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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主母无心-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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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怎么样呢?”绿色身影坐到了床边,话中的关切之意真情流露。方略在两兄弟相聚一堂的时候,退到外厅静静的等候。
“还死不了。”苟连河躺在床上奄奄吐纳着气息,因为毒性和真气相克不能运气,怕一旦提劲就会走火入魔。所以只能用强悍的意志力抑制着体内乱窜的毒欲。
苟连本玉石凿成的手指自然握上苟连河脉搏号着,刚一接触他便能感觉大哥体内紊乱的内息,杂乱纠结成一团让人分不清到底有几种毒物:“这毒如果不是入了自成的极品,就一定是狄一思的手法。”
天下神医能治病也能要人命,狄一思的医术了得,制毒手法也绝对是无人能比,可以将一小小的春散配制的如此复杂,除了狄一思还能有谁?
“狄一思性格古怪,程之浩为人乖张,你觉得这两人有可能联手?”苟连河眼中的深沉取代了平日的轻浮。身为权利中心数一数二的主心骨他这点伪装不算什么。
“与其说联手,皇弟更倾向于狄一思被程之浩收入旗下的说法。”苟连本饱读诗书纵观天下,他洁雪般脸庞中含着思索疑虑。第一次从父皇口中听到程之浩这三个字,就让他深刻的记下。
程之浩生于商家长于江湖市井,父母金盆洗手之前过的是舔刀口卖命的日子,虽然听闻程家和霍月国关系匪浅,但毕竟自身是没有功名的平民,也没有雄厚的财力成为一方商贾,程之浩作为小康之家出生的长子,父母皆是因为厌倦争斗而退隐江湖,按理说他在这种环境之下应该安于平淡,没有宏图大志,可他在遭遇剧变之后并没有失去信仰和目标,反倒能一跃成北冥最让人敬畏的霸主,可见程之浩这个人从出生就不简单,这样的人是非常的值得研究。
所以从苟连本小的时候开始,其他兄弟研究兵法和蛊毒,而他却开始研究程之浩的一举一动,因为对他来说,程之浩的人生比兵法丰富的多。
这些年时光如梭,苟连本在钻研之中越来越痴迷,因为在他看来,程之浩到了如今的地位,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全然没有顾忌才是,但是程之浩并非如此,他的每一步棋都有三四步后招,后招后还有三四步后招,后招后的后招再分出三四步后招,以此类推好像没有终点。好像以一个凡人之躯却能估算到若干年后的事态局势。
苟连本研究了程之浩五年之久,到今天他也不过能猜准程之浩的两层心思,再深入下去他只能探求到一团又一团的疑云和迷雾。
这个谜一样的男人,真是让人食指大动的想参透他,有时候苟连本会觉得程之浩或许是个半仙?能掐指算命通晓过去未来,所以才可以算准天时地利人和。
“此话怎讲?”苟连河问,他看着苟连本向来明镜一样光润的脸颊,无法忽视他眼中的蠢蠢欲动,自己这个弟弟只有在程之浩的事上还会提起一丝丝兴趣,作为他的哥哥怎么可能向连连本都看不透的男人贸然借兵了。苟连河有自己的心思,不过在他达到目的之前,此等心思只会藏在心底最深处,谁也不能窥探到。
“传言狄一思被仇人追杀,生死未卜,经过那次追杀以后江湖上再没神医的踪迹可循,也有人说是六年前程之浩救了狄一思,我觉得此话可信,毕竟程之浩向来以收刮人才和稀世珍宝为乐,而且这两人本不是一路人,能有他们相关联的传闻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况且天下能将人藏的密不透风的人我相信也只有程之浩。”
“看来江湖中人都以程之浩马首是瞻不是假话。”苟连河在了解程之浩的可怕后不惧反喜。
苟连本在苟连河的嘴里喂上一颗清凉糖,没有药性只是能解口干舌燥:“哥,你为何一定要去招惹程之浩呢?他惹不惹的起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棋逢对手即便有干戈也得化为玉帛,和程之浩和平相处比交恶明智,大哥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贸贸然的举动不像你所为。”
“你觉得程之浩会有朋友?”苟连河避开苟连本的问话,反问到。他苍白的嘴唇居然能在此时生出一抹浅笑,只是何其清淡,能映托出他眼底的讽刺让身旁的苟连本看去,觉得荒芜的胸口杂生出片羽无奈。
他们身为皇子,单纯的兄弟相争都注定一生一世没有朋友,何况程之浩那样以天下为敌的人,怎么可能有朋友?但至少程之浩没有枷锁不像他们身在世间最华丽的牢笼中,无力挣脱只能糜服飘零在权利争斗的洪河中。
苟连本绝色容颜上终于浮沉出一点情绪,他的目光借由敞开的窗户穿透远方:“父皇不该因为你而造杀孽,你不过是想保全本该是你的位置,没有错,可是大哥为什么不要我帮你的忙,你知道我可以出手相助,不让其他皇子。”
“你不愿意杀人,就不该搀和进争斗中,这次如果你出手,将来会永无宁日的。”
“大哥……”这声尊称苟连本叫的凄凉,笔直的眉峰高翘出震惊哀痛的角度,他心中有怨有恨更多的是怜是疼,为何大哥总是保护他们,而将自己置身在风口浪尖受尽折磨,难道他不会痛,不会累,不会平静休息一会儿?
“因为我死的人已经很多,不差多背负其他人命。”苟连河在面对苟连本之时,一向没有正行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淡淡忧愁。眼底的流转墨黑玷染了眉头的,他是太子未来是洗濯国的皇尊,他的身份注定了他要比别人强,也付出的更多。这些其实没什么,只要身边还有一两个可信的人,付出再多又何妨……
身为苟家人,苟连河没有时间悲伤,也没有精力分神哀痛逝者,至少面对与日俱增的尸体,他还活着,他必须每日的全神贯注才是保命的根本,而他身边依赖他的人也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
“大哥,我不想我的安逸是用你的人生来换的的,与其看你为了我舍去快乐,不如我自己放弃皇子的身份。”
苟连河挤出一抹笑平静的说道:“没有皇子的身份,你帮不了我,身为平民的你会面对更多残酷的暗杀,那时候我只会更费心思了,连河,你改变不了我们的出身,更改变不了我的境遇,不如让大哥省点心,继续在鸟笼中当金丝雀可好?”
苟连本哭笑不得,他的心被棉花一样的愁绪堵的想尖叫,可是面对已经卑微到尘埃中恳求自己的大哥,他只能点点头:“我是金丝雀,大哥也不过是大金丝雀,父皇母后正好是一对一公一母的老金丝雀,一窝鸟禽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苟连河被苟连本的话逗得发笑,笑后“程之浩的妻子——轩辕无心,此人非常诡异想必你也有所耳闻,父皇没有听进去,我想你能帮我查查她到底是什么背景。”
“我身边的人回报有提她手中的兵器,如鬼火荧光,在阳光下仿若透亮,鞭身从中段自主长出荆棘,能自如游动说是兵器倒更像恶灵汇聚的索命利器,大哥,你时候也觉得这个轩辕无心是因为她手中的鞭子才让人忌惮的?”
“你恰恰估计错误,她不是借助她的兵器让人忌惮,而是她的鞭子靠着她才有如此威力,轩辕无心的性格和你了解的程之浩看似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但是他们很相似。”
天下会有这种女人?“不知大哥的此话从何说起?”
“轩辕无心杀人肆无忌惮,好像完全没有顾虑,靠的只是一时冲动,她要取谁的命,我相信谁都逃不过,但是我事后才发现她的心思可能比程之浩的还来得细密,因为深思熟虑所以做事才勇往直前,毫无后顾之虞。”
“我不信。”苟连河不信苍茫之中有这么可怕的人,如果是真的,那这个轩辕无心的反应得有多快,城府得有多深,比程之浩还迂回计谋的女人,听上去根本是天方夜谭。
第九十五章 轩辕无心决定进宫
帝阳殿,苟耀天从太子殿回来一直没有说话,阴气沉沉的让人都躲到了一边去,只剩下顺理成章晋升为贴身太监的小生子,想逃却不敢走,只能顶着皇上浑身散发出的一波又一波压力,汗流如雨下。
他平时看小冬子公公总是能在这种时候适时的递上一杯茶水,然后说一两句宽慰的话,即使不能为皇上排忧解难但也比现在的情形强上千百倍,小生子身临其境更能感觉出他和小冬子的差距。伴君如伴虎,小冬子公公能在老虎身边安身立足,可谓是莫大的能耐。
“小生子。”苟耀天终于开口了,吓的小生子赶紧找回神游在外的三魂七魄。
“奴才在。”
“小冬子现下人呢?”
“冬子公公早前已经遵循皇上的口谕去慎刑司领罚了,这会儿也差不多该回了。”
“你还真是清楚的很,看来朕不用派人给他送药了吧。”溜须拍马的狗奴才,眼色倒是厉害的很。
小生子腿脚一软跪地重重磕头,声音颤颤巍巍:“奴才该死,奴才多管闲事,皇上隆恩浩荡,奴才怎么敢因为一己私心阻了皇上的爱才之意。”
“行了,别跟朕面前耍些没用的花枪,你对小冬子有孝心是你懂事,伤药你待会送去,顺便给朕带句话去。”
“皇上尽管吩咐。”
苟耀天停顿了片刻:“让他好好养伤,以后有了黄马褂朕就不打他了。”
……
天大的恩赐,小生子都忍不住眼红,不过是挨次打,再重新熬上一两年就能得到皇上许诺的黄马褂,这是别人求一辈子也得不来的,小冬子为太子背黑锅值得了。
只是都是做奴才的,怎么小冬子公公就能做的这么出色了,太子出宫有人丧命有人获宠,命运就是如此不公。
小生子好生收起嫉妒,恭恭敬敬的说道:“奴才明白。”
“如今内务总管的职务闲缺,你给朕出出主意,谁比较适合顶替这个位置?”
小生子还想要脑袋,二品官员的事情哪里是他能左右皇上的,匍匐在地战战兢兢的说道:“全凭皇上做主。”
苟耀天不乐意了:“朕是问你!你应付后宫的太极耍到朕身上来了,既然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答不上,朕且看你也算孝顺,干脆随小冬子一起去慎刑司受点皮肉之苦长长脑子。”
苟耀天的恫吓吓的小生子忙不迭的磕头认错:“依奴才之见不如虚置,皇上最贴心的身边人有事不报,倒还隐瞒,这肯定很伤皇上的心,再重新挑选用人又得花心思,皇上平日公务繁忙,哪能因为这些小事费劲,倒不如照旧也算是给一帮不听话的狗奴才敲敲警钟。”
苟耀天看人从来没有走眼过,小生子果然是个人精,知道他代替不了小冬子就绝对不会强出头,处事圆滑八面迎合看来是个可用之人。
小生子最得苟耀天心的一点是:他能够分清楚他要什么和他能要什么。
“那往后的日子你就暂替小冬子的事务,朕也不晋级你头衔了。”小生子赶紧谢恩,一两年的时间够他大捞一笔,虽然比不上小冬子公公的黄马褂,但他也知足。
“既然你接替小冬子,那么朕有事要交予你办。”
“皇上尽管吩咐。”
“太子一事不需要朕多加言语,程之浩敢把他的行踪告诉朕,就料定了朕会去找他,朕得出宫一趟,宫内的事情跟往常一样,朕不想回宫看到什么岔子明白吗?”
小生子差点痛哭流涕:这皇宫禁内,哪个主子都不是他得罪的起的,平日日常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若是山中无老虎,得多少猴子称大王啊!皇上刚给他肥差,他还没来得及扑就他的发财路,面前的黄泉道却已经砌好,没有皇上坐镇的皇宫会成什么样子小生子连想都不敢想,只能痛哀感慨这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重任。
苟耀天不用看小生子的表情也能摸清他的花花肠子:“你有什么心思朕明白,朕离开之前会让人给你拿颗溶蛊丹,做好你自己的本分,蛊毒无碍但刀剑无眼,若是有什么缺失被主子抹脖子那也是你造化不够。”
溶蛊丹是洗濯国的秘药,在每一任太子登基后由太后传予,可以防御任何蛊毒的侵害,是皇室御赐的圣品,由此一颗一生无虞,连皇子都无法享用的臻品,现在小生子居然有幸可以荣获一颗,这等荣光和黄马褂可好有一比。他掩不住眼角的细密笑纹赶忙谢恩,尝到权利下的甜头,整个人神清气爽暗暗稳定住狂喜,开始了他宦官的发财路。
帝阳殿小生子受赏赐,而广袤天地之间,小冬子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沾满衣襟,他挨打且不怨,因为是为皇上办事,即使是罚也是荣光,但是他忍受不了身边那些接踵擦肩的奚落,这些狗奴才,以前见他位高权重个个巴结都来不及,现在他不过是一时落魄这些跳梁小丑便个个落井下石,这些人他都记下了,他日他再获龙宠之时定是加倍的一并讨回。
小冬子咬着牙看向帝阳殿的方向发誓:他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再站于高位,陪在皇上身边,把这些今日给他难堪和耻辱的混蛋杀的一干二净。
……
九天后程之浩和轩辕无心抵达了他们的第一站东突城,东突城地处上德国境内,这里山清水涌,风景带着原始的粗犷和粗糙,地理显得凶险人文风情十分浓厚,不过这个浓厚不是底蕴浓厚,而是野蛮浓厚,因为上德国的东突城就是天下霍霍有名的食人城。
不过所谓食人城也是百年前的景观了,因为百年之前上德国遭受着连续数十年的天灾,冬夏两季交替肆虐这片不大的土地,冬寒一过暑严转眼就能将冰天雪地晒干,春秋好像消失,老天爷完全不给这个城市的子民留任何活路,大批的动物因为嗅觉触觉的灵敏早已慢慢迁徙的离开了上德国。
百姓没有食物可以果脯,也没有干净的水源可以饮用,每天都有成千上百的饿殍横尸街头,所以食尸成了他们活下去的唯一选择,可尸体的数量远比不上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灾民的数量,于是情况开始恶化,身强力壮的男人组成猎杀队,每天外出捕食的不再是动物,而是无力自保的孩子、妇人和老者,人类的兽性在这场灾难中被暴露的淋漓尽致,整整十年间上德国犹如一座死城。甚至在这种危在旦夕的时刻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去侵占上德国,因为谁也不会傻到去接手一个毫无价值,犹如毒瘤的疆土。
十年……漫长的十年,人人自危的上德国子民们都已经绝望,天要亡他们一个都跑不过,就在所有人都接受这个不可更改的事实,变得凶残暴戾,天灾却消失了,不过数天雨水便顷刻滋润了万物,火舌燎过的大地半月不到又是生气勃勃,上德国的百姓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停止了捕猎,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每天胆战心惊的等待着新一轮的炼狱之日到来,可数月后他们等来的是大批动物的回归,一切都恢复到十年前的正常轨迹上,风调雨顺从此再没有严冬和酷暑,老天爷好像跟他们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只是这个玩笑一笑十年,死亡不可估量……
如今的上德国国泰民安,执政者不算一代圣君但也不是昏君,整个国家实行着中庸的国政,上一代的人即便幸存在九十年的岁月中,也都早已经寿终正寝,没有人愿意提起那段惨烈的历史,可食人城的名声不胫而走流传在外,就算上德国人不愿重提旧事自掀伤疤,但是野蛮已经传承下来,形成了这个国家彪悍的民风。
“相公,你说苟连河身上中的什么毒来着?”轩辕无心咬在回儿扒过皮的火龙果,用牙签提过黑子的果肉,她很享受这种多汁无味的水果,讨厌苹果的甜中泛酸,讨厌水梨里细腻果肉还带着粗糙的颗粒,轩辕无心吃水果喜欢纯粹,要不就是纯酸,要不就是纯甜,她喜欢西瓜、芒果、椰奶勉强能喝,椰肉却谨谢不敏。
不过自从有了回儿以后,火龙果也列入她的喜好之内,能将芝麻粒一样的黑子挑干净,她这个丫鬟收的值得。
这一切的作为都让人觉得轩辕无心是个贪婪无度,骄奢淫逸的混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放纵。
细说她的过去真是苦不堪言,其实轩辕无心当安怡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饱饭,父亲是军人,从小对她和妹妹的管制向来是铁一般的纪律,每天十点熄灯六点起床,吃饭永远六分饱,无论上学还是回家必须用跑,即使上了大学也不例外,因为她们姐妹俩念的军校都坐落在老家的城中心,站在家中打开窗户都能看见学校的操场。
后来安心进了行政部门,她却只在行政部走了过场,转眼成功跻身成为一名无名无姓的间谍。这个职业注定将她吃不了饱饭的情况延续下去,直到她死。做了一只不用吃饭的恶鬼。后面的事情无须赘言,因为就章无心的个性和处境来说,能一天吃两餐饭都是章炳望莫大的恩赐。
轩辕无心咬着火龙果摇头晃脑的哀叹她波折的一生,天下还有她这么可怜的人吗?以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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