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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离了宫-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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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知道在其他地方还有许许多多与我一样的青年,怀有一样的希望,愿意付出一切改变这个世界。承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而我的选择就是这个。不过,我这样做实在是对不起干爹干娘,他们照顾了我这么久,我却无以为报,以后我走了,你要代我照顾好干爹干娘,你也要照顾好自己。”
  哥哥走之前还跟汪秋水说了很久的悄悄话,他们交谈的内容很神秘,汪秋水死活不愿意告诉她,直到她与汪秋水结亲那天晚上,她才知道原来哥哥那天已经把她托付给了他。
  其实一直以来她都把汪秋水它当作哥哥一样,就像她的亲哥哥,至于男女私情,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虽然干爹干娘都觉得他们是一对,可她却没这个想法。她以为,两人从小长到大,比自己都更了解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没有这个想法,汪秋水也不会有这个想法,谁成想,人家早就惦记上她了她却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
  难怪上学的时候就没有哪个男孩子会找她玩呢,原来全都被他给吓跑了。出去玩的时候,见有人光着膀子,他比她哥反应还大,忙捂住她的眼睛,而他下河摸鱼的时候,却让她在一旁看着他。
  她说他身子弱,他就每顿多吃一碗饭,到处跑,晒得黑黝黝的回来,鼓起肌肉,让她捏一捏他的胳膊,又抱起她,让她再看看他的身子到底还弱不弱。
  在他面前,她也没在怕的,也别说害羞什么的,都自己人,她从不避嫌,就当哥哥一样处。可是他在她面前却会不好意思,有什么难堪的事都藏着掖着。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他的心思,她却还装作一副不知道的样子,直到听到他对她亲口想要娶她的话才正经起来。
  可惜的是,哥哥没有等到他们成婚的时候。
  喝交杯酒的那天晚上,两人借着醉意这将以往的事都过了一遍。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到成亲这天,什么事都说。
  崔承恩还记得,第一次见着他的时候,他还是个闷葫芦,跟他搭话他也不理,后来却傻乎乎地给她冰糖,邀她晚上一起去捉萤火虫。如今说起这件事,汪秋水犹豫了一下才说了实话,原来他那个时候看不上她这个小丫头片子,不爱搭理她,后来又觉得一个人太闷了,无聊的紧,这才又出了门约她晚上一起出去玩,后来才发现这丫头人还挺仗义的,又有趣。
  说起什么时候看上她的,他也不清楚,可能是某一次不小心瞧见了她洗澡时光洁白亮的裸背,青春期本就躁动的心更加静不下来的时候,可能是早上赖床,被她压着缠着坐在他身上要他起来干活的时候,也可能是冬天她替他捂手,哈热气的时候动了心。他实在是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有了男女私情的意思了,只知道过去的这些年,他为她动过无数次心。
  新婚夫妻互道真心,是原本应该煽情的场面,可崔承恩听到他竟然还看过她洗澡,一下子就坐不住了,扑上前压倒他,半是脸红半是凶狠地揪着他的脸问道:“说,你什么时候偷看我洗澡的?”
  “这我哪儿知道啊,我就记得你撩水的声音了。”
  “你还记得撩水的声音,那就是看了很久了,想不到你胆这么肥,还偷看大姑娘家洗澡,平时肯定没少看别的姑娘吧!”
  “我哪能啊,就看过你了,我那时就知道你一定会做我的媳妇,这不咱们今天就喝上了交杯酒嘛!”汪秋水任她闹了一会儿,抓住她的手翻了个身压在身下,“春宵一刻值千金,有些事可以留到明天再说的,现在咱们得抓紧时间办正事。”
  两人在确认成为情人之前,就已经是亲人了,他们共同的经历使得他们要比寻常夫妻更加恩爱,没有人能够在他们之间插上一脚。当初崔拾禄离家前拜托汪秋水的事,汪秋水都做到了,这辈子,他孝敬双亲,爱护妻儿,将福安居经营妥当。
  汪秋水与崔承恩共生养两儿一女,大儿子跟着崔念乡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崔拾禄的路,二儿子得了爷爷的真传,有一手好手艺,承继了家业,立志将福安居发扬光大,小女儿也早早地离了家,不过她走的是跟舅舅、表哥和哥哥相反的路。汪秋水和崔承恩知道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就算做父母的再担心也劝不动,幸好四个孩子里,总算是留下了一个孩子呆在他们身边。
  渐渐的,他们的年纪也大了,许多事都力不从心,他们又不愿意麻烦孩子,有些事情便自己哆哆嗦嗦地去做。跟他们有同样烦恼的,是干爹干娘。干爹干娘七老八十了,话都说不利索,尤其是干爹,记性也变得很不好,耳朵也听不见东西。他老是坐在摇椅上,摇啊摇摇啊摇,时不时蹦出一两句口齿不清的话。
  干爹的话只有干娘听得懂,干娘说,若干爹嘴里念叨的是一两个字,那必定是冷着了,热着了,若嘴里念叨个不停,那一定是在说往事。干爹说的最多的就是拾禄了,有时候他忘了拾禄已经死了,说起拾禄的时候,他就会问干娘,拾禄怎么还不回来啊,这孩子没心没肺的,我还指望着他回来做饭呢,几个孩子里,就他手艺最好了,等他回来了,我一定要说道说道他。提起拾禄,大家都开心不起来,没人愿意开口说话,大家都不想提起这件事。可干娘知道,干爹说拾禄的时候,一半说的是拾禄,一半说的是念乡。拾禄的孩子跟他一样,聪明,知道怎么讨好人,可是也一样倔强,为了想做的事,命都可以不要。除了拾禄,干爹还会想起汪秋水的三个孩子,这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大孙子跟他最亲近,也最念家,娶了一个好脾气的孙媳妇,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小孙子跟着念乡跑了,十几年都不着家,小孙女也是,东奔西走,在外面找了个男人生了孩子才带回家给他们看。
  反正这一生,汪秋水与崔承恩也说不上有什么遗憾的。干爹干娘没有大病,悠悠哉哉到老,寿终正寝。夫妻和睦,除了在孩子身上多操了些心,日子还是过得挺有滋味的。至于几个孩子,他们能给他们的,已经给了,剩下的,便由着孩子去了,不管孩子是念家,还是念国,他们都没有不支持的。就算女儿与儿子政见不合,他们也不会参与进去,只劝两个孩子在家的时候,暂且放一放在外的恩怨,和和气气地坐下来吃一碗团圆饭。
  两个人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低头过自己简简单单的生活,不去做亏心事,偶尔遇上有难的人,能帮得上忙的也帮一帮,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从青梅竹马到相濡以沫,这样的幸福与感动世上又有几人能得?


第53章 番外
  小顺子的大名叫王远顺; 原先是永和宫里的领催,与谭淑婉同伺候一主子。因着这个,崔福安常常拜托他帮忙照顾照顾谭淑婉,尤其是崔福安与谭淑婉关系冷淡的那段日子; 都是小顺子做中间人; 他一面在永和宫里小心看着谭淑婉; 一面将谭淑婉的情况说给崔福安听,由此小顺子与崔福安的交情比他与谭淑婉的交情还要深。
  王远顺不像崔福安他们是被家人送进宫的,他是自个儿把自个儿送进宫的。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记忆里是一个老乞丐讨饭喂大了他,不过老乞丐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没能挨过北平寒冷的冬天,冻死在大街上。
  老乞丐死的时候; 他还以为他是在睡懒觉; 怎么推那个老乞丐都推不醒他; 王远顺去讨了饭回来想给老乞丐吃; 大声喊他; 把好不容易得来还没馊掉的饭菜放在他头边上,老乞丐也还是不理他,身子硬邦邦的,冷冰冰的,整个人变得很奇怪。有别的乞丐告诉他老乞丐死了,他偏就不信; 每日仍照往常一样要了东西放在老乞丐面前; 好像老乞丐只是睡着了。偶尔他觉得闷了; 受委屈了,有开心的事了,都会跟老乞丐说一说话,直到老乞丐身上爬出了蛆虫,他才不得不流着眼泪承认,老乞丐确实不会再回来了,而他也失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近的人。
  安葬好老乞丐后,他就没再做乞丐了,十三岁的他已经可以去挣口饭吃了,只是这世道乱,做什么都不容易,误打误撞的,没想到他竟然会进宫做了太监,倒也不是他瞧不起公公这个行当,只是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会走上这条路,当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后,在回头看,不免有几分感慨。
  真的意外啊,当初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不知道,他自己都想知道这样的他是怎么在宫里活下来的。反正该吃的苦他都吃了,顺带着学了不少东西,后来运气好了点,侥幸做了太妃宫里的领催,日子有一日没一日的过。其实有时候想一想,他这样的人,无牵无挂的,又不怕死,能走到后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得知他即将被遣散出宫的时候,他只是惊诧了那么一下,很快就坦然地接受了这件事,他既没有不舍,也不担心未来,因为再不济他也不可能混的比小时候做乞儿更可怜。
  收拾好他的包袱,他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紫禁城,在外面东奔西走一段时间,得了机会进了王家做奴才,过上了另一种伺候人的生活。
  不过说实话,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低人一等的奴才,虽然做的是伺候人的下贱活,可他觉得他不属于任何人,他只是他自己。假如他想要摆脱这种生活,他随时能摆脱,大不了一无所有,这有什么可怕的。那些被人伺候的主子才是真的过得不是自己,他们没有一日不担心自己会守不住手上的名利,他们害怕失去。他们看不起别人,又担心别人看不起他们。
  王远顺觉得大多数人都活的不自在,或许他们不愁吃不愁穿,但是他们同样有许多顾忌,而他王远顺,伺候人只是他的选择,这是他的生活方式,去观察别人的生活,一如他跟着老乞丐趴坐在地上观看来来往往的人群那样。
  然而他有时候也会分不清自己的这些想法是不是在骗自己活下去,因为他好像没有牵挂,也没有什么追求,他的那颗心,好像从来没有为哪件事或哪个人鲜活活,直到喜鹊走进了他的生活。
  喜鹊是王二少爷带回家的,听说王二少爷那天赌钱手气好,心情很不错,见喜鹊名字喜庆,长得又乖巧,是个有福气的人,便买回府了。不过喜鹊在王府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她的存在还不如王二少奶奶房门前鸟笼子里的那只黄莺。喜鹊白天要做丫鬟,做府里最下贱的活,晚上要在二少奶奶跟前伺候,二少奶奶眼里最容不得沙子了,她每次见着喜鹊,就跟见着在外面花天酒地怀里抱着别的女人亲热的混账丈夫一样恼怒,她将一腔怒气撒在喜鹊身上,二少爷不归家的时候,她就用针扎喜鹊,二少爷归家的时候,她就让她跪在门前。
  王远顺见过喜鹊很多次,有时候是看见她在刷夜壶,有时候是看见她被二少奶奶骂,有时候是看见她低着头从自己面前匆匆路过。不过不管是哪一次,他都没有将她放在心上,直到那一天,他被王府的其他人围起来嘲讽的时候,喜鹊提着一个夜壶走了过来替他解了围,他这才记住了她。
  “姑娘是二少奶奶房里的新来的丫鬟吧?”王远顺隐约记得她似乎叫喜鹊,在犹豫要不要称她一声喜鹊姐姐的时候,喜鹊就开口了。
  “是啊,我左右不过是个姑娘,就该做下贱的丫鬟。”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喜鹊眼中隐忍的泪花。
  王远顺眼尖,注意到了这一点,而且他很快就明白了喜鹊为什么听到他说姑娘两个字会那么不自在——那时妓馆中的女子都称作一声姑娘,怕是他一声姑娘勾起了她的许多伤心事。确实是这样的,后来他们相熟了,喜鹊向他坦露真心提到过,她在妓馆里做清倌时是上处之妓,住的是房间有洋式桌椅,衣架衣柜梳妆台都少不了她的,有客人来打茶围,递茶献瓜子就能得铜元五十枚,虽然没有面子,但是过得要比这里好。在王家,她谁的吃的穿的,都不如做一个姑娘好,干最脏最累的活,还要受人羞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所以当她看到王远顺被人欺辱的时候,仿佛看到了自己在受人折磨,便忍不住出手帮助了他。
  两人结了缘后,常有来往,正所谓同病相怜,两人深感世道艰难,真情难觅,互相怜惜,情谊一日比一日深厚。阴差阳错之下,喜鹊本着向爱人倾诉的心情,告知了王远顺她的家庭,她的姓名,还有她的种种过往,由此才有了与亲人重逢的机会。
  赎了喜鹊出府后,王远顺便换了一个叫法——宝珠,他们在崔福安的帮助下,有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房子,虽然小,但正合适。没有需要伺候的主子,没有旁人的嘲讽,也没有孩子,他们与世无争的住在那一方小小天地,直到年华逝去,老得走不动路,牙齿掉光,只能吃稀烂糊软的东西,然后离开人世。
  王远顺从小孤苦伶仃,性子寡淡,又没有别的男人那般雄健的身躯,完整的家庭,甚至还是一个有缺陷的太监,看上去似乎注定了要孤苦到死,但是在喜鹊眼里,相比于王远顺,她从前见过的那些男人都太健康,太勇猛甚至太正常,她受不了那种男人,也应付不了那些男人们某种强烈的要求,所以王远顺于她而言,不仅仅是患难与共,还有一种体谅,一种和谐。
  两个不幸的人,觉得此生最幸运的事就是遇到彼此了,一个觉得遇见了希望,一个觉得遇见了余生。


第54章 番外
  李海全死的那天只有崔福安一家守在跟前; 他从前虽然收过不少学徒,可那些学徒们都学有所成,如今正不知道在哪里快活呢,也就只剩下掀不起风浪的崔福安还与他有联系。
  “福安; 你; 你一定要记得将我葬在蔻…兰…旁边; 唉,唉,我这一辈子,实在是,无趣的很,也只得了“无缘”两个字; (咳咳)做孩子的时候与父母无缘; □□人的时候与妻儿无缘; 做领事的时候与功名无缘; 什么都不是我的; 我也不强求能留住什么,死后能与她同穴是我现在唯一的愿望,福安,你千万要答应师傅这件事,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等得太久了; 或许这两天我就能下去见她!”李海全用尽他最后的力气; 颤抖地握住崔福安的手; 他苍老的手上是布满老人斑的松垮的皮肤,与崔福安还算年轻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一眼看到了岁月的痕迹。
  崔福安伏在李海全床头,一只手盖住被李师傅握住的手,哽咽道:“师傅,您别这么说,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这时候还,还跟我贫嘴,我的身子,我,我能不知道吗?就这两天了…”李海全说上半句话就要喘一喘,胸口的痰积到到喉咙口的时候,他便咳嗽几声,喉头滚动几下,想侧身将一口浓痰吐在地上,可是他没有力气了,那口浓痰最后留在了他的胸口。
  他老了,又无妻无儿,活着成了一件很艰难的时候。不管是对谁,他都是一个麻烦。他实在等不及要结束这样难过的生命的了,草草交代完后事,他便闭上了眼睛,省下点力气回忆他的一生。
  他的一生并没有什么波澜,让他揪心的只有那个叫蔻兰的宫女。蔻兰是他的同乡,两人同时入宫,不过刚开始几年一直都没有什么来往,后来蔻兰快到出宫的年龄了,李海全这才跟她开始打交道,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生了情,结成对食,在宫里互相扶持。
  虽说宫里不让结对食,可暗地里结对食谁也拦不住。李海全知道身边哪些人结了对食,这种事情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有伴的人就是不一样,他们的眼睛里多了一种叫希望的东西。要是哪个人本来一直都是扁嘴,眼神像黑夜中黯淡的水,突然间嘴角上扬了,眼睛里有光了,那么他不是升官发财了就是找着相好的了。
  都说他们做太监的最是薄情,为了混饭吃,子孙根都可以不要,可是他们对自己的相好最重情义了。一旦认定了对食了,就会好好护着她,处处照顾她,哪怕她做错了事,甚至给他们戴绿帽子了,也不会把气撒在她身上,大家好聚好散。
  李海全的回忆里装满了曾经红墙绿瓦中的那个人,他念着她的一颦一笑,将一颗心投在了回忆里,他已经对身边的人没有半点留恋了,哪怕他的徒弟就跪在他的身边,他也不愿意花去剩余不多生命去看他一眼。他没有等到其他徒弟们赶来,就在回忆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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