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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女酸男(初心)-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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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啊,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他的语气很随意轻快,倒像是和朋友开玩笑似得,听不出羞辱我的意思。
我恼了,反驳道:“我可不是小偷!你别诬赖好人。”
“那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我……”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与花花手拉手奔跑的画面,脱口而出:“有个混账要在酒店套间里非礼我的女朋友,所以我把他狠狠揍了一顿,然后就逃跑了。”
话一出口,我就懊悔不已——什么跟什么啊,我怎么能编出这么下三滥的狗血梗骗人呢?作为一个学了四年编剧专业的大学生,曾经出过几本畅销小说的作者,我真是问心有愧啊啊啊……
“哇,你可真够爷们儿的!”圣勋的眼神突然很兴奋。
“那个混账是谁,婚礼上的来宾?是不是很有权有势?难怪动用了那么多人力来抓你呢,你把他打晕过去了吗?看不出来啊,你……没闹出人命吧?啊?”
我哑然。没想到别人的八卦消息对于偶像而言也如此有吸引力。
圣勋的胳膊肘支在车座扶手上,整个身体都向我这边凑过来。一近看我才发现,他的脸蛋如同SD娃娃一样精致透亮,乌黑的眼睛上,长长的睫毛一扑一闪,看上去稚气未脱。
“没……应该没事。只不过把他打得趴在地上满地找牙罢了。”我只能继续胡诌。
圣勋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真解气!”
一只手突然搭在圣勋的肩膀上——嗯,如果让我用文字来描述的话,这是一只骨感的手,指节修长,艺术家的手——抬起头,我不禁怔住。
又是一个让女人无法正眼直视的男人——淡茶色头发,狐狸般的脸颊,一双细长的眼睛,一侧耳骨上穿着一颗黑曜石耳钉。
如果说泰一是标致的帅哥,圣勋是可爱的正太,那么这一位的容貌气质则和他们完全不是一系,有一股淡淡的疏离感和阴柔之气,像一株莲花,让人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这就是雅言给我的第一印象——当然了,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总是准确无误的。
在与我默默无语地对视了两秒之后,雅言转身坐下,像对着空气说话似地低语道:“成叔回来了。”
一听这话,我们立刻各归各位。我飞快地趴下身子,蜷缩在后座,用衣服袋子把自己重新埋起来——别的不说,要是被成叔发现扔花瓶砸晕昭寒的那个坏蛋(此刻就在保姆车上),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收拾我呢。
至于这三个人为什么会突然和我统一战线,直至现在,我都无法弄明白其中的真实原因。也许只是因为我和他们年龄相仿,看上去却像第三世界的难民,太凄惨可怜了吧(世人皆有同情心啊)。
成叔上了车,“咣”地一声关上车门,把买来的食物往副驾驶座上一扔。
圣勋装作没事似地吹了一声口哨,猫着腰过去拿食物,没话找话地问:“咦,成叔,您怎么除了全家桶还多买了俩汉堡啊?”
“我也饿了。不行?”成叔没好气地答道。
圣勋笑嘻嘻地问另外两个人吃什么。
“我不吃,你吃。”雅言的声音。
泰一接话道:“你少吃点,还有鸡皮不能吃。”
“哦,”圣勋的声音似乎有些失望,“可是吮指鸡的那点味儿全在皮上了!”
“你要是想变得跟成叔一样胖,那就随便吃。”
泰一说话时有一种不容置辩的严厉,不过又能感觉到一种关怀在其中,不至于让人太反感。
“知道啦,我不吃就是……”圣勋小声嘀咕道。
晃荡的车内,飘荡着一股诱人的香味儿。不知是不是饥肠辘辘的缘故,我第一次发现洋快餐居然这么香!
我偷偷咽了一口吐沫,就在这时,肚子“咕噜——”响了一声。
“怎么会饿成这样?”
居然连开车的成叔都听见了!真是太丢脸了……我真想一头撞在车座上,刨个坑把自己埋了拉倒。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可是,就算是真爷们也是有自尊心的好吗?更何况是在三个长得比女人还美的家伙面前……我简直欲哭无泪,只能不停地安慰自己,在他们眼里的“我”只不过是一个“落魄的服务生”而已。
就在这时,一块冒着热气、泛着油光的吮指鸡从天而降——不对,分明是圣勋把手伸在背后,悄悄递给我的。
我的手微微发抖,接过了那块吮指鸡——生在新中国,长在阳光下的我,在人生的这一刻,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阶级兄弟,什么叫革命友情……
估计圣勋此刻的心情一定比我更激动,因为我们俩配合得天衣无缝,显然让他有了一种热血男儿一起去冒险的感觉——不然,他为什么一路上都笑得那么开心,整个人似乎都要飞起来了呢?
车终于停下。几个人下了车,车门“吡——”的一声上锁。
我轻轻地吐了一口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和手腕,坐起来往车窗外面一看,是一个地下停车场。
不管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正在尝试开车门,突然有人敲了敲车窗,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条件反射似地往车座下面缩。
“别怕,是我。”
原来敲窗的人是泰一。只见他手上拿着一把车钥匙,冲我晃了晃。
我不禁咋舌,这家伙还真是细心啊。
“吡——”的一声,车锁打开,泰一帮我拉开车门。
“下来吧。”
我从车上跳下来,有些尴尬地冲他鞠了一躬,说:“谢谢……请代我向大家道谢,嗯……那么,再见了。”说罢转身就走。
“等等。”
泰一拦住我,低头看了一眼,说:“你的脚受伤了,我到楼上给你找双鞋穿吧?今天这么冷。”
我低头一看,自己光脚上的袜子早已磨破,伤痕累累,和血痂凝固在一起,看上去简直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问题是,没注意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疼,经他这么一提醒,我才觉得疼得厉害,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是又硬又冷。
我苦笑了一下,摇摇头说:“不用麻烦了,真的。”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沿着车道向外走去。
泰一并没有在身后喊我,虽然我心里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期待(如果他知道我是女生的话,也许情况会不一样吧?)。不管怎么说,对于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言,他能做到现在这个地步,我已经很感激了,不能奢望更多。
不知现在花花安全回到家了吗?我往兜里一摸,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就在这时,一辆像喝醉了酒似的豪车突然从停车场地面入口处冲下来。我躲闪不及,侧身往后一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操!你找死啊!”
车里的男人破口大骂,脸涨得通红,一看就知道是饮酒过度。
若是放在平时,我非得跳起来,好好教训这种没教养的社会渣滓一顿不可。可是今天不行,大半天的折腾让我又累又困,此刻只想赶紧回家。
男人骂完了,那辆车摇摇晃晃,扬长而去。
我叹了一口气,盘腿坐在地上,抱起一只脚来,想借着昏暗的灯光检查一下脚底受伤情况。这时,泰一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站在我面前。
我抬起头看着他,觉得比在舞台下看他演出的时候还要高大好多。
“真的不要紧吗?你的脚。”
“不要紧。”我不想被人看到自己如此颓丧,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故作开朗地说:“一点没事!你看,我能跑能跳……哎哟!”
我的脚像踩在无数刀尖上,疼得一下子又坐倒在地上。
“休息一下就好……真的没事!”
泰一笑了笑,表情显得相当无奈。他把手伸到我面前,说:“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看你还是别逞强了。”
第十五章 留宿
4EVER的宿舍在这座高档公寓的顶层,客厅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窗,视野辽阔。屋内是复式结构,标准的样板间装修,过分干净整洁,和我印象里的男生宿舍截然不同——不过这也难怪,毕竟是偶像的宿舍,平时一定有帮佣替他们整理打扫吧。
我站在门口,犹豫着自己该不该进去。
“怎么了?进来吧。”泰一站在门口换鞋,瞥了我一眼。
“我……还是不要进去了,怕弄脏你们的地板。”
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结果泰一竟然沉默了,脸色不太好看。他一语不发地从鞋架上拿了一双拖鞋扔给我,说:“穿上这个,先去把脚洗洗。”
泰一头也不回地进了屋,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口发愣。我不明白他怎么突然用这种命令式的语气和我说话,可是想想人家也是好心,我还在意这个干什么呢?
我穿上拖鞋,慢吞吞地走进屋。泰一不知进了哪间卧室,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
我感到自己脑门上有几道粗粗的黑线,身后一阵寒风吹过。正在彷徨之际,我右侧的一道门里传来冲水的声音,接着,门哗啦一声打开,里面钻出一个绿脸红发的怪人来!
“哇——”
我们几乎同时被对方吓到。
“咦,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是满脸涂了海藻泥面膜的圣勋,他眨了眨眼睛,向我问道。刚才一直坐在车里,我还真没发现他的个子竟然这么高,至少比我高半头。
“我……”我看到他身后就是洗手间,“借你们的洗手间用一下。”
圣勋爽朗地说:“哦,用吧!”
他侧身推我进去,还顺手帮我把洗手间的门关上。难道他以为我是来借地儿上厕所的么?天啊……
还没等我从尴尬中回过神来,门突然又被推开了。
“对了,忘了和你说,记得要冲水哦!”圣勋小声道,“不然泰一会不高兴的。”
我刚想澄清自己不是来上厕所的,门又关上了——算了,反正我今天已经丢脸丢到欲哭无泪,也不在乎多这么一件两件的。
我拿起一只水龙头开始对着马桶冲脚。伤口在冷水的冲击下无比刺痛,害得我不停地龇牙咧嘴。
突然有人推开门,我吓了一跳,叫道:“谁?!”
泰一在门口愣了半秒,马上退出去说:“我给你拿了碘酒和纱布。”停了一下又说,“你的脚最好包扎一下,不然可能会感染的。”
在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书里,主人公大多是心地非常善良的小孩。他们会把自己不多的食物分给穷苦的老婆婆,还会给森林里迷路了的受伤小动物包扎伤口。最后,他们总是好人有好报。
我想,泰一身上就有这种主人公的善良特质,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如此照顾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当泰一给我的伤脚缠纱布时,圣勋盘腿坐在一旁,专注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连脸上的绿泥面膜都忘了洗),表情既好奇又紧张。
“疼吗?”圣勋问我。
“不疼……”
“不疼才怪吧!”圣勋又笑起来,“这不是你的脚吗?”这孩子的笑点极低,逮住什么事情都能大笑一通。
可是,我确实感觉不到疼。生平第一次,我发觉自己如此害羞胆怯,脸颊阵阵发烫,连耳朵仿佛都要燃烧起来似的感觉。
泰一轻轻呼了一口气。他认真地审视着我那两只缠满纱布的脚,就像检查一件产品是否合格,最后终于说:“好了。”
“……谢谢你。”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我到底是怎么了?这一点都不像我啊!要是放在以前,我八成会满不在乎地给对方一拳,然后说:“伙计,下手轻点!”才对。
圣勋眨了眨眼睛:“你的脚伤好严重啊,还能走路吗?”
“当然!”
一种急于逃离这个温暖得令人有些害怕的地方的欲望,使我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我现在就……”
我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烈日当头,我在滚烫的沙子上一步一陷地往前奔跑,浑身大汗淋漓,嘴唇干裂,体力不支倒地。沙漠尽头的上空有一道绿光,我看见光里影影绰绰有绿树,有水草,有湖泊——不管是不是海市蜃楼,也不管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只要再往前进一点,一点,就一点……
“……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花儿啊,你在哪里悄悄的开放,我到处把你找,脚下的路伸向远方……”
一支古老悦耳的童谣音乐带我穿越回现实。我慢慢睁开眼睛,陌生的天花板,吊灯,家具……
我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来,一个冰袋从脑门上掉了下来,滚落到被子上。我茫然地捏了一下冰袋,已经变成温的了——不会吧,难道我昨晚一直都在这里睡觉?!
“大波斯菊就是我的帽子,蒲公英在我在我枕边飘荡,穿过那阴森的针槐林,奋勇向前,向前……”
歌声还在继续。我向四周张望,努力想要找到这声音的来源,可是徒劳无获。
终于,有个人推门从一间卧室走出来,见我呆呆地坐着,点了点头,说:“你醒了?”
“嗯,我怎么会在这儿?昨晚好像……”
我抓了抓头发,脑子里稀里糊涂,记忆一片模糊。
“你晕倒了,发烧。”
泰一走到我身旁,伸手在我的脑门上一摸。
“现在好多了,昨天你浑身烫的跟火炉一样。”
他的动作很自然,手心也暖暖的,可是却差点让我呼吸骤停!!
“是、是么……”
我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了。
“幸福的花仙子就是我,名字叫露露不寻常,说不定说不定有那么一天,就来到来到你……”
泰一走到置物架旁边,像扣篮似地跳起,拍了放在最高处的闹钟一下,歌声骤停。
我从自己的尴尬中回过神来,多此一举地问他道:“这是你们的闹钟铃声?听着好像很耳熟……”
“花仙子之歌。”泰一笑了。
我也忍不住跟着傻笑。泰一打开电视,调到MTV音乐台,然后冲卧室喊了一声,“都起床了,给我快点!”便转身进了洗手间。
现在,我又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偌大的客厅里,盘算自己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状况。昨晚夜不归宿,又没跟家里联系,爸妈只知道我白天和花花一起出去,他们见我没回家肯定会给花花打电话,不知那家伙怎么解释……哎,还是得赶紧离开这里才行。
我试着站起身,在地板上踩了踩——还行,经过一夜的休息,这双脚的感觉已经好多了。我正琢磨着等会儿怎么向他们道谢加道别,圣勋突然光着脚从另一间卧室跑出来,嘴里一边念叨着:“这下糟了,糟了!”
我一愣,下意识地问:“怎么了?”
圣勋像发现了大救星似的一把抓住我,说:“快帮我找找,我的戒指不见了!”
“什么戒指?”
“金色的,上面镶了一个鸽子蛋那么大的蓝宝石,”圣勋向我比划着,“本来要在今天的活动上带的。你快帮我找找,不然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见圣勋一脸着急的模样,我也只好帮他在客厅找起来。毕竟人家免费收留我过了一夜,我一醒来拍屁股就走也不太合适。
我和圣勋在客厅里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圣勋皱了皱眉头,自言自语道:“会不会是掉在衣帽间了呢?”
他三步并作两步往阁楼上跑去。我一想,戒指这种小东西,最容易掉在什么犄角旮旯的缝隙里了,于是又趴在地上,查看沙发底下、盆栽和柜脚等处。
不知是因为电视里的音乐声太吵闹,还是我找东西时太专心致志,总之我没听见开门的声音。然后……
以前练跆拳道的时候,教练曾说过我的悟性很高,对攻击动作很敏感,一般对手是不大容易偷袭到我的。
可是,不得不承认强中自有强中手——直到屁股上结结实实挨了一闷棍,我才反应过来,当第二棒又毫不留情地落下来的时候,我迅速滚到了一边,睁大眼喘着粗气,大吼一声:“住手!你干什么?!”
攻击我的那人额头侧面上贴着一块胶布,双手紧握着一个棒球棒,嘴角一抹邪魅的微笑:“我还要问你呢,小偷先生!”
“我……”
我坐在地上,哑然失声,因为对方就是我昨天扔花瓶砸中的那个人!
这时,一个大叔从门口进来,看到我时,不禁叫道:“你你……你不就是昨天扔花瓶的那个……你怎么在这儿?”
“什么,就是他?”昭寒看了看成叔,又看了我一眼,立刻把已经放下的球棒举了起来,不怀好意地笑道:“嘿,我还正说找不到你可怎么办呢,这下可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的声音很微弱。
完了,明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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