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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之光-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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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一点相信,一点一点地贯穿着整个苏家男人命运的始终。

    我突然想起那个叫苏晨的男人。

    那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厄运缠身——天煞孤星,失去了父母的庇护,最后连妻子也是万幸才能得到的。

    可他却从不怨天尤人,他是如此的脚踏实地地过着每一天的生活——除了在那孩子的降生之后。

    这是他第一次退却,也许他在那孩子身边,苏家的男人,又是另一番结果了。

    只可惜,没有如果。

    “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一件事。”山爷这时候,突然开口说道。

    “其实余娘早就知道苏晨的天煞孤星命了。”

    “那她怎么还……”我十分惊奇地说。

    “暖暖你啊,真是越来越白痴了。”龙且点着我的头,狠狠地戳了戳,“真爱,当然是真爱了。”

    那个年代,那个还没有真爱这个词的年代。

    嫁给了一个你明明知道他命运多舛的男人,难道不能算作是真爱吗?

    苏一的结局,我并不知道,不知道他是否逃过了那个命运,也不知道,未来某个时候,是不是会有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婴儿,如此狼狈地问我讨还这个戒指。

    ——当然,我所希望的,只是这件事情,由我开始,亦有我结束。

    几年之后,我在一家游戏报纸上看到了苏一的照片——他开了一家游戏公司,可以算是成功人士了吧。

    而所谓的成功,不就是与厄运斗争之后所得到的胜利果实的一种吗?

    自然,那不过是后话了。

    而我将那个戒指做成了项链,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这个戒指,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只是知道它是构成一个家族的人命运中重要的一环,而对于我来说,它也不过只是一个纪念而已。

    某一天早上,突然醒来,我却发现它不见了。

    找了许久之后,我才终于接受了它真的消失的事实。

    如山爷所说,当铺里,是没有所谓的丢失的,只有那细碎而浅薄的缘分尽了之后,才会有一份消失,那便是所谓的缘分尽了。

    只是龙且看我脖子上空落落的,就拿来了一个吊坠。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龙且换下来的牙齿。

    一百年换一颗,而每一百年才掉一颗。兽形的龙且一共有四十二颗牙齿,而换一口牙齿的时间,是四千两百年,等到他换下一次牙齿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一副白骨,而等他的牙齿全部换下来的时候,我的骨头,早就已经化为了地球的一部分。

    这样想想,似乎有些寂寞呢……

    不过人的生命,原本就是这么的短暂,哪怕是如奶奶这样的人,到最后,都会死去了。

    我似乎还记得奶奶偶尔会“预言”两句,比如今天会下雨,带下伞,或者下午的时候会突然刮风,多穿几件衣服之类的。

    只是她却没预料到自己的死亡——也许她预料到了,但到底没有和我透露一句。

    我有时候会觉得,奶奶和余娘,似乎有点像,他们心中都有心事,可为了所爱的人,他们却都保持了恰当好处的缄默。

    不过大学的日子也确实是充实,所以这件事情,我也一点点淡忘了。

    “以后这样的事情,我想暖暖你会遇到更多呢……”龙且一边咬着冰淇淋勺子,一边对我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乌鸦嘴。”我对龙且这么嫌弃地说道。

    “哼,愚蠢的人类。”说这句话的,居然是琳琅,“你还是不明白自己的身份,你虽然是当铺的主人,可你也是这个世界运行非常重要的一环。”

    琳琅飘到龙且身边,随手拿起了龙且身旁的一刻果冻——只是还没拿起,就被龙且咬了——龙且兽型的时候的牙齿,可是十分锋利的。

    不过因为琳琅并没有实体,所以也没有伤口,但是疼,还是很疼的。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松嘴,你松嘴!”琳琅一向是得理不饶人的,不过她却很识时务。

    将果冻丢回到龙且的零食堆里之后,琳琅就飘到了我的面前。

    “地球上这么多人口,虽然你的外形和他们很像,不过如果打个比方的话,他们是零件,而你,是按钮,零件组成了机器,而按下按钮,才让机器开始运作。”琳琅揉了揉自己的手腕,这么回答。

    “我倒不知自己竟然这么重要。”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我这也算是零件到按钮的升华了吧。

    “不过你这个按钮,却不是为了让机器正确运作,而是为了修正运作时候的错误。”琳琅白了我一眼,回答我。

    “那我岂不是人形的逢魔时刻?”似乎逢魔时刻,也是为了修正错误而存在的。

    “你怎么比得上逢魔时刻……”琳琅一脸嫌弃地看着我。

    这家伙……我一定要把这家伙交给七罪!

    我在心里愤愤地想着。

    “虽然很不想提起,但人类啊,确实越来越偏离自己所走的方向了……”琳琅的神情,突然变了,“他们总是如此冠冕堂皇地说着要拯救地球这样的话,可地球已经四十六亿岁了,人类活的最久的,连地球的一个零头都不到,却口口声声说着要拯救地球。”

    琳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意。

    是啊,人类连自己都救赎不了。

    “暖暖,我可不可以退学。”龙且扇了扇那雪白的翅膀,轻轻落到了我的肩膀上。

    “怎么?”

    “伙食太次了,学校里的女人都好可怕,男人也好可怕,还有数学,简直比黑魔法还要吓人,那些公式……难道不是魔女们流传下来的禁咒吗?创造出数学的人,其实是比撒旦还要可怕的家伙吧……”其实你这家伙,想吐槽的,只有数学吧……

    不过……数学确实是一件让人觉得很反感的事情啊——不过也多亏龙且这样说着,才将这当铺中一点阴霾全部驱散了。

    “可是有很多人都等着你哦。”我点着龙且那湿润的鼻尖。“你第一天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而他们,已经把你当做学院里的王子了。”

    其实我说的话,是有些夸张了。

    “这到底是什么玛丽苏的说法……”琳琅在一旁十分嫌弃地说。

    虽然很多玛丽苏的文里都用过这个梗,但关于龙且的这个说法,却是真的。

    开学之后,我与龙且都去报了一个社团,而龙且随手就填下了话剧社——至于为什么,我至今都想不明白。

    不过因为龙且外形,他只是站在那里,就经过了面试。

    而我,自然也进了这个社团了。

    要问为什么?

    我可是龙且的监护人啊,监护人的意义是什么?就是龙且饿了,我要提供食物,累了,我要提供怀抱,他咬人了,我要向对方赔罪——虽然后一种至今还没有发生过。

    “你为什么要退学呢?”我又问。“肯定不单单只是这个原因吧。”

    龙且摇摇头:“因为那个学校里,有一些让人讨厌的味道。”

第一卷 第84章、夜访吸血鬼(一)

    “是因为前几天晚上逢魔时刻所留下来的气息吗?”我问龙且。

    我自然不会认为那是什么奇怪的异味了——我还没有天真到这个地步。

    虽然在神话故事之中,龙且血统中的那一半血统,并非是什么圣兽,甚至他的同类,存进吞噬了天地,但龙且对于那些散发着“恶”的味道的东西,却格外的讨厌。

    “不知道,那是一种比逢魔时刻所遗留下来的味道更为讨厌的味道。”龙且点了点自己的鼻子,对我这么说道。

    可究竟是什么味道,他却没有告诉我。

    不过这个话题,也算是过去了。

    “社团里面要排演话剧了,你这个主角不去,不好吧。”我和龙且打着商量。

    而龙且的嘴里则喷出一个小小的火球。

    “啊!”琳琅一阵尖叫。

    那火球飘飘摇摇,只有指甲大小,只是落在了琳琅的裙摆上,却成了充天的火焰——而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琳琅的手上,拿着龙且的果冻……

    ——真是一只果冻引发的血案……

    我偷笑着,这么想。

    “不就是拿了一只果冻,至于吗?”琳琅狼狈地铺面了身上的火,有些狼狈地问着龙且。

    “至于!”

    “我们的交情连一只果冻都比不上吗?”琳琅怒火冲冲问着。

    “我们之间有交情?”龙且反问,不过他也没有想要琳琅回答就是了,“没有交情,所以也就没有果冻!”

    “我总有一天要把你的翅膀烤成鸡翅!”琳琅恶狠狠地对龙且说。

    “我的翅膀上只有肉膜,烤出来的味道会很干,记得多加点蜂蜜……”龙且将那只果冻从琳琅手里夺过来,撕开,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

    真是个悠闲的午后,是吧……

    山爷喝了口茶,仿佛没有听到他们两个的争吵一样。

    夕阳将当铺前面的那条小巷照的通红,而那如血的夕阳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可却没有一个人看到。

    “龙且,社团明天就要排练话剧了,你是主角,不去可以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可以的。

    可如果龙且真的不去,也似乎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去上学了。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

    “去啊。”吃完果冻之后,龙且似乎心情大好。

    “怎么突然改变了主意?”我反问。

    “我想了想,要是有一礼拜见不到你,似乎也挺心烦的。”龙且说完,就极为傲娇地把脸扭向一边。

    这兼职就是主人要履行的时候,宠物的想法吧。

    想要跟着主人,但又知道自己是累赘,非常想和主人见面,但又傲娇地将脸扭向另一边——不过龙且虽然是只宠物,却也可以变成人。

    这是如此让人羡慕的一种能力。

    而听到龙且这句话的人,自然是毫不犹豫将龙且抱在怀里,狠狠地蹂躏着他。

    “啊,白痴,发型都乱了……”

    “不要摸我的肉垫……”

    “不要随便摸我的尾巴!”

    说起来,龙且会成为剧团的主角完全只是因为一句话:“有颜任性。”

    什么演技派啊,感情派啊,勤奋派啊,在龙且那张精致的真的仿佛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的容颜下面,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喜爱美丽的容颜与嫉妒完美的事物原本就是人类的天性,当有人爱着龙且那俊美的容颜的时候,自然也有人嫉妒他那俊美的容颜。

    不过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唯有平庸,不会让人觉得赞叹,亦不会让人觉得厌恶,大多数人都是在平庸之中度过的,所以平庸的人,才越发讨厌那些出众的人。

    而当一群平庸的人聚集在一起诋毁一个优秀的人的时候,流言,似乎就开始杀人了——不过对龙且,自然是没什么用的。

    你问原因?

    自然是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个。

    在龙且眼里,人类就仿佛是蝼蚁一样,而有谁见过人类会在意蝼蚁的诋毁的——所以在龙且身上,我亦明白了一句话,会被诋毁所伤害,是因为自身的不够强大,经得住多大的诋毁,就经得住多大的赞美。

    当然龙且只是目空一切就是了……

    “你的头发是染的吗?”

    “你的眼睛,好漂亮……是天生的吗?还是带着隐形眼镜?”

    “你好高啊,有一米八五吗?”

    “你是哪个国家的人,是不是混血?”

    不过龙且的回答,依旧是沉默。

    他只是如此沉默地看着外面树枝上停着的白色鸽子——那沉静而俊美的侧脸击碎了一众少女的心。

    ——当然,我太明白了,他此时想的,只是吃烤乳鸽而已……

    因为话剧社里女多男少,而龙且又刚好是话剧社的成员,所以那些女孩子就自发组成了龙且护卫队。

    虽然那些人的询问确实是挺可怕的。

    但维护着自己偶像的女人似乎更胜一筹。

    后来龙且对我的形容,就是:这些女人好像护食的恶龙……

    ——还好他们没有听到。

    话剧社的社长是一个长得白白胖胖的男人,大约一米七十高,不过似乎也有一百五十斤左右,常年拿着一条手帕去擦自己脸上留下来的汗,所以他拿过的剧本总是湿乎乎的。

    ——不过确实是一个很负责的男人。

    “这是咱们社团今年要排练的剧本。”社长将带着一点可疑水渍的剧本交给了我和龙且。

    “《夜访吸血鬼》?”我看着剧本上的字,这么奇怪说道。

    “是的!”

    好吧,说起来现代的青年,无论是我大瓷器国还是大腐国,或者是大美剧帝国对于吸血鬼这种生物都是带着一点惊人的喜爱的。

    或许对于这种颓废,华丽,又如此永生不死的生物而言,人类的喜爱实在太让人觉得诡异了——他们不死,却无法直视阳光,他们以血为生,却无法品尝到食物的滋味,他们美丽无比,却无法感受时间的流失。

    这其实是一种很可悲的生物,可因为他们的神秘,所以被人类这么执着的爱着。

    人类喜欢美丽的生物,他们美丽,人类喜欢神秘的生物,他们神秘,人类喜欢不死的生物,他们不死——所以他们被人类这么爱着。

    但如果他们失去了其中一样特质,怕也没有这么多人喜爱他们了。

    “我们要仿照电影版的《夜访吸血鬼》吗?”我问社长。

    “什么仿照?那是抄袭?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抄袭了!”社长如此义正言辞说道,因为太过于激动,所以他脸上的汗,流的更多了。

    我打开剧本。

    基本里说的是一位吸血鬼王子的故事。

    王子爱上了人类,可人类却无法忍受长久的黑夜与衰老,当人类的脸上出现一丝皱纹的时候,人类女子,却自杀了。

    她将自己的美丽留在了最盛大的一刻,而她也将肚子里的孩子,带进了死亡的圣域。

    吸血鬼王子没有救回自己的爱人,却救回了爱人肚子里的孩子,那个孩子和人类一样,他不需要孕育鲜血,也不需要惧怕阳光,那孩子无比的强大,而最后,他一步一步成了地狱的王。

    他在地狱之中寻找着自己的母亲,可找遍了地狱的每个角落,都没有找到。

    而他的怨恨——对自己父亲的怨恨,在搜寻遍了地狱的每一个角落之后,终于爆发了,当他寻找到自己父亲的时候,却发现父亲,已经死了……

    那是最古老的交易——一物换一物。

    灵魂换取灵魂。

    在妻子和孩子之间,父亲先召唤回了妻子的灵魂,而妻子却要求将自己与那位吸血鬼王子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

    故事,就这么完结了。

    其实这个话剧,还真是很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的剧情,唯一人让人觉得无奈的,可能就是那孩子怨恨自己的父亲,却最后发现一直消失的父亲并非只是逃避而不见——却是为了自己活下来而将自己的生命交换给了自己吧。

    其实莎士比亚的名著《哈姆雷特》也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剧情,甚至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个剧情已经涉及到了乱伦——但总是有这样一种感情,哪怕只是如此简单的剧情,也能让人如此震撼而感动,而这一份震撼,甚至会让人忘记这所谓乱伦的剧情。

    其实人类感情的载体,原本就不单一,若是只是以极为单一的形式去限制人类的感情,那人类的历史必然不会隽永,而既然人类历史的洪流之中,创造出了这一文化,就原本不该遭到扼杀和制止。

    “切,吸血鬼那种那么自私的生物,怎么可能会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别人活着呢……”龙且的话,充满了鄙夷,可他的眼睛,却无法从那剧本上移开。

    我明白龙且的感受,因为我也在看着这个剧本。

    这确实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了,但这故事之流畅,情感之激荡,台词之流畅,却是我所没有想到的。

    这样的人,竟然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大学生,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这个故事是你写的吗?”我看了一点剧本的故事,抬头问了一句社长。

    社长擦了擦脸上的汗,回答道:“不是,是另一个学生。”

    “好有才……”我手里拿着剧本,这么感叹道,“我可以见见这个人吗?”

    社长擦了擦脸上的汗:“这个人叫赛文,因为身体不好而长年修养在家。”

第一卷 第85章、夜访吸血鬼(二)

    “赛文?”这似乎不是中国人的名字。

    ——其实也很正常,A市经济的非常发达,加之又是海港城市,交通发达,也是国际友人非常喜欢居住的城市之一,而A市的大学虽然不是顶尖,但胜在教学设施先进,学风开放,所以也吸引了许多外国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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