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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氓时代-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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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位银行家朋友对喝洋酒很有自己的特色,他把半瓶洋酒倒在一个水晶杯后,然后用七喜掺着,一大杯一大杯地狂喝。旁边站着的德国人,心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难怪现在的法国酒商都不愿卖好酒到远东地区——辛苦多少年酿出来的纯正佳酿,竟被一群黄胖子们掺着饮料喝,这种喝法,几千美元一瓶的红酒,与十五六元港币一支的红酒,就不会有任何差别。
  “小时侯家里穷,那时候家住长江边上,一家十几口一个月不见腥荤,就在河沟里、水塘里逮王八吃,真正的野王八!那王八真多呀,一逮就是二三十只,放在大锅焖煮,只放些盐,然后紧闭房门,一家人做贼似的狼吞虎咽,赶快吃完……当时我们家太穷,买不起猪肉,吃这东西怕四邻笑话,那感觉就像是今天家里逮了一堆下水道耗子杀了吃一样,见不得人,见不得人呐。想想真可笑,今天随便到哪里,野生王八都四五百元一斤,真正的大补食品,回想起来当时那一大锅——是那种特大的锅,你们城里人没见过那么大的锅,能有30斤重,按现在的价儿得1万多呢……”
  醉意醺醺中,银行界的哥们对我说。
  生活在一个富足的、丰盛的世界中,会比生活在一个物质匮乏的、与贫困作斗争的世界中会更美好——显然这是一个幻觉!
  在许多时候,在享受所谓的高级文明的时刻,我们在精神上依旧是野蛮人,是追求舒适安逸、追求感官刺激的大众人。
  我们的生活其实高度失真,我们的审美和欣赏能力日益蜕化和萎缩,最终变得猥琐不堪。在这个志得意满的时代,我们的个性变得暧昧、模糊、愚蠢,犬儒主义的恶臭熏染着我们的心灵。在这个随波逐流的时代,我们看似极富喜剧性的生活,日益展示着它悲剧性、闹剧性的真实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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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
一直以来,在天涯网上一个文学论坛,我特别喜欢看一个ID叫“孔雀宝石”的女孩所写的游记。这个女孩(其实也30多了,失婚妇人)文笔非常好,专业似乎是法语,一直在深圳混生活。她以教书谋生,常常背起行囊走天下,实践着那句捷克作家昆得拉的名言:
  生活在别处!
  不像别的流行时髦女作家那样自恋和猎奇,这个“孔雀宝石”从来没有在她的作品中吹嘘她人见人爱的美丽,没有抖落流行的名牌时尚,只是耐心细致地描写她孤独的旅程。在她的笔下,陪伴她旅途的只有那只巨大的旅行包和灵巧的笔记本电脑。在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旅游过程中,似乎只有无休无止的旅行才能消除她内心的焦躁、不安与盲动。
  跟着她的文字,我吃到了延安暴晒日头下生长的滩枣、西安小胡同里面正宗的泡馍、越南海防浇有奇特卤水的米线,以及武汉真正外臭里香的臭豆腐……但是,这个令我十分尊敬的女写手(或者女作家),还是在作品中暴露了某种虚幻的想象和女小资的趣味——虽然她的作品中从没有气喘吁吁的*、湿漉漉的亲吻、柔情似水般的抚摸等等这样的情欲描写,但,无论她到哪里,无论是深圳城中村的电梯间还是越南的海边小屋的屋檐下,总是有个“大男孩”伴随她的左右。
  在她的眼中(或者笔下),那些“大男孩”千篇一律都是个子高高的,“干净的”,都长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都永远隔着浓厚的眼睫毛和她亲切对视,但就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真正的肌肤之亲以及任何亲密接触,甚至连深入的交谈都没有。甚至在她写越南游记的时候,那个一直伴随着她的皮肤晒得黑黑的“大男孩”,似乎也是个永远没有异性恋欲望的柏拉图——这太让人干着急了,急得让我们这些网上看着她旅行、享受生活的男性读者,一直在等待她何时何地和那个“大男孩”进入实际“性”的活动,等待他们真正推倒弄那事!不少类似我一样怀有低级趣味的男网友,在网上总是迫不及待、心急火燎地跟帖追问:“啥时候干啊?怎么还不干?”
  文字悠扬。特别是到了新疆,“孔雀宝石”这个汉族女写手,可能她那压抑的欲望下依旧澎湃着失婚妇人激扬不羁的荷尔蒙,字里行间,她一直渲染新疆维族小伙子清晰的轮廓,高高的身材,以及他们身上让她怦然心动的男人气息(羊膻气那么能俘获芳心吗)。
  在一直受宠受怜惜的气氛下,她永远冷傲美人一般在西域行走,永远有长着外国人相貌(可惜只是高鼻深目没有蓝眼珠子)的维族小伙子保驾护航。呵呵,我们今天的审美观,其实都是“经济”的审美观。如果爱斯基摩人最有钱,估计他们扁平肉脸的样子就是我们美容手术医生的样板了。要知道,即使在五胡乱华、胡人横行霸道的南北朝时期,高鼻深目的相貌,依旧是汉人嘲笑的对象。作为女作家忠实的读者和地下粉丝,我真怕在某个漆黑的夜晚,在南疆哪个洋溢着冬不拉乐声中的曲里拐弯土巷中,这个骨子里不可救药的女小资作家背上,会*上一柄充满男人(或羊肉)气息的英吉沙刀子……
  行走,自虐,旅行,生活在别处,所有的这些假波希米亚伎俩,在我看来,如同到处可见的哈根达斯冰淇淋一样,都是带糖衣或者不带糖衣的另类庸俗和势利而已。
   。。

酷驴的噩梦(1)
“驴友”这个词,一看就具有鲜明的网络特征——大概是起源于新浪网。“驴友”,乃“旅游”的谐音,多指那些参加自助游的人,这些人互称“驴友”。日后发展开来,更多是指那些自备行囊,以最少的钱,去远足、穿越、登山、攀岩、或者漂流的户外运动爱好者。
  户外旅行的概念,来自西方,是波希米亚主义在中国的变种,其骇世惊俗的口号是“不走寻常路,只爱陌生人”!目的嘛,据说是想在自我折磨的旅行中,体验更深更大的精神感受,乃是一种属于小资层次的时髦。
  当然,驴友,特别是酷驴,不是我们一些人想象中的托钵僧、苦行僧,在他们的大背包里面,基本的必需品比如什么垫子、睡袋、鞋、帐篷、水具、地图、指南针、太阳眼镜、药品等等,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人拥有卫星定位器GPS、专业的登冰山用的冰镐、冰锥以及潜水器材等,高级的“驴友”,花费不菲。
  在2000年青海玉珠山上的山难事件中,我的一位非常年轻的同事,因为领队的疏忽和欠缺经验,在忽遇暴风雪的情况下,与登山的团队走失。最可惜的是,他其实已经躲过了暴风雪的最大危险,并且走到了雪线以下,但因为疲劳过度,从前没有任何攀登高山经验的他,竟然在山坡上躺下休息。这一躺下,就再没有起来。他遇难的时候,年仅29岁。
  我们同事间私下都议论说,小周登山,无非是效仿深圳的王石;而王石,效仿的是英国的布朗森。但我们大家一直忽略的是,即使山死了,王石、布朗森也死不了!这些企业家、大富豪,他们身后有那么强大的支援、救护团队,有钱,有势,有人脉。而我们的同事,只是参加了一个广州售卖户外用品的商人充当领队的业余班子,心血来潮,竟然敢去攀登6000多米高的山峰。
  当然,特别让人心酸的,是他的父母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那时,我忽然想到了孔夫子的一句话:“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但是,那件事过后,在好友华文的撺掇下,我一度迷恋上了自驾游。
  确实,生活太枯燥了。每天,面对着千篇一律的人,做着差不多的事,用一成不变的方式,消解着琐碎人生一个又一个问题——仔细想想,很可怕,让人产生逃走的冲动。毕竟,或多或少,生命,有时候必须要浪费到那些美好的事物上去!
  自驾游,这种花钱费事的旅行方式,相比参加旅行社的那种旅游,确实自由灵活多了。驾车过程中,自己可以随时调整旅行线路,随心所欲,特别是能到达距离大机场和大城市较远的景点,比如靖边县的赫连勃勃“统万城”;还可以在途中领略“淳朴”的民风(只要不是旅游景点的地方,民风都淳朴),有时候,我们还能欣赏到未遭破坏的自然风光(这需要大能耗的越野车)。与传统旅游相较,既可避免了众人拥挤扎堆的苦恼,也可免却被黑导游牵着鼻子购物时的尴尬。
  但是,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我觉得自驾游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意喝水,随时停车小便。对于可怜的中国旅游者来说,这就可称是快意人生了。
  最疯狂的时候,我一年内两次自驾去西安,每次的路程都有5000公里之遥,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开车。开车时间最长的一次,长达16个小时,当我摇摇晃晃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有要折掉的感觉。 txt小说上传分享

酷驴的噩梦(2)
几年后,我具体总结下来,自驾游的特点,就是花钱、花时间、花费精力,还有,具有特殊的、巨大的风险。中国的高速公路事故频发,根据官方统计数字,高速公路的死亡率是一般公路的两倍,2007年,全国高速公路事故,导致了5925人死亡。
  而我,由于性格的原因,特别喜好开快车,属于高速公路事故的高危人群。
  在我这么多年开车旅游的途中,最危险的一次,发生在2005年去湖北的路上。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由于旅途疲劳,我把汽车音响开到最高,摇头晃脑,听着迪克牛仔忧伤的歌曲:“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爱你那么久,其实想想不容易……”车外面,确实在下着雨,而且差点让我大把的鲜血在滴——我的车速高达160公里左右,在距离赤壁20公里处,左前轮忽然爆胎。
  刺耳声音响过,滑行过程中,轮胎外层胎面全部磨损掉,只剩下金属的垫带冒着烟。庆幸的是,我的汽车后面没有紧跟的大车,我踩刹车的时候又没有踩死,刚刚好,车安全停靠在紧急停车带上。
  生命如此之轻,生命却又如此之重!
  无知者无畏。我停车后,没有意识到任何危险,只是气急败坏地看着我冒烟的车轮垫带发呆——我自己从来没有换过轮胎,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坏的轮胎卸下来,也不知道怎样把备胎装上去。于是,我想起了一个传说,就拿了一张百元大票挥舞,希望哪位过路的司机停车帮我把轮胎换了。天可怜见,大车小车匆匆过,没有一个好心人停下。
  沮丧之余,我只能拿出汽车的说明书,仔细查看。找到千斤顶后,却怎么也拧不开这个折叠的配件。最后,还是打电话到深圳的修车厂,才在师傅的教导下弄开了千斤顶……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换上了备胎,然后把车开到了最近的一个加油站的修车厂——我对自己非常不放心,怕自己装上的轮子会掉下来。
  几个修车师傅看着那个已经被磨残的垫带,听着我的叙述,啧啧称奇:“你这种左前轮爆胎的事故率,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以上,即使人不伤亡,也会造成轿车的忽然甩尾撞到护栏上……”
  那时,我才知道害怕。这种带些自恋和孤独的小布尔乔亚情调,差点要了我的老命!
  根据美国学者福塞尔(Fussell)的观点,阶级地位越高,车速应该越慢!喜好开快车的是两种人,第一就是想给坐在自己旁边座位上出身与自己相当的女孩留下深刻印象的上层贫民家的子弟,另一种就是没有安全感、对自己的阶级地位忧心忡忡的中产阶级,他们明显地受那些与赛车有关的电影的影响,可能认为开快车具有浪漫情怀,*而且刺激。
  分析一下我自己,我以上的两种都不算。有时候,我也会迷惘:我到底属于小资阶层还是中产阶级呢?
  在网上,对小资是这样定义的:多数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或自由职业者,爱看村上春树、张爱玲的小说,听最新流行的歌,常去诸如丽江、阳朔一类的地方旅游,号称不屑看电视,去电脑城买盗版的外国文艺片回家看,特别迷信名牌,遇到大商场打折时狂热地购物……
  而中产阶级呢,则是这个样子:有一定的“事业”,开车的时候听音乐,只看专业报纸或者财经杂志,喜好自驾游,也爱去国外旅游(譬如日本、新西兰啥的),不看电视、电影,穿大牌的衣服(阿曼尼、BOSS啥的),拥有整套高尔夫球具(有可能是买的赝品,不一定去打)……
  我,到底属于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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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看到的“行为艺术”(1)
曾经想学画画,通过我们公司一个搞CI设计的哥们,认识了一些“艺术家”,并曾经亲历过一次“行为艺术”,骇人听闻,所以至今记忆犹新。
  我记得,那是一个地处龙华的“乡间”住宅,就是农民房了——在一个大客厅里,或站或坐或躺或歪七八个人,个个直挺脖斜瞪眼,或长发披腰,或头顶锃亮,还有四个女的,用浅粉红色和明黄的颜色把头发染得像鸡毛掸子——都是艺术家朋友啊。
  我注意到,靠冰箱还站着一个粗胖横肥的外国男记者,正肩扛着一个摄像机给这帮家伙拍摄。他身边还有一个亚麻色头发手持照相机的外国女人。
  哦,这就是中国的达达主义者。80年都过去了,这种冷饭还要炒。看到此情此景,我心里有些不屑。
  一个浑身上下衣服浸满红色血渍的脏乎乎中年人,慷慨激昂,讲述他刚刚从一头生剖的活牛肚子里钻出来的“行为艺术”的中心思想。
  而后,一个小胡子的“艺术家”,骑马蹲裆势地倒坐在一把椅子上,手持扩音器做主持人状。“Ladies and gentlemen,下面给我们表演的是野村先生的行为艺术,《作品第88号:野村的印刷世界》。”
  “哟,欢迎新同学,我们正在彩排,你也看看,提提意见。”
  小胡子看见我,嘴也不离开扩音器就和我大打招呼,惹得一屋子“艺术家”全都扭头朝我看。我赶紧坐在客厅夹角的一个小凳子上作观赏状。那个外国女人举起相机就冲我拍了一张,我赶忙挡住脸。真怕她弄到什么Newsweek、Times、或是Panthouse、Playboy上面登所谓“中国艺术家”的集体照,果真那样,我一世英名可真毁于一旦了。
  名叫野村的行为艺术家并非日本人。他的样子很像演“贫嘴张大民”电视剧的男主角,脖子上一圈肥肉,肚子一圈肥肉,脸蛋子还耷拉下两块肥肉。
  只见他不紧不慢地开始*服。一身白绸罩衣,疙瘩袢有30多个,一个一个在那里紧拧,害得众人像看艳舞一样等他剥光。脱完上身的衣服开始脱下身,这哥们连*也没穿,裤子一褪到地就露出那玩意儿。
  气定神闲,他练把式一样走了一圈场子,然后一个犀牛望月斜摆手,后弹前跳了两回,拎出一盆红墨水,然后端着墨水凑近他那玩意儿,使之浸泡其中。闭眼良久,他凝神屏气,做气功大师状,然后睁开双眼,二眸子烁烁放光,用小胖手拎着那玩意儿开始在一堆雪白的宣纸上开始“印刷”。
  啪啪啪,那玩意儿一甩一甩的很吸引人。看见周遭的艺术家个个表情严肃,聚精会神,我也没敢笑出声来。心里也生出一丝感叹,其实这种暴露狂,是从儿童时代起每个人心中都藏着的意念。用那玩意儿“印刷”,我小时候四五岁时好像还亲自干过,但真长成一身肉坯的大老爷们,还能这样“童真未泯”并能把这种行为提升为“艺术”,那我可想都没想过。
  印完了大约100张宣纸,胖子开始用那玩意儿印一些信纸、书籍,不紧不慢,印几次就在红墨水中浸泡一下那玩意儿。
  小胡子主持人还弄了个古旧唱机,放着柴可夫斯基的《悲怆》。抑扬愁远,意境独特。
  最后,“行为艺术”渐入高潮,两个鸡毛掸子一样红绿头发的女艺术家也凑上去,让那玩意儿在她们的左右大腿上“印”了一下,然后两人做芭蕾*状,又作展翅欲飞状。
  女子出场,看得我们一帮汉子啧啧称奇。那外国摄影师一直未让机子停转,不停地摇晃镜头。

我所看到的“行为艺术”(2)
外国女记载扭头朝我笑了笑,指指胖子那玩意儿。
  “Too *all?”我问。
  “No,tiny thing”。外国女记者一口浓重的德国口音。
  暗笑之余,我直为自己的同胞“露短”而感到遗憾。这不是在外国人面前丢脸吗。这么多人在场,即使排练也应该在事前吃点壮阳药什么的。转念一想,这是艺术,又不是活春宫,觉得自己的思想境界反而成低级趣味了。
  小胡子搬了个饭桌放在客厅中心,胖子一个倒猫翻了上去,灵活机敏得不行,很像潮州肉丸子,弹性特好,双掌略一触地嗷地一声一个大倒翻,稳稳地站在桌子中央。
  原来是行为艺术的高潮要到了,即所谓“戏肉”部分。胖子双手捧起红墨水罐子把那玩意儿沾了几沾,然后闭目凝神,双臂伸展,两个脚尖内对,呈耶稣受难状。
  “有请宋玫小姐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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