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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宠之姐夫有毒-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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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的毛尖,很苦,江夏初的一贯喜好,以前,她爱喝,近来,她只是冲茶,左城喝得多。
左城就这杯盖,将茶叶撇开,左右微微摇曳半圈,连着喝了几口,抿唇,缓缓咽下,动作慢条斯理,很优雅,是至今为止江夏初见过最会品茶的一个,不得不说,左城是天生的贵族。
“挪用公款。”左城端着茶杯的手白皙剔透,与那茶杯一般瓷质剔透,这个男人,似乎长了一双适合品茶的手。
“也许有急用。”江夏初随口假设,只是不咸不淡,比起盘问,更像聊天。
“三千万,在香港赌了两天一夜。”放下手里的茶杯,接过江夏初手里没动的那杯,“冷了,很苦。”
很苦?那他还喝了一杯?还眉头也不皱一下?
江夏初垂着眸子,想了想,迎着左城的视线,说:“那人真蠢,居然在你的地盘动手脚。”
不是冷嘲热讽,她只是在阐述一个确凿的事实,似乎没有掺杂任何私人情绪。
左城眸间是若有若无的冰寒,唇角似笑:“是很蠢,比起下半辈子在监狱里过,从楼顶跳下去聪明得多。”
若是这话经别人说,大概被当做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出自左城之口,就算他是用戏谑玩味的语气,也不要当成玩笑来听听。
左城既如此说了,那个跳楼的男人的下半辈子,大概只能吃牢饭了。这就是在左城地盘上动了手脚还不思悔改的代价。
沉吟了一会儿,今天的她似乎多话了不少,又问:“若是没有跳楼事件,你会让警方介入吗?”
很明显,警方临时介入是因为那个男人跳楼未遂,突然,她很想知道左城的态度。
他没有多想,回答:“会。”坐过去,将江夏初揽在怀里,在她耳边缓缓道来,“不是第一次,那人嗜赌,输光了身家不知悔改,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是迟早的事情,那种人待在监狱,才会省去很多麻烦。”
江夏初笑笑,并不回话,只听他说:“我早就知道了,若是他将第一次挪用的公款补回去,我不会动他,但是非但没有补回,还得寸进尺,所以,我不能再容他。”
江夏初静静听着,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她很陌生,那是左城的领域,新奇又心惊。
这个男人,越知道的多,反而越好奇,就像一种瘾。
这个时候,进叔突然过来,神色有些急促:“少爷,陈晋在警局逃了。”
江夏初浅笑,腰间男人揽着她的手微微紧了紧,她抬头,看了看左城:“这下,多了很多麻烦。”
江夏初说完,端起桌上完全冷却的茶杯,刚凑到唇边,便被人接过去,一口饮尽,随即吻她,哺了一口过去,又亲了亲她唇角:“他翻不起什么浪,因为我不允许。”
这个男人还真是嚣张得理所当然。
进叔连忙识趣地低头,不看不听,不说话。江夏初还是脸红了,唇间茶香只是微微苦涩,有些甘甜。
进叔在旖旎的氛围里,无声叹气:诶!小虾米是翻不起浪,只是若有风推波助澜,就另当别论了。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三张:左氏防狼法
进叔在旖旎的氛围里,无声叹气:诶!小虾米是翻不起浪,只是若有风推波助澜,就另当别论了。
江夏初难得的窘迫,刚要起身,铃声响了,还是千年不变的出厂设置铃声。
“在哪?”
电话里头的声音很大,似乎火气也不小。
男人嗓音独特,不愧是天王。
江夏初稍稍坐远了,淡淡回话:“家里。”
这两个字,真受用!
沙发另端,男人唇角轻染笑意,手指来回摩挲着江夏初的那杯茶。
此时叶天王正开着车窗,叼了一根烟,别提多妖气了,调调也别提多邪气了:“你是要我现在再去找个女伴吗?”
江夏初将电话拉远点:“我会去。”
“快点,大爷我不喜欢等人。”
叶天王脾气不小,说完挂了电话,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先挂了江夏初的电话。
这人,架子渐涨啊。
江夏初只是无奈笑笑,起身,看向左城:“我晚上要出门。”
那边,把玩着茶杯的男人眸子微微沉凝:“夏初,别去。”
与其说是命令,倒更像央求。
心头微软,但还是理智:“你知道我要去哪?”
左城不说话,很明显,江夏初行踪他一清二楚。
也是,明的监视有左鱼,暗的就更不知道有多少,怕是她中午吃了什么,睡了多久,也会有人向左城汇报的丝毫不差。
既如此,她直言:“那你应该也知道,我一定会去。”男人脸色一冷,江夏初不由得柔和了几分,“很多媒体都会到场,借着这次颁奖典礼,说清楚也好。”
说着往楼上走,左城跟着身后。
态度明确,这音乐盛典,她是去定了,就算他反对。
一年一届的音乐盛典,江夏初的圈子左城不懂,但是不代表他要放任她独断专行,他很不放心,况且刚才的电话里的男人,他更不放心。
语气莫名其妙就冷了几个度:“和叶在夕?”
心,咯噔了一下,一向淡然的女人眸子微闪,微急的语速,像解释:“嗯,只有他能帮我澄清。”
江夏初知道,绯闻这个东西,就像养精蓄锐的兽,风平浪静也只是暂时的,早晚会翻天覆地,她要的是一劳永逸。
她啊,犯了一个大错误:她忘了,他的男人不仅能力强,独占欲也强。
他极力隐忍着愠怒,眸子厉得好似要刺穿她:“你是不信,还是不愿?我说过,你的事情,有我。”手,擒着她的肩,声音一紧,像绷着的弦,“夏初,你就不能好好待在我身后吗?”
左城的妻子,这个铁定的头衔,她啊,还是没有理所当然地去接受。
天知道,现在的他多想将她碎在掌心了,那样就不用这样患得患失、无可奈何了。
他的眸子慌乱却绵密地缠着她的,她躲不开,张张唇,微微酸涩,缓缓说:“左城,总有一天,你会让全世界知道,我是你左城的妻子。”顿了顿,这番话,她似是花了很大的力气,“真到了那一天,我希望站在你身边的是最好的江夏初。”
是情话吗?不是。暧昧吗?也不。这些玩意,江夏初还真不懂。
只是偏生,一句话,她抓住了男人心深处那软的那块领地,然后完全占领。
左城眸光忽地凝聚,亮得动人心魄,一把将女人揽到怀里,言语里全是浓得化不开的宠溺:“我说过,你不会迎合男人,却对我次次拿捏精准。”吻了吻她眉间,笑容美得华丽,“江夏初,你真厉害。”
“你这是答应了吗?”
她笑着问,软糯的语气里,带着烟雨中里江南气息,软软的,柔柔的,像只顽皮的猫儿,每一个字都撩拨着左城的心。
“夏初,你总是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投降,我该怎么办才好?”
怎么办?答案是,毫无条件的投降,毫无下限的纵容。
怎么办才好?他牵起了她的手,走向了更衣间。
更衣间很大,很多衣服,清一色还带着出厂商标,不需要揣测,很明显,江夏初第一次进来。
江夏初唇边,笑意一直未减,看着男人专注地挑着衣服。这个男人,本就长了一双极好看的手,穿梭在那些华丽眩惑的礼服中,丝毫没有影响半点美感,还生生添了几分性感。江夏初不由得几分晃神。
“我会以赞助商的身份出席,答应我,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男人突然转眸看她,她眸子稍稍敛着,随手拿了一件黑色的礼服掩饰局促,回答:“我尽量。”
男人夺过她的话,不由分说的霸道:“不是尽量,是一定。人多的地方,最容易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我要的是万无一失。”
江夏初一怔,心头被微微扯了一下,跳得乱了,胡乱点头:“嗯。”
男人还没完,干脆停了手里的动作:“还有,不要让别的男人碰你,偶然也不行。”
他眸光沉凝,像那绚烂的琉璃,极美。
这个男人,认真是便有如此眼神,能将这种小家子气的话说得这样大气霸道,大概也只有左城能做到了。
不得不重申,左城啊,独占欲也忒强。
江夏初哭笑不得,淡淡说:“除了叶在夕,我在圈里没有相熟的人。”
淡然的语气,听起来就算没有敷衍,也像敷衍,引用关艾的话:江夏初这丫,什么都好,没啥大毛病,就是淡定,不是装淡定,是真淡定。
这么个极品男人,说着这种极品暖昧的话,也只有江夏初不为所动了。
这女人,不是太会装,就是太不会装!
而且真是单纯的孩子,竟忽略了叶在夕那只‘最凶猛’的狼。
当然,左城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叶在夕那可一直是左城心坎上的一根刺,恨不得立刻拔了,沉了嗓音,说:“叶在夕也是男人。”
江夏初怔了,之后,笑了,嘴边梨涡渐深,极好看,晃了左城的眼,淡淡玩笑:“那你应该把我藏起来。”
曾经,总是冷嘲热讽针锋相对的女人也会笑着玩笑了,只是男人好像永远不满足,没有一点戏谑,很认真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会。”
藏起来才好,那样谁都不可以觊觎,她就是他一个人的。
这个男人,心里竟有这样孩子气的想法。
江夏初细细看着左城,很少这样专注地盯着他看,似要刺穿他眸底所有情绪,左城不自然地敛了敛,犹豫着躲开。
这别扭的男人,换一个词,那叫闷骚!
江夏初只是笑笑,不说话,安安静静挑衣服,半响,刚要拿出一件黑色的礼服,手叫男人擮住:“这一件吧,白色最适合你。”
五年前,江夏初就不穿白色了,如今呢?左城想知道。
江夏初只是看了一眼:“可是我喜欢黑色。”
左城眸子一暗,落寞来得铺天盖地又来势汹汹。
突然,手上一空,上一秒还说喜欢黑色的女人接过左城手里白色的礼服,什么也没说,直接进了换衣间。
男人眸中云破日出,唇边笑晕开,恣意渲染,美得着实是勾人。
这个男人,真是个妖孽!太美!
那个女人,真是个异类!嘴硬!
这算不算弃械投降、割城让地?
她啊,退了一步,然后又一步,一点一点失守,悄无声息。
不出一会儿,换衣间的门开了,女人拖着长长的裙摆走出来。
左城视线就再也移不开了。
纯白色的长裙,不张扬的华丽,露肩的设计正好显出江夏初若隐若现的锁骨,百褶蓬松的雪纺衬得她肌肤胜雪,仅用一根长长的纺丝收在腰间,绕过胸前,在左肩别了个蝴蝶结,白色的裙摆似荷叶,曳地。
不得不说,左城的眼光很好,不知道是衣服衬了江夏初,还是江夏初衬了衣服,总之就一个字:美。
还是那种不染烟火气的美,很合江夏初的气质:淡雅安静,简而华丽。
左城一直知道他的女人很美,却不知美得如此惊心动魄,加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这样,左城华丽丽地痴了。
“合适吗?”
江夏初狐疑地眼神,清凌凌的嗓音,左城三魂五魄才回到状态,正了正眸光,看了几眼,十分认真的回答:“换一件。”
明明就很美啊,这男人想什么呢?
诶,关键就是太美了,别忘了这男人的独占欲。
江夏初困惑了:“我觉得很好。”
其实哪件江夏初都会觉得好,她向来对审美,对衣着没有追求。
“太露。”
左城不疾不徐丢过去这么两个字,理所当然地桀骜不拘,霸道独裁。
江夏初愣了,以她一贯低调保守的眼光看来,还好啊。
好吧,不是这衣服的问题,是某人的问题。
“已经晚了。”江夏初没有要换下来的意思,男人的心思她猜不透。
“让他们等。”左城言简意赅地说,那语气,那叫一个狂妄。说完,低头就开始挑衣服。
这一次,显然,男人的标准已经变了,成功地避开了所有正常标准,最后,递给江夏初一件带了毛绒披肩的白色长裙,款式古典,或者说:保守。
江夏初并没有接过去:“那是颁奖典礼,不是私人晚会,让人等不好。”
不好?在左城的字典了,他说好,就没有人需要说不好,反正驳回!
左城,一贯的独裁统治,谁又敢说什么,这男人,就是有这本事。
男人还是一贯不温不火的语气:“我没到,没人敢开始。”
也是实话,左城作为最大的赞助商,砸了大把的钱,无疑是衣食父母,置办方当菩萨供起来也不为过。
能说什么?说资本家狂妄吗?算了,狂妄这个词配不起左城。
江夏初只能无语,但是不接过衣服。
这女人也倔,亏得是江夏初,要是别人——没这可能,左城不会给机会。
左城还是不疾不徐,走过去,俯身,凑在江夏初耳边:“是你自己动手,还是让我帮你。”
这话!最暧昧的威胁。
江夏初脸一红,接过衣服,乖乖去了换衣间,某男人唇角笑得真真好看。
这两人啊,真是逆转了,现在越来越无可奈何的是江夏初。
托了左城的福,江夏初出左家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看看时间,迟了半个小时,左城没说什么,一个电话过去,吩咐等着。江夏初稍稍放心,车子不疾不徐,最后停在了盛典会场的私人停车场。
江夏初手才刚触到车门,手就叫男人抓住,他手心竟有些冷汗:“夏初。”
他缓缓唤她,声调沉甸甸的。
“嗯?”
什么也没说,伸手,便将女人揽在怀里,吻了吻她额角。
“记住,我一直都会在。”他在她耳边,温言细语。
她点头,十分乖顺。
“保护好少夫人。”
“是。”副驾驶上的左鱼同样一身晚礼服,与周遭冷冽气息有些格格不入。
“叩叩叩——”
车窗打下,就见车外一张俊脸摆谱,没好气地催促:“至于吗?别磨蹭了。”
左城一个冷眼望过去,那人一双桃花眼,微转,继续风情万种,要多骚包有多骚包。
这不正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天王叶大人,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左城放得下心才有鬼。
“记住我的话。”忽然便擮住江夏初的唇,“嗯?”
一个字百转千回,十足的蛊惑啊。
江夏初连忙点头,慌乱地下了车,低头,进了叶在夕的车。
切——车外的叶在夕重重冷嗤一声,十分的不屑一顾,咬咬唇,心肝脾肺脏都不爽了,懒懒跟上江夏初,一双眸子死死盯着自己车里的女人。
男人之间关于女人的战争,就算没有硝烟,那也是危险系数极高的。
叶在夕的车才刚开到会场外,便可以听见车外热火朝天。江夏初手心收紧,渗出了细细的汗。
一张俊脸凑过来:“怕吗?”
“还好。”眉头皱得死紧,原本就没有化妆的脸,更白了。
这还叫还好?嘴硬的女人!叶在夕打心眼里看不爽。
虽然不爽,还是牵起江夏初的手,笑得痞气:“不怕还出了一手心的汗?”上一秒还调侃的男人,一本正经起来,“等会儿什么都不要说,让我应付。”
“嗯。”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四章:这玩意爷没有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
这家伙,真是人后一个狼,人前一个郎啊。
“是江夏初。”
“江夏初来了。”
“……”
江夏初才踏出一步,顿时无数闪光灯打过来,无数记者媒体跃跃欲试。
这是她所不擅长,不喜欢的领地,让她窒息,甚至难以睁开眼,忽然,手被握紧,嘈杂声中,耳边叶在夕的声音清晰:“不要怕。”
心似乎稍稍着落,不看着灯光,不看着人群,她转身,看叶在夕,这个男人,让她安心,无关风月的相信。
一步一步,叶在夕牵着她走在红毯,白线外的记者人潮涌动,似乎下一秒便要冲上来。
终于,开火了——
“一直以来,江小姐从来不参加任何颁奖典礼,这次隆重出席,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胆肥的记者面面俱到,又转了矛头,“叶在夕,能回答一下你与江小姐此次一同出席,有什么特殊的寓意吗?”
江夏初呼吸一滞,眸子沉沉浮浮就乱了。
相比,见惯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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