铁刀身嗡嗡作响。
  封蔷力道奇大,只逼得封嗅节节败退。
  论起武学修为,封蔷极有天赋,现如今乃是同辈习武者中的杰出之才,放到封氏,更能与封霸天斗个不相上下。
  现在的她,正沉溺与“温萦被封嗅这王八蛋掳走了”的臆想之中,这一战自然使尽全力。
  可怜封嗅却是在马背上奔波了整整一天,刚意识到封蔷这犊子是真的将那姓温的带回家来之后,更是惊得平白冒出浑身冷汗,内息紊杂不堪,连半成功力都使不出来。
  这一战,封蔷势如破竹,封嗅节节失利,最后的结果不消言说。
  大获全胜的封蔷耻笑他道:“你的刀对这破笤帚都赢不过我,封嗅,你丢人不丢人?”
  “你是我妹妹,输给你有什么好丢人的?”
  对于输赢,封嗅不以为意。
  他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
  “精彩精彩,好看好看!”
  不晓得什么时候,封薇和温萦已经站在不远处一棵老树之下,从头到尾观摩了他们兄妹二人这场较量。
  封薇唯恐天下不乱,鼓掌喝彩,笑道:“日后还搭什么戏台,请什么班子呢?你二人见面就打,也叫我们时时看好戏,岂不是各方快意,皆大欢喜?”
  说罢了,她不忘还添一句:“哥哥打妹妹这种戏码,只怕古往今来也攒不了几折子呢,我们倒是幸运,时常便能一饱眼福了。”
  “没你的事,少来添乱。”
  封嗅哪里听不出这封薇话中有的没的便在嘲笑戏弄自己,只满脸不耐烦地想叫她闭嘴。
  一把笤帚对抗真刀真枪,还能逼得封嗅没了还手之力。
  眼下封蔷周身森冷,内息腾进上升以然到了肉眼可见的地步,邪祟不侵。破败的笤帚疙瘩在她手中,俨然和天赐的神兵利器无甚两样。
  若是她想,一把笤帚也能取人性命。
  温萦不声不响地,将这一切收入眼底,心中不由惊叹——重逢之后,自己总免不了还当封蔷是小孩子,不想十年未见,这丫头竟强悍到如此地步。
  以往虽然听说,今日却是头一回见。
  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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