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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绯闻:绝色特工不好惹-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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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会全力合作。”
  他急忙的为自己跟文初初撇清关系,不为别的,就是怕自己的推荐惹了夜归来的不快,让他觉得自己偏向着文初初,因此就有了不好的印象。
  夜归来摆摆手,回了他一个优雅的笑,再以手指轻扣桌面,半晌,说:“文初初,就是那个穿白毛衣的女孩?”
  邵凝一愣,他刚才还真没看到文初初,不知道她今天穿的是什么。但又一想,文初初哪一次不是穿白毛衣?听说她家里有不下一百件白色的、各种款式的毛衣。
  于是点头,“对。”
  夜归来“嗯”了一声,靠在椅背上,再抬手往面对的幕帘后面指了指——“文初初,该她上场了。”
  果然,下一个去唱歌的正是轩辕狐。
  邵凝突然就有点替她紧张,有点害怕她也跟其它人一样发挥失常。到时候这个摸不清路数的夜归来可别再以本公司没有合适的女歌手为由,干脆毁掉这次合作机会。
  国际巨星心里长了草,夜归来却丝毫不为所动。还是那般淡定自如,还是那么气定神闲,好像在他看来不管是什么结果,都是意料之内的。所有乾坤都已经在他的掌握之中,没有什么大悲大喜。
  其实,夜归来并不是没有准备,早在他决定亲自接手这家公司之前,就把麦田旗下所有艺人的履历和作品都看过一遍并记在脑子里。
  他是那种辨听能力非常强的人,虽说是盲选,但是他能保证每一个进去试音的歌手,只需一句,便能够准确地辨出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就是她了

  但也有人是给了她点点惊喜的,比如说文初初。
  夜归来对于艺人的了解,都是由手下助理收集来的资料,包括她们曾经出过的唱片。他不可能把每个艺人的每一部作品每一首歌都从头到尾的听一次,便只能挑些有代表性的出来。
  而文初初,便是她的专辑内的一首主打歌曲。
  所以说,夜归来听过的,是文初初的歌,而不是轩辕狐的。
  本来坐在沙发椅上听歌的人、本来在那么多艺人演唱过后都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人,忽然在文初初只开口唱了两句的时候便在心里划了一个问号。
  这声音是文初初没错,可是这种演唱方式,这种声音的处理手法,还有这种情感的融合,为什么跟他所了解的文初初相差那么多?
  以前的文初初空有一副好嗓子,却怎么唱都让人觉得空泛泛,没有实际存在感的东西在里面。
  而现在的文初初,她的歌曲像是被另外一个灵魂赋予了新生,像一只涅槃重生的凤凰,让人就是有冲动站起来为她鼓掌。
  邵凝松了一口气,他知道,文初初赢了。这就是他第一次被那丫头拉进琴房里一边弹一边唱的样子,这就是文初初最牛的实力,没有人能比。
  “你的眼光不错。”录音室里一曲终了,这一头,夜归来的声音也肯定而来——“就是她了。”
  一句话,所有人的心都放下了。
  邵凝顾念头文初初一直不高兴他改选景怡,现在又还给了她,他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而景怡那边,因为这一次是夜归来说的算,她再怎么纠结邵凝也没有办法。
  对于其它艺人来讲,这个名额总是那么悬着,谁都心难受。够又够不着,不够又不甘心。
  现在尘埃落定,机会被文初初拿走,至少比之前的景怡更容易让人接受。
  所以,这个结果除了萧洛洛之外,大家还是比较满意的。
  而萧洛洛就算不满意也没办法,一来不能得罪夜归来,二来更不敢再得罪文初初,只能拉了莫威匆匆离开,听说又回剧组拍戏去了。
  当晚,邵凝与文初初合作单曲的项目正式立项,由夜归来亲自主持会议,召集了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起,就这个事情做了一轮商讨。
  阿刊发现文初初那女人出息了,以前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懒散相,开会的时候开得烦了还会把两腿都搬到椅子上去,再用胳膊抱着,时不时地再打个哈欠以示不满。
  但这一次,却是老老实实地端坐着,对于老板和邵凝的发言也很认真专注地听,还时不时地点点头,表达自己的看法。
  他几乎以为自己是眼花,但再又一想,嗯,可能是因为邵凝。文初初喜欢邵凝,这个他是知道的。
  轩辕狐是不知道自家经纪人此时此刻的想法,如果让她知道阿刊觉得她是在花痴邵凝,估计还得一巴掌呼他脸上。
  好吧,她今晚是比平时规矩了那么一点,也只是一点点而已。却与邵凝无关,只是觉得在夜归来面前,如果再把两条腿蜷起来抱着,似乎有点大不敬。
  这人的一举一动都好像是个仙人,在把希望和爱散向美好的人间。所以承受恩泽的人们就算不顶礼膜拜,也该是虔诚祈祷。
  ————
  又老了一岁……唉……


☆、就你这样还好意思玩同性恋?

  好吧!这该死的狐狸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去反驳神仙的话的。
  当夜归来说会安排国际知名音乐人来为他们打造这支单曲的时候、当邵凝都觉得夜归来能请得动那位大师实在是太让人震惊了的时候、当所有与会人员都在暗叹他们的新老板真有魄力也真有面子的时候,某狐却摇摇脑袋说:“不要什么大牌音乐人来打造,给我十天时间,我出一趟门,十天之后肯定会带着一首歌回来。”
  她这话不是第一次说,当时黎青在的时候她也说过,而且黎青也已经答应了。
  不但答应让她自己来做,还答应给她报销个往返机票。囧。
  但那是跟黎青说,黎青给她选的几个音乐人虽说也不错,但最多也就是在大陆地区数一数二的。可是现在夜归来拿出来的人,可是比当初邵凝给自己跟景怡找的那一个要上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
  大家觉得文初初太不识抬举了,她是怎么做到的居然可以拒绝这位夜总的安排?
  夜归来在人们心里,俨然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要说以前黎青的话是圣旨,那同样的话从夜归来嘴里说出来,那就是神的旨意。谁敢不从?
  却偏偏文初初敢。
  大家都在等着看夜归来的反应,第一次会议就驳了他的面子,这要怎么收场?
  就连阿刊都替她捏了把汗,心说这女人又搞什么,老板刚上任,就不能老实一点吗?
  可惜,人们还是没有能看到夜归来发怒的样子,他甚至都没有一点点表现出来不高兴,反而是冲着轩辕狐优雅一笑,然后说:“这没有问题,文小姐如果需要公司方面有什么支持,我会尽全力。”
  唉,众叹,夜归来真好说话。
  轩辕狐也眯起弯弯的眼睛跟着笑,“我一会儿会让阿刊跟你说我的需要啦,夜总放心。”
  她开口叫他夜总,又换了夜归来和煦如春风的一个笑。
  大家瞬间就觉得,冬日的深夜,一下子就暖了起来。
  阿刊抚额,什么需不需要啊,不就是报销个飞机票么,他知道这女人肯定是在想着这个。
  可是……该死的文初初,你为什么就不能像跟黎青说话时那样,直接把要求在这里说出来就完了,干嘛还要一会儿再让他去啊!天哪!对着那么完美的一个男人,他……他会脸红了啦!
  会议结果时,是夜归来先走了出去,却没有离开公司,而是去了早已经为他准备好的办公室。
  阿刊跟在轩辕狐的身后,低着头,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
  轩辕狐看不下去了,一胳膊肘撞在阿刊肚子上,狠铁不成钢地说:“我是在给你争取机会好不好?你给我争口气,面对爱情要敢想敢做再敢当,去跟人家说句话都不敢,还好意思玩同性恋。”
  “噗——”阿刊差点没血溅三尺。
  这女人,你说话不这么噎人能死啊啊?
  最终,还是阿刊唯唯诺诺、扭扭捏捏地进了夜归来的办公室。


☆、瑞士女孩格尔桑

  于是外头又有人议论纷纷——“靠,不是我们都走错路子了吧?难讲夜总喜欢的不是女人?”
  “文初初太牛了,怪不得她自己不主动争取,搞了半天是想把阿刊推上前线。”
  “难道说我们终于翻身了么?从今往后就是我们把纪纪人往□□送了么?”
  “我好伤心,夜总怎么可以……”
  好吧!轩辕狐后悔了!
  这帮女人想像力太丰富了吧!她只觉过是在面对夜归来那张脸的时候,真的有点不太好意思谈钱的事情,这才让阿刊去说啊!怎么到了那帮女人嘴里,就成了夜归来要潜规则阿刊?
  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她一头扎进茶水间,一杯速溶咖啡喝完,就听到邵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夜总说的那个人你都不要,我真想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一首什么样的歌!”
  某狐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邵凝,问他:“怎么,不相信我?”
  邵凝很干脆地答:“是有点儿。”
  她伸手拍拍他的肩,“安啦!听我的没有错。什么大牌音乐人,扯蛋的。”
  一边说话一边冲着空气挥手,殊不知,那慵懒又俏皮的模样在不经意间就落进一个人的眼底。
  隔着一扇玻璃墙,在那个能透落月光的拐角,夜归来倚窗而站,本来平和的心绪就在这一瞬间轻起波澜。
  有一根神经被那个猫一样的女子轻轻扯动,特别是她说“扯蛋的”这样的话时,那感觉,像极了一个人。
  ……
  轩辕狐订了三天后的机票,从S市到瑞士苏黎世市。
  而她要见的人,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叫格而桑。
  那小姑娘是很多年以前她从中东的一片战火中救下来的,那一年格而桑六岁。可她并不是中东地区的小孩,轩辕狐见她白肤碧眼,欧洲那一带人的特征,可是一开口,却说的全是中东那个国家的语言。
  将人救出时,格尔桑的双眼已在那场战争中毁掉,她始终没有看到过自己的救命恩人是长成什么样子,却牢牢地记下了她的声音和她说话时那种带着明显个性特征的语态。
  轩辕狐就是通过这一点对那孩子另眼相看的,一个对声音和语感如此敏感的小孩,她应该有属于她自己专长的一面。
  她将格尔桑辗转带去瑞士,托给一个孤寡的庄园主抚养,那庄园主年近八十,一生无子无女,对格尔桑宝贝得什么一样。
  轩辕狐知道格尔桑可以生活得很好,却没想到才短短一年的时间,那孩子的音乐天赋就显现出来。
  只是格尔桑的琴只弹给两个人听,一个是救她活下来的姐姐,另一个便是养她继续活下去的爷爷。
  庄园主在格尔桑十岁那年故去,而今,格尔桑一个人住在苏黎世湖畔北岸的家里,有几个佣人陪着,到也自在。
  轩辕狐曾经那么努力地去保护那小孩不被国安局的人发现,不是她心善到何种程度,只是在救下格尔桑时,她那双无救的大眼睛,像极了小时候刚刚遇到长官时候的自己。


☆、头等舱的浪漫童话

  出发那日,天气放晴,一连阴了几日的天空总算是见了太阳。
  从S市到苏黎世机场,飞行时间差不多十六个小时,懒人一般都最会享受,特别是她的往返机票公司报销,那轩辕狐没有理由不坐头等舱。
  有人说,头等舱是最容易发生故事的地点之一,有很多浪漫又唯美的爱情都发生在头等舱里的那惊鸿一瞥,也有很多灰姑娘认识了头等舱的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轩辕狐的头等舱之旅,却被她冠上了这两个字——“惊悚”!
  是的,太惊悚了,她做梦也没想到夜归来居然也坐了这班飞机,而且位置就在紧挨着她的旁边。
  她看到他的那一瞬,就有一种冲动,想转身就跑。怎奈那夜归来先一步开了口,扬着温雅的声音跟她说:“文初初,你好。”
  她不好,一点都不好!
  轩辕狐郁闷了,她不想跟夜归来挨着坐,会紧张,会总是控制不住地去想这人到底为什么会给她带来那种奇怪的熟悉感。
  可是又怎么都想不起来,这就让她非常不开心。
  人家已经主动打了招呼,再装作没看到也不大好,她赌气地坐下,闷闷地看了一眼夜归来,没吱声。
  夜归来笑笑,也没再说什么,淡定地看他的英文报纸。
  但某人就有点紧张,这种紧张就好像是一个小学生坐在老师身边,任何一个动作任何一句话都要思量好久才说才做,那感受就好像是为了在他面前留下好的印象一样。
  轩辕狐不明白这是为啥,她从来做什么都只随自己性子,什么时候被外界环境影响过?
  但自从这夜归来出现,好像在无形之中她就给自己下了不少约束。她本来将这种情况归罪于夜归来的长像和气质,觉得这个人的总体感觉与人类差别太大,有点超凡脱俗,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距离感。
  可是后来就发现其实不是这样,她是个无神论者,夜归来就是真神,她也不见得会有多少顾及。
  或许就是那种奇怪的熟悉,让轩辕狐在行为上就产生了自我约束,她甚至觉得这种约束是那部份被遗忘的记忆里的另一个自己。
  可至于是不是真的有一部份被遗忘掉的记忆,那还是个未知。
  她咬牙忍着这种憋屈,忍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忍不住了。
  某狐一拍面前的小餐桌,身子一扭,面对着夜归来怒问:“你认不认识我?”
  夜归来点头:“当然,刚刚我已经叫过你了,我麦田旗下的歌手,文初初。”
  轩辕狐深吸了一口气,就得自己面对着的不是自己的老板,而是一个王子,儒雅得让人没有办法对他发一丝脾气。
  可她心里就是有气,气他明明认识她,却能憋得住两个多小时都不说一句话,不觉得很尴尬吗?
  好吧!跟他生不起来气,她就只能跟自己生气,于是在接下来的飞行中,轩辕狐折腾了空姐十二次,机长五次,去了洗手间九次……


☆、你不怕我睡了你?

  终于在她弄洒了一杯咖啡时,夜归来主动抓起了纸巾来帮她擦拭小餐桌。浓郁的咖啡溅了几滴在她米白色的毛衣上,他修长的手指便轻抓了她的一只手腕,然后微微抬起,以便另一只手捏了纸巾去帮着吸拭干净。
  可到底是白色衣物,擦得再及时,也留了几抹印痕。
  他见擦不掉,便说她:“你看看,也不小心一点。”
  轩辕狐忽然有点心烦,一甩胳膊,从他手里把腕挣开,开口问去:“你是不是对谁都这样好?”
  他摇头:“也不见得,至少那个需要帮助的人得在我身边,又恰巧被我看到,而同时我也有时间能够腾出手来。所以你看,想要得到我的帮助,也不是太容易的。”
  轩辕狐突然就眨眨眼,狡黠的目光又透了出来——“你就不怕我是故意订了这班跟你一样的航班,故意接近你,故意弄洒了咖啡,就为了能让自己跟你拉近关系,再借着你上位么?这是娱乐圈的成名法则,你怎么也不防备着点儿?我以前自杀过一次,醒了之后就听说了这么一句话,说是混在娱乐圈里的女人,不能想着一夜成名,那所谓的一夜成名不过是一睡成名,所以我们要多想想跟谁睡,才能睡出最大价值。夜总你看,你正是一个最好的对象。”
  夜归来笑得肩膀都跟着耸动,好像轩辕狐给他讲的是一个绝世好笑的笑话。
  一直笑到她瞪圆了眼开始不高兴了,这才摆摆手说:“不怕,因为是你先订的机票,我看到你订了,才订的跟你同一班。”
  她囧。
  他却反问:“怎么,怕了?”
  “不是。”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我文初初怕过什么呀!你还能把我吃了不成。再说,就算你真把我吃了,那占便宜的估计也是我。”
  夜归来无奈地摇头,当她这是疯话没再理会,却将话题转向另一个领域——“可不可以说说你此行的目地?”
  “嗯?”轩辕狐不解,“目地就是找人写歌啊!”
  “可是找的是什么人呢?”他摊手,“我并没有听说过苏黎世这边有这方面的能力,哦,可能是民间的,我不认识。”
  “对。”她点头,“是民间的,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十几岁的小姑娘。”
  一提到格尔桑,轩辕狐来了兴致,心情也大好起来。总算是漫长的飞行时间有了话题来打发,她便给夜归来讲——“你别看她年纪小,可是乐感真的是天才级的。她只要坐在钢琴旁边,随便按上那么几下,就是一串旋律奇特又动听非凡的小曲。你们所谓的那些大牌音乐人在我看来一文不值,到是我的格尔桑,真真的是个无价之宝。”
  “格尔桑?”他也兴致很好地与她交谈,“是那孩子的名字?”
  “是的,格尔桑。”她轻皱了下眉,食指很随意地支在唇边,想了一会儿,再道:“这是她的名字,但是姓什么我也不知道。又或者她本来也不叫格尔桑,但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又刚失去父母,说什么都说的稀里糊涂。”


☆、温馨又融洽

  “你说是格尔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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