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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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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净司怎么可能让他去,他挣扎着要站起来,王之风却突然将他的手放在胸口:“受伤,这里疼。”
宋净司怔住。
片刻后,王之风嘴里又吐出两个字:“少爷……”
宋净司在他的目光里看到往日的丝丝熟悉,他心中一惊:“王之风?”
然而王之风已经很快的跑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宋净司心跳加速。
王之风,你,想起我了吗?
*
王之风的速度很快,虽然他身体的变异已经消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通人。但是他的身体素质较普通人也要强得多,至少搬一下午砖后,他的手没起一个泡,这让宋净司不由放下心来。
自那天以后,宋净司发现,王之风学习的能力愈发强,他的智力似乎比之前增长得快了,这个发现让宋净司心中越来越忐忑。
他怕王之风将以前的记忆记起,又怕他记不起,这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他不想让王之风记起他曾经当作实验体被实验的痛苦,也不想他记起他被制作丧尸时的痛苦。
但他又渴望他能记起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
所以宋净司很矛盾,这段时间连人都有点不对劲。
“司,你怎么了?”差点将杯子打碎的宋净司,转身就听到王之风的问话。
这段时间,随着王之风的智力恢复,他不再轻易傻笑,对宋净司的称呼也由‘司司’变成‘司’。
“我没事。”避开王之风的眼神,宋净司朝客厅走去。
看着宋净司的背影,王之风眼中有迷茫之色闪过。
司怎么了?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不安?
自己惹他生气了吗?
还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所以司累了?
不行,他得多工作,不能让司太累。
“快去洗澡。”宋净司拿来睡衣递给王之风,王之风接过,提要求,“你帮我洗。”
宋净司:“……你已经自己能洗了。”
王之风:“你之前都帮我洗的。”
宋净司:“那是你之前自己不会洗。”
王之风:“我不管,你已经好几天没给我洗了。”
两人对视,宋净司败下阵来,认命的拉着王之风进入浴室,王之风浅浅勾唇。
他喜欢宋净司给他洗澡,那双手在他身上揉着,他会觉得空落落的心充满温暖。
有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宋净司看向他的目光有一种压抑的悲伤。那样的目光,每每让他看了心里难受的慌。
王之风知道自己遗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每当那个时候,他就恨不得让自己把丢失的记忆回想起来。
他不想看到宋净司悲伤的目光,他想让司笑起来,笑得眉眼弯弯,那样的司,肯定是最好看的。
王之风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再努力,早一点想起他遗忘的事。早一点看到宋净司的笑。
三个月后的某天早上,宋净司睁眼,摸了摸身边,发现身旁已经空了。他看了下时间,才不到七点,往常这个时候王之风还在睡。
他猛的起床,在房间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王之风,给王之风打电话,是无法接通。
宋净司心跳都差点停止,他套上外套,正要冲出门,却见门锁一响,王之风裹着寒风走进来,手里提着冒着热气的早餐。
一看宋净司连鞋都没有穿,光着脚心踩在冰凉的地板。
——为了省下暖气钱,宋净司没有在房间里开通地暖。
王之风拧了下眉,立刻放下早餐来到宋净司身前,微微用力就将宋净司抱起来。
“地上凉,小心感冒。”他的语气里带着担心。
王之风将宋净司放在床上,用手替宋净司将冰凉的脚暖热后,才把宋净司的脚塞进被子里。
接着又拿来早餐:“外面在下很大的雪,我已经帮你请假了,今天不去上班。”
宋净司觉得今天的王之风有点不对劲,一时又有点转不过弯来。
当他打开手中的早餐时,他忽然愣住。
那是他以前最爱吃的辣豆花,王之风每天都会想办法给他弄,就算后来末世降临,他也自己学着怎么做豆花,每天换着花样做豆花给他吃。
这段时间,他哪还有心思去吃辣豆花,失忆的王之风自然也不会知道他喜欢吃辣豆花。
现在……
宋净司的眼睛热了。
他被拥进一个还带着外面风雪的冰冷怀抱,耳边响起一个低哑而又克制的声音:
“少爷,我醒了。”
这一次,是真正的醒了。
第94章 番外6
清脆的叮铃声响起。
朗稔推开书屋走进去; 对着正在找书的任榆神秘兮兮的说:“小榆仔,你猜我今天上班的时候看到谁了?”
任榆将找到的书交给旁边的客人,一边领着客人去结账,一边问:“谁?”
客人拿着书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打量一眼朗稔。这就是小任先生的老公,留着光头,一脸凶相; 一看就不是好人。
也不知道小任先生看上他哪了。
任榆算是把这间书屋的名气打了出去,因他不是老板,又因他的姓被大家知道; 所以来这里的客人现在都叫他一声小任先生。
朗稔不知道自己脑门上又被人刻上‘不是好人’四个字,他撑在篮架上,笑眯眯的说:“我看到宋净司了。”
任榆果然惊讶:“他出来了?”
“更重要的是,我在他身边还看到一个人。”朗稔继续卖关子; “你想不想知道那是谁。”
任榆默了会儿,最后抬头; 用‘关爱智障’的目光慈爱的看向朗稔:“你觉得宋净司身边除了王之风,还能是谁。”
朗稔:“……”
他不服气:“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王之风,王之风可是丧尸!”
后面‘丧尸’二字他声音压得很小,只能他俩听到。毕竟书屋还有其他客人。
任榆:“如果不是王之风; 宋净司就不会出现在林城,他会在帝都待一辈子。”
朗稔很是吃味:“你怎么这么了解宋净司?”
都没见过你了解了解我!
任榆剥了颗糖含在嘴里,悠悠说:“因为我聪明。”
潜意思就是朗稔傻呗。
朗稔被怼的恨不得上去教训教训,让任榆知道什么是夫纲; 但任榆很快递过来一颗糖。
于是,朗稔这点子被怼的怒气就在这颗糖中化作云烟啦。
没过多久,任榆和朗稔二人就和宋净司王之风见面了。
其实二人根本就没打算和宋净司王之风见面,但好巧不巧,宋净司和王之风来到任榆打工的书屋买书,就这么巧的碰上面了。
找了个时间,四人聚餐。得知宋净司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当医生,王之风则在医院里当清洁工。
两人已经结婚,现在生活过得很充实,打算多努力努力,攒钱买房。
朗稔忍不住问宋净司:“这样的生活落差,你能忍受?”
宋净司笑笑:“我连砖都搬过,厕所也扫过,有什么不能忍受的。”
王之风在旁边接话:“是我不好。”
宋净司轻飘飘瞪他一眼,王之风立马不说话了,手中剥虾的速度不减,几下剥好,放在宋净司的盘子里。
不一会儿,宋净司盘子里便堆满剥好的虾肉,王之风盘子里全是虾壳。
朗稔默默看看自己身前的虾,再看看旁边的任榆。他倒是想给自家媳妇儿剥虾,可任榆剥虾的技巧显然比他好得多,手只需要轻轻一捏,虾肉就分了出来。
而他……
唉,不说也罢。
等聚餐结束,两人回去的时候,朗稔忍不住说:“小榆仔,好歹在外人面前,给哥留点面子。”
任榆正在想王之风的事,王之风身上的病毒是真的没有,还是隐藏得够深。他刚刚让萨比探测了下,萨比也没在他身上感受到病毒的影子。
此刻听到朗稔的话,一脸不解的看向朗稔。
朗稔瞅他两眼,最终什么也没说。
哥的忧伤,你不懂。
任榆踮起脚尖撸了把他的光头,朗稔垂下去的肩膀立刻直了回来。
等到下一次两人去吃海鲜时,朗稔把任榆按住,在任榆纳闷的神情中说:“今天你不准动手,我来。”
然后,朗稔开始在任榆面前表演剥虾、剥蟹壳等技术。任榆坐在对面椅子上,看着朗稔笨拙的用剪刀剪蟹腿,弄了半天,朗稔才在满头大汗的状态中剥下一只完整的蟹腿出来。
中途朗稔差点使用武力蛮横的开蟹腿,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这么高档的地方,要优雅。
任榆从刚开始的忍俊不禁,到后面的感动,他起身,走到朗稔身边:“不是这样剥的。”
他拿过蟹腿,在蟹腿上几个点按了按,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蟹腿的壳就裂开,露出里面完整的蟹肉。
他在朗稔身边坐下,几下就把剩下的蟹剥开,放在朗稔盘里:“笨蛋,我在海里生活多久?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自然轻易就能找到剥开它们的技巧。”
“你对我好不好,不用体现在能不能为我剥这些东西上面,明白了吗?”
朗稔被一通说教,瞬间觉得,他做为老攻的尊严呢!!
但是,为毛被媳妇儿教育的时候,内心这么爽呢。
有毒。
这一顿海鲜宴,本来是朗稔打算全程伺候任榆,到头来,完全反了。他盘里的东西,全是任榆给他剥的。
吃完海鲜宴,两人朝海边走去。
林城沿海,任榆和朗稔经常会趁没人的时候下海玩玩。此时是四月份,时值春末,林城的温度也高了起来,夜晚的海滩上有不少人游玩。
两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躺下,看着天际明亮的星子,听着海浪拍打在沙滩上的声音,享受海风吹过身体的清爽,只觉得所有毛孔都张开,舒服的朗稔恨不得在沙滩上滚几圈。
他侧过身子,看向任榆,却见任榆看向另一边,他顺着任榆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到一家三口正在玩堆城堡的游戏。
小的那个大概有两岁左右,走路都不太稳,摇摇晃晃软软糯糯,别提多萌了。
朗稔忽的把任榆捞在怀里,任榆吓了一跳,这里这么多人,他推了推朗稔:“不许乱来。”
朗稔坏笑:“我还没怎么样,你就知道我想怎么样。小榆仔,你心思不纯哟。”
“我看你是皮又痒了。”任榆瞪他,要是这会儿他不在朗稔怀里的话,这瞪视应该很有威力。
朗稔那脸皮,厚得可以挡原子。弹,哪会在意任榆的话,他将目光从摇晃的小团子身上收回,低头看任榆:“小榆仔,你当初养的那个孩子,取的名叫什么?”
任榆目光闪了闪:“问这个做什么?”
“我就想知道。”朗稔凑过去,不要脸的撒娇,“给我说说。”
任榆嘴角一抽,自从结婚后,朗稔是越来越不着调,现在连撒娇都使出来了……
偏偏他对这样的朗稔完全没抵抗力,只得无奈说:“我那时候也是个半大孩子,哪会取什么名字。他那么小,我一直都叫的宝宝。”
朗稔把脑袋埋在任榆肩膀上:“我现在也是你的宝宝,喊我一声宝宝呗。”
任榆打了个寒颤:“你不自称哥么。”
朗稔:“偶尔我也要装装嫩撒。”
任榆:“不要脸。”
朗稔:“可我只对你不要脸。”
任榆没有忍住,翻了个白眼。
过了好一会儿,朗稔忽然问:“你是不是知道了?”
任榆回视他,笑了笑:“你猜?”
海风再次吹来,带来声声浪涛,远处其他人的欢笑声被朗稔抛至脑后,他低头,准确的将唇印在任榆唇上。
管他知不知道呢,反正现在他和任榆有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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